更新日期:2012/01/08 14:45:44
學習次第 : 進階

菩提道次第略論三之二 甘丹赤巴2010

甘丹赤巴 日宗仁波切    

中譯:如性法師

下一段,敦巴仁波切云:「學習眾多法已,若須另求他種修行之理,則為錯謬。」現今學法的人,可以分為兩類:第一類對於佛法有絕對的信心,並且也想要學習佛法,甚至在學習佛法的過程中,他也想要進一步的去實踐佛法的內涵,但是他卻缺乏了聽聞,也就是他所懂的法並不多。所以這時候他所認為學佛的方式,可能就只是在某一部,小小的一部論典上,或者是平常有時間就持咒,甚至觀修本尊,或者是念念課誦,他就認為這是所謂的學佛,這是第一種人。第二種人花了很長的時間,在寺院裡面學經,或者是平常花很多的時間去聽課,這個時候他懂得很多,雖然他懂很多,實際上等到要準備實修的時候,他卻不知道該如何把他所學的這些內涵,轉變成是實修的一種力量。也就是他所學的內容相當的多,但是他不知道要怎麼去修。

所以現今有很多的上師、格西,甚至有很多的智者,他們懂得都非常的多,因為他們花了很長的時間,在學習經論的這些內涵。但是有時候,這些人他想要進一步的去實修時,卻會問其他的上師說:「我應該用什麼樣的方式,來實踐佛法的道理?」如果以這種方式去問別人的話,就表示你一開始的方向就是錯的。所以這個地方就提到了,「學習眾多法已,若須另求他種修行之理,則為錯謬。」你所學的法相當的多,但是在學習之後,如果在準備實踐前,放棄了你之前所學習的這些法類,而另外想要去尋求一種所謂的「修行之理」,這種方式其實是很錯謬,是很荒謬的。

雖經長時學眾多法,然於修行之理全未了知,若欲修行,須從他處求者,亦是未解如前所說,故成過失。所以雖然花了很長的時間在學習佛法,但是對於如何更進一步的去修學佛法的內涵,卻完全的都不知道。所以如果想要修行的時候,反而放棄之前花很長的時間所學的這些法類,而另求其他小小的一部修心的論典,其實這就是我們沒有辦法了解「一切聖言現為教授」所產生的過失。所以我們一開始如果想要學佛,就應該將我們的目標放在實踐上面,也就是因為要實踐,所以我們必須要先了解實踐的內涵,才去作聽聞。所以對於所聽聞的法類,在聽聞之後,我們就應該跟道次第,或者是其他的修心論典,看是否能夠結合在一起?而不是只是光聽,而不去作;或者你很想去作,但是你都不願意花時間去學習經論的內涵。這兩種的方式都是錯誤的,但是我們現今大部分的人,都是墮入這兩邊當中。

如是聖教,如《俱舍論》云,所謂的「聖教」,就有如同是世親論師所造的《俱舍論》當中所說的:「佛正法有二,以教證為體。」除教、證二聖教外,無有餘者。所謂的「聖教」簡單的來分,就是分為「教聖教」以及「證聖教」。除了教聖教、證聖教這兩者之外,並沒有其餘的聖教。既然聖教只有這兩種,而這當中的「教聖教」是什麼意思呢?教聖教者,即是抉擇如何實修正法之理,所謂的教聖教,就是要告訴我們「如何實修佛法」的這種道理;證聖教者,則是於抉擇已,如所抉擇而作修行。而這當中的「證聖教」,指的就是當我們了解,該如何實修的這些道理之後,就必須要更進一步的去實踐它的內涵。所以從這當中,我們就知道「教聖教」跟「證聖教」這兩者是因果的關係,因此在正文當中提到了,故彼二者,成為因果。前者的「教聖教」是要讓我們了知如何去實踐,後者的「證聖教」是當我們了解之後,必須要更進一步的去實踐的內涵,所以這兩者它的關係是因果關係。教聖教是證聖教的「因」,證聖教是教聖教的「果」。

並且在這個地方作了一個譬喻,如跑馬時,先示其馬所應跑地,既示定已,應向彼跑。就比方說,在賽馬之前,我們必須要先告訴這一匹馬,甚至告訴騎馬的這個人,你們之後所要跑的是什麼方向,所以「如跑馬時,先示其馬所應跑地」。「既示定已,應向彼跑」當別人告訴你,該往哪邊去跑的時候,你就應該按照這個方向而前進。如所示地是此,其後若向他處跑者,定成笑話;如果別人告訴你該往東跑,而之後你卻往西跑的話,其實這就會成為一種笑話。豈可聞思抉擇此事,而實修時修行其餘?相同的道理,對於學法的佛弟子而言,怎麼可以在聞思的時候,聽聞、思惟某一種的法類,但是卻在實修的時候,修學其餘的法類?因為之所以要聞思佛法,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因為要更進一步的去實踐佛法,既然在聞思的當下,你所聽聞、所思惟的如果是某一種法類的話,你在實修的時候,就應該修持同樣的這種法類,而不是找另外一種的法類來作修持。

如是亦如《修次後篇》中云:「又凡聞及思所成慧所通達事,即是修所成慧之所應修,非修餘者,如示跑地,而應隨跑。」修次後篇》的造者蓮花戒論師,這個地方他最主要破斥的是支那和尚。支那和尚他本身是一個大智者,他所了解的法類相當的多,但是在實修的時候,他卻告訴弟子們應該作「無所作意」(也就是什麼事都不要想)的這種觀修方式。如果是用這種方式在告誡別人,也用這樣的方式來修持的話,就表示他在作聞思的時候,他所聞思的法類,跟他之後所要實修的法類是完全不同的。他在聞思的時候,所修學的法類相當的廣泛,但是在實修的時候,他卻告訴自己、告訴別人,「什麼事都不要想,如果你想太多,你內心就會有多餘的分別,這對於觀修而言,並沒有什麼好處」。所以這個地方,蓮花戒論師就提出了破斥的這個論點,提到了「又凡聞及思所成慧所通達事」,透由聞所成慧以及思所成慧,所了解的這件事情、所了解的這個法類,「即是修成慧之所應修」這就是修所成慧所應該修持的法類,「非修餘者,如示跑地,而應隨跑。」

接下來的這一段是這個科判當中的「總結」。宗喀巴大師所造的論典有一個特色,就是在一開始他會廣泛的宣說,這個科判當中它所要表達的內涵,並且在最後,或者是這個科判當中的某個段落,會將這個科判當中最主要它所想要詮釋的重點,將它總攝起來。所以如果你沒有辦法廣泛的了解宗喀巴大師他所造的論,每一句話是什麼意思?但是至少你要能夠掌握住它的重點,這一點非常的重要。對於這一點,過去在西藏還有一位論師,名叫做瑪堪巴,這位大成就者,他所造的論跟宗喀巴大師所造的論,也有相似之處。雖然他們在中觀正見的這個部分,見解略有不同,但是對於造論的方式卻是相同的。也就是一開始對於文字的解釋都是非常的清晰,並且會將這段文字當中最主要核心價值總攝起來,而將這個重點告訴弟子們,所以我們就必須要掌握這個重點。所以這個段落,也就是第三段,它最主要就是總攝這個科判當中最主要的內涵。

而在還沒有講這一段之前,我們之前有說過兩種的修學佛法的人,第一種他不肯花時間,或者是他也不知道聽聞哪一種的法類,也就是欠缺聽聞的這一類眾生。另外一種是他花很長的時間來作聽聞、來作思惟,但是在實修的時候,他卻不知道該如何的實修,這兩點其實都有它的過失存在。那我們應該如何的透由上師,或者是傳承祖師們所造的論、或者是口訣,而更進一步了解佛所宣說的一切聖教皆能夠現為教授呢?比方以尊者所造的《菩提道炬論》而言,《菩提道炬論》當中的內涵,總攝了佛所宣說八萬四千種法蘊當中最主要的精華。並且在宣說時,從依止善知識一直到止觀,能夠以無錯謬的方式來為弟子們介紹法理。在這當中不會有過多,或者是過少的這些過失,也就是他所告訴我們的內涵是剛剛好,不會太多,也不會太少。而從依止善知識,一直到止觀這當中,該作觀修的我們就應該作觀修,該作止修的我們就應該作止修,如果以這樣的一種方式我們來學習佛法的話,更進一步的我們就可以了解,佛所宣說的一切聖言,都是我們修學佛法所必要的修心教授。甚至大師所造的《三主要道》也好,或者是《功德之本頌》也好,其實它的內容都是非常的精簡,但實際上它包含了一位補特伽羅,成佛所必備的這些道次內涵。所以如果我們懂得如何修持的話,其實透由這種的修持方式,就能夠讓我們更進一步的了解,佛經它的奧妙之處。

所以這個地方就提到了,如是以此教授,從依止善知識之理直至止觀,完整總攝一切經論當中道之要義。在這樣的教授當中,從一開始的依止善知識,一直到最後的止觀,這當中的內容,完整的總攝了一切經論當中,「道」最主要的核心。此一切中,應止修者即作止修;應觀修者,以觀察慧而作思擇,彙成修持次第而作引導。所以在這樣的教授當中,應該「止修」的部份我們就應該作「止修」,應該「觀修」的部分我們就應該以「觀察慧來作觀察」。而這些教授當中,絕大部分的教授,都是以「觀修」的方式來作思惟;而奢摩他的部分,最主要的是以「止修」的方式來作思惟。所以這個地方有提到了,從依止善知識一直到止觀,這當中所有的內容,應該止修的我們就應該作止修,應該觀修的就應該如理的來作觀察。所以這個教授當中,它將這個部分完全的總攝起來「彙成修持次第而作引導」,他是以這樣的方式來引導弟子。是故一切聖言悉皆現為教授,如果我們能夠以這種方式來修學佛道,最後我們就能夠了解,一切的聖言都能夠現為成佛的教授。次能生起執彼等為勝教授之定解,並且能夠更進一步的生起,原來佛所說的佛經、或者是後人所造的這些大論,都是最殊勝的教授,能夠生起這種強大的定解。無餘滅除妄執彼等非真教授、背棄正法之諸邪分別也。

之前我們為各位介紹了「通達一切聖教無違殊勝」,以及「一切聖言現為教授殊勝」的這兩個部分。其實這兩個部分的內容,在乍聽之下,各位可能會覺得並不是這麼容易能夠了解,但實際上這當中它所包含的內容是相當廣泛,而且相當重要的。也就是它以「總相」的方式,以總體的方式呈現出整個「道」,以及整個「聖教」它最主要的核心。其實這兩者的差異,並不會非常的懸殊,而且它們有一定的關聯性。接下來我們透由一個譬喻來為各位介紹,這兩者之間它到底有什麼關聯性。

過去有很多的上師他會提到,如果能夠了解一切聖言現為教授的話,就能夠通達一切聖教皆是無違的;但是如果能夠通達一切聖教是無違的,不見得你就了解一切聖言都能夠現為教授。這怎麼說呢?比方有一個人,他了解佛所宣說的法,不管是顯密,或者是大小乘,他們彼此之間,對於一個想要成佛的補特伽羅而言,是沒有相違的,這一點他可能可以了解,他會認為對一個補特伽羅來說,佛所宣說的一切聖教都是必備的,都是必要的。但是這代不代表他知道,他該如何修學這些法類?或者是在什麼時間點修什麼法?在什麼地方修什麼法呢?」不見得!所以對於這個人來說,他能夠「通達一切聖教是無違」的這一點,但是他不見得了解「一切聖言都能夠現為教授」的這一點。但是相反的,如果能夠了解「一切的聖言皆能夠現為教授」的話,就表示他能夠通達「一切聖教是無違的」。因為如果一個補特伽羅,他能夠知道佛陀所說的這一切的聖教,都是他所必須要修學的教授的話,就表示他已經了解,他已經通達了「佛所說的這一切聖教都是無違」的這一點,所以這兩者的關係,大概可以用這樣的方式來作解釋。

如果我們透由譬喻來作解釋的話,比方有一個畫工,他平時的工作就是負責畫畫。我們以畫唐卡而言,如果這個畫工,他身邊有很多幫手的話,這些幫手他可能知道需要什麼樣的顏色,或者這幅唐卡它的大小為何?甚至在畫唐卡時,它所需要的是什麼樣的布料。周圍的幫手他可能都知道這是必備的,不管是顏色也好,或者是畫筆也好,或者是它的尺寸也好,或者是它所需要的布料,他知道都需要的是哪些,而且他也知道這一些都是必備的工具。但是不是代表他就能夠善巧的應用這些工具呢?不見得。因為他不見得能夠畫出一幅佷莊嚴的唐卡。但是對於畫工本身而言,他不僅了解這些工具都是必備的工具,而且他能夠更進一步的知道,在哪個地方我應該畫什麼樣的顏色?畫多大等等…,所以他能夠畫出一幅很莊嚴的唐卡。透由這樣的譬喻,我們就能夠了解到,通達一切聖教無違,不代表你就能夠通達一切的聖言皆能現為教授,這就有如同是畫工身邊的幫手一樣。但是對於這個畫工來說,(就如同)他不僅能夠通達一切的聖教皆是無違的,而且他也能夠通達一切的聖言皆能夠現為教授。

乙三、易於獲得勝者密意殊勝(16頁)

    第三個部分,「易於獲得勝者密意殊勝」。這個科判當中最主要分為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初學者如果沒有依止上師的口訣,是很難以獲得佛的密意。」而這個部分正文當中提到了,諸大經典及其釋論雖是最勝教授,然尚未遍修之初學補特伽羅,若不依止聖士口訣,縱趣彼等,不獲密意;雖然我們了解了佛所說的經典,以及論師們所造的這些釋論,都是最殊勝的教授。但是對於一位初學的補特伽羅而言,由於他所修學的法類有限,如果不依著聖士的口訣,比方《菩提道次第廣論》、《略論》、或者是《道炬論》,這種修心教授的話,縱使他趣入了經典,以及釋論的法類當中,但是也很難從中獲得佛的密意,也就是佛他最終的想法。倘能獲得,如果能夠獲得的話,亦必有賴歷時長久、飽受艱苦。這時候他可能要花很長的時間,並且遭遇到很多的問題。

  這個科判當中的第二個部分,「以上師的口訣,則能夠獲得,而且是能夠輕易的獲得。」若能依止上師口訣及如此等,則易通達。如果能夠依止上師的口訣,比方宗喀巴大師所造的《廣論》、《略論》、或者是尊者所造的《道炬論》這種口訣,「及如此等」以及如同這些口訣的其他教授,這時候我們就很容易能夠了解,諸佛他最終的密意為何?所以不管我們所修學的是《菩提道次第廣論》、或者是《掌中解脫》、甚至《三主要道》,甚至是其他教派的道次第的這些論著,我們都應該從中了解到,它所依據的根源是佛所造的佛經,所以在了解這些論著的內涵之後,更進一步的了解,原來這都是佛最終的密意。

所以之前我們有提到這兩種人,第一種是他不知道該如何的去作聽聞、或者是他不想要聽聞,對於這種人而言,他想要了解佛經的內涵就顯得格外的困難。但是縱使你花很長的時間來研閱佛經,但是如果沒有配合上師的口訣、或者是修心的這些教授的話,其實你所懂的雖然相當的多,但是你也不見得知道該如何去實踐這些法類。

舉一個例子,比方佛所宣說的《般若八千頌》而言,在《般若八千頌》當中,依止善知識的部分,是在最後才講述到的。而一開始《般若八千頌》它所講的內容,卻是發起殊勝的菩提心,所以它的次第是完全顛倒過來的。但是對於當時佛所宣說的所化機(也就是當時的眾生)而言,由於當時眾生的根器是屬於利根的根器,所以佛縱使以這樣顛倒的次第,為他們宣說法的內涵,但是他們還是能夠如實的了解,佛他心中最終的這種想法。但是對於初學者的我們而言,卻沒有辦法如此的了解,所以我們必須要透由上師們的口訣,或者他們所造的修心論典,從一開始的依止善知識,到最後的發起菩提心,這當中該講依師的就講依師,該講無常的就講無常,按照次第將大經論當中的內容完全總攝,並且以非常完整的次第,無誤的為我們宣說,我們才能夠了知到,應該以什麼樣的方式來實踐佛法的內涵。

乙四、極大惡行自行消滅殊勝(16頁)

  接下來第四個部分,「極大惡行自行消滅殊勝」。這個科判當中最主要的內容分為三點:第一個部分是說明,「謗法是最大的惡行」。這一點在正文當中,如《法華經》及《諦者品》所說,一切佛語皆是直接、間接開示成佛方便。若不了知此義,執一類為成佛方便,執一類為成佛障礙,分辨好壞、應理非理及大小乘;並說菩薩須修學此、不須學彼,執為應捨,而成謗法。這個部分它最主要講的就是,我們不應該隨便的去毀謗、或者是批評我們所不了解的這些宗派;不要說是其他的教派、或者是其他的宗教信仰,以佛教而言,我們也不應該隨便的毀謗或者是批評。比方「小乘法它是比較粗淺的這種法類,我要學大乘法」;或者「你自己本身對於密法比較有信心,就覺得顯教是不需要修學的法」,我們不應該以這種方式來看待這些宗教的內涵。甚至,同樣的都是學藏傳佛法的佛弟子,我們也不應該認為自己是學格魯派的,而就看不起學薩迦派,或者是其他教派的這些佛弟子。其實既然他所修學的法類,都是佛所宣說的正法,這個時候我們就應該對於其他人所修學的法,也能夠生起信心;但是如果你不能夠生起信心,至少你不應該去毀謗、或者是去批評其他人所學的這些法。如果我們不了解,或者是我們刻意的去批評、毀謗的話,這時候就會造下謗法的惡業。謗法業障微細難知,是《遍攝一切研磨經》中所說。而謗法的這種業障,是非常難以了解的,這一點在《遍攝一切研磨經》當中有清楚的說明。若毀謗法,過患極重,如果我們不小心,或者是刻意的去毀謗正法的話,其實它所造的過患,它所形成的過患,是非常嚴重的。

這一點,如《三摩地王經》云:「較毀瞻部洲,此中一切塔,毀謗諸契經,此罪惡尤重;較殺阿羅漢,量等恒河沙,毀謗諸契經,此罪惡尤重。」總說謗法雖有多門,前說此門最為重大,是故應當勵力斷除。這個地方有提到,如果我們不小心,或者是刻意毀謗正法,它所形成的過患,它所造下的惡業,是沒辦法想像的。就比方說,我們都知道,如果毀壞了地球上所有的一切佛塔,它所形成的惡業應該是非常重大的。但是如果我們毀謗佛所說的正法,其實它所造的惡業,是比前者還要來得更大。相同的,所殺阿羅漢的數量就有如同是恒河沙(恒河當中的沙)的這些數量,也就是它的數量相當的多。照道理來說,他的惡業是非常巨大的,但是如果我們毀謗佛所宣說的正法,所造惡業是比前者還要來得大。因此總說謗法雖有多門,雖然謗法的方式有相當多種,但是之前我們所為各位介紹的這種方式,它是我們一般人最容易犯,而且過患是最重的。所以提到了,前說此門最為重大,是故應當勵力斷除。所以對於這個部分,我們應該要努力想辦法去斷除它。

這個科判的第二個部分,「了解前二種殊勝,它就能夠自然遮止這個地方所說的惡行。」此又僅獲如前所說之定解,即能遮除,這當中「如前所說」,就是第一個科判當中所介紹的「通達一切聖教無違」,以及第二個科判當中「一切聖言現為教授」的這兩個部分。如果我們能夠對於這兩個部分生起定解,這個地方所謂的「惡行」,它就能夠自然的消除,故其惡行自行消滅。又此定解,應多研閱《諦者品》及《法華經》而尋求之。這個部分就是這個科判當中的第三個重點,『這樣的定解,要從《法華經》當中才有辦法了解』。「又此定解,應多研閱《諦者品》及《法華經》而尋求之。」諸餘謗法之門,應從《遍攝一切研磨經》中了知。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