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2/04/28 21:58:54
學習次第 : 進階

講述:甘丹赤巴  日宗仁波切

中譯:如性法師           手錄:鶴 林

(三十六之一)2012年4月15日 (下午)大悲精舍

辰二、以耐怨害忍遮止(分四)

巳一、不應唯瞋有情

巳二、不應瞋之原因

巳三、思維己過

巳四、思維忍之利益

巳一、不應唯瞋有情(196“)

偈頌:情與無情二,若皆害眾生,何獨瞋有情?是故應忍害。

正文,敵等有情與兵器等無情二者,若皆我親屬等眾生獨瞋有情?當敵人手持著兵器,在傷害我的親屬時,為什麼在「有心識的敵人」以及「無心識的兵器」這兩者當中,我們要特別的去瞋恨有心識的有情?瞋既非理,是故應忍害親友者。既然「瞋」這個念頭本身就是不對的,所以當他人在傷害親友的時候,我們的內心應該心生安忍。

巳二、不應瞋之原因

偈頌:不解而犯過,不解而起瞋,此中孰無過?孰為有過者?

正文,若有一人不解業果而犯殺生等,另有一人不解瞋所生過而起瞋恚,當他人在傷害我們的時候,這兩者當中:傷害我們的敵人,他不了解黑白業果的道理,而犯下了殺生等種種的過失;而我們由於不了解生起瞋恚所產生的過患,而在內心中生起瞋恚,二者由何辨別無過孰為有過者耶?「傷害我們的人」以及「被傷害的我們」,這兩者當中我們應該如何的來分辨,誰是有過失、誰是無過失呢?二者皆有過失,其實這兩者都有過失,一者,因為不了解業果的道理而犯罪;另外一者,因為不了解瞋心所帶來的過患而生起瞋念,所以這兩者都是有過失的,是故於加害者不應以瞋報復。所以從這段文當中,我們就必須要了解,不管是傷害他人的這個敵人,或者是被傷的這個人,其實兩者都具有過失,而在輪迴當中流轉的有情都是如此。

巳三、思維己過

偈頌:往昔何故造,今受他害業?若一切依業,我何故瞋彼?

這一點在之前我們也有介紹過,今生我們之所以會遭遇他人的傷害,這一切都是我們過去所造的惡業感得的苦果。

正文,往昔何故造今受他人傷?在過去,我們為什麼要造作今生會受到他人傷害的惡業?彼皆無義。我所受傷害一切所感,則我何故瞋人?如果我們真的了解,當下所受到的傷害,這一切都是依著過去所造的惡業而感得的果報,那我為什麼要去瞋恨傷害我的人呢?

下一個偈頌:知已願有情,以慈互善待;為此當專注,勤修諸福善。

正文,總而言之,一切損害、痛苦皆由業感,知已應念:「無論如何,有情以慈心相互善待。」總結以上所說的內涵,「一切的損害」以及「現今所遭遇的痛苦」,都是往昔的惡業而感得的。當我們了解這個道理之後,內心當中應該如此憶念:「無論如何,願諸有情皆以慈心相互善待。」能如此,為了能夠達到這樣的目標,我當專注勤修悲等諸福善行。我應該一心專注、精勤的修學慈悲等一切的諸福善行。

巳四、思維忍之利益(分三)

午一、勵力令己善行不退

午二、忍受小苦而遮地獄苦因

午三、應當歡喜能成辦大義之難行

第四個科判,「思維忍之利益」分三:一、勵力令己善行不退,二、忍受小苦而遮地獄苦因,三、應當歡喜能成辦大義之難行。在三個科判當中,第二個科判「忍受小苦而遮地獄苦因」,現今我們在獲得人身之後,修學佛道時,難免會遭遇各種痛苦的逼迫;在受苦的當下,如果我們懂得安忍,這時能夠藉由忍受獲得人身時所遭遇的小苦,更進一步的,遮止將來可能會墮入地獄的大苦。第三個科判,現今我們學法的這件事情是相當有意義的,藉由修學佛法,能夠成辦許多有意義的事,所以在還未成辦之前,縱使必須面對許多的困境,這時我們也應該心生安忍。

午一、勵力令己善行不退(197“)

偈頌:譬如屋著火,將遍及他屋,理應當移棄,助火蔓延草;

如是心貪愛,助瞋火蔓延,若恐燒福德,當下便應捨。

在偈頌當中最主要提到的內涵,是由於我們過度的貪著我們的身體、以及周邊的資財、以及親友,所以當有人來傷害我們、搶奪我們的財物,或者是傷害我們的親友時;更進一步的我們會生起瞋念,這是由於貪著所引生的。

而偈頌當中的內涵,正文提到,譬如屋著火,即將遍及他屋,比方說,有一間屋子它著火了,而且火勢將要蔓延到其他的地方時,若有乾或木柴等助火蔓延,定燒房舍及諸財物,如果在附近有乾草、或是木材等,會助長火勢的蔓延,這時一定會燒到其他的房舍、或者是房子裡頭的財物,為能保護房舍、錢財,理應移棄乾草等物,不應貪戀;所以為了要保護房子以及房子裡面的錢財,這時我們不應該對於乾草或者是木材,生起過度的貪念,應該要趕快將它們移除;相同的道理,當親友們受到他人的傷害時,親友們他們內心當中生起的瞋火,燒壞他們過去所集聚的福德善財;如是心貪愛親等,而更進一步的,如果我們對於周邊的親友生起貪愛,並以彼等受害為緣,瞋火蔓延,我們過度的貪愛周邊的親友,當他們被敵人傷害時,以此為緣,助長了我們內心當中瞋火蔓延。若恐燒福德善財,當下便應所貪愛物,不應貪著。這時如果你怕你內心當中的瞋火,會燒掉你過去辛苦所累積的福德善財,在此時,你便應該棄捨你當下所貪愛的對境,不應貪著。

午二、忍受小苦而遮地獄苦因(分二)

未一、喻

未二、義

未一、喻(198“)

正文,若曰:「遠離親友,將受痛苦。」在之前我們提到了,不應該對周邊的親友生起過度的貪著,這時會有人回答說:遠離親友,我的內心會感到憂慮、不安,這一點是很難忍受的。

偈頌:若截死囚手,免殺豈非善?僅受人間苦,離獄豈非善?

正文,如有死囚若截免殺害,豈非善哉?如果有一位犯人,在殺人之後被判刑,而且是被判定死刑;但在他人的協助下,最後執行時,只要砍斷他的一隻手,就能夠讓他保命,難道這不好嗎?實為善也!相同的道理,如是僅受人間飢渴等,便能遠眾苦,豈非善乎?如果我們藉由忍受人間的飢餓、口渴等痛苦,或者是遠離親友所生的憂苦,便能夠遠離來生必須要面對地獄的眾苦,這難道不是一件好事嗎?理當忍受小苦而除大苦。照道理說,我們本來就應該忍受小苦,而更進一步的去除大苦,這一點是我們平常可以思維的。

當我們生病的時候我們應該想到:我的病是過去的惡業而感得的果報,如果透由今生的病,能夠淨化過去的惡業;甚至更進一步的,將我們的心量放得更大一點,我希望代替一切有情眾生承受這樣的病苦。這時由於內心我們想到了業果的道理,對於業果能夠生起信心,藉由這樣的信念,能夠淨化我們過去所造的惡業,所以這一點是我們平常應該思維的部分。

未二、義

正文,若曰:「僅此痛苦,亦不能忍。」這時有人回答:縱使人世間的苦是很小的,但是這樣的苦,我也沒有辦法忍受,所以我還是很容易生起瞋念。

偈頌:若我不能忍,現今輕微苦,何故不除瞋,地獄眾苦因?

正文,若我不能忍現今飢渴或刀傷等輕微何故不除地獄眾苦──恚?應勤遮止。如果身為人,我們都沒有辦法忍受現今所遭遇的飢渴,或是他人用刀來傷害我們的輕微痛苦,而會對於他人生起強烈的瞋恨的話;那到時,我們因為瞋所造的惡業墮入地獄,那時的苦,我們是更難忍受的。所以如果因為無法安忍別人傷害自己,或自己的親人所產生的小苦,而瞋恨他人的話,想要藉由瞋恨他人,而解決當下的問題,其實是不理智的。因為縱使你當下能夠藉由瞋恨來解決當時所遭遇的困境,但是由於瞋恨所帶來的後果,是我們來生必須墮入惡趣受苦,到時墮入惡趣我們所承受的苦是更難想像的,所以我們應該是以小苦來換大苦才是。

午三、應當歡喜能成辦大義之難行(分二)

未一、後悔往昔虛耗多身,然未成辦自他二利

未二、應喜今忍難行能辦一切眾生義利

未一、後悔往昔虛耗多身,然未成辦自他二利(199“)

首先第一個科判,「後悔往昔虛耗多身,然未成辦自他二利。」在過去為了獲取自利,所以與敵人相互砍殺;但是到最後我們會發現,縱使換了再多的身軀,但是直到現今,還是沒有辦法成辦自他二利。

偈頌:為欲曾千劫,墮獄遭燒烤,然我仍未辦,少許自他利。

正文,吾昔貪愛諸顛倒境,求妙而造惡業,往昔我因為內心當中的貪念,而貪著外在的顛倒境界,為了追求美好的五欲,而造作各種的惡業,雖曾墮入地千劫燒烤等苦,並且在造了惡業之後,也曾經多次的墮入地獄,在百千劫中,遭到地獄烈火焚燒自身等各種痛苦,然我仍未辦少許自他利益。但是縱使我遭遇了這麼多的痛苦,但是直至現今,也沒有成辦任何的自他二利。

未二、應喜今忍難行能辦一切眾生義利

在之前我們提到了,過去為了追求自利,造作了各種的惡業,而墮入地獄當中長久受苦;但是到最後,並沒有辦法成辦些許的自他二利。而現今我們有機會獲得人身、修學大乘法、懂得如何該成辦利他時,這時在利他的過程中,縱使會遭遇各種痛苦的逼迫,但是當下我們所面對的痛苦,相較於地獄當中的痛苦,根本不算什麼。所以如果能夠忍受小苦,而更進一步的成辦解脫以及一切遍智的話,這是值得做的一件事情。過去我們不斷的承受地獄的苦,但是到最後一事無成。

偈頌:彼苦不足害,復能成大利,為除眾生害,欣然受彼苦。

正文,成辦利他之時,不足,當我們有機會成辦利他時,所遭遇的痛苦,相較於地獄的苦根本不算什麼,依彼復能成大利,並且在忍受痛苦之後,我們能夠更進一步的,成辦自他二利圓滿的佛果位。故一切眾生所受傷,爾時應當欣然受彼難行。所以為了要能夠早日的獲得,能夠去除一切眾生痛苦的佛果,在當下我們應該要欣然接受,我們所遭遇的痛苦;並且在生病時我們也應該想到,我所生的病不僅能夠淨化過去所造的惡業,我希望能夠代替一切有情眾生受苦,也更希望我能夠早日淨化我的惡業,成辦圓滿的佛果來利益一切的有情。

卯三、於善待我敵者止瞋(分三)

辰一、斷除不忍讚歎敵者(分二)

巳一、是我安樂之因故應生喜

巳二、是他安樂因故不應不欲

辰二、斷除不忍彼成辦樂

辰三、斷除不忍彼獲利養

巳一、是我安樂之因故應生喜(200“)

第三個科判,「於善待我敵者止瞋」分三:一、斷除不忍讚歎敵者,二、斷除不忍彼成辦樂,三、斷除不忍彼獲利養。在之前我們提到了世間的八法,世間的八法當中,我們想要追求的是其中四法,想要避免的是遇到痛苦以及遭受他人批評等四法;但如果換作是我們的敵人,我們希望他遭遇痛苦等四法,而不希望他獲得快樂等四法,所以剛好是顛倒過來。所以在科判裡面也提到,「斷除不忍讚歎敵者」,如果有人他打從心底去讚歎我們的敵人,過去我們會很容易因此而心生瞋念,但是了解了以下的道理之後,我們必須要斷除內心當中的瞋恚,而修學安忍。所以提到「斷除不忍讚歎敵者」分二:一、是我安樂之因故應生喜,二、是他安樂因故不應不欲。首先第一個科判。

偈頌:他讚敵具德,若獲歡喜樂,意汝何不讚,如彼令心喜?

汝今歡喜樂,具德者讚許,無罪安樂源,攝他勝妙法。

正文,揚我之仇具德者,讚揚者由此亦能獲歡喜樂,如果有一個人,他讚歎我的敵人是具有功德的人,「若讚揚者由此亦能獲歡喜樂」,如果讚歎者本身能夠藉此而感得內心當中的歡喜,則吾意汝何不讚仇敵,這時我的心,你為什麼不試著去讚歎你的敵人呢?如彼令心生歡?就如同其他的人,他在讚歎我們的敵人時,他的內心會感到歡喜;相同的道理,如果我們試著去讚歎我們的敵人,我們也應該和他人是相同的,會心生歡喜。若如此行,汝今歡喜他德之,諸佛菩薩德者讚許此乃未來能生無罪安樂,如果我們懂得欣賞他人的功德,尤其是懂得欣賞敵人的功德,「汝今歡喜他德之樂」,如果我們懂得欣賞他人的功德,而在內心當中心生隨喜,這一點是過去的諸佛菩薩具有功德的人,都讚許的一件事情,他們讚許透由隨喜他人的功德,能夠成辦未來無罪安樂。

所以在這裡有特別的提到「隨喜」的內涵。如果我們能夠隨喜他人的功德,這時我們過去所造的善業也能夠因此增長;相反的,如果我們嫉妒他人,我們過去所累積的福報,也會因此而退失。雖然說要隨喜敵人的功德,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如果我們仔細去觀察敵人的功德,而打從內心底心生隨喜的話,這才是真正的隨喜。我們通常隨喜的對象,是我們歡喜的對象,但是我們隨喜歡喜的對象,絕大部分這顆心都是夾雜著貪,或者是其他的情染,所以這樣的隨喜它並不純淨,我們應該懂得如何觀察敵人的功德,而心生隨喜。隨喜不僅是諸佛菩薩們所讚許的一種功德,亦是攝他勝妙法。並且也是攝受他人最殊勝的一種妙法,如果我們試著去讚揚他人的功德,尤其是敵人的功德,周邊的人看到我們的行為一定會感到驚訝,因此我們能夠藉此來攝受其他的有情。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