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12/26 16:43:54
學習次第 : 進階

量理寶藏論 第九品 觀現量  第五十六課

蔣陽洛德旺波尊者著

索達吉堪布譯

 

頂禮本師釋迦牟尼佛!

頂禮文殊智慧勇士!

頂禮傳承大恩上師!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為度化一切眾生,請大家發無上殊勝的菩提心!

下面我們繼續學習意現量,頌詞是這樣說的:

輪番以及相續際,二者悉皆有能害。

對於意現量,有些論師認為是輪番產生的,有些論師認為是以相續際的方式產生的。相續際就是先不斷地產生根識,在末尾的時候才產生一種意識。有這兩種說法。

關於這個問題,蔣陽洛德旺波尊者的講義裏面是以問答的方式來進行闡述的,這樣也可以。這兩句頌文,把它作為對方的提問或者對方的觀點都可以。

慧源論師認為,意現量是輪番產生的。輪番產生的意思:比如說有十個刹那,第一刹那產生根識,第二刹那產生意識,第三刹那產生根識,第四個刹那產生意識……根識和意識以輪番交替的方式產生。也就是說,開始是根識,然後是意識,這兩者一直輪番產生。據說這是慧源論師的觀點。

但有些人說,與慧源論師相關的藏文法本中沒有這個觀點,這不一定是慧源論師的觀點。而有些論師說,雖然現在藏文中沒有發現,但是依據傳承上師們的說法,這就是慧源論師的觀點。在這個問題上,以前也有很多諍論,在這裏這個問題不太重要,我們不分析。據說這是慧源論師的觀點,我們這樣承許。

還有勝法論師的觀點,他認為:先不斷產生根識,最後根識要接近末尾的時候產生一種意現量。比如說我們相續中產生了十個刹那的根識,十個刹那的根識全部產生完了以後,最後產生一個意現量,然後就結束。有這種說法。

但是,這兩種說法都是不合理的。為什麼呢?按照薩迦班智達的觀點,這兩種說法都有正理的妨害。怎麼有正理的妨害呢?這裏也可以這樣說,如果這兩者是輪番產生,那麼意識就應該能決定。我們昨天也講了,取藍色柱子、紅色柱子等的眼識,它們不依靠任何其他外緣,只依靠自己根的能力,所以現量能引出決定;而意現量並非這樣,所以絕對不能引出決定。意思就是說,如果他們兩者真的是輪番產生,那就沒有理由一者能產生決定,一者不能產生決定,這種理由絕對是沒有的,因為這兩者都是交替產生的。其中的意現量絕對不能產生定解,而另外的根識能產生定解,這種道理絕對說不出來。所以說,剛才交替而產生的說法不合理。薩迦班智達在《自釋》中也是這樣遮破的。

然後是相續際。先相續產生根現量,末尾的時候產生一個意現量,這種說法也不合理。怎麼不合理呢?如果說最後的根識能產生意現量,那麼中間的這些根識為什麼不能產生意現量?比如說十個刹那,末尾的十刹那可以產生意現量的話,那麼前面的第一刹那、第二刹那、第三刹那等為什麼不能產生意現量?因為意現量的因就是前面的根識。這個根識不僅在九刹那的時候具足,而且從第一刹那開始都具足。既然因已經具足了,那麼果為什麼不能產生呢?這樣一來,這種說法也是不合理的。這說明,剛才勝法論師的觀點也不成立。

那麼,我們自宗怎麼承認呢?

是故根者乃根識,不共之因成意緣。

即自證故非他續,

所以我們自己的觀點可以這樣說:所謂根,比如說我們的眼根,它是根識的不共因,這就像前面鼓聲的比喻一樣。根識是依靠根而產生的識,因此叫做根識。它是直接的因,依靠自己的根而了知外面的色法、聲音等,這是不共因的原因,所以叫做根識。那麼,根對意現量起到什麼樣的作用呢?間接的作用或者說緣的作用。根是根識的因,是意識的間接的緣。根對它(意現量)起的作用,我們前面分析的時候大家也知道,第一刹那的時候是根,第二刹那的時候是根識,依靠根識產生意現量,這樣一來,根起了一個間接的作用,並不是直接的作用。因此說我們自宗,剛開始的時候意識沒辦法產生,也就是說第一刹那的時候根識也產生,意識也產生,這是沒辦法的。最開始的時候必須先經過根識,沒有經過根識的話,意現量的因就不存在;第二刹那以後,它們兩個可以同步進行,可以平行產生,是這個意思。自宗應該這樣承認,這樣的承認也是非常合理的。

以前有些論師認為,意現量只是依靠教證而成立的,好像也是勝法論師的觀點。勝法論師這樣認為:意現量依靠教證可以成立,因為佛陀在佛經中說了:諸比丘,照見色法是意識和眼識,可見在佛陀的聖教裏面確實明顯說明了意識和眼識,根識和意識都已經說了;但是依靠理證卻很難成立,有這種說法。但是,麥彭仁波切在《釋量論大疏》中對這種說法已經遮破了,說是:這種說法是不合理的,不僅依靠教證可以成立,而且依靠理證也可以成立。其實,這種理證以我們自己的體會也可以感受。原來我們講《中觀莊嚴論》的時候,這方面也稍微闡述過。比如說一個人到花園裏面去,他眼睛看見鮮花,耳朵聽到蜜蜂的聲音,口裏面含著糖(舌嘗到甜味),鼻子嗅到外面鮮花的香氣,身體接觸外面吹來的微風。在這個時候我們可以說,同一個時間中這些全部都是用意識來了知的。如果意識沒有了知,僅僅依靠根識,那麼每一個根識就不能了知每一個對境。關於意識和根識之間的關係,我們前面也講了,大家一定要清楚。

進一步講,如果僅僅是一個根識,那一個眾生就根本不能了知所有的對境,因為每一個根識完全都是不相同的。比如說眼根能照見色法,但它對聲音卻絕對不能了知,耳根也只能聽到聲音,等等。這就像一座佛塔上鑲嵌著很多瑪瑙、珊瑚等,實際上點綴的物質都是不相同的,它們互不相干。如果在事物的本體上,耳根在耳朵裏面,眼根在眼睛裏面等等,互相都沒有關係,沒有什麼瓜葛;這樣以後,一個眾生就根本不能了知所有的對境。所以說,我們前面用的水晶玻璃的比喻最好不過。

有些人可能這麼想,這樣的話,那五根識跟意識的本體是一實體還是它體?我們可以承許是一個實體。這樣的話,那眼識的實體和耳識的實體會不會變成一個實體?如果是一個實體,那眼識也應該能聽到聲音,因為它跟耳識一個實體的緣故。會不會有這種過失呢?不會有這種過失。雖然它們在本體上是一實體,但它們各自都能照見與其他根識所見不同的部分,我們學中觀的時候也可以這樣承許。如眼識,雖然有不同所見,但在眼識的本體上應該是一實體。比如看見一個花色的畫面,那眼識當中照見白色的一部分也有,紅色的一部分也有,藍色的一部分也有,等等。有人想,如果說這所有的識跟眼識是一實體,那麼白色、紅色就變成一實體了。有沒有這個過失呢?沒有,因為它們在本體上是分開的。比如說馬車,馬車的零件跟馬車的本體是一體的,可以這樣說。馬車以外的輪子,馬車以外的車廂等,這有沒有呢?絕對沒有。所以說,在馬車的本體上它們可以說是一實體。一實體的話,裏面的分支全部會不會:車輪變成車廂,車廂變成其他的零件,等等?有沒有這種過失呢?這也是沒有的。同樣的道理,從無分別現量識的本體的角度來講,根識也好,意現量也好,從一個人的相續的角度來講它們是一本體。一本體當中有無分別的部分,也就是五種根現量。而從與五種根現量反體不同的角度來講,可以分五種意現量,也可以分自證的部分,還有分別的部分。

從分別念的部分來講,同一個時間只有一個分別念,不能有兩個分別念。麥彭仁波切在《釋量論大疏》中也再三講了:所謂眾生的相續不同,這是從分別念的層面來分析的。同一個時間中,兩種分別念絕對不允許。去年《中觀莊嚴論釋》中也已經講了,兩種分別念不允許。不是分別念的話,不同類的根識,如眼識、耳識、鼻識等,也可以同時存在。眼識當中,也有取白色、紅色、藍色等多種眼識,不同的眼識如微塵數目那樣多,許許多多的眼識可以同時產生。有這麼多的識的話,那這個眾生會不會變成具有許多相續的補特伽羅呢?不會有這個過失,我們前面也再三解釋了。如果我們真正知道這一點,那很多問題就容易理解。

我有時候這樣想,因明裏面對心和心所的分析,現在所謂終生研究心理學的這些人懂得一點多麼好啊!他們有時候分五官、思維、思索等,雖然分了很多,但最後自己都模模糊糊,分不清楚。以前我在讀師範的時候,也學過一兩年心理學,當時一冊、二冊都學了。學的時候無論自己怎麼認真、怎麼精進,也始終搞不懂。後來學了因明和中觀有關心理方面的分析以後,再看他們的論典:噢!原來他們在分析這些,但是說不清楚。到底眾生的相續中哪些具足,在本質上根本沒有分清楚。本質上沒有分清楚的話,恐怕也沒辦法了知。我想我們在座的有些道友,以前在這方面可能也下過功夫,但是也得不出什麼結論。而因明的分析方法完全不是這樣的,按照法稱論師的觀點來進行分析的時候,取外境也好,能取的心識方面也好,只要想分析就能分析得非常清楚。

在這裏,我們應該把根現量和意現量分清楚。當然,意識現量方面還有一些問題值得研究。但這次我想我們就簡單地分析,因為我這邊的時間也有限。現在也有很多專門分析意現量的專題文章,如果在這些上面再次分析,你們也會很容易明白,在方便的時候,我專門翻譯一下也可以。總的來講,剛開始學習的時候意現量不好認識,但現在大多數的人應該沒有很大的問題。

前面也講了,取外面事物的意現量和根現量叫做兩種境證,而內觀的明清識叫做自證。為什麼叫境證呢?根識大家都知道,對五境完全能明白,所以它叫做境證。意現量也依靠根境,沒有根境的話,意現量不可能產生。比如說一個盲人,看色法的根現量對盲人來說沒辦法產生,那取色法的意現量會不會有呢?不會有。因為取色法的根現量的基礎沒有的話,那麼意現量也絕對不可能產生。從外面的境證來講,境證有這麼多。內觀的時候,也就是剛才所說那樣,與自證的本體沒有什麼兩樣。根識也好,意識(意現量)也好,還有分別念,在內觀的層面上,它們全部都與自證的本體無二無別。所以,我們所用的水晶的比喻非常恰當。

因此,它們並不是:意現量一個相續,根現量一個相續,自證一個相續,或者說分別念一個相續。如果各自都有一個相續,那一個眾生的相續就有許許多多了。那這樣,他的生命也有很多了,殺一個人也就變成殺害無量的人,有這種過失。但是絕對不會這樣,眾生都是一個相續,這在佛經中也說得比較清楚。

由此現量三步同。

所以說薩迦班智達自宗,第二刹那以後,除了瑜伽現量以外,自證現量、根現量和意識現量,這三者同步進行。我們畫一張表的話,第一刹那的時候根識出現,第二刹那的時候意現量出現。因為從內觀的角度來講,根識也有自證現量;所以第一刹那的時候,內觀的自證現量也存在,外觀的根識現量也存在。第二刹那的時候意識現量也存在,所以從第二刹那到多少個刹那之間,這三個現量(外觀的意現量、根現量和內觀的自證現量)同步進行。從此之後(第二刹那以後),這三者一直都並駕齊驅,這叫做三種現量同時平行、同時進行。

麥彭仁波切說,自證現量不單獨安立也可以,其實這是意現量和根現量兩者同步進行;因為每一個識都有內觀的部分,所以自證現量沒有單獨安立也可以。克主傑說,如果你要承認三種現量同步進行,那麼薩迦班智達的觀點比較合理。克主傑也認可《量理寶藏論》的觀點,說:這樣進行也是可以的。薩迦班智達說,我這樣的三種現量同步產生的竅訣,是喀什米爾班智達釋迦西繞——紮蒙熱·香嘎納塔(香嘎納塔是婆羅門的意思)的竅訣、教言;後來的大德們也這樣解釋,有這種說法。

不管怎麼樣,只不過是理解的方式不同而已,實際上大家也可以這樣理解:第一刹那有對境、作意和根三者。第二刹那的時候根識產生,你如果承認有內觀的自證,就有兩種現量。第三刹那的時候,如果從對境的時間開始算,第三刹那的時候就開始同步出現意現量;如果以根現量開始出現作為一刹那,那麼第二刹那的時候意識現量就同步出現。從此之後,一直是三個現量同時進行,應該這樣來理解。這就是三種現量同步產生,這一點必須要搞清楚。

辛三、遣彼諍論:

緣取他境觀待根,是故此中無二過。

有個外道叫做那瓦瑪破。有些論師認為,從藏文的字義上看,那瓦瑪破就是不穿耳朵。外道裏面穿耳朵的也比較多,是不是也不好說,這裏(蔣陽洛德旺波尊者的講義中)加的括弧可能只能作參考。因為從藏文字面上講,好像是不穿耳朵的外道,是有這麼一個宗派,還是什麼?不太清楚。這些外道是這樣說的:作為意識到底緣不緣取根識的所取境?也就是說,它對根識的所取境是否緣取?如果它緣取,其實根識早就已經瞭解完了,後面再用意識來瞭解它的話,那就成了已決識。因為前面根識已經享受過了,意識再去享受它的話,那就已經成了已決識。如果說它不緣取根識所見的對境,那盲人也可以見色法了。為什麼呢?因為,盲人見不到色法主要是沒有根識,眼根沒有;如果不需要經過眼根就能緣取對境,那麼意識見色法就可以成立。大家都知道,沒有意識的盲人是沒有的,盲人也有意識;這樣一來,盲人也應該見色法了。對方提出了這樣一個問題。

薩迦班智達對他們這樣回答:這兩種過失都是沒有的。原因是什麼呢?一個是緣取他境。雖然兩者都是緣取根識所見到的對境,但是兩者的對境不相同。根識是依靠它的對境,比如說第一刹那對境產生,緣取它之故第二刹那根識產生;而意識緣取的對境並不是第一刹那的對境,而是第二刹那的對境。這說明,根識所瞭解的對境跟意識所瞭解的對境不相同,它們是他體,可以這樣說。這是緣取的對境不相同。然後也並不是不觀待根,所以第二種過失也沒有。怎麼沒有第二種過失呢?因為,所有的意現量全部要觀待根識,根識滅完的時候才產生意現量;所以說盲人見到色法的過失也是沒有的。是故此中無二過。所以此中二種過失也沒有。

這以上意現量已經講完了,下面講自證現量:

庚三(自證現量)分二:一、法相;二、遣諍。

辛一、法相:

證知自之本體識,即是現量智者許。

所謂自證,就是自己的本體自己了知的一種不錯亂識,這也是自證的法相。《中觀莊嚴論》中也是這樣的,所謂自明自知就是遮無情法的、遮非明的一種心識,這也叫做自證。關於這一點,印藏高僧大德們,比如印度的靜命論師,藏地相當一部分高僧大德,他們都異口同聲這樣認為。所以,所謂自證現量就是遣除了非意識的部分而建立了自明自知的本體,這就是不錯亂的識,因此叫做自證現量,自證現量的法相就是這樣的。

辛二、遣諍:

辯論的時候,有些人是這樣說的:如果這樣,那自證就不依靠其他的對境了,就不依靠其他的因緣了,應該成了自然產生。這樣的話,自證和自生就是一個意思了。對方提出了這樣一個問題。我們說,自生和自證還是有很大的差別,只不過你們自己沒有分清楚而已。

自生前所未有生,自證唯遮無情法,

所謂自生,就是前所未有的一個事物重新產生。但是這裏,我們所承認的自證的法相絕對不可能是這樣的。這裏的自證,它沒有分開能證所證。在自證方面不能這樣分開,因為它是自明自知的本體,就像水晶球,雖然沒有能亮所亮的本體,但自己的本體就是照亮性的、明亮性的。像眼根現量那樣,有所瞭解的對境色法和能了知的眼識,境和有境兩者分開;自證沒有這樣的情況,只不過自己的本體自明自知而已。所以自證唯一遮除無情法。

是故自證及自生,無有相同之時機。

因此,自證和自生兩者沒有相同的時機。所謂自生,前所未有的東西自然而然產生都可以叫自生。但我們這裏的自證並不是這樣的,完全都是安立在心識上,這也是內觀的一種心識,並不是從外觀了知對境方面來安立的,因此沒有這種過失。

庚四(瑜伽現量)分三:一、認識自性;二、成量之理;三、能立之量。

辛一(認識自性)分三:一、法相;二、分類;三、內容。

壬一、法相:

法相當中也分破對方的觀點和建立自己的宗派兩種。當然分也可以,不分也可以。

分開安立法相妄。

因明前派的觀點也跟前面的現量一樣,他們將瑜伽現量分為瑜伽現量和瑜伽現量之量,但這完全是不合理的。不合理的原因,我們前面根現量的時候已經遮破了。他們安立法相的時候也說,前所未了知的意義以斷除增益的方式來了知等,他們是這樣來安立的。但這是不合理的,因為現量不可能斷除增益,再加上這樣的分析方法在阿闍黎的論典中沒有提出過,等等,以這種理證來進行遮破。

那麼真正的瑜伽現量的法相是什麼呢?是這樣的:

修生無誤真現量,所有迷亂似現量。

所謂瑜伽現量的法相,是依靠不共的等持和修行所產生的無誤了知對境的一種現量,這叫做瑜伽現量。根現量和意識現量並不是依靠修行和等持而產生的,而瑜伽現量完全是依靠修行的力量而產生的,它能無誤地瞭解對境,是這樣一種真正的現量。

瑜伽師為了斷除自相續的貪心而修白骨觀,最後看見白骨的城市、白骨的大山等,有人認為這也是一種瑜伽現量。但這是不合理的。我們學習《入中論》的時候也說了,不淨觀是顛倒的有境、顛倒的心識。在這裏,從自己相續生起明分的角度來講,雖然它能起到對治貪心的作用,但是外境中並不存在真實的白骨,所以它只能屬於相似現量,並不是真正的現量。不淨觀的顯現(白骨等)不符合對境,以此原因,它不是真正的現量,可以這樣來理解。

壬二、分類:

三種聖者三現量,有學無學分為五,

彼等有現及無現,各有二類共十種。

瑜伽現量的分類有多少種呢?一般來講,瑜伽現量只有聖者的果位才可以安立。但在印度也有一些不同的說法,比如律天法師,他認為從加行道世間第一勝法位開始安立瑜伽現量,也有這樣的說法。但一般來講,大乘一地菩薩以上的見解全部屬於瑜伽現量;按照小乘,見道以上的見解全部屬於瑜伽現量。見道以上可以說是瑜伽現理的界限。《現觀莊嚴論》裏面,每一個現觀都分一些地的界限。凡夫人有沒有瑜伽現量呢?不能說存在,因為瑜伽現量是真正無誤了知對境的一種不共現量。

從人的身份來分,瑜伽現量有聲聞、緣覺、大乘菩薩三種聖者的三種現量:聲聞的瑜伽現量、緣覺的瑜伽現量、菩薩的瑜伽現量。大乘裏面,佛和菩薩的瑜伽現量都包括在菩薩的瑜伽現量中。

瑜伽現量也可以分有學和無學,總共有五種。他這裏,緣覺沒有分有學無學,緣覺全部是無學果。大多數論師認為,緣覺沒有有學道;而榮素班智達等個別論師認為,緣覺有有學道,我們在這裏不分析。所以,聲聞有有學的瑜伽現量和無學的瑜伽現量,大乘菩薩也有有學一到十地的瑜伽現量和無學佛地的瑜伽現量,緣覺沒有有學瑜伽現量,只有無學瑜伽現量,總共有五種。

彼等有現及無現,剛才有五種瑜伽現量,其實它們也可分為:入定時候的無現瑜伽現量和出定時候的有現瑜伽現量兩種。入定的時候,他們安住在空性和無我的境界中,那個時候任何顯現和執著都沒有,這種現象叫做無現瑜伽現量,每一位聖者都具有。出定的時候,通過他們的神通力,能照見一千世界、三千世界等,也能照見整個萬物的實相(微塵等),我們在《俱舍論》等相關論典裏面也學過,這些是有現瑜伽現量。各有二類共十種。對三種聖者的三種現量從有學無學來分,有五種瑜伽現量;每一瑜伽現量再分入定和出定,總共有十種瑜伽現量。

好!今天講到這裏。

回向偈:

所南德義檀嘉熱巴涅此福已得一切智

托內尼波劄南潘協將摧伏一切過患敵

傑嘎納齊瓦隆徹巴耶生老病死猶波濤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願度有海諸有情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