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12/18 00:00:12
學習次第 : 進階

菩提道次地略論釋 卷之十

昂旺朗吉堪布

卷之十

    戊三、上士修心之道次第分三 己初、明發心為入大乘之門 己二、此心如何

發起

  己三、發心已學行之法。

  己初、明發心為入大乘之門

  「如是流轉之過患,從種種門中長時修習,則見於此三有如陷火坑;為欲解脫

惑苦,證得涅槃,意懷熱惱,由是修學三學,從生死中而得解脫焉。然此雖非同善

趣,不復墮,而於斷過證德,尚屬少分,既於自利未圓,則利他亦不過零碎而已。

終須佛為勸請而入大乘也。」

  如前依種種門長時修習生死過患,則見三有猶如火宅。三途如火坑,此人所易

知,觀天為火坑,此人所難知。若依經教話,故事,諸門,思惟生死過患,則不問

人天三途,均無一可以安住。為欲解脫惑苦,求得涅槃,須具一種意念,使逼惱身

心,如渴思飲,行住坐臥,均不能安。有如是迫切厭離心生起,再修三學,即可解

脫生死。若未發起真實出離心,任修何善,皆為生死之因。故先生出生離心,是為

中士道要著。解脫生死後,即如天趣,後終退失。即證阿羅漢,亦僅有斷德之一分

~P 610

,不能證得法身,及未能斷所知鄣。因此,故自利尚非圓滿,於利他亦僅少分。如

舍利弗雖證阿羅漢果,而不知其母生處,即由德未圓之故,故不能利他。阿羅漢因

厭離生起,經三學而得涅槃,即貪著寂靜,住於寂靜中,有如睡眠,須經佛放光照

之,勸發大乘心,始能增上。但此種發心,非由自動。

  「故諸具慧者,從最初時便入大乘,甚為應理。攝度論雲:『於利世間無能力

,二乘心量必斷之,能仁所示大悲乘,一味利他為自性。』若此,則諸士夫應以愛

樂威德,及士夫之功力,擔負利他,方為合理。倘僅緣於自利。與傍生何殊。是故

諸上士之本性,于利他樂專一而住。」

  具慧者,不應如是(不應如二乘),應從初即趣大乘。此種教授,非宗喀大師

獨創,系根據攝波羅密論所說:「無力引發世間利,畢竟棄舍此二乘。」此意非謂

二乘當舍,謂專注二乘之心當舍。一味利他為性者,應趣佛乘。由悲心方面說,如

佛見羅漢安住涅槃,等於二人同行,一人走入小路,以心悲憫故,勸入大路。故佛

乘惟一味利他為性,是為大乘。若惟知自利,則傍生亦能,與彼何異,故大乘人,

專以利樂他人為主;「利」即指現前利,「樂」指究竟樂。能利樂他人,乃為高出

~P 611

傍生。

  「弟子書雲:『畜類得草唯自食,渴時得水歡喜飲,士夫精進利他事,以樂威

德功力勝。如日照世駕威光,大地載物不揀擇,上士本性不自利,一味專作利世間

。』如是見諸眾生被苦所逼,為利他而忙者,名曰士夫,彼亦名為善巧。」

  意謂大乘士夫為異於畜生之「但知自利」故,勤行利他。因此,所感威德、安

樂、勝力,均超一切。亦如日輪照世界,不自言疲,大地載世間,亦不擇物,士夫

無私之性亦然,一味利樂世間。眾生為惑業苦所使,不能自主,於三界中流轉生死

。見如是眾生為行苦所迫,而發起急切救彼之心,如是名為士夫,亦名聰慧。士夫

梵名「布魯卡」,即具功德意,具足利他功德,始名士夫。聰慧,謂知利他意義廣

大。

  「前書(弟子書)又雲:『無明覆世亂眾生,無力墮在苦火中,見此如己頭燃

火,彼是士夫亦善巧。』是故能生自他一切利樂之本源,滅除一切衰損之妙藥,為

諸善巧士夫所行之大道;雖見聞念觸,亦能長養一切眾生,住利於他而兼能成就自

利,無所不全。有於此具大善巧之大乘而趣入者,當念此甚為稀有,我幸得之,應

盡所有士夫之功力,於此勝乘而趣入之。」

~P 612

  煙雲,喻無明。火,喻苦。煙雲覆蔽虛空,飛鳥迷亂,墜於火中。眾生為無明

所蔽,迷亂失路,墜入苦中。士夫見此,如頭著火,發動勤忙。故能:(一)生起

自他一切利樂本源。(二)能除一切衰苦妙藥。(三)能隨行一切智士所引大路。

(四)見聞念觸,悉能長養一切眾生。(五)由利他兼成自利,無有所缺。(六)

具足廣大善權方便。如是大乘甚為稀有。聲聞緣覺,專為自利,菩薩專為利他,而

菩薩所得自利。反勝過聲緣。不可數計。以聲緣專為自利,未得圓滿法身,菩薩專

為利他,始得圓滿法身故。攝度論雲:「淨慧引發最勝乘。」淨慧,指聞思修三慧

。應盡士夫能力趣此大乘,能力為何,即斷證二力,知大乘勝利,應起恭敬心趣入

。現觀莊嚴論之初贊佛德,次說入大乘方法,亦與此同。故欲入大乘,須先具出離

心。學中士道。欲具出離心,須先學下士道,觀死無常,棄舍現世心。至已入大乘

,其不共方便如下:

  「如是若念須入大乘,何為入大乘之門耶?此中佛說有波羅密多乘及密乘二種

,除彼更無餘大乘矣。然此二由何門而入耶?唯菩提心是。」

~P 613

  發菩提心為入大乘之門,大乘分波羅密多乘及密乘。前者為因乘,以佛因行為

道;後者為果乘,以佛果行為道,不問何乘,其入門皆為菩提心。或以顯乘由發菩

提心入門,密乘由灌頂入門,不知未發菩提心者,只能得隨順灌頂,尚未得真實灌

頂。真實灌頂,須以發起為利有情之心而行灌頂,始為真實入門,始為已得灌頂。

又有謂灌頂為授權,有權可以聞思密乘,以是義故,解為入門。不知入門總以發菩

提心為主。

  「此於身心何時生起,雖其他之任何功德未生,是亦住入大乘。」

  金剛手灌頂經僅謂:「若時成就菩提心,爾時當令入此大灌頂。」故雖未修行

,僅發菩提心,亦入大乘數。

  「若何時與菩提心舍離,則縱有通達空性等功德,亦是墮入聲聞等地,退失大

乘。此眾多大乘教之所說,理亦成也。是故大乘者,以菩提心之有無而作進退。」

  未發此心,雖有證空功德,亦不名大乘。若先有此心,其後何時退失此心,即

退出大乘數,而墮聲緣數。昔阿底峽尊者與阿紮惹,盡夜談話,尊者問:印度有何

新聞。答:有一奇聞,有修喜金剛法而得聲緣果者。尊諸謂:喜金剛本大乘法,以

~P 614

小乘心修,不墮地獄,得小乘果,猶屬大幸。即此證明。

  發心分二:即世俗與勝義。此處所說菩提心,指世俗發心。除此外,其餘空性

等,皆非能入大乘之門。宗喀大師以下,亦有謂入大乘門而未發世俗菩提心者,如

見道、無礙道、解脫道中,僅緣空性,世俗相不現在前,彼時於世俗菩提心即憶不

及。惟佛乃能雙見二諦,餘者見道時,見勝義諦,即不能並見世俗諦。但此類亦必

先發菩提心,由發心後乃證勝義;證勝義時,初所發心並未退失。故有問,初地菩

薩菩提心生否?當答:「已生」。問退否?當答:「未退」。不過正證初地時,菩

提心不現在前耳。故謂入大乘而無世俗菩提心者,系指彼時無發菩提心之方便言,

非謂先未發心也。

  「如入行論中說,此心生起,無間即成佛子也。」

  入行論謂「刹那發心後,雖困生死獄,亦應稱佛子。」

  「慈氏解脫經亦雲:『善男子,所謂金剛寶者雖已破碎,勝出金等莊嚴,映蔽

一切,亦不失金剛寶之名,一切貧乏亦能遮止。善男子。如是若發一切種智心之金

剛寶,縱離修行,亦映蔽一切聲聞獨覺功德之金莊嚴,亦不失菩薩之名,一切世間

貪乏,亦能遮止也。』謂于菩薩行雖未學習,但有菩提心便可稱為菩薩也。」

~P 615

  慈氏解脫經謂:金剛雖碎,光映一切,不失原名,亦能救貧。如發求一切智,

其人雖未修行,亦能映蔽二乘功德,不失菩薩名,一切世間貧困,亦能淨除。此謂

發心而未行者,對於積懺大有力量,故能救世,入大乘數。若無此心,雖勤禮佛、

誦咒,僅能生所有功德,仍不得入大乘。

  「以是若僅以法是大乘,則猶不足,必彼補伽羅住入大乘為重要。故成大乘以

菩提心而作自在。若於此心僅彼知解而已,則其大乘亦惟是虛名耳。倘彼有一性相

完全之菩提心,則亦成一清淨之大乘。當於此而勵力焉。莊嚴經雲:『善男子,菩

提心者,如一切佛法之種子。』于此須得定解。」

  故非僅就所學之法為大乘;即是大乘,必其修法之補特伽羅能入大乘,始為大

乘。入大乘須以發菩提心為主,發菩提心又以生起出離心為主。出離心分粗細二分

,厭離生死為細分,怖畏惡道為粗分,而細分又由粗分生起。今人動輒自謂修大乘

法,多於粗分出離尚心未生起,何能說得上菩提心,更何能說入大乘。正如欲赴成

都而錯入西昌,以未得正道故。如前人所說修喜金剛法,而得小乘果,猶為大幸,

~P 616

如在吾人,尚恐墮惡趣。藏人多喜學無上瑜伽,每見頗邦喀大師對求學者,必令先

學道次發菩提心。但菩提心若未真發,僅依文解義,則所得大乘道,亦僅依文解義

而已。具菩提心之性相,現觀莊嚴論有偈雲:「初、解義菩提,二、造作菩提,三

、真實菩提。」須具此三者,乃為完全菩提心,而所入大乘,亦始為清淨大乘。在

完全菩提心之前,起心造作,亦可名為造作菩提心。此造作菩提心,比于解義。又

勝一步。華嚴經謂:「菩提心為一切佛功德種子。」以佛斷證二德,無量無邊,皆

由菩提心生故。於此當生決定,如何決定,由於思惟,依經依教,能精細思惟,即

得決定。

  「此應喻釋,如以水糞,暖及地等,若與穀種合者,則為穀苗之因,若與麥頭

等種合者,則亦為彼苗之因,故水糞暖地等是共同之因。青稞種者,隨與何種緣合

,亦不能為谷等苗之因。是青稞苗之不共因,以彼所攝持之水等,亦為青稞苗之因

也。如是無上菩提心者,是佛苗因中如種子之不共因,通達空性之慧者,如水糞等

,是三種菩提之共因也。」

  譬如水土風日,為麥共因,麥種乃為不共因,以麥種只能生麥,不能生豆穀故

~P 617

,反之豆穀亦然。菩提心為佛種子不共因,空性為共因,以空性為三乘之因所共故

,菩提心如父,達空慧如母,父能決定種子,母不能故,但有菩提心,即屬大乘種

姓。

  「故寶性論亦雲:『勝解勝乘為種子,慧者為生佛法母。』此言于大乘起勝解

者,如父之種子:通達無我慧者,則如母。譬之父為藏人,則不生漢胡等子,父為

子姓,此因決定。于藏母身,則能生種種子。是乃共同因也。」

  寶性論謂:「菩提心如父,智慧如母,禪定如胎,大乘如乳母。」

  「龍猛贊慧度亦雲:『佛陀諸獨覺,並諸聲聞人,解脫唯依慧,決定無有餘。

』諸獨覺聲聞亦依於慧,以是亦說般若波羅密多為母,是大小二乘子之母。故

不以通達空性而分大小乘,是以菩提心及諸廣大行而判也。寶論雲:『彼聲聞乘

中,不說菩薩願,及行悉回向,菩薩如何成。』謂不以見別,而以行分,如是若通

達空性之慧,猶不成大乘不共之道,而況除彼勝慧之諸餘道品,則何待言哉。是故

須將菩提心之教授。執為中心而修焉。」

  龍猛贊慧度謂:「諸佛辟支佛聲聞,解脫惟依慧。」故慧為三乘母,不判定大

~P 618

小乘。金剛經說,須陀等四果,皆雲若自起四果想,即有我人眾生壽者,即不曰須

陀洹等。可見小乘四果,在離四相乃能證得。離四相即是空慧,由是知小乘果,以

空慧得之。般若母能生四子:佛、菩薩、緣覺、聲聞,故論廣、中、略三部均稱母

能生聖子,若僅有母無父,仍不能生。若遇菩提心大乘種,則決定生佛、菩薩二子

,若遇小乘種姓,則生聲緣二子。昔印德諸善功者,有謂阿較漢未究竟通達空性。

現觀莊嚴論亦謂阿羅漢有二種:一、達究竟空性,二、未達究竟空性。然以理言,

則阿羅漢定已通達究竟空性,因生死根本為實有執;若不達究竟空性,則不能照破

實有執,即不能出生死,故小乘果,定由慧得。謂小乘不達空者,乃根據佛有「阿

陀那識細未曾開演」一語,便謂小乘不知。依龍樹寶論則謂,聲聞乘中但未說菩

薩願行及回向,佛為小乘說,色如聚沫,受如水波,想如陽,行如芭蕉,識如幻

。聚沫,視之如常,刹那變滅,色,無實,顯視有實如沫。水波觸之似有高低平等

,而刹那變遷,受亦如之。佛為小乘說五蘊無實如此,可見佛為小乘已說空性,所

未說者,僅菩薩行願耳。可見大小乘不以見分,但證空慧,尚非大乘因,何況其餘

。惟菩提心乃為大乘因,亦唯菩提心乃入大乘門。學者應以菩提心置於掌中,視為

~P 619

心要而修之。有菩提心,即未修他行,亦不失為大乘;無菩提心,縱修無上密、氣

、丹脈、明點,亦不得為大乘。但真入大乘,又須以菩提心與空慧雙融,不然有父

無母亦不生子故。大乘之果,是為佛位,佛位不生不死不住寂滅,欲除遣住寂滅邊

,以菩提心為方便;欲除遣住生死邊,以智慧為方便,故須雙具二者,彌勒菩薩有

雲:「智不住三有,悲不住寂滅。」是二種中,以生菩提心為難,以鬚髮大願積集

福資糧故。如菩提心已生,空慧即易生起,若先生空慧,菩提心即難生起,如諸阿

羅漢尚難自動發起菩提心,是其明證。如先生起菩提心.見欲成佛諸支分功德定須

修習,自然去修空慧,故雲由菩提心生慧易。若先生空慧,證空慧者,有寂滅樂,

易貪住其境,故雲由慧生菩提心難。入行論雲:「難發勝寶心,即禮彼士身。」又

雲:「豈有此等善,不有此智識,豈有如此福。」均為贊菩提心。成佛須方便與智

慧雙具,方便緣世俗而修習,智慧緣勝義而修習。世俗之中又以菩提為主,勝義之

中以空慧為主。彼二中,就大乘言,又以菩提心為主,而建立大乘基礎。加行暖位

聖者,如當巴草(即菖蒲),頂位聖者如蘆草,忍位聖者如蔗,世第一聖者如竹。

~P 620

見道位聖者如禾稼,修道位聖者如菜子。如是聖者充滿南洲,日日不斷住空性中,

不如凡夫發菩提心後刹那所證空性。以懺罪論,所懺之罪過彼。以積資論,所積之

資過彼。以此見菩提心與空性比,超越甚遠,故當先以發菩提心為主,譬如鈍刀割

草,所獲至少,利刃而刈,所獲即多。發起菩提心後,再修餘行,亦複如是。入行

論雲:「餘善如芭蕉,生果即盡,菩提心如如意樹,果恒增長。」學者當知為何應

發菩提心?次當知菩提心有何勝利。如是則能生起修習菩提心之欲樂,有此欲樂,

然後研究如何發生此心之道理,則易入學。

    己二、此心如何發起分四 庚初、依何因始能生起 庚二、修菩提心之次第 

庚三、此心發起之量 庚四、以軌則受法。

  庚初、依何因始能生起

  在阿底峽未到藏以前,藏人修心,惟有義軌受法一種。尊者問:慈心悲心如何

生起?鹹答:「不知」。尊者笑謂:「不知修慈與悲菩薩,惟汝西藏有之。」世之

修者,或有稍起慈心,即自驕慢,此由不知發心之量所致。欲達發心定量,必須先

加修習,使心與法合。但法非一種,故須先知修心次第與發心所緣。如何發心?必

~P 621

依此發心修心,達到定量,然後可依軌受持。修法有二派:(一)依阿底峽依月稱

四百頌釋、月居士尊雜貢麥、蓮華戒修次等所傳。(二)依寂天依華嚴經所傳。前

者即七因果修法,後者為自他相換修法。自他相換不屬於深觀廣行,而屬於大力行

派。

  於此當先明發心四緣:(一)見諸佛菩薩神力,或聞其功德,生起欲得而發心

。(二)由聞無上菩薩提法藏,生信解而發心。(三)見佛法衰微,欲法久住而發

心。(四)見惡世人愚疑過重而發心。此四種雖在發心之數,然未為具足性相圓滿

發心。又有我願與一切有情同證真實義而發心,是雖較前為佳,然亦未為圓滿發心

。以發心必須具足自他二利,單緣自利發心固不圓滿,單緣利他發心亦不圓滿,須

緣自他二利,且不自滿足,乃為真實圓滿發心,此即發心之定量。又對治自利滿足

之過,當觀佛功德,對治緣他滿足之過,當觀慈與悲。求無邊自利,當證佛法身;

求無邊利他,當證報化二身;如是合自他二利無邊而發心,即為具足性相。又發心

有四因:(一)種姓圓滿,(二)善友攝受,(三)悲憫有情,(四)不厭生死。

又發心有四力:(一)自力,(二)他力,(三)因力,(四)加行力。莊嚴經論

謂五力,即:(一)善友力,(二)種姓力,(三)善根力,(四)聞力,(五)

~P 622

修力。又前說之自力、因力為堅固力,他力觀發者為不堅固力。有依一因一力而發

心者,有依多因多力而發心者,末法時代,由依善知識,多聞經論,加以思惟,如

是發心,是為最善。

 

 

  庚二、修菩提心之次第分二 辛初、依阿底峽尊者所傳七因果言教修 辛二、

依寂天菩薩自他換教授修。

  辛初、依阿底峽尊者所傳七因果言教修分二 壬初、生起之次第決定 壬二、

正修之次第。

  壬初、生起之次第決定

  「七因果者,謂圓滿佛果從菩提心生,彼心從七增上意樂生,意樂從大悲生,

大悲從慈生,慈從報恩心生,報恩從念恩生,念恩從知母生。如斯次第,說為七也

。」

  此中分二 癸初、明大悲為大乘道之根本 癸二、諸餘因果為彼之因果法。癸

初、明大悲為大乘道之根本分三 子初、明初之重要 子二、明中之重要子三、明

後之重要。

  子初、明初之重要

~P 623

  「若為大悲撓動其意者。為令一切有情出生死故,而起決定誓願。若悲心弱,

則不如是。要能荷負無餘眾生之解脫重任而得自在故。若不荷負此擔,則不能入大

乘。故大悲者,于初即為重要也。無盡慧經雲:『大德舍利弗,複次諸菩薩之大悲

無盡也。何以故?為前導故。大德舍利弗,所謂譬諸氣息內外動者,是人命根之前

導也。如是菩薩之大悲者,是正修大乘之前導也。』又象頭山經亦雲:『文殊師利

,雲何為諸菩薩進趣行?雲何為處?文殊師利答曰:天子,諸菩薩進趣行者,大悲

也。處者,有情也。』」

  所謂初者,謂未發菩提心者使發,即先以大悲撓動其心,使生起不忍之念,思

惟為一切有情除生死苦而取決定誓願。若悲心弱則不能發如是願。無盡慧經謂:

  「大悲無盡,是前導故,如氣息為命根之前導。」凡人識所依為命根,

全賴出入息引導。出入息引導不已,即命根存在;出入息斷,命根即斷。大悲為菩

提心所依亦然,大悲若斷,菩提心即斷,伽耶經謂:「諸菩薩行,以大悲心發起,

以有情為依。」伽耶,山名,佛於此說法故名。

  子二、明中之重要

~P 624

  「中重要者,如是雖曾有一次發心而住者,若見有情數多,所作惡劣,菩薩學

處極為難行,無有邊際,歷時長遠,遂生怯弱,則墮於小乘。故大悲心者,非僅發

一次,宜加修習,漸令增長。不顧自之苦樂,不厭利他,則速能圓滿一切資糧。」

所謂中者,即已發菩提心,使之增長。如一次發心,見有情數量過多,行為暴惡,

學處難行,多無邊際,遂心生怯弱,退入小乘。中間須數數發心,漸令增長,不顧

自己苦樂,於利他事業,不生厭倦,則易圓滿資糧。以施言,捨身不惜。以忍言,

為一一有情受苦,亦無所懼。修次謂,菩薩為大悲心所催促,全不自顧,惟求利他

。因此能趨最極難行,長久積資。如信力經雲:「大悲心者,為欲成熟一切有情,

無苦不受,無樂不舍。如是難行,即能圓滿資糧,速得佛位。」

  子三、明後之重要

  「後重要者,諸佛得果,非如小乘住於寂滅,能盡虛空界利益有情,亦乃大悲

之力。此若無者,則當同于聲聞故也。譬如稼穡,初種,中水,後能成熟而為重要

,故于佛果亦初、中、後三,大悲為要。此具德月稱論師之言也。漾那窮敦巴于阿

底峽尊者請求教授。尊者誨曰:『舍世間心,修菩提心,此外無餘。』格西敦巴笑

~P 625

曰:『此乃尊者出教授之心要』。當知是法之命脈。能得決定,唯此最難,須數數

集懺及閱華嚴等經論,以求堅固決定。如馬鳴菩薩雲:『佛之心寶貴,能圓菩提種

,唯佛知斯要,余人莫能及。』」

  所謂後者,謂發菩提心既得佛位,以有大悲心,不住寂滅,長住世間。菩薩初

、中、後刹那不離大悲,刹那照看有情,隨類化身,盡虛空界,利益有情,虛空無

盡,菩薩事業亦無盡。故佛不住涅槃,即由大悲。譬如禾稼,初如種子,中如雨澤

,後如成熟。佛禾亦然,初中後皆賴大悲,此乃月稱所說。或謂自心本有光明,見

此光明,菩提心自生,此非示人正路。惟宗喀大師撮述要點,指明菩提根本,惟在

大悲,方為正路。凡能得聞此正路者,皆由具有夙福。宗喀大師恩德,即在收集此

類扼要經典。正攝法經謂:「受一法,一切在手。」所謂一法,即指大悲。如輪王

之於輪寶,輪寶所至,諸軍即至。大悲所至,諸法悉至。又如命根,命根若在,諸

根即在。大悲若在,諸法悉在。以此見悲心重要。或謂悲為淺法,須先學深見。或

謂悲為迂法,須學風脈、明點,皆屬錯誤。初學孽重,或不易發起此心,應先懺集

~P 626

,虔求上師三寶加持。昔有漾那窮敦巴,博學五明,未知扼要,以問阿底峽尊者,

尊者惟答雲:「舍此世心,修菩提心。」漾那以語格西登巴,格西笑曰:「此尊者

所嘔心要。」今之學者,多求深見,少注意及菩提心悲心心要,故特舉及之。

  癸二、諸餘 因果為彼之因果法分二 子初、從知母至慈心以成其因 子二、

從增上意樂及發心以成其果。

  子初、從知母至慈心以成其因

  「總之唯欲令離苦者,若數數思惟彼有情苦雖亦能生,然令彼心易起及猛利堅

固者,則先須於彼有情有悅意珍愛之相。」

  雲何餘因果是此因果?以大悲于成佛初、中、後皆為重要。應以慧觀,發生決

定,並應多看經論,如入行論、莊嚴經論、集菩薩學論、寶論等。讀閱諸經論,

又須以朗忍為根本,乃有眉目,否則如小兒入廣場,不辨四方。大悲心為增上心,

即菩提心之因;同時又為知母、念恩、報恩、慈心之果。以大悲者欲使一切有情離

苦為相即此欲使有情離苦之心。如從有情痛苦數數緣念,雖亦能發起,但以過於廣

~P 627

泛,發起頗不容易。即能發起,亦不猛利,不堅固。必于有情先生起關係極重,且

極珍重極愛惜之相;而後於此相上,緣念其苦,始易生起,而且猛利堅固。

  「如親有苦,則不堪忍;仇人有苦,則生歡喜;於中庸有苦,多生棄舍。此中

初者,是於意中有愛樂故,於彼有幾許之珍愛,則對彼苦便生起幾許之不忍。中下

珍愛,起小不忍,倘系極珍愛者,則雖有微苦,亦起大不忍矣。若見仇人有苦,非

但不欲令離,且念其苦願後較彼尤甚,及莫脫離也。蓋為不悅意之所致。彼複以不

悅意之大小,於其感苦亦生爾許之歡喜。於中庸之苦,既無不忍,亦無歡喜者,以

意悅不悅皆無之所致也。」

  例如親怨中三類人在前,均各有苦,恒常人對之,即有不同之三種心理生起:

一不忍、二喜、三舍。又對親怨之心,複分上、中、下三品,上等親愛者,對之極

不忍,中者次不忍,下者小不忍。反之於怨亦然。中庸者,既不生喜,亦不生不忍

。「如是修有情為親,乃為發起悅意。而親之究竟,厥為母親,故修知母、念恩、

報恩三者,則能成就悅意愛惜之心。又于有情愛如一子之慈者,是前三之果,由此

~P 628

而生大悲焉。」

  又就人之親受而論,最究竟者為母,能觀一切有情為母,則於其痛苦必生極大

不忍。故以知母、念恩、報恩為發大悲之心之因,若無此因,即無此果。

  「若與樂之慈與悲,則不顯現因果之決定。」

  或謂悲與慈互為因果,則七因果數目次第即不決定。不知慈悲互為因果者,指

拔苦悲與予樂慈而言。然此處慈心,指悅意之慈,即無此過。

  「修此一切有情為親屬,是發心生起之因。乃月稱阿黎、大德月、蓮花戒阿

黎所說也。」

  關於知母念恩之理,月稱四百頌釋、大德月弟子書、蓮花戒修次中篇均開顯之

。現觀莊嚴四品亦作此說。

  子二、從增上意樂及發心以成其果

  「增上意樂及發心成其果者,依前次第修習,生起悲心,則於為利有情欲得成

佛,亦能生起,便已足矣!何故於彼中間更加增上意樂耶。」

~P 629

  不知慈悲二無量心、聲緣亦有之。惟此負荷一切有情予樂拔苦之責任心、為聲

緣所無,而為大乘所獨有。

  「故須生起心力強勝之增上意樂,此從海慧問經中而知也。」

  若謂悲無量心,可以直接生起菩提心,則小乘應有菩提心,否則小乘即無悲心

。故發生菩提心,須於悲心之後,加增上心一次第。在宗喀大師之前,即噶當諸善

知識,亦於此七因果次第決定理趣,未能明顯揭出。通常學者,皆由悲心直修菩提

心,且所修為四無量。而先修平等舍心,至知母四次第亦不明晰。宗喀大師始標明

發菩提心,須有超越聲緣之悲心,不僅以念一切有情雲何離苦得樂為樂足,必須至

誠荷起此重擔。如海慧問經,舉獨子墮入糞坑喻,其母其戚,皆旁徨瞻顧,不知所

措,其父乃耀入糞池,拔之而出。此以不淨坑喻三界,獨一愛子,喻諸有情,其父

商主喻菩薩,商主不計淨穢,投入糞坑拯起獨子,喻菩薩能負荷拔苦重擔,不計一

切,跳入三界,拯救有情。其母其戚,喻諸聲緣,聲緣雖有悲心,亦僅如母如戚旁

徨憂歎而已,即由聲緣無增上心故。或謂聲緣有悲無量,即緣無量有情。不知彼所

謂無量者,僅緣念無量有情,欲其離苦耳。尚非具有緣念一切有情負荷責任之心。

~P 630

且如彼之無量悲心,即外道亦有,如無色界人,緣念下界,即能發生無量悲心,且

亦願其離苦,但非此即是負擔拔苦之責任心。菩薩普緣一切有情痛苦,而且負荷拔

苦之責任,故能發心成佛。或謂聲緣無悲,或謂無大悲。此皆名相爭執,實則聲緣

亦有悲心,唯無增上心耳。頗邦喀大師雲:人有謂聲緣如有悲心,是否由知母念恩

報恩發生悅意慈心而來,如系由知母念恩,如何不緣念一切如母有情痛苦,發心成

佛?不知聲緣不但有悲心,且亦由知母而來,不過無負荷責任之增上心。所有悲心

,與所有知母等心,均為無負責任之悲心,無負荷責任之心,即無負荷責任之勇力

與其方便。如前述獨子墮穢,父母之悲心等同,而其母特無入坑拔子之勇氣,其父

始有之,即由其多具一種增上心。故鬚髮起增上心,而後發菩提心。

  「如是若欲生起度脫有情之心,當念我今如此,即一有情之義利,亦不能圓滿

作到。非但此也,縱得二種阿羅漢位,亦僅能利少數有情,亦唯能成解脫而已,於

一切種智,則不能安立。念此無邊有情,滿足彼等一切現前究竟之義利,有誰能耶

。如是思惟,則知唯佛有彼堪能,而發為利有情欲得佛位之心。」

~P 631

  於發起增上心後,再思惟我現在究能拯救一切有情苦否?心悵然曰:匪惟我不

能,即聲緣雖有悲心,亦不過自得解脫,如目犍連尚不能自救其母,何況緣念一切

有情,令得現前究竟利樂。如是重擔,惟佛能荷,由此發心必須成佛。如專為一己

之利欲成佛,則菩提心即發不起。必為荷負拔除一切有情痛苦重擔,見惟佛一人始

能做到而發願成佛心。如是菩提心始能生起。故非大悲不生菩提心果。而無知母乃

至悅意慈心為因,不能生大悲果。大悲心前後相通,定須依此數量與次第而修。若

但照四無量,無知母等次第,即不能生起菩提心,此為宗喀大師指示發心扼要,對

于學人之大恩德處。以上指示欲上路者,先辨明路徑,以下即為實行上路。

  壬二、正修之次第分三 癸初、修希求利他之心 癸二、修希求菩提之心 癸

三、明所修果即為發心(認定修果發心)

  癸初、修希求利他之心分二 子初、修習此心發生之根本 子二、正發此心。

  子初、修習此心發生之根本分二 醜初、于有情修平等心 醜二、修一切悅意

之相。

~P 632

  醜初、于有情修平等心

  「如前下中士時所說前導等次第,於此亦當取而修之。其中若不先斷除對於一

類有情起貪,及對一類有情起鎮之分類,而修平等心者,則任隨生起慈悲,仍有類

別。若緣於無類,則不能生起。故當先修平等舍心也。」

  雲何修平等心,謂如農家治稼穡,先平其地。心地先平,然後以慈心為水,悲

心為苗芽,始能生長。無地則水不能住。無水則苗芽不能發。修習之先,如前所說

中下士法,前行次第,即是修習六加行。于此當先修平等心。因為心若不平等,稍

有偏黨類別,則所生慈悲亦為偏黨類別。

  「此中複有願諸有情,修無貪鎮等煩惱之想,及自於有情遠離愛憎心平等之二

種,此取後者。」

  平等心有四:即行舍、受舍、不觀察舍、無量舍。行舍,即所造不善不惡之無

記業。受舍,即不苦不樂之受。不觀察舍,即不加分別。無量舍有二:(一)即修

一切有情無貪鎮等煩惱相。(二)對於有情自離貪鎮,令心平等。此處依修次中篇

修法,須修後一種。

~P 633

  「修此舍心之次第,為易生故,先須於一未作利損之中庸者,而為所緣,以除

貪鎮而修舍心。」

  先緣一種未作利損之中庸有情為所緣境。次因緣境過久,或于中庸支分上亦生

貪鎮。此種貪鎮,亦須除去,心始平等。

  「若于中庸修舍心已,次於親友修平等舍心。於親友心若不平等,則惑以貪鎮

分類,或以貪有大小,而不能平等。」

  對於中庸既得平等已,次緣親友,修平等心,觀想親怨不定,對貪執一分,即

行息滅,而得平等。

  「於親友若平等,當于仇怨修平等心,于伊若不平等,則視不順之一邊而起鎮

焉。」

  既得平等已,再對於怨敵修平等心、亦觀無始以來、怨親不定、即能滅除鎮恚

一分、心即平等。

  「於仇怨平等已,則於一切有情而修平等心。此上複有二:就有情方面想,一

切眾生同是欣樂而不欲苦,若於一類認為親友而作饒益;於一類認為疏遠而為損惱

,或不饒益,不應理也。就自己方面想,從無始來於生死中,任何有情,不會百次

~P 634

作我親眷者不可得;如此應於誰生愛,而於誰起憎耶?此修次第中篇所說也。」

  然後觀一切有情,亦作平等想,此又分二:(一)從有情想,無不欣樂厭苦,

不能執一類當饒益,一類不當饒益。(二)有情無不僧作過我之父母者,又應貪誰

鎮誰。

  「又若于親生愛者,如勝月女問經雲:『我昔曾經殺汝等,我亦曾被汝等截,

彼此一切是仇殺,汝等何為起貪心。』如前所說無定之過,思一切親怨速疾轉變之

理,即以此而遮止憎愛。然此須執為親怨之差別所依,不須遮怨親之心,以作怨親

之因相,而滅貪鎮分類也。」

  若于親屬起貪愛時,則如月女請問經謂昔曾互相怨殺,如何對之起貪。又一切

親怨速疾轉變,即一世中,前仇後親,前親後仇者,所見不少。如是思惟,即可止

息怨親憎愛,今心平等。有謂怨中二類觀平等固可,如何于親亦應觀舍。當知未修

平等舍前,所有悅意慈心,是以貪為自性。修平等舍以後,所生悅意之慈心,是以

無貪為性。又修平等舍非對於怨親悉作中庸想,乃為遣除對怨親所起之貪鎮心,慈

~P 635

心如潤田,有慈乃可生悲。

    醜二、修一切悅意之相分三 寅初、知母 寅二、念恩 寅三、報恩。

  發心定量,第一須具足求菩提心,第二須具足利他之心。發心根本,為使一切

有情離苦得樂。欲使一切有情離苦得樂之心,真實發起,不致偏黨,即須先修平等

心。欲修平等心,又須先從中士道:(一)觀輪回苦,(二)觀怨親不定。欲觀輪

回痛苦,怨親不定,則須先知惡道可畏,現世可輕,而修業果與粗分無常。欲修業

果與粗分無常,則須先修暇滿難得。已知暇滿難得,即欲受持心要。欲受持心要,

則須依師擇師(不依上教授,自于書上取修,雖久亦不相應,是為徒勞。劉衡

如記),故修上士道,須先使中士道心生起。欲修中士道,須先使下士道心生起。

不依如是次第,先修上士道,徒勞無益。宗喀大師道次,已為學人安排歸一(安排

好)定須遵守。道次亦非大師獨創,在釋量論(陳那造),第二品曾謂,粗分無常

若不能知,則不知業果。不知業果,即不知空義。道次分三士道,亦系如此。總之

系說明無常苦無我空三義。不過下士所說無我,為粗分無我,即我不自在之無我。

故發心次第,道之次第,定須決定。即以般若言。第一品說佛本事,第二品說佛功

~P 636

德,此與道次先後雖別,而實相同。般若最初,開示佛果,使人生勝解心;次開示

道品,使人知總分。次開示道支分,使人知入道方便。由道支分合於總分,而後上

獲佛果,故與道次無殊。如是次第,必須決定。

  寅初、知母

  「以輪回無始故,我之生亦無始。生死相續,於輪回中當無不受之身,及未生

之地。而未成母等之親者,亦所必無。此經中言也。此複非但昔曾作母,即于未來

亦當為母。如是思已,則於為我之母一事,當求堅固決定。此心若生。則念恩等亦

易引發,此若不生,則念恩等心無由生起矣。」

  知母修法,又分依理智思惟與經教二種。依理智思惟,即思吾人從無始以來,

在輪回中流轉,所得生死無量,故母亦無量。由是知無始輪回中,無有不作過我母

者,聖者龍樹等曾知是說。此心生起,以下諸心,即易生起。博多瓦教授,于面前

想今生母親像,即以今生之母,例知多生之母,

  寅二、念恩

  「念因者,修一切有情為母之後,倘先依於此世之母而修,較易生起。當如博

多瓦所說而修之,於己前想一明顯之母親相,作是思惟,不但今時,即無始時來,

~P 637

彼亦為我作過母親已超數量,應多次思之。如是作母時,為我救護一切損害,成辦

一切利樂。別想于今世,初于胎中時常攝持,及產生後,胎毛未乾,即抱依於暖肉

。以十指玩弄,以乳酪喂哺,以口飼食而拭涕,以手揩擦其不淨,種種方便畜養而

無厭倦。複于饑時與食,渴時與飲,寒時與以衣服,貧時給諸自不忍用之財。然此

資具,亦非易得,乃合諸罪苦惡名難辛求獲者以與也。若子有病苦時,思惟子死寧

己死,子病寧己病等,出自真誠,願以身代。並以加行而為除滅苦厄之方便。總之

,隨自智慧為作利樂,遣除苦惱等之事實,專一修之。以如是修習,則非僅空言。

當得生起念恩之心。次於父等諸余親識,及諸中庸,乃至仇怨,如其次第,皆修知

母。既于親眷,中庸、怨家、皆想為母。于一切眾生亦修知母以為前導,次第漸廣

而修習焉。」

  發菩提心,須先知有情是母,次想今生母恩如何,推之一切有情如母者,其恩

德無不如是。既知母恩,則易生報恩之心。

  寅三、報恩

~P 638

  「報因者,如是唯以生死流轉而不相識耳。倘將彼受苦而無救護之諸母,棄舍

不顧,僅謀自己之解脫者,忍心無愧,豈有更甚於此者哉。弟子書雲:『親人生死

大海中,分明如墮深流內,生死不識而棄彼,但自解脫無此恥。』如是舍有恩者,

在下等人猶不應為,與我之理如何相順,如是思已,當負報恩之擔也。」

  生報恩心法,如論文引弟子書謂:「母親在生死中,正如墜于大海,特別漩入

惡道之深流處。我今因生死變易而不相識,棄而不顧,惟求自脫,此等無恥之事,

即下等人猶不應為,何況我法之中,如何能隨順之。」又謂:「嬰兒從受生飲乳,

以至成人,一切憂勞母親之事,無論初中後,皆飽受母親之慈恩,如是慈愛之母親

,雖下等人亦不忍舍,何況修行大乘之上等人耶。」故當負起報恩之擔。

  「若爾,當以如何報恩耶?諸母亦能自得世間富樂,然彼一切無不欺誑,如我

先為煩惱魔所傷損,於彼猛利傷痕,擦以鹽硝,以其自性是苦,仍複加生種種之苦

。若以慈報恩,當將彼等安立於解脫、涅槃之樂,須如此而報恩也。」

  至於報恩因之法,彼世間一切衣食供養,雖亦屬報因之一,但此類為有漏之樂

~P 639

,不無欺誑。有情諸母過去亦曾自得轉輪王等果,而此樂乃欺誑,轉瞬即逝且盡。

我今欲報諸母之恩,當使諸母得到究竟之樂。世間一切所稱為樂者,而其自性實不

離苦,以其為行苦性故。未脫行苦,雖一時享受似樂,旋複成苦。例如因鬥受傷者

,本已是苦,又於傷痕上注以鹽水,其苦益增,諸母因煩惱而奪鬥,或得餓苦,或

得寒苦;我縱遇饑與食,遇寒與衣,而此衣食不過暫時救濟,甚或因此衣食,又複

成苦。如是報恩,皆非究竟。欲得究竟,惟報以涅槃無盡之樂。雲何方能臻此,應

作如下思惟。

  「總之,如自母親,不住正念,瘋狂目盲而無引導,步步顛蹶,趨赴於可怖之

□□而行。諸母若不望其子救而望誰耶?若彼子亦不求將母脫怖,而須誰來度脫耶

?」

  諸母如盲目發狂,又無引導者,獨向險處賓士,此時不望其子救之而複望誰?

為之子者,不救其母,複當救誰。

  「于彼如是已作母親之諸有情,為煩惱魔撓,心不正住;于其自心不得自在,

有若瘋顛。又無能見現上,決定善道之眼,亦無引導之師,刹那刹那皆為惡行之所

損壞,胡亂賓士。見其於總之生死別為惡趣之險處而行。彼母亦希其子,其子亦應

來出其母。如是思已,當以決定拔出生死為報其恩。」

~P 640

  彼之發狂者,乃煩惱擾亂不自主也。盲目者,無慧眼以觀增上生,決定勝也。

無導者,無真實善友也。向險處賓士者,一一刹那造諸惡行,總于生死邊,別於惡

趣邊,奔投不已也。

  「集學論雲:『煩惱瘋疑盲,於多□□中,步步顛蹶走,自他常憂事,諸眾生

苦同。』由是觀已,雖是說為尋覓他過為不應理,見一切功德執為稀有。然於此亦

可合於苦惱之理也。」

  寂天入行論,又集學論皆如是說。集學論雲:「煩惱狂疑盲,於多懸險處,步

步而顛蹶,自他常憂者,眾生苦皆同。」此偈本意,教人不應尋求他過,如見趨險

者,不見其過,惟見其可悲憫也。宗喀大師引之以證眾生苦惱之理,如是知母、念

恩、報恩,即引發此心之所依處,次當明正發此心:(一)修慈,(二)修悲(三

)修增上心。

  子二、正修此心分三醜初、修慈醜二、修悲醜三、修增上意樂。

  醜初、修慈

~P 641

  「慈之所緣,為未具樂之有情。行相者,謂念彼雲何當得樂?且願彼得樂,又

當為作得樂因也。勝利者三昧王經雲:『俱胝由他頻婆羅佛刹,盡其供養眾多無數

量,于諸勝生以彼常供養,猶其不及慈心數與分。』謂較彼之供物極其廣大,而於

究竟之田,常時行供養,其福尤大。」

  修慈分三:(一)修慈所緣,為未得樂有情,即六道有情。(二)慈之行相,

初,隨喜行相,念如何令得安樂。中,發願行相,願其得安樂。後,荷擔行相,我

應負起予諸安樂責任。(三)修慈勝利,供養有情中,惟供養佛功德為最大,三昧

王經雲:「以各種供物經無量劫供養諸刹土佛,不及修慈一分之數。」

  「文殊莊嚴刹土經雲:『于東北隅有大自在王佛,世界名曰千莊嚴。如芻入

滅盡定之樂,諸有情亦具是樂;於彼世界經百千俱胝歲修行梵行者,若于此上下至

於彈指頃,緣一切有情發起慈心,較前之福猶為甚多,況晝夜而住。』寶論亦雲

:『每日三時中,施食三百罐,不及須臾頃,慈獲福一分。天人當起慈,彼等亦守

護,意樂及多樂,毒械不能損。無力獲大利,當生梵世間,設未成解脫,亦得慈八

德。』」

~P 642

  文殊莊嚴經甚贊修慈勝利,寶論亦雲:「每日初中後以三百壇施,不及須臾

修慈之福。」壇,藏呼「遮姑菜」;即小壇,用以煮上米者,須臾,乃漢譯,藏文

六十呼吸為一「取桑」。每日三萬六千呼吸,即一百六十小時。每二小時為一「玉

贓」,即一百二十呼吸。此藏中記時刻如是。修慈具有八德,即:(一)天人敬,

(二)天人護,(三)心安樂,(四)身安樂,(五)毒不能傷,(六)刀杖不害

,(七)事不勞成,(八)生於梵世。

  「若有慈者,人天起慈,任運歸仰,佛亦以慈力敗彼魔軍,故成最勝守護等也

。」

  佛以慈力降伏摩軍。彌勒本事謂,地方有修慈者,其他災難不生。

  「修慈之次第者,先親,次中,後於仇怨而為修習。次於一切有情,如次而修

之。修習方便者,若數數思惟有情苦苦之理,其悲便起。念諸有情缺乏有漏無漏之

樂,如是數數思惟。若修此者,欲與樂心任運而起,此複以種種樂而為作意,于諸

有情而施與之。」

  修慈次第,先親,次中庸,次怨仇,次一切有情,加無量心。尚有秘密修慈,

須發誓令有情得樂。中又分有漏無漏,一切有情並有漏而不得,由於無善法以為樂

~P 643

因,有情或墮三塗,不惟無樂,反而受苦,由於有惡法以為苦因。故於苦因苦果願

其離,樂因樂果願其得。思惟有情無現、竟二樂,數數思惟,慈心自起,又複以種

種作意而思。入行輪回向品全為修慈方便,應照彼作意。

  醜二、修悲

  「悲所緣者,謂以三苦隨其何類具苦之有情也。行相者,想其離苦,及願其離

,我當作離苦也。修之次第者,初親,次中,後怨。次於十方一切有情而修習也。

  修悲,為學習方便,先修慈,次修悲,在心之生起則無次第。(一)悲所緣,

指一切受苦有情。苦字包括甚廣,聖者菩薩有苦,而無苦諦;聲緣有苦,又有苦諦

,如阿羅漢有餘涅槃,未能以與五蘊相離,尤為行苦性故。菩薩斷除惑業受生,故

無苦諦;而悲憫有情,在生死中生極厭離,故尚有苦。(二)修悲行相,初、念行

相,中、願行相,後、負責行相。「慈」為念有情無樂者得樂,「悲」為令有情有

苦者離苦。(三)修悲次第,與修慈同,先願親者離苦,次願中庸離苦,後願怨仇

離苦。

  如是等舍慈悲各各差別之境,如次而修者,是蓮花戒阿黎隨順對法經而作也

。最為扼要。」

~P 644

  修怨仇離苦得樂,均先修平等舍,否則不能生起,如是一一分別修習,為蓮花

戒教授,最為扼要。

  「若不各各分別,初即總緣而修,雖能相似生起。然一一而思,則現起任何亦

未生起。若於一一由意變之領納,如前所說而出生已,漸為增多,後緣總而修習,

則隨緣總別,皆清淨而生故耳。」

  若不一一分修,遽修一切有情,貌似生起,實則一無所生。悲心至為重要,如

有悲心,則佛法即在掌中,蓮花戒所說修悲次第,根據阿達摩而來,至十方有情

,亦有先緣東方,次緣南方,乃至十方者。但最初親、中、怨,及先舍後悲次第,

總不可越。

  「修習法者,思惟是母所成之諸有情,墮於有海,如何領受總別之苦等而思之

。苦已釋竟。」

  (四)修悲方法。凡觀苦,須先從粗分入手,如先觀三惡趣苦,次乃及於輪回

苦,亦不可超越。例如行苦,即屬細分,如先觀行苦,即難生起。

~P 645

  「悲生起之量者,修次第首編雲:『隨於何時,猶如最悅意之兒,身不安樂。

於一切有情亦決定欲令離苦之悲心,成任運隨轉,如本性而轉,爾時是彼圓滿,得

大悲名。』謂于最極心愛幼兒之痛苦,其母生幾許之悲湣。以彼幾許為心量,於一

切有情任運起悲者,說為具足之悲相也。」

  (五)悲心之量。如修次篇謂,如是最悅意獨子有苦,母心不安,任運而生。

悲心已生起者,對於一切有情苦惱,亦如母于獨子任運而轉,漸漸如其本性而轉,

不假而起。如觀察修,初由意業造作,及至相應,則能任運而起,所謂任運,即相

應之意。如本性而轉者,謂見有情受苦如自身苦,是為如其自性而轉,如自身覺得

輪回是苦。悲心圓滿者,必緣一切有情,非僅緣一二有情。其修習法,須先瞭解悲

心之意義,次緣少數有情依義而起作意。次緣一切有情而起作意。次如慈母于獨子

之苦,次如常人於自身之苦,任運而起,隨時隨地現前,入於無作,是為大悲圓滿

之量。

  「慈生之量,例此當知。」

  但此又不獨修悲如是,即修無常、出離心、慈心等一切法,亦當如是,先解義

~P 646

,次造作,次無作。若不緣義作意,即墮無因邊及常邊。

  醜三、修增上意樂

  「修增上意樂者,如是修慈悲之後,思念慨歎,我最愛樂悅意之諸有情,如是

樂乏苦逼,當如何而令其得樂離苦耶。負荷脫彼度等之擔,下至言談,亦當修心也

。此于報恩時,雖亦稍起,然於此所說者,謂有欲令得樂離苦之慈悲,尚嫌不足。

於有情念以我為作利樂之意樂,須生慈悲為能引起故也。彼等亦非僅于正座時修,

即座後等之一切威儀中,皆為憶念相續而修。此修次中編所說也。」

  修增上心,于如上修慈修悲之後,慨然念歎一切如母有情如何能離苦得樂,如

是能使離苦得樂之重擔,由我負荷,此心即由悲心增上不已所致。此心于修報恩時

,亦能生起。但世間利樂,諸母亦能自得,為欲稱我報恩之心,惟有令諸母成佛。

如是亦能生增上心,然終不如修悲後所生增上心之力大量大。在修報恩時所生增上

心,不過一種願心,修悲後所生之增上心,乃為決定心。因報恩心所引之境,為悅

意慈;悲心所引之境,為菩提心,故前後不同。前者例如買物,見物時,起欲買之

心,後者如買已,付價,起物已屬我之心。修此心者,不僅在座上,即一切威儀,

~P 647

下至言談,亦須修習。如龍樹雲:「願一切有情罪苦,在我身上成熟。我之功德,

在有情身上成熟。」一切修心之法,均應如是。修次中篇所說與大月德論師所說相

同。大月德雲:「苦樹無始苦,暫灌甘露汁,亦複有何益。」

  下士道次,為暇滿人身,即受持心要中之最殊勝者。上士心要,尤在菩提心要

。生起菩提心要訣,廣說八萬四千法門,彌勒約為現觀莊嚴論,阿底峽又約為道炬

論、宗喀大師又約為廣略二道次論。以前所說為生起菩提心加行,現所說者為正修

。七因果,依阿底峽承傳。

  大悲:(一)所緣,為具足三苦有情。(二)行相,想其離苦相,我願其離苦

,我為作令彼離苦事。(三)次第,先親、次中庸、次怨,推之一切有情。(四)

方法,思惟六道總別痛苦。(五)生起之量,對一切有情痛苦,能如慈母對於最愛

獨子身有不安,欲其離苦之心,任運隨轉,即為合量。此層最要,因不知悲生之量

,往往輕易自許為有大悲心,因此對於菩提心亦不能確切認識,宗喀大師于此特別

叮嚀。常人悲心為偏執之悲,對自黨苦及粗重苦(如見宰殺牛羊,心不忍是),始

生故。具量大悲,為菩提心最要根本。如未具量,則對菩提心之生起尚有障礙。

~P 648

  大慈。所緣亦如大悲,須具五相。慈生之量,亦如慈母對於愛子病癒得樂之心

,任運生起。推之一切有情,無不如是。

  增上意樂。七因果,前三為生起利他心之因。慈、悲增上意樂,為真正生起利

他之心。於慈悲已生起後,視僅願有情離苦得樂,尚為不足,必須比此更為增上,

故名增上心,即是使彼等如何離苦得樂之重擔,我願負荷,心極堅決,毫不推諉,

此種增上力量,下至言談,亦當修習,毋使退墮,願如母有情離苦得樂之心,在修

報恩心時,本已有之;此處在引起能負荷拔苦予樂之慈悲力量,非前所能比。此三

種心,非僅在座上正修可生,須於下座一切威儀中修。譬如苦樹,根斡枝葉皆苦,

非僅數盅糖沖灌使能甜。吾人具足煩惱為自性之身心。亦非一二次慈悲增上心之修

習即能轉動,故須于一切威儀中修之。

  癸二、修求菩提之心

  「修求菩提之心者,依如前所說之次第修已,若見利他,須得菩提,雖亦是生

起欲得之心,然爾許不足。如前于皈依時所說,從思身語意業諸功德門中,先當增

長信心,次以信心為欲所依,于彼等功德,起誠心欲得。於自義利,亦非得種智而

~P 649

不可,以引生決定也。」

  修求此心者,如不明輕教,多有誤解。菩提二字,總謂一切智。有聲緣菩提,

有大乘菩提。聲緣菩提,就應斷應證果相得名。大乘菩提分究竟不究竟。究竟菩提

即法身;不究竟菩提,指初地以上,分斷分證之果相。於慈悲增上心生已,見須證

得法身,乃有負荷一切有情拔苦予樂功德。從知母至增上,雖能生起求菩提之心,

但不勇猛。須依修皈依時,思惟佛三業功德,生起信心。由信心生起欲得之欲樂。

有此信心,則知不惟利他,即為自利,亦非如此不可,始得決定堅固。

  總七因果:一、前六為修求利他心。二、後一為修求菩提心。前三又為一中之

生起因。次三為一中正生起相。利他心以勇猛荷擔之增上心為主。此心又須先有具

量大悲。具量大悲,又須先有具量悅意慈心。具量悅意慈心,又須前心,故前前為

後後之因。俟增心勇猛生起後,始能生起希求菩提心。因一一眾生,須用何法始能

得度。非得一切種智不可,一切種智,唯佛獨有,欲得成佛圓滿種智,必須斷盡所

~P 650

知障。由是引生希求成佛學佛之決定心。再扼要言之,由生起勇猛增上意樂而生起

圓滿菩提心。其法由思惟佛三輪功德,生起信心。複由信心生求佛位欲樂。如是之

希求佛位欲樂,非修不生。修此欲樂生已。尚非真正菩提心,只能認為有造作之相

似菩提心。必俟久修成熟,此欲樂任運生起,始得為真實菩提心。

  癸三、認定修果發心

  「認定修果發心者,其總相如現觀莊嚴論雲:『發心為利他,希正等菩提。』

差別者,隨順華嚴經義:入行雲:『如何知差別,如欲行及行,善巧於此二,如次

知差別』。謂願行二種也,於此雖願現多種不同,然念為利有情願成佛之心者,是

謂願心。彼已受戒後,心依戒住而猶發心,是謂行心。如修次第初編所說也。」

  修果,即為發心總相,亦即總義。如現觀莊嚴論雲:「發心為利他,希正等菩

提。」此語依大經教而來。廣中略般若,皆為開示菩提道。二萬五千頌有雲:「欲

求一切法,及一切善別異門,一切世事相,均在圓滿佛陀意中,以此應習般若波羅

密。」凡說須習波羅密,非概指空性,在此應指菩提心。前經又雲:「希求彼彼,

~P 651

亦應學波羅密多。」彼彼,即指求利他所緣境及求菩提所緣境。初所緣境,指安置

有情於佛位言,亦即利他法身(謂究竟安置他有情于圓滿清淨法身)。次所緣境,

指自得佛位,亦即自利法身,具足二利之心。始為具量發心。如是發心,屬有為法

。在有色無色中,屬非色相攝。在有知非知中,屬有知攝。在心心所中,本宗謂屬

心攝,他宗謂屬心所攝。但此不惟中土,即在印度亦異說紛歧,有謂為欲,有謂為

勝解。依宗大師教授。乃指勝解言。以在六識中,屬意識攝。總之依於意識,為利

他故,以正等菩提為所緣,生起求正等菩提意樂。俟此等同正等菩提殊勝意識生已

,即為發起菩提心。通常修法,願一切有情離苦之因,得樂之因,而願成佛之心,

尚不得為相似菩提心,只能認為理解菩提心。理解菩提心,為發菩提心之初因,若

並此無之,則不得為善法,故必常時串習,令不忘失,久之自能任運生起。又發心

雲者,須加上上師要訣昔覺勒格西言:「發心須廣大心。」凡言發心者,即屬新生

之心。一類有情,為明年後年利益,新生一心。一類有情為未來人天果,新生一心

。一類有情,不為一己,而為一切有情利益,新生一心。固然後後大於前前,但必

生一種任何廣大新生之心均不及此者,始為發心。菩提差別,此處所指為依體性差

~P 652

別,非依名言差別,亦非生法差別。名言差別者,謂假名安立,如世俗菩提心,勝

義菩提心,乃由名言之安立。此處所言體性差別,則不如是。又生法差別者,謂伴

差別,見現觀莊嚴論,喻如船夫、如猴、如王等,雲何如船夫,謂不以空船而渡,

彼必以渡人。如大菩薩願與一切有情同時成佛是。雲何如猴,謂如猴之尋食,必讓

他獸先往。大菩薩亦讓有情先得安樂,痛苦則自受之。雲何如王,謂如國王之欲富

饒其人民,必須先自具足富饒。欲令有情究竟安樂,證得涅槃,須自先得涅槃。其

他先自後者,如猴。自他同時者,如船夫。自先他後者,如王。此三,乃菩提心生

法之差別。而此處之言體性者,又非如是,所謂體性差別者,指願與行之二種菩提

心。但其中差別亦有種種不同。印德桑皆耶喜,佛智,以初地以上為行,以下為願

。卻吉心吝以已受儀軌為行,未受為願。阿黎更登劄巴認為資糧道中品以土為行

心,以下為願心。藏德則以六度為行心,以下為願心。願心與行心如何分?例如欲

行之心即願心,正行之心為行心。本宗以為利一切有情,願當成佛為願心,受律儀

已,修諸資糧名行心。此系根據大阿黎嘎馬那西那修次編所說。於此有當注意者

~P 652

,非僅為利有情我當成佛,即是願心。必須此種願,心已能任運生起,而複提起為

利有情我願成佛。乃為願心。以此願心受或修行,乃為行心。就欲行正行二喻,法

喻合說,則已生任運願心,尚未修行六度,比於欲行之心。已生任運願心,正行六

度,比於正行之心。以上七因果言教,月稱菩薩亦屬此派。以下自他換言教,寂天

菩薩依華嚴及彭頗切(大方廣)經,與龍樹寶論而來。

 

 

  辛二、依寂天菩薩教授而修分三壬初、思惟自他換否之功過壬二、若能修習則

彼心發生壬三、修習自他換法之次第。

  壬初、思惟自他換否之功過

  「入行論雲:『誰有於自他,欲速為求護,於自他當換,是即密妙行』。又雲

:『盡世間安樂,從願他樂生;盡世間苦惱,由欲我樂生。愚人作自利,能仁為利

他,依此二差別,何須複多說。我樂與他苦,若不正相換,即不能成佛,亦無世間

樂。』謂我愛執者,是一切衰損之門,愛執他者,為一切圓滿之處,當思惟之。」

  入行論雲:「若誰欲速疾,求護自及他;彼應自他換,密勝欲受行」。上二句

,意謂誰欲速疾出離生死,獲三寶真實救護。「密勝」二字,系簡別聲聞之專為自

~P 654

利者,不見此教授,故為密勝之行。第二頌:「盡世所有樂,從願他樂生。盡世所

有苦,由求自樂生。」又雲:「我樂與他苦,若不正相換,既不能成佛,亦無世間

樂。」「樂」字,指有漏無漏樂。所謂自樂與他苦相換者,非以苦樂相換,乃是進

求自樂為主之心。與漠視他苦之心相換;即不注意自樂而注意他苦,作設身處境互

相掉換想。如論雲:「我愛執,是一切衰損之門」。謂由「我愛執」視我過重,熱

烈為我追求安樂,排除痛苦,不惜行殺盜淫妄諸惡業,遂感一切衰損。「衰損」二

字,不僅指三途,即得人身,缺根多病,常遭不如意等事,皆由我愛執來。又雲:

「他愛執為一切圓滿之門。謂不僅成佛,即人生大權勢,名稱、信言、威肅、長壽

、智慧等,悉由他愛執生。不殺不盜不淫等,皆為受重他方,均屬於他愛執。二乘

戒定慧,乃至大乘佈施等,一切皆為愛他而設。故此等皆為一切圓滿之因。由他愛

執心量不同,而感果之大小亦異。如凡夫他愛執心與菩薩他愛執心相衡,同施一物

,物同而心量不同,果亦不同。如上觀察,即可生起修習相換意樂。

  壬二、若能修習、則彼心即能發生

~P 655

  「若能修習,則彼心發生者,如昔為我之仇,若聞其名,便生憎畏。後和為友

,倘複無彼,反生大不悅豫。故修心之後,則將自作他,視他如自之心亦能生起也

。入行論雲:『難中不應退,以此修習力,聞名生怖者,無彼反不悅。』又雲:『

置我身為他,如是無所難。』設作是念,他身實非我身,將他作自之心,如何可生

起耶。謂如此身,亦是父母精血所成,是亦他之身分。以往昔串習增上,生起我執

。若於他身如己之愛執,亦能生起。彼論雲:『以是乃他人,粗血滴所成,由汝執

為我,如是于他修。』如是于勝利過患善思惟者,由至誠修習,生起勇悍,若能修

習,則能生起。如是見已,當修習之。」

  若能修習,則彼心即能發生。或問:此心是否修習可生。答:修即可生。如世

之先為仇讎,後為摯友,先懼相見,後恐相離。此種先仇後友,後先如出兩人者,

無非由愛執力薰習生起。故觀他為自,觀自為他,亦可因串習生起而除其障礙。

  壬三、修習自他換之次第分二 癸初、除其障礙 癸二、正明修法。

  癸初、除其障礙

~P 656

  「言自他換,或說將自作他,將他作自者,非謂於他想是我,於彼眼等想是我

所。謂換愛執自及棄舍他之位置也。生起於他如自而愛執,于自如他而棄舍之心也

。是故說我樂與他苦換者,亦謂于自愛執,見如怨仇滅殷殷而作之自樂。於他愛執

,見為功德,滅棄舍他之苦己,為除彼苦仇殷殷而作。總之,即不顧自樂,於除他

苦之事而行也。于修彼心,有其二障,自他苦樂之依自他二身,猶如青黃各各類別

而執之;由是於彼所依之苦樂,亦念此是我者,或行或除,此是他者,念已而棄。

彼之對治,謂自他體性無可分別,彼此相待,於我亦生他心,於他亦起我心;如彼

山此山也,譬之彼山,於此處雖起彼山之心,若到彼山,則生此山之心也。故不同

青色,任觀待於誰,亦唯生青色之心,不起餘色之心也。集學論雲:『修自他平等

,菩提心堅固,唯自他觀待,虛妄如彼此。居中自非彼,觀誰而成此,本性自不成

,觀誰而成他。』謂唯是觀待其所待而建立。無以自性而成也。又除念他之苦無損

於我,不為除彼而勵力之礙者,謂若如是者,則不應恐老時苦,于壯時集財,以老

之苦於壯無損故。如是則手亦不應除足之苦,是他故也。此說是略為舉例,如上午

下午等,亦如是加之。設想老壯是一相續,手足是集聚,不同自他之二也。相續與

~P 657

集聚者,唯是於多刹那,及多集聚而施設,無自己單獨之本體,自我他我亦須於彼

相續集聚而施設,以唯自他相待之建立。無有本體也。雖然,是以無始串習愛執之

增上,自苦生時不能堪忍。故于他若修愛執,則於他之苦,亦生不忍焉。」

  自他相換,有多種釋或謂自他身互換,或謂自他苦樂相換,此均不應理。應理

者,謂滅除自我愛執,生起他我愛執,亦即不顧自樂而除他苦之意。修相換,有二

障:一、即堅執自與他分別,如青黃各別。二、謂他苦於自無關,不必去除。此障

由於執自他各有自性而生。對治此障。須知自他實為各各類別之自性,而唯互相觀

待而起。如在此岸而望對岸,則對岸為彼岸。既至對岸,則前之彼岸又成此岸矣。

如是之彼此,即無自性,故於自亦能起他想,於他亦能起自想。自他名言雖二,自

他性實無二。又若念他苦無害於自,不須為他除苦。如是則少年不應儲蓄以備老苦

,手不應為腳除苦,而實不然。若謂老少是一相續,手足是一身聚,則當知相續是

多刹那,身聚是多支分,假名施設,無自立性。不過由無始串習愛執力增上故,自

有所苦便不能忍。若換修他愛執,亦能於他苦生起不忍。

  癸二、正明修法

~P 658

  「正明修法者,由我貪增上,以我愛執待,從無始生死直至於今,生起種種不

可欲樂。雖欲作一自利圓滿,執自利為主,以行非方便故,雖經無數劫,自他義利

皆悉無成。非但不成而已,且純為苦所逼迫。若將自利之心換而為他,則早已成佛

,自他義利,一切圓滿無疑矣。以不如是故,勞而無益,空過時也。今乃了知。第

一怨仇,即此我愛執持,依念正知,多為勵力,未生勿生,生莫相續而住,是念決

定堅固,多次修之。如是數數思惟愛他之勝利,生起勇決,棄舍他心,未生不生,

生莫久續。于他珍惜愛樂悅意,從如何能生之門,如昔于自愛執,應當生起於他愛

執之心也。阿底峽尊者雲:『不知修習慈悲之菩薩,唯藏人知之。』若然如何作耶

,謂須從初次第而學也。朗曰湯巴雲:『霞婆巴與我二人,有人方便十八,與馬方

便一,共十九。人方便者,謂於最勝菩提發心已,任何所作,悉於有情義利而學者

是。馬方便者,菩提心未生不生,已生不住,不容增長,是我愛執背棄于此,何能

損害而淨修,朝向有情,何能饒益而修習者是。』康隆巴雲:『以我等捨棄有情,

所以有情亦於我等如是作也。』大乘根本立與未立,大乘之數入與未入,一切歸於

此。于一切時中,觀察此心如何生起。苦生者善,若其未生莫如是住,依止示彼之

~P 659

善知識,與如是修心之伴,常為共住。閱如是開示之經論,於彼之因集積資糧,淨

除業障。自若亦如是修心,決定投播如是完全種子,事業非小,理應歡喜。如阿底

峽尊者雲:『大乘法門欲趣入,能除黑暗滅熱惱,猶如日月菩提心,經劫勵力生亦

可。』」

  正修相換,在先認識我愛執過患,為生死冤仇。經雲:「一切輪回苦,皆由煩

惱惑。」煩惱根本,即我愛執,因我有執,追求安樂,順我則生貪,違我則生鎮,

造諸惡業,故受諸苦。中觀即系廣明我執為煩惱根本之理。我執與我愛執有別,或

謂無別。但此為聲緣人所辨之事。因我愛執故,一切所行皆非自利圓滿方便。故雖

求自利,不惟無成,而反生諸苦。若以自利心移作利他。早已成佛。過去諸佛,其

始亦皆如我輩凡夫,若諸佛其始不是由凡夫修成。則成有自性常佛矣,須知決無此

事。諸佛在過去不但如我輩,或我輩為天王,諸佛其時或尚為我眷囑。何以諸佛先

已成佛,皆由諸佛能移利己心為利他心故。如佛昔墮地獄見地獄眾生苦惱,心生代

苦之念,頓生天上,是其一證。我輩之不如佛,即因不能以利己心移為利他,故經

長時勞而無益。由是即知我愛執為第一冤仇。入行論雲:

~P 660

  「如汝於他人,一滴精血聚處,妄執為我」云云。「汝」字,即指我愛執。他

愛執之勝利。如佛利他事業,及諸大善知識利他事業,須數數思惟。又依佛開示而

行,為成佛方便。依有情行佈施等,亦成佛方便。故應佛與有情並重,總應先於自

愛執過患,他愛執勝利,分別思惟。次應思過去大德言教,覺窩(覺窩即佛,此處

是藏人呼阿底峽為覺窩)至藏,問藏德:菩提心如何發?答:照義軌誦過,即已發

心。又問:未誦前,慈悲如何修,皆不能答。因謂「不知修習慈悲菩薩,惟藏人有

之」。眾請開示,謂須從初次第而學。此語包括全部道次,即從下士中士而至上士

,從平等心而至菩提心。(菩提心,如不能於死灰中出火,須從平等舍心、知母、

念恩,以次修習,方能發。非一念菩提心,菩提心即能生。即食現成之菜,亦非一

念即便入口,亦須坐下舉蓍等次第。劉衡如記)朗湯巴雲:「霞婆巴與我有十八

種人方便,一種馬方便。」(馬方便,即我愛執方便。劉衡如記)朗湯巴與霞惹

瓦,同為博多瓦二大弟子,霞波巴又為朗湯巴弟子。人方便,乃親愛方便,即修他

愛方便。十八種,乃多數之概稱,此藏中一種方言。例如漢人常言十八般武藝。有

曆舉其目者,亦可不必。或謂十八方便,為十八種學,亦屬不當。朗湯巴此語,蓋

~P 661

自廉之詞,意謂我生他愛執方便共有十八,除自愛執方便惟一。意即背棄我愛,從

其如何能損害之者而修,朝向有情,從其如何能饒益之者而修。康隆巴雲:「我等

於覺窩有情顛倒行事,有情於我等亦當如是行。」云云。意謂因我委曲有情,故有

情亦委曲我。本論大乘根本以下云云,是宗喀大師結語。

  庚二、此心發生之量

「此心發生之量者,前已釋竟,應當了知。」

 

 

  菩提心馬車

 

  因我輩福薄,十年浩劫,法友中所有聽講筆記,幾乎焚毀殆盡。經數年來多方

搜集,幸得上師三寶加被,將經康同生居士編篡之菩提道次第略論釋稿收齊,唯缺

菩提心馬車講記一段,迄今尚未覓得。茲為暫代馬車,便於學人依之修習,謹將一

九四五年昂旺上師在康定所授菩提心修法「發心秘授」,恭錄於後,希學人珍重修

習,迅成菩提。

                   昂旺敦振謹志

~P 662

發心秘授

                一九八九年一月于成都

 (甲)皈依發心等

  皈依師 皈依佛 皈依法 皈依僧  (誦若干遍)

  諸佛正法賢聖僧 直至菩提我皈依

  我以施等諸資糧 為利有情願成佛   (三遍)

  願一切有情離親疏愛憎,住平等舍   (三遍)

  願一切有情具足樂及樂因       (三遍)

  願一切有情離苦及苦因        (三遍)

  願一切有情不離增上及解脫妙樂    (三遍)

  特為利益慈母一切有情,必須盡力速速證得正等覺位。為證此故,當依甚深道

師佛瑜伽為門,趨入修習菩提道次第。(三至七遍)

  (乙)發心秘授

  下中士道串修法

~P 663

  師雲:難得具大義之人身已得,得之能成大義,應如何乃不空過,應勤取心要

,以取得人身代價。此暇滿具大義之人身,僅此一幸遇。難遇之佛法,僅此一幸遇

。難遇如晨星寥寥無幾之善知識,僅此初度值遇。勝緣會合,不能不贊為稀有。如

是難遇之因緣,以後更難幸遇。經雲:人身僅一遇,如盲龜浮木。此言盲龜于大海

中,尋其漂蕩之浮木舊巢,若干億萬年偶一值遇。此喻大好人身,若干億萬年之偶

一獲得。如是難得之人身,能長住也好。但又不能長住,亦必須死。凡在生死圈中

,莫不有死,死為決定義。且死無定期,刹那頃即可由此身而變為他類身軀,蓋此

身脆弱及生緣少而死緣多故。又死時何可利益,財物妻子均不能利,死時唯清淨一

人而去。積如須彌之資財,死時纖塵許亦不能攜去;廣遍世界之子女,死時無一人

能將自己留住不死;乃至與己俱生同來之身軀,死時亦須捨棄,唯餘心識而去。死

時真可利益者,唯佛說正法及三寶皈依處。能利益唯正法,可作救護,唯有三寶。

既如是,鬚髮心馬上勤求正法,即勤求大乘法,生起菩提心之教授。

  複從反面思之,如現在不發心馬上去修正法,此身一失,其受生不外善惡二趣

~P 664

。以我多生以逮現世,惡業多故,定墮三途無疑。地獄中寒冽熱熾,餓鬼趣長時饑

渴,畜生道鞭打等苦,一旦墮入,何能忍受。欲求此苦,唯有皈依三寶,勤於止惡

修善。並須趁此身尚未墮入三途之時,即去勤求不入三途之法,即皈依三寶,希求

救護,併發心依業果取捨而行,以求人天增上善果。此尚不足,複思我今雖生善道

,已得人身,而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以及生、老、病、死諸苦,凡今所

遇,無不是苦。即使生到最高之究竟天界,亦未離苦之自性,終必易於還墮三途。

如是三界等同苦聚,長期是苦。

  然究應如何,乃能離生死,乃能離苦之自性。須依戒定慧三學,乃能脫離。故

應依戒定慧三學而修。依此三學,真可解脫生死,解脫苦之自性。此尚不足,複思

自己雖已出離,但自之一切父母尚淪苦海,此為諸佛菩薩所不忍所不許者。為此故

,須自他二利。須依大乘法,須生起菩提心。蓋欲自他二利究竟圓滿,必具功能。

而此功能,唯佛仍具,故須成佛。成佛之方便,唯有大乘法,大乘法之命脈,乃菩

提心。故鬚髮心修大乘法,發心生起菩提心。(須心與法相合而修,能感動而修。

)平等舍心應如何修

~P 665

  先想自頂上釋佛,即上師,即一切佛。向之啟請:祈尊加持我心相續,我對一

切有情,因親生愛,因冤生憎,因中庸而漠然之三心,均祈加持除去,而安住于平

等舍。並祈加持我令一切有情亦除去此三種心,而安住於平等舍。

  初、先想一中庸有情於自面前。思惟:我願迅生離冤憎親愛、中庸漠然三心之

平等舍心。如伊平日對自作過許多饒益,自對之一定生悅意心。此悅意心不可要,

因能生愛執故。焉知此人過去不曾對自作過殘害,故對利我者不決定,而消遮愛執

之心。反之,如伊對自作過如何殘害,自對之一定生憎恨心,此亦不可。焉知此人

過去不曾對自作過許多饒益。故害我者亦不決定,而遮止憎恨心。略想:利我者不

可生愛執,過去對自曾作殘害故。害我者不可生憎恨,過去對自曾作饒益故。由是

遮止怨憎親愛中庸漠然三心,而安住於平等舍心,我今安住於平等舍心有何不可呢

  嗣想親厚者於自前面,思其于自饒益事,則生愛執,亦不可愛,因過去曾對自

殘害故。

~P 666

  嗣想怨仇於自前面,必長憎恨,此不決定,因過去曾對自饒益過。

  反復思惟後,三種均齊想於前面。如生愛則如前遮止;如生憎,亦如前遮止後

,安住於平等舍心。此平等舍心提念後,想於自方面,此三心不可生。又回到他方

面,此三心亦不可生。根本須於冤親平等,即無所謂冤,無所謂親。蓋冤者過去曾

作許多次親眷,親者曾作許多次冤仇。如阿羅漢見結婚者故事,曾作偈謂:「六親

鍋內煮,子打父屁股,孫兒娶祖母」,眾生顛倒,大多如是。思而壓伏冤憎親愛之

心,如對冤,許過去對自曾作利益,而現在是對自殘害。但冤過去對自是利,不能

過去是利,不許為利,而現在是利,乃許為利,以時間推之,冤對自過去曾作多利

,總之是利。又將憎心壓伏下去。

  續想:一切有情雖在過去、現世曾為我仇,此皆由我業力感召而來,彼等如執

刑人,奉命行事,非於故為加害,如是不生鎮恨。又彼等於我消多罪業,是則於我

有益無損,我不但不生鎮恨,並且當生感激。又彼等因我多造惡業,為我消業,彼

則自受下劣等報,是我累彼,我不但當生感激,且生極大慚愧。而為報彼恩故,亟

圖度脫彼等。

~P 667

  嗣想三者於自前面,作總思惟:親者不可生貪,冤者不可生憎,中庸者不可漠

然,于自於他均不可如是。但一切有情有共同性,即不意樂痛苦,意樂樂受。我又

承許願其具樂離苦之戒,又如何可生愛憎。

  又想三者於自前,於自方面,決不可生親即愛,冤即憎之心。一切有情均自母

親,決不可一部份愛,一部份憎,並且自己乃依一切有情而成佛,決不會依一部份

有情而成佛,不依其餘一部份有情而成佛,一切有情均自恩者。自他雙方,均不可

生親者愛,冤者憎之心,因自他尚在水深火熱之中,又何能有愛憎之分。

  又漸推廣,到一村一縣,乃至一切世界,對一切有情,均生離冤憎親愛中庸漠

然三心之平等舍心。

  有暇時可廣想。略想:

  冤親二種有情想於前面,而平其愛憎心。平等舍心生後,然後轉入於知母、念

恩。

  依前說,觀到無可愛、憎、漠然,然後又啟請,又觀又修,如是周而復始,三

四次修。續修知母

~P 668

  知母者,即能認識一切有情,均自母親之心。八千頌雲:一切有情,吾母不去

處,吾母不生處,吾母不死處。由此可知,一切有情均自母親。僅念此,認識母親

之心,尚不決定。再以無始之理思之,一切有情,從無始來,心流不斷。現在之心

流,由過去之心流而來。現在之心流,非現生中僅有,蓋入胎之心流,來自入胎前

之中有,中有之心流,來自前生之心流,以此前前,推之無始。我從無始以來,受

生無量數,母親亦無量數。假如有那一有情,未曾作過我的母親,則我受生母親的

數量就不夠。又從無始以來,我無處不曾受生過,無趣不曾受生過,故一切有情不

僅作過我的母親,而且多生作過我的母親。

  依此理思之,一切有情確是我的母親,何以我又不認識呢。譬如幼小離家,老

大始回,見母而不認識;不能說不認識,她就不是自己的母親。又如見一蟲於自前

爬過,如有神通力,則知是自己過去生中的母親,不能說她今生形相變了,就不是

自己的母親。

  思惟今生母親,不僅今生是我的母親,也曾多生作過我的母親;推之鄰里,乃

~P 669

至遍虛空法界一切有情,無一不是自己的母親,也曾多生作過自己的母親。次、念

  先想今生之母於自面前,思其對自種種養育之恩,為我求護一切損害,為我成

辦一切利樂。初、住胎時,母親一飲一食,一行一動,一坐一臥,都是在為保護胎

兒著想,何者於胎兒有害?雖自喜食亦不食,何者于胎兒有益?自不喜食亦要吃。

更不顧自己疲勞、辛苦、困難、一行一動、一坐一臥,都是在為保護長養自己著想

。假如母親不是精心保護自己,稍一不慎,自己就會死在胎中。我身得來,實非容

易。何況母親給我的身體,既不缺支,又具智慧,能辨善惡,依止佛法,精勤修學

,可望成佛。母恩之大,何能比擬。中、于出胎時,自己如一無知之肉蟲,不能自

己生存,全賴母親溫之暖之,哺之養之,母親之心無時無刻不在自己身上,自己一

顰一笑,母親隨之一憂一喜。自己糞便,母親不惜以手承之,以指拭之。夜間便溺

,浸濕床褥,母親甯臥濕處,將自己移睡乾處。自己一有疾病,母親惶惶不安,求

醫求藥,至心護理,不惜通夜不眠,抱自行走。自己不食不語,母親更自憂心如焚

。自己學語學走,全賴母親晝夜教導扶持。即使有保母撫養,保母亦系看母親的金

~P 670

錢和關心如何而愛護自己的。後、至成長入學,撫之育之,有加無已。既為自己學

業擔心,又為自己成長焦慮。乃至參加工作以後,尚時時為自己事業發展操心,關

注之情,無時或已。母親對自大恩,不僅今生,乃至多生,亦複如是。不僅在人趣

中,母恩如是之大,生於獸類,亦有跪乳之恩,生於禽類,亦有反哺之德。

  不僅今生母親,對自如是大恩;推之父親、親友、鄰里,乃至遍虛空一切有情

,均自母親,對自大恩,莫不如是。須一一多遍思念母恩。次、報恩

  思惟我輩從嬰兒受生飲乳,以至成人,一切憂勞母親之事,無論初、中、後時

,皆飽受母親慈恩,如是大恩,焉能不報。以世間一切衣食供養,饑予食,寒予衣

,食以甘旨,衣以輕暖,昏定晨省,養身養志,雖屬報恩,然皆以苦為自性,轉瞬

即逝,尚非究竟報恩。慈母有情長期沉淪生死,備受諸苦,當為之拔苦與樂,乃為

究竟報恩。次、慈心

~P 671

  受母深恩,見諸母有情如愛獨子而心喜悅,亟欲勸導令得解脫,令得涅槃無漏

之樂。現諸母有情不僅缺乏無漏樂,連有漏樂亦甚缺乏,蓋缺善法以作樂因。我當

如何令彼得樂,願其得樂,我誓發願,令彼有情獲得安樂。次、悲心

  諸母有情,昔曾為轉輪聖壬,富有天下,福盡沉淪,仍在苦中。諸道慈母有情

情,莫不皆在苦苦、壞苦、行苦之中,無有自在。苦苦,如傷上加鹽,苦上加苦。

壞苦,似樂,瞬即成苦。行苦,由煩惱業力使然,所作所受憮自在。因之諸母有情

,從無始來,流轉生死苦海之中,飽受諸苦,今後煩惱繼續滋生,仍不能離苦,為

人子者,須為諸母有情拔苦予樂,尤須為之盡拔其苦,予以涅槃無苦之樂,乃能究

竟報恩。次、增上心

  諸母有情盲目發狂,又無引導,正向懸岩險母處狂奔。為人子者。焉能委諸他

人,坐視不救。何況自為學大乘法人,焉能不救。慈發狂者,乃煩惱擾亂其心,不

能自主。盲目者,乃無慧眼,觀察增上生和決定勝之義理。無引導者,無真實善友

~P 672

也。狂奔險處者,謂刹那刹那造諸惡業,總於生死,別向三塗狂奔不已。我為慈母

獨子,母不望我,望誰去救,我不往救,誰複往救?責無旁貸,我非救度遍虛空,

一切慈母有情不可。

次、自他相換

  想自母親于自面前,想她無始以來,由煩惱業力,備受種種痛苦,今後仍無止

息。為人子者,何能不救。想她所集一切罪障,苦及苦因,均化為灰煙黑霧,紛紛

向自襲來,一一入於自身,代母消受清盡。次想父親,次想親眷,次想怨仇,乃至

六道一切有情,他們身中所有一切罪障,苦及苦因,均化為灰煙黑霧,紛紛向自襲

來,一一入於自身,代之消受淨盡。次想自之母親于前,思其備受三苦,缺乏安樂

。想自身分出一牟尼身入於母身,母親因之諸苦淨盡,亦轉成牟尼身,隨欲而有。

次想父親,次想親眷,次想怨仇,次想地獄,次想餓鬼,次想畜生,次想人道,次

想阿修羅道、次想天道一切慈母有情,均在苦中,缺乏安樂。由自身分出一一牟尼

身,入于一一慈母身中,均諸苦淨盡,亦轉成牟尼身,隨欲而有。

~P 673

  次想自身分出無量數牟尼身,化作供物,向十方三世諸佛菩薩作供。諸佛菩薩

受供後,身放光明,入於自身,加持我身。將自之罪障和煩惱障、所知障,消除淨

盡,自身化光,轉成佛身,作我真實成佛想。

  次想一一慈母有情,均各身中分出無量數牟尼身,化作供物,向十方三世諸佛

菩薩作供,諸佛菩薩受供後,放光加持一一有情,想一一有情罪障清淨,已成為堪

受正法之法器矣。

  次想自心放光,放出無量數上師、佛、菩薩,到一一有情面前,為之說法、灌

頂、勸導修行。最後一一有情均已二障淨盡,轉成佛身,作均已真實成佛。次、修

發菩提心

  想,此僅系緣念一切有情成佛,要自己真實成佛後,乃有此救度功能。蓋佛身

功德,具三十二相、八十隨好。一一相好,眾德所成,諸大菩薩莫能測知。佛身紫

磨金色,光明為性,常光數丈,使人瞻仰,無有厭足。見佛相者,能止惡生善,種

成佛因。佛之教化,普及十方,隨類現身,隨諸根器,任運現身。于各方世界,普

現十二種度化事業,有緣眾生,隨化得度。佛諸相好和一一毛孔,均能放光說法。

~P 674

佛光所至,熱獄化涼,寒獄化溫,六道諸苦,無不頓息。

  佛語功德,六十妙音,一音能說眾法,一一有情隨類得解。佛事業以語業為第

一,語示解脫,語音無遠還不遍,如同面聆。

  佛意功德,總為悲智,與聲緣共者三十四種。與菩薩共者三十七種,其不共者

三九種,聲緣菩薩僅得佛之相似功德一分,不能得佛真實功德一分。佛意中智德,

遍一切所知境,阿底峽尊者曾雲:「佛智於一刹那能遍了知一切境界」。謂佛一念

,能遍了深廣真俗二諦,最深最細深義,無不清晰顯現。佛與聲緣菩薩之智,有共

不共之分,非智體各別,乃同一智體,唯了達程度不及佛耳。因之度化有情功德,

亦不能及佛。佛意中悲德,于諸有情,不分親怨,愛逾獨子,愛逾自身百千萬倍,

無一有情無時無刻不在佛悲憫之中。

  佛事業功德,如明淨寶石,置於白處則白,置於黃處則黃,隨緣而導,與緣相

應。佛之俱生事業功德,亦複如是。遇菩薩眾,則現報身而為說法。遇菩薩以下,

則現化身而為說法。遇凡夫,則現帝釋、梵天、人、非人等,隨緣而起,任連應機

說法,皆不作意。

~P 675

  佛之無邊功德,皆由教證二法而生。尤須證得佛之一切種智,乃能遍了一一有

情須用何法始能得度。一切種智,唯佛獨有。我為利益遍虛空一切慈母有情,誓願

成佛。

  願我從今以後,凡身語意所作善業,和三世善根,以及行住坐臥四威儀,均一

齊回向,為利遍虛空一切慈母有情,誓願成佛。

  諸佛正法賢聖僧   直至菩提我皈依

  我以施等諸資糧   為利有情願成佛  (一遍)

 

吉祥圓滿

 

  師雲:受本法誓言:行者須日串習一遍

  此系 恩師單傳菩提心修法儀軌。如修菩提道次第修法,于修六加行到資糧田

諸尊收入主尊釋佛,合入行者頂上上師,供七支曼遮後,即續修菩提心修法,由下

中士道串修法起修。如在座上已概修下中士道修法,即從修平等舍心起修。

  應永惠居士殷重虔誠勸請,稟承至尊具德恩師功德名稱亟難贊說

~P 676

  昂旺朗吉(前譯阿旺南吉)堪布,慈悲法露,憶述成集,願諸學人依之修學,

迅成佛陀。

 

             低劣弟子昂旺敦振於一九八六年二月述於春城

 

 

~p 679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