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2/15 14:12:42
學習次第 : 進階

喇嘛網 日期:2010/02/15 14:06:58   編輯部 報導

 

菩提道次第綱要(上冊) 第十一講 業果  袞卻格西講授

第十一講  業果

    今天我們已經得到這個可以修學佛法的暇滿人身,又碰到難值遇的正法,特別是具有分辨善說及惡說的智慧和智力,而且當下我們的身體也沒有任何的疾病,在這麼多的條件之下,我們知道死無定期,而死的時候只有佛法有助益,所以我們應該好好地修學佛法,求取心要。而所取受的心要,不應該只為下一世能得到人天果位,乃至於得到解脫果位而已,應該從各種門徑去修學能生起摧滅我愛執的方法。一旦生起那種真實愛他執的心,就不可能不證佛陀果位的。


    因此,應該在修學愛他執的心之上發心說,為了能夠圓滿一切眾生的義利,希望把他們安置在佛陀的果位上,所以我一定要成佛。以這種菩提心的心境來聞思修教法,先聽聞,然後思惟,繼而修習。


    動機就像水的源頭一樣,源頭往哪,水就向那裏流去;聽法開始時的動機調整是很重要的,我們應該要以清淨的動機來聞法、思法及修法。菩提道次第教授是涵蓋顯密雙運的圓融教法,它以道次第來圓滿為利眾生願成佛的菩提心願行,所以開始時的聞思修動機絕不能錯掉,而且應該修學方便分智慧分互相不分離的道,才能成就佛陀果位。


    “菩提心並不是無因而得的,在其之前必須先生起大悲心,而大悲心生起之前,必須先生起出離心。大乘和小乘出離心的內涵也有不同,這裏所講的是小乘的出離心,也就是指中士道的出離心。要得到中士道次的出離心之前,必須先修學粗分的下士道的出離心──畏懼三惡道的苦而要出離。是以前前不修,後後不可得。


    菩提道次第教授科判分四個門徑來說明。第四個是甲四、如何以正教授引導學徒次第,這一點分兩項,就是:“乙一、道的根本在依止善知識的軌理以及乙二、既親近已,如何修心次第。已經親近了師長之後,如何修心的次第又分兩方面說明:“丙一、以有暇身勸取心要以及丙二、如何攝取心要之理。其二之攝取心要之理分為共下士、共中士和上士道,當下我所教授的是屬於共下士道次的修心之理。戊一、共下士道次修心的道理,分成:“庚一、發生希求後世之心以及庚二、依止後世安樂方便兩點,我們已經講到第二點。有關依止後世安樂方便又分成辛一、趣入聖教最勝之門淨修皈依辛二、一切善樂所有根本在於發深忍信兩項解脫。


    要怎麼實修皈依法門呢?應該在資糧田完全顯現之上,行持七支供養及獻曼達盤之後,把這個資糧田收攝,化為一尊上師佛,迎請上師佛降臨,安住在你頂門之上,再從頂門上師佛的心口放光,化現出三寶皈依境在你眼前,以此作為所緣境而行持皈依法門。修學皈依境有三個內涵。


    首先,把三惡道中的每一個痛苦當作是你真實在受一樣,就像你果報成熟,已經墮到三惡道了,每一道的痛苦,都讓你產生很大的畏懼,這樣實修自己墮入三惡道然後深信三寶能救你,而行持皈依。


    再者,即使我們現在沒有墮三途,但是墮三途的因卻已積造不少,所以隨時都可能墮入三途。因為我們已經造了因,畏懼這個因會感報的緣故,信三寶能救而皈依三寶。


    第三,即使不想因和果,就想三寶的功德不可思議,只要我們一轉念,相信三寶有不可思議的能力能救護我們,就以歡喜心去歸投依靠三寶。


    以這三個方式來行持皈依。在皈依的時候,不要只想著自己一個人在皈依,要觀想身邊周遭滿布著如母有情,而你帶領他們一起來行持皈依的法門。先是淨除眾生和你對三寶皈依的法行中,不如理的那一部分罪障之後,觀想你與眾生同樣得到三寶身、口、意的加持,並且深信三寶永遠都不棄舍你和眾生,你與所有眾生都已經真實趣入皈依三寶。


    皈依功德分兩種傳承介紹:(113頁科判)“一、攝分所出勝利,二、教授所出勝利。以二、教授所出勝利來說明,皈依的功德總攝起來有八種,我就簡要的介紹。第一、皈依之後就是佛教徒,列入佛子之數。換句話說,本來你只是世間的一個眾生,皈依之後就成為一個佛教徒了。第二、皈依是一切律儀之基,律儀要在皈依之上來受持,換句話說,沒有皈依不得受持任何戒律。第三、我們知道造業的物件只有兩種:往上是三寶,往下是眾生。要淨除對眾生所造的惡業,應該修慈悲心及菩提心;對三寶造了不善業,應該修真實皈依三寶。如能真實皈依三寶,我們以前所積造的那些業障會減弱、削薄乃至去除。第四、基於你對最勝福田三寶行持真實皈依,以及對眾生行持慈悲心的關係,你的福報在皈依之後會廣增。第五、臨終時如果生起真實的皈依功德,就不會墮入三途。第六、一般而言,我們會有人及非人的障礙,如果行者心中生起真實皈依,障礙就不能得其便而趣入。


    提到人及非人的障礙,以前有一個人穿了一件紅色衣服,在夜間被野獸看到了,就要吃他,這時他真誠地生起皈依的心,以至於野獸不能危害他。另外,護法四大天王(東方、南方、北方及西方四大天王),他們之中的兩位曾是海中的龍,另兩位是大鵬金翅鳥。由於大鵬金翅鳥會吃龍,所以兩條龍很害怕,就去求佛說:“請問有什麼辦法能讓我們免於這種危難?佛告訴他們說:“你們要真實皈依三寶。於是他們就真實的皈依了三寶,並且依教奉行。之後,大鵬金翅鳥就吃不了他們了。大鵬金翅鳥問龍說:“為什麼我們以前很容易就可以傷害你們,而且你們也很害怕,但是現在我們吃不了你們,而且你們也都不害怕?龍回答說:“因為我們向佛求法,皈依三寶的緣故。兩隻大鵬金翅鳥就說:“那我們也要皈依三寶。然後他們也皈依了三寶。兩條龍和兩隻大鵬金翅鳥在皈依三寶之後都發願說:“由於我們皈依了三寶,所以生生世世都要護持佛的教法。因而變成現在的四大天王。


    另一個故事,有一位在高山上苦修的閉關者,他很窮,有一天來了個小偷要偷他的東西,並威脅他說:“如果你不把東西拿出來的話,我就把你殺了。苦修者說:“可以,你把手伸過來,我把法衣給你。小偷伸出手去拿的時候,苦修者忽然把他抓起來綁。苦修者說:“你要偷東西是不是?你這樣偷盜很可惡。就打他,邊打還一邊說著:“皈依三寶,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就這樣以三皈依來打小偷,打得很重。小偷被痛打之後,就求說:“本來是要偷東西的,東西沒偷到,卻被你打成這樣,放我回去吧! ”苦修者就放他回去了。那是快黃昏的時候,他經過一座橋,那座橋平常有很多羅刹、精靈、非人等住在那邊等著吃人。那個小偷在過橋的時候口中念著:“今天什麼都沒偷到,還差點被打個半死,還好那個苦修者只說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打了我三次,沒有講皈依四、皈依五。萬一還有皈依四、皈依五,我就被打死了。這個小偷只是這樣無心念一下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那些非人就不能害他了。


    還有一個故事,是一位跛腳的女孩子經過一座橋,橋下有很多鬼聚在那邊,橋上也有很多鬼在守候,準備危害過橋的人。那女孩子持著度母咒走過去,而沒有被危害到。那鬼問看守的鬼說:“你難道沒有看到一位跛腳的女孩子走過去嗎?看守的鬼說:“沒有呀!我只看到度母過去。


    由衷至誠祈求三寶,非人不能危害。如果至心祈求皈依三寶的話,可以心想事成,速捷成佛。


    憶念著皈依三寶的功德,應該早上一起來,就要三次至誠的皈依三寶;晚上臨睡之際,也要三次至誠的皈依三寶,在憶念三寶的功德之上,隨念三寶的功德與恩澤。最好的飲食在受用時,先供養三寶。即使在嬉時(就是開玩笑),也不能說我要捨棄皈依三寶,這種話不能講。(115頁第8)“如是憶念諸勝利故,于日日中,晝三夜三,勤修皈依。應該在憶念皈依三寶的功德之上,至心修學皈依三寶學處,晝三夜三地去勤修三寶皈依。不論什麼時候都應該恒常憶念三寶,特別是碰到困厄的時候,更應該皈依三寶,不舍三寶的皈依。


    接下來,(117頁科判)“第二引發一切善樂根本深忍信,分三:“思總業果思別業果思已正行進止之理思總業果又分為正明思總之理分別思惟兩項。


    關於總業果道理的正思惟,分四項:“業決定一切業增長廣大業不作不受業作已不失。所謂業決定一切是說,當你造了惡業因,不可能感善果;當你造善業因,不可能感惡果,這是決定的。種子是熱的話,會感得熱的果實;種子是甜的話,會感得甜的果實;乃至很微細痛苦的感報,也都是由業決定一切所感報的。苦樂果報不是無因而生的,講無因而生是錯誤的。也不會是由不相順的因,比如說:“業報是來自于大自在天或遍入天的安排等。也就是說,這些苦樂、得失,都是由教主,或是依怙處賜與的,這是外道的說法,只有佛教有業決定一切的這種說法。遭受到各式各樣的苦樂果報,是來自於各自所造的各式各樣的善惡業因。(117頁倒數第2)“諸苦安樂種種差別,亦從二業(善惡業)種種差別,無少紊亂(沒有什麼紊亂),各別而起。若於業果,或決定相,或無欺罔,獲定解者,是為一切內佛弟子所有正見,贊為一切白法根本。也就是說,你積多少善因,就感到多少善果,積多少惡因,就感到多少惡果,這是決定的。關於業決定的個別定解,在《戒經》、《賢愚因緣經》、《俱舍》中講得很多。當你說一個人:“好像狗喔!”你可能就造了下世投生為狗的業。有個典故,曾有人惡口批評一位修學佛法的人:“像蛇一樣!”罵人的人,當生就化為蛇身。


    第二個是業增長廣大。世間的樹種子種下去,會感報很大的樹木,蔭蔽十方。可是業果的增長廣大之理更甚於此,比如說,你殺一隻小蟲,若沒有馬上以四力懺悔去淨除,到了明天會變成殺二隻、四隻、八隻……的惡業,一年之後還不懺悔的話,殺這只蟲的罪可能已超過殺人的罪了。不要輕忽小小的火星,當風吹起來的時候,它能燃遍所有一切,這是比喻勿以惡小而為之。相反的,當你積累很小的善業,雖然當下的業果很小,但它也一樣會增長廣大。


    在佛世的時候,有兩個人同時去供佛,其中一人以微細的金沙供佛,以後他出生的時候手中自然出金子。另一位供養佛騎乘,以後他一出生就有大象供他騎乘使用。另外,有關轉輪聖王的緣起,在第二尊佛,也就是在迦葉佛之前,金仙大師的時候,佛托缽,有人供養豆子,但因為個子太矮了,另一個人以背當墊,讓他踏上去供佛,以後他們兩位一直相互交替做轉輪聖王。也曾有小孩子開玩笑地說:“! 我供養你金子!”事實上他是以沙子供養佛,但之後得到金子的果報,善業也會如此的增長廣大。


    我們獻曼達也是如此,曼達中有很多善聚撮(善法聚集)供養在裏頭,如四大洲八小洲之類,你這樣觀想整個世間界而行供養,就可以感報梵天王的功德。梵天王是三世間的主宰,他的福報與威力是很大的,四大天王把世間所有的錢財聚在一起,還不及梵天王腳下踩的多。除非你是以染雜的世間八風、或者嗔恚心、或者不回向,否則獻曼達會有這樣的功德。另外,會摧滅善業的是你的邪見,如果你認為:“我怎麼可能因這一點的善業,而感得這麼大的福報?這樣一想的話善業就沒了,邪見是最能摧壞善業的因。


    “業增長廣大者。謂雖從其微少善業,亦能感發極大樂果,雖從微少諸不善業,亦能感發極大苦果。”(118頁第2)舉兩個例子說明,以前有一隻豬因為被追趕而繞塔三圈,它是無意的,卻感報而投生天上。以前佛世,有位長者老年想出家,眾聖者看不出他有什麼善根,只有佛知道,原來他在八萬劫之前,曾是一隻小蟲,待在牛糞上,被水帶著繞塔三圈,由於這個因緣,他可以投生人道而出家。看文(3)“故如內身因果增長就是內在善惡業因果增長之理,外面的諸因果是沒有辦法相比論的。即使是很微細的惡業,也會慢慢增長廣大,垢染遍滿全身,所以不應該輕忽。善業雖然很小,也不應該放棄,它會增長廣大,所以對善惡業增長之理要產生這樣的定解。


    善業與惡業,有一點很重要,就是要看最後的動機是善還是惡,如果是善的,就是善業。否則開始的時候是善心,以後也可能會變為惡業,要看究竟;相反的,如果你開始的時候染有世間八風,可是到了最後還是善心的話,那就算善業。總之,是以最後的動機來定奪它是善業還是惡業。業果的守護很不容易,而且很微細,特別是關乎三寶物、僧伽物、還有寶塔。在這些地方就算造了很少的惡業,果報無邊;造很少的善業,福報也無邊。以惡業來說,分為性罪及墮罪(遮罪)。墮罪是你在師長面前受律儀時,你承諾要持守,之後卻又違犯了。出家如果輕視或輕蔑所受的學處,死後會墮寒冰地獄和熱地獄。


    “所未造業不會遇者”(120頁第2)是指不作不受。比如說,一個人看起來他沒有什麼惡業,也沒有做過什麼壞事情,但是卻無緣無故被殺了。以業果來說,他以前曾經造了那個業,才會碰上,沒那個業就不會碰到。從前釋迦族殺了很多眾生,當他們被滅族時,釋迦子投到水中,佛以缽將他蓋住,還是不能倖免。但是有很多尚未證得阿羅漢果位、只有初果的人,甚至還有很多凡夫,由於他們根本沒有造作那個業,所以就逃過了。現實生活中常有很多病痛,這裏不舒服,那裏也不舒服,就去怪說可能飲食沒調理好,其實那不是主因,主要是以前你踢打其他眾生所招感的。目犍連尊者神通第一,卻是被外道亂拳打死,那是他從前造的業所感報的。有人問他:“你有神通為什麼不把它化解掉?他說:“我哪里有通,根本沒有神。我都不能化了,哪有可能變!”沒有可以化的因,哪有可變的果?


    龍樹菩薩也有個故事,他活了很久都不死,外道或敵人用刀也砍不死。但在他過去生中,有一隻蟲安住在草上,他把草拔起來,蟲因而死亡,以這種因緣積累下來,最後他是被一株草割斷頭而死。以小乘有部的說法,佛陀也同樣曾被荊棘刺到,還吃壞了東西、瀉肚子等,受這些苦並非是示現的。佛陀在這一世開始生起出離心,趣入資糧道、加行道、見道、修道,最後成就佛位,小乘主張佛的身體是苦諦。這種說法大乘是不認許的,不過從業果來說,也可以這樣講。


    有一位阿羅漢在托缽的時候證果,由於未獲得供品,最後餓死,但是因為他斷了煩惱障,雖然身體上有饑渴之苦,心裏卻沒有痛苦。還有一位阿羅漢在屋子裏被燒死了,他證果的時候還活著,因為以前沒有感報完的惡業要趕快受,所以他用這種方式受報,但由於他已經斷了煩惱障,所以在受業報時心中沒有什麼感受,只是身體上有一點覺受。最後邊際身的菩薩(不一定是第十地,比如說六地、七地、八地、九地也一樣),如果他的惡業不經過四力懺悔去懺除,還是會受報的,業果是很麻煩的事情。以前有一位獨覺聖者,過去生曾毫無理由地把一個人關進監獄十天,以後他到釋迦牟尼佛座下出家,證悟獨覺道後,仍被關了十天。


    有五十個強盜偷了一隻牛,並把這只牛殺了一起吃。以後他們投生為一個母親的五十個孩子,被殺的那只牛變為一個國王的大臣。大臣挑撥離間的向國王說,這五十個孩子不好,國王聽信了,就把這五十個孩子的頭全部砍了。還有十八頭魚的故事,以前佛在世的時候,有一個外道和出家眾辯經,辯不過,他的母親教他說:“他就罵他們,罵他們是什麼什麼頭,罵十八種名字的頭。他就這樣罵了出家眾,等他死的時候,就投生為十八頭的魚。這故事是發生在釋迦牟尼佛傳法時,佛陀為了教化眾生業果以及苦諦的關係,聽說有這樣一條十八頭的魚,就到海邊去看。佛以加持力問它說:“你為什麼感招了十八個頭呢?它就講了這個因緣給大家聽,佛又問說:“你這個果報結束之後,又要去哪里?”“到地獄去。說完就哭了。


    以前有位法師看到一個小孩子爬樹爬得很靈巧,就說,小孩爬樹爬得不錯,很像猴子。結果這位法師五百世當猴子。隨便為別人安上什麼名字,如果對方有好處的話還好,沒有好處的話,自己反而蒙受很大的惡報,這就沒意思了。殺眾生,雖然造業,還有個肉可吃呢!隨便亂安人家名字,不但沒好處,什麼也沒吃到還有罪報,實在沒有意義。業果的關係實在是微細難知,一些微細的地方,實在無法理解,所以不要隨便亂來,要照業果的定律來做。


    就如同業果,律儀也同樣是微細難知的,就像是《出家戒學處》所講授的戒條,還有《菩薩戒》等等。曾有人說:“師長,提起講授這個《比丘戒》的話,我是不用說了,恐怕連你也都說不清楚。你講菩薩戒的功德,講得很好很殊勝,我們都很受益。可是要講比丘戒,可能連你也都不容易講清楚,實在太微細了。


    業是作已不失,已造之不失壞。這個不失是說,除非你經過四力懺悔,把惡業淨除,特別是以對治力淨除,否則歷經百千萬劫仍會留在那邊等著感報,而且不會報在山河、大地、石頭上,會報在自己的五蘊身上。


    第二,分別思惟業果,分顯示十業道而為上首決擇業果兩種。業道就是造作,善業是在身口意三門之上來造作,惡業也是由身口意三門來造作。(120頁第10)“總能轉趣妙行惡行三門決定,三門一切善不善行,雖十業道,不能盡攝。雖()十業道不能盡(為收)攝,然諸粗顯,善不善法罪惡根本諸極大者,世尊攝其扼要而說十黑業道,若斷此等,則諸極大義利扼要亦攝為十,見此故說十白業道(十善業)”(121頁第1)“由善了知十黑業道及諸果已(諸種果報),於其等起(動機)亦當防護,使其(身口意)三門全無彼雜。習近十種善業道者,即是成辦一切三乘(聲聞、緣覺、大乘)及其士夫二種義利(現前與究竟二義利),所有根本,不容缺少(不能或缺的功德)斷十惡行十善,不但出家人當然是如此,居士也要行持的。故佛由其眾多門中數數稱讚。


    接著,(122)“決擇業果分三,一、顯示黑業果,二、白業果,三、業餘差別。顯示黑業果分三項來說明:“正顯示黑業道輕重差別,以及此等之果。十惡業的完成要就意樂加行究竟四方面來說。以殺生做比喻來說,是指物件,一定是指我之外的其他眾生,是以我之外的眾生為對境;當然自殺也是殺生,但因事相沒有圓滿,是加行罪,不成根本罪。意樂分三項,就是想、煩惱、動機。要沒有錯誤,你想要殺的物件不要錯誤,這是。有想要殺他的欲求心,有殺心,有想要殺的心,這是動機。煩惱是指基於貪心而殺、嗔心而殺,還有癡心而殺。然後才由心而產生加行,你可能使用武器、兵器、毒藥等等,這些都是加行。究竟就是被殺的物件要比你早死,否則不算究竟。


    另以貪心來說,可能是基於貪著它的皮、想吃它的肉,所以殺它。殺的時候,要沒有錯誤,而且你不一定要自己做,可以教別人做。唆使別人做也算是殺生,殺完之後,親手殺生的人有一份罪,教唆殺生的人也有一份罪。又如將領帶兵作戰,殲滅對方幾千人,他們各個同時都有很大的罪。之前我也說了一個故事,提到有五十個人一同殺了一隻牛來吃,以後感報時,五十個人一起被殺。動機可能是貪嗔癡(貪圖它可以做藥材或是為了吃肉將它殺掉,有了殺它的心);然後煩惱是基於貪、嗔、癡三毒中的隨一;同時也沒有錯,在這之上用各種方式加行,最後物件命根比你早斷掉,這樣就是究竟了。


    有一種說法,認為殺眾生取血去祭祀神祗有很大的功德,可以感報下一世投生到好的地方以及解脫,這種血祭是以愚癡心而殺生。又比如說,當敵方國家人民遭殃的時候、遭到殺害或是有危險的時候,雖然我們沒有參與,但卻很隨喜,那也同樣有很大的罪。當有惡人被殺死的時候,如果我們說:“!他死得好!死得其所。這也是很危險的。動機很重要,你的動機是什麼?只是殺了對方,殺生罪是不一定成立的。如果動機不是煩惱心,是以悲心去殺。就像本尊現忿怒相,或寂靜尊以各種忿怒相顯現來調伏那些魔怪、人及非人的危害,他的動機是大悲心,他以嗔恚忿怒的相將之調伏,他的因等起(因動機)是大悲心,而當下因緣的動機──時等起(時動機)是嗔恚,這樣是可以的。


    佛陀在本生當菩薩的時候,當時他是大商主,為了能夠救護貧窮的人,為了能夠解脫這些眾生的疾病、困厄,帶了五百個商人去寶洲采寶,而這裏頭有一個壞人想要殺這五百個人。菩薩知道了,他想:“與其讓他造這個惡業墮地獄受苦,不如我來受好了,讓我把他殺了,由我來墮地獄好了。因為不忍這個壞人造殺那麼多眾生的惡業而墮地獄,菩薩寧可自己來承受。結果,因為這個動機,菩薩不但沒有造惡業,反而很快的積了很大的福報。


    殺生罪從本質、業行來說,都是最重的,為什麼呢?因為所有眾生最重視、最珍貴的是命根,所以第一個就講殺生。


    “不與取就是偷盜。以偷盜來說,不一定要親自偷,如果親自偷就變成小偷,沒有親自偷盜的惡業也算是不與取,我們犯此惡業的危險性很大。比如說,你的權力很大,你安立對方莫須有的罪名,讓他犯官司,然後間接取得他的財富,這樣也算是偷盜。以僧眾來說,三寶的公共東西取來受用的話,這樣也算是偷盜。

又如借人家的錢財和東西,忘記了或故意不還,這也是偷盜。或是別人的東西(有主物),這東西的價值有個定位了,你將它取為己有,即成偷盜。長淨(就是大乘的布薩(誦戒)儀軌)裏講到菩薩戒,如果偷盜有主物,像樹木、樹葉,就算是偷盜了。而小乘的《戒經》裏講到,所偷的東西必須具有一定的價格、價值。犯偷盜罪有可能是基於嫉妒而偷,也有可能因貪心、嗔恚、癡心而偷。有想要偷的心(即成了動機意樂),在人家沒允許時去偷(而成加行)。什麼是究竟的時候?當你偷到之後,我得到了,我偷到了!”生起來的時候,就是究竟了。


    接著是邪淫,在出家眾叫墮罪,是根本墮。事的方面有四種情況,比如說在佛塔的地方(非處)、或是懷孕期(非時)、對象是別人的妻子(所不應行)及如口穢道(非支)等,都算是邪淫。邪淫也如前面所言一樣,你必須有物件、意樂、加行及究竟。什麼是究竟?就是當你生起樂的覺受時,就稱為究竟。


    妄語有很多種類,它可分為下品、中品、上品三種。最大的妄語是什麼呢?就是沒有證得初禪的功德,沒得止,卻說自己證得初禪的功德,說自己有神通、說自己是佛,這都是大妄語。妄語的呈現不一定要開口講話,用身體的姿態或是用手指頭作一個錯誤的示現,就叫妄語。但是有一種例外,就是當眾生生命有危險的時候,為了要救他,說了不誠實的話,那不算是妄語,沒有犯妄語的業。妄語一定要對方瞭解到自己被騙,才算究竟。


    “離間又稱兩舌,就是用言語離間和諧的兩方,使他們距離更遠。但是即使你用兩舌離間和諧的兩方,如果對方聽不懂,就不算犯;如果他們聽懂了,而且真的是如你所願的分開了,那才究竟。所以最壞的是什麼?就是令和諧的雙方不和諧,不和諧的讓他們更不和諧,這是兩舌最壞的地方。


    什麼叫惡語呢?就是講難聽的話讓對方心裏不痛快、很難受,好象被刺刺著一樣。基於貪心、嗔心所說出來的話,稱之為粗惡語,比如說,對方不是小偷卻說他是小偷,沒有殺人故意說他是殺人犯,用語言刺人的心,就算是粗惡語。犯粗惡語,大部分是基於嗔心。


    綺語包括聊天講故事,聊歷史、作戰、軍隊,談天說地等等,這樣的口業都算是綺語,簡言之,沒有意義的話都是綺語。我們念經書、課誦的時候,動機沒有好好地安立,然後心裏想別的事、有口無心地念,那也是綺語。


    接著是貪心,這是意的業。貪心是對別人(不是對自己)的財物,生起貪求的那種心情,就稱為貪心加行。什麼是貪心的究竟呢?這個東西我非得到不可,我一定要得到!“我決定要得到!”的那種決定產生時,就是犯了貪心的究竟了。


    再過來是嗔心或損心。是指對於你所不悅意(不喜歡)的對方,生起一種嫉妒或者傷損、嗔恚的心,換言之,就是生起一種損害對方的心情。當你有我一定要去損害他的心生起時,就是嗔心的究竟了。


    邪見分兩種,增益邪見與減損邪見。減損邪見就是把有說成沒有,比如有三寶說成沒有三寶,有業果說沒業果,有前世後世卻說沒有前世後世,有四諦說成沒四諦等,這些都屬於減損的邪見,由於有減損邪見、否定有因緣業果的關係,犯粗分的業果,會墮到地獄去投生。減損邪見是把有的說成沒有的;而把沒有的說成有的,就稱為增益邪見。最壞是業就是邪見的業。以上很簡要的解釋一下十惡業。


    在瞭解整個十惡業,並且不斷地觀它的過患之後,當你快犯十惡業時,即以正知正念去守護,生起我要遮止十惡業的心,稱之為行持斷十惡業的律儀。好好守護身口意三門,想去偷盜時,對自己說不能偷盜,這種心情稱為守護。要能夠好好地守護十惡業,應該先有正知和正念。我們會讓戒律衰微的理由是因為沒有正知正念和謹慎,也就是沒有戒慎的心和正念。


    十惡業的果報有所謂的異熟果、等流(注一)果,以及增上果。異熟果最重的是地獄,次為餓鬼,最輕的是畜生。就算已經脫離異熟果,之後又有兩種等流果,即為領受等流和造作等流,其中最壞的是造作等流。例如,當你殺生去感地獄的異熟果之後,再投生為人,你仍有造作等流,那種很想殺的心很強,所以還會繼續想殺生。就像有些人生下來就很喜歡偷,並不需要別人教他,這就是他以前異熟果感報之後,那種偷心還在,所以很小就會想偷盜,因而一生淪落受牢獄囚之苦。總之,由貪、嗔、癡透過身、口、意三門造十惡業,即使受完異熟果報之後,因為已經相順(串習成習性)了,在等流果的時候,會越報越多、越感越多,如果不能生起對治力,惡業會一直擴散。對煩惱手下留情,它就會一直加害於你,每一個業都可以讓你好幾世、好幾劫墮落三惡道,不是只有一世,所以身口意的防護是很重要的。


    提到別解脫律儀,雖然心的守護也需要,但主要在於身口的防護、守護,而密乘的教誡、或是菩薩戒,主要是在心的守護。守護心戒尤其不容易,如果我們沒有好好地訓練正知正念,根本就很難守護心。總之,祈求我能夠恒常生起戒慎正知念力,並能夠貫徹清淨持守律儀。從斷十惡業開始到最高律儀的持守上,正知念力和戒慎都是需要的。


    補充說明一下,十惡業包括身三、口四、意三。身有三支,就是殺生、偷盜、邪淫,口有妄語、兩舌、惡語及綺語,意有貪、嗔及邪見。其中三種意業是業道不是業,身口七支是業也是業道。


【解惑篇】

    :請格西拉再為我們說明一下業道之不同。
    :業就只有思業思已業兩種,業道的話則不限於此,未必是思業與思已業,比如粗惡語是語;文詞很鄙劣是業道,不是業。是說在造粗惡語文詞的當下,同時具有造粗惡語的思心所(要造粗惡語的思心所、要造業);粗惡語的語是業道,我們說語業是粗惡語,它是業也是業道。所謂是在心識上所安立的習氣,就像蓋章一樣,在你的心識上蓋個章。所謂(造作)(趣入)”就像輸入電腦的動作一樣的,只是從事動作所以稱為業道。


    意業(貪欲心、嗔恚心、邪見等)是業道,不是業的理由是,業只有兩個,就是思業思已業。思已業是動作,由心識(思心所)做動機,所鼓動而導出來的身、口的業叫思已業;貪欲心、嗔恚心、邪見是沒有這個思已業,所以不是業。那它是不是思業呢?也不是思業。為什麼?因為它是業道,所以不是思已業,所以它不是業。它也不是思業的理由何在?因為思業必須是思心所,而貪、嗔、邪見同俱心王和心所,所以它不算是思業或是思心所,意業同俱心王和心所,所犯出來的貪欲心、嗔恚心、邪見是業道,不是業。(“:思業(必須是思心所”);和思已業(身口之業)。而貪、嗔、邪見同俱心王和心所,所以非思業

    :強盜沒有真實皈依三寶,晚上過橋時只是有口無心念三次,怎麼會得到救護?
    :他還是有憶念三寶的名言,所以不被非人所害。他不是只有這樣念過去,心裏還想說:“不但偷沒偷到,而且還被打,還好只有三寶佛法僧而已,打三下而已,還好沒有四寶、五寶,不然就被打慘了。在念三寶的名言之上,他有害怕的心情,所以他有皈依,然後得到救護。

    :上星期格西拉提到,只是不造惡業不會得到功德,必須承諾不造惡業才會得到功德,不造惡業不就是斷除十惡?斷除十惡不就是十善?為什麼造十善不會得到功德?承諾不造惡業,是不是一定要受戒才叫做承諾?
    :花和桌子不會造十惡業啊! 它這樣有什麼功德?你要先承諾。

    :如果造十善業並做回向,可是嗔心很強烈,這樣會不會被摧滅?
    :回向有好幾種,比方說回向今生長壽、回向來世得人天、回向了脫生死、回向無上菩提,如果是回向無上菩提的話,不會被摧滅,回向成佛之因不會被摧滅。如果是嗔心造善業,又沒回向,就可能會被摧滅。沒有道理說回向我今生長壽,這不算是回向;僅僅回向長壽雖然沒什麼不對,但是是為了要成辦眾生義利、要成佛,所以必須要長壽,這樣就又不同了。如果你的回向是回向無上菩提,而且有空性見作攝持的話,嗔恚也摧滅不了的。反之,如果只有菩提心或是一般的善業,那嗔恚心會摧滅善根,或善果會延長時間感報。感報是會感報,只是延長時間感報。嗔恚不能摧滅由空性所攝持的善業的回向。

    :受八關齋戒裏面有問遮難,裏面有一條是否有與六親眷屬行淫,如果在這一條裏面只是受害者,算不算犯?
    :這取決於你行淫的時候有沒有樂受,邪淫的成不成立是看你有沒有樂受而說的,如果有就是事實,它還是安立有一個樂受的量。

    :在家人與人相處,一定會談天說地,那不是犯了綺語,該怎麼辦?
    :這要看個人的修行,如果你修行不夠的話,就多課誦經書,避免去綺語。如果你修行得比較高了,像密乘,綺語是可以轉化的,那時所說的話不算是綺語,是運用觀想法,把綺語轉化、摧滅。不是閉嘴,而是原來用嘴巴來綺語,現在同樣是用這張嘴巴來轉掉綺語的本質,就不再是綺語的業。比如說念經就是這樣,同樣的嘴念經書,那就不叫綺語了。

    :修密法,綺語如何轉化?
    :修本尊法,把自己當本尊想,所有的話都是咒語,都是本尊現的咒語,我的身體就是本尊,心裏想佛法,所以那不是綺語。不論外相怎麼顯現,聽到的聲音卻都是咒語,不論看到任何外相也都是我的本尊身,聽到的所有法也都是我內心對法的憶念,密乘有這種修法,只是很難修罷了。

    :是否斷十惡業的功德比較大?
    :方法我都講過了,功德何者比較大也講過了。不做不一樣,斷十惡業表示你承諾了,叫斷;只是不做十惡業,不叫承諾,功德就大小不一,沒有守護的心。

    :我們有守護的心,可是沒有皈依三寶,但有承諾也就有律儀的味道?
    :以前不是有個獵人,叫他白天打獵晚上不要打獵,他做承諾所以有不同的果報。他晚上不打獵,他承諾了所以得到戒了,得到斷的功德,承諾說我不做才叫斷。到底世間的人不做十惡業是什麼理由?為什麼不做十惡業了?世間的人不做十惡業是很好的業,會得到樂果。世間人造十善業有功德,僅只不做十惡業,不一定有功德,就像桌子一般。


    :那這樣就不要那麼辛苦的去當佛教徒了,不做十惡業還是可以得到人天果報,何必信佛?因為我們斷十惡行十善,他們也斷十惡行十善,以後的果報是一樣的啊! 如果我們只學下士道次的話,為什麼要當佛教徒?如果只為了人天果報的話,不一定要當佛教徒,我們可以行十善就好,一樣可以感到人天果報。一個凡夫只有行十善,和有皈依行十善,人天果報有沒有不一樣?
    :人天果報有勝劣之分,有皈依的佛教徒比較靠近佛位,雖然他皈依後轉世人天,也會再進一步成佛,一般凡夫(未皈依者)就不會。外道誤認為解脫是什麼?以為我這樣造善業之後就可以得到解脫,事實上他沒有出三界,他造善業,得到無色天的果位,這都是善業所感報的果報,可是他誤以為是解脫,結果沒有解脫,善業報完之後掉到三惡道。為什麼掉到三惡道?因為他認清了無色天果位不是解脫,所以他對解脫起了煩惱(生起根本沒有解脫的邪見,認為佛在說謊),就又掉入三惡道。
    格西拉反問:睡覺的時候有沒有造十惡業?當你臨睡(眠心所)的時候是否以守護斷十惡業的心去睡?
    眾答:臨睡之際,善心睡,當然整個睡覺就是善業。
    :不是這樣子,睡覺時是不善不惡的心,不可能以善心噁心睡覺,睡覺是不是要無記心睡覺?
    眾答:以善心祈求睡覺(就《廣論》角度而言)
    :睡覺一定是用無記心睡覺,不可能以善心噁心睡覺,所以睡覺的心所一定是無記心,那個時候沒有造惡業、也沒有造善業,怎麼造善惡業?
    眾答:臨睡之際以善心睡,那整個睡覺都是善業了。
    :睡覺的心所是無記性的,所以沒有善、沒有惡。臨睡之際,用善心睡的話,就整個都是善業;噁心睡的話,整個睡覺都是惡業;用無記心睡覺的話,變成無記業、非善非惡業。
    睡眠的業是不定業、可轉業,後悔也是如此,後悔和睡眠都是不定業。
    法音法師補充:如果對造善後悔的話,就是惡業了;如果對造惡後悔的話,就是善業了。

    :邪淫裏面有講到一個非處所,法師所集會的地方、或者塔廟或者講經說法之地,很多道場是設置在集合式住宅裏面,也有很多人居處在裏面,這樣怎麼辦?
    :不會,因為是不同家庭,上面是道場,下面是家庭。很高的樓層不是只有一個處所,那是不同處所的組合。同一個處所是指一個所有權的地方。如果照你這樣講法就很困難了,因為沒有一個地方沒有佛的。

    :業會增長廣大,殺死一隻蟲,不懺悔會變成像殺一個人一樣。可是我們無意中殺了,自己並不知道,怎麼辦?
    :主要按意樂。造惡業時,你完全知道是在造惡業,在整個意樂、加行都知道,這樣才算,造善業也是如此。你無意的或是根本沒有殺心,那個不是圓滿的業。如果你有殺心,就算你殺自己那也算是殺,割腕也算,只是沒有究竟圓滿。
    :自殺是不是殺生?是不是究竟圓滿?因為剛剛講必須是自己之外的其他眾生才叫物件,自己殺自己時,殺的物件如何界定?
    :那種說法是戒律(十善戒)的說法,《戒經》(毗奈耶)說,一定要是自己之外的其他眾生才叫物件。
    :自殺的動機(意樂)還有加行,有沒有究竟?因為能殺與所殺同時死啊! 不是說被殺者要比殺者早死嗎?
    :殺生者與被殺者同時死,應算犯了殺生業。
    :是否究竟圓滿呢?
    :事上的物件是不圓滿,但究竟上是圓滿了。因為命根斷了,所以它不是圓滿犯行。因此是否犯了殺業之根本墮仍有待考慮,但殺業卻是成立的,因為粗罪是犯了。
    :自殺是嗔心所為嗎?
    :大悲心吧! ()總之,細分罪沒有,粗分罪已犯。

    :如果一個人以善心去做,但是最後可能因為做得不好而反成惡業,那麼他實際是做了善業或惡業?
    :動機若是善的話,應是安立為善業,最主要是以動機為主。不過,既然動機是善的,為什麼會反成惡的呢?
    眾答:有呀!有時動機雖善,加行及究竟卻是不好的。
    :動機是種子,故以動機為憑據。稻子的種子生不出麥苗來,若是稻子的種子腐爛了,那就另當別論。所以如果你動機是善的,但你又心存嗔恚的話,善心會被摧滅。你說一個動機是善的惡業給我聽聽看。


    眾答:例如我是一個老師,為了學生好(動機),學生打了我,我也打他(加行是錯的)
    :如果學生打你,你以嗔心反打他時,善的動機種子事實上已被嗔心所毀,善的種子已經沒有了,自然是惡業。反之,對學生若以好言勸導不聽,而施以處罰責打之後,終令他改過向善,你的加行與動機皆成善業。但若是毫無作用時,你的善業種子等同腐爛了,可能又成惡業。善業應有善的異熟果產生,若沒有效用,如同異熟果不生,應不感善業。

    :如此說來,倘若以十元佈施對方,給他做特定目的使用(如買車票等),但對方收了之後並未照實使用,豈非沒有佈施之效果了?
    :別人如何花用是他的事,當他有了我得到了十元我被佈施到了的感受時,你的佈施就得到功德。別人給你一棟房子,你住不住是你的事,但別人佈施的功德不減。佈施的成就在於別人有了得到之想,受不受用不是重點。事實上,我仍想不出來有什麼動機是善的,而加行及究竟是惡的例子。
    :一般生意場上很容易發生的是,生意人以私心、求利潤的角度做生意。例如出版商印書發行,出發點是為了能賺錢,但是由於他的出版,很多人因此有書可看,而得到利益,這樣動機非善,但結果卻是好的,這樣是屬善業或惡業呢?
    :染上世間八風者皆是惡業。一個人為求名聲而鋪橋造路,為八風所染是惡業,等橋鋪好、路造好了,看到許多人因此得到方便,心中生:“能使眾生方便,多麼好啊! ”這一念,就又轉成善業了,變來變去是不一定的。

    :倘若我的朋友不知道她的男朋友用情不專、行為不檢點,我站在朋友的立場,告訴對方一些不好的事實,致使我的朋友和她男友分手,在此情況下,我的動機是為了朋友的幸福著想,怕她受傷害,但加行上是離間了兩人而使他們分手,這是惡業或善業?
    :假如你不是基於嫉妒別人談戀愛之心而說的話,不算惡業。所謂兩舌是指把非事實說成事實,使雙方不和諧,假使你所說的是事實,不算是兩舌。


【注釋】

    注一:“等流用在我們補特伽羅(有情)的時候,幾乎等於習氣。但是等流範圍比較大,等流包括有情(人類等)及非有情,情器世間都有。藏文的等流是同類因(相同因)”的意思,外在器世間也有它同類因相等的,如稻子,它的種子就是它的等流,這樣才會產生稻穗。至於等流果,造作等流,那是特別指有情感受業報時,把等流加上有情(補特伽羅)這樣合起來講,可以講是習氣。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