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12/26 14:07:49
學習次第 : 進階

量理寶藏論 第十品 觀自利比量  第六十一課 

蔣陽洛德旺波尊者著

索達吉堪布譯  

頂禮本師釋迦牟尼佛!

頂禮文殊智慧勇士!

頂禮傳承大恩上師!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為度化一切眾生,請大家發無上殊勝的菩提心!

下面我們宣講第十品,第十品主要講自利比量。量分為現量和比量,現量在第九品已經講了,現在我們講比量。所謂比量可以分為兩種,一個叫自利比量,另一個叫他利比量。他利比量實際上是自利比量的果,所以說真正的比量可以包括在自利比量當中。依靠這些比量可以得到什麼樣的利益呢?我想在座的各位應該清楚,有許許多多能現量見到的東西可以通過現量取得證明,有一些比較隱藏、隱蔽的事物必須要通過比量來了知;所以比量對我們學一些知識,尤其是要推斷一些比較奧秘、深奧的未知法是非常必要的。

不過現在世間上的很多人對邏輯性比較強的學問不感興趣。今天有一位美國的道友給我打電話,他問我在講什麼,我說我今天開始講自利比量。後來他說不要講自利比量了,因為現在西方人一般都不會用推理,而傳講一些簡單的人天福報的修法——基督教的教義,這對很多人的根機來講是非常適合的。他還說到底有沒有百分之二十的人能聽懂邏輯性的法,所以西方人不太喜歡聽邏輯性的法,尤其是因明的推理。我當時則說,西方人不一定全是比較愚笨的,如果是一些真正有智慧、有理智的人,在這個世間當中也會有許許多多不了知的事,對此如果沒有用三相齊全的推理來了知,那就非常困難。

實際上他說的的確也有道理,如果在一般的老百姓和信徒當中宣講一些邏輯性、理論性比較強的道理,那很多人不一定能接受。但我們這裏畢竟是佛學院,是學一些深奧知識的場合,如果我們對所有的年輕人每天都講一些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或者人身難得,死亡以後如何轉到天界去的道理,那這能不能讓大家都滿足呢?我覺得恐怕是不行的。

這次我出去的過程當中瞭解到,在很多佛學院、大學裏面都有人在學習因明。一般來講,聽因明和中觀的這些道友在世間中應該說是有一定造詣、有一些出息的,尤其是對佛法具有一定研究興趣的人才願意聽;因此我們今天對自利比量簡單地作個介紹。以後我們也會知道因明中的這些名詞怎樣用,自己在推斷任何一個法的時候也可以用上許許多多的知識。

按理來講,我們講自利比量之前,應該先給大家講一下因類學。我去年已經翻譯了麥彭仁波切的《因類學》,放在《量理寶藏論》後面。如果先講一下因類學,再講自利比量就比較容易懂,但這次先講自利比量,以後有時間再給大家補充也可以。在座的各位如果在方便、時間允許的情況下,一邊學習自利比量一邊學習因類學,很多因明的推理應該會明白的。

丁二(比量)分二:一、自利比量;二、他利比量。

戊一(自利比量)分二:一、法相;二、抉擇意義。

己一、法相:

比量有二其自利,由三相因知本義。

意思是說比量分為自利比量和他利比量,他利比量下一品給大家廣為介紹,這裏首先介紹自利比量。自利比量的法相是什麼呢?就是通過三相推理來了知或者覺知所衡量的意義,比如說:柱子是無常,所作之故,這一個推理應該具足三相。任何一個人,如果以前根本不知道以推理的方式了知柱子是無常,現在通過所作因來推斷出柱子決定是無常,這就是自利比量。實際上自利比量的法相也可以用在比量的法相上,為什麼呢?因為真正的比量實際上就是自利比量,表面上看來比量分為自利比量和他利比量,實際上他利比量可以包括在自利比量當中。因此以三相齊全的因來覺知未知的意義就是自利比量的法相,也是總比量的法相,我們可以這樣安立。

總的來講,在這個世間當中大家學會比量是很重要的。很多人在說話的過程當中,“啊!這一點是用比量來成立的。”但是真正要用比量來推的時候很多人可能不會推。我們學了這一品以後,因明的基本推斷方法會瞭若指掌的。

下面是自利比量的抉擇意義,分兩個方面來抉擇:能通達的推理()和所通達的所證的所立。

己二(抉擇意義)分二:一、通達之因;二、說明由因所證之所立。

庚一(通達之因)分二:一、認識因之觀待事;二、觀待彼因之分類。

辛一(認識因之觀待事)分三:一、第一相之觀待事宗法;二、同品遍異品遍之觀待事同品與違品;三、安立彼等為觀待事之理由。

壬一(第一相之觀待事宗法)分二:一、總體思維比量之語義;二、決定場合義之差別。

癸一(總體思維比量之語義)分二:一、認識比量之語言照了境;二、如何緣取之語言法相。

子一、(認識比量之語言照了境):

宗法即法與有法,聚合宣說乃真名,

為持彼之一方故,任意一者用假名。

對從來沒有學過因明推理的人突然講這個頌詞恐怕有些困難。在這裏,作者首先給大家介紹三相中的宗法。什麼叫做宗法呢?其實前面我們在其他論典中也涉及過宗法。三相當中,有時候有法和所立法兩者的聚合叫宗法,有時候其中的一者叫宗法。比如說柱子是無常的,所作之故。柱子和無常可以稱為宗法,這種聚合叫宗法;其中的柱子和無常分開單獨也可以叫宗法,有這兩種情況。這裏我們要分析,真實名稱的宗法指的是哪一個,假立名稱的宗法指的是哪一個。

關於三相的道理,在《釋量論》第一品中有這麼一句“宗法彼分遍”。上師如意寶在八七年的冬天帶我們學《釋量論》的時候,光是這一個句子在麥彭仁波切的大疏裏面也講得比較廣。自利比量在《釋量論》的第一品中介紹得比較廣。現在漢傳因明學的邏輯推理中關於自利比量和他利比量,我覺得介紹得比較不錯,下課之後方便的話你們自己可以參考一些書,然後再思維,有些道理應該會明白的。

這裏的意思是,很多因明論典中講宗法或者所立的名言是有法和法的聚合,這叫做宗法的真實名稱。我剛才也講了柱子是無常,所作之故。“柱子”是有法,“無常”是未知法(因為原來不知道柱子是無常的),這兩個法的總合叫做宗法,這種聚合就叫做宗法的真實名稱。應該這樣來理解。如果持執其中的一種:要麼是柱子要麼是無常,單獨也可以叫宗法,但是這種宗法的名稱是假名。名稱中有假名和真名兩種。

按照因明的真正推理來講,所立法和有法的總合才叫做宗法。在《量理寶藏論自釋》中也是這樣講的,所謂宗法,有時候叫法,有時候叫有法,有時候叫有法和法的總合,有幾種說法。這裏,宗法、所量、所立這幾個意思應該是一樣的。所以,三相推理裏面的第一相——宗法到底指的是什麼呢?也就是剛才所講的柱子和無常的總合,或者說有法和所立的總合。我們平時講三相推理的時候,經常分析因在宗法上成立還是不成立,意思是說所作的道理在柱子與無常的總合上成立不成立。如果我們把這兩個分開,應該要這樣分析,所作這個法在柱子上成不成立,或者說所作這個法在無常上成不成立。這個道理大家應該慢慢去分析。

我覺得我們四眾道友當中有些根性對因明的道理還是很能分析,有些根性對因明的一些理智很難接受,有這種情況。以前我們讀書的時候,有些人本來成績很不錯的,但他一遇到數理化的時候就不行了,怎麼樣也反應不過來,然而一遇到文科的時候就非常聰明;有些人對數理化非常精通,但一遇到寫作文就根本轉不過來,每個人的特長和智慧的尖銳性都有所不同。我們在座的道友,可能每個人的智慧也會有不同的情況。

下面是第二個。我們在抉擇宗法的時候講了真名和假名,下面首先辨別真名和假名,然後是實法和假法,從兩方面來理解。

子二(如何緣取之語言法相)分二:一、真名與假名之差別;二、思維實法與假法。

醜一、真名與假名之差別:

首先,什麼叫做真名,什麼叫做假的名稱?這在生活中也是經常遇到的。頌詞這樣說:

隨欲說依前命名,理解彼義即真名,

依彼個別之緣由,了達他法許假名。

真名假名的差別應該是這樣的。

不觀待任何其他理由或者必要,最初的時候命名大師看見一個事物就給它立下一種名稱,以一種名稱為之命名。比如說,最初的時候古人看見具有項峰垂胡的動物,就給它命名為黃牛。那麼,為什麼要給它取黃牛呢?他並不是因為看了項峰垂胡之後,以其他的必要與理由才取名為黃牛;而是凡是具有這種特點的動物,就命名為黃牛,並沒有任何其他的理由,這叫做真名。真正的名稱也可以這樣說,比如說柱子,剛開始給它取名的人,他沒有什麼其他的理由,只不過看到它以後就命名為柱子;從此之後,人們都依靠這種名稱來理解它、判斷它、分析它,這就是所謂的真名。真名的意思是這樣的。

還有一種是假名。所謂假名,首先有事物,而且它有真實的名稱,然後因為其他原因:有相似的原因,也有相關的原因,有了各種原因和必要,一個事物的名稱就蓋在另一個事物上面。比如說我看見一個人,他特別笨,反應不過來,又因為我以前看見黃牛也特別笨,於是就把黃牛的名稱加在這個特別笨的人上面,看見他就叫“黃牛、黃牛”,或者叫“老豬、老豬”,就說這個人很笨。這樣的話,因各種原因:與它相似的原因,或者相關的原因,另一個事物的名稱就加在這個事物上。我覺得還有一種不滿的原因,有些人本來非常好,但是因為有人與他的關係不好,心裏很不舒服,非要給他加一種難聽的名稱。這叫做假名。

這裏的假名,世間也有這種說法。比如說有些人長得比較難看,嘴比較大,鼻子也是塌鼻子;這樣的話,人們都說“大獅子、大獅子”,有這種說法。實際上他是不是真正的獅子呢?肯定不是。只不過與獅子的長相比較相似,人們就稱他為大獅子。這也叫做假名。

那麼,假名能不能代表前面的動物呢?不行,只不過它的名稱蓋在另一個事物上面而已。

這是真名和假名之間的差別。當然,真名和假名在相關注疏當中,也有從時間、形相、事物的對境方面進行的不同分析,但我們在這裏不廣說。

第二個問題也分兩個方面,首先講為什麼這樣的聚合叫宗法,且是真名。我們前面已經講了,法和有法的聚合叫宗法,且叫真名。這是為什麼呢?這沒有其他的原因。

醜二(思維實法與假法)分二:一、思維兼義實法;二、思維支分為假法。

寅一、思維兼義為實法:

聚義即是宗法名,諸智者前原本成。

剛才不是講在世間中取名有兩種方法嗎,一個是真名,一個是假名。那麼,剛才為什麼說三相推理中的宗法是有法和所立兩者聚合的法呢?也就是說,聚義取名為宗法有沒有其他的理由?沒有什麼其他的理由。他這裏,這就是真名——真實的名稱。那麼,取這種真實名稱的原因是什麼呢?沒有什麼其他的原因。實際上,對佛教中的所有智者以及外道中所有懂得因明推理的人來講,這種名稱都是眾所周知的,這是大家共稱的一種名稱,就像講黃牛一樣:哪有什麼其他的理由給它取名為黃牛呢?因為,在所有外道和內道的諸位智者面前,這原本都是成立的。所以我想,我們在學習因明的時候,宗法形成的原因應該如是理解。這是講宗法立名為真名的原因。

我們前面不是講了,有法和法在分開的時候也可以叫宗法嗎,下面就講這個原因。

寅二(思維支分為假法)分三:一、立名之緣由;二、立名之必要;三、假法與實際不符。

原因分三個方面,首先是立名的緣由,其次是立名的必要,然後說這種名稱實際上是假名,並不符合實際道理,分三個方面來進行宣說。首先講立名的緣由:

卯一、立名之緣由:

立名觀待餘相似,以及相屬之理由。

有法或者法安立為宗法的緣由是什麼呢?有這麼兩種緣由:立名觀待相似,立名觀待相屬,有相似和相屬兩種緣由。

意思是什麼呢?就是說我們為什麼安立假名?安立假名有兩種理由:第一個是相似作為理由,比如說世間有一種黑色的藥,就是一種黑色的花,但是從表面上看,這特別像一隻烏鴉,所以人們稱它為帶箭烏鴉,實際上它是一種植物。那麼,它是不是真正的帶箭烏鴉呢?並不是。只不過與它的有些形相非常相似而已。我們平時也是,人非常愚笨的話,就稱之為犛牛,實際上這也是相似作為理由的,這是一個理由。

第二個理由是相關作為理由,這分四個方面來講:第一個是果取名為因。比如說,我們看見日光的時候都說太陽已經照射全球,有這樣的說法;實際上這並不是真正的太陽,而是太陽的光芒。光芒和太陽有因和果的關係,人們把果的名稱取為因,也就是將光芒說成太陽,這是第二個理由中的第一個緣由。

然後是第二個緣由,也就是因取為果的名稱。比如說,世間人們所謂的酒在辭藻學中稱為迷醉。實際上,所謂迷醉是指依靠酒的力量而使人們陶醉。因為這樣的緣由,酒也叫迷醉,有這樣的說法。

然後是第三個緣由,就是整體的名稱取在部分上。比如說我們看見一座房子的部分燃火了,大家都說“房子起火了”;或者是一塊布匹的部分著火了,大家都說“布匹燃燒了”,等等,有這種說法。這是整體名稱取在部分上的一種取名方法。

然後是第四個,就是部分的名稱取在整體上。比如說,我們平時所聽到的鼓聲,實際上這種聲音是由各種各樣的因緣具足以後才發出的;但是人們卻稱之為鼓聲,這是將部分的名稱取在整體上。還有,依靠作意、根、對境幾種因緣而產生的識,人們稱之為根識,等等。

所以在不同的場合中,取名的方法也完全不相同。

好!今天因明講到這裏。

回向偈:

所南德義檀嘉熱巴涅此福已得一切智

托內尼波劄南潘協將摧伏一切過患敵

傑嘎納齊瓦隆徹巴耶生老病死猶波濤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願度有海諸有情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