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12/26 17:14:40
學習次第 : 進階

量理寶藏論 第八品 觀法相  第四十八課

頂禮本師釋迦牟尼佛!

頂禮文殊智慧勇士!

頂禮傳承大恩上師!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為度化一切眾生,請大家發無上殊勝的菩提心!

下面繼續宣講《量理寶藏論》,現在正在講第八品的三種相。一般來講三種相的概念等,剛開始的時候稍微有點難懂,我希望我們學習因明的人,遇到這些比較難懂的道理,也不要太怯弱。學習知識,有時候遇到的道理比較簡單,有時候遇到的道理比較難懂,但不管怎樣,只要自己肯下功夫,學懂也不是特別的困難。其實我們真的懂得這些道理,不僅在三相上,在世間的很多問題上,如我們平時在思考的過程中所遇到問題,就可以很容易地解決。學習過因明的人與沒有學習過因明的人,思路和智慧是完全不同的。當分析問題的時候,學習過因明的人,能區分多種的語言環境,也有了知它的多種方法。所以,我們現在遇到這種學問的時候,一定要多下功夫。

前面也再三地說了,因明是名言諦尋伺分別念的對境,它的有些推理方法,在剛開始的時候,不一定明確地宣說,但是只要熟練掌握,也不是特別的困難。我們現在講的三種相顯得稍微難一些,以後的內容可能稍微好懂一點。我們道友在做輔導的時候,也不一定要原原本本按照我的話重複。但我們畢竟許多人都剛開始學,不管是法師也好,輔導員也好,都是剛開始學。剛開始學因明,應該說有一定難度,所以大家要再三地串習上課所講的內容,這樣才能深入。

這次也算是講了因明學到底是什麼。我經常這樣想,現在漢傳佛教,所謂的因明學,應該說現在基本上都沒有。前一段時間,有一個新聞裏面也是這樣說的,現在中國教委專門想組織一批人,恢復因明邏輯學的研究,他們認為二十年以來,整個中國漢文上的因明已經失傳了,現在沒有正式的傳承,所以準備再組織一部分人進行研究。有些人認為這是能實現的,有些人認為不能實現,下面的有些採訪者也有各種議論。但我想,如果沒有因明方面比較精通的人,光是一般的人,對佛教不專業的人,對因明不是有一定研究的人,恐怕也不一定很容易弘揚。因此他們的這種組織,真正在社會上、在佛教界能弘揚到什麼程度也不好說。

我們這次也算是一種緣起,早在幾年前,我也是發願給大家講一次五部大論,這也是我用漢文第一次宣講,以後能不能講也不好說。當然像因明、《俱舍論》《現觀莊嚴論》這些論典,的確現在傳講的人也不太多。所以你們以後有沒有很多的機會聽聞也不好說。有時候我看到這裏個別道友,從各方面來講學得非常不錯,我就產生了一種信心,覺得今年宣講因明還是很有意義。相當一部分人本來分別念非常重,現在遇到這樣的學問以後,直接或者間接對佛智慧的奧義產生信心,可見學習因明還是非常有必要的,有時候我是這樣想的。

我們真正能掌握因明的人不是大多數,大多數的人好像在打瞌睡或者坐飛機、坐火車。在這個時候,我心裏面想:唉!不如講一點比較簡單的,講一些修行法,像《前行》等一些大乘的修法,這樣可能好一點。這麼難懂的學問,好像下面的很多人也是沒辦法掌握。但這也情有可原,很多人佛教的基礎還沒有打好,更不要說五部大論的因明了,想到這些自己也對宣講因明退失信心。不管怎麼樣,從第一品到第八品之間,我的心態也是此起彼伏,有時候自己很有信心,有時候沒有信心,但是作為一個修行人,發了願以後,也不能輕易地退下去,因此我現在也是在努力地講,希望你們也用心學。

前面的一些,比如說相違相屬,還有總相別相,這些平時在我們日常學佛的研究領域中,應該說經常能用得上。而後面的幾部分不一定用得上。但是後面的知識,對我們學習佛法和研究世間的各種學問,應該說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大家學習任何一門知識,開頭的時候,也不要特別的精進,就覺得把自己所有的心思都放在這裏,然後到了中間的時候,就時而精進,時而懈怠,到最後的時候,就每天都是算頁數,什麼時候結束?什麼時候結束?好像那本書結束了,你就從無期徒刑中獲得釋放一樣,這也沒有必要。應該說,有生之年在這裏學習大乘佛法,這是我們的一種發願,所以一部論典學完以後,也不一定所有的事情都完了,還要學第二部更廣的論典。因此,大家還是應該發起比較精進的心。

辛二(遣除於彼之諍論)分三:一、遣除於表明是自反體之諍論;二、遣除於表明非他反體之諍論;三、舉例說明相違相同論式。

壬一、遣除於表明是自反體之諍論:

昨天我們前面已經講了,十二種論式中,有十種論式是正確的,兩種論式不正確。總的來講,我們前面的三種相,實際上它們並不是混為一體的。應該說法相的自反體就是法相,而名相的自反體就是名相,這三個相在義反體上是同一的、一致的,在自反體上是分開的,有這麼一個問題,當然今天也要繼續講。這些問題稍微沒有注意、沒有專注,很容易跑題,很容易把自己的心散亂到外面,導致關鍵的問題沒有搞懂,恐怕很多問題沒有辦法解釋,沒有辦法瞭解。

今天在自反體方面也有一些辯論。我們大家也應該清楚,昨天第一個是法相,比如說項峰垂胡是法相,它有總的法相、別的法相兩種論式。然後名相,黃牛的這種名相,也有總的名相、別的名相。事相也有總的事相和別的在此論式中的事相。這樣在建立自己的自反體上面,用了六種推理。項峰垂胡是法相,它總的來講也是法相,別的來講也是法相,主要建立它自己的本體。而下面的非他反體中,比如法相不是名相和事相,名相不是事相和法相,事相不是名相和法相,從反體的角度來講,它的本體不是其他兩者,是這樣來建立的。這個也是在建立方式上面有總的三種和別的三種,一共講了十二種。

今天在這個問題上進行辯論,首先對方給我們提出了一個問題:

謂屬此論式法相,於事名相若遮遣,

成遮事相之垂胡,若不遮遣則過遍。

我們前面建立法相的時候,總的論式中項峰垂胡是法相,在此建立黃牛的過程中,項峰垂胡是法相,因為它遣除直接相違而建立義反體之故,我們昨天運用了這樣的論式。意思是說,項峰垂胡是法相,用它建立事相或者名相的論式中,就遣除了直接相違;於是我們可以立這樣一個論式:項峰垂胡是法相,因為它遣除直接相違和建立義反體之故。

對此,對方給我們提出這樣的問題,這種法相在名相和事相上遮不遮遣?意思就是說,這種法相——項峰垂胡法相的法相,它遮不遮遣名相和事相?大家應該清楚,當時的名相和事相就是黃牛和花白。也就是說,剛才那個法相在名相和事相上存在還是不存在?因為我們在前面說了,項峰垂胡是法相,因為它是遣除直接相違之故,講出了這樣一個原因。於是對方有這麼一個疑問:項峰垂胡法相的法相,它在名相和事相上存在還是不存在?如果我們說,它在花白的事相和黃牛的名相上被遮遣,也就是說不存在。意思就是說,遣除直接相違建立義反體的法相,法相的法相,它在名相的黃牛和花白的事相兩者上面不存在。對方說:如果說這種法相不存在,那有很大的過失。為什麼呢?因為法相的法相在名相上不存在,名相本來是黃牛,那就成了黃牛沒有項峰垂胡了。因為,項峰垂胡的法相就是遣除直接相違而成立義反體之故。在事相上也可如此分析。如果黃牛上沒有項峰垂胡,或者說花白的黃牛沒有項峰垂胡,那實際上,剛才項峰垂胡法相的法相就沒有遍於黃牛的名相和事相,它就不是黃牛的法相的法相了。為什麼呢?因為在名相和事相上它沒有遍。按理來講,法相的法相應該遍於它的名相和事相;可是你們這樣承許,那剛才的法相就沒有遍於黃牛和花白。這個道理大家應該懂吧。

別人問我們:在名相的黃牛上和事相的花白上,剛才法相的法相存不存在?我們說法相的法相在名相和事相上肯定不存在,因為它是法相的法相,並不是名相的法相,也不是事相的法相,所以不存在。如果我們說不存在,黃牛上法相的法相不存在,花白上法相的法相不存在,實際上法相的法相就是項峰垂胡,應該是無二無別的,慢慢慢慢推下來以後,那項峰垂胡在黃牛上、在花白上就不存在了,有這種過失。本來這個法相應該遍於名相和事相,但最後推出來法相不能遍於名相和事相,有這個過失,這是第一個。

然後是第二個,如果我們說存在,剛才法相的法相在花白上是存在的,在黃牛上也是存在的;那麼對方就說,這是不合理的。因為,法相的法相應該唯獨是法相的法相。可是這種法相不僅成了法相的法相,還成了名相的法相,又成了事相的法相。這樣一來,法相的法相已經有過遍的過失。

對方給我們提出了這兩個問題。剛才,它遮遣還是不遮遣?我們引申出來,就是存在還是不存在?如果說不存在,那就遮遣了事相的垂胡,因為在此論式中應該把垂胡作為事相。法相的法相如果在名相和事相上不存在,那事相的垂胡也就不存在了,這樣就有不遍的過失。如果說存在,那就有過遍的過失。

對方這樣提出問題,我們如此回答:

遍義反體不遍於,自反體故無過失。

法相、名相和事相,這幾個就像我們前面所講的道理那樣,是在心上面安立的。在心上面安立的時候,法相、名相和事相完全可以分開。在本質的意義上它們是一體,可以說,當時的法相、名相和事相三者是無二無別的。我們前面講,這一棵檀香樹是樹木,因為它具有枝葉之故。當時的枝葉作為法相,它所表示的事相的檀香樹和名相的樹木,這三者全部是無二無別的。應該說,法相、名相和事相三者存在於一個事物的本質上。同樣的道理,我們這裏的法相、名相、事相,然後法相的法相、名相的法相、事相的法相,等等。三相每一個都可以分三種,總共有九種法。如果從自反體的角度來講,這九種法是他體。而從義反體的角度來講,這九種法是無二無別的,是一體。

什麼叫做義反體呢?比如說,柱子、無常、所作三者在本體上是一體,它們無二無別。如果在本體上不是無二無別,那自性推理就沒辦法建立。因此這叫做義反體,也就是說它們的意義——外境自相是無二無別的。義反體和自反體,原來我們講中觀的時候也提過。在中觀和因明中,它們是獨特的名詞、術語。自反體的話,當時柱子的反體、無常的反體、所作的反體,這幾個全部在我們分別念面前各自安立:無常不是所作,所作不是柱子,柱子不是無常。如果這幾個是一體,那三相推理就沒辦法展開。一個作為有法,另一個作為立宗,還有一個作為因,這樣的論證就沒辦法進行。因此,從自反體的角度來講完全是分開的。

剛才他們問,法相的法相到底遍不遍於名相和事相?我們可以這樣回答:從義反體的角度來講,法相的法相應該遍於名相和事相。名相的名相上面,名相的法相上面,等等,這些上面全部可以周遍。法相的法相已經遍於名相、事相以及它們的各個支體上面,可以這樣說。別人說:如果這樣,那你們有過遍的過失!你看,這個法相的法相既在名相上存在,又在事相上存在,那這樣,肯定有過遍的過失。我們給他說:沒有過失。為什麼呢?因為,從自反體的角度來講,法相的法相就是法相的法相,它並不是名相的法相,它並不是事相的法相。所以,從自反體的角度來講,根本沒有過遍。

這個論式很重要,因為在平時理解的過程中,有時候我們都分不太清楚。而在平時的交談過程中,或者在辯論的時候,我們會經常這樣提,比如說:柱子有它的法相、名相和事相,然後名相也有名相的名相、名相的法相和名相的事相,等等;那它們之間的關係到底是什麼樣?我們可以說,從義反體的角度來講,三相應該是無二無別的。這是從外境為主來講的,也就是說,這是觀待外境事物的事實、實質、本體而言的。從我們的分別念來講,每一個都不相同。法相的事相、名相的事相等,每一個都有不同分別念的反體。這些反體互相都以互不混雜的方式來存在,應該這樣來安立。這個問題比較重要,大家在以後的辯論過程中,可能經常會用到。

其實,我們通過這樣的因明推理進行分析,應該說很多人的智慧會有所增加。前一段時間,我們這裏有一位道友,年齡可能有五六十歲吧,一輩子當中學唯物論,他自己也說,我對唯物論的見解應該說是根深蒂固的,以前始終都覺得,相對論以及唯物論的觀點是正確的。學習了因明以後,才知道這種智慧完全已經解釋了現在世間的各種學問,而世間的各種學問根本沒辦法解釋佛教因明的深奧意義。他們自己也寫了一些論文,我看了一下,很多方面應該說是一種收穫吧。

因為我們,尤其是一些知識份子,他們的思想很難改過來,應該說是比較頑固的。原因是,在自己年輕且智慧相當不錯的時候,全力以赴將自己的智慧用在這些方面,受過很多辯證唯物主義理論方面的教育。當時自己覺得這種理論有一定可靠性,但後來一下子改變了,現在我們講的一些佛教的事情,原來都認為這是一種虛幻、一種說法、一種神話,對很多方面都有懷疑。現在我們通過各種細微的分析,原來的認識完全打破了。

而我們現在學的知識是非常簡單的,現在的《量理寶藏論》在因明學問的大海中,連一滴水的量都還沒有到。如果真的學了因明七論,以及藏地、印度如海般的因明論典,我想現在人的分別念是很容易摧毀的。現在的這些人,從理論和邏輯上面看,應該說是非常的可憐。說是一些推理,但凡夫人的這種推理非常簡單,在因明的量學面前,一點都靠不住。剛才我們這些推理,從表面上看來,有時候也覺得複雜,但是在生活中,在自己的智慧、見解的增長上,應該說會起一個很好的作用。

下面是第二個問題。剛才是自反體方面講的,現在是非他反體。非他反體,前面也作了解釋,比如說法相的反體不是其他反體,法相的反體就是自己的反體,這個意思。前面的論式是這樣講的,比如說:項峰垂胡和黃牛的自反體不是事相,因為它們不是法相的所依之故,等等,是以這種方式來推理的。這種推理的方式也有總的三種推理和別的三種推理,我們這裏選擇了個別推理來進行辯論。

壬二、遣除於表明非他反體之諍論:

謂名相違遮名言,直違事名無諍論。

這裏總共有三個辯論,應該說這三個辯論都比較難,尤其是前兩個辯論比較複雜,大家要好好分析一下。

頌詞講,對方有些論師認為,雖然你們講了六種推理,但有些並不符合實際道理。第一個,他們認為名相違,是名相相違方面的辯論;第二個,是遮名言方面的辯論;第三個是直違事名,是事物直接相違方面的辯論。對方總共以三種辯論來與我們進行探討。

首先是第一個名相違。關於不是名相的花白名言和項峰垂胡的名言:大家都知道,花白是事相,它不是名相;項峰垂胡是法相,它不是名相,所以才說不是名相的花白名言和不是名相的項峰垂胡的名言。首先這個問題要搞懂。名言和名相,我們前面也已經分析過。從廣義的角度來講,名言裏面可以包括名相,但名相不一定是名言。比如我們說項峰垂胡,實際上它是一種名言,但是它是不是名相呢?它不是黃牛的名相。對方說不是名相的花白名言,因為名相不是事相,所以說不是名相。按照前面的論式,黃牛才是名相。

對方給我們問:不是名相的花白名言和不是名相的項峰垂胡的名言,這兩個名言究竟是不是名相?因為我們前面有這樣的意思,花白和項峰垂胡不是名相,為什麼呢?因為它們是事相和法相的緣故。於是對方給我們提出這樣一個問題,到底項峰垂胡的名言和花白的名言是不是名相?如果我們說是名相,那就不合理。因為我們前面已經講了,名相的法相是具有理由的名言心識,或者是義反體成為理由而論證的名稱。而事相和法相肯定不是名相,因為只有義反體作為理由而論證的名稱才是名相的緣故。這個問題我們前面已經講了。對方說,你們現在說,花白的名言和項峰垂胡的名言是名相,但你們卻在前面的論式中說,這兩者不是名相,很明顯這成了直接相違。

對他們,我們可以這樣回答。我們昨天所說的,名相不是事相和法相,其意思是:黃牛名相的反體絕對不是項峰垂胡和花白,因為花白也是自相的東西,項峰垂胡也是外境上真正存在的自相東西,而名稱本來是一種虛無縹緲的東西,所以說這種名相肯定不是花白和項峰垂胡。而且,我們昨天的道理從境和心法分開也可以說的。

對方說:如果你們回答,花白和項峰垂胡的名言肯定不是名相,那就不合理。因為這些非名相的名言,已經成了不觀待真實安立的因了。也就是說,花白的名稱和項峰垂胡的名稱就不觀待真實安立的因了。如果這樣,那非名相的名言就不觀待因而存在了。本來任何一個名言,都應該觀待它的理由。比如為什麼叫黃牛?因為它具有項峰垂胡,所以我們把這類眾生叫黃牛。本來名相有這樣的特點,但是你們不觀待真實安立的因,那瓶子也可以叫黃牛,黃牛也可以叫人,等等。最後,名言和意義完全都已經混亂了,這是不合理的。我們對他們回答,不會有這種過失。因為,非名相的名言是名相的事相而不是名相自反體的緣故,這是很重要的。

對方問剛才那個名言是不是名相?從自反體的角度來講,它們肯定不是名相。從義反體的角度來講,花白的名言和垂胡的名言都屬於名相。這樣的回答沒有任何過失。也就是說,如果這些名言是名相,那麼他們說的相違的過失也沒有;如果這些名言不是名相,那所有詮說的名稱全部混為一體,成為混亂一片,這種過失也是沒有的。應該說,從義反體的角度來講,是它的名相。其實,黃牛的名言、花白的名言以及項峰垂胡的名言,從意義上面講,這幾個並沒有別體的存在。

其實,對這些道理只要我們懂得遣餘就比較容易。薩迦班智達在《自釋》裏面也說了,全知果仁巴也說:關於這些道理,只要懂得一個推理,其他都會一目了然,很容易瞭解。但是,如果你一個道理沒有懂得,就很難瞭解。因為,對方把意義上的東西和分別念的東西經常混在一起來提問題。這樣以後,我們就經常不知道怎樣回答,好像怎麼樣回答也不行。對於他們剛才提出來的問題,剛開始的時候,我們也會感覺確實有點尖銳。你看,花白的名言和項峰垂胡的名言是不是名相?是名相的話,與前面所說的直接相違。如果不是名相,那花白的名稱和項峰垂胡的名稱,就不觀待任何安立的因了,而成了不依理由的存在了,如此所有名言就混亂了,有這樣一種過失。

這是名相違方面的辯論,這個辯論比較難懂,希望大家一次不懂,看兩次;兩次不懂,看三四次;今年不懂,打一個記號明年再看,或者過幾年再看。以前我們學習這部論典的時候,當時是冬天,整個山溝裏面灰塵特別多,也不像現在每個小組都有輔導的房間,上師講完了以後,大家每天都在院子裏面學習,人在灰塵中滾來滾去、書翻來翻去,每天都是這樣的。當時弄懂了的,有些現在又忘了,可能這次也沒有講得特別清楚,大概是這樣的。這是一個問題。

第二個是遮名言,遮名言的辯論跟前面的辯論基本上相同。對方說,項峰垂胡上到底否不否定名相的總法相?項峰垂胡,我們前面說它是法相。前面也講了,名相的總法相是具有理由的名言心識,或者說是義反體作為理由而論證的名稱。意思是說,依靠義反體的理由而證成的名稱是名相的法相。那項峰垂胡上面,名相的法相到底否定還是不否定?也就是說存在還是不存在?如果說已經否定了、不存在了,那有什麼樣的過失呢?有整個法相的名言全部都已經毀壞的過失。為什麼呢?因為項峰垂胡上面,成立義反體的理由不存在。義反體實際上就是法相的意思。那就成了法相項峰垂胡上面,建立名稱的自己的本體,已經不存在了。不存在的話,法相的本體已經沒有了;結果名相也沒有了,所以有斷絕名言的過失。如果不否定,也就是說名相的法相在項峰垂胡上存在。如果存在,那就有過遍的過失。怎麼有過遍的過失呢?因為,名相的法相不僅在名相上存在,而且在法相項峰垂胡上也存在,因為不否定嘛。這樣以後,就有過遍的過失。對方提出了這樣的問題。

我們對他們的回答也是一樣。從義反體的角度來講,確實存在,名相的法相在事相上也存在,在法相上也存在,在名相上也存在,它在這些上面都存在。而從自反體的角度來講,名相的法相在名相自己上面存在,在事相和法相上面根本不存在。這樣的回答,完全能駁斥對方的觀點。這是第二個問題遮名言

然後是自相違。因為我們前面說,事相是花白的有實法,名相是一種無實法的總相。對方說:既然這兩個,一個是有實法,一個是無實法,那直接相違的兩個法怎麼會變成一體呢?因為我們經常講,法相和名相在一個論式當中成為一體。其實,並沒有這個過失。回答:因為我們在外境上並沒有承認,有實法的花白和無實法的名相兩者成為一體,並沒這麼講。而遣餘意識的分別念面前,是將花白黃牛和名稱黃牛,名稱跟意義結合起來執著的。也就是說,在我們的心識面前,從耽著的角度來講,實際上有實法和無實法,外面的自相和心識的總義是混為一體的。這一點並不矛盾,也就是說它們以錯亂的方式成為一體絕對不會有上面的過失。因此,這個問題應該這樣來理解。這幾個問題,希望大家好好分析一下。

下面的內容應該說比較簡單。

壬三、舉例說明相違相同論式:

是故有者顯相違,相同論式亦容有。

我們通過上面的觀察可知,推理完全是依靠它的意義來進行的,而僅從表面或從聲音、詞句上不一定能了知。有些論式表面上看起來相違,但實際上不相違;有些看似相同,但實際上並不相同。有些論式,如聲音是常有的,它是所作之故。推出這樣論式的時候,所作法是相似的,因為三相不齊全之故。我們給他可以這樣推翻,剛才所作這一推理的因,是相似的因,不是真正的因,因為三相不齊全故。接下來我們說,三相不齊全是真因,三相齊全之故。這樣說會不會有矛盾呢?不會有矛盾。

剛才說所作法是相似因,三相不齊全之故,是對建立聲音是常有的論式而說的,從這個角度來講,應該說它是一種相似的法。我們後面說三相不齊全是真正的因,三相齊全之故。我們從表面上看好像不對,你看三相不齊全是真正的因,因為三相齊全。那意思是什麼呢?剛才前面推出的三相不齊全的這種推理(因),是聲音立為無常的真因,因為聲音立為無常,它是三相齊全之故。我們這樣說,三相不齊全的推理是真正的因,三相齊全之故。一個是三相齊全,一個是三相不齊全,表面上看來好像相違,但實際上不相違的。前面指的是,聲音立為常有的這個三相不齊全的推理(因)是聲音立為無常的真因。為什麼呢?它在建立聲音為無常的過程中,它是三相齊全之故。所以,這樣的論式也不會有過失的。在辯論的時候就會知道,跟前面的問題還是有一種直接或者間接的關係,表面上看來相違,但實際上不相違,也有這種情況。

還有有法和立宗二者本不相同,但卻顯得相同,這種情況也是有的。比如:所知的反體是所知,因為它充當心的對境之故。表面上看來,所知的反體是所知,因為它是心的對境,這三者好像完全一樣,有這種感覺,但實際上並沒有這個過失。因為前面所知的反體,指的是所有世間萬法的反體,是從這個角度來講的。後面所知之故,是指世間萬法所知的反體,通過我們人的分別念可以了知;第二個所知,是從我們的範圍來講的。後面,它是充當心的對境之故,這是分別念的對境,從這個角度來講的。我們表面上看來,所知是所知,因為它是心的對境,好像有點相違,但實際上也有不同的內容在裏面,所以不相違。

庚二、相互決定之安立:

謂法名相境一體,異體量不等皆誤,

這裏,關於法相與名相有幾種不同的觀點:一種,藏地的一些論師這樣認為,法相和名相在外境上是一味一體的,這是法名相境一體的觀點;然後是異體,有些聲聞部的論師認為,要表示瓶子是無常,必須依賴有為法的四種法相——生住衰滅,這一點學過《俱舍論》的人都知道,他們認為瓶子的法相和瓶子的名相是不同的他體,尤其是有部的一些論師,瓶子的法相和瓶子的名相完全是它體的,我們在學《俱舍論》的時候也分析過;還有一些論師,他們認為一個法相有很多的名相也可以,一個名相有很多的法相也可以。他們認為法相和名相的量不等,有這種說法。但是薩迦班智達認為彼等皆誤,這些觀點全部是有錯誤的。怎麼有錯誤呢?

實有假有決定性,

首先破因明前派的觀點,說:實有和假有是決定的。大家都知道,法相項峰垂胡是實有的東西,而名相只不過是表示名稱而已,它是假有的東西,這一點通過我們的智慧完全能確定。因此,因明前派認為的法相和名相在外境上(不是在分別念面前)真實一體的說法,是不合理的。

名法等量一本體。

這個一本體,應該說是破聲聞乘的,在藏文中這沒有特別明顯的表示,但聲聞乘這種異本體的說法也是不合理的。如果聲聞乘認為,瓶子的法相和瓶子的無常、住滅,這些完全分開,那麼已經成了瓶子具足無常、具足毀滅和衰敗,而不是瓶子是無常了,有這個過失。所以我們自宗認為,瓶子的法相和瓶子的本體是一體。如果不是一體,那名相的瓶子和法相的無常,這兩個應該完全變成他體了。這樣以後,瓶子就不是無常了,有這種過失。最後是名法等量,我們自宗認為,法相一個,它的名相一定是一個;名相一個,法相也是一個,這就像蓋印的章和章印出來的印紋一樣。因為能表的法只有一個,所以所表的法在總體上也應該只是一個。如果沒有這樣,那有很多的過失。所以,對方的觀點完全是不能承認的。

彼等相互皆顛倒,安立於此無妨害。

對此觀點,不管是法相、名相互相顛倒也好,或者是詞和意義互相顛倒也好,對我們心裏承認的這些觀點來講,根本不會有害。有些人他自己心裏面抓住一個東西,跟我們進行辯論,以為我們有過失,其實我們根本不會有過失。

比如我們說瓶子是世俗的,然後對方站起來說瓶子不是世俗,它是勝義諦。所謂勝義,按照中觀來講是遠離一切戲論,但在這個場合中,在辯論因明的時候,沒有必要用。如果按照因明的觀點,起作用的就叫做勝義,我們也可以對對方說,這個觀點我們也承許。有些是音相同,意義不相同;有些是意義相同,音不相同,在因明的辯論場合中對這些一定要分析,辯論者也要分析,回答者也要分析。在分析的過程中,主要是要明瞭事物的事實是什麼?這個必須要抉擇。

你看法相和名相,法相的法相遍不遍於名相?你說遍,那名相也變成法相了,法相的法相遍於名相之故。如果你說不遍,那你的名相成了除了法相事物以外的一個東西了,因為法相的法相不能遍於名相之故。這樣說的時候,表面上好像有理由,但實際上可以這樣分析:你說的名相是義反體還是自反體?是從它的本體上還是它的意義上,或者是從它的詞句上還是它真正的真相上,這樣一個問題一個問題地分析,在因明中也是開許的。

別人說你是犛牛,因為你具有法相之故。”“嗯!對,是。我具有。那這樣,你自己也承認,自己具有犛牛的法相了,你不是犛牛,因為你沒有項峰垂胡之故。”“噢,對對對。什麼都說對對對,那這樣也不合理。因此你應該說,我不具足項峰垂胡這個法相。你說我具足這個法相,那你是從什麼角度來講的。還是要分一些角度。

但是沒有必要的時候,也不能太過於維護自己。問什麼問題都是,你說的意義是反體的角度,還是本體的角度?平時人們問一個問題,如你今天到哪里去?你就反問說:你說我的本體到哪里去,還是現象到哪里去?有時候學的因明太過分了,別人叫你吃飯,你說:讓我吃總相的飯,還是事相的飯?像這些問題,就沒有必要分析得太細,不然人與之間的溝通也非常困難。但是,到了碰到了一些最關鍵的問題的時候,必須要會分析。如果不會分析,那很多的過失就會落到自己的頭上。

我想,這以上稍微難一點。對這個三法相的問題,我們在座的,尤其是比較聰明的一些智者,希望你們再次地觀察、分析。這樣,到了一定的時候會明顯感覺到,因明確實挺有意義:它可以提高我們的理解能力,打開思路,增長智慧等,對這些都有非常大的幫助。

好!今天講到這裏。

回向偈:

所南德義檀嘉熱巴涅此福已得一切智

托內尼波劄南潘協將摧伏一切過患敵

傑嘎納齊瓦隆徹巴耶生老病死猶波濤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願度有海諸有情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