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2/01/09 21:25:56
學習次第 : 進階

菩提道次第略論十六之一 甘丹赤巴2010

宗喀巴大師造 甘丹赤巴尊者講授﹝ 日宗仁波切﹞    

中譯:如性法師

(十六)201055

首先在還未聽聞之前,我們在場的每一個人,都必須要先調整我們自己聽法的動機。為了利益一切有情眾生,我希望能早日獲得圓滿佛果,以這樣的一顆心,來聽聞今天的大乘法。今天我們在這個地方所要為各位介紹的,是宗喀巴大師所造的《菩提道次第略論》。請翻到《菩提道次第略論》的第152頁。今天我們上的是第152頁的倒數第六行,中間這個地方。

首先作一個補充,也就是在昨天下課之前,我們有講到一個比丘,因為沒有淨化他所造的惡業,而感生地獄受苦的這個公案。這個公案回去之後有請示過仁波切,仁波切他有說,這個公案最主要他是在指說,在152頁的第二行,「諸能感生惡趣中之極大苦因,令其轉為感微苦因」,也就是這位比丘,他雖然投生在炎熱地獄當中,但是他所受的苦,跟一般投生在炎熱地獄當中的有情相較之下,是比較輕微的。這個公案他所要闡釋的內容,是《略論》當中的這個部分,在這個地方先作一個補充。

接下來我們看到原文,在加註的科判裡面有提到,「由於淨罪者力量微弱,雖無法完全淨化,但能破壞感生異熟之能力,所以不生異熟果。」在正文當中,如是以懺悔及防護等,能壞感生異熟之功能,雖遇餘緣,亦將不能感生異熟。如是由邪見及瞋恚摧壞善根,亦是相同,此為《分別熾然論》中所說這個部分最主要提到的是,透由懺悔以及防護等四力,作懺除之後,它能夠破壞惡業感生異熟的這種能力。當破壞了這種能力之後,縱使遇到其他的因緣,也不會感生異熟的惡果。

第六個部分,「從一開始就要努力不被罪過所染」。又由懺、護雖能無餘淨化,然從最初無罪染之清淨,及懺已而清淨二者,有大差別雖然透由懺悔以及防護,能夠讓我們過去所造的惡業完全的淨化,連根的淨除,甚至不感生異熟的惡果。但是從一開始,如果能夠防範,不要造作這樣的一種惡業的話,其實對我們自己而言是比較有幫助的。所以這個地方有特別的提到,「然從最初無罪染之清淨,及懺已而清淨二者,有大差別。譬如《菩薩地》云:犯根本墮,雖可重受菩薩律儀而能還淨,然於此生,則定不能獲得初地

遍攝一切研磨經》中亦云:若犯經中所說一種謗法之罪,於七年中,日日三時懺悔,惡雖能淨,然而欲得忍位,任其如何疾速,須經十劫在《遍攝一切研磨經》當中有提到,如果犯了經中所說的一種謗法之罪,在七年當中,每一天花三時來作殷勤的懺悔,所造的惡業雖然能夠淨化,但是如果想要獲得加行道的忍位,不管再怎麼快,都需要經過十劫的時間才有辦法獲得。是故,無餘淨化之義,意指無餘淨化「能感非悅意果」;所以之前我們透由懺悔,能夠淨化惡業的意思,指的就是無餘淨化「能感非悅意果」。然於起道證等,極為遙遠,故應勵力,令初無犯。是故說諸聖者,於微小罪,雖為命故,亦不知而故行;若由懺悔淨化與初無犯二無差別,則無須如是作矣如果透由懺悔將惡業淨化,跟一開始就沒有染犯,這兩者沒有任何差別的話,聖者們他們就不需要在這一方面如此的努力防範了。譬如世間傷手足等,雖可治療,然終不如初未損傷

己二、生此意樂之量153頁)

透由修學下士道的法類,我們在內心應該要生起什麼樣的意樂呢?在這當中有提到往昔希求現世,心不虛假,我們在還未修學下士道的法類前,對於世間以及法這兩者相較之下,我們希求現世的心是任運而起的,所以這個地方提到了「心不虛假」。於求後世,僅隨言辭而成理解;而對於後世,或者是我們所想要修學的正法來說,我們都只是嘴巴上面說說罷了,很難打從內心底,對於法或者是對於來生,生起強大的希求。但是透由修學下士道的法類之後,若換其位,而以希求後世為主、現世為副,此則生起如果藉由修學下士道的法類,能夠將希求現世的心,轉變為是希求後世。這時候以希求後世為主,現世為副的話,我們這個地方所要強調的下士夫的意樂,就有辦法生起。然須令其堅固,故雖生已,仍須勵力而修

己三、遣除此中邪執

這個科判當中的最主要內容分為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說明他宗的想法」。有一類人,以佛經云:「應當背棄輪迴一切圓滿。」作為錯誤根據,而作是念:「身體、資財等圓滿之增上生為輪迴故,於彼不應生起希求。在之前我們有提到,透由修學下士道的法類,我們要對於來生生起強大的希求。對於這一點,有一些人他提出了一個看法,他提出說在佛經裡面有提到,我們應該要背棄輪迴當中的一切圓滿,以此作為根據,而提出了下面的這個觀點,他認為說「身體、資財等圓滿之增上生為輪迴故」,所以我們對於輪迴的法,我們不應該生起希求,這是第一個部分『說明他宗的想法』。

第二個部分,「破除此種論點」。而這個部分當中的內容又可以分為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須透由圓滿身依次增上」。所希求義,可分希求現前及究竟義二種我們所要希求的法,或者是所要希求的果位,可以從現前以及究竟這兩種角度來作探討。求解脫者於現前中,亦須希求輪迴當中身等圓滿。縱使是求得究竟的解脫的人,在短時間之內,由於他沒有辦法馬上獲得解脫的緣故,所以他也必須要先求得增上生的人天果位。經由彼身依次漸進,終能獲得決定勝故這就有如同是,如果我們要搭一艘船到對岸的話,這時候我們是必須要藉由船,我們才能夠到達對岸。相同的道理,如果我們要度脫輪迴的苦海,這時候就必須要藉由人身的這艘船,依次的往正確的方向前進,我們才能夠度脫輪迴的苦海。而到了彼岸之後,這時候我們就不需要這一艘船了。相同的道理,在尋求解脫的果位前,我們必須要藉由暇滿的人身,或者是增上生的人天果位,依次的增上,最後才能夠獲得究竟的解脫。這是第一個部分。

第二個部分,「以究竟增上生的角度而作破除」。所有身體、資財、眷屬圓滿之增上生,並非皆是輪迴所攝之前他人提出的看法是,他認為不管是身體、資財、眷屬圓滿這些都是屬於輪迴的一部分,但是實際上並不是如此。身等圓滿究竟即佛色身,身等圓滿,他到達究竟的狀況,他就是佛的色身。其圓滿之剎土,這個所謂「其圓滿之剎土」指的就是資財圓滿的話,他就能夠成為是佛的剎土。其眷屬故眷屬圓滿究竟的話,他就能夠成為是佛的眷屬。由思此義,《經莊嚴論》中云:由前四度成辦身體、資財、眷屬圓滿之增上生。又多教典,說由此等成辦色身。於共下士道次修心說訖。

接下來我們看到的是共中士道的部分,在這個部分的一開始,附加的科判當中提到了,「於共中士道次修心」分二:第一個部分,「連接前後文」。也就是在之前,我們介紹了下士道的法類,而在修學下士道的法類之後,更進一步,我們要如何的修學共中士道的法類呢?如是隨念將死,及思死後墮惡趣理,能令其心厭棄現世,於後善趣生起希求透由修學下士道的諸多法類,我們能夠對於後世,生起強烈的希求。次由共同皈依、決定黑白業果門中,勵力斷惡、修善,雖能獲得善趣果位,然於此中不可執持僅此為足雖然透由下士道的諸多法類,我們勤於斷惡修善之後,雖然能夠獲得善趣身,但是對於一位想要成就圓滿佛果的人來說,這是不足夠的。而應生起共下士及共中士之意樂,厭棄輪迴一切事已,依此而發大菩提心,導入上士,故須修習中士意樂因此在正文當中有特別的提到,應生起共下士及共中士之意樂,也就是在還未修學上士道的法類之前,應該以共下士以及共中士的意樂作為前行。在生起了共下以及共中士的意樂之後,對於輪迴生起強烈的厭惡之心。依此而發大菩提心,以此作因緣,而對於佛果生起強烈的希求,生起菩提心,導入上士。因此在還未進入上士之前,必須要修學中士道的法類,「故須修習中士意樂」。

而它的原因是什麼呢?如是雖得人、天果位,然尚未能超出行苦使透由修學下士道的法類,能夠獲得增上生的人天果位,但實際上人天果位,它也是屬於輪迴的一部分,它的本質是行苦,是痛苦的本質,於此執為自性樂者,實為顛倒但是雖然它的本質是痛苦的本質,如果我們對於這樣的一個法,這樣的一個境界,我們認為它是自性樂的話,這樣的執著其實是顛倒的。故於真實全無安樂,這當中的「於真實全無安樂」指的是在獨立不觀待滅除前苦的狀態下,沒有自性之樂。我們現今所認為的樂,都是在觀待滅除前苦的狀態下,我們用心去安立出來這是一種樂,但實際上它的本質是苦的本質。因此在獨立、不觀待滅除前苦的狀態下,是沒有自性之樂的。故於真實全無安樂,其後仍定墮於惡趣,並且在之後,透由某一些的惡緣,還是有可能墮於惡趣當中,終究惡故。所以它最終的結果,還是不好的結果。所以因此我們不能夠僅以生起下士道的意樂為滿足,而更進一步的應該修學中士道的法類,而趣入上士。

接下來我們所介紹的是正文,

         戊二、於共中士道次修心(分四)

己一、正修意樂(分二)

庚一、明辨希求解脫之心

庚二、生起此之方便

己二、生此之量

己三、遣除於此邪執分別

己四、抉擇能趣解脫道性

庚一、明辨希求解脫之心156頁)

  我們必須要認識,什麼樣的心能夠稱之為是希求解脫之心?這個科判當中最主要的內容分二:一「認識何謂解脫?」既然我們想要認識何謂希求解脫之心的話,我們必須要先認識「何謂解脫?」。第二個部分『希求解脫之心』,我們平常有很多的人,時常都會談到輪迴跟解脫這兩個名相。但似乎有很多的人,對於這兩者名相的真實內涵,其實是不了解的。這一點在我們拉達克當地,就有很多的在家居士,他們是不了解何謂輪迴?何謂解脫?甚至有很多的在家居士,他認為「我是輪迴」,因為我是一個在家居士,所以我是在輪迴的狀態;而那些出家的法師們,他們是獲得解脫的人,他們會有這樣的一種觀念。所以也就是因此在過去曾經發生過一個公案,有一位在家居士,他在一位上師的面前出家,而這時候當他換上了袈裟的時候,他就告訴周邊的人說:我剛從輪迴當中跳脫出來,但是我所懂的法並不多。這時候旁邊的法師就問到說:既然你能夠從輪迴當中跳脫出來得到解脫,表示你已經對於法,有很深厚的體悟才對啊!這時候他說:其實我懂得並不多,因為我才剛剛從輪迴當中跳脫出來而已。所以表示說,他並不了解何謂輪迴?何謂解脫?

所以在這個地方一開始有提到,言「解脫」者,謂從束縛當中跳脫所謂的「解脫」,指的就是在某一種束縛的狀態下跳脫出來,我們稱之為是解脫。而這個地方所謂的「束縛」,是被什麼樣的東西,束縛起來呢?此復業及煩惱二者,於輪迴中是能縛者。這當中的「束縛」指的是業以及煩惱。由此二力所使,在業以及煩惱的束縛之下,若依「界」分,有欲界等三界如果我們以界來分的話,可以分為欲界、色界以及無色界。以「趣」區分,有天趣等五或六趣;如果是以「趣」,也就是我們所謂的六道,或者是五道來作區分的話,天道以及非天道合而為一來計算的話是五道,如果分開來算的話是六道。由「生處」門,有胎生等四生也就是由投生的方式來作區分的話,有胎生等四生,這當中包含了胎生、卵生、濕生以及化生。凡於此中結蘊相續是束縛之體性如果在業以及煩惱的束縛之下,「結蘊相續」呈現出一種沒有辦法自主的狀態的話,我們就稱之為是這裡的束縛。是故從此跳脫,名為「解脫」;所以能夠從業以及煩惱束縛的狀態下,跳脫出來的話,就表示我們已經解除了被束縛的狀態,而從之前的狀態完全的跳脫出來,所以我們可以稱之為是解脫,這是第一個部分。第二個部分,欲獲得此,即是「希求解脫之心」如果我們的內心當中,對於這樣的狀態,生起強烈的希求的話,就表示這樣的一顆心能夠稱之為是「希求解脫之心」。

庚二、生起此之方便156頁)

  接下來「生起此之方便」,這個科判當中的附加科判分二:一「連接前後文」,二「正文」。首先我們看到第一個部分,「連接前後文」。譬如欲解口渴之苦,有賴見渴所逼生不欲樂;如是欲得息滅取蘊苦之解脫,亦觀待見取蘊具苦性之過患。故若未修三有之過患,於彼生起欲捨之心,則於滅苦不起欲得。《四百論》云:「誰於此無厭,彼豈敬寂滅?」在這個科判當中,一開始就提到了一個譬喻,就比方說,如果我們發現自己現在是很口渴的,這時候你就會想要去找水喝。但是如果你沒有發現,你現在的狀況是口渴的狀況的話,自然的,你不會想要去找水喝。相同的道理,如果我們在修學的道路上,沒有看到輪迴的過患,不了解輪迴它的本質是痛苦的本質的話,自然我們就不會想要跳脫輪迴。縱使我們在修學的同時,心裡面或者是嘴巴上,我們會說我們想要跳脫輪迴,但實際上打從內心底,我們是沒有辦法生起這樣的一種感受的。

這一點在《四百論》當中就有提到,「誰於此無厭」這當中的「」,指的就是輪迴。如果有一個人,他對於輪迴沒有辦法生起厭離的話,「彼豈敬寂滅」這時候他怎麼可能,對於滅除輪迴的解脫果位,生起一種恭敬呢?這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就像我們,我們對於我們所安住的地方,也就是我們所處的環境,內心都會生起強烈的欲望跟執著。對於我們的身體也好,對於我們所擁有的這一切,我們很難看到它帶來什麼樣的過患,由於沒有辦法看到輪迴當中這一切的過患,所以自然的想要從這當中跳脫出來,這是很困難的。雖然我們也會發願,我們也會祈求,希望能夠早日的跳脫輪迴,但實際上我們的心,並沒有辦法百分之百的往這個方向去前進。

就比方說,我們知道有一些地方,它的生活非常的貧苦,甚至有一些地方沒有水喝,沒有食物可以吃,甚至有些偏遠的地方,時常會發生戰亂等等。我們光想到這樣的一種情境,我們都會覺得,為什麼會有人,想要住在這樣的一個環境下?但確實雖然這個地方沒有東西吃,也沒有水喝,但是確實還是有很多的人,他願意繼續的生活在當地,因為他內心裡面雖然看到了這當地有種種的條件是不具備的,但是他會在內心裡面生起一種執著,會覺得這是我生長的地方,所以我應該要繼續的留下來。所以我們在輪迴當中也是如此,雖然我們在輪迴當中,必須要承受各種痛苦的逼迫,但是在受苦逼的當下,我們對於輪迴,又會自然的生起一種貪著。所以當我們看到苦的時候,我們會有一種想要脫逃的感覺,但是當我們在面對輪迴當中的安樂時,我們又會對它生起多一分的這種執著。所以在想要跳脫以及對輪迴生起執著的這兩種狀態下面,我們不斷的在徘徊。但是由於我們無始以來,不斷的串習輪迴當中的種種安樂,所以我們很自然的,對於輪迴當中的安樂,會生起強烈的貪著。也就是因為這樣的一顆心,讓我們沒有辦法往解脫的方向前進。

接下來我們看到第二個部分,「正文」是故此中分二:

辛一、思惟苦諦輪迴之過患(分二)

壬一、顯示四諦中先說苦諦之意趣

壬二、正修苦諦

辛二、思惟集諦趣入輪迴之次第

壬一、顯示四諦中先說苦諦之意趣157頁)

接下來的這個部分,最主要提到的是苦、集、滅、道的這四諦。佛在初轉法輪的時候,為眾生宣說了四諦的法輪。而在四諦當中,苦諦以及集諦這兩諦,又稱之為是染污諦,滅諦、道諦稱之為是清淨諦。而以流轉輪迴以及跳脫輪迴的角度,我們來作分析的話,苦諦以及集諦這兩諦,最主要是讓我們流轉在輪迴當中受苦的因;而想要跳脫輪迴,這時候就必須要藉助道諦以及滅諦的內涵。為什麼苦諦以及集諦這兩者,會讓眾生在輪迴當中流轉呢?這兩者當中以集諦為因,透由集諦而生起苦諦,讓眾生在輪迴當中流轉。如果想要從輪迴當中跳脫,這時候就必須要修學道的內涵。透由修學道的內涵,以此作為基礎,作為因,才能夠獲得跳脫輪迴的解脫,也就是滅諦的功德。所以在這個地方,有特別的提到,苦集滅道這四諦。

所以我們剛剛所介紹的是生起的次第。以流轉輪迴的角度而言,集諦是因,苦諦是果;以跳脫輪迴的角度來說,道諦是因,滅諦是果。所以在苦還未生起之前,必須要先生起集諦;在滅諦還未獲得之前,必須要先修學道諦。但是導師釋迦世尊,在宣說四諦的法則時,顛倒了因果的關係,而先說了苦諦,再說集諦;並且先說了滅諦,再說了道諦,因此而形成了苦集滅道。為什麼導師釋迦世尊,又將它們的次序顛倒過來,而告訴了我們四諦的內涵,這是有它的原因在的。如果一開始我們不認識苦,對於苦我們沒有辦法看到它的過患,自然而然我們就不會想要去苦。如果我們不會想要去苦,我們就不會去尋求苦因。所以在一開始對於一個修行人來說,我們在修學的一開始,我們必須要先認識苦。認識了苦以及苦所帶來的過患之後,我們才會進一步的去尋求,這樣的苦果是由什麼樣的因所造成的。當你了解了苦是某一種因而形成的,這時候你就會想辦法去斷除苦因。要藉由什麼樣的方式才能夠斷除苦因呢?唯有透由修學道的內涵,才有辦法斷除苦因。透由修學「道」,而讓我們心續當中,道的功德究竟圓滿,就能夠獲得滅諦。所以佛之所以要以這樣的一種方式,為眾生宣說四諦的法門,是有他的原因在的,因此我們看到第一個科判。

在第一個科判當中最主要的內容分二:一「陳述疑點」,二「回答」。首先我們看到第一個部分,「陳述疑點」。集諦是因,苦諦是彼之果,故集是先,苦則是後。何故世尊不順彼之次第,而說「諸比丘,此是苦聖諦、此是集聖諦」耶所以為什麼導師釋迦世尊,在宣說四諦的時候,要先說苦聖諦,再說集聖諦呢?

第二個部分,「回答」。回答分二:一「簡略說明」,二「詳細說明」。第一個部分,「簡略說明」。大師於此顛倒因果次第而作宣說,是有極大修持之關鍵故,無有過失導師釋迦世尊之所以要這樣說,是因為這對於一個修行人來說,它有非常大的修持的關鍵的緣故,所以顛倒因果的次第,為眾生宣說四諦的法則,是沒有任何過失的。

第二個部分,「詳細說明」。詳細說明的內容當中又分三:第一「必須依照經典,依次顯示苦集滅道。」此復為何?諸所化機,若己於初未生欲從輪迴解脫之無顛倒心,則根本已斷故如果所化機,在一開始的時候,沒有辦法生起無顛倒心。這當中的「無顛倒心」最主要指的就是從輪迴當中跳脫的,這種希求解脫的無顛倒心。如果沒有辦法生起這樣的一顆心,則「根本已斷」,所謂的根本已斷,指的是將來能夠獲得解脫的根本,是不具足的,所以提到了獲得解脫的根本已斷。如何引導彼趣解脫如果他沒有這樣的一個基礎的話,怎麼能夠引導他進入解脫的大門呢?諸所化機始為無明暗覆,於本是苦性之輪迴盛事,倒執為樂,為彼所欺所化機無始以來,被無明所暗覆的緣故,對於原本是苦性的輪迴盛事,倒執為安樂,並且被這些輪迴的盛事所欺誑。

如《四百論》云:「此大苦海中,無有諸邊際,愚汝沉此中,豈能不生畏?」有說:「此於真實是苦,非是安樂。輪迴當中的圓滿盛事,它的本質,實際上是痛苦的本質。但是由於我們被無明所蒙蔽的緣故,我們沒有辦法看到最究竟痛苦的本質,反而將它執為快樂。此說多種苦之行相,令起厭惡,是故於初先說苦諦由於我們對於「」有錯誤的執著,為了要破除這樣的一種執著,我們必須要先認識何謂苦?因此在經論當中,以各種的方式告訴我們苦的內涵,希望我們能夠對於輪迴生起強烈的厭惡之因。因此在四諦當中,一開始是先說苦諦的。

此後見己墮於苦海之後當我們在思惟苦諦的內涵時,我們發現我們自己是墮於輪迴的苦海當中,並見欲從彼中解脫須滅彼苦並且更進一步的,我們發現如果我們想要從輪迴的苦海當中解脫出來,我們必須要滅苦。此復了知若未遮止其因,苦終不滅如果想要滅苦,我們就必須要能夠滅除苦因。如果苦因未滅的話,它的果是沒有辦法滅除的。便作是念:「其因為何?這個時候,我們就要進一步的去探索,苦的因緣為何?由此了知集諦,故於苦後宣說集諦

    次知輪迴眾苦皆由有漏業生,當我們去尋求苦因之後,我們發現輪迴當中的眾苦,都是由有漏的業而產生的。而有漏的業,又是什麼樣的心所造作的呢?彼業復由煩惱所生,煩惱根本則是我執,最終的根本,是來自於我們心中的無明我執,便知集諦以這樣的一種方式來了解集諦的內涵。若見我執亦能滅除,誓願現證斷苦之滅,如果我們發現,我執或者是無明,它是一顆顛倒的心。透由正確的思惟方式,能夠將它完全連根斷除的話,這時候我們就會在內心當中立起誓願,希望我能夠現證斷苦的滅諦功德。故於集後宣說滅諦,因此在集諦之後,宣說了滅諦。而更進一步的,如果想要獲得滅諦的功德,就必須要如實的修道。所以在滅諦之後,宣說了道諦。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