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6/02 02:30:00
學習次第 : 進階

毗缽舍那 2005-5

教授:甘丹赤巴法王 日宗仁波切 

中譯:如性法師

(五)33 上午

三界眾生之怙主,宗大師曾經在《三主要道》當中有談到一個偈頌。在昨天我們是談到《三主要道》裡詮釋空正見的第一個偈頌。第一個偈頌當中最主要的內涵是談到了,縱使行者的內心有出離心以及菩提心,但要是無法生起空正見的話,還是沒有辦法斷除三有的根本,也就沒有辦法得到究竟的解脫。既然想要獲得解脫,斷除三有的根本,必須要生起空正見的話,那如何才能夠在我們的內心當中生起空正見呢?在下一個偈頌裡就有談到,「觀見世出世間一切法,從因生果真實不虛妄,一切所執之境皆壞滅,彼乃趣入佛陀歡喜道。」首先我們看到第一句話,「觀見世出世間一切法」這當中的「觀見」就是談到,一位想要證得空性的行者,他必須要能夠如實的了知「世間」以及「出世間」的一切法則,皆是由因生果的緣起之法。以字面上的意思而言,這當中的「世間」是談到了輪迴,「出世間」是談到了涅槃,所以藏文版的原文當中是談到了「觀見輪迴涅槃一切法」。為什麼在這個地方要特別的談到「輪迴」以及「涅槃」,最主要是在詮釋四諦的法門。一切的法皆可以統攝在輪迴以及涅槃當中,而更進一步的,以「四諦」的角度來探討所謂的輪迴以及涅槃這兩種法類的話,所謂的「輪迴」它最主要包含的是所謂的染汙諦,而「涅槃」是所謂的清淨諦。所謂的「染汙諦」就是我們在輪迴當中流轉的次第,而「清淨諦」是跳脫輪迴獲得解脫的次第。因此當我們在探討輪迴以及涅槃這兩類的法則時,我們必須要先能夠探討,我們是在輪迴當中如何的流轉?之所以會在輪迴當中流轉,最主要的因是來自於我們內心當中的「無明」。所以我們必須要先認識無明,並且看到無明所帶來的種種過患,透由知道無明所帶來的過患之後,才能夠更進一步的去探討無明的正對治為何。到最後我們會發現,證得無我的智慧是無明的正對治,而透由修學證得無我的智慧,而得到究竟的解脫。因此這當中就有特別的談到,「觀見世出世間一切法,從因生果真實不虛妄」,這當中的四諦法則,不管是染汙諦,或者是清淨諦,他們彼此之間都有一種由因生果的緣起的軌則,而這樣的一種見解是所謂的粗分的依起見,粗分的依起見,是建立在由因生果的法則之上。

在這個偈頌當中的第二句話,有特別的強調「從因生果真實不虛妄」,這當中為什麼要特別的強調「不虛妄」這三個字呢?我們在輪迴當中流轉的同時,我們都知道之所以會在輪迴當中流轉受苦,是因為被「業」以及「煩惱」所束縛的緣故。所以在業以及煩惱束縛的當下,我們可以稍微的感受到,在輪迴當中流轉的滋味,並且在流轉的當下所必須要承受的苦,也是我們現前能夠稍微體會,並且感受到的一部分。雖然對於之前我們所介紹的清淨諦,也就是滅諦、道諦的種種功德,在當下我們或許沒有辦法生起強烈的體會,但實際上無法否認的一件事情,現今我們在輪迴當中流轉,並且在流轉的當下,是有許多的痛苦,是我們本身所必須要去承受的。有時候只不過是我們自己不想去思惟罷了,你仔細的思惟你就可以知道,我之所以會在輪迴當中流轉的原因,以及在流轉的當下所必須承受的苦為何?之所以會流轉的最主要的因素,你仔細的思惟大概可以知道,這一切都是來自於我過去所造的業,以及我內心當中的煩惱所造成的。甚至對於這一點,我們可以透由現量,能夠稍微的體會得出來,我們現今所遭遇的這一切是如何的。透由這樣的一種思惟方式,更進一步的我們可以去探討,輪迴的因也就是「無明」是不是有辦法斷除的?如果無明是有辦法斷除的話,究竟的解脫也應該是有可能會成辦的。雖然你在探討無明是否能夠斷除,解脫是否能夠成辦的這個問題的當下,雖然你沒有辦法透由種種的正理來做一個究竟的探討。但是透由業以及煩惱而造作了輪迴當中的苦,透由這樣的一種因果關係,我們慢慢的去思惟,會發現到「無明」的這種顛倒心識,或許可以透由正對治而將它完全的斷除,在斷除之後,解脫應該是有可能得到的一個果位。雖然在探討這個問題的時候,你或許沒有辦法舉出眾多的正理,但你不斷的去思惟,甚至去觀察,你可以稍微的瞭解到,斷除無明、得到解脫是可能的一件事情。

在現今的這個時代當中,我們都知道有很多的人,並不承認宗教的種種教義。甚至有很多的科學家,在探討所謂宗教所提倡的教義時,一方面他並沒有辦法完全的否定某一種宗教他所提出來的教義,但是另一方面,他也沒有辦法完全的承認對方所提出來的一些概念。所以到最後有很多的人,對於所謂的宗教,甚至佛教的這個內涵,他會認為這是「心」所捏造出來的一種法則。就比如以佛世尊宣說了佛法而言,很多的人會認為佛世尊是因為看到眾生苦樂的問題,而用他的心捏造出的一種法,他會以這樣的一種方式,來解釋佛世尊所傳下來的教法。但是以佛弟子的角度而言,當我們在探討這些事情的當下,似乎不是以這樣的一種方式來作解釋。就以佛陀宣說四諦的法則為主,佛在宣說四諦法的當下,他並不會強迫弟子們一定要聽從他所講的這一切,他並不會說因為這是我說的,所以你必須要承認,甚至更進一步的你要照著這樣方式,強迫你一定要去做這件事情,並不會。佛在宣說佛法的同時,是透由各種的正理來證成他所說的這一切是有根據的。就比如說,我們現今都能夠感受到,我們所承受的苦,我們也知道在獲得了有漏的蘊體之後,在這個蘊體之上,是有許多的痛苦是必須要承受,必須要去面對的。但這一切是如何而來的呢?當我們仔細的去探討我們會發現到,我們所必須承受的苦,都是源自於種種的因緣聚集之後而形成的。並且在承受痛苦的當下,我們也都知道每一個人,尤其是以我們本身為主,我們都是想要離苦得樂。我們想要獲得快樂,但我們想要獲得的快樂才是如此的難成辦;我們想要避免的痛苦,在透由各種方式想要盡可能的避免的當下,卻沒有辦法完全的斷除。如果在此同時,你是承許來生是不存在的話,以這樣的一個論點而言,來生既然不存在,也就沒有所謂來生的痛苦。但是以今生的角度來作探討的話,現今你是想要離苦得樂的眾生,但是你知道你所承受的苦,透由外在各種的方式都沒有辦法去除,沒有辦法完全的解決,這個原因到底是在何處?從這個角度去作探討的話,或許你會有一些比較清楚的概念。

我們一般的人都會想要藉由種種的方法,來讓我們獲得快樂以及解除痛苦,但實際上我們想要獲得的快樂,真的就獲得了嗎?我們想要解決的痛苦,難道就有辦法從根拔除嗎?實際上這都並不然。有時候我們會將這種寄望,寄託在科學家的身上,認為科學家他只要發明出某一種東西,我就能夠獲得快樂,甚至說科學家只要生產了一個新的產品,就能夠驅除我的痛苦,我們會有這樣的一種想法。但是實際上到現今,科學家發明瞭這麼多的東西,難道我們就真的獲得快樂,解決了一切的問題嗎?並不是。從這個當中我們可以發現到,苦樂的背後有一個最究竟的根本。就以痛苦而言,我們雖然想要透由外在種種的方式,來去除當下所面臨的苦,但似乎苦是沒有這麼容易可以解決的,從這裡面我們就可以知道,我們自己本身並沒有自主權來解決這件事情。真正苦的背後,它最究竟的根源,不外乎就是業以及煩惱,我們是被業以及煩惱所控制住,所以當下透由我們自己本身的力量,想要藉由外在的物質來改變苦樂問題,這是相當困難的一件事情。也就是因此佛世尊在宣說佛法的當下,就有特別的強調,我們不想要承受的苦,之所以必須要去面對、要去承受,最主要的關鍵是因為我們被業以及煩惱所控制住了,他是以這樣的一種方式來為佛弟子們介紹佛法。而並不是說因為我是佛世尊,所以對於我宣說的法,你們必須要認同,而且要照著這個方式去修行,他不會以強迫的態度,來強迫你一定要修學佛法。而是說對於世尊他所介紹的法,你透由思惟之後,到最後你會覺得,世尊所宣說的法似乎有一點道理。就以四諦而言,四諦的內涵實際上,都是可以透由正理來證成的,更進一步到最後,我們用現量也可以完全的觀察到四諦當中的內涵。

所以對於這一點,平時達賴喇嘛法王在講法的時候,都會有特別談到,現今透由科學的觀察,佛所宣說的某一類法,或者是追隨佛的佛弟子,以世親菩薩而言,他們所談到的一些論點,似乎沒有辦法透由現量來證成。比如以世親菩薩而言,世親菩薩說地球形狀、大小,形成的方式,但現今科學家透由外在的儀器所觀察的結果,似乎有一段很大的差距,所以對於世親菩薩所提出來的這些論點,透由現量似乎是沒有辦法觀察到的。如果我們在仔細的觀察之後,對於經論當中所提出來的內涵,確實沒有辦法透由現量來證得的話,這樣的一種法則你不去承認它,這也沒什麼關係。但對於四諦的內涵而言,不管科學家他透由任何的一個角度來作觀察,都會發現到這是不得不承認的一件事情。以我們現今所承受的痛苦,我們想要獲得的快樂而言,這是我們每個人都親身經歷,而且可以感受到的一件事情。所以對於這種苦樂問題,科學家透由外在的儀器檢查之後,是絕對沒有辦法推翻它,沒有辦法否定它的。

過去達賴喇嘛法王,在談論世親菩薩所造的《俱舍論》的時候也會談到說,對於世親菩薩所造的《俱舍論》當中某一部分的內涵,透由現今科學的觀察,似乎跟科學家所提出來的論點是有相違的。尤其是在世親菩薩所造的《俱舍論》的第三品裡面有談到「業生世間一切法」,並且更進一步的有談到,南贍部洲,也就是我們現今所在的這個地球,它形成的方式,它的形狀、大小、外貌各方面都有詳盡的探討到。但當時在當地勝行的一部論著,是外道的一部論典。在外道的論典當中,它是有談到「梵天造作一切法」,並且對於南贍部洲的形狀、顏色以及外貌,也有作詳盡的敘述。但是對於第一點,也就是「梵天造作一切法」這一點而言,透由正理我們來觀察之後,我們會發現到,要是一切的法是由梵天王所造作出來的話,這會違反正理,甚至違反現量,也就是因為它違反正理、違反現量的緣故,對於這個內涵,世親菩薩在解釋的時候,就換了一種方式來作解釋,而談到了「業生世間一切法」。但是對於地球的形狀,或者是它的大小而言,實際上地球是圓的、是方的,跟我們說實在並沒有太大的關係,所以它是圓形也好,它是方形也好,甚至它是任何的形狀,其實這都可以接受,這並不一定要去否定,或者並不一定要去證成的一件事情。再加上當時印度是很流行外道的這一本論典的緣故,所以為了要適應當時眾生的根器,世親菩薩在解釋地球的形狀以及它的大小,它形成的方式的時候,是照著外道的論著來作解釋的。但由於第一個部分,也就是「梵天造作一切法」的這個內涵,透由正理以及現量來作觀察之後,會與正理、現量相違的緣故,所以並沒有以外道的方式來作詮釋,而更進一步的談到了「業生世間一切法」。但是對於地球的形狀和它的大小種種的內涵,因為當時這部論典相當的勝行,而且當時人們也是以這樣的一種方式,來詮釋地球的形狀以及大小等內涵,所以當時並沒有將這個部分做一個非常大的更改。

之前我們談到所謂的「緣起」的這個概念的時候,我們是以四諦的角度而談到了由因生果的緣起法。但實際上當我們在談到由因生果的緣起時,難道我們一定要從四諦的角度來作解釋嗎?這並不是。現今我們在日常生活裡,我們的四周圍有許多的由因生果的緣起法,這些法則我們仔細的去觀察,我們就可以稍微的了知到,許多的果在形成之前,是必須要具備有很多的因緣和合之後才有辦法形成的。甚至我們現今四周圍有很多的東西是我們沒有辦法透由想像,沒有辦法透由內心思惟的力量,而得到的一個結果。我們會覺得很多的事情、很多的東西我們沒有辦法接受,甚至說它太不可思議了。但實際上這一切的事物都是建立在由因生果的緣起法之上,所以這當中就會特別的強調「真實不虛妄」的這個內涵。既然它是由因生果的緣起法,就表示它是存在的法則,既然存在的法則,我們就沒有辦法透由正理,或者是其他的正量來推翻它。但是當我們在建立由因生果的緣起法時,我們都會覺得由因生果的法則,是在外境本身而形成的一種緣起法,這是因為我們對於空性的內涵,完全沒有體會所造成的。透由善惡因、感善惡果的這種因果法則,我們會認為這種法則與我們的內心一點關係都沒有,不管我們平常在談論由心的力量去安立境也好,或者你不去談論這個問題,但實際上當你面對境界的時候,不管你嘴巴上面說由心安立,或者是不由心安立,你所看到的境界就是如此的真實。在你的內心當中所生起來的認知,你就是認為因果的法則,跟我的內心一點關係都沒有。甚至你會有一種縱使我的心不去安立它,由因還是會生果的,這是我們一般人會有的一種的概念。

但實際上我們更進一步的去思惟這個問題,既然果是必須要依賴、甚至觀待因才有辦法形成,就表示「果」的本身是必須要依賴他者,既然必須要依賴他者,就表示它並沒有自主的能力。我們也知道「一果」的形成,必須要透由眾多的因緣聚集之後,「果」才有辦法形成,「果」在形成之前,「因」必須要能夠具備,「因」沒有具備「果」就沒有辦法形成,「因」在具備之後,「果」是自然會呈現出來的。但是不管怎麼說,縱使由因所生的果,它本身具有強大的力量,但實際上它在形成的當下,是必須要觀待因緣,甚至觀待其他的法才有辦法安立的。既然必須要觀待,就表示它本身並沒有真實的自性,也不獨立,所以在這個當中我們必須要能夠去探討,觀待所形成的因果法則。對於這一點而言,科學家他也認同,在現今科學家的認知當中,他們會去探討許多微塵的這些事情,甚至他們發現到,許多佛教的論典裡面根本就沒有談到的微塵,他們所談到的微塵是相當細分的。甚至他們也承認眾多細分的微塵在聚集之後,能夠形成粗分的微塵,而眾多粗分的微塵在聚集之後,是能夠形成一個個體的,這一點科學家他們也能夠認識到這個特色。所以他也知道,粗分的微塵,或者是個體,必須要透由眾多的細分微塵聚集之後,才有辦法形成,而從這個當中他們也能夠瞭解到,果是必須要觀待因,甚至必須要觀待眾多的因緣聚集之後,才有辦法形成。既然是必須要觀待,就表示它本身並不自主,也不獨立,「觀待」跟「獨立」這兩者是完全相違的。既然這一法是存在,又不自主,甚至在境界本身的那個方位,又找不到一個真實的境的話,那這一法它是如何安立的呢?既然它是存在,又不自主,在境界那個方位又沒有辦法真實的探討到它的話,就表示這一法是透由分別心去安立才有辦法形成的,它的形成完全是必須要觀待內心才有辦法建立,才有辦法形成出來。

所以因此在第三句話當中就有談到「一切所執之境皆壞滅」,這當中的所執境就是談到了「有自性」,或者是不需要觀待分別心所形成的境,這一點是透由正理能夠破除的。我們一般的人都會認為由因生果的緣起法,是在境界的那個方位很真實的能夠呈現出來,甚至在不觀察以及不簡擇的當下,我們能夠安立外境,但是你繼續的去觀察,甚至去探討境最究竟的本質時,你會覺得,你內心當中真實的境界似乎是不存在的。既然你在觀察以及探討之後,並沒有辦法找到一個真實的境的話,那境之所以能夠形成,最主要的因就是觀待於我們內心當中的分別心。所以既然境的形成方式,是必須透由內心的力量去安立的話,不需透由分別心所安立出來的境,就是我們必須要破除的,也就是這當中所謂的「一切所執之境」。這當中的「所執」是談到了「執著實相」,或者是「執著自性」的這種執著,它所執著的境是不存在的。雖然我們在不觀察、不簡擇的當下,會認為這個境是很真實的,但是你透由正理不斷的去觀察之後,你會發現境本身並不是以這樣的一種方式呈現出來。如果能夠以這種方式來探討空性的內涵的話,「彼乃趣入佛陀歡喜道」。

接下來我們看到《毗缽舍那》的正文,今天請翻到《菩提道次第廣論》的第446頁,我們進行的是第446頁的第二大段。在第三個科判當中,一開始他宗就提出了一個問難,這個問難當中就是提到了,破除了四生,有沒有辦法破生?所以談到了「由破自、他、俱無因生,若能破生,則四句生雖於名言此宗說無,故於破生不須簡別。」如果透由破除了四生能夠破生的話,那以你的角度,也就是中觀應成派的角度而言,四句生在名言當中是沒有辦法安立的,所以以你的角度,四生是可以透由正理來破除的。如果在破除了四生之後,生也能夠破除的話,「故於破生不須簡別」在破除生的時候,你不需要要加上勝義來作簡別。這當中不需要加上勝義來作簡別,就是談到你破生的當下,你不需要特別強調,我所破的「生」是所謂的「勝義生」。因為破除四生,要是能夠破生的話,在破生的當下,你不需要特別的去強調,你所破的生是勝義的生,你就直接說「你是破生」這樣就好了。「若不能破,則破四生亦不能破勝義之生」,如果破除了四生沒有辦法破生的話,那破除四生之後,相同的道理,也沒有辦法破除勝義之生,這是他宗所提出來的兩個基本問難。但對於第二點而言,自宗他會認為,如果生它所形成的方式,是以勝義的方式形成的話,也就是生本身要是勝義生的話,透由正理來探討,它必須要符合「四生」當中的任何一「生」。也就是因此透由破除了四生,能夠遮止「生」是有勝義,或者是能夠遮止「勝義生」的這一點,因為勝義生本身的當下,如果一法它是勝義生的話,透由正理來作探討,到最後都會發現到,它要不就是「自生」,要不就是「他生」等其他三種生法。因此如果能夠破除這四生,就代表它能夠破除勝義生。但是不是破除了四生之後,能夠破生呢?並不是。對於他宗所提出來的問難,自宗就回到說:「前說非許,當答後難」,對於之前你所提出來的第一個問難,我並沒有辦法承許,「當答後難」而對於你所提出來的第二個問難,我之後會作詳細的解釋。

若許勝義之生,須許堪忍觀真實性正理觀察。如果承許「生」它本身是有勝義的,也就是承許了勝義之生之後,「須許堪忍觀真實性正理觀察」,在承許了勝義生之後,我們也必須要承許這一法在透由正理觀察之後,必須要能夠堪忍正理觀察。這當中所謂的堪忍正理觀察,就是透由正理在觀察之後,它必須要找到一個真實的境,因為境界它本身是有勝義,有真實的話,透由正理在觀察之後,也必須要能夠找到一個真實的境界,這一點叫做「堪忍正理觀察」。所以若許勝義之生,須許堪忍觀真實性正理觀察,爾時須以正理觀察,自他等四從何句生?如果一法它是勝義生的話,透由正理來觀察之後,它必須要能夠安立這一法是自生,還是他生,還是俱生,還是無因生,它必須要從這四生當中找到一個最究竟的答案。由許勝義生,故定須許四句隨一觀察。所以得到的結論就是,如果你承許了勝義生,你就必須要更進一步的承許,我所承許的勝義生是四生當中的某一生,因為這一點是透由正理觀察之後所得到的一個結論。若僅受許依此因緣有此生起,未許實生,首先先將「實生」旁邊的標點符號改成逗號。如果說你只是僅承許了,透由因緣所生起的緣起法,在承許的當下,「未許實生」你並沒有承許,這種由因生果的緣起法是有勝義,或者是有自性的話,未許彼故,由於你並沒有承許真實的生,或者是你並沒有承許勝義的生,雲何能以觀真實之理觀從自他等何者而生?既然你在承許生的當下,要是沒有承許真實生,或者是勝義生的話,那透由正理來作觀察之後,並不需要得到一個最究竟的結論,也就是它是四生當中的哪一生。因為你剛開始在承許的時候,並沒有承許生本身是勝義生,如果你承許了生本身是勝義生的話,透由正理來探討,我們必須要能夠安立它是四生當中的某一生,但實際上如果你只是安立了由因生果的緣起生,並沒有承許勝義生的話,透由正理在觀察之後,是沒有必要找到四生當中的某一生。以不須許堪忍正理所觀察故。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差別呢?因為由因生果的緣起生,它是無法透由、就是無法堪忍正理觀察的。因為剛開始它在安立的時候,它就是在一種不簡擇以及不追究的情況之下所安立出來的。既然它是在不簡擇,並且不去探討、不去追究它最究竟的本質之上而安立出來的話,透由正理來觀察,我們並沒有辦法找到一個真實的境。所以由因生果的緣起生,是無法堪忍正理觀察的。

又依緣生即能破除四句之生,不僅如此,透由因緣生,也就是由因生果的因緣生,是能夠破除四句生的,這一點在《入中論》當中就有提到,入中論雲:「諸法依緣起,非分別能觀,故此緣起理,斷諸惡見網。」這當中的第一句話「諸法依緣起」,外在的有為法是透由緣起而產生的,「非分別能觀」這當中的分別,就是探討四生的這種正理,或者是探討四生的這種分別心。這種緣起法,透由觀察四生的分別心,或者是這種正理,是沒有辦法得到一個真實的結論,「故此緣起理,斷諸惡見網」,因此透由緣起的道理,能夠斷除我們內心當中顛倒的執著。故月稱論師,許依緣生破四句生,也就是因此從《入中論》當中的這一段文可以知道,月稱論師本身是承許「因緣生」能夠破除四句生。汝若許不從四句生則全無生,故違月稱所許而說。但是對於月稱論師所提出來的論點,你並沒有辦法認同。你認為如果沒有辦法安立四句生,也就是破除了四句生之後,也會更進一步的破除了生,這與月稱菩薩他所提出來的「依緣生」能夠破除「四句生」這個理論是完全相違,而且一點關聯都沒有。

又彼論雲:「無因自在等,及從自他俱,非能生諸法,是故依緣生。」如汝則成自語相違,在彼論,也就是月稱菩薩所造的《入中論》當中,又有談到一個偈頌,在這偈頌裡面有探討到「無因自在等」,這當中的「無因」是談到了無因而生,「自在」是談到了果的形成是透由大自在天王所造作出來的,這是不相順的因緣而產生的。「及從自他俱」,並且更進一步的探討到自生,以及他生,以及俱生的內涵。「非能生諸法」不管是無因,或者是大自在天,甚至自生、他生、俱生皆沒有辦法產生諸法。既然法的形成,並不是透由四生當中任何的一生所形成的話,那法是如何的形成呢?「是故依緣生」,法的形成是必須要依賴著「因緣」才有辦法產生的。這當中特別的強調了所謂的四生,四生裡面所謂的他生的這個概念,我們可能要稍微的釐清一下。

所謂的「他生」,是談到了「果」的形成是必須要依賴「有自性」,或者是「有自方」的因,才有辦法產生的這種論點,它稱之為叫做他生。但實際上如果「果」的形成是依賴著「有自性的因」而產生的話,最到後果與因之間會變成相異、毫無關係的這種特性。我們都知道,比如以瓶子跟柱子而言,瓶跟柱這兩者是相異的個體,也就是他們並不是同樣的一個個體,他們本身是相異的,而且說實在的,瓶跟柱並沒有直接的關係,所以我們稱這兩種個體是相異,並且沒有任何關係的個體。如果「果」的形成是必須要依賴著有自性的因,才有辦法形成的話,推論到最後,他們這兩者,也會變成如同瓶柱般是相異,但是沒有任何的關聯。我們都知道「果」的形成是必須要觀待因,必須要依賴因,「因」從果的角度而言,它是他者,或者是他們這兩者是不相同的,甚至在佛教的專有名詞當中,是談到這兩者是相異的。但是不是代表果跟因之間,它所相異的內涵,是完全沒有關係的這種相異呢?並不是。我們知道果跟因之間它是有關係的,果的形成是必須要觀待因。甚至平常我們講麥子跟麥苗,麥苗的形成是必須要觀待,甚至必須要依賴著麥子,它才有辦法形成。所以這就表示麥苗與麥子這兩者之間的關係是相異的,但是有關聯的,因為麥苗的形成,是必須要觀待麥子才有辦法形成。但是由於麥苗的形成,不需要觀待「米」的緣故,所以麥苗與米之間的關係是相異,但是是毫無關聯的。也就是因為是毫無關聯的緣故,麥苗並不會從米當中而產生,所以這當中我們可以知道,相異之間又可以分為是有關聯以及無關聯的這兩種方式。但如果「果」的形成是必須要依賴著有自性,甚至是獨立的因,才有辦法形成的話,那到最後所形成的果與所形成的因之間,都是會有一種自性、獨立的這種情形發生,到最後這兩者之間會變成是毫無關聯,就如同是瓶柱般,他們是不需要互相依賴就能夠形成的。到最後如果這樣的一個論點是成立的話,如果「果」的形成是可以透由「自性」的因而成立,甚至推論到最後與它毫無關聯的一者,能夠生起一果的話,那從光明當中應該也是能夠產生出黑闇的這種特性。但實際上我們都知道,光明與黑闇這兩者,是沒有所謂的直接關係的,他們兩者是相違,而且並沒有直接的關係,所以黑闇是沒有辦法從光明當中現起來。這個地方最主要是談到了他生的這個概念,所謂的「他生」就是在安立果的當下,果是必須透由「有自性的因」而產生的一種因果法則,我們在這個地方稱之為叫做他生。「如汝則成自語相違」,對於月稱菩薩所提出來的這個論點,這當中是談到了,透由四生並沒有辦法生成一個果,既然透由四生沒有辦法生果的話,就表示「果」的形成是必須要觀待因緣的。也就是因為它是因緣生,而推翻了四生的這個論點,但是你卻不這麼認為,你認為推翻了四生之後,也必須要能夠推翻所謂的因緣生,因此你所提出來的論點,與月稱菩薩所主張的論點是有相違的。

「故依緣而生之緣起,永離四邊。莫更問雲」,首先先將「四邊」這旁邊的標點符號改成逗號,故依緣而生之緣起,永離四邊,莫更問雲:離四邊者為四何邊?從這當中我們就可以知道,依緣生它本身是遠離了四邊,也就是它是離開四邊的。對於已經遠離四邊的這一法,也就是緣起法本身而言,由於它自己本身是遠離了四邊,對於遠離了四邊這一法而言,我們不需要再一次的去探討,它是四邊當中的哪一邊?因為它本身就已經遠離了四邊。也就是因此,故依緣而生之緣起,永離四邊,莫更問雲:離四邊者為四何邊?此等亦是未分「無生自性」無生,二者差別而成過失。首先在原文當中這一個名相應該是改成「自性無生」,這在後面的倒數第八行裡面最上面的這個名辭當中會有談到,「若執自性無生,或無生自性」,這當中第一個名相它是翻成「自性無生」,在原文當中的這個名相也應該是翻譯成「自性無生」。所以在這個地方,此等亦是未分自性無生,無生二者差別而成過失。之所以會有以上所談到的這些過失,是因為沒有辦法仔細的去分辨,「自性無生」與「無生」這兩者之間的差別,而產生的過失。

首先之前的那個名辭應該是看到倒數第六行,「若執自性無生或無生性」應該是「或無生自性」這當中的第一個名相,法尊法師是將它翻譯成「自性無生」,這個翻譯是符合藏文版的原文,所以我們將之前的第一行,最下面的這個名相,也將它翻譯成是「自性無生」。接下來,雲何論說:「真實時若理,觀從自他生,非理以此理,名言亦非理。」這個部分原文裡面是談到,如果在之前自宗安立「生」的方式,是以之前所談到的論點來作安立的話,那你怎麼解釋《入中論》以下的這一段話,在原文當中它有這樣的一個意思。在原文裡面就有探討到,「真實時若理,觀從自他生」,如果我們以觀察真實的正理來作觀察,「觀從自他生,非理」這一段文應該是連在一起的,「觀從自他生非理」透由觀察真實的正理去觀察之後,到最後我們可以知道,自生、他生等四生法這是不合理的。「以此理名言亦非理」,在字面上當中有探討到,以相同的道理我們去觀察的話,在名言當中也沒有辦法安立生,所以談到了「以此理名言亦非理」。對於這一段文他宗就提出了一個問難,覺得之前自宗你所提出來的觀點,跟《入中論》當中的這一段文,也就是它的文義是不符合的,接下來自宗就做瞭解釋。

此顯若許自相之生或實有生,則於名言由彼正理亦能破除,然非破生,這段文最主要闡釋的內涵是談到,如果承許了生,它是自相之生,或是實有生的話,「則於名言由彼正理亦能破除」,對於自相之生,或者是實有生,在名言當中透由觀察真實的正理在觀察之後,是有辦法破除的,「然非破生」但是在破除自相之生以及實有生的當下,並不是要破除生。所以原文當中的「以此理名言亦非理」,並不是說透由正理在名言當中能夠破除生,而是透由正理在名言當中能夠破除「自相之生」,或者是「實有生」。即彼論結合文雲,這當中的「結合文」,也就是連接上下文的一段文,這一段文是在《根本頌》還未引述之前所談到的一段文,也就是在《入中論》的釋論當中,還沒有引這個偈頌之前有談到一段文,這段文中的意思是談到了:「若謂染淨之因須實體生,此說唯餘言說存在。何以故?真實時等。」首先「染」是染汙,「淨」是清淨,如果染汙以及清淨之因,它本身是實體生的話,「此說唯餘言說存在」,如果生本身是實體生的話,那安立實體生的當下,根本就沒有辦法在名言當中安立生的存在,那你說「生」是存在,是有辦法安立的,這只不過是你說說罷了。如果你認為生的本質是實體生的話,那實際上縱使你說「生是存在的」,但實際上生是沒有辦法安立的,因為安立實體生的當下,生是絕對沒有辦法安立的。「此說唯餘言說存在。何以故?」為什麼呢?在以下所引的這段文當中就可以看得出來,真實時等。廣引彼頌,也就是在引這個論典之後,而來證成了之前所談到的這個理論,其釋又雲,並且在釋論當中又再次的提到:「故自相生,於二諦中皆悉非有,雖非樂欲亦當受許。」因此自相生從勝義以及世俗的角度來做觀察的話,皆沒有辦法安立,「於二諦中皆悉非有,雖非樂欲亦當受許」,自性生在勝義以及世俗當中,皆沒有辦法安立的這一點,雖然你不想要承認,但你也不得不承認。故自性生是勝義生,因此自性生本身就是所謂的勝義生,「若此許者」這句話應該改成,「若許此者」自性生本身就是勝義生,如果你承許自性生是存在的話,若許此者,就是如果你承許了自性生的話,「雖名言許」雖然從你的角度,會認為名言當中自性生是有辦法安立的,「雖名言許,如彼勝義生」這個字應該是「如破勝義生」,如破勝義生而當破除。雖然你在名言當中會認為自性生是存在的,但就如同你會破除勝義生一般,自性生本身是勝義生,所以破除了勝義生之後,自性生也是會被破除的。所以就談到了「如破勝義生而當破除」,就是如同破除了勝義生之後,透由正理的觀察,自性生也應該要被破除。是此論師所許勝處,這一點是中觀應成派的論師,他們所提出來的不共見解,故於名言亦不應許有自性生。因此在名言當中,不僅僅勝義生是不存在的,自性生也是不存在的。接下來的標點符號應該改成是逗號,並且它在解釋這一句話的時候,是引了下面《入中論》當中的這一段文來證成說,「故於名言亦不應許有自性生」的這個內涵,並且引了《入中論》當中的這一段文,入中論雲:「如石女兒自體生,真實中無世非有,如是諸法由自性,世間真實皆不生。」這當中就談到了,就如同石女兒是不存在的,「自體生真實中無」,自體生它本身,以勝義的角度而言是沒有辦法安立的,不僅以勝義的角度沒有辦法安立,「世非有」以世俗的角度而言,它也是沒有辦法安立的。「如是諸法由自性」,如果色身等諸法它本身是有自性的話,「世間真實皆不生」,以世間也就是世俗,或者是真實也就是勝義的角度而言,皆沒有辦法產生。因此引了《入中論》當中的這一段文,來證成在名言當中「自性生」也是不存在的。早上的課就上到這個地方。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