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6/02 02:48:40
學習次第 : 進階

喇嘛網 日期:2010/06/02 02:47:56   編輯部 報導

毗缽舍那 2005-12

教授:甘丹赤巴法王 日宗仁波切  

中譯:如性法師

(十二)37 下午

接下來請翻到《菩提道次第廣論》的第456頁,我們看到第456頁的第五行下面這個地方。此出一切大乘小乘經教之外,對於以上他宗所安立的這個論點,實際上是與大小乘一切經教的內涵是相違背的,因此而談到了「此出一切大乘小乘經教之外」。為什麼是遠離大乘小乘的經教之外呢?由許破除一切有情繫縛生死根本我執。以他宗的角度,他宗是承許必須要破除一切有情心相續當中的「我執」,也就是流轉生死的根本,才有辦法得到解脫,這一點是他宗所承許的,而談到了由許破除一切有情繫縛生死根本我執。然說通達我執所計我事無自性,不能遣執,但在解釋必須要破除有情心相續當中流轉生死根本的「我執」,才能夠得到解脫的這個論點時,卻說到「通達我執所計我事無自性,不能遣執」,但是他卻解釋說,縱使你能夠知道「我執」它所執著的「我」是無自性的話,透由了知「我執」所執著的「境」是無自性之後,是沒有辦法遮止我們內心當中的我執,所以談到了「然說通達我執所計」這當中的「計」是有執著的這個意思,我執所執著的「境」是執著著「我」。因此要斷除執著「我」為有自性的這種邪見,唯有透由證得「我」是無自性的,才有辦法去除我們內心當中的執著。但他宗卻不這麼認為,他認為縱使能夠通達「我執」所執著的境,也就是「我」本身是無自性的,也是沒有辦法去除我們內心當中流轉生死的根本,而說通達與彼無關,餘實有法,反能遮遣我執縛故。並且有談到,不僅證得「我」是無自性之後,沒有辦法斷除我執,而更進一步的談到,必須要能夠通達與彼毫無相關的「實有法」,才能夠斷除我們內心當中我執的束縛。

如果談到這樣的一個論點的話,再接下來就有做了一個譬喻,譬如東方無蛇,妄執為有,首先在「有」的旁邊打上一個標點符號,打上一個逗號。自宗對於他宗所提出來的論點就做了一個譬喻,就比方說在東方沒有蛇的情況下,「妄執為有」有一個人可能會因為某一種的因緣,而執著在當下,他的面前有一條蛇,妄執為有,恐怖憂苦,並且在內心當中,由於這樣的一種妄念而生起了恐懼,並且感到害怕。為遣彼故,而說令達東方無蛇,不能遣其蛇執,為了要去除內心當中的種種恐懼以及痛苦,如果說你的面前,也就是在東方並沒有蛇,不能夠去除他內心當中執著有蛇的這個念頭。當令別執西方有樹,方能除遣蛇執憂苦,這一個人雖然東方沒有蛇的時候,他執著東方是有蛇的,並且在內心生起了恐懼以及害怕,為了去除他內心當中的恐懼,你不清楚的跟他講說:在東方實際上是沒有蛇的,反而你跟他說:西方是有一顆樹的。認為透由告訴他「西方有樹」,能夠去除他內心當中執著「東方有蛇」的這種邪念,實際上這是沒有辦法去除的。但是以他宗的角度而言,如果你以這樣的一種方式在解釋,必須要了解一法是實有,才能夠破除生死輪迴的根本,也就是我執的話,那你所提出來的論點,就與今天譬喻當中所用的譬喻方式是相同的。因此談到,不能遣其蛇執,當令別執西方有樹,方能除遣蛇執憂苦,與此說者全無差別。

接下來下一段,諸自愛者,應當遠棄如此邪執,在修學中觀正見的過程當中,我們應該要遠離,並且棄捨之前我們所提到他宗所提倡的這個論點。次於破除繫縛生死,一切衰損根本無明行相之方便,如果想要去除一切衰損的根本,也就是讓我們在輪迴當中流轉最主要的根源──無明,它所執著境的這種方式,我們必須要透由什麼樣的善巧方便,才有辦法達到這樣的一種境界呢?謂當依止建樹諸了義經,及將經義不令向餘引轉諸正理聚聖者龍猛父子論典,度越三有大海彼岸。在修學中觀正見的同時,我們必須要能夠分辨了義經以及不了義經,在分辨了了不了義經之後,詮釋了義經的過程當中,了義經當中的內涵,是沒有辦法在透由其他的正理而改變的。並且如果想要能夠究竟的探討了義經當中的內涵,也必須要依照著龍樹父子所造的論典,我們才有辦法如實的了知。藉由這樣的一種方式,來修學中觀正見,才有可能會度脫三有的大海,而到達解脫的彼岸。

最後一句話,由於所破破除邪執,是於得中觀斷除歧途,最為切要,故今廣說。對於所破的這個部分,是在求得中觀正見的過程當中,最容易犯下的一種錯誤,所以今天宗大師在這個地方,就以非常詳細的方式,為我們介紹所破的這個內涵。

菩提道次第廣論卷二十

未三、自派明顯所破之理(分三)

申一、正明所破義

申二、於餘所破加不加此之理

申三、釋於所破應不應加勝義簡別

申一、正明所破義

接下來我們看到下一個科判,第三、明自宗所破分三:一、正明所破義,二、於餘所破加不加此之理,三、釋於所破應不應加勝義簡別。今初,首先我們看到第一個科判,總所破事略有二種,所破簡單的來分可以分為兩大類,謂:道所破及理所破。第一種所破是談到了「道」的所破,也就是必須要透由修學道的內涵,才有辦法破除的,我們稱之為道所破。理所破,所謂的「理」是談到了正理,也就是必須要透由正理才有辦法破除的,我們稱之為是理所破。初,如辨中邊論云,第一點也就是談到了道所破,就如同是《辨中邊論》當中所談到的:「於諸煩惱障,及以所知障,此攝一切障,盡此得解脫。」謂煩惱及所知二障,「道所破」當中,最主要強調的是談到了煩惱障以及所知障。雖然眾生的內心當中,有眾多的邪分別心,但是眾多邪分別心的根本,是談到了煩惱障以及所知障。煩惱障以及所知障這兩者是沒有辦法透由正理來破除的,想要破除內心當中的煩惱障以及所知障,唯有透由證得空性的智慧才有辦法破除,因此這二障稱之為是「道所破」,所以在原文當中就談到了「謂煩惱及所知二障,此所破事」在原文當中是沒有「事」的這個字,此所破於所知有,這種所破,也就是道所破,在所知當中是有辦法安立的。所謂的「於所知有」也就是道所破它是存在的。不管是煩惱障或者是所知障,這兩種道的所破,是在所知當中都有辦法安立的。此若無者,應一切有情不加功用而得解脫故。如果道所破本身是不存在的話,那一切的有情眾生,不需要努力他也能夠得到究竟的解脫。理所破者,在道所破之後,緊接下來的是介紹理所破,也就是必須要透由正理才有辦法破除的,我們稱之為是理所破。理所破者,如迴諍論云:「又有於化女,起實女邪執,以化而破除,今此亦如是。」

之前在正文當中是引了《迴諍論》這裡面的一個偈頌,並且在《迴諍論》的自釋裡面,有對於這個偈頌做了一個詳盡的解釋。自釋中云:「若有士夫,於自性空變化婦女,謂是實女而起邪執,就比如今天有一個人,他變現成是一位婦女,如果有另外一個人,看到這一位變現出來的婦女,而執著她是真實的一位婦女,而對於她生起了錯誤的這種念頭的話,邪執彼故遂起貪愛。更進一步的,他可能會對這位變現出來的婦女生起貪念,這一點就如同我們現今在看電視的時候,所生起的心是相同的。次有如來或如來弟子變一化身,以此化身遮彼邪執,之後如果佛或者是佛弟子,他又變現成另外一種的化身,並且告訴這個人說,你所執著的境,也就是你所生起貪念的境界,它本身並不是一位真實的婦女,透由為他宣說這段法之後,能夠遮除他內心當中的邪念,以此化身遮彼邪執,如是我語空如變化,於一切法無自性本空,等同化女,遮遣邪執為有自性。」相同的,佛或者是中觀的論師們,會為眾生們介紹諸法是無自性的內涵,透由為眾生們介紹諸法是無自性的內涵,而去除了眾生心相續當中,執著著法是有自性的這種邪執,「此說邪執為所破事」下面的「事」在原文當中是沒有的,此說邪執為所破及彼所執實有自性亦為所破,在之前是引了《辨中邊論》以及《迴諍論》這兩部論當中的原文,並且談到眾生心相續當中的邪執為所破,而最主要是談到了煩惱障以及所知障,這二障可以稱之為是所破。「及彼所執實有自性亦為所破」,而邪執所執著的境界,也就是執著境是實有、是有自性、是真實的這一點也是所破,故有二種,從這個當中我們可以發現「所破」,簡單的來分可以分為兩大類:第一大類是談到了「道的所破」,第二類是談到了「正理所破」。然正所破厥為後者,以破顛倒心須先破彼所執境故。而這兩種所破當中,最主要的所破,是在強調「正理」的所破。這當中的「正」就是有主要的這個意思。之前我們所談到的道所破以及正理所破,這兩者當中,最主要強調的是後者,也就是談到正理的所破。為什麼「正理」的所破是我們這個地方最主要強調的所破呢?「以破顛倒心須先破彼所執境故」,因為要破除內心當中顛倒的邪念,我們必須要先能夠破除顛倒心它所執著的境,也就是正理所破。所以在這個地方,兩種所破裡面,最主要是強調了正理的所破。如緣起因破人法上所有自性。先將「自性」旁邊的標點符號改成句號。這當中的「如緣起因」,也就是透由「依起」的這種正因,能夠破除人或者是法之上有自性的這一點。要破除人以及法之上有自性的這一點,必須要透由依起的正因,才有辦法破除,因此談到了「如緣起因破人法上所有自性」。故此所破須所知中無,有則不能破故。兩種所破當中,正理所破是我們這個地方最主要強調的所破,這種所破在所知當中是沒有辦法安立的,也就是正理所破是不存在的。為什麼正理所破是不存在的呢?「有則不能破故」如果正理所破是存在的,那存在的一法是沒有辦法藉由正理來破除的。雖如是無,然能發生增益執有,故定須破,先將「破」旁邊的標點符號改成逗號,「雖如是無」雖然正理所破本身是不存在的,「然能發生增益執有」但是我們在面對境界的時候,我們會執無為有,也就是執著「境」本身是有自性的。雖然境界本身的自性是不存在,但是由於眾生在執著境的當下,會執著境界是有自性,以自性的這種方式存在的緣故,「故定須破」所以這樣的一種所破,也是必須要破除的,我們必須要破除境上有自性的這一分。破除之理,亦非如以錘擊瓶,是於無令起知無定解,既然要破除境之上有自性的這一點,那應該是以什麼樣的方式來破除呢?「亦非如以錘擊瓶」它破除的方式,並不像是以錘子來打瓶子一樣,「是於無令起知無定解」也就是對於境界之上無自性的這一點,我們必須要生起如實的定解,因此談到了「是於無」,這當中的無,就是正理的所破是不存在的。對於不存在的這種正理的所破,我們必須要能夠如實的了知這一點是不存在的,所以是於無令起知無定解,若定解無即能遮遣執有亂識。如果能夠知道境之上有自性的這一點,確實是不存在的話,透由了知境是無自性的內涵,就能夠遮止我們內心當中,執取境是有自性的這種錯亂的意識。如是以理成立,亦非如種發芽先無新生,而境是無自性的這一點,也是必須要透由正理才有辦法成立,必須要透由正理才有辦法安立的。境無自性的這一點,透由正理所安立的方式「亦非如種發芽先無新生」,它安立的方式,並不是在之前法本身是有自性,或者是法本身無自性的這一點是不存在的,之後必須要透由正理才有辦法安立,並不是如此。「種發芽」是剛開始「種」形成的時候「芽」並沒有形成,之後透由外在的因緣,種子才能夠發出苗芽,所以它是「先無新生」。那透由正理來證成境界本身是無自性的內涵,是不是如同種子發芽般,是先無新生的呢?並不是。是於如是法起決定智,也就是對於法它真實的本質,我們透由正理來探討之後,我們必須要能夠透由正理來做更進一步的了解,而知道「法」就是以這樣的一種方式而形成出來的。所以談到說,是於如是法起決定智,知其如是。我們要透由正理來知道說,法本身所形成的方式就是如此,它並不是先無而後生的一種新生法。

接下來下一段,迴諍論云:「雖無能破語,其無亦成立,然此語云無,令解非令除。」對於這個偈頌在《迴諍論》的自釋有做一段解釋而談到,自釋中云:「雖無汝語若無之滅亦本成立,何為更說一切諸法皆無自性?汝說彼語有何作為?這一段文,是他宗所提出來的一個問難。他宗就是談到說,縱使你不宣說法是無自性的,那法本身也是無自性的,既然法本身是無自性的話,那你何必要強調法是無自性的呢?你說這一段話似乎沒有任何的內涵,因為縱使你不刻意的去強調法是無自性的,法本身也是無自性的。既然如此,為什麼你要講這一段話?你講這一段話有什麼特別的目的嗎?此當為釋說一切法皆無自性,非由此語令一切法成無自性,接下來自宗就談到說,「一切法皆無自性」在宣說一切的法是無自性時,「非由此語令一切法成無自性」,並不是想要藉由宣說一切法是無自性的這一段話,而使得一切法變成無自性,並不是。法本身的確就如同你所說的,法本身是無自性,而宣說法是無自性,並不是希望透由這一段話,而將有自性的法,變成是無自性的法,並不是如此。所以這當中就談到,此當為釋說一切法皆無自性,非由此語令一切法成無自性,「然說諸法皆無自性,是令了解破」,「破」這個字的原文在藏文版當中是談到了「諸事」,似乎沒有破的這個意思。「諸」就是諸法的諸,「事」就是事情的事,在藏文當中的原文是談到「諸事」的這個字。然說諸法皆無自性,是令了解諸事無自性。在還沒有宣說法是無自性之前,法本身是無自性的,既然法本身是無自性,為什麼要特別的強調法是無自性的,並不是希望透由這一段文,而讓有自性的法變成無自性,絕不是如此。那為什麼要宣說呢?「然說諸法皆無自性,是令了解諸事無自性」,為了要讓眾生能夠知道,一切的萬法是無自性的,而宣說了法是無自性的內涵,譬如天授原未在家,有云家有天授,有於無彼說云其無,此語非令天授成無,唯顯天授家中非有。那就做了一個簡單的譬喻,就比如天授,「天授」是一個人的名字,就比如「天授」這個人,他原本是不存家的,「有云家有天授」但是有一個人,他可能會說:天授他是在家的。透由這一個人他的這一翻話,我們的內心當中或許會產生一種懷疑,會懷疑說:天授他是不是在家的呢?「有於無彼說云其無」,但對於「天授不在家」的這一點,如果另外一個人,緊接著又為你說:天授其實他是不在家的,之前那個人他所講的話是不真實的。透由之後這個人的介紹,他會去除你內心當中一種懷疑,也就是懷疑「天授他是不是在家」。「說云其無,此語非令天授成無」,但是之後的這一個人,他談到「天授是不在家」的這一點,並不是希望透由言語的力量而使天授消失,也就是「此語非令天授成無」,他並不是希望藉由這一句話,而讓「天授在家」的這一點完全的消失,「唯顯天授家中非有」他最主要要表明的是「天授他本來就是不在家的」,他只是在敘述一個事實罷了。但是透由敘述這個事實,能夠去除我們內心當中的某一種懷疑。

如是說云,諸法無自性,非由此語令其諸法成無自性;相同的道理,在宣說諸法是無自性時,並不是想要透由這一段話,而使諸法變成無自性,「然一切法皆無自性」首先先將「自性」旁邊的標點符號改成逗號,「諸愚眾生,為無明蔽增益自性,如於幻士愚其原無士夫實體,唯為令解自性非有」。這一段文的翻譯跟原文的排列次序相差非常的大,以中文版字面上的意思來作探討,或許會比較不容易了解,所以我們就將這個字的前後次序做一個調動。那是談到說,「如是說云,諸法無自性,非由此語令其諸法成無自性;」這一段文在之前我們已經解釋了,然一切法皆無自性,接下一句,如於幻士無原士夫實體,這個當中你要去除「幻士」下面的「愚其」,以及「原」下面的「無」,之後在「幻士」的下面加上「無」的這個字,那這一句話會變成「如於幻士無原士夫實體」。一切的法它的本質是無自性的,就猶如同是幻士,「幻士」是變化所產生的一位士夫,它是幻化所形成的,幻化所形成的這位士夫,它並沒有原本這位士夫的實體面貌,所以談到了「如於幻士無原士夫實體」,所以一切法的本質,就如同是幻化的這位士夫,它並沒有原本這位士夫的實體面貌一般,法也是如此的。下一段,諸愚眾生,為無明蔽增益自性,一切的眾生,由於無明愚癡的緣故,被無明所覆蔽的當下,他會執著一切的法是有自性的,唯為令解自性非有,為了讓這位眾生了解法是無自性的,而為他宣說法是無自性的這個內涵,所以就談到了「唯為令解自性非有」,是為了要讓他了解法是無自性的,「有」旁邊的這個標點符號改成逗號。唯為令解自性非有,故汝說云若自性非有,即無語言不假語言,自性非有亦極成立;這當中就是談到,你說「若自性非有,即無語言不假語言,自性非有亦極成立」,如果自性,這是自宗對他宗談到說,如果你認為法本身並沒有任何的自性,而更進一步的闡釋到,法無自性的這一點不需要透由言語,甚至不需要透由某一種方式,刻意的去介紹法本身無自性的這一點也是存在的。說無自性此語何為?此諸言說皆不應理。」並且你也會認為,宣說無自性的這一句話,是沒有任何的內涵,它是不需要介紹的。「此諸言說皆不應理」,但是實際上以這樣的一種方式來介紹法則,「皆不應理」也就是不符合道理的。

此說極顯,當如是知。透由之前《迴諍論》以及《迴諍論》當中自釋的這一段文,並且藉由簡單的譬喻,我們可以知道最主要這一段文當中,所要表達的是「法的本質是無自性的」。雖然這一點必須要透由言語來強調,但是不是在「言語」還未強調之前,法本身是有自性,而透由言語的力量,而將它轉變成無自性呢?並不是。那為什麼要特別的強調法是無自性的?這是因為眾生的無明,在執著境的當下,會執著境界是有自性的,所以為了要去除眾生內心當中的無明我執,所以要特別的強調法是無自性的。而這一點不管是你有強調也好,沒有強調也好,諸法的本質本來就是如此的,這個道理是很容易了解的道理。 故有說云:有不能破,無不須破,離諸破立,以多破立正理觀察,唯練名言,此全未見正理及道,破立影像相違亂言,自現宣說,首先我們看到第一句話「故有說云」:有一類的論師會談到以下的論點,談到說「有不能破」,如果一法是存在的,它就沒有辦法被破除,「無不須破」如果這一法是不存在的,那就不需要破除。「離諸破立」破就是破除,立就是安立,因此談到,「有不能破,無不須破」,而必須要遠離諸多的「破除」以及「安立」的種種方式,「以多破立正理觀察,唯練名言」,以多種的方式來破除他方所立的宗,或者是自己透由某一種的正理來安立一法的這種方式,最主要是為了要了解字面上的意思,甚至說要通達字面上的意思,所以談到了多種的「破」以及「立」的種種正理。「以多破立正理觀察,唯練名言」,他宗認為,有是不能破的,無是不需要破的,所以並不用刻意的去安立「破」以及「立」種種的正理。那為什麼要安立破以及立的正理?他會以「這是因為想要更進一步的了解字面上的意思,或者是通達字面上的意思」,所以談到了破以及立這兩種方式。「此全未見正理及道,破立影像相違亂言」,但提出這樣的一個論點就表示,你根本就不知道正理的所破,以及正理的成立,甚至道的所破以及道的成立,它的影像,也就是它的義共相,你根本就沒有辦法在內心當中現起。由於沒有辦法現起「正理」以及「道」這兩者的「所破」以及「安立」,「相違亂言」你所提出來的這些論點,本身就是有互相違背的。自現宣說,有不能破無不須破之因,破斥他人破立觀察,而謂不應破立故,你自己在闡釋自己論點的當下,你會以「有不能破,無不須破」作為正因,來破斥他人所承許的破立觀點。也就是你會以「有不能破,無不須破」的這種觀點來破斥他人,破斥他人什麼呢?破斥他人所承許的「破立」種種的觀點,「而謂不應破立」你會認為這是不需要破除的,或者是不需要安立的。又以所立之因,破斥他許之破立,不應正理,有不能破無不須破故。首先先將「不應正理」旁邊的標點符號改成逗號。這一段它最主要就是強調,既然你認為「有」的一法是不能夠被破除的,所不存在的一法是不需要破除的話,那你何必提出你的論點,來破斥他人所安立的宗?這也是不需要的啊!既然你認為「有」的東西是沒有辦法破除,所「不存在」的東西是不需要破除,並且所提出來的論點,是必須要能夠遠離「破」以及「立」這兩者的話,那你何必提出你的論點來破斥他方呢?你所提出來的論點,實際上在反觀你自己的時候,你所提出來的論點本身就已經是有相違的。以正理破者,是為遮遣顛倒錯亂之分別;這當中為什麼要特別的強調正理?因為透由正理能夠破除的一法,「是為遮遣顛倒錯亂之分別」,透由正理來破除這一法,最主要是要去除我們內心當中顛倒錯亂的這種執著,以正理立者,是能引發無倒定解之方便。透由正理破除之後,為什麼又要透由正理來安立呢?「是能引發無倒定解之方便」,透由正理來安立一法,是希望我們在內心當中,能夠生起不顛倒的正見,故欲遣邪執及欲生正覺,定當隨行龍猛等之正理眾論,於無倒破立引生定解。所以最後就談到,如果想要去除內心當中的邪執,甚至更進一步的生起正確的這種心態,「定當隨行龍猛等之正理眾論」,我們必須要修學龍樹菩薩等諸多的中觀論師,他們所造的這些論典,「於無倒破立引生定解」對於正確的破以及立這兩點,我們必須在內心當中生起絕對的定解。

下一段,如是以正理破,若是由破倒執。為欲引發無倒定解者,當以正理破何心之境耶?如果透由正理來破除一法,是為了要破除我們內心當中顛倒的執著,甚至更進一步的,為了要在我們的內心當中生起無倒的定解,「當以正理破何心之境耶?」在這個之前我們必須要探討,透由正理我們要破除什麼樣的一顆心,它所執著的境界呢?既然你要去除內心當中顛倒的執著,那我們所要破除的顛倒的執著為何?那它所執著的境界又為何呢?在這個當中我們就要做一個探討。總所破分別,雖無邊際,然以何顛倒分別而為一切過失之根本,當先明彼破其所執之境,首先是談到,以總相而言所必須要破除的顛倒分別心,雖然有無量無邊之多,「然以何顛倒分別而為一切過失之根本」,但在這個之中我們必須要能夠探討,是哪一種顛倒的執著分別心,才造成了一切的過失?我們必須要探討一切過失的根本,「當先明彼破其所執之境」,必須要能夠認識一切過失的根本,並且在認識之後,我們要以破除他所執著的境界,為最主要的一個內涵,因此而談到了,當先明彼破其所執之境,若能破彼,則一切過失悉遮遣故。如果能夠破除這樣的一種執著,則一切的過失皆有辦法消除。經說貪等諸餘對治,是一分之對治,說無明對治是一切之對治。並且在佛經當中也有談到,貪瞋等煩惱的對治是一分之對治,以貪而言透由觀修不淨觀,能夠暫時的去除我們內心當中的貪念,所以在經中會談到觀修「不淨觀」是貪的對治,修學「慈悲之心」是瞋念的對治。但不管怎麼說,貪瞋等諸煩惱的對治是「一分」之對治,也就是透由觀想不淨觀它最主要對治的是貪念,而觀修慈心以及悲心它最主要對治的,是我們內心當中的瞋念,所以是一分之對治。「說無明對治是一切之對治」,而無明的對治,也就是了知無我的智慧,它是一切煩惱的對治。無明即是一切過失之根本,如明顯句論云,從這個當中我們必須要能夠知道,無明是一切的煩惱,甚至是一切過失最主要的根本,這個內涵就如同是在《明顯句論》當中有談到:「佛依二諦說,契經等九部,佛在宣說二諦的時候,有宣說了九部經的內涵,就諸世間行,於此廣宣說。因為眾生根器的不同,而宣說了八萬四千種法門,這八萬四千種法門,不外乎都是希望能夠盡除眾生內心當中的每一種煩惱。其為除貪說,不能斷瞋恚,為了要去除眾生內心當中的貪念,而宣說了觀修不淨觀的這種法門,但是透由觀修不淨觀,是不是能夠去除眾生內心當中瞋恚的這種煩惱呢?是不能的。相同的道理,為除瞋故說,亦非能盡貪。佛也曾經談到透由觀修慈心的內涵,能夠去除我們內心當中瞋恚的這種煩惱,但是不是透由觀修慈心也能夠斷除我們內心當中的貪念呢?這也沒有辦法。為斷慢等說,彼不壞餘垢,甚至為了要斷除我們內心當中的我慢,而宣說了十二緣起支以及業果的法則,但透由了解了十二緣起以及業果的法則,是不是能夠去除我們內心當中其他的煩惱呢?也是沒有辦法的。故彼非廣遍,彼皆無大義。因此這一切的煩惱對治,皆不能夠遍一切的煩惱,「彼皆無大義」所以它並沒有太大的利益。若為斷癡說,彼盡壞煩惱,諸佛說一切,煩惱皆依癡。」由於一切的煩惱它的所依,是依著我們內心當中無明愚癡的這種邪念,所以如果我們觀修了愚癡的正對治,就能夠淨除我們內心當中一切的煩惱。何者為癡?什麼樣的一顆心,它能夠稱之為癡念呢?在下文當中我們就會為大家介紹。

何者為癡?謂執內外諸法由自相生,接下來這段文當中就是有談到,什麼樣的一顆心它能夠稱之為是一切煩惱的根本?也就是談到了「癡」。「謂執內外諸法由自相生」,這當中強調了內外諸法,何法能夠稱之為「內諸法」?能夠被補特伽羅的續流所攝的諸法,我們稱之為是內諸法,不能夠被補特伽羅的續流所攝的諸法,我們稱之為是外諸法。從這個當中我們可以知道,內外諸法的分界,是在於能否被補特伽羅的續流所涵攝,如果能夠被補特伽羅的續流所涵攝的話,它能夠稱之為內諸法,不能夠被補特伽羅的續流所涵攝的諸法,我們稱之為是外諸法。眾生內心當中的癡心,是執著著內外諸法由自相生,增益自性之心,它是執著著一切的法皆是有自性、有自相的這樣的一種心態,此為無明,這一顆心它也能夠稱之為是無明。如四百論釋云,在《四百論》的釋論當中也有談到:「若識增益諸法自性,這當中的「識」最主要是強調了意識,眾生心相續當中的意識,會去執著法是有自性的,由彼染污無知增上貪著諸法,那透由染污,也就是有污垢的這一顆心,也就是無明愚癡的這一顆心,「增上貪著諸法」透由這一顆心的力量,我們會對於外境、甚至種種的法,生起強烈的貪著,在生起貪著之後會造下流轉生死之業,是為流轉生死種子,這種執著著法是有自性的這一顆心,它能夠稱之為是流轉生死的種子。於一切種永滅除故,即便安立生死還滅。如果能夠永斷輪迴的根本,我們就能夠安立滅除生死,而得到解脫的這個內涵。為顯此義故說頌云,為了要張顯這段文的文義,而在《四百論》的原文當中有提到一個偈頌:『三有種為識,境為彼行境,三有的根本,也就是形成三有的種子,它是執著著境是有自性的一顆意識,也就是它是執著著境是有自性的一顆心,「境為彼行境」它所執著的境,是執著著境是有自性的,若見境無我,三有種當滅。』如果能夠看見「心」所執著的境界本身是不存在的話,「三有種當滅」那三有的種子在此同時就能夠滅除。此顯由見境無自性,於一切種破除貪因三有種識,這段文的文義,最主要是談到,「由見境無自性」透由如實的觀見境是無自性的,「於一切種破除貪因三有種識」,從任何的一個角度來破除貪因,也就是貪等諸多煩惱的根本,也就是三有的種識,也就是輪迴最主要的根源,安立聲聞、獨覺及得無生法忍菩薩生死還滅。」斷除了三有的種子,我們就有辦法安立聲聞、或者是獨覺,甚至得到生法忍的菩薩眾們,他們是有機會獲得究竟的解脫。

在《四百論》的原文當中有談到「三有種為識,境為彼行境」,這當中的「境」最主要是談到了,執著法是有自性的這一顆心,它所執著的境界。這一段文就以宗大師所造的《三主要道》當中「觀見世出世間一切法,從因生果真實不虛妄,一切所執之境皆壞滅。」這句話的意思是相同的。並且在《入中論》當中也有談到「由了知我是彼境,故瑜伽師先破我。」「由了知我是彼境」這當中的「我」是談到透由名言所能夠安立的「我」,「故瑜伽師先破我」這一句話當中所必須要破除的「我」,是破除無明所執著「有自性」的這個「我」,所以「由了知我是彼境」當中的「我」是沒有辦法破除的,而「故瑜伽師先破我」當中的「我」是有辦法破除的,它是有自性的「我」。這一段話,以及《三主要道》的之前這個偈頌,以及《四百論》當中的這個偈頌,它的文義是相同的。今天這堂課就上到這個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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