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12/26 18:17:12
學習次第 : 進階

量理寶藏論 第五品 觀所詮能詮  第二十七課

頂禮本師釋迦牟尼佛!

頂禮文殊智慧勇士!

頂禮傳承大恩上師!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為度化一切眾生,請大家發無上殊勝的菩提心!

下面我們學習因明。

因明當中,現在所學的內容是能詮與所詮。不管是能詮、所詮,還是其他的因明教義,我想:我們懂得這樣的知識,是非常有必要的。為什麼這麼講呢?因為,我們通過因明的觀察、因明的邏輯推理,會在自己的相續當中,生起真實無偽的信心與智慧。

作為佛教徒,尤其是大乘佛教徒,我們學佛的主要目的,並不是為了在短暫的時間當中,自己獲得解脫,而是為了利益眾生。但現在這個社會的眾生,他們的分別念非常多,尤其是從我們人間來講,在這樣的社會當中,有各種文化、各種學術,學習的人也相當多。如果我們要通過佛法的真理來說服他們,調伏他們,那對我們大乘佛教徒自身而言,最起碼、最基本的要求,也應該在自相續當中,對佛教生起一種堅定不移的信心;如果連自己的信心都沒辦法提升起來,那麼要說服別人,想應對別人的各種問難,這是相當困難的一件事情。

因此,我始終認為,作為一名大乘佛教徒,不管是攝受眾多弟子的高僧大德、法師,還是一些具有能力的大德居士、佛學研究生、佛學博士等佛教人士,無論你是什麼身份,都應該通過因明這種正確的途徑,令自相續當中生起一個真實的信念。

如果有了這樣的定解之後,不管是遇到什麼人,在任何一個環境,任何一個場合當中,都可以打破別人的邪見,消除別人的分別念。否則,現在社會上有些知識份子的分別念相當嚴重,一般的道理說服不了他們。如果他們覺得,佛教當中有真實的道理,自己根本沒辦法辯得過,那再怎麼傲慢,也會恭敬佛法的。

以前,嘎瑪巴與明珠仁波切之間發生過這樣一個故事。剛開始的時候,明珠仁波切認為:雖然嘎瑪巴從轉世的名聲等各方面來講,應該說是無與倫比的;但是在學問上面,不一定能比得上我。

有一天,他們約好互相比賽。比賽的內容是:先找一篇兩個人都沒有看過的經文,然後他們同時開始背,看誰先背下來。背誦的時候,這個明珠仁波切總是懷有一種傲慢心,始終看不起嘎瑪巴,他一直認為:雖然他的名聲很大,地位很高,但智慧不一定能比得上我。可是,嘎瑪巴在很短的時間當中就把經文背了下來,但明珠仁波切還沒有背下來。還有一次,他們對《釋量論》當中的一個問題進行辯論,明珠仁波切實在沒辦法辯過嘎瑪巴。從此以後,明珠仁波切從內心當中對嘎瑪巴生起了恭敬心,非常地佩服。

我想,凡是具有智慧的人,都應該是這樣的。比如說我遇到一個知識份子,在他面前說:我是轉世活佛,有很大的神通、神變。當然,真正能有神通、神變,在天空中飛來飛去,在水裏面自在穿梭(當然不包括游泳啊),還有其他超越一般人的功夫,這些能示現的話,那對方也不得不承認。如果沒有這種能力,像現在很多人的自我宣傳:我這個人已經轉了幾世,上一世神通如何如何。既然上一世都有神通,那這一生當中為什麼不顯示?如果神通真的能在大眾當中直接顯現,恐怕就像《百業經》和《賢愚經》裏面所講的一樣,凡夫人特別信仰神通,見到神通馬上就會生起信心。

如果沒有神通反而說有神通,效果可能會適得其反。很多人宣揚自己上師的時候,就是這樣:啊!我們的上師如何如何了不起,他的神通很厲害,他的轉世如何如何。這方面著重宣揚,也許是對上師的一種讚歎;但現在大多數的人不但不能生起信心,反而會生起各種分別念,也很難說。如果我們從另一個角度來講:這位上師不管是面對任何一個眾生,都平等對待,尤其對可憐的眾生,特別的慈悲;而且,上師對佛教的教理也如是如是地通達。這樣,可能效果更好。

如果這樣還不行,尤其是要說服這些知識份子,那我們就採用座談的方式,面對面地互相研討。在這個過程當中,即使他懂得一些世間的道理,但也說不過佛教徒。因為世間很多沒辦法解決的困難、痛苦,通過佛教的真理就能夠得到調化、解決。那這樣的話,這些人對佛教就不得不生起信心。

因此我想,這個學習因明,不僅僅是住在山裏面的一些出家人的功課,世間當中的許許多多的知識份子,也應該去學習。

當然學習因明,我在前面也講了:不一定是我今天學到了知識,從此以後,我就變成如何如何,沒有這麼簡單。以前的高僧大德們,他們在顯現上也是聞思多年,下了很大功夫以後,才通達這些真理的。這一點,從他們的傳記當中也可以看得出來。

現在,外面許許多多的大學生、教授等知識份子,他們通過不同途徑,也能學到因明。從反應來看,他們對因明的興趣還是比較不錯的。對此,我也並不認為:因為我在傳因明,才推薦大家學,讓大家接受。沒有這方面的意思,這種想法一點都沒有。不管是我在傳,還是別人在傳,只要對別人的相續有利益,只要對我們佛教的興盛和眾生的安樂有幫助,都是可以的。至於誰在傳,這不是很關鍵,也不是很重要的,重要的是對眾生有利益。從現在統計的數字看,學習因明的人,還是為數不少。應該說,很多人在這方面的興趣比較不錯。我也希望,這種興趣能夠得到不斷的鞏固,大家能不斷地聞思。

作為一位法師,尤其是給別人講經說法的法師,或者是一些導師,我覺得對佛教邏輯——因明,必須要精通。如果你沒有精通因明,那恐怕無法引導別人。比如說一位法師在講經說法,如果他對因明一竅不通,他自己心裏也是懷疑重重,猶豫不定:到底是不是這樣啊?錯了嗎?對了嗎?因為他自己就沒下過功夫,對很多的問題,還不能真實地區分開來。他講的時候,有點猶豫不定的感覺。下面的聽眾聽起來,感覺這個上師從修證角度來講,還是可以的;但是在分析問題方面,好像能力不是很強。尤其是遇到弟子提問的時候,如果這位上師對因明一竅不通,他回答的時候,恐怕很多問題會弄一些笑話。

當然從信心的角度來講,不管上師說什麼,都是正確的。

上師說三角形是長方形。對,對,對!你老人家是上師,我不得不承認。從信心的角度來講,這是可以的。但是從真理的角度來講,勝義諦就是勝義諦,世俗諦就是世俗諦。在許多人面前顯現的,就應該是眾生共業所現的對境。在這些問題上,如果上師不懂因明,他講得可能會乾癟無味,不一定能引生信心,下面的聽者就會有這種感覺。尤其是回答一些問題,或者是互相辯論,遇到這種場合的時候,經常會出現一些不悅意的情景。

所以我想,以後真正要承擔如來家業的高僧大德、法師,不管你是男眾,還是女眾,都應該把佛陀的名言真理——因明(量學)學精通。如果精通因明,一方面,你這一輩子,乃至生生世世,對三寶的信心都不會退失;另一方面,你自己有了這樣定解、信心、感悟以後,那麼這種知識一定會傳授給你身邊的許多佛友,傳授給下一代的人。如果這樣,我想我們的佛教,應該說從根本上弘揚起來了。

並且,如果遇到一些不信佛教的人,因明也會起作用。不知道你們是不是這樣,我不管是在坐計程車的時候也好,坐公共汽車也好,或者是乘飛機,經常會遇到一些不信佛教的人。有些是試探你,有些是故意欺負你,有些真的想學一點佛法的智慧,但心裏有很多解不開的問題。其中有些人故意坐在你身邊:你穿的是什麼衣服啊?是民族的衣服?還是出家人的衣服?你們為什麼不留頭髮啊?是以前就沒有頭髮?還是最近才剃光的?等等。有時候覺得這些人是不是故意欺負我啊?有時候,我就用一些適合現代口吻的話題反問他,如果比較尖銳一點的話,他就如如不動,無話可說了。如果沒有這樣的話,這些人會給你找各種各樣的麻煩。

當然,我們是佛教徒,也代表佛教,所以我們應該通過各種方式與世人進行溝通,逐漸逐漸,這些人就會覺得:佛教並不是我心目當中所想的那樣,他並不是迷信;或者佛教是個別邪見者的佛教,走投無路的人才學佛啊,這種說法是不合理的,其實學佛也有一定的道理。這樣,他們在相續當中,也會逐漸對佛教產生信心;如此,應該說我們對佛教的事業也做了一個比較微薄的貢獻。因此我想,大家學習因明,應該說是對現在的社會,對個人的前途、命運各方面等,都會產生很大的影響與作用。

今天,我們繼續宣講能詮所詮的問題。前面已經遮破了自相為所詮的觀點,也即不管是外境還是心識,自相所詮的說法是不合理的。現在開始破斥個別論師認為的,所詮是名言總相和義總相(名總和義總)的觀點。

庚二、破許名言義共相為所詮:

雪域派與聲聞宗,許名言義真所詮。

藏地雪域派(因明前派)的有些論師,和聲聞十八部當中正量部的有些論師,他們認為:所詮並不是自相,外境和心識的自相,不能成為所詮;所詮應該是名言總相和義總相結合起來的不相應行。

當然,這個問題有兩種解釋方法。有些論師認為:因明前派的論師承許義總相為所詮。但這種講法可能不太合理。在蔣陽洛德旺波尊者的講義當中,名言總相和義總相這兩者是結合起來的,也就是他們不承許自相為所詮,而是承許不相應行為所詮。

那麼什麼叫做不相應行呢?學過《俱舍論》的人都知道,按照小乘的觀點,不相應行既不是色法,也不是心和心所法,它們是真實成立的一些事物,比如名言、詞句、得繩等;這些既不是心法,也不是色法的有為法,叫做不相應行法。由此他們認為:所詮就是人們所說的瓶子、柱子,它們既不是色法,也不是心法,實際上就是名言總相(名稱)和義總相混合為一體,這種法就叫做不相應行;這個不相應行就是人們的所詮,也就是人們平時說話時所說內容,歸根結底可以這樣講。

當然在這一點上,有些人認為,因明前派論師承許的所詮實際上是義總相,也就是我們心裏面浮現出來的總相。我們前面也說過,因明前派承許的總相與因明後派承認的總相不相同。因明後派承認的總相是無實法,而因明前派認為,總相是一種有實法,這種有實法的總相就是所詮。而正量部為主的聲聞論師則認為,不相應行是所詮。當然,講義當中這兩個是結合起來承認的。而有些論師認為是分開的,因明前派論師承認的是義總相,正量部承認的是不相應行。所以他們認為,真實的所詮就是這兩者。

有些論師是這樣認為的,但作者不承認他們的觀點,下面就予以遮破:

於不相應行立名,如何了知無關色?

猶如詮說瓶子中,不能了知無關牛。

你們所承認的觀點,非常不合理。為什麼不合理呢?首先,在不相應行上面立名,是非常困難的。因為你們所謂的不相應行,以大乘理論進行觀察的時候,完全是假立的,除了心法和色法以外,這樣單獨的一種實體法是不存在的。通過大乘觀點來觀察,所謂的不相應行,只不過是小乘宗派安立的一種實法而已,實際上,這種不相應行是不存在的。

然後,對不相應行安立名稱,也沒有什麼用。按照你們的觀點,不相應行既不是色法,也不是心法。在這樣的不相應行上面安立一個名稱,以這個名稱怎麼能了知色法呢?比如說這根柱子,它是一個紅色的色法,最開始的時候,你們是在誰的上面安立名稱呢?是在不相應行上面安立的,並不是在柱子的色法上面安立的;如果這樣,那在運用名言的時候,你即使說了柱子,也根本不能了知柱子,因為你原來取名的時候,是給不相應行安立的名稱,在後來運用的時候,怎麼能以它了知色法的柱子呢?

如果能了知,那就會出現這樣的情況:立名的時候說瓶子,後來依靠瓶子了知犛牛。有沒有這種可能呢?絕對不可能有的。我們給一個小孩取名為麗麗,後來這個小孩不在了,那麼我們一說麗麗的時候,能了知另一個叫圓圓的小孩嗎?不可能的。因為你們立名的對境和運用的對境,這兩個完全是他體法;以互為他體的法,不可能了知對方。如果能知道,那麼世間上任何一個沒有立名的法,也應該知道。

前面也講了,人們立名的時候,並不是在自相上立名的。如果是自相上立名,那一切都亂套了。一方面,無邊無際的緣故,沒辦法安立名稱;另一方面,即使你能夠立名,但在運用的時候,原來立名的法根本找不到。這個問題,你們因明前派和正量部,對我們所講的問題沒有分析,沒有弄清楚,所以造成這樣錯誤的認識。

那我們自己會不會有這種過失呢?沒有這種過失。雖然說,我們自宗的所詮是總法,義總相是我們的真實所詮,名言總相是我們的真實能詮。這種說法,在下文當中也有。但是我們自宗沒有過失。原因是什麼呢?我們並不承認它是真實存在的一種所詮。只不過從耽著的角度來講,它是一種色法。關於我們自宗沒有過失的問題,以下文還可以了知。

對方進一步跟我們辯論:

若謂雖然無關聯,相同錯亂而取境。

因明前派和聲聞宗進行遮破,他們說:雖然不相應行跟外面的色法,這兩者確實毫不相干,沒有關係。一個是瓶子的色法,一個是瓶子的不相應行,這兩者確確實實沒有任何關係,毫無瓜葛。但是,瓶子的色法跟瓶子的不相應行,這兩者比較相似。正因為相似,雖然我們只對不相應取名,但後來也會得到外境自相。比如說我給不相應行柱子取上柱子的名稱,因為不相應行與色法的柱子非常像的緣故,在運用的時候,就將不相應行柱子錯認為色法,柱子的自相也會得到。在運用的時候,這樣耽著而取境,也能得到自相,對方是這樣說的。當然,這種說法是不合理的。因為對方所謂的相同根本不合理。怎麼不合理呢?下面進行遮破。

相同致誤則時境,偶爾錯亂非皆誤。

此乃恒時錯亂故,非由相同致錯謬。

如果你們的不相應行與柱子的真正自相這兩者,是因為相同而導致錯亂的,那這種說法不合理。為什麼不合理呢?如果自相的法和名相上的東西,因為比較相同而導致錯誤,那只可能在偶爾的時候,會因時間、地點等關係,而導致錯亂。比如說我給不相應行取名稱,有時候是會錯認成真正的色法,這種現象是有的;但永遠都是錯的,這種可能性根本不會存在。比如天授和慈氏兩位,他們的長相、穿的衣服,非常非常相似,或者說現在學校裏面的有些雙胞胎,他們穿的衣服,包括鞋子、帽子,全都是一樣的,表面上看來,這兩個人很像,第一次給人的感覺,他們兩個人一模一樣。但如果你真的詳細看,一個人的鼻子大一點,一個人的鼻子小一點;一個人好像比較可愛,一個人並不可愛,有很多差別。偶爾看起來,這兩個簡直一模一樣;但實際上,今天這兩個相同,明天這兩個相同……時間長了,任何人也不會再有這種感覺。同樣的道理,你說名言總相跟真正柱子的色法這兩個,會因相同而導致錯亂,這種現象是有可能的,會因為時間、環境等原因而導致錯亂;但這是偶爾現象,不可能永遠是這樣。一切時候、一切環境、一切形相全部都是錯亂的,這種現象是根本不可能有的。

當然,名稱跟色這兩個,應該說是處於恒時錯亂之中,但這並不是由相同導致的,而是因為分別心的自性就是錯誤的。這一點,在因明當中非常重要。因為分別心的本體、自性就是錯亂的,所以導致凡是在分別念面前顯現的東西,沒有一個是正確的。這樣,無論我們執著瓶子的色法還是執著瓶子的名相,實際上都是錯亂的。這兩個並不是以相同的原因而導致的錯誤,而是因分別念自性錯誤而引起的永恆錯誤。為什麼呢?我們下文當中也會提到,分別念的本性就是錯的。是怎麼錯亂的呢?比如所詮柱子,我們始終都認為,已經說了自相的柱子,但是在分別念面前顯現的東西,沒有一個是正確的。不管是你想得到也好,或者是你想說也好,什麼樣的東西,都有一種錯誤的成份。所以,並不是你們所說的那樣。

當然,在這個問題上面,因明前派有兩個錯誤。他們認為總相是存在於心識以外的他體東西,這是他們的一個錯誤;第二個錯誤,他們根本不知道,分別念的本性就是錯的。這兩個是他們的錯誤。而我們雖然認為總相是所詮,但是這種所詮總相在實體上是不存在的,也就是說除了自相法以外,它的本體是不存在的;再加上,我們了知是由分別念本性錯誤而導致的錯亂。對方和我們之間,有這兩個不同點,大家應該搞清楚。有時候,我們可能會這樣想,我們自宗也在說總法作為所詮,為什麼因明前派這樣承許就有過失呢?實際上,自宗沒有過失的原因,就在這裏。

不管怎麼樣,自相、總相並不是真正的所詮。破他宗的問題已經講完了,下面講建立自宗。

戊二(立自宗)分三:一、法相;二、分類;三、抉擇彼義。

己一、法相:

由名所知與能知。

什麼是所詮的法相呢?依靠名稱所瞭解的內容,就是所詮的法相。凡是語言、文字或者詞句,都屬於名稱的範圍,這個範圍比較廣,也可以說,它是由語言、文字、詞句等組成的表達方式。通達這種表達方式,可以了知所要表達的意義,這就是所詮。

什麼叫做能詮呢?能理解所詮意義的名稱,就是能詮的法相。也就是說,所要了達的意義,通過詞句等表示方法能了知,能了知的方法、手段,就叫做能詮。

現在這一品當中,什麼叫做能詮,什麼叫做所詮,這是非常關鍵的問題。比如說我們前面的瓶子,我口裏面說出瓶子的聲音或者名稱,這屬於能詮當中;然後依靠語言文字的勤作,依靠語言文字的組合,能通達瓶子這個語言,它所表示的內容或者對境,這叫做所詮。這樣一來,別人一說所詮的時候,我們就會知道,它是指所要了知的對境;別人一說能詮,我們就會知道,這是了知對境的手段,應該可以這樣來理解。

以前,我們是通過什麼樣的方式來了知對境?能詮是什麼?所詮是什麼?這些方面可能沒有分析過。有些人現在已經六七十歲、七八十歲了,他們整天都用語言文字來互相溝通,有些甚至還在語言方面做過專門的研究,但是,到底我們說的內容是什麼?能說的語言到底是什麼?這個是自相的法?還是總相的法?可能,很多人以前沒有分析過。現在,我們一起分析的時候,就會知道:我們眾生通過什麼樣的方式,通過什麼樣的途徑來互相交流、溝通,這一點會明白的。

己二、分類:

由講用者之差異,各各有二共有四,

講時分析而精通,入時誤為一體得。

上面法相已經講完了,這裏講能詮和所詮的分類。它們的分類,從兩方面來分析:一、從講者的角度來分析;二、從運用者的角度來分析。從講者的角度來分析的時候,必須分開能詮、所詮,真實能詮、真實所詮,耽著能詮、耽著所詮,必須分開進行分析;在實際運用的時候,能詮、所詮,真實能詮所詮、耽著能詮所詮,全部誤認為一體,混合運用就可以了。所以,應該從大的方面,分兩個階段。

首先是講的時候(這裏,不單指上師傳講佛法),我們要分析所運用的語言是什麼樣的,這個語言所表達的內容又是什麼樣。也就是從講者的角度來分析能詮所詮的時候,應該分開來分析。

但在平時,人們運用語言來溝通的時候,全部混為一體就可以了,這個時候不用分開分析。比如我說:把瓶子拿來。然後對方說:你說的是總相的瓶子,還是自相的瓶子?如果是自相,那是耽著的所詮,還是真實的所詮?等等。其實,這樣問是沒有任何必要的。我說把瓶子拿來,你如果聽懂了,就會直接把瓶子拿過來,這證明你已經知道了我說的就是瓶子;如果我說把瓶子拿來,但別人卻把電筒拿來,這說明他已經聽錯了,或者說我們之間的交流沒有成功;如果我說把瓶子拿來,他什麼反應都沒有,這說明根本沒有交流,根本沒有溝通。比如說我前面坐著一個根本不懂漢語的人,我對他說:把瓶子給我拿來。他根本不懂,我對他說了什麼。意思就是說,人們在互相溝通的時候,根本不用分析語言的能詮與所詮;在聽懂的前提下,把總相自相誤為一體操作就可以了。

但是,我們應該分析一下,什麼是真實能詮所詮?什麼是耽著能詮所詮?這方面一定要分析,尤其我認為,這個頌詞是比較關鍵的。如果這個頌詞搞懂,分析得清清楚楚,應該說,這一品的內容就會瞭若指掌,不會有什麼困難。就像我們前面講遣餘的時候,檀香和沉香之間的關係如果搞懂,遣餘也就搞懂一樣。因此,這個能詮所詮的頌詞應該是比較關鍵的。

剛才也講了,在分析這個能詮所詮的時候,一定要分別開來。怎麼分別開來呢?從講者的角度來講,語言應該有能詮和所詮;而能詮所詮又可分為真實的能詮所詮和耽著的能詮所詮,共有四種。但實際上,無論從講者還是從聽者的角度來講,都有四種。因此我是這樣認為的,雖說是分四種,但實際上應該有八種。

首先,從講者的角度來講,應該有四種。比如我說瓶子,這個時候,耽著的所詮是什麼呢?就是瓶子的自相,因為我說瓶子的時候,我耽著的是瓶子的自相。但實際上並沒有真正說自相,只不過是我耽著而已。因此說瓶子的時候,耽著的所詮就是瓶子的自相,就這樣來理解。然後真實的所詮,你真正說的是什麼呢?就是你腦海當中的總相。雖然你認為你已經說了瓶子的自相,但實際上,你說的就是你腦海當中的總相。這是從講者所詮的角度來講的。

然後,從講者能詮的角度來講,講者說瓶子的這個語言,就叫做能詮。這個語言,也有耽著的能詮和真實的能詮兩種。耽著的能詮,就是自相瓶子的名言,自相的聲音。我認為,我已經真正說了瓶子,但這只不過是我的耽著而已;實際上,我並沒有真正說瓶子,只不過有一種聲音的自相。真實的能詮是什麼呢?真實的能詮就是名言總相,瓶子的名言總相。我真正表達的是什麼呢?就是瓶子的名言。所以從講者的角度來講,應該有耽著的所詮和耽著的能詮,真實的能詮和真實的所詮,總共四種。

從聽者的角度來講,也有耽著的所詮和耽著的能詮,真實的能詮和真實的所詮,共有四種。首先說耽著的能詮。耽著的能詮是什麼呢?當別人說瓶子的時候,我認為,他真正已經說出了瓶子,這是我的一種耽著而已。實際上,他根本沒有說出真正瓶子的自相。如果他真正能說出瓶子的自相,那麼一個從來不懂漢語的人,他一說瓶子,在他的腦海當中,也應該出現瓶子的總相,但這根本不可能顯現。有些不懂漢語的人,你在他的耳邊說一百聲瓶子,在他腦海裏面根本不能出現瓶子的總相。所以耽著的能詮,就是瓶子聲音的自相。

然後耽著的所詮。別人說瓶子,我認為別人已經說出了瓶子的自相;實際上,這只不過是我聽者的耽著而已,不可能說出真正瓶子的自相。耽著的所詮,是瓶子的自相。

然後,真實的能詮和真實的所詮。別人說瓶子,它的名言總相就是真正的能詮。真實能詮就是名言總相。真實的所詮就是義共相。也就是別人說瓶子,在我腦海中顯現出瓶子的行相。以上是聽者的四種。

在這裏,我們可以分析出來:所謂的瓶子,應該是通過總相的方式來了知的,並沒有說出自相。這一點非常關鍵。人與人溝通的時候,我說瓶子,瓶子的概念,在他的腦海當中可以顯現出來。在他的腦海當中顯現,應該是我的語言在起作用。語言是怎麼起作用的呢?當我一說瓶子的時候,在他的腦海當中,就顯現出瓶子概念的名稱,這種名稱叫做名言總相的概念。依靠這個名言總相,在他的腦海當中,真正現前了具有顏色形狀的一個瓶子,這就是所謂的義總相。

當然這個問題,稍微複雜一點。希望你們課後,再詳細分析一下。

在這裏,薩迦班智達的觀點也好,麥彭仁波切的觀點也好,真正的能詮所詮就是名言總相和義總相,也就是說外境總相和名言總相,這兩者是真實的所詮和能詮;然後耽著的所詮和耽著的能詮,耽著的所詮是自相的瓶子,耽著的能詮是名稱的自相聲音。

人們始終都認為,這個人真的說出了瓶子。但從他語言的角度來講,根本沒有說到瓶子;從心的角度來講,真正自相的瓶子也從來沒有溝通過。但無始以來,人們有這樣的一種習氣,將內心與外境聯繫在一起,在運用的時候,就可以無誤取境。怎麼運用呢?比如說我耳邊聽到的聲音,實際上是自相的聲音,瓶子名稱的自相聲音,但我就誤認為是總相的瓶子,從聽者的角度來講就是這樣的。從說者的角度來講,我一說瓶子的時候,實際上自己認為,已經說了瓶子的自相。聽者和說者兩個,都有同樣的迷亂習氣。所以聽者也不用說:啊!我今天說的是自相的瓶子,你們給我拿來的時候,千萬千萬不要認為是你腦海裏的總相瓶子,一定要把外境自相的瓶子給我拿過來。不需要增加很多的語言。聽者也是,不需要問:你剛才說把瓶子裏面的水拿來,那是總相的水,還是自相的水?是你腦海裏面顯現的瓶子,還是我腦海裏面顯現的瓶子,或者是外面存在的瓶子,你到底需要什麼樣的瓶子?互相之間不需要這樣溝通,不需要這樣的分析,因為我們有一個共同迷亂習氣的緣故。

我們學習這個偈頌,也應該以此知道:眾生一直在做夢,沒有一種真實可靠的狀態。包括人與人之間簡單地溝通,如果沒有一個自心迷亂的分別念,就根本沒有辦法銜接。這個問題,大家應該搞明白。

己三(抉擇彼義)分三:一、建立名言共相真實所詮無有;二、無事而錯亂命名之理;三、錯亂應用而得照了境之合理性。

庚一、建立名言共相真實所詮無有:

從名言真相進行觀察的時候,不管是共相,還是自相,都沒有真實的所詮。我們前面雖然講,真實的能詮所詮和耽著的能詮所詮存在;但是現在,真正你去觀察的時候,這四個根本不可能存在。下面分析這個問題,現在接近抉擇中觀的道理。

外境與識為自相,二種共相乃無實,

此等四者非所詮,故勝義中無所詮。

這裏說,無論自相的外境與識,還是共相的名言共相、義共相,從究竟意義而言,它們都不是所詮。為什麼不是所詮呢?自相的外境與識根本不能充當所詮,如果自相的法是所詮,那不管是外境還是自己的心,都會有許許多多的過失:首先不能取名,即使取名,在運用的時候也無法銜接等等。所以,外境的自相與識的自相,絕對不是我們的所詮。那義共相和名言共相,是不是我們的所詮呢?這兩者,只不過在假立的過程當中,可以是所詮;真正觀察的時候,這兩個都是無實法,無實法怎麼會成為所詮呢?

有些人可能這樣想:你們在前面說,名言共相和義共相是真實的能詮和真實的所詮,那與這裏的說法難道不相違嗎?不相違,因為前面在時建立名言的時候,我們暫時按照眾生的分別念來講,這是可以的;但實際上,真正從外境的角度進行觀察的時候,確實,任何一個法都不是所詮。已經看見虛空和沒有看見虛空,這兩個是一模一樣的。我們前面說虛空看見了,現在說虛空沒有看見,這沒有什麼矛盾,完全是一樣的。

法稱論師的觀點,到了這個時候,就已經更上一層樓了。到中觀的境界當中,什麼都不承認了。

此等四者非所詮,外境自相和心識自相不是所詮,義共相和名言共相也不是所詮,而這四種所詮以外,也沒有別的所詮。所以,在勝義當中沒有所詮。當然,這裏的勝義是指因明的勝義,並不是指中觀的究竟勝義,離一切戲論的境界,並不是這樣的。意思是說,在真實能起作用的名言觀現世量當中,通過觀察得出來的真正所詮是沒有的。別人說瓶子,瓶子的所詮到底是自相的法,還是共相的法?你可以這樣觀察。如果是自相的法,那是外境自相,還是心識自相?外境自相不可能說的,心識自相也不可能說,所以自相法絕對不是所詮。

然後,你說名言共相和義共相,這也不成立。名言共相與義共相,就是我們前面說的名總和義總,只不過名詞用法不同,實際意義是相同的。什麼叫做名言共相呢?比如別人說瓶子,我的耳邊聽到了瓶子的音聲,有一種瓶子名詞的概念,在腦海裏面顯現,這個叫做名言共相;然後,依靠這種名稱,在我的腦海當中,外面的瓶子的形相,在我的腦海當中顯現,這叫做義共相。所以,名言共相與義共相的差別就在於,一個是名稱,一個是意義。比如說先生,我以前認識他,他的名稱在我的腦海裏面顯現,這個叫做名言共相;然後,先生的相貌,在我的腦海裏面顯現,這個叫做義共相。

當然,有些論師的解釋方法不同。比如我以前看見過這個人,那麼這個人的形象,在我的腦海當中可以顯現,這個叫做義共相;以前,我沒有看見,別人通過他的文字來進行介紹的時候,雖然我沒有看見,但是依靠他的文字,在我的腦海當中,也稍稍有一種印象,這叫做名言共相。

但是在講《量理寶藏論》的時候,我們應該以前面的觀點作依據,因為這是全知果仁巴在其《量理寶藏論注疏》當中講的。比如我是說者,我要用語言來說出先生,這樣先生的相貌,在我心裏面就會顯現出來,這是義總相;顯現出來的時候,馬上要說他的名稱,他的名稱不叫先生,應該是先生,先生的名詞概念,在我的腦海當中顯現,這叫名言共相。從聽者的角度來講,首先名言共相在他腦海當中顯現,然後義共相也會在他的分別念當中顯現。

實際上,分別念當中,除了名稱以外,也沒有別的。但從反體的角度來分,稍微有一點差別:一個是它的名稱角度的一種分別念,一個是它的形相角度的分別念。這兩個不同,一個是意義上,也就是外境的義總相;一個是名稱的名言總相。

我們剛開始學第一品的時候,有些人對名言總相和義總相著兩個分不清楚。當時有些人特別著急想了知,我說:第五品的時候會知道,你們慢慢等著啊!已經讓你們等了那麼長的時間,今天才給你們享用。

好,下面就是說,所謂的所詮在勝義當中是沒有的。那這樣,如果有人有懷疑,比如今天來一個知識份子問我:你說沒有所詮,所說的對境沒有,那怎麼沒有呢?我可以反問他:你說瓶子,你說出來的所詮內容,到底是瓶子的自相,還是心的自相,或者說兩個總相?如果是名言總相和義總相,實際上,它們是不存在的,除了腦海裏面的分別念的一種影像以外,真實的東西是找不到的。所以,四種所詮是沒有的。而且,這裏說沒有,應該說和前面沒有什麼矛盾。

如果依靠能詮表達的四種所詮沒有,那能詮更不可能有。通過這種觀察方法,四種能詮、四種所詮,全部都不存在。最後,應該了達這種虛空般的境界,這也不是很困難的。如果稍微有所進步,就應該更沒有什麼困難了。

好,講到這裏!

附上師課後開示

首先應該知道,能詮是名言,所詮是意義。

真實所詮和真實能詮,是義總相和名言總相。比如我說瓶子,瓶子的名稱叫做能詮。真實的能詮是什麼呢?是名言總相,並不是名言的自相。如果說所詮是總相,那就指的是真實的所詮,真實所詮是義總相。說瓶子,也有真實的所詮和真實的能詮兩種:真實的能詮,就是瓶子的名稱總相,也叫做名言總相;真實的所詮,依靠名言總相所得出來的,外面瓶子的行相,也叫做義總相。

耽著能詮和耽著所詮,是名言自相和義自相。因為,我們大家都耽著義或者耽著名、聲。實際上,自相說也不可能說出來,聽也不可能聽出來。耽著能詮是名言自相。如果說所詮是自相,那就指的是耽著的所詮,義自相叫耽著所詮。

我們到底說的是什麼呢?說的全部是總相,名言總相。所說的內容是什麼呢?就是義總相。耽著的是什麼呢?耽著的是:依靠名言總相,也認為已經說了對境。

回向偈:

所南德義檀嘉熱巴涅此福已得一切智

托內尼波劄南潘協將摧伏一切過患敵

傑嘎納齊瓦隆徹巴耶生老病死猶波濤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願度有海諸有情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