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6/02 02:54:43
學習次第 : 進階

喇嘛網 日期:2010/06/02 02:54:02   編輯部 報導

毗缽舍那 2005-15

教授:甘丹赤巴法王 日宗仁波切  

中譯:如性法師

(十五)39 上午

    無以倫比的上師,三界法王宗喀巴大師,曾經在《三主要道》當中介紹空正

見的最後一個偈頌裡面有談到,「又由現相斷除有邊見,乃由空性捨離無邊見,了知性空顯現因果理,不為邊執邪見所劫奪。」在這個偈頌當中,最主要是談到了,中觀應成的不共正見。在佛家的四部宗義裡,只要承許有空正見的話,在闡釋空正見的過程當中,都必須要能夠解釋離常斷二邊的空性之法。雖然所闡釋的內容,都是闡釋到離常斷二邊的空性法,但是離常邊以及離斷邊的方式並不相同。以中觀自續派以下的論師,不管是自續派或者是唯識派,在闡釋離常斷二邊法的時候,都會藉由「現象界」來去除無邊,而藉由「空性」來去除有邊,這是一般的宗義師都所共許的一個內涵。但對於這一點,以中觀應成的角度而言,透由「現象界」它所要去除的是去除常邊,而透由「空性」要去除的是去除無邊。所謂的去除「有邊」,就是要去除有自性的這一邊,而所要去除的「無邊」,就是完全不存在的無邊。中觀應成派的論師,所提出的論點,與中觀自續派以下的論師所闡釋的論點,剛好是顛倒過來的。透由外界的現象界所要去除的是「常邊」,也就是有邊;而透由空性的內涵,所要去除的是「無邊」的內涵,這個部分是相當重要的一個部分。之所以會有這樣的一種差別,是在於中觀應成的論師,以及自續派以下的論師們,對於所破的內涵,所提出的觀點並不相同,這一點它最主要的分界是在於探討「細分的所破」之上而產生的。

以中觀應成的角度而言,在談到「顯現」或者是「現象界」的時候,會直接的反應到,這一切的法皆是「依起」。沒有任何的一法在形成的當下,是不藉由依起就能夠獨立自主的形成出來。也就是因為現象界它本身是依起的緣故,既然是依起,怎麼會有任何的自方,怎麼會有任何的自性?而這當中所談到的「依起」,就如同昨天我們所談到的,諸法的形成,是必須要依仗他者,這當中的「他」,並不是僅安立在所謂的「因」或者是「緣」,這當中的他,最主要談到的是我們內在的分別心。一切的法在形成的同時,僅僅只是藉由分別心的力量去安立而形成的。也就是因為現象界本身是依起法的緣故,既然是必須要依賴他人,它本身就沒有任何的自性,所以透由「現象界」來破除「執著有自性的常邊」。而更進一步的在談到空性時,中觀應成派的論師會提到,一切的諸法是沒有自性、沒有自方的,當我們在談到無自性的時候,為什麼要特別的強調「自性」這兩個字?就如同前幾天,我們在《菩提道次第廣論》裡面有探討到,在談論有無自性時,如果你沒有聽到自性這兩個字的話,就表示你是無耳的。如果你在聽到自性這兩個字,你還沒有辦法去分辨所謂的「自性有」與「有」,這兩者之間的差別的話,就表示你是無心的。為什麼要特別的談到自性?就表示自性它本身,具有它的內涵存在。所以在談到無自性、無自方的時候,為什麼要特別的強調自性,在這個背後實際上我們就必須要了解到,我們這個當中所謂的無自性、無自方,是建立在存在的一法之上的。如果這一法本身是不存在的話,我們何必用無自性或者是無自方的這個名辭來作探討?我們直接就說它是不存在的,這不就好了嗎?為什麼要談到無自性、無自方?這就表示,這一法它是存在的,那存在的方式是以什麼樣的方式呈現出來呢?是以無自性的方式呈現出來。因此透由無自性、無自方的這種空性見,而斷除了完全不存在的無邊。

而以上的內涵,在宗大師所造的《辨了不了義善說藏論》當中,有非常仔細的談到,當我們在安立現象界的時候,我們都會用「唯由分別心」去安立的這個名辭,來解釋我們所能夠感受到的現象界。但是當我們在解釋「唯由分別心」去安立,或者是「唯名言」所安立的時候,這當中為什麼要特別的談到「唯」這個字。所謂的「唯」它所想要代表的內涵是什麼呢?這個地方從幾個不同的角度來作探討。從第一個角度而言,所謂的「唯分別心安立」,或者是「唯名所安立」,是不是要闡釋說,只有「名」或者是只有「分別心」,而一切的境界都是不存在的呢?並不是。「唯分別心安立」,或者「唯名安立」,並不是要解釋一切的法都不存在,只要「名」還有「心」,這是存在的,並不是以這樣的一種方式來解釋。也並不是以,「分別心」或者是「名所安立」的這一切都是存在的,也不能夠以這樣的一種方式來作解釋。所謂的「唯分別心安立」,這當中的「唯」是必須要去除了法之上的「自性」,而了解到,這一法的形成是僅由分別心去安立它的,這彼此之間的內涵是完全不相同的。對於第一點我們必須要了解,所謂的「唯分別心安立」,或者是「唯名安立」,並不是代表只有「名」跟「心」是存在的,其餘的一切法是不存在的,不是這樣的一種解釋方式。更不是說「名」以及「心」所安立的這一切都是存在的,也並不是。而是要讓我們知道,這當中所謂的唯分別心安立的「唯」,是必須要遮止法之上的自性,而了解到這一法的形成是「僅僅」透由分別心的力量,而安立形成出來的。透由這個內涵,我們可以知道,「依起」本身它就能夠去除有邊,透由依起的內涵斷除有邊的這個正見,是唯有中觀應成派的論師,才有辦法提出來。

在安立諸法之上的無自性時,是必須要透由依起的內涵,來了解所謂的無自性。如果沒有辦法安立諸法之上的無自性,是沒有辦法安立所謂因果的道理,這一點龍樹菩薩在中觀的論著當中,有解釋得非常的清楚。對於這一點,中觀自續派以下的論師們都會談到,如果一切的法是無自性的話,因果的道理是沒有辦法建立的,並且對於中觀應成派的論師,以龍樹菩薩為主的這些論師們,提出了許多的問難。但是對於這樣的一個問難,龍樹菩薩就回答到:如果諸法是有自性的話,因果反而沒有辦法建立,因為所謂的有自性,就是談到了不觀待;就是因為不觀待,才代表這一法是獨立、而且有自性的。如果有自性的話,就必須建立在不觀待的基礎點之上;在不觀待的基礎點之上,因果的這種法則是沒有辦法安立的。所以如果有自性的話,反而因果才沒有辦法安立,所以對於你所提出來的問難,它不僅不會傷害到我,甚至我將這個問難反問你的時候,你對於這個問難,你甚至不知道該怎麼回答,也就是對於你自己本身的錯誤而言,你自己本身並不清楚,並不了解。如同是騎在馬上的這個人,他在數馬的時候,他通常會忘記數自己所騎的這一匹馬。相同的道理,當你在提出這個問難的時候,你也不清楚,這就是你自己本身最大的一個問題。而由於你不了解無自性的道理,所以你會推翻四諦、業果、三寶的種種內涵,而墮入了常斷二邊。對於這樣的一個見解,過去西藏的論師們,他們也闡釋到,如果一切的法是無自性的話,這一切的法皆是不存在的,並且他們認為這就是龍樹菩薩所提的正見。但對於這一點,龍樹菩薩他反而是在一些論典裡面有清楚的談到,必須在無自性的基礎點之上,才有辦法建立因果。所以對於西藏的論師與龍樹菩薩所談的密意而言,剛好是成相違的。

對於之前我們所談的這個道理,世尊在《般若經》當中有講得非常清楚,而談到了「色即是空,空即是色」。這當中所謂的「色即是空」,就是我們之前所談到的,透由現象界必須要斷除常邊,也就是斷除有邊。所謂的「色即是空」,並不是要解釋色法是不存在的,它所要「空」的是空掉色法之上的「自性」,也就是談到色法的本質是自性空的。相同的道理,聲、香、味也是如此。所謂的無色、無聲、無香,是談到了無自性的色、無自性的聲、無自性的香,也就是當我們平時在面對這些境界的當下,我們會認為這些境是有自性的,所以它所要空的、所無的,就是要破除我們所顯現的這樣的一種「自性」,這樣的一種有自性的色、聲、香,而談到了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所謂的空即是色,也就是談到了色法是無自性的當下,我們必須要在這個背後,知道色法本身就是存在的,這一點在之前我們就已經談到了。「色不異空」所謂的色不異空,就是談到了色法與空性這兩者之間的本質是相同的。當我們在談到二諦時,二諦彼此之間的本質是相同的,也就是因為在根的部分,二諦本質相同的緣故,所以在二諦之上所建立的道的內涵,在修的過程當中,也應該是以不相違的方式來修學才對。而這當中的本質相同,就如同是水倒入了牛奶當中,他們兩個是能夠彼此互相的混合在一起。而色法以及色法之上的空性,這兩者之間的本質就是如此。

如果在尋求空正見的過程當中,我們所求的空正見,是能夠遠離常邊以及斷邊的空正見的話,這樣的一種空正見是最殊勝,而且不會有任何的過失。因此在《三主要道》當中,在介紹空性時,它所介紹的一些文句,雖然是相當的精簡,但是它的內涵卻是相當的廣泛。

接下來我們請翻到《菩提道次第廣論》的第463頁。昨天我們是上到了第463頁的倒數第二行,下面這個的地方。在昨天的課程裡面最主要是強調了,一法的形成是僅由自心增上而安立的。如果一法在形成的當下,它並不是僅由自心增上安立,而在境界的方位有一個不共的自體、自性能夠形成出來的話,這就是所謂法之上的自性,也就是我們這個地方最主要強調的所破。因此當我們在面對境界的同時,執著著這樣的一種所破,就表示你已經執著了「我」。

接下來我們請看到,若於差別事補特伽羅境上無此,名補特伽羅無我,若於眼等法上無者,名法無我。在之前我們是談到所謂自性的這個概念,如果能夠破除自性,就能夠安立所謂的無自性,而這種無自性的法則是遍一切的萬法,一切的萬法可以統攝在補特伽羅與補特伽羅以外的這兩種法當中,也就是「人」以及「法」這兩者當中。所以在這兩種不同的基礎點之上,所建立的無自性,也就是所謂的無我,也可以分為兩大類:在補特伽羅之上,所建立的無我,我們在這裡稱之為叫做補特伽羅無我;而在「眼等諸法」也就是在非補特伽羅的一切諸法之上,所建立的我,我們稱之為叫做法無我。從這樣的一個內涵裡面,我們可以知道,以中觀應成的角度來探討無我時,是從所緣境,也就是「空性」的基礎點之上來作分類的。但是對於中觀續自派以下的論師而言,在安立所謂的人無我以及法無我的時候,是藉由「心安立境界的方式」來作安立,而並不是在空性的基礎點之上來作安立。 

由此當知,若於法上及補特伽羅執有此性,是二我執。由於在補特伽羅以及法之上,會分別的安立所謂的無自性的內涵,所以從這個當中我們應該知道,「若於法上及補特伽羅執有此性」如果在法之上,或者是補特伽羅之上,我們去執著有如此的一種「自性」的話,「是二我執」就稱之為叫做補特伽羅我執以及法我執。這一點也就是所謂的人我執與法我執,最主要的分界點,也是在於他們所執著的「所緣境」有所不同,但是在執取的當下,執取的「方式」是完全相同的。對於這一點,我們來作探討以及觀察的時候,是比較容易探討也比較容易觀察的。但對於中觀自續派以下的論師,所提出來的論點,由於人、法二我執,以及人無我、法無我的內涵,並不是在最基礎的法之上來作探討,而是透由內心執著境界的「方式」不同來作探討的緣故,所以在探討或者是觀察的時候,會覺得這個部分是比較複雜,而且比較麻煩的。

如四百論釋云:「所言我者,謂若諸法不依仗他自性自體,對於這個部分的內涵,在之前的前文當中已經做了詳細的介紹,「若無此者是為無我。此由法與補特伽羅有差別故,當知有二,名」將下面「名」旁邊的逗號打在「當知有二」的這個旁邊。若無此者是為無我。此由法與補特伽羅有差別故,當知有二,也就是無自性的這個內涵,建立在法以及補特伽羅這兩種的差別點之上時,無我本身可以分為這兩大類,「當知有二」稱之為,名法無我及補特伽羅無我」。接下來他宗提出了一個問難,若謂執補特伽羅有自相,為補特伽羅我執,不應道理。他宗問到說,執著補特伽羅為有自相的這顆心,它並不能夠稱之為叫做補特伽羅我執。在之前自宗有安立,執著補特伽羅是有自性的這種執著,為補特伽羅我執,而執著著法是有自性的執著,稱之是法我執。對於這一點他宗就提出來說,執著補特伽羅為有自性的這顆心,它並不能夠稱之為叫做補特伽羅我執,因而談到若謂執補特伽羅有自相,為補特伽羅我執,不應道理。若不爾者,如果執著補特伽羅是有自相的這一顆心,它本身是補特伽羅我執的話,緣他補特伽羅執有自相,亦應是補特伽羅我執,那如果執著補特伽羅為有自性的這一顆心,是補特伽羅我執的話,那緣著其他的補特伽羅,也就是緣著我以外的這些眾生,所生起有自相的這一顆心,應該也能夠稱之為叫做補特伽羅我執,請將補特伽羅我執旁邊的標點符號改成逗號。若爾,如果執著著我以外的這些眾生們,是有自相的這一顆心,稱之為叫做補特伽羅我執的話,應成薩迦耶見,它應該要成為所謂的薩迦耶見,「彼不執我薩迦耶見」,首先先在「彼」的上面加一個「然」字,「然彼不執我」在「我」的旁邊打上一個標點符號逗號,然彼不執我,也就是執著著我以外的這些補特伽羅為「有自性」的這一顆心,以他宗的角度而言,他認為這樣的一種執著,並不能夠稱之為叫做補特伽羅我執。如果這一顆心,它稱之為補特伽羅我執的話,它應該也要能夠成為薩迦耶見,但是如果是薩迦耶見的話,薩迦耶見的所緣境,必須要能夠執著「我」,但是緣著我以外的有情,所生起有自性的這一顆心,它並不是緣著我,因為它是緣著其他的有情眾生,所以談到了「然彼不執我」。下一句「薩迦耶見不應理故」,首先先將薩迦耶見旁邊的標點符號劃掉,在「薩」字的上面加一個「為」字,為薩迦耶見不應理故。由於執著著我以外的眾生,為有自性的這一顆心,它所執著的並不是「我」的緣故,所以為薩迦耶見不應道理,它應該不能夠成為薩迦耶見。

到這邊為止是他宗所提出來的問難,這個問難簡單的來說,就談到了執著補特伽羅是有自相、有自性的這一顆心,並不能夠稱之為補特伽羅我執。為什麼不能夠稱之為補特伽羅我執?因為如果這樣的一顆心,能夠稱之為補特伽羅我執的話,那緣著他人所生起有自性的這一顆心,也應該能夠稱之為補特伽羅我執。如果是補特伽羅我執的話,他宗認為它應該要能夠成為薩迦耶見。但是薩迦耶見最主要的所緣境是緣著「我」的緣故,所以之前緣著「他人」生起「有自性」的這一顆心,並不能夠稱之為薩迦耶見,因為它的所緣境並不是緣著「我」。對於這一點自宗就回答說,執補特伽羅有自性者,理應許為補特伽羅我執,執著補特伽羅是有自性的這一顆心,它必須要能夠成為所謂的補特伽羅我執。為什麼執著補特伽羅有自性的這一顆心,它能夠成為補特伽羅我執呢?如前說補特伽羅有自性,為補特伽羅我故,因為在之前,有談到補特伽羅「有自性」的這一點,正是補特伽羅「我」。因此執著著補特伽羅是有自性的當下,就等於是執著著補特伽羅「有我」,所以這一顆心它是能夠成為補特伽羅我執的,然非補特伽羅我執,皆是薩迦耶見。所以執著著「他」,也就是執著著我以外的有情眾生為「有自性」的這一顆心,它能夠稱之為叫做補特伽羅我執,但它能不能夠稱之為薩迦耶見呢?並不能。所以談到了「然非補特伽羅我執,皆是薩迦耶見」,並不是所有補特伽羅我執,皆是薩迦耶見。

上一段的最後一句是談到了,「然非補特伽羅我執,皆是薩迦耶見」,並不是所有的補特伽羅我執,皆能夠成為薩迦耶見。如果補特伽羅我執,並不等於薩迦耶見的話,什麼樣的邪見才能夠稱之為叫薩迦耶見呢?接下來就有談到,若爾何為薩迦耶見我執,什麼樣的見,它能夠稱之為薩迦耶見我執呢?薩迦耶見分別我執,首先先將「分別」這兩個字改成遍計,在「我執」旁邊的標點符號改成逗號。什麼樣的見,它能夠稱之為是薩迦耶見的我執?遍計薩迦耶見我執,如正量部一分說緣蘊執我,雖無決定,首先先探討的是「遍計」的薩迦耶見我執,對於遍計的薩迦耶見我執在安立的時候,「如正量部」有部當中有一部分的論師,這當中的正量部是談到,有部當中的某一部。有部當中某一部的論師,他會認為遍計薩迦耶見的我執,是緣著「蘊」而執著「我」,「雖無決定」所謂的雖無決定,就是有探討遍計薩迦耶見的我執,它所緣的境本身,並不是在於「自我」,而是在於「蘊」之上,對於這一點其實有很多的爭議。在安立所謂的薩迦耶見的同時,是不是應該將薩迦耶見分為粗分以及細分?而且粗分的薩迦耶見它的所緣境,以及細分的薩迦耶見的所緣境,是否有所不同?這些都是必須要更進一步去探討的問題。但是以中觀應成的角度而言,它會探討說,中觀自續派以下的論師,所承許的俱生薩迦耶見,以中觀應成的角度來探討的話,中觀自續派以下的論師所謂的俱生薩迦耶見,只不過是他們在講述的時候,用「俱生」的這個名辭來作解釋罷了。實際上自續派以下的論師所承許的薩迦耶見,以應成的觀點來作探討的話,他會認為這些薩迦耶見都是「遍計」的。並且在探討「無我」的內涵時,應成派的論師也認為,透由修學中觀自續派以下的論師所談到的「無我」,它最多只能遮止掉外道所承許的「常一自主之我」,它沒有辦法更進一步的去探討所謂「無我」的內涵,這一點在宗大師所造的論著,不管是顯教,或者是密教的論著當中,會再三的提出來。

接下來就看到,然俱生我執,入中論中破蘊為所緣,對於俱生我執,我們來作探討的話,在《入中論》的這本論著當中,有破除了蘊體是俱生我執所緣境的這一點,釋說緣依蘊假立之我,並且在《入中論》的釋論當中有談到,俱生我執的所緣境,是緣著「依蘊假立之我」,也就是在「蘊」之上,透由「心」所安立的「我」,這個「我」是俱生我執它的所緣境,故非緣蘊,所以俱生我執它所緣的境界,並不是緣著「蘊體」而生起的,而是緣著「蘊之上所安立的我」而形成的,唯緣補特伽羅。所以它的所緣境當中,唯有緣著補特伽羅,也就是緣著依蘊假立之我,而生起俱生的薩迦耶見。復須可執為我之補特伽羅,故他補特伽羅亦非所緣境。更進一步的有談到,「復須可執為我之補特伽羅」,之前在探討俱生的薩迦耶見它的所緣境時,是有談到它僅僅只會緣著補特伽羅,而且這當中的補特伽羅,是必須要緣著這個補特伽羅之後,能夠生起「我」的這種補特伽羅,因而談到「復須可執為我之補特伽羅」。這裡所謂的補特伽羅,並不是一切的補特伽羅,都能夠成為我們心相續裡「俱生我執」的所緣境,它要成為俱生我執所緣境的補特伽羅,必須在這一位補特伽羅之上,要能夠生起「我」的這種感受,「故他補特伽羅亦非所緣境」所以我們以外的這些有情眾生們,他並不能夠成為我們心相續當中「俱生我執」的所緣境。於此所緣執相云何?在面對著、在執著著這個所緣境之後,我們內心當中所現起來的行相,是什麼樣的一種行相呢?

入中論釋云:「薩迦耶見執我、我所行相而轉」,在《入中論》的釋論當中有談到,俱生的薩迦耶見,在緣著所緣境的「我」之上,會執著「我」以及「我所」。「謂非但執有自相」,這一句在原文當中應該是改成「謂非僅執有自相之自性」,請將「但」這個字改成「僅」,在「有自相」的下面加上「之自性」,雖然有自相跟自性是一樣的,但是在原文當中是有這幾個字出現的,謂非僅執有自相之自性,也就是俱生的薩迦耶見,它在執著著我之上,會現起「我」或者是「我所」的這種行相。透由這句話我們可以知道,薩迦耶見並不是只有緣著「我」,而就生起有自相、有自性的這種行相,因而談到「謂非僅執有自相之自性」,須執為我。它必須在緣著「我」之上,要能夠生起「我」的這種感受,並不是說緣著「我」之上,它只要生起有自相,或者是有自性,它就能夠稱之為薩迦耶見。它在緣著「我」之上,它要是能夠生起「我」的這種感受,這是第一個條件。

入中論釋云:「唯薩迦耶見是所應斷,此由悟入無我之我,即能斷除。」在《入中論》的釋論當中有談到,薩迦耶見是必須要斷除的一種邪執,要如何的才能夠斷除薩迦耶見呢?我們必須要了解「無我之我,即能斷除」。此說通達所緣之我,無其實我或無自性,由其行相相違而斷,故是執著慧相違品,在《入中論》的釋論當中有談到,「此說通達所緣之我」我們必須要了解的是,在所緣的我之上,「無其實我」它並沒有一個真實的自我,「或無自性」或者是探討是無自性的內涵,「由其行相相違而斷」想要斷除薩迦耶見,我們必須要能夠生起與薩迦耶見所執著境界的方式,剛好是相違的智慧。在之前的這句話當中最主要就是談到了,如果想要斷除薩迦耶見,我們必須在緣著「我」之上生起「無我」,或者是「無自性」的這種智慧,「故是執著慧相違品」如果我們所執著是與這種智慧剛好是正相違的話,此後是執補特伽羅有自性,即是執有自相之我,執有我所薩迦耶見,亦當了知。這裡面就是談到,「此後是執補特伽羅有自性」以之前的智慧剛好成為相違的這種執著,就是執著著補特伽羅是有自性的,「即是執有自相之我」這當中所謂的執補特伽羅是有自性的,最主要它所要談到的是「即是執有自相之我,執有我所薩迦耶見,亦當了知」,這句話當中它最主要要強調的內涵就是,薩迦耶見它的所緣境是緣著「我」,也就是之前我們所談到的「依蘊假立之我」,在緣著依蘊假立之我之上,是不是僅生起「有自性」的這種執著,它就能夠稱之為薩迦耶見呢?並不能。緣著這個「我」之上,是不是僅僅生起「我」的這種感受,它就能夠稱之為是薩迦耶見呢?也不行。所謂的薩迦耶見,它是必須要具備有以上的這兩種條件,也就是在緣著「依蘊假立之我」以上,必須要能夠現起「有自相的我」,也就是你在緣著「我」之後,你所現起來的「我」的這種感受,必須是要「有自相的我」。所以從這個當中就表示薩迦耶見它所緣的,並不是僅緣著「我」而生「有自性」,也不是僅緣著「我」而生起「我」的感受,而是在緣著「我」之後,我們必須要能夠現起「有自性、有自相的我」。

所以在這個裡面就有談到,「執有我所薩迦耶見,亦當了知」,我們透由以上的內涵,我們必須要知道,什麼樣的一顆心,它能夠稱之為叫做薩迦耶見?透由這個內涵,我們更進一步的也可以知道「我所」薩迦耶見,我所就是我的。之前我們是談到,緣著「我」的薩迦耶見,這邊是談到「我所」薩迦耶見,這個內涵透由以上的這個介紹,我們可以稍微的了解。所以當薩迦耶見,在我們內心當中生起時,我們必須要知道這樣的一顆心,它最主要所緣的境界是緣著「依蘊假立之我」,在緣著依蘊假立之我之上,在緣著這個「我」之上,我們必須要能夠現起「我」的這種影像,那你所現起來「我」的這種影像,是什麼影像呢?是一種「不觀待蘊體」它就能夠生起的一種「獨立自我」的影像,這樣的一顆心它能夠稱之為叫做俱生的薩迦耶見。實際上這一顆心,在我們平時日常生活當中都會不斷的生起,當我們在生起我的這種念頭的時候,很直接的我們會認為,這當中的「我」是不需要透由分別心去安立,而在身心的和合體之上,我們就會對於這樣的一個和合體,生起一種獨立自主的實有我的感受。而這個「我」它最主要的所緣境,是緣著「依蘊假立之我」之上而形成的。這樣的一種形成方式如同是「執繩為蛇」的這顆心,以這個人本身而言,他並不知道他所執著的是一條繩子,對於這條繩子在某一種情況之下,它會生起蛇的這樣的一種意識。相同的,對於我們所執著的「我」,我們也不了解它是「依蘊假立之我」,而對於這個「我」,我們在執著的時候,會現起一種這是「不需要觀待心」,就能夠以一種非常有自性的面貌形成出來的自我,那這一顆心我們稱之為叫做俱生的薩迦耶見。

在上文當中的最後一句話裡面有談到,「執有我所薩迦耶見,亦當了知」,在這句裡面有強調「我所」的薩迦耶見。我所的薩迦耶見就比如,我們執著我們自己本身的蘊體,或者是我的眼睛、我的耳朵,執著著能夠被自我的相續所攝的這些法,而執著為「我」的時候,會生起薩迦耶見。執我所的薩迦耶見,它所緣的境是必須要緣著能夠被「自我相續」所攝的這些法,那不能夠被自我相續所攝的法,比如我們身上穿的法衣,或者是我們平常用的一些日常用品,對於這些境界是沒有辦法生起「我所」的薩迦耶見。若不執為我及我所,唯執實有補特伽羅,即補愚特伽羅我之無明,非不染污。這句話當中就談到了,「若不執為我及我所,唯執實有補特伽羅」,如果所執著的並不是僅執著著「自我」,或者是「我所」的話,在執著著「實有的補特伽羅」,就表示你並不了解補特伽羅無我的道理,所以你所生的執著,也就是執著著實有的補特伽羅,就表示你是執著著補特伽羅有我,而生起了執著補特伽羅我的無明,「非不染污」這樣的一顆心它並不是不染污,也就是它並不是非煩惱的一顆心,這顆心它能夠稱之為叫做煩惱。由是因緣,以有自性所立之我及念我心取境之我,二中初者是正理所破,後者許名言有,透由以上的內涵,「以有自性所立之我」在自性當中所安立的自我,「及念我心取境之我」以及我們在內心裡生起「我」的時候,所執著的「我」,「二中初者是正理所破」這兩者當中,前者是透由正理能夠破除的,「後者許名言有」如果僅是執著著「我」的話,那執著的「我」它所執著的境,這一點它是名言有的,故非所破,所以它並不能稱之為所破。此顯不破薩迦耶見俱生所緣,然非不破彼執行相自性之我。透由這一點最主要是要告訴我們,俱生的薩迦耶見它的所緣境,也就是它執著著依蘊假立的「我」是沒有辦法破除的,因此在這當中就談到了,「此顯不破薩迦耶見俱生所緣」實際上在毗缽舍那當中,「薩迦耶見俱生所緣」,應該都改成「俱生薩迦耶見之所緣」。也就是在這裡面最主要要闡釋的內涵是告訴我們說,俱生的薩迦耶見它的所緣境是沒有辦法破除的。它的所緣境是緣著「依蘊假立的自我」,而這個「自我」是沒有辦法破除的。

這一點從《入中論》的根本頌當中有談到,「由了知我是彼境,故瑜伽師先破我」,這句話裡面我們就可以來做一個探討,「由了知我是彼境」是在闡釋我是薩迦耶見的所緣境,而這個我是「名言」當中可以安立的,是透由正理所沒有辦法破除的。「故瑜伽師先破我」瑜伽師所要破的我,是在緣著這個我之上,我們所生起的自性執的這個我,這個我是必須要破除的。因此談到了,薩迦耶見所緣的是在「我」之上,而生起的「自相之我」的這個念頭。「然非不破彼執行相自性之我」所以薩迦耶見所緣境的「我」是沒有辦法破除的,但在「我」之上生起「有自性的我」,這個行相是必須要破除的。譬如不破執聲為常所緣之聲,然破彼執境之聲常無有相違。並且在之後就做了一個簡單的譬喻,比如如果執著聲音它是常態法的話,所緣的境界也就是「聲音」本身它是不被破除的,但是執著「聲音是常態法」的這一點,是必須要破除的,因而談到「然破彼執境之聲常無有相違」這兩者是不相違的。雖然聲音沒有辦法破除,但是「聲音是常態法」的這一點是必須要破除的。故聖父子及此二論師之論中,這當中是談到了龍樹父子,龍樹父子以及此二論師,這「二論師」是談到了月稱以及佛護論師,在他們的論典當中:「若自性有,若自體有,若自相有,若是實有。」都會談到所謂的自性有、自體有、自相有以及實有,其實這些內涵都是完全相同的。其自性等應知如前所說。這當中所談到的「自性」就如同我們之前所介紹的,必須以這樣的一種方式來作解釋。顯無彼之句義,當知亦是顯示無明所執之義無。在解釋無自性或者是無自體、無自相的時候,也是要以「無明」所執著的境界是不存在的這一點,來介紹所謂的無自性以及無自體。

在探討「無我」時,我們首先可以以「自我」為最主要的探討對象,雖然以中觀應成的角度會談到,一切的法皆是假有,並且也能夠在一切的法之上安立無我的內涵。但由於我們在日常裡對於「我」會生起強烈的執著,所以在「自我」之上來探討所謂的「無我」,我們會比較容易認識何謂無我的所破,這一點我們可以仔細的觀察。雖然平時我們的心相續中,會生起一種強烈的自我意識,但是當我們生起「我」的感受的時候,我們去尋找我們內心當中所執著的這個「自我」,在尋找之後卻沒有辦法找到一個「我」。這顆心不斷的在我們的內心當中生起,「我」確實也是存在的,但為什麼我們在尋找「我執」它所執著的「我」的時候,並沒有辦法找到一個「真實的自我」呢?這一點我們可以去做一個簡單的觀察。

但在昨天的課程裡面我們也有談到,如果沒有辦法斷除對於「蘊體」所生起來的執著,是沒有辦法斷除對於「我」所生起來的執著。並且談到「法我執」以及「人我執」這兩者是有所謂的因果關係,在「法我執」的基礎上而生起了「人我執」。所以這一點在探討的時候,會有許多的地方是相當困難的,一開始我們必須在「自我」身上來探討所謂的「無我」,或者是「有我」。但是更進一步的,如果你想要斷除在「蘊」之上所安立的「我執」的話,你必須要先斷除對於「蘊體」所生的這種執著。在探討「我」的時候,有一點是比較容易認識的,也就是以外在的事物而言,我們談到瓶子,或者是我們眼睛能夠看到的這些東西,我們會覺得這個東西是很實在的。就比如有一個人他問你說:瓶子在哪裡?或者什麼樣的一個東西,它能夠稱之為瓶子的時候,你會很自然的,會指著有瓶子的那個東西,並且說:它的形狀或者是它的樣子本身就是一個瓶子。但是這一點,對於觀察「自我」而言,要找到一個很實在的我,似乎不是這麼容易的一件事情。對於外境的這些事物,我們通常會認為它的形狀,它所形成的這個個體本身,就是這個東西,但是對於「自我」來說的話,似乎並不是這麼容易就能夠安立所謂的「我」。雖然不容易安立,但是我們的內心會不斷的生起「我」的這種感受,但是在生起「我」的這種感受之後,不管你從內、從外、從任何的一個支分,甚至從眾多支分的和合體,任何的一個角度你來作探討的時候,似乎這個「我」又是尋找不到的。

要探討「自我」的時候,中觀自續派以及唯識派的論師們,對於這一點都有不同的看法。但由於自續派以及唯識派的論師,都認為「我」是有自性、有自方的緣故,所以他們必須在境界的方位,找到一個真實的自我。那以自續派的論師而言,他們會認為「意識」本身就是「我」,他們明明知道「我」在尋找之後,並沒有辦法找到一個「真實的我」,但是在沒有辦法找到「真實的自我」的當下,由於他承許「我」是「有自性」的緣故,所以他又不得不講說「意識本身就是我」。那為什麼他會認為「意識是我」呢?他認為我們之所以會在輪迴當中流轉,會在輪迴當中投生,最主要是透由「意識」的力量在流轉、在投生的。所以他認為「我」在流轉、「我」在投生,其實是所謂的「意識」在流轉、「意識」在投生,透由意識的力量,我們才有辦法在輪迴當中不斷的投生,也就是在輪迴當中流轉,就只有這樣的一個原因。這一點在清辨論師所造的論著當中,他講得非常的清楚,為什麼要安立意識為我?最主要的就是因為,「我」之所以會在輪迴當中投生,最主要的關鍵就是「意識」本身會投生。既然「意識」會投生的話,所會投生的意識本身它就是「自我」,他是以這樣的一種方式來作解釋的。但實際上如果將「意識」安立為「我」的話,會產生許多的問題,就比如我們平常會談到「我」的心,或者是「我」的意識,談到「我」的意識或者是「我」的心的時候,就表示「我」跟「意識」這兩種是分開來的,也就是是「相異」的,它並不是同樣的一個東西,所以你才會講到「我」的心,或者是「我」的意識。如果「意識」本身就是「我」的話,那當你談到「我的意識」的時候,就等於是在講「我」的「我」。那講我的我,這有什麼內涵呢?這一點內涵都沒有。所以如果將「意識」本身安立為「我」的話,當你在談「我」的心,或者是「我」的意識的同時,就等於是在講「我」的「我」。這個時候你就沒有辦法從「我」的「我」,這個名相裡面來了解到,「我」以及「意識」這兩種法它是「相異」的。但實際上我們從「我的意識」這個名相裡面,可以知道「我」與「意識」這兩種法是相異的,它並不是同樣的一個東西。所以第一點就探討到,「意識」本身如果是「我」的話,它會有許多的過失。

這些部分,在之後的《毗缽舍那》的正文裡面,都會依次的來做一個探討。甚至中觀應成派的論師,他會認為所謂的「意識」是安立「我」的一個基礎,也就是平時我們所用的「施設處」,它是「所能夠」安立的法,而「我」是「能夠」安立的法。所以「能夠」安立的法,與「所能夠」安立的法,它怎麼能夠劃上等號呢?這兩者之間是不能夠劃上等號的。如果他們劃上等號的話,那「能夠」安立的法,它怎麼能夠在「所安立」的法之上形成出來?這是沒有辦法的。所以既然意識它是「所能夠」安立的法,而在意識之上所安立的「我」,它是「能夠」安立的法的話,那你怎麼能夠說「意識它本身就是我」呢?這也是不合理的。那由於唯識的宗義師,他看到如果安立「意識本身是我」的當下,會有許多過失的緣故,所以他就轉移了一個目標,認為「阿賴耶識」是所謂的「我」。但實際上承許「阿賴耶識是我」的當下,它也是會有許多相同的過失產生。

早上的課就上到這個地方,在下午的這堂課當中,我們會進行第二個科判,第二個科判當中它的部分只有一點點,所以在下午的時候,我們會結束第二個科判當中的原文。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