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2/08/16 10:04:59
學習次第 : 進階

毗缽舍那(第5-2講)廣論416末4-420“2

之前我們所講的這一段文,在大師所造的《緣起讚》當中,也有特別的講到這一段話。《緣起讚》當中大師就是講到,今天外道的這些行者,他們承許有自性的內涵並不稀奇,為什麼呢?因為外道的這些行者,他們承許諸法都是常態,諸法的形成是不用觀待因緣,它就能夠產生出來。這是因為「常執」,這是透由無明而產生的,他沒有辦法了知萬事萬法是透由因緣而生,所以執著諸法是呈現出「常態」的狀態。因此當佛陀宣說了無自性的法門之後,外道的這些行者,他是沒有辦法認同、沒有辦法讚同。因為他會認為諸法是有自性,它是有它原本的這種狀態,而且它的形成是不用透由因緣就能夠產生。但是對於這一點,我並不怎麼稀奇,我好奇的是,當佛陀在宣說最珍貴的法門──也就是緣起法的當下,自續派以下的這些論師們,他們承許諸法是透由緣起而產生的同時,他們還承許「有自性」的這個道理,我覺得相當的好奇、相當的稀奇。因為實際上它既然是觀待緣起而產生的話,它怎麼可能會有自性呢?在這個當下自續派以下的這些論師,在承許他們自宗的觀點的同時,這個就是最大的一個相違點。反而是外道的這些行者,因為他們認為諸法是不用觀待因緣而產生的緣故,所以他們承許有自性,是有它的理由存在。自續派以下的這些論師,在承許有自性的同時,所舉的正因,竟然是舉出了緣起的正因,所以我對於他們所提出來的看法,覺得相當的稀奇、相當的好奇。如果藉由緣起的因,來證成是有自性的話,那沒有另外一種正因,能夠來證成諸法是無自性的內涵了。因為今天佛陀就是藉由緣起的這種正因,來證成諸法是無自性的;如果你將證成無自性最有力的正因,反而去證成是有自性的話,那透由什麼樣的正因,才能夠證成諸法是無自性的呢?大師就是在《緣起讚》當中,也有這樣講述到。

在這個地方有兩種不同的見解。以西藏的這些論師而言,他們承許無自性就是空性的內涵。但是他們在承許無自性之上,因為沒有辦法安立因果的緣故,所以他會認為「諸法都是不存在的」。現今諸法為什麼會顯現出來?這是我們內心當中,因為沒有辦法了知無自性的道理,藉由這顆錯亂的意識,而形成出來的外境;要是今天你有辦法證得空性的話,實際上在你所看到的這一切,都不會如同現今你所看到的一般。所以這些論師們,他們承許「無自性就是講到了空性」,但是一切的萬事萬法是「不存在的」,這是西藏這一派的論師他們所提出的論點。自續派以下的這些論師,他們是承許「無自性並不是空性」,因為今天諸法要是無自性的話,就沒有辦法在這個之上建立起因果以及緣起的內涵;但是實際上因果以及緣起是存在的,所以就是因為「有緣起的關係才是有自性」,所以他並不承許,無自性是空性的這個道理。所以自續派以下的這些論師,他們所承許的方式,跟西藏的這些論師所承許的方式並不相同的;西藏的論師承許「自性空就是空性」,而自續派以下的這些論師並不作這樣的承許。

為什麼這些論師們,他們沒有辦法清楚的了解無自性的道理?最主要的是因為不管是無自性、或者是空性,它的本質並不是這麼容易了解。所以今天在詮釋無自性的當下,有一些論師會將它詮釋為是空性的道理,而無法安立因果;有一些的論師,他是根本就沒有辦法安立無自性的內涵。但不管是哪一派的論師,他們沒有辦法安立空性,最主要是因為「空性」就它的本質而言,它是相當難證得、相當難通達的。所以在很多的經論當中也有談到,想要證得空性,並不是這麼容易的一件事。就如同之前西藏的這些論師所講到的,一切的萬事萬法都不存在,這一切都是透由錯亂的心識而顯現的話,那空性並不會很困難啊!那佛陀為什麼要在經典,以及這些論師們,為什麼要在論典當中講述到,空性是很困難的?藉由你這樣的宣說方式,「無自性就是空性,有空性的當下就沒有萬法」,這樣的解釋方式是很容易的,那你怎麼會覺得空性是很難證得的呢?所以今天我們就是「沒有辦法在無自性之上安立因果,在安立因果時,沒有辦法破除自性」的這一點的緣故,所以才會覺得,空性是相當難證得、相當難通達的。

因此佛陀衪在成正等覺,也就是在成佛之後,剛開始的一段時間,並沒有為弟子說法。因為那個時候佛陀有想到,在之前我就是透由了解了甚深空性的內涵,才有辦法成就圓滿的佛果。雖然我自己本身能夠通達、能夠了知空性的內涵,但是實際上今天我要將這個甚深的法門傳給其他的弟子的當下,他們是不容易了解這種甚深的內涵;所以那個時候,佛陀還在考慮說,我是不是要為弟子宣說空性的法門?所以從這個當中也可以了解到,空性的法是不容易了知、不容易證得的。因此藉此我們也可以知道,「一切萬事萬法是不存在,它是透由錯亂的心識而顯現」的這種觀點,是錯誤的觀點。

「故於諸法,若見無有塵許自性引生定解,則就自宗於因果系全無引生定解之處,須就他許」。之前的解釋方式可能不是很恰當,就是說如果今天我們在安立諸法,就連最小的微塵它也是沒有自性的話,但是在這個當下,要是沒有辦法安立因果,甚至會覺得因果是在「他方」,也就是沒有辦法證得空性的人,他的心識所顯現出來的話,這樣的一種看法,跟之後的這種看法,若就自宗於因果上善引定解,要是你在自宗能夠安立因果,但在安立因果的同時,而於無性自宗全無定解之處,要是你在安立因果的同時,沒有辦法安立無自性,或者是之前的看法在安立無自性的當下,沒有辦法建立因果的話,而於無自性取密意者,應知未得中觀正見。但是實際上這兩者,都是無法通達無自性的內涵,也就是沒有辦法獲得真正的中觀正見。應於能得正見之因,這個時候我們必須要具備以下的條件,才有辦法獲得中觀正見,淨護所受淨戒為本,我們必須以守護所受過的淨戒為基礎,多門策勵積集資糧,淨治罪障,並且以淨戒為基礎,在這個之上透由多種方式,精勤的集資淨罪,親近善士,勤求聞思。並且在善知識的面前,勤於聞思空性之理。

能於如是現空二事雙引定解者,至極少際,因此真正能夠了解生滅等緣起法,能現於內心,就是「現」的這個字,就是在闡釋了生滅等緣起法。但是在「建立緣起」的當下,又能夠了解「諸法是無自性」,也就是「自性空」的這些人,實在是相當的稀少。所以「現」,就是講述到了生滅緣起的現相,而「空」,就是講述到了自性空。因此「如是現空二事,雙引定解者,至極少際」,故極難得中觀正見。所以我們在建立自性空的同時,沒有辦法安立緣起,在安立緣起的當下,沒有辦法安立自性空的緣故,所以想要獲得中觀正見是不容易的一件事情。因此「中論二十四品密意說云」,『密意說』這幾個字就是多出來的,應該是,中論二十四品云:「由知諸劣慧,難達此深法,故於說正法,能仁心退捨。」這個偈頌當中就是談到,一般眾生的智慧相當的低劣,因此難以通達此甚深的法門,「故於說正法,能仁心退捨。」因此「能仁」,也就是佛陀衪在講述空性的法之前,甚至衪會考慮到,不知道是不是應該對弟子們、對眾生們宣說此甚深的佛法。

寶鬘論云:「且此不淨身,粗惡是現境,恆常而顯現,若尚不住心,我們今天所獲得的這個人身,是不淨的身體,它的本質是不乾淨的。並且它是一分一秒都在改變的,它不淨的這一點,以及無常的這一點,是我們能夠用五官感受出來的。要是我們能夠時常感受到的這一點,都沒有辦法對它生起定解的話,爾時此正法,無所住深細,非現最甚深,於心何易轉?對於之前的這一點,我們都沒有辦法生起定解的話,更何況是對於佛陀圓滿的教法?佛陀深細的教法無所不住,而且是深奧廣大,並且不是我們一般的眾生,可以透由「現量」能夠來了解。要是我們對於之前這種透由「現量」能夠了解的法,都沒有辦法生起定解的話,何況是對於甚深圓滿的佛法?此法甚深故,知眾生難悟,故能仁成佛,欲捨不說法。」因此在這個當中,在佛陀圓滿的教法當中,尤其是空性之法,更是深奧、而且難以了解,因此「故能仁成佛,欲捨不說法」。

經論皆說極難通達。因此不管在佛陀所說的經典,或者是大論師們,他們所造的論典當中,都有強調空性,也就是無自性的這個法門,是相當難以通達的。它難以通達的地方,最主要就是講到了,在安立緣起的當下,很難安立自性空的道理;相同的,如果安立了自性空的話,就沒有辦法在這個之上,安立因果以及緣起的內涵。所以今天大師為什麼要引《中論》以及《寶鬘論》的這幾個偈頌呢?最主要就是要破除西藏這些論師們,他們所提出的觀點,他們認為「自性空就是空性,但是一切的萬事萬法皆是不存在,是透由錯亂的心識而產生」的這一點,大師就是引了這兩個偈頌來破斥他們。如果「自性空就是空性,諸法皆是不成立」的話,那實際上空性的內涵並不會這麼甚深、不會那麼的困難,那為什麼在這兩部論,就是在某一些的經典當中,都要講到自性空、或者是空性的內涵,是相當難以通達的呢?這之間是有相違之處的。

(417“3)若不如是,僅於少數堪為定量之論,見說觀察瓶等與自支分,以一異理決擇無性而起誤解。這當中第一句話,「僅於少數堪為定量之論」,這幾個字跟原文的意思似乎還是有一點點差別。在原文當中就是講到,如果你沒有辦法這樣去承許的話,「若不如是」,從某一部分定量,這當中所謂的「定量之論」就是講到正確的經論。從某一部分正確的經論當中有講到說,「見說觀察瓶等與自支分」,就是講到了瓶子以及瓶子它的支分,這當中就包括了瓶口、瓶頸或者是瓶底。在觀察瓶子的當下,「以一異理決擇無性而起誤解」,這些論典,尤其是在中觀自續派的論典當中,會透由這樣的一個正理,來證成空性的內涵。自續派的論師就是藉由這種方式,來證成諸法是諦實空的欲一點;相同的,在中觀應成派來說的話,也可以透由這樣的正理來證成諸法是無自性的。但是首先我們必須要先了解到,今天透由「一、異」的正理來證成的是,瓶子它「有、無自性」,或者是瓶子它「有、無諦實」的一點。所以在尋找的同時,有一些人並沒有辦法掌握整個重心,而會落入到底瓶子它是有?還是沒有?所以會去尋找。但是實際上透由這個正理,並不是要證成這一點;這個正理當中,最主要還是要講到,瓶子它是有無諦實,或者是有無自性的這一點。

因此這當中就講到了,「見說觀察瓶等與自支分,以一異理決擇無性而起誤解」,很多的人在看到這個正理的當下,都會對於這個正理生起誤解。生起什麼樣的一種誤解呢?便觀瓶等於自支分嘴項等中為是何事,比如以瓶子而言,因為今天這個人,他誤解了這個正理的意思,所以他會去尋找所謂的瓶子,他並沒有尋找瓶子它是有無自性、或是有無諦實,反而去尋找瓶子它本身。在尋找的當下他會發現到,不管是瓶口、或者是瓶頸,甚至瓶底等等,在尋找的同時,他並沒有辦法找到一個真實的瓶子;所以在這個當下,他就會作出一個斷言:「瓶子是不存在的」,因為我在尋找時,並沒有辦法找到一個真正的瓶子啊!瓶子任何的支分,在分解的當下,瓶子是不存在的。那為什麼我們會看到瓶子?這是因為我們內心當中,錯亂的意識所顯現的緣故。所以這當中就談到了,「便觀瓶等於自支分」,「嘴」就是瓶口,「項」就是瓶頸,「等中為是何事」。若於彼中全無所得便起定解,謂瓶非有。要是在尋找的時候,沒有辦法找到瓶子的話,這個時候他就會認定「瓶子是不存在」的。但是實際上為什麼會產生這樣錯誤的見解,最主要的是他沒有把握正理所要表達的意思;透由這個正理最主要是要表達,「瓶子它是無諦實、無自性的」,所以在尋找的同時,我們應該去尋找瓶子它是「有無自性」,而不是去尋找這個瓶子到底是「存不存在」。

實際上我們的內心當中,為什麼能夠現起瓶子的影像?這是觀待著瓶子它的支分,也就是瓶口、或者是瓶頸等等的支分,再加上我們透由分別心去安立的同時,所以我們的心相續當中,會有瓶子的影像現起。所以瓶子它是不需要尋找的,因為它是僅僅在支分之上,透由分別心去安立的一種法;既然它是僅僅透由分別心去安立的話,你在尋找的當下,當然是沒有辦法找到。所以克主杰也有特別的提到,今天的這個正理它並不是要我們去尋找「名言當中的瓶子」,而是希望我們去探討,「名言的瓶子,它到底是有自性、還是沒有自性,或者是有諦實、還是沒有諦實」,如果我們沒有辦法分辨這兩點的話,就會產生之前的這種誤解。所以西藏的這些論師,他們就有講到,觀察有無自性的這種正理,透由這種正理再觀察的話,會破除所有的名言,最重要的就是他們沒有辦法把握這個正理所要表達的內涵。但是實際上我們要分辨「名言」的瓶子,以及「有自性」的瓶子,說實在是不容易的一件事情。因為當我們的心在緣著瓶子的當下,「自性有」的瓶子,跟「名言」的瓶子,實際上它們兩個影像是混合在一起的。所以縱使我們能夠說出來說:「名言的瓶子跟自性有的瓶子是不相同」,但是實際上在我們的內心執著境界的當下,這兩者是很難作區分。所以破除了其中一者,就很容易破除他方,所以你破除了自性有的瓶子,那名言的瓶子,也就沒有辦法安立;你要安立名言的瓶子,就沒有辦法破除自性有的瓶子。

接下來,次於觀者亦如是觀,則覺觀者亦定非有。以相同的道理而言,會發現到觀察瓶子它是否為支分的那個人,也就是觀察者他本身,你藉由這種的方式去尋求的話,你也會發現到,這個人的頭並不是他,這個人的手也不是他,這個人的腳也不是他,所以到最後你會發現到說,其實這個人也是不存在的。爾時觀者且無所得,又由誰知瓶等為無?如果是這樣的話,如果說觀察者他本身也是不存在的話,又是誰知道瓶子是不存在的呢?應該是要有一個觀察的人,他才能夠了知「瓶子是不存在的」才對。由是便謂非有非無,以相似理引顛倒解。因此在這個當下,他很難去安立有無瓶子、以及有無觀察者的特點,所以他就提出了「非有亦非無」的這個論點,「以相似理引顛倒解」,這個就是以種種相似的這種道理,而生起了顛倒的見解。

若安立此為得正見誠乃易事。如果所謂的空性,就是我們在尋找的同時,「沒有辦法找到」的這一點,就是所謂的空性的話,那要獲得中觀正見,並不是很困難的一件事情才對啊!故具慧者應於了義經、及中觀等清淨釋論所說空義即緣起義,中觀智者所有勝法,因此一位具有智慧的人,必須藉由了義經以及清淨的中觀釋論等,不管是了義經或者是這些中觀的釋論當中,所說到的空義,即是緣起義。這當中的空,所謂的空性、或者是性空、或者是自性空,當中的這個「空」,是「緣起」的意思。也就是因為「緣起」的緣故,所以它並「沒有自性」。比如以瓶子而言,瓶子會形成是藉由分別心,在瓶子的支分之上作了安立之後,才有辦法形成。簡單的來說,也就是內在的分別心,在外在的所依處之上,兩種因緣聚合的同時,才有所謂的瓶子。因此瓶子要產生,是必須要觀待分別心、觀待瓶子的支分、以及觀待瓶子它本身的所依處,可見瓶子它本身並沒有所謂的自性。因此中觀應成派所要闡述的自性空、或者是空性的道理,就是緣起義。「中觀智者所有勝法」,因此從這個當中,我們要能夠了解中觀智者他們的不共見解。

尤於佛護論師月稱論師,無餘盡解聖者父子所有密意,最微細處,在這個當中尤其是佛護論師以及月稱論師,他們以毫無遺漏、並且詳盡的解釋了龍樹父子所有的密意最細微之處。謂依緣起,於無自性生定解法,他們是如何闡釋龍樹父子最深、最細的這種密意呢?就是說明了藉由「緣起」的方式,而對於「無自性」生起定解的這種法門。及性空法現為因果之理。並且在建立「無自性」之上,還能夠闡述「因果」的道理。因此我們對於這種道理,當生定解,他莫能轉。我們對於緣起性空、以及性空緣起的內涵,必須要生起強烈的定解,不要被他人所提出的論點輕易的轉動。

亥二、彼如何破壞(417末4)

接下來看到第二個科判,第二彼說如何破此之理。這個科判就是講到了,他宗是如何破壞中觀應成的不共見解。如是龍猛菩薩之宗,謂諸法全無塵許自性,若有自性,生死涅槃一切建立皆不得成。在龍樹菩薩所闡釋的中觀正見裡,「謂諸法全無塵許自性」,他承許的是,諸法是完全沒有任何一點自性的。「若由自性」,這個「由」應該改成「有」這個字才對。「若有自性,生死涅槃一切建立皆不得成」,如果萬法它是有自性的話,那生死涅槃一切的萬事萬法,都沒有辦法成立、沒有辦法安立。然此建立不可不有,然而生死涅槃等法,是「不可不有」,也就是不能沒有生死涅槃等法。其縛脫等一切建立皆當安立,故亦定須許無自性。不僅僅如此,其縛脫「縛」就是繫縛,「脫」就是解脫。在無自性之上,輪迴中生死的繫縛,以及修道後涅槃的解脫,這一切的萬事萬法,都是必須要能夠安立的,「故亦定須許無自性」,因此必須承許無自性的內涵。因為諸法要是有自性的話,生死涅槃就沒有辦法安立,但是實際上我們是必須要能夠安立輪迴以及解脫等等的萬事萬法,所以諸法應該承許為「無自性」才對。首先就是表明了中觀應成的不共見解,接下來對他宗說明。然汝等說,若一切法皆無自性,餘復何有,但是你們在闡釋中觀正見的同時,你們卻說到了,一切法要是沒有自性的話,那又有什麼呢?

破除縛脫及生滅等不須更加勝義簡別,即由破除自性正理而能破除。也是因為你們沒有辦法承許無自性的內涵,所以「破除縛脫及生滅等不須更加勝義簡別」,在破除「縛脫」,也就是繫縛以及解脫,或者是生滅等法的同時,以中觀應成的角度而言,是有加上「勝義」,也就是加上了「自性」來作簡別。今天中觀應成派他所要破的是「自性的生滅」,但是因為你沒有辦法安立無自性的內涵,所以不管是破除「自性的生滅」也好,或者是破除「生滅」也好,你將這兩者已經混為一談了。所以在破除「自性生滅」的當下,就等於是破除了「生滅」,這是你的論點,「即由破除自性正理而能破除」,因此透由破除自性的正理,在破除自性時,也能夠破除生滅等法。故於無性安立縛脫及生滅等,應當審思云何非破。因此以龍樹菩薩他本身的論點而言,他是在無自性之上而安立了輪迴、以及解脫、以及種種的生滅法。因此你應該對於龍樹菩薩所闡釋的這個內容,仔細的去思惟;思惟之後,你會發現到,你所提出來的論點,剛好是破斥龍樹菩薩所提出來的中觀正見。因為你沒有辦法在無自性之上,安立生死、解脫,而龍樹菩薩卻偏偏就是在「無自性」之上,而安立了生死、解脫。所以你所提出來的論點,跟龍樹菩薩所提出來的論點是相違的。

若謂論師就名言許繫縛解脫、生死涅槃一切建立,我於名言亦許彼等故無過失,此非應理。這個時候他宗又提出了一個論點,他就講述到說,「若謂論師就名言許繫縛解脫、生死涅槃一切建立」,就是中觀的這些論師們,以他宗的角度而言他就談到,中觀的這些論師們,他們在名言之上是能夠安立繫縛解脫、生死涅槃等一切諸法。不僅僅中觀的這些論師們,他們能夠在名言之上安立諸法,「我於名言亦許彼等故無過失」,我也能夠承許,就是我也能夠在名言之上,安立有所謂的生滅等等的萬事萬法。因為以他宗的角度而言,他會認為今天在我們的眼前會有生滅、會有涅槃、會有生死,這一切的法呈現,最主要是內心錯亂的緣故而顯現的。因此他宗也認為,不僅僅是中觀的這些論師們,他們能夠在名言之上安立萬事萬法,我也能夠在名言之上安立這些生滅法啊!「故無過失」,因此我這一宗並沒有任何的過失,這個時候就是自宗作了回答,「此非應理」,實際上你作了這種主張還是不合理的,為什麼?

月稱論師於名言中,亦許諸法全無自性,月稱菩薩在名言當中,也是承許諸法是完全沒有任何自性的,汝亦共許,這一點你也承許,你也承許了無自性,你也承許在名言當中諸法是完全沒有自性的,因此這一點,你所提出的論點,跟月稱菩薩所提出的論點,字面上的意思是相同的,「汝亦共許」;若爾破除自性之理,於名言中亦須破彼自性故。如果是這樣的話,破除自性的這個正理,也就是藉由種種的正理來破除自性的這些正理,「於名言中亦須破彼自性故」,實際上破除自性的這些正理,在名言當中也是必須破除,生滅等法它自性的這一點。

又許破自性之理,能破繫縛及解脫等,故於名言亦破繫縛及解脫等,極為明顯。但是今天以你的立場而言,破自性的這些正理,它不僅僅能夠破除名言當中諸法是有自性的這一點,在破除諸法是有自性的當下,也破除了繫縛以及解脫等法。既然你透由了破除自性的這種正理,來破除了繫縛以及解脫等法的話,你怎麼能夠在名言之上安立繫縛以及解脫呢?其實你之間已經有了相違點,這一點是非常清楚的。「故於名言亦破繫縛及解脫等,極為明顯」,在破除自性的當下,其實以你的論點而言,在當下就已經破除了世間的諸法。總許無自性與繫縛解脫生滅等相違,則於自性空之空,生死涅槃一切建立而應理者,隨於二諦皆不得成。這個時候自宗就作了一個結論,「總許無自性與繫縛解脫生滅等相違」,總而言之,要是今天你承許無自性,以及繫縛解脫等生滅的世俗法,這之間是相違的話,也就是無自性跟世俗法之間是相違的話,會有什麼過失呢?「則於自性空之空,生死涅槃一切建立而應理者,隨於二諦皆不得成」,如果你承許了無自性,跟世俗法之間是相違的話,以中觀應成的角度而言,是必須在自性空之上,要能夠安立生死涅槃;但是今天你要是認為無自性,以及世俗法這之間是相違的話,你就沒有辦法安立這一點,不管是勝義諦或者是世俗諦你皆無法安立。所以這當中是談到了,「隨於二諦皆不得成」,故汝破壞中觀所有唯一勝法。因此你在這個當下,已經破壞了中觀應成最主要的論點,因為你在無自性之上是沒有辦法安立生滅,你將無自性與繫縛解脫這些世俗法之間,看成是相違的。

若不許彼為相違者,如果今天你在承許自宗的當下,你不承許無自性以及世俗法這之間是相違的話,許於所破全不簡別,以破自性之理而破生滅繫縛解脫等,全無正因。要是你承許這兩者並不是相違的話,則「於所破全不簡別,以破自性之理而破生滅繫縛解脫等,全無正因」,這一段就是講到了,無自性以及生滅等法,要是不相違的話,則於所破之上不作簡別。實際上在所破的當下,是需要以勝義來作簡別的;但是今天你說在破除自性的同時,是不用作簡別,也就是世俗法也必須要破除,「以破自性之理而破生滅繫縛解脫等」,就是你沒有任何的原因能夠來解釋這一點。因為今天你為什麼在破除勝義、在破除自性的當下,會破除一切的世俗法?最主要的就是你沒有辦法在同樣的一件事物之上,安立無自性以及世俗法這兩件事。所以,以你那個宗派(他宗)而言,你所談論到的內容,就是「無自性跟世俗法之間是相違的」;既然他們是相違的話,就表示你沒有辦法在同樣的一件事物之上,同時的安立「它的本質是無自性、以及它是世俗法」的這一點,所以在破除有自性的同時,會連帶的破除世俗的這一點。因此「若以破自性之理而破因果,則無性中無生滅等,是與中論第二十四品」,如果在破除自性時,也連帶了破了因果以及種種生滅的道理的話,那在無自性中是沒有辦法安立生滅的。這個時候你所提出來的論點,就跟之後《中論》的第二十四品,以及《迴諍論》當中所談到的這些,自續派的論師他們所提出來的觀點是相同的。

若以破自性之理而破因果,則無自性中無生滅等,是與第二十四品「若此等皆空,應無生無滅,則諸四聖諦,於汝應皆無。」這一段就是談到了,如果在破除自性的同時,也連帶了破了因果的話,就表示你在無自性當中,是沒有辦法安立生滅等法。那你所提出來的論點,就跟《中論》的第二十四品當中,自續派對應成派所提出來的論點是相同的。因為這個當中「若此等皆空,應無生無滅」,也就是自續派就講到了,如果你在安立諸法是無自性的當下,你就沒有辦法安立生滅;在沒有辦法安立生滅的同時,其實四聖諦是沒有辦法形成的,這是自續派對應成所提出來的一個問難。實事師宗所起諍論,及迴諍論中,不僅在《中論》的第二十四品當中有談到,在《迴諍論》當中也有談到一段話,就講到了「設若一切法,皆非有自性,汝語亦無性,不能破自性。」也就是一切法要是沒有自性的話,你今天所談論的這些話語也是無自性,那藉由它你是沒有辦法破除,我對有自性的這個論點、這個看法的。其實這兩段話,都是自續以下的這些中論師,對於應成的論師所提出來的一個問難、一個諍難,所以實事師宗所起諍論,顯然無別。如果你在破除無自性的當下,也會破除因果的話,就表示你在無自性之上,沒有辦法安立生滅等法,那你的理論跟自續派以下的這些論師,所提出來的論點,其實是沒有任何的差別。那就表示今天你的論點,並不是龍樹菩薩他最深的密意。

若謂自性空不空,其生滅等皆不得成,我俱不許性空不空,故無過失者,此定非論義。這個時候,他宗又承許到說,今天不管是自性空也好、或者是自性有也好,(這當中的「不空」就是講到自性有),「其生滅等皆不得成」,不管是自性空、或者是自性有在這個之上,一切的萬事萬法都是沒有辦法安立的,「我俱不許性空不空」,所以在這個地方我也不承許是自性空,更不承許是自性有,就是他已經變成沒有辦法去承許自性空以及自性有的內涵;所以對於你之前所提出來的論點,是沒有過失的。他宗為什麼會提出這個論點,因為他承許了自性空的當下,萬事萬法是沒有辦法安立的。但是他在承許自性有時,他的論點會變得跟自續派的論師相同的緣故,所以到最後他就是承許,既不是自性空、也不是自性有的道理。並且他認為他所提出來的這個論點,是沒有過失的,「故無過失者,此定非論義」,但是實際上這種觀點,並不是論典當中所要表達的內涵。

《明顯句論》云,在《明顯句論》當中相當清楚的表示了:「其生滅等非但於我無不成過,其四諦等且極應理。」在「自方」,就是以中觀應成這自方,以應成的角度而言,它不僅沒有無生滅的過患,在無自性之上還能夠安立四諦的內涵。本論亦善分辨性空之宗,彼等皆成,不空之宗則皆不成。「本論」就是《中論》的意思。龍樹菩薩所造的《中論》,它的全文叫做《中觀根本慧論》,平常是稱為《中論》,在『毗缽舍那』這一段是講到了《本論》。不僅在《明顯句論》當中有相當清楚的,把無自性的內涵表達出來,在《中論》當中「亦善分辨」,也很清楚的分辨了,在性空之上一切的萬事萬法皆能夠成立,如果你沒有辦法安立無自性的話,一切不成。

入中論云:「事空如像等,依緣非不許,如從空像等,能生彼相識,如是諸法空,然從空事生。」我們可以看到《入中論》的第一句「事空如像等」,這句話就是要表達,諸法自性空的本質,就有如同是鏡子當中的影像一般。這當中的「事」就是講到諸法,「空」就是講到了自性空,諸法自性空的這個本質,就有如同是鏡子當中的影像,所以第一句當中就是講到了「事空如像等」。「依緣非不許」,但是鏡子當中的影像要呈現出來,是必須要觀待緣起、甚至觀待因緣才有辦法形成的,所以它觀待因緣所生的這一點,是我們必須去承許的,「依緣非不許」,是我們應該要去承許的才對,所以鏡子當中的影像要呈現出來,必須要觀待「緣起」才有辦法形成。「如從空像等,能生彼相識」,雖然影像它並不是如此的真實,這個所謂的「空相」,就是要表示鏡子當中的這個影像,雖然看起來並不是如此的真實,「能生彼相識」,但是藉由這個影像,是能夠生起眼識等種種的現量。就是看到這個影像的當下,能夠在我們的內心當中生起種種的現量。「如是諸法空,然從空事生」,相同的道理,今天諸法,也就是萬事萬法它的本質雖然是自性空的,但是藉由外境它是自性空的內涵,還是有辦法在我們的內心當中,生起了解空性的這種正量。所以這個偈頌最主要就是表達說,諸法它不僅僅是無自性的,在無自性之上,是有辦法安立因果的道理。

又以正理破縛脫等,非於勝義而能破除,須於世俗中破,然於名言破除生死涅槃一切建立之中觀論師,誠為先所未有者。最後一段就是談到了,「又以正理破縛脫等」,依照著他宗──也就是敵方他所提出來的觀點而言,透由正理在破除繫縛以及解脫等等的世俗法,「非於勝義而能破除」,它並不是在破除勝義的這一點。因為之前他宗在提出他的觀點的同時,有特別的講到說,透由正理在破除生滅的當下,是不需要加上勝義來作簡別的。所以「又以正理破縛脫等,非於勝義而能破除」,這個時候並不是要破除勝義的有無──就是勝義的生死以及勝義的縛脫。「須於世俗中破」,既然不是透由勝義來破除的話,就表示是要透由世俗的角度來破除,「須於世俗中破,然於名言破除生死涅槃一切建立之中觀論師,誠為先所未有者」,但是藉由這個正理來破除世俗的這一點,就是說在破除世俗的時候,則無法於名言上安立生死涅槃等法,因為我們將世俗破去了之後,就等於是破除了名言。所以透由這個正理,要是破除了世俗法,或者是破除了名言的話,在這個之上是沒有辦法安立生死涅槃的。但是實際上這樣的一種承許方式,是之前的中觀論師前所未有的。就是之前的中觀論師,以應成派的這些論師而言,他們是絕對不會作下,我們之前所談到的這種承許,所以承許這種論點的中觀應成論師,是前所未有的。

以上我們已經結束了第二個科判。第二個科判當中,最主要就是要我們區分中觀應成派,以及中觀自續派,他們在承許有無自性的當下,是否能夠安立因果以及緣起之法。以中觀應成派的角度而言,諸法是無自性的當下,是要在無自性之上能夠安立緣起,才有辦法真正的了解無自性的內涵;但是自續派卻不這麼認為,他認為要是諸法是沒有自性的話,在這個之上是沒有辦法安立因果的。所以中觀自續派的這些論師們,他們會認為破除有自性的這個正理,在破除有自性的當下,會連帶的破除世俗法。所以他們沒有辦法在無自性之上,而安立因果以及緣起。        

菩提道次第廣論卷十八

亥三、諸中觀師如何答彼(420)

接下來看到第三個科判,「中觀師如何答覆」,對於自續他們所提出來的這些諍難而言,中觀應成派的論師,他們要如何的來作回答呢?接下來我們看到第三個科判,現在是看到(420“)第三諸中觀師如何答覆。若諸法自性空,生死涅槃所有因果不可安立,第一句話是闡釋了他宗所提出來的論點。他宗也就是以自續以下的這些論師而言,他們會談到諸法要是自性空的話,在自性空之上是沒有辦法安立生死涅槃,以及所有一切因果的法則。龍猛菩薩謂此諍論是中觀師破他之過,今向自擲應遮回耳。實際上龍樹菩薩,今天在闡釋無自性的內涵的同時,「是中觀論師破他之過」,他今天是透由緣起的內涵,來破斥有自性的這個道理。所以他在破斥他宗的同時,他宗卻將這樣的過失,反而指向了中觀的應成論師。以自續派的角度而言,他們會認為有緣起的話,就應該是有自性才對,你怎麼可以承許是無自性呢?但是龍樹菩薩今天在承許無自性的當下,就是透由「緣起」來破除「有自性」的這一點。所以將指向他人的過失,也就是即將用這樣的一種方式,透由緣起的方式來破除有自性的這一點,也就是要破除他宗的過失,今天他宗的這些論師,卻把這個過失卻指向了應成的論師,而引了《中觀》第二十四品的這個偈頌。

5-2 «鶴林手錄、僅供參考»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