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6/02 02:50:56
學習次第 : 進階

喇嘛網 日期:2010/06/02 02:50:10   編輯部 報導

毗缽舍那 2005-13

教授:甘丹赤巴法王 日宗仁波切   

中譯:如性法師

(十三)38 上午

大阿闍黎月稱菩薩曾經在《入中論》當中有提到,「慧見煩惱諸過患,皆從薩迦耶見生,由了知我是彼境,故瑜伽師先破我。」在這個偈頌裡,最主要是要讓我們認識人我執,破除了「人我」才能夠了知無我的內涵。平時我們在修學正見的過程當中,必須要有一個基本的概念,不管是聽聞、或者是為他人介紹空性的內涵,我們都知道所謂的空性之法,並不是只是為了來講說,或者是讓你了解你之前所沒有辦法了知的一件事情。甚至學習空性的法,也並不是因為你已經沒有任何的事情可以做,然後才來修學的。最主要的是我們每一個人都不想要痛苦,既然不想要獲得痛苦,就必須要得到究竟的解脫。但在尋求解脫的過程裡,我們必須要能夠先了解,痛苦的根本是來自於業以及煩惱所形成的蘊體,在這個蘊體還未去除之前,是沒有辦法斷除有漏的輪迴,而得到究竟的解脫。既然是如此,這個蘊體最主要的根源就是來自於業以及煩惱,而煩惱最主要是來自於薩迦耶見。由於我們內心當中生起薩迦耶見之後,透由薩迦耶見的力量,會更進一步的使我們生起貪等諸多煩惱。而這當中的薩迦耶見,就是執著「我」以及「我所」,是有自性的一種顛倒執著。由於這樣的一種顛倒執著,會使我們在內心生起貪等諸多的煩惱,而因此必須要承受種種痛苦的逼迫。所以要斷除煩惱,必須要能夠斷除煩惱的根源,要斷除煩惱的根源,我們必須要能夠先了解薩迦耶見的所緣境為何?並且在緣著所緣境之後,在我們內心當中所現起來的行相又是為何?我們必須要來作探討。

在探討之前,不管是在聽聞,或者是思惟,甚至為他人宣說空性之法,就如同之前我們所為大家介紹的,我們必須要一個基礎、而且正確的認知,既然你不想要獲得痛苦,你就必須要斷除苦因,想要斷除苦因,透由尋找苦因之後,你要知道一切的痛苦是來自於薩迦耶見。那透由這樣的一種方式,為了要斷除薩迦耶見,而來聽聞、或者是思惟,甚至為他人講說空性之法,首先我們必須要將這一點牢記在內心裡。如果今天你不是以這樣的一種動機意樂來作聽聞的話,實際上聽聞空性之法,對於你而言並不會有任何的幫助。這一點在《菩提道次第廣論》裡,《毗缽舍那》的這個部分,一開始就有談到,在學習空正見之前,我們必須先思惟集諦流轉的次第,透由思惟集諦流轉的次第,而認識到一切的痛苦以及流轉的根本,皆是來自於「無明」,因此要去探討無明所執著境界的方式,以這樣的一種方式來認識,甚至為他人介紹空性之法。更進一步的,尤其是我們現今所修學的法,是大乘法的緣故,就如同我們自己本身不想要獲得痛苦,如虛空般的有情眾生也有這樣的一種權利,並且他們也是不想要獲得痛苦的。既然如此,我也希望透由我自己本身的力量,也能夠在不久的將來,解決如虛空般的有情眾生一切的痛苦,以這樣的一種發心,來聽聞今天的這一堂課。

接下來請翻到《菩提道次第廣論》的第459頁,今天我們看到這一頁的倒數第四行,最下面這個地方。又即說彼是為實執,之前是介紹了癡心以及無明,這一點以中觀應成的角度而言,這種執著它又能夠稱之為是「實執」。中觀應成派的論師們認為,執著境界是「諦實」,以及執著著境界是「自方」的這種執著,都能夠稱之為是「所破」,也都能夠稱之為是「實執」。但是以中觀自續派以下的論師們,他們會認為「境」雖然是沒有諦實的,但是境界是有自方的緣故,因此只有執著境是「諦實」的這一顆心,才能夠稱之為所破,而執著著境是「有自方」的這一顆心,並不能夠稱之為是所破。而今天在解釋的時候,是以中觀應成的角度來作探討,因此談到「又即說彼是為實執」,它是執著境界是有諦實的一種執著。

接下來在「如」的旁邊應該要打上一個上引號,在最後一句「一切諸煩惱」要打上一個下引號。就是《四百論》原文當中的一個偈頌,而談到了『如身根於身,愚癡遍安住,故壞癡能壞,一切諸煩惱』。接下來在《四百論》的釋論當中有談到,四百論釋云:「癡於諸法分別諦實極愚蔽故,遂於諸法增益實性而轉。」在《四百論》的釋論當中有強調,「癡於諸法分別諦實」癡心它的作用以及它的能力,就是在諸法之上,透由心的力量去安立境界是諦實存在的,並且有談到「遂於諸法增益實性而轉」,這當中的「實」就是談到了真實,「性」就是談到了自性。在法之上透由心的力量,去安立法是真實、而且有自性的,並且會被這樣的一種情況而轉動。

下一段,如是若無明是生死根本,則入中論與顯句論,說薩迦耶見為生死根本不應道理,主要之因無容二故。這一段話是他宗所提出來的一個問難,他宗所提出來的問難,第一句話談到了「如是若無明是生死根本」,在前文當中有談到,無明是生死輪迴的根本,「則入中論與顯句論,說薩迦耶見為生死根本不應道理」,在《入中論》之前我們一開始說法前開示時,有引了一個偈頌,這個偈頌當中談到了「慧見煩惱諸過患」,在這個偈頌裡是談到了薩迦耶見,為一切生死輪迴的根本,並且對於這一點在《顯句論》當中,也有談到薩迦耶見是輪迴的根本。既然之前在前文有強調「無明」是生死的根本,那為什麼在《入中論》以及《明顯句論》當中,又要談到「薩迦耶見」是輪迴的根本呢?平時當我們在探討所謂輪迴的根本時,並不是所有輪迴之因,都能夠稱之為叫做輪迴的根本。所謂的輪迴的根本,是形成輪迴最究竟的一種因緣,我們稱之為是輪迴的根本。既然是談到輪迴最究竟的因,那這種因應該只有一者,為什麼在前文當中談到無明是生死的根本?而在《入中論》以及《明顯句論》當中卻談到,薩迦耶見是輪迴的根本呢?這應該是不合道理的。為什麼不合道理?「主要之因無容二故」,因為最主要的因緣應該只有一者,所以既然無明是生死的根本,那薩迦耶見就不能夠安立為輪迴的根本;反之如果薩迦耶見為輪迴的根本的話,那無明則沒有辦法成為是輪迴的根本,這當中是有相違的,這句話是他宗所提出來的一個問難。

 這邊仁波切問到一個問題,其無明與薩迦耶見,餘師所許,中士道時已宣說訖。在中士道的時候,有談到無明與薩迦耶見的分別,那不知道你們記得起來,記不起來?仁波切問說:你們想得起來嗎?仁波切說:那一頁裡面是在講什麼?

在下一段當中有談到「其無明與薩迦耶見,餘師所許」,這當中的「餘師」是談到了無著等唯識,以及自續派的論師,最主要是以無著菩薩所闡釋的見解為主。「餘師所許,中士道時已宣說訖」,對於無明與薩迦耶見的分別,在中士道的時候已經有談過了,這個部分相當的重要。為什麼在中士道的時候,會以無著菩薩的論點,來解釋無明與薩迦耶見的分別呢?這是因為在《毗缽舍那》之前的《菩提道次第廣論》的原文,最主要是以無著論師的觀點而闡釋的內涵,也就是它所引用的經論,最主要是以無著菩薩所談到的這些觀點為主。也就是因此在中士道談到輪迴的根本,也有談到無明以及薩迦耶見,在那個地方就是以無著論師所提出來的觀點來作區分。而實際上這樣的一個觀點,是中觀自續派以下的論師們大部分都承許的。在這個當中有談到,執著「蘊」為我以及我所的這一顆心,要安立這一顆心並不是很容易的一件事情。因為首先在談到「人我執」以及「法我執」時,以中觀應成的角度而言,並不是在所緣境上來作分別的,而是在緣著所緣境之後,心所執著境界的方式,也就是我們在《菩提道次第廣論》裡面會看到「行相」的這個名辭,是透由行相的這個角度來作安立的。所以以中觀應成的角度,如果今天的這個執著,它是對於補特伽羅所生起的話,在補特伽羅之上所生起的自性執,我們稱之為是補特伽羅我執,或者是人我執。如果所緣境是緣著補特伽羅以外的這些諸法的話,緣著諸法所生起的自性執,我們稱之為是法我執。從這個當中我們可以得知,以中觀應成的角度來探討人我執以及法我執的區分時,是以所緣境之上來作區分的。在所緣境之上執著境界的方法,甚至它的方式是相同的。但是對於中觀自續派以下的論師們,他們會談到:人我執以及法我執的區分,是必須在行相之上,也就是心所執著境界的方式之上來作區分的。在執著補特伽羅是獨立自主的實有我時,所生起的執著,稱之為是補特伽羅我執,也就是人我執;如果緣著一法它是有諦實的話,緣著法而生起有諦實的這種執著,稱之為是法我執。從這個當中我們可以知道,中觀自續派以下的論師們,在探討人我執以及法我執時,並不是從「所緣境」的這個角度來作探討,而是以「行相」的這個角度,也就是「心所執著境」的方式來作探討的。所以之前在中士道的時候,會談到緣著蘊體所生起的我以及我所執,要能夠很準確的安立這種執著,並不是很容易的一件事情。而且這當中的蘊體,是五蘊當中的哪一種蘊體?這個在字面上並不清楚。如果以中觀自續派以下的論師們,他們所提出來的論點,我們來作探討的話,他們會認為蘊體在尋找的背後,必須要有一個真實,而且能夠找尋到的蘊體,而這個蘊體以中觀自續派的論師,他們會安立所謂的「識蘊」就是補特伽羅。那如果以唯識的角度而言,唯識當中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承許有阿賴耶識的,一類是不承許有阿賴耶識的。如果承許阿賴耶識的話,他會認為阿賴耶識就是所謂的補特伽羅,或者是所謂的自我;如果不承許阿賴耶識的話,他也會認為識蘊就是我,或者識蘊本身就是所謂的補特伽羅,這一點是與中觀自續派的論師所提出來的論點是相符合的。如果以經部宗的角度而言,他會認為透由眾多的「蘊」聚集之後所形成的這個個體,它本身是所謂的補特伽羅。所以對於補特伽羅的安立,不同的宗派,不同的宗義師,他們會提出不同的論點。

但如果以中觀自續的角度來作探討的話,如果將「識蘊」本身安立為補特伽羅,或者是安立為自我的話,這種安立確實會產生許多的問題。在探討的過程裡面,首先我們必須要認識以中觀自續的角度,所謂的執著補特伽羅是獨立自主的實有我,是什麼樣的一種狀態?當我們的內心在執著著補特伽羅是獨立自主實有的時候,它所現起來的感覺,是什麼樣的一種感覺呢?是當他在內心執著補特伽羅這個個體時,他所執著的補特伽羅,是不需要觀待蘊體,而以一種非常獨立的方式,就能夠形成出來的,如果你執著的境是如此的話,就表示你是執著補特伽羅是獨立自主的實有我。這種觀待法,也就是補特伽羅必須要觀待蘊體才有辦法形成,才有辦法安立的這種觀待法,是建立在「粗分的依起見」之上的。也就是補特伽羅在安立的當下,是必須要觀待蘊體才有辦法安立,這樣的一種觀待、依賴之法,是建立在粗分的依起見之上而形成的。

所以在這個當中,第一點我們必須要先認識,所謂的執著補特伽羅是獨立自主的實有我,是執著補特伽羅的當下,以一種不觀待蘊體,就能夠自然呈現出來的方式而執著,這是第一個部分。舉一個簡單的譬喻,就比如我們在內心當中時常會現起:我要去某某地方,或者是我要做某某事情,或者是我要吃東西等等。當我們在現起這種感覺時,絕大部分都是以一種不觀待蘊體的這種方式,而執著著自我,認為「我」要去某個地方,或者是「我」要去做某一件事情。這樣的一種心態,在我們的內心時常會現起,而這樣的一顆心,我們就稱之為是「補特伽羅我執」,或者是「人我執」。這一顆心,我們從一個簡單的譬喻裡面就可以觀察得出來,就比如今天有一位病人,他生病生得非常的嚴重,甚至他已經到了手腳都不能夠動彈的地步。但是雖然他自己沒有辦法走動,他的內心當中還是會現起說,「我」要去哪一個地方,或者是「我」想去哪一個地方。這個時候他內心當中所現起來的這種感覺,就是完全都不觀待蘊體,所產生的一種執著。因為實際上縱使他站起來,他也沒有辦法走到外面去,但是他的內心還是會覺得「我」要去哪裡?所以這樣的一個我,就是在一種「不觀待蘊體」的情況之下,認為它是一種很獨立的自我,而認為這個獨立的自我,它是可以行走的。相同的,平常當我們在探討,「我」在看某一個東西,或者「我」在說某一句話的時候,時常都會有這樣的一種感覺現起。而這樣的一種人我執,它是有「俱生」的這種成分,也就是有俱生的這種人我執。但如果是以常一自主的「我」來作探討的話,並沒有一種執著,它是以「俱生」的方式而來執著常一自主的我,這兩點是有一些不同的。但不管怎麼說,在執著蘊體之上,要現起我以及我所的這種執著,要很準確的安立它,這不是很容易的一件事。到最後我們會發現,不管你是安立識蘊,或者是阿賴耶識,或者是蘊體的和合體是補特伽羅,到最後都一定會有某一種的過失,所以必須要以中觀應成的角度來安立所謂的補特伽羅,或者是安立我。

雖然中觀自續派的論師,他們會提出以上的這個觀點,但這個觀點並不是很容易去了解的。那為什麼它會產生眾多的過失?這是因為他們剛開始在立自宗的時候,以自宗裡面所提出的論點來作探討,我們就可以發現到,中觀自續派以下的論師們,他們所提出來的論點,很多在基本的概念上面就已經產生了過失,所以他們衍生出來的這些論點本身也是不堅固的。

接下來下一段,此說月稱論師所許,餘中觀師許為所知障之執法諦實,此許為無明,以中觀應成的角度來談到所謂的無明時,中觀應成派的論師,以月稱菩薩為首,他們是承許「餘中觀師」也就是中觀自續派的論師,所承許為所知障的執法諦實。這當中的「執法諦實」,就是執著著法是諦實的這種執著。這樣的一種執著,以中觀自續派的論師,也就是以他們的角度而言,他們會承許執著境界是有諦實的這種執著,是煩惱障以及所知障這當中的「所知障」。因此談到了「餘中觀師許為所知障之執法諦實,此許為無明」,「此許為無明」就是談到,以月稱菩薩的角度,也就是中觀應成的角度而言,對於自續派所承許為所知障的執法諦實這一顆心,以應成的角度來看待的話,它會承許這樣的一顆心是無明,且是染污無明。這當中的「染污無明」,最主要就是強調它是煩惱無明,也就是以中觀應成的角度,執著法是諦實存在的這一顆心,它並不是所知障,而是煩惱障。這是中觀應成派以及自續派,在安立執法諦實的時候,所提出的不同看法。因此在原文當中就有談到,「此許為無明,且是染污無明」。如前所引四百論釋說為染污,這一點在《四百論》的釋論當中,也有強調「染污」的這個名詞。這個「染污」的名詞,在原文當中就是以「煩惱」的這個名詞來作解釋。入中論釋云:「由此能令諸有情類,於觀如所住事而起愚蒙,這當中的「如所住事」就是境界它實際上存在的這種方式,一般的有情眾生,對於境界實際上所存在的方式並不了解。故愚癡無明,法非有自性而強增益,法本身雖然沒有自性,但是眾生因為無明的緣故,「執無為有」而刻意的在境界之上安立了自性的這個名相。於見自性障覆為性名曰世俗。」這當中的自性是談到了諸法之上最究竟的本性,眾生的心相續由於有無明愚癡的緣故,因為無明愚癡的關係,它會障礙眾生們看到諸法之上最究竟的本性,因此這樣的一顆心又稱之為叫做世俗,也就是在世俗諦當中的世俗。所以談到了「於見自性障覆為性」它有障礙眾生們,看到諸法之上最究竟本性的這種能力,所以這樣的一顆心,我們安立為叫做世俗。又云:「如是由有支所攝染污無明增上力故,建立世俗諦。」這當中的內涵,跟之前的內涵是相同的。說為十二緣起初支,以中觀應成的角度,執著境是有諦實的這一顆心,它是十二緣起支當中的第一支。故是染污非所知障。因為它是十二緣起支當中的第一支,所以它是煩惱,並非所知障,所以在這一段文當中,最主要強調的就是,以中觀自續派的角度,他們會認為實執是所知障,而這一點以中觀應成的角度而言,會認為實執並非所知障,而是煩惱障。

在上一段當中,我們得到的結論是以中觀自續的角度,他們是認為「實執」本身是「所知障」,而這一點以應成派的角度而言,認為實執是「煩惱障」。如果以中觀應成的角度來安立,把實執安立為所謂的煩惱障的話,若爾何為所知障耶?既然實執是煩惱障,那你如何的來安立所知障呢?此後當說。這一點在後文當中會作介紹。以中觀應成的角度,在安立所知障時,是安立煩惱所留下來的「習氣」,或者是諦實、實執所留下來的習氣,它將它安立為所知障,這一點在之後的後文裡面,會作詳細的介紹。接下來,故十二支中初無明支,是生死根本。又說薩迦耶見為生死根本者,首先「根本者」旁邊的標點符號改成逗號,以無明是總,薩迦耶見是別,故不相違。這一點是對於之前他宗所提出的問難,而作了一個回答。而之前他宗是談到,既然在前文有談到無明是生死輪迴的根本,但是在《入中論》以及《明顯句論》當中,又談到薩迦耶見是生死輪迴的根本,這應該是相違的才對,對於這一點自宗它就作了回答。「以無明是總,薩迦耶見是別,故不相違」,不知道這樣的一個回答,是不是能夠很準確的,回答到他宗所要提出的這個問難,也不知道這個回答,到底能不能解決他宗的一些疑惑。但這一句話,也就是以「無明是總,薩迦耶見是別」,我們來作探討的話,所謂的「無明是總,薩迦耶見是別」的意思,就是談到薩迦耶見它本身就是所謂的無明,也就是薩迦耶見是無明,無明並一定是薩迦耶見,所以這兩者無明它的含蓋面是比較廣的,所以無明是總相,而薩迦耶見只是無明當中的其中一種,所以它是別相。雖然它是無明當中的其中一種,但是薩迦耶見它本身就是無明,並且它所執著境的方式,與無明執著境的方式,並沒有任何的不相同,也就是它們是完全相同的。所以談到了以無明是總,薩迦耶見是別,故不相違。自宗是以這樣的一個角度而談到,不管是安立無明是生死的根本,或者是薩迦耶見是生死的根本,這都不會有任何的相違點。

接下來其無明者謂明相違品,既然「無明」是生死輪迴的根本,那什麼樣的一顆心,它能夠稱之為無明呢?「其無明者謂明相違品」,這當中的無明就是談到了「明」的相違品。所謂的明的相違品,就是與「明」的這一顆心,剛好是相違的一法,那我們稱之為叫做無明。既然無明它是必須與明的這一顆心,剛好是相違的話,這當中的明心,又是什麼樣的一顆心呢?其明亦非任隨何明,這當中的明,並不是所有的心識,都是我們這裡面所要強調的明,這當中的明,是了無我真實義慧。最主要強調的是在強調,能夠了知通達無我真實的一種智慧,這是我們這當中所要強調的明。其相違品,在安立了明之後,與明相違的一法又是如何安立的呢?其相違品,非唯無慧及所餘法,這當中的相違,並不是說「沒有明」,或者是明以外的所有的心,它都能夠稱之為是所謂的無明,或者是與明相違。這當中的與明相違,並非是無慧,也就是並不是以「沒有明」,也就是「沒有智慧」來作探討,也並不是說,明以外的所有心,都能夠稱之是與明相違,並不是以這樣兩種角度來探討所謂的「與明相違」。這當中相違的方式,是須與彼相違執著。這當中的「彼」,就是我們之前所談到的明,也就是智慧。與明相違的方式,是必須與明的這一顆心,它執著境界的方式,剛好是正相違的。「是須與彼相違執著」也就是我們這當中的無明,以及智慧這兩顆心,它所執著的境界剛好是相違的,所以與智慧的這一顆心執境的方式剛好是正相違的這一顆心,我們能夠稱之為是與明相違的,也就是我們這當中所要強調的無明,這個部分是很重要的一個部分。

之前的最後一句「是須與彼相違執著。」這旁邊的標點符號請改成句號。「即增益有我,」這旁邊的標點符號改成逗號,即增益有我,此復有二,無明它所增益的「我」,從所緣境的角度而言,可以分為兩大類:謂增益法我及增益補特伽羅我,請將「補特伽羅我,」旁邊的標點符號改成逗號。無明所增益的我,從所緣境的角度而言,可以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談到了增益法我,第二類是談到了增益補特伽羅我,也就是人我,故法我執與補特伽羅我執,俱是無明。既然無明它所執著的境界,從所緣境的角度而言,可以分為法我以及人我這兩大類的話,對於「人我」以及「法我」之上所生起的執著,就可以稱之為叫做法我執與補特伽羅我執,所以這兩種執著以中觀應成的角度而言,皆可以稱之為是無明。這一點是要從無明所執著的境界,也就是我本身可以分為法我以及人我,並且在這個之上,個別的去安立所謂的自性,而生起法我執以及補特伽羅我執。因此以中觀應成的角度,不管是法我執或者是人我執,皆可以稱之為是無明。是故宣說薩迦耶見為餘一切煩惱根本,非不宣說無明為本。也就是因此,從中觀應成的角度,法我執以及補特伽羅我執皆是無明的緣故,所以在宣說薩迦耶見為餘一切煩惱之根本時,並非不宣說無明為其根本。最主要的是,薩迦耶見它本身就是無明,所以在宣說薩迦耶見為一切煩惱根本的時候,並不是不宣說無明為其他煩惱的根本,因為在薩迦耶見它本身,以中觀應成的角度來看待的話,它本身就是無明。這一點從下文當中,「乃至有蘊執,爾時有我執。」這個偈頌裡面,最主要是強調了,如果我們對於安立補特伽羅的施設處,也就是「蘊體」,會生起自性執的話,對於這樣的一個施設處所安立的「自我」,也就是補特伽羅,我們相同的也會生起「我是有自性的」,所以談到了「乃至有蘊執,爾時有我執」。此說法我愚之無明,為補特伽羅我愚之因,首先第一句話,「此說法我愚之無明」所謂的「法我愚之無明」就是談到了執著著法我的無明,也就是我們平常所稱的法我執。「為補特伽羅我愚之因」,法我執是補特伽羅我執的因。這段話裡面談到,「乃至有蘊執,爾時有我執」,如果對於我以及補特伽羅的施設處,也就是蘊體這一點,我們生起了自性執的話,在這個之上,對於安立在蘊體之上的我,或者是補特伽羅,我們很自然的也會生起所謂的自性執。所以從這個當中,我們可以知道,在生起人我執之前,這個人我執的基礎是建立在法我執之上的。所以談到了「此說」,這兩句話當中最主要強調的是,法我執是補特伽羅我執的因。顯示無明內中二執因果之理,首先先將「理」旁邊的標點符號改成逗號,這一句話它最主要強調的就是,以「無明」當中我們來作探討的話,無明當中可以分為法我執以及人我執這兩大類。這當中的「人我執」在生起之前,它必須要有「法我執」作為基礎,所以無明這當中的人我執以及法我執,這兩者之間的關係,是有因果的這種關係,而談到了顯示無明內中二執因果之理,故說薩迦耶見除無明外,為餘一切煩惱根本,皆無相違。透由這個內涵,而談到了「說薩迦耶見除無明之外」,它是其餘一切根本的這一點,彼此之間是不會有相違的。這一點之所以會產生疑惑,就是說既然在「人我」之前,必須要有「法我執」的話,那你怎麼能夠說涵攝在人我執當中的薩迦耶見,它是輪迴的根本?既然在人我執之前,法我執是必須要能夠先生起的話,那你怎麼能夠說薩迦耶見它是輪迴的根本呢?因為薩迦耶見本身是人我執,既然在人我執之前,還有另外一個因緣的話,那你怎麼能夠說薩迦耶見它是輪迴的根本?他宗所提出來的問難,最主要是在問難這一點。但是以自宗的角度而言,自宗他是認為說,在詮釋薩迦耶見為生死輪迴的根本時,是以「人我執」它本身即是無明的這個角度來作解釋的。如果要以因果的這種法則來作探討的話,無明這當中又可以分為法我執以及人我執這兩大類,這兩大類形成的秩序,是在人我執生起之前你必須要能夠先生起法我執,是以這樣的一種角度來探討因果關係,所以這對於你所提出來的問難本身而言,並不會有任何的相違。

最後一句,若不了知如是解釋論師意趣,則說生死有二根本,其相違過極難斷除。如果不能夠了解,龍樹菩薩他在解釋「乃至有蘊執,爾時有我執」這兩句話的最究竟的意趣,那就會談到,生死輪迴的兩種根本。如果你不了解這文當中的內涵,你是沒有辦法提出有力的這種回答,來回答他宗所提出來的問難,「其相違過極難斷除」想要斷除他宗所提出來的這種問難,這是相當困難的一件事。但是對於這一點,實際上是有許多的爭議。也就是之前我們有談到,在無明當中人我執生起之前,必須要能夠先生起法我執,也就是在法我執的基礎之上,而生起人我執。如果是在法我執的基礎之上,而生起人我執的話,會有什麼樣的問題產生呢?就表示說,我們在斷除人我執之前,必須要能夠先斷除法我執,因為法我執是人我執的因。所以你在斷除果之前,你必須要先斷除因,所以在斷除人我執之前,必須要先斷除法我執。如果在斷除人我執之前,必須要先斷除法我執的話,那是不是說,在人無我以及法無我這兩者當中,必須要能夠先證得法無我呢?實際上並不然。在大部分的中觀論著當中,都會先談到「證得無我時,必須要先能夠證得人無我」,所以這個部分是有許多的爭議點,不過這個部分也是相當重要的一個部分。

下一段,如是明無明之理,透由這種方式來認識無明的話,乃是龍猛菩薩所許,首先先將這旁邊的標點符號改成逗號,藉由以上的這個方式來認識無明的話,這當中所談的無明,正是龍樹菩薩所承許的,這一點從龍樹菩薩所造的《七十空性論》當中可以看得出來。如七十空性論云:「因緣所生法,若分別真實,佛說為無明,彼生十二支,透由因緣所生的緣起法,如果我們安立它為真實、諦實的話,「佛說為無明」安立境界本身是真實以及諦實的這種執著,佛在宣說的時候,是談到了這樣的一種顛倒的執著,它為無明,「彼生十二支」在這個無明的基礎之上,會產生十二支。見真知法空,無明則不生,如果能夠真實的了知諸法之上的空,也就是諸法之上的空性的話「無明則不生」,此是無明滅,故滅十二支。」如果無明滅除的話,由無明所產生的這十二支也會消失。中論二十六品云:「若永滅無明,諸行當不生,能滅無明者,由知修真實。前兩句話的內涵,跟之前所談到的這個部分是相同的,「能滅無明者」既然要滅除了無明,才能夠斷除十二支的話,應該藉由什麼樣的方式來滅除無明呢?我們必須要能夠了解,無明所執著的「我」是不存在的,透由了知無明所執著的「我」是不存在的之後,才有辦法斷除無明,因此談到了「能滅無明者,由知修真實」。由前彼彼滅,後彼彼不生,前因消失了之後,後果就不會產生,純一大苦蘊,皆當如是滅。」到最後透由業以及煩惱所形成的苦蘊,也會因此而消失,又與乃至有蘊執」說執蘊為生死根本,極相符順。不管是在《七十空性論》當中,或者是《中論》的二十六品當中所談到的這些偈頌的內涵,皆與之前我們所引的「乃至有蘊執,爾時有我執」,這兩句話的內涵,是完全相符合的。這當中有談到「說執蘊」就是執著蘊體本身,是有自性的這種邪執,為生死輪迴的根本,那前後文的內涵是相符合的。又是聖天所許,如前所引「如身根於身」等,及「生死本為識」等,顯了宣說。

又阿闍黎於中論等盡其所說,破除所破,所有正理一切皆為破除愚癡,對於龍樹菩薩在《中論》的這本論著裡面,透由了各種的方式來破除所破,「所有正理一切皆為破除愚癡」,透由正理以及種種的方式來破除所破,最主要的目的是談到了,為了要破除眾生們心相續當中的無明愚癡,於諸法上增益自性,而顯諸法皆無自性。愚癡的眾生們會在法之上而安立自性,為了要張顯法本身是無自性的緣故,所以龍樹菩薩在《中論》裡面會透由各種的正理來證成法是無自性的,故所說種種正理,皆是唯為破無明執。所以為什麼要談到這麼多的正理,最主要的目的是為了要破除「無明」的這種執著。如佛護論云:「為何義故宣說緣起?答云,為什麼要談到緣起?回答的時候就有談到:阿闍黎耶大悲為性,見諸有情為種種苦之所逼切,為解脫故,欲顯諸法真如實性,隨說緣起。龍樹菩薩之所以會詳細的介紹緣起的內涵,最主要是因為當龍樹菩薩看到眾生的苦時,沒有辦法忍受眾生被苦所逼迫,並且更進一步的知道,這些苦都是源自於眾生們心相續當中的無明我執所生起的;為了要去除眾生的苦,就必須要去除苦因;為了要去除苦因,我們就必須要知道無明所執著的境界是不存在的,以這樣的一種方式為眾生們介紹到無我的內涵。

從這個當中我們可以知道,龍樹菩薩會在諸多的中觀論著裡面,一再的強調無自性,並不是要突顯它自己本身是一位智者,或者是他的學問比一般的人要淵博,更不是因為他自己本身已經沒有事做了,所以才寫了《中論》的這些論著。最主要的關鍵是因為在了知眾生的苦之後,他一方面沒有辦法忍受,一方面他知道只有透由了知空正見的內涵,才有辦法去除眾生苦的緣故,所以談到了空性的道理,並且藉由眾多的正因來證成它。龍樹菩薩是以這樣的一種方式為我們介紹空性的內涵,而我們修學者,在修學的過程當中,也必須以這樣的一種方式來作修學。所謂的空性,它並不是用來為他人介紹的一種法則,最主要是我們必須要了知空性的內涵,並且了解到我們內心當中的執著,它所執著的「境」是完全錯誤的。如果你只是以一種,把空性的這種法則,當成是一般的知識,或者是拿來為他人介紹,甚至是與他人辯論的一種話題的話,以這樣的方式來修學空正見是相當錯誤的。所以在原文當中就有談到,故云見非真繫縛,見真實解脫。這當中的「非真」就是,如果你沒有辦法真實的看見諸法之上的空性,你就會被內心當中的無明所繫縛住。「見真實解脫」但是如果你能夠知道無明所執著的境界是不存在的,而探討了諸法之上最真實的本性,也就是諸法之上的空性的話,你就能夠因此而獲得究竟的解脫。

下一段,何為諸法真實性?就有人問到:何謂諸法的真實性呢?答曰:謂無自性。在之前「見非真繫縛,見真實解脫。」這兩句話當中,有談到所謂諸法的真實性。什麼樣的法能夠稱之為是諸法的真實性呢?就有回答:謂無自性,也就是諸法之上的無自性。諸不智者,由愚癡闇障蔽慧眼,而於諸法分別自性,愚癡的眾生被愚癡蒙蔽了智慧的雙眼,而沒有辦法去分辨諸法最究竟的本質,甚至更進一步的去安立法是有自性的,由是彼等遂起貪瞋。在這個之上而生起貪瞋種種的煩惱。若時了知緣起,發慧光明除愚癡闇,由智慧眼照見諸法無自性性,爾時無所依處,貪瞋不生。」如果能夠如實的了知「依起」的道理,並且在內心當中生起證得依起法的智慧光明,就能夠去除愚癡的黑暗。藉由這樣的一種方式,由於去除了無明,貪瞋的所依處──也就是貪瞋的根本,已經消失的緣故,在這個之上貪以及瞋是不會再一次的產生。

下一段,第二十六品結合文云,這當中的第二十六品,是在《中論》當中第二十六品,「結合文」就是結合上下文。在釋論當中結合第二十六品的時候,有談到以下的這段文:「問云:「汝已宣說以大乘數」,這個字可能是打錯了,應該是「大乘教」,教法的「教」。汝已宣說以大乘教,轉入勝義,在之前你已經談到以大乘的角度,也就是在大乘的《般若經》當中,有談到勝義諦的內涵,汝今當說以聲聞教轉入勝義。在之前你已經透由了《般若經》的內涵,而解釋了勝義諦,接下來請你以「聲聞」,也就是小乘的角度來解釋所謂的勝義諦。答曰:『無明覆後有。』」這個內涵在第二十六品當中,《中論》的原文裡面有談到,「無明覆後有」。所謂的「無明」是輪迴的根本,輪迴的根本沒有去除,是沒有辦法得到究竟的解脫,而談到了「無明覆後有」,只要有輪迴的根本「無明」存在的話,在這個之後,「有」就是談到三有輪迴,三有的輪迴是在無明的根本之上就會形成的。等;第二十七品結合文云:「問云:汝今當依順聲聞乘契經邊際,顯示惡見行相非有。答曰:『說過去時生』。」等;之前的「無明覆後有」,以及這當中的「說過去時生」,這個都應該要打上引號以及下引號,因為這兩句話都是《中論》當中的原文。在第二十七品的結合文當中也有談到,請你以小乘,也就是聲聞乘的角度來解釋,為了要去除二見,應該要以什麼樣的方式來作探討?在這當中有談到,答曰:『說過去時生』。在之前我們已經有談到,必須要以了知空性的內涵來作探討。故佛護論師亦許增益諸法自性為十二支初支無明,龍樹菩薩在《中論》當中,是以這樣的一個角度來作介紹,而之後佛護論師也是承許安立諸法為有自性的這種執著,是十二緣起支當中的第一支,也就是無明支。及許聲聞、獨覺證法無我,極為明顯。由於執著著法是有自性的這個執著,是十二緣起支當中的第一支,因此聲聞以及獨覺的聖者,必須要證得法無我的這一點,從這個當中我們可以明顯的看出來。不管是聲聞或者是獨覺的行者,由於他們想要獲得究竟的解脫,要獲得究竟的解脫時,必須要能夠斷除輪迴的根本,而如果以無明來安立輪迴的根本時,這當中的無明是以執著著法是有自性的這個角度來作解釋的話,那要去除這樣的一種無明,你必須要證得法是無自性的內涵。因此不管是聲聞,或者是獨覺的行者,如果想要獲得究竟的解脫,在這個之前都必須要證得法無我。是故聲聞、獨覺證法無自性,最大能立,當知即此以法我執為十二支無明之理。所以如果想要證成,「聲聞以及獨覺的行者是必須要證得法無自性」的話,「最大能立」最主要的正因,「當知即此」是什麼樣的正因呢?以法我執為十二支無明之理。我們必須要能夠知道,法我執它就是所謂的無明,也是十二緣起支當中的第一支。所以在探討聲聞以及獨覺的行者是不是能夠證得法無我的時候,必須要以這樣的一個角度來作探討,也就是既然聲聞以及獨覺的行者要得到解脫,他必須要能夠斷除輪迴的根本,所以在探討輪迴的根本時,我們會安立無明是輪迴的根本。並且更進一步的來探討,什麼樣的一顆心它能夠稱之為無明?如果你將「緣著諸法是有自性」的這一顆心安立為無明的話,那不管是大乘,或者是小乘的行者,如果想要獲得解脫,在這個之前你就必須要斷除無明;斷除無明時,你必須要能夠證得法是無自性的,以這樣的一種方式來作推論,而了知聲聞以及獨覺的行者是必須要證得法無我,才有辦法得到究竟的解脫。今天早上的課就上到這個地方。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