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2/08/17 23:57:45
學習次第 : 進階

講述:夏巴曲傑仁波切(2004年)

(十八)  

文殊怙主至尊法王大師,曾經在《三主要道》當中有談到:「修已故於輪迴諸盛事,剎那希願亦不暫生起,晝夜恆常唯求解脫心,此生起時即為出離心。」首先我們看到第一句話,「修已故於輪迴諸盛事」,這當中的「修已」就是我們之前所談到的,透由修學暇滿難得以及念死無常的部分,能夠斷除我們對於今生的安樂所生的貪著;透由思惟業果的道理,能夠斷除我們對於來生的安樂所生的貪著,因此這當中就是有講到了「修已」。「故於輪迴諸盛事」,輪迴當中的盛事就是包含了,比如像我們的親朋好友,或者是我們現在所受用的一切,不管是圓滿的資具、或者是任何我們當下所受用的這一切美好的事物,都能夠包含在輪迴的盛事當中。

「剎那希願亦不暫生起」,但是當我們在受用這一切的同時,不能夠對於輪迴當中的盛事生起過度的貪。因為之前也有談到,「受用無厭一切眾苦門」,如果我們在受用這一切的當下,沒有辦法滿足的話,以境界它本身而言,它絕對不會來告訴我們說:「你在受用我的同時,你應該要滿足」,也就是說當我們的心,在面對這個境界的當下,如果你沒有辦法滿足的話,到最後它是會讓你帶來痛苦的。不管是在金錢方面也好、或者是所住的房子也好,我們所受用的這一切,在受用的同時,如果在內心當中不能夠生起滿足的心,在面對境界的同時生起過度的貪的話,在受用的當下雖然會有樂受生起,但是這種樂受到最後會變成另外的一種痛苦,因此在《功德之本頌》當中就特別的談到「受用無厭一切眾苦門」的這句話。因此,當我們在受用這一切的當下,必須要能夠生起滿足的心,這是很重要的。

「晝夜恆常唯求解脫心」,我們在思惟這些道理之後,必須要時常的在內心當中串習希求解脫的心。我們必須要了解到,不管來生是投生在人道或者是天道,天道當中可以分為欲界、色界以及無色界,不管是投生在六種的欲界天、或者是十七種的色界天、或者是四種的無色界天,無論我們投生在何處,它都是屬於輪迴的一部分。我們必須了解到說,現今我們投生的方式,不外乎是藉由業以及煩惱的造作而投生的,因此,不管投生在何處,它的本質皆是痛苦的。所以我們必須在內心當中生起,「我希望能夠透由佛法的力量,而斷除這種投生方式、而斷除現在所獲得的有漏的蘊體」,如果你能夠在晝夜,不管是白天或者是晚上,能夠恆常的生起這顆心的話,這樣的心就是稱之為「出離心」。因此,在最後一句話當中就談到了,「此生起時即為出離心」。

這種出離心,並不是在某一些情況之下它才會生起的,而是透由修學的力量,所以第一句話就特別談到「修已」。它是必須要透由修學暇滿難得、義大,甚至念死無常、以及業果的道理,透由不斷的修習之後,當「修」的力量到達一定的程度,之後它才有辦法生起的心。當真正的出離心生起的同時,是透由不造作的方式,它就能夠自然生起的,這種希求解脫的心,我們就稱之為「出離心」。

以自利的角度而言,透由思惟自身所承受的苦,能夠讓我們在內心當中生起出離心。當我們對於自身所受的苦能夠生起出離,將這顆心的所緣,轉向於其他的眾生時,這個時候就容易生起悲心,甚至會生起「希望他人也能夠脫離痛苦」的心。因為我們都了解到,一切的有情眾生都是想要離苦得樂,就如同我想要獲得快樂、脫離痛苦一般,我以外的這些有情眾生,他也是想要獲得快樂、想要遠離痛苦的。既然我透由思惟苦的力量,能夠生起出離之後,如果將這顆心,它的所緣境轉向他人時,我們也會慢慢的生起:「我希望他人能夠離苦得樂」的心。因為自他二者都是想要離苦得樂,並且他人──也就是一切的有情眾生,就有如同是我今生的父母親一般,對於我的恩德都是相當的大。既然他想要離苦得樂的話,我們在內心當中就必須要生起,希望一切有情眾生都能夠獲得快樂的慈心、以及遠離痛苦的悲心。因此,「出離心」跟「大悲心」這兩顆心,只不過是它的所緣不同罷了,它都是希望這個人能夠脫離痛苦。所以將這顆心的所緣境,緣向自己的話會生起「出離心」;生起出離心之後,如果將這顆心它的所緣境,轉向於他人的時候,就會生起「悲心」。

既然我們想要讓一切的有情眾生都能夠離苦得樂,這個時候我們必須要獲得圓滿無上的佛果位。這個佛果位,它是具有相當多的功德,它不僅僅是斷一切過失、圓滿一切功德,而且它具有三種的圓滿,不管是自利以及利他這兩方面,都已經究竟圓滿的成就;所以要是我能夠快速的獲得圓滿的佛果的話,就能夠做出利益一切有情眾生的事業。因此,今天在還未聽法之前,在座的每一個人,都必須藉由這種觀修方式,來讓內心生起造作的菩提心,以這顆心作為攝持,來聽聞大師所造的『毗缽舍那』的正文。

接下來請翻到《菩提道次第廣論》(445“3)若謂若以正理,破於諸法增益自性無明之執,而不破壞名言諸義,二者相違,(首先先把「二者相違」旁邊的標點符號改成逗號)這個是他宗所提出來的一個問難。他宗提出來的這個問難是什麼意思呢?他就講到說,「若以正理,破於諸法增益自性無明之執」,如果透由正理,能夠破除增益諸法有自性之無明的所執境,簡單的來說就是如果透由正理,它能夠破除無明的所執境的話,無明它是什麼樣的性質呢?它是增益諸法是有自性的,也就是它執著諸法是有自性的。既然無明它是執著諸法是有自性的話,那無明它的所執境,就是諸法有自性的這一點,這一點是透由正理能夠破除的。因此,自宗在(444“2)「又於世間,雖是無始共許之義,若理所害則於名言亦定非有」,這邊就有提到,無始以來我們藉由無明的力量,而安立了諸法是有自性的這一點,以及透由薩迦耶見的力量,而執著了我以及我所是有自性的,但是這些都是透由正理能夠破壞它,也就是透由正理能夠破除它的,這個是自宗所提出來的觀點。他宗就談到說,如果藉由正理能夠破除無明的所執境的話,這一點跟之後,「而不破壞名言諸義,二者相違」,透由正理它是沒有辦法破壞名言諸義,也就是它沒有辦法破壞名言有的這些法則的話,實際上之前的第一個論點,跟之後的第二個論點是相違的,為什麼相違呢?他就引了《入中論》當中的一段話。

入中論云:「癡覆自性故世俗,由此偽法現諦實,佛說彼是世俗諦。」「癡覆自性故世俗」,這句話之前在(441“2)如云:「無明障性故世俗」,實際上這兩句話是同樣的一句話,只不過在翻譯的時候有兩種不同的翻法。這段文它就講到說,「佛說彼是世俗諦」,佛在哪裡說的呢?佛在《楞伽經》裡面有講到說,一切的法,以無明的角度而言,它都是稱為「真諦」,因此佛稱這一類的法叫做「世俗諦」,佛在《楞伽經》當中有這樣講述到。他宗在解釋這段文的時候,是怎麼作解釋的呢?他就談到說,此說由無明增上安立色等為世俗諦故。他認為這段文最主要在強調,透由無明的力量,它能夠安立色等諸法為世俗諦,但是佛在《楞伽經》當中並沒有這樣宣說,佛只有說到,這一類的法以無明的角度而言,它會現出「諦實」的這一面,因此它稱之為是「世俗諦」;但是並沒有說到無明它能夠安立這些法。但是他宗認為說,《入中論》當中的這段話就是在闡釋,透由無明的力量,它是能夠安立諸法為世俗諦的。

接下來自宗就作了回答,答曰:無過,這是沒有過失的,立色聲等為世俗諦之諦,是由意樂增上為諦。此意須是諦執,故於增益自性無明而為諦,這當中就談到說,「立色聲等為世俗諦之諦」,色法以及聲音等諸法,它為什麼稱之為世俗諦?這當中的「世俗」是什麼樣的世俗呢?「是由意樂增上為諦」,它之所以會稱之為「諦」,是以世俗的角度而言稱之為諦的。這當中的「世俗」是什麼樣的意思呢?「是由意樂增上為諦」,這當中的「世俗」是講到所謂的意樂。什麼樣的「意樂」能夠安立諸法為諦呢?「此意須是諦執」,所謂的「諦執」就是執著諸法是有勝義、或者是有自性的這種執著,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謂的「實執」。因此,諸法它之所以會成為世俗諦,是因為從「實執」的角度而言,它是「真諦」的緣故,「故於增益自性無明而為諦」,所以以執著自性的這個無明的角度而言,諸法它稱之為諦。因為無明它在執著境界的當下,它會執著境是有自性、有勝義,甚至會執著它是一種真諦,所以這個境界,在這一顆心的角度而言它是真諦,但是實際上它的本質是虛妄的。

所以平時我們在講中觀正見的時候,會講到兩個名詞:第一個是「世俗諦」,第二個名詞是「世俗有」,但是世俗諦當中的世俗,與世俗有當中的世俗,它所包含的意思是不相同的。我們在講「世俗諦」的時候,這當中的世俗,就是我們這個地方所謂的「無明」;在講到「世俗有」當中的世俗的時候,是講到所謂的「名言識」。因此我們會認為,不管是瓶子、柱子,或者是色法、聲音等等,這些它都是世俗諦,因為以無明的角度而言它都是真諦,所以它是世俗諦。但是不是說,從無明的角度能夠看為真諦的這一切所有的萬事萬法,都能夠稱之為世俗諦?這也不一定。比如以甚深的空性而言,雖然它從無明的角度,會把它看為「真諦」或者是「有自性」的,但是它並不是世俗諦,因為它的本質並不是虛妄的,所以它不能夠稱之為世俗諦,它只能稱之為是勝義諦。以藏文的角度在講「世俗」這兩個字的時候,「世俗」有染污的意思,它是不清淨的意思。因此,在講述世俗諦的當下,這當中的世俗就是講到了無明,執著諸法有自性的心。因此,色身等諸法,從無明的角度而言它是真諦。

(445“6)故於已斷染污無明二阿羅漢及八地上諸菩薩前,所現諸法唯虛偽性,非諦實性,「已斷染污無明二阿羅漢」,這邊就是談到聲聞以及緣覺的阿羅漢,聲聞以及緣覺的阿羅漢,他們都已經斷除了無明。這兩位阿羅漢,「及八地上諸菩薩前」,以中觀應成的角度而言,八地的菩薩是能夠斷除煩惱障,也就是說他已經斷除了無明。中觀當中有包含應成以及自續,以中觀的角度而言,八地的菩薩他是不會現起所謂的「無明」以及「實執」。這當中以應成的角度而言,他不僅僅不會現起,而且他登上八地的時候,是可以完全斷除無明,以及完全的斷除實執;因此,以應成的角度而言,他們會認為八地菩薩已經斷除了煩惱障。在這個地方就談到說,已完全斷除無明的聲聞以及緣覺這兩位阿羅漢,以及八地以上諸菩薩前,「所現諸法唯虛偽性,非諦實性」,之前我們有談到,色法以及聲音它之所以會成為世俗諦,最主要是因為,它在無明的境界上顯現出來的時候,它是顯現出來有自性的這一分,所以我們會稱之為「世俗諦」。既然聲聞以及緣覺,甚至八地以上的菩薩,他們已經斷除了無明的話,色法在他們的內心當中顯現的同時,是沒有辦法顯現出真諦的這一分,也就是它沒有辦法顯現出有自性的這一分,因為這些聖者的心相續當中,並沒有執著有自性的這種無明。因此,這些境界在聖者的內心當中現起的時候,它沒有辦法現起真實、而且有自性的這一點,「所現諸法唯虛偽性,非諦實性」,因此,色聲等諸法,在這三種類型的聖者的內心當中現起的時候,它僅僅只會現起虛妄的這種本性,「非諦實性」,為什麼它沒有辦法現起諦實性呢?以無諦實增上慢故。因為這三大類的聖者的心相續當中,並沒有這種實執。

論說於諸無實執者,唯現世俗,其理即此。因此,在某一些的論著當中有談到,色聲等境界,在這些沒有實執的聖者的心相續當中現起的時候,它僅僅只會現起世俗,也就是它僅僅只會現起虛妄的這一分,這個道理就是如此。故色聲等,雖由無明立為諦實,然非由無明立色聲等,譬於執繩為蛇之邪識,雖繩為蛇,然繩非由彼邪識安立。在這個地方,最後自宗就作了一個結論,「故色聲等,雖由無明立為諦實」,色聲等法在無明的境界上,是會現起諦實的這一點,這是沒有錯的,「然非由無明立色聲等」,但是諸法的呈現,是不是透由無明來安立的,並不是!雖然它在無明的境界上面,會顯現出諦實的這一點,但是不是說,無明是安立色法的心,並不是!所以「然非由無明立色聲等」,色法的形成並不是由無明來安立的。

之後就作了一個譬喻,「譬於執繩為蛇之邪識,雖繩為蛇」,比如說以執繩為蛇的心識而言,它本身是一種顛倒的心識,但是在這種心的境界之上,繩子它本身就是一條蛇;因為這顆心它所執著的,就是把繩子執著為蛇,因此在這顆心的境界之上,繩子它本來就是蛇。「然繩非由彼邪識安立」,但是我們不能夠說,繩子是蛇的這一點,在邪識之上顯現的是真實的,然後就說執繩為蛇的這種邪見,它是安立繩子的心,我們不能夠以這樣的角度來作分析。相同的,色等諸法在無明的境界上,雖然會顯現出諦實,但是我們不能夠說,無明是安立色法以及聲音等諸法的心,這是相同的道理。

(445末5)其能安立色聲等之心,謂無損害眼等六識。故此所立義名言中有,非是正理所能破除,首先我們看到第一句話,「其能安立色聲等之心」,這個「等」字當中就是包含了色聲以外的香、味、觸、法,一切的萬法都是包含在色聲香味觸法這六者當中。是藉由什麼樣的心,才能夠安立色聲香味觸法呢?「其能安立色聲等之心,謂無損害眼等六識」,能夠無誤的安立色聲香味觸法的心,就是講到了無損害的眼等六識。這個六識當中就是從眼根識、耳根識、鼻根識、舌根識、身根識,最後會講到意識,六識當中是包含了五種的根識以及一種的意識,因此,就是透由五種的根識以及一種的意識,分別會安立色聲香味觸法。不管是根識也好、意識也好,在這個地方它是不能夠被內外種種的違緣所損害。這個「違緣」就如同我們之前所談到的,比如在某一些的狀況之下,會將雪山看成是藍色的,這是因為內在有違緣的關係;如果將陽燄執為水的話,這是有外在的違緣。所以安立色等六法的心,應該要是遠離內外種種的違緣,才有辦法安立六法。

「故此所立義名言中有」,透由這六識──也就是五種的根識以及一種的意識,所安立出來的法,「名言中有」,在名言當中是可以成立的。我們在看到「名言中有」,或者是「名言有」的時候,可以直接把它看成是「有」,這樣就好了。所以不管是根識或者是意識,它們所安立出來的這些法,在名言當中都是有辦法成立的,「非是正理所能破除」,這個透由正理來觀察,也沒有辦法破除。其無明所執,雖於世俗亦非有,相反的,無明它所執著的境界,也就是它執著境是有自性、有諦實的這一點,「雖於世俗亦非有」,這一點不僅在勝義當中沒有辦法安立,在世俗當中也沒有辦法安立。所以這個地方有強調說,「雖於世俗亦非有」,也就是無明它的所執境,在勝義當中沒有辦法安立,在世俗當中也沒有辦法安立,以此是於諸法增益自性,如此自性雖於名言,亦定無故。無明它的「所執」就是執著著法是有自性的,因此,它在執著的當下,會增益法是有自性的這一點,「如此自性雖於名言,亦定無故」,就如同無明它所執著的一般,境的存在方式並不是如此,既然境它本身存在的方式,並不是如同無明所執著一般存在的話,在名言當中就沒有辦法安立為「有」,而必須安立為無。所以最後一句話就談到,「雖於名言,亦定無故」。

是故正理雖於名言,亦能破除,假若正理不能破此,則於名言不能成立諸法如幻。首先我們看到第一句話,「是故正理雖於名言,亦能破除」,這句話在藏文版當中,可能比較不會有這種誤解產生,在中文當中以字面上的意思,有可能會有一種誤解,就是說「在名言當中正理是可以破除的」。但這段文它最主要要表達的內涵就是談到,正理在名言當中是能夠破除有自性的這一點,「假若正理不能破此」,如果在名言的安立之下,正理是沒有辦法破除境是有自性的話,會有什麼過失呢?「則於名言不能成立諸法如幻」,那你在名言當中,就不能夠安立諸法它的本質,有如同是夢幻或者是幻影。為什麼會有這種情形產生呢?也就是說,境它有自性的這一點,是透由正理可以破除的,因為境它的本質是沒有自性。

就有如同是魔術師,他在變魔術的時候,可能會變出一隻大象、或者是變出一隻馬,但是魔術師他所變出來的這隻大象也好、或者是馬也好,它是不是真正的馬?真正的象?並不是!但是以觀眾的角度而言他會認為,魔術師所變出來的這隻馬、或者是這隻大象,就有如同是真實的馬以及象;相同的,境它本身雖然沒有任何的自性,但是在我們凡夫的心相續當中顯現的同時,卻會顯現出它是有自性的。因此,透由這樣的譬喻,把諸法譬喻成是幻化。如果透由正理沒有辦法破除境是有自性的這一點的話,就表示境它本身是有自性的;境如果是有自性的話,那就有如同是在內心當中顯現出有自性一般,它既然是有自性,就不能夠說它是幻化。所以在最後一句話當中就有談到說,如果透由正理沒有辦法破除境是有自性的話,在名言當中就沒有辦法安立法是如同幻化的。

雖然我們都會講說「諸法是有如同幻化」,但是我們能不能夠真實的了解,法是有如同幻化的這種特質?是沒有辦法的,因為我們沒有辦法證得境它是無自性;如果這個人他沒有證得法是無自性的話,他就沒有辦法真正的了解法它是如同幻化。因為如果你想要了解法是如同幻化的話,必須知道諸法它的本質是虛妄的;在了解諸法的本質是虛妄之前,必須要先能夠破除有諦實的這一分,才能夠了解諸法它所顯現的方式跟它存在的方式是不同的。既然要破除有諦實的這一分,在這個之前是必須要證得無諦實,也就是空性的內涵。所以證得諸法是世俗諦之前,必須要先證得諸法之上的勝義諦,也就是先證得諸法最究竟的本質,你才能夠知道法它的本質是虛妄的。

(445“11)又於愚癡所增自性,次更增益愛、非愛等諸差別相起貪瞋等,故以正理亦能破壞貪等行相。首先我們看到第一句,「又於愚癡所增自性」,我們內心當中在還未生起煩惱之前,面對著境界會先生起愚癡的心,因為愚癡無明的緣故,會執著境它是有自性的。所以「又於愚癡所增自性」,這邊就是要強調說,我們內心當中生起煩惱的時候,它是怎麼生起的?剛開始的時候,會因為無明愚癡的緣故,而在執著境界的當下,執著境它是有自性的。「次更增益愛、非愛等諸差別相起貪瞋等」,之後,在面對著境界的同時,內心當中會生起非理作意,生起了非理作意之後,面對著悅意境會生起貪,面對著非悅意境的話會生起瞋;因此,因為沒有辦法了解境界它最究竟的本質,所以在內心當中會執著境它是有自性。所以對於這個所緣境而言,剛開始因為無明愚癡的力量,我們會認為現今在執著的這個境,它是有自性的,因為這個力量形成之後,會因為這種力量驅使的緣故,對於自認為有自性的境會作出區分。作出什麼樣的區分呢?就是這當中所謂的「增益愛、非愛等諸差別相」,我們會對於自認為有自性、有自相的境界,而在這之上增益愛以及非愛,所謂的「愛」以及「非愛」,就是我們平時所謂的「悅意」或者是「非悅意」。面對境界透由非理作意的力量,而安立了悅意及非悅意之後,在這個之上對於這種境界,比如說自認為是悅意的境界會生起貪,對於自認為不悅意的境界會生起瞋。

  但是以境界它本身而言,並沒有所謂的「悅意」或者是「非悅意」。我們看到境會顯現出悅意相、或者是非悅意相,並不是觀待境界它本身,而是必須要觀待我們在緣境的心,因為面對相同的境界,從不同的角度,有一些人會認為這個境它是悅意,有一些人會認這個境並非悅意。因此,從這個道理當中我們就可以了解,境界它本身並沒有所謂的悅意與否,最主要的是必須要觀待心。也就是因為非理作意的緣故,在內心當中對於境界會生起貪跟瞋。「故以正理亦能破壞貪等行相」,面對著自認為有自性的境界而生的非理作意,甚至藉由非理作意的力量而生起的貪瞋,不管是貪心或者是瞋心,它都是顛倒識,因此,它的所緣境、甚至它所執著的境界,是可以透由正理來破壞的。最後一句話當中就談到,「故以正理亦能破壞貪等行相」,透由正理它能夠破壞貪心以及瞋心的所執境。煩惱在我們的心相續當中是會不斷的生起,所以當我們內心當中煩惱生起的時候,必須要去觀察到說,為什麼我面對境界的當下會生起煩惱?剛開始就是因為無明的力量,會對於生煩惱的境界生起強烈的自性執;並且在自性執之上,會生起非理作意;透由非理作意的力量,才會產生貪瞋等煩惱。

這段文當中的意思,在《四百論釋論》當中有談到,如四百論釋云:「貪等唯於癡所遍計諸法自性,而更增益愛非愛等差別而轉,這邊的內容之前就已經談到了,貪心以及瞋心種種的煩惱它會現起,最主要的關鍵點就是在於,剛開始的「癡心」是把諸法遍計成是有自性的,並且在這個之上面對於有自性的境界,會生起愛以及非愛等差別的非理作意相,故非異癡而轉,這當中的「故非異癡」是講到,貪心以及瞋心等煩惱,它的所緣境並非與癡的所緣境是相異的。這當中的「故非異癡」,並不是說貪以及瞋種種的煩惱它並不是癡心,並不是要講這個內涵;而是說貪的所緣境、以及癡的所緣境,並不是相異的;相同的,瞋的所緣境以及癡的所緣境,也並不是相異的。因為剛開始我們有強調說,為什麼面對境界會生起貪瞋?最主要就是剛開始透由無明的力量,會執著境是有自性,因此,癡它的所緣境,以及生起貪之後貪的所緣境,它並不是完全相異的。「故非異癡而轉」,必依於癡,貪以及瞋在現起之前,一定是依靠著癡心而現起的,癡最勝故。因此,剛開始的時候必須要了解到,我們內心當中的癡心,它所執著的境界以及執著的方式為何?

實際上我們每個人在執著境的當下,都會認為境是有自性、有自方,所以在此之上會生起非理作意、以及貪瞋種種的煩惱。煩惱生起的時候,對於自方我們會生起貪,對於他方我們會生起瞋,因此,為了要斷除這些煩惱的緣故,我們必須要了解到,煩惱的根源是來自於無明,而無明是執著著境是有自相的這一點,為了要斷除無明,我們必須要了解無自性、無自相的道理。所以有很多的論著當中,都有特別在闡釋無自性、無自相,也就是甚深空性的法門;今天我們所修學的《菩提道次第廣論》當中『毗缽舍那』的部分,從頭到尾要告訴我們的也是這個特點,它要告訴我們,諸法最究竟的本質並不是有自性的,而是沒有自性的這個特點。所以平時我們在觀察內心的時候,必須要先了解到,心在執著境界的當下,所執著的境界為何?我是藉由什麼樣的方式在執著境?所謂的癡心是什麼樣的行相?所謂的所破是什麼樣的狀態?所破當中又有可能是太過、或者是不及等等。

所以在破除所破之前,我們必須要先了解到,「所破」如果是存在的話,它是以什麼樣的方式存在的?如果我們能夠對於所破它的形成方式,有一種了解、有一種認識的話,我們就能夠知道,在破除所破的同時,我們要破除的所破為何?因此必須要先了解到所破之後,才有辦法破除所破──也就是破除有自性的這一點。為了要認識這一點,甚至為了要破除有自性,所以我們必須要修學中觀正見;在中觀的論著當中有特別談到「離一異」,甚至透由「緣起的正因」來證成諸法是沒有自性的。如果說能夠藉由這些正因,不斷的去思惟「諸法是沒有自性」的內涵的話,就表示我們對於內心執著有自性的心,會產生對治的力量。只要我們對於無自性的道理了解越多,內心當中執著有自性的心,它的力量就會越小。一切的煩惱都是來自於癡心,所以剛開始我們必須要先了解到,癡它在執著境界的時候,是以什麼樣的方式來執著?因此,這個地方就有特別談到「癡最勝故」。

(446“1)此諸煩惱,雖是無始俱生而轉,然彼行相正理能破,故彼所著境,名言亦無。「此諸煩惱」,不管是貪或者是瞋等等的煩惱,「雖是無始俱生而轉」,這些煩惱是無始以來就產生的,因此稱之為俱生。所謂的「俱生」就是說,這種煩惱在現起的當下,是不需要觀待任何的原因,比如說我們會對於自方產生貪、對於他方產生瞋,這些貪瞋的心識在生起的當下,它是很自然就能夠生起的,它是不需要觀待任何的原因、不需要觀待任何的正因來證成,你在面對境界的當下很容易的就會生起貪瞋,所以它跟「遍計」的執著是不相同的。「遍計」的執著在生起的時候,是必須要觀待正因才有辦法生起;但是「俱生」的執著,是不需要觀待正因,它是能夠很自然,在沒有造作的當下就能夠生起,因此「雖是無始俱生而轉」。「然彼行相正理能破」,但是這些貪瞋的行相,這邊所謂的「行相」,最主要的內涵就是表示,貪瞋它所執著的境界是正理能夠破除的。「故彼所著境」,當中的「著境」就是耽著境的意思,也就是貪瞋它最主要執著的境界,「名言亦無」,這在名言當中是沒有辦法安立的。

是故俱生心有二境,在這個之前我們必須要先了解到,今天我們修學的目的,最主要的就是在於,了解心的本質是清淨的本質,而心之上的污垢,它只不過是暫時的污垢。既然這個污垢是暫時的,而且就如同貪瞋它所執著的境界是不存在的一般,我們透由正理的觀察能夠了解到,只要我能夠了解無自性的道理,就能夠斷除這一切的煩惱,因為這一切的煩惱都是顛倒的,它所執著的境、跟境所存在的方式是不相同的,因此,如果藉由修學的力量,就能夠斷除內心種種顛倒的執著。在「暫時」,也就是現今,雖然煩惱的力量看起是相當的強大,但是只要我們能夠不斷的修學,有一天是能夠斷除這些煩惱的。

比如今天有兩個人,一者是正方、一者是反方。如果反方他做錯了事情,當下看起來,可能會覺得自己相當有勢力,或者他因為相當的有錢,你可能沒有辦法反駁他;但是如果正反兩方到了法庭之後,如果法官的判決是相當公正的話,到最後正方是能夠擊敗反方的。因此,我們內心當中的煩惱,在現今看起來雖然是相當的熾盛,但是如果能夠慢慢的了解到,煩惱它所執著的境,跟境它所存在的方式是不相同的話,透由修學無自性的內涵,有一天我們也是能夠斷除這些煩惱的。

「是故俱生心有二境」,謂以正理能不能破,其能安立此色聲等諸俱生名言量之境名言中有,非以正理所能破除。(其能安立此色聲等諸名言量「俱生」之境,這個應該把「俱生」放到名言量的上面,可能會跟原文的意思比較接近。)這當中就有談到「俱生心有二境」,也就是我們可以將與生俱來的心分為兩大類,「謂以正理能不能破」,為什麼我們能夠將與生俱來的兩種心,安立成是兩大類呢?比如說以煩惱而言,煩惱它也是與生俱來的,煩惱它的所執境是透由正理能夠破除的;相同的,安立色法以及聲音的這些眼根識或者是耳根識,它也是與生俱來的,所以眼根識它所安立的境──色法,或者是耳根識所安立的境──聲音,這些聲音是透由正理所不能夠破壞的。因此「是故俱生心有二境」,兩種的俱生心,有兩種不同的境,這兩種不同的境,一者是可以透由正理來破壞、一者是不能夠破壞。「其能安立此色聲等諸俱生名言量之境名言中有」,俱生的名言量,也就是緣著色法的眼根識,它能夠安立色法以及聲音等等諸法,這個在名言當中是有辦法安立的,「非以正理所能破除」,因此透由正理是沒有辦法破除,俱生的眼根識它所安立的色法。

(446“3)如是佛護論師及月稱論師宗中,雖於名言亦破自性,故名言諸義,極難安立。這當中有談到中觀應成派的兩位論師:一位是佛護論師、一位是月稱論師,這兩位論師他們在名言當中,都是不承許有自性的。以月稱論師而言,月稱論師在所造的《明顯句論》當中有清楚的談到,「自續不成,應成成」的這句話;在很多的經典裡面,也會把月稱菩薩承許為是應成派的開派師。佛護論師在所造的《佛護論》當中,也有清楚的談到,自性是不存在的這一點。至於龍樹菩薩的心子──也就是聖天菩薩,在他的論著當中,並沒有明顯的闡釋無自性的道理,所以在這個地方特別強調,「如是佛護論師及月稱論師宗中」,最主要是談到中觀應成派的這個宗,「雖於名言亦破自性」,在名言的當下,是必須要藉由正理來破除境是有自性的這一點,「故名言諸義,極難安立」,但是在安立諸法是無自性之後,在名言當中要安立諸法這一點是相當困難的。也就是說如果諸法它是沒有任何自性,它的形成就僅僅是藉由分別心而安立出來,既然它是僅僅藉由分別心而安立出來的話,會有很多的人在此同時會認為說,一切的境它都是不存在的,因為它的形成,僅是藉由分別心去安立的;所以在安立諸法是無自性之後,還要在名言當中安立諸法的內涵,這是相當困難的部分。

若未善知安立彼等離諸妨難,則於行品不能善得定解,因此,如果我們不能夠善巧的了解,在安立世俗諦的同時,這些世俗諦是遠離了種種的妨難,「則於行品不能善得定解」,在安立了無自性之後,會有很多的人是沒有辦法安立廣行的方便品。所以過去有很多西藏的論師,他會自以為已經了解了中觀正見──也就是無自性的道理。並且他會為他人講述到說,在證得了無自性的空性內涵之後,是不需要修學布施以及持戒等等廣行的道次第,他會完全忽略這一點,甚至他認為持守戒律,不管是比丘戒、或者是沙彌戒等等的戒律,這是小乘的行者才要做的事情;但是如果你能夠真實無誤的了解無自性的內涵的話,對於業果以及對於持戒等等廣行的道次第,應該是會生起更猛利的這種修學心才對。「則於行品不能善得定解」,現見多成誹謗惡見,所以在現今我們可以看到很多的人,在修學中觀正見的同時,到最後他都會成為是,修學「毀謗諸法存在」的惡見,故具慧者,應當善巧此宗安立世俗之理,因此一位具有智慧的人,必須要能夠善巧的在無自性之上,而安立世俗諦的道理,恐繁不說,以下的這段文就是到此為止。

這個科判當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之前在(442“)這裡面有談到,在名言當中我們必須要安立有跟無的差別。什麼樣稱之為名言有?這當中有講到三個條件:第一「於名言識是所共許」,第二個條件「如所許義,餘名言量無能違害」,第三個條件「能如理觀察真實或有無自性以此正理亦無違害」。這個部分的內涵是相當重要的,而且大師在這個地方,已經很清楚的告訴我們,以中觀應成的角度而言,何者稱之為名言有?何者稱之為名言無?所以我們有空的時候應該多多的閱讀這部分,因為這是相當重要的部分。

18-1 «鶴林手錄、僅供參考»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