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6/02 00: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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喇嘛網 日期:2010/06/02 00:40:56   編輯部 報導

 

 

毗缽舍那 2003-29

教授:甘丹赤巴法王 日宗仁波切   

 

中譯:如性法師

(二十九)35-3

接下來我們是看到第435頁的第五行中間這個地方。《入中論》云:「許妄見有二」世間的人所見到的虛妄之法,可以分為顛倒以及真實這兩類。「根明有過根」這當中可以分為「根明」以及「有過」的諸六根。什麼稱之為「根明」以及「有過根」呢?就是眼耳鼻舌身意這六根,要是被現前錯亂的因緣所損害的話,稱之為有過根;如果沒有被現前錯亂的因緣所損害的話,這六根稱之為「根明」,也就是無過根。因此生起根識以及意識,最主要的因,也就是六根它要是被現前錯亂的因緣所損害的話,稱之為有過根;沒有被損害的那一方,我們稱之為是根明,或者是無過根。「諸有過根識,望善根識倒」,這兩類當中,被現前錯亂的因緣所損害的,我們稱之為有過根。有過根它所生起的根識,「望善根識倒」和一般正常的根識比較起來,它稱之為顛倒,所以「望」就是有比較的意思,「望善根識倒」它跟一般正常的根識比較起來,可以稱之為是顛倒的。「諸無損六根,所取世共證,就世為諦實」,另一類就是講到了,「根明」或者是「無過根」。「無過根」所生起的根識,它所緣的境界,是我們一般人能夠共許的,這些境界就稱之為真實,或者是諦實。所以「諸無損六根,所取世共證,就世為諦實」,這些境界稱之為諦實,「餘就世立倒」諦實以外這一切的境界,就稱之為顛倒,以世間的角度而言稱之為顛倒。

所以接下來宗大師就做了解釋,此說名言識境,待名言識各立二類,謂倒無倒。這一段在這個地方就結束了,所以請在「無倒」的倒旁邊先打上句號。這邊就談到「此說名言識境」,名言識以及名言識它的境界,「待名言識各立二類」不管是名言識,也就是心,或者是心所緣的境,它在觀待名言識的時候,都可以分為兩類,這兩類「謂倒無倒」。第一類就是講到了「顛倒」,第二類就是講到了「不顛倒」,也就是「真實」的意思。首先我們可以看到,它的第三句「諸有過根識,望善根識倒」,也就是有過患的六根所生起來的心識,跟一般正常的心識比較起來,它稱之為顛倒,所以就會有所謂的「真實」跟「顛倒」。接下來的境,也就是心的所緣境,如果它所顯現的六根是沒有過患,並且它所顯的這一切是我們世間人所共許,這時候這個境界我們稱之為「諦實」;不是這樣的境界,我們就稱之為「顛倒」。所以以心的角度而言,它可以分為「真實」以及「顛倒」這兩類,相同的以境界的角度而言,也可以分為「真實」跟「顛倒」這兩類。所以最後的結論就是「此說名言識境」,就是心以及境,在觀待名言識各立二類,心這個角度它也可以分為顛倒以及真實兩大類,而境的這個角度也可以分為真實以及顛倒兩大類,因此「謂倒無倒」。

內身所有損根因緣,之前我們有談到,錯亂的因緣它可以分為內、外這兩種錯亂的因緣。那內在以及外在錯亂的因緣,它是怎麼來作區分的呢?我們看到第一類「內身所有損根因緣」,也就是損害根的內在因緣,在《入中論》有解釋到,所以因緣旁邊的句號,是應該改為逗號。內身所有損根因緣,入中論釋云:「若諸翳膜黃眼等病,及食達都羅等,是為內有壞根因緣。」「翳膜」也就是眼翳,如果得了眼翳就沒有辦法清楚的看到外境。「黃眼」就是黃膽病所造成的眼睛的疾病,如果你得了這種病,你所看到的外境,都會呈現黃色的面貌。所以「若諸翳膜黃眼等病,及食達都羅等」,達都羅是一種毒藥,如果你吃了這種毒藥,所看到的境界它都會變成紅色的,「是為內有壞根因緣」以上這些都是內在破壞五根的因緣,這是第一類,也就是損壞根的內在因緣。第二類,身外有者,外在的因緣,如前論云,在《入中論釋論》也有講述到:「由油水鏡及空谷等發言說聲,又由日光處時差別,正現前等,是為外有損根因緣。原文的「油」它是芝蔴油,在這邊它只翻譯出最後一個字。所以在芝蔴油的油面上,或者是水面上,或者是你在鏡子中,你會看到一種影像。「及空谷等發言說聲」或者你在山谷中大聲的吼叫。「又由日光處時差別」或者你在很強烈的陽光之下,這個「處」就是講到了某個地方,比如在沙漠的地帶;「時」是講到了時間,比如當地的那個時間是非常炎熱;所謂的「差別」,就是在跟「處」跟「時」來作配對,就是很特別的地方,或很特別的時間。比如在沙漠地帶,再加上當地的天氣相當炎熱,如果有強烈的日光出現,「正現前等」這些因緣條件都具足的同時,「是為外有損根因緣」實際上種種的因緣在聚集的同時,我們在面對這些境界的當下,通常一般人都會有錯覺產生,這些都是「外有損根因緣」,也就是損害根的外在因緣所造成的。為什麼這些因緣它稱之為損害五根的外在因緣呢?內雖未有損根因緣,由此諸緣而於影像谷響陽燄,亦成妄執水等因緣。它會稱之為外在的損害因緣,最主要就是因為,這個人他心裡面,雖然沒有內在的損根因緣,「由此諸緣」就是之前不管是在芝蔴油的油面上,或者是水面上,或者是鏡子當中,或者是你在山谷大聲的叫。由此諸緣「而於影像」,第一個影像是要跟前面的油水鏡來作配對的,就是你會在油面上,或者是水面上,或者是鏡子當中,看到某一種影像,而會覺得這種影像是相當真實的。所謂的「谷響」就是山谷的回音,這個是跟「空谷等發言說聲」來作配對。「陽燄」就是最後一個,如果你在沙漠地帶,當地的天氣又相當炎熱,又有熾熱的陽光,這個時候你看到陽燄,你會覺得有水的存在,你會認為它是水,所以「亦成妄執水等因緣」。也就是因為這些外在的因緣,我們在內心緣著境界的同時,會產生錯覺,這些都是損害根的外在因緣而造成的。如是幻師等所配咒藥亦當了知。相同的道理,幻化師或者是魔術師,他們透由持咒,或者是透由藥物使人產生幻覺,這一些也都是損害根的外在因緣。能損意者,接下來是介紹能夠損壞意識的因緣,謂前諸事及諸邪宗,諸似比量。」這一段話實際上是《入中論釋論》當中的一段話,這段話的意思宗大師在下面有做了解釋,此說邪宗及諸似因,皆是損害意識因緣。這當中就是,第一個「邪宗」也就是邪惡的宗義,比如外道有一些人他們承許,果是常態法,或者是他們認為沒有所謂的前後世,這些宗義都是所謂的邪惡的宗義。透由邪惡的宗義,以及「諸似因」也就是相似的正因,我們在內心會生起種種顛倒的執著,這些是損害意識的因緣。因此「此說邪宗」邪惡的這種宗義,「及諸似因」相似的正因,「皆是損害意識因緣」。又睡眠等,是損夢中意識因緣。而睡眠是損害夢中的意識因緣,我們在晚上睡覺的時候,意識會變得糢糊不清,最主要是因為睡眠的緣故。由於有睡眠的關係,所以這個時候,它會損害晚上睡夢中意識的因緣。所以我們在晚上睡覺的時候,意識為什麼會不清楚,會糢糊不清?最主要是睡眠的緣故,所以「又睡眠等,是損夢中意識因緣。」在這個地方是應該打上句點。

 

接下來是看到下一段,故無明所執之境,如下當說雖於名言亦無,然由無明所作損害,非此所說違害因緣。首先我們看到第一句,「故無明所執之境,如下當說雖於名言亦無」,無明它所執著的境界,也就是諸法之上自性成立的這一點,雖然這一點在名言當中是沒有辦法安立,而無明它本身也是錯亂顛倒的心識,「然由無明所作損害,非此所說違害因緣」,雖然無明它本身是錯亂、是顛倒的,但因為無明所造成的損害,並不是我們這個地方所要強調的違害因緣,因為這是每一種心識,就是每一種凡夫的心識,都會遇到的問題。所以凡夫的心相續當中,意識生起的時候,是透由究竟的違害因緣,或者是現前的違害因緣而產生的。一般的心識,通常都是被究竟的損害因,就是損根的究竟因緣而傷害,這種究竟的因緣就是講到了無明。所以雖然無明它本身是顛倒、是錯亂的,但無明所造成的損害,並不是這裡我們所要談的。

設作是念:若五根識,無餘錯亂因緣損害,便於名言為不錯亂,則彼所現自相,於名言中亦應許有,然此師不許。接下來是比較困難的部分,首先我們看到第一句,「設作是念:若五根識,無餘錯亂因緣損害」,在內心當中,五根識現起的同時,「無餘錯亂因緣」要是它沒有其餘現前的錯亂因緣的話,「便於名言為不錯亂」心在緣著境界的同時,它所緣著境界的方式,應該是不錯亂的才對。「則彼所現自相,於名言中亦應許有」,既然心在對著境,它是呈現出不錯亂的現相的話,就如同心它能夠緣著境,並且現起境上有自相的這一分,那這一分也應該是成立的,它也應該是不錯亂的才對啊!「於名言中亦應許有」所以在名言當中,我們也必須要安立「境自性有」是存在的,「然此師不許」但是這種論點,以中觀應成的論師而言,他們並不這麼承許。以上的論點是自續派以下的論師,他們會談到的。就如同我們早上有談到,自續派以下的論師,大部分都認為現前識是無錯亂的心識,既然它是無錯亂的,就如同它能夠顯現境是有自相的一般,境界是有自相、有自性的。而應成的論師,他會認為,現前識它是有錯亂的,所以它即使能夠顯現出有自相的這一分,但是境界並不是如此,所以它是所謂的錯亂識。也就是因為自續派以下的論師,或者是過去西藏的論師,他們沒有辦法清楚的辨別的緣故,所以以西藏的論師而言,他們會認為「外境一切都是不存在的」。自續派以下的論師,他們會認為既然現前識它並不是錯亂識的話,就如同這顆心所顯現的一般,境也應該是存在的,所以境上應該是有自相、有自性的。但是實際上最大的問題,都是出在這個地方,所以這當中「若五根識無餘錯亂因緣損害」,就是人的內心當中,五根識現起的同時,它要是沒有其餘現前的錯亂因緣來作損害的話,這個時候「便於名言為不錯亂」,有一類的人他們會認為,這個時候的心在緣著境界的當下,它所緣著的境是不會有任何的錯亂產生,因為它沒有現前的錯亂因緣損害,所以沒有這些因來作傷害的緣故,所以當心在緣著境界的同時,怎麼會有錯亂產生呢?「則彼所現自相,於名言中亦應許有」,也就是因為沒有錯亂的緣故,當心在現起有自相、有自性的這一分時,因為心是不錯亂的緣故,所以它所顯現的這一切都應該是真實的,所以你必須要能夠安立它,但是這種論點「然此師不許」以中觀應成的論師而言,他們並不這麼承許,「故須許為錯亂」,這一段話是到這個地方,要打上一個句號,「然此師不許。」的許旁邊,這個逗號是應該改成句號。接下來「故須許為錯亂,」錯亂旁邊的這個句號,先改成逗號。故須許為錯亂,若如是者,則此諸識為於名言安立色等之量,不應道理,以於名言色等亦錯亂故。之前自宗就談到,自續派以下所提到的論點,以中觀應成的角度,我並不承許。那他宗就講到「故須許為錯亂」,這樣的話,你所談到的眼根識,或者是五根識,它就是錯亂的本質。「若如是者」如果它是錯亂的話,「則此諸識為於名言安立色等之量,不應道理」,既然它是錯亂的話,透由錯亂的五根識,它怎麼能夠成為安立名言色法的正量呢?也就是你在安立色的這一顆心,它必須要是正量才行,既然五根識它是錯亂識的話,透由錯亂的五根識,怎麼能夠成為安立色法的正量呢?這是不合理的。「以於名言色等亦錯亂故」,因為當心在緣著色的境界,它所顯現的是錯亂的境界啊!這是他宗所提出來的問難。

之前對於他宗所提出來的問難,我們必須要先了解到,自宗他是如何的來安立世俗法的。首先安立世俗法的心,也就是所謂的「有境」,這一顆心它在安立境界的同時,是在不檢查以及不觀察的當下所安立的,這是心的特質。當世俗之心,在安立世俗法的時候,它所安立的世俗法是虛妄不實的。所以以境界本身而言,它是虛妄不實的境,而以安立境界的心而言,它是處在一種不觀察以及不檢查的當下而安立的,這個是心跟境的關係。所以當「心」以這樣的方式,在安立虛妄不實的境時,因為境界它本身是虛妄不實的。所謂的「虛妄不實」就是它真實的本質,跟它在內心所顯現出來的面貌是不相同的。所以雖然在心上可以現出有自性、有自相的這一分,但實際的本質並不是這種本質,所以以這種方式來解釋,境它本身是虛妄不實的。而心在緣著境的當下,所緣的心是在不觀察的狀態,而安立了世俗法。

接下來我們必須要先看到,以自續以下的論師而言,他會認為名言識在緣著境界的同時,不僅對於境能夠現起一分的正量,在境上有自相的這一點之上,也能夠現起一分正量,這是中觀應成所沒有辦法認同的。所以中觀應成他會認為,雖然心有辦法現起有自性、有自相的這一分,但是實際上以境界本身而言,它是不存在任何的自性以及自相。既然中觀應成他是不承許有自性、有自相的話,那我們必須要先了解到,自續派以下的論師,他們是如何的來安立所謂的自相以及自性?因為他們承許,現前識或者是五根識,在緣著境界的當下,就如同心所緣的一般,境界是有自相、有自性的。所以我們必須要先了解到,自續派以下他是如何的來安立所謂的自相。認識了自續以下所謂的自相之後,我們才能以自宗的角度,來宣說無自相以及無自性的內涵。

所以接下來我們看到下文,答曰:清辨論師許色等境於名言有自相之性,自續派的論師,清辨論師他承許色等一切的境界於名言是有自相的。那為什麼他能夠承許境界是有自相的呢?「破唯識師於遍計執,」遍計執旁邊的句號,先改成逗號。破唯識師於遍計執,由無自相之性,謂相無自性時,於遍計執設能計所計雙關觀察,若能遍計自性差別之名覺,許於名言無自相之性者,則謗依他起事,是顯然許依他起性,於名言中有自相性。首先我們看到,「破唯識師於遍計執,由無自相之性,謂相無自性時」,我們必須要先了解到,唯識它在安立諸法的同時,它將一切的萬事萬法總攝在遍計執、依他起以及圓成實這三法當中。簡單的來說,所謂的「依他起」就是透由因緣所生起來的這一類法,稱之為依他起,也就是所謂的有為法。「圓成實」就是講到了空性這一類的法,稱之為是圓成實。依他起以及圓成實以外的這一類法,就是所謂的「遍計執」。以唯識的角度而言,「於遍計執,由無自相之性,謂相無自性時」,唯識它將萬事萬法總攝在遍計執、依他起以及圓成實這三者當中的時候,他認為依他起以及圓成實這兩者是「有自相」的,而遍計執是「無自相」的。也就是因為遍計執它本身是無自相的緣故,所以他認為遍計執是所謂的「相無自性性」。因此這當中「破唯識師於遍計執,由無自相之性,謂相無自性時」,就是當自續派的論師,他在破唯識的論點時,唯識所闡釋的觀點,他是認為遍計執它是無自相的,也就是因為它是無自相的緣故,因此它是相無自性性。相無自性性當中的「相」,就是講到了自相的意思,也就是因為它是無自相的緣故,所以稱之為相無自性性。

「於遍計執設能計所計雙關觀察,若能遍計自性差別之名覺,許於名言無自相之自者」,接下來「於遍計執設能計所計雙關觀察」,自續的論師就問唯識的論師說,你在安立遍計執的時候,是怎麼安立的?「能計」你是以能夠安立的能詮聲以及能夠安立的心,來講述遍計執呢?還是講到了聲跟心它所緣的境界,它所詮釋的境界是遍計執?所謂的「能計」就是講到了能詮的聲,跟能立的心,這是所謂的能計。「所計」就是能詮的聲,以及能立的心,它所安立的法,這是所計。所以「於遍計執設能計所計雙關觀察」,自續的論師他就是透由兩個觀點,來問唯識的論師,問他說:你既然承許遍計執的話,那遍計執它是能詮的聲,還是能立的心?這是第一點,也就是能計的部分。還是你所謂的遍計執,是聲跟心他們所安立出來的境界?到底是哪一者?「雙關觀察」透由這兩種方式來作觀察。如果我們將遍計執、依他起以及圓成實這三者,以色法表現出來的話,色法它本身是依他起,也就是色法要形成的同時,是必須要觀待其他的因緣才有辦法形成的,所以色法是依他起。色法之上的遍計執是要怎麼安立呢?在安立色法之上的遍計執,在論典當中所強調的就是,色法它是詮釋色法聲音的所趣入境這一點,是色法之上的遍計執。就是色法它是能詮色法的聲音的境界,這個境界是色法之上的遍計執。因為詮釋色法的這個聲音,比如我們在講色法的時候,這個聲音它所詮釋的境界,就是講到了色法。所以色法它是詮釋色法聲音的境界,以專有名詞來講的話,就是講到了所趣入境。所以色法是詮色聲的所趣入境的這一點,是色法之上的遍計執。既然它是遍計執的話,就表示這一點它是「自相不成立」的,所以色法是詮色聲的所趣入境,自相不成的這一點,就是講到了圓成實,也就是唯識所談的空性。所以色法是依他起,色法是詮色聲的所趣入境是遍計執,這一點自相不成是所謂的圓成實。因此「於遍計執設能計所計雙關觀察」,自續的論師,他透由兩種不同的方式來作觀察,「若能遍計自性差別之名覺,許於名言無自相之性者」,如果你所謂的遍計執,沒有自相的這個遍計執,是所謂的名,「名」就是講到了能詮聲,「覺」就是講到了能立的心;能夠安立境界的心,以及能夠詮釋境界的聲音。如果你所謂的遍計執,是講到了能詮釋境界的聲音,以及能夠安立境界的心的話,「許於名言無自相之性者,則謗依他起事」,如果你用這樣的觀點,來承許所謂的遍計執它是相無性性的話,那推論到最後就等於是能詮聲以及能立心,這兩者它是自相不成立的。因為你所謂的遍計執,它是自相不成立當中的遍計執,是用能詮聲以及能立的心來代表,所以你講到遍計執它無自相,那就等於能詮聲跟能立的心是無自相的。如果能詮聲跟能立的心它是無自相的話,「則謗依他起事」那就等於是誹謗了依他起。因為依他起是有自相的,所以你不能夠說能詮聲,跟能立的心是無自相,「是顯然許依他起性,於名言中有自相性」,因此從這樣的推論當中,我們就可以看到,自續派的論師他是承許依他起是有自相的。因為當他宗在承許能詮聲以及能立的心是無自相時,自續派的論師就會問到,如果能詮聲跟能立的心是無自相的話,你是等於誹謗了依他起,那就表示他是承許依他起是有自相的。因此最後一句話就講到了,「是顯然許依他起性,於名言中有自相性」,透由這個論點來闡釋,清辨論師以及自續派的宗論師,他們在名言上是承許諸法上是有自相、有自性的。

第二十五品般燈論云:「若謂說色意言言說遍計執性皆為無者,是謗有事。誹謗意言及言說故。」首先我們先看到兩個名詞,第一個「意言」,第二個「言說」。所謂的意言就是內心當中,心在安立境的狀態,稱之為意言。「言說」就是你透由能詮釋境界的聲音,在詮釋境的狀態,稱之為言說。所以「若謂說色意言言說遍計執性皆為無者」,如果你說詮釋色法的心,它在詮釋色法的狀態,以及詮釋色法的聲音在詮釋色的同時,「遍計執性皆為無者」詮釋它的聲以及詮釋它的心,這一者它是無自性的話,是誹謗有事,就是你在這個當下,是等於誹謗了依他起,因為你誹謗了意言以及言說。因為實際上這兩者是依他起的緣故,所以它是有自相、有自性的。如果你在安立遍計執的同時,你安立能夠詮釋色法的心,以及能夠詮釋色法的聲音,它是無自相、無自性,它是遍計執的話,那就是等於是誹謗了依他起,因為在這個當下,你已經誹謗了意言以及言說,那實際上這兩者都是依他起的。

接下來,觀禁大疏云:這一本是之前《般若燈論》的注解,「此文顯示瑜伽諸師謂遍計執,由相無自性性,故說為無自性。若於說色自性差別,意言分別言說名言能遍計性,謂由相無性性故無自性者,是謗世俗依他起事,不應道理。」我們看到第一句話,「此文顯示瑜伽諸師謂遍計執」瑜伽諸師就是唯識的宗論師,他們安立遍計執,「由相無自性性,故說為無自性」,因為遍計執的這一類法,它是相無自性性的緣故,所以闡釋它是無自性的內涵。「若於說色自性差別」所謂的「自性」就是色法它的本質,「差別」就是色法之上的特點,所以「意言分別」這當中就會比較清楚,所謂「意言」就是分別心,它在安立境的狀態,「言說名言」所謂的「言說」就是能詮聲。所以不管心,或者是聲音它在詮釋色的本質,或者是它的特點時,「能遍計性」如果能安立境界的心,以及能夠安立境界的聲音,「謂由相無性性」能夠安立的有境,它要是相無自性性的話,「故無自性者,是誹謗依他起事」,如果心以及聲音,它是無自性,然後你來闡釋無自性的內涵的話,等於是誹謗了世俗依他起事,這種道理是不合理的。在解釋這一段文之前,我們必須要先了解到,唯識它是如何的來安立所謂的無自性以及所謂的三識,也就是依他起、圓成實以及遍計執。佛陀他在中轉法輪的時候,有講到《般若經》,在《般若經》有詮釋一切的萬事萬法是無自性的。以唯識的角度而言,他會認為佛陀在《般若經》所講述的內涵,是沒有辦法隨言取義的,它是必須透由另外的一種方式來作解釋。因此它是依著《解深密經》,就是依著佛陀所說的另外一部經典,依著《解深密經》的內容,來解釋《般若經》最究竟的內涵。所以之前如果你們有上過《辯了不了義善說藏論》,在最前面會有兩個科判,第一個是依著《解深密經》來解釋《般若經》的內涵,這部分就是講到了唯識宗。第二個科判依著《無盡慧經》來解釋《般若經》的內涵,這部分是講到了中觀宗。所以以唯識的角度而言,他沒有辦法承許《般若經》所說的這一切是能夠隨言取義的,因此它依照著《解深密經》來解釋《般若經》的內容。在《般若經》當中,他又講到一切的萬事萬法都是無自性,或者是所謂的無性。這時候唯識的宗論師,他就會解釋說,先將諸法安立成遍計執、依他起以及圓成實。這三類的法,我們之前稍微有介紹,所謂的依他起,就是由因緣所生起,空性是稱之為圓成實,那依他起以及圓成實這兩類的法之外,稱之為遍計執。在闡釋無自性的內涵時,遍計執是相無自性性,依他起是生無自性性,而圓成實是勝義無自性性。所以每一類的法之上,都有一種無自性,所以他會解釋到,《般若經》的無自性,是要以這樣的角度來作解釋的。遍計執相無自性性,依他起生無自性性,以及圓成實是勝義無自性性。並且這三類的法當中,遍計執它是沒有自相的,是自相不成立,而依他起跟圓成實這兩者是自相成立的。我們平常在讀《般若經》的時候,可以看到佛陀透由不同的方式在闡釋無自性的內涵,這當中就包含了一百多種的法。這些法當中,有的是染污諦,有的是清淨諦,或者是染污法以及清淨法,佛陀在這一百多種的法之上,講述無自性的道理。唯識的宗論師,因為沒有辦法隨言取義的緣故,所以他會將所謂的無自性分為三大類,就是相無自性性、生無自性性以及勝義無自性性。在分了這三大類之後,他就歸納成,遍計執是沒有自相,而依他起跟圓成實是有自相的。所以以唯識的角度而言,我們可以看得出來,依他起是生無自性性,而且它是有自相的。所以唯識這些宗論師,他們在安立眼識在緣著外境的依他起時,他不僅僅能夠看到外境,而且還能夠看到外境之上有自性的這一分。那就如同眼識它能夠顯現這一分一般,外境它是有自相的。所以自續派以下的論師,他們都承許,眼識在緣著色法的同時,能夠同時呈現出色法以及色法之上有自相的這一分,而這一分是真實存在的。

接下來我們看到下一段文,此說名覺所攝依他,若於名言許相無自性則成誹謗。之前的這一段文「此說名覺」就是能詮釋境界的聲音,以及能夠安立境界的心,它是總攝在依他起當中的,「若於名言許相無自性」如果你認為,能詮聲以及能立的心,它是相無自性性的話,是等於誹謗了依他起。其相無自性之相者,即是自相或名自性。以唯識的角度而言,他在闡釋遍計執是相無自性性的時候,相無自性性的「相」,它的意思就是自相,或者是自性。也因為它沒有自相、沒有自性的緣故,以唯識的觀點,會認為遍計執是相無自性性的。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