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3/08/31 12:23:27
尊貴慈誠羅珠仁波切
學習次第 : 進階

 慧燈之光六《修心七要》略釋( 六)

慈誠羅珠堪布

《修心七要》略釋(六)       

丙二、(出定):

出座後的修法不是打坐,而是在上班、走路、坐車等日常生活當中修的,無論任何人,隨時隨地都可以修。

三境毒善根

“三境毒善根”的意思,就是三境、三毒與三善根。境就是對境,有三種對境;毒,就是煩惱,有三種煩惱;善根,就是遠離三毒的清淨善業,一共有三種。

具體修行時該如何思維呢?

平時,我們凡夫會將整個人類或整個生命分成三個種類:父母、親人等貪戀對象;仇人、敵人等仇視對象;以及非親非怨的中等人。並對自己的親屬生起貪心;對仇人生起嗔恨心;對中等人既沒有貪心,也沒有嗔恨心,也就是癡心。這就是三種對境與三種煩惱。

對中等人產生癡心的意思就是,雖然從目前的角度來看,中間這類人既不是我們的親人,也不是我們的仇人,我們對他們既沒有明顯的貪心,也沒有明顯的嗔恨心,但是從長遠的角度來看,他們都曾經是我們的父母,未來也將會做我們的父母,同時他們也是無我、空性的,但這些方面我們都沒有什麼概念,不知道他們曾經是我們的父母,也不知道他們是無我、空性的,反而執著這是一個生命——一個對我無利無害的生命。然而,這個執著從根本上就是錯誤的。因為本身是無我,我們卻當成有我,所以才會對中等人產生無明。

當一個根本沒有進入佛門、沒有修行的凡夫內心生起貪心時,因無法控制或調伏,就會被貪心所控制,然後隨順貪心去做偷盜等等的惡業。同樣,當凡夫的內心生起嗔恨心時,也既不會控制,更不會將嗔恨心轉為道用,當嗔恨心生起之後,他就會隨順嗔恨心去做打人、罵人、殺人等等的惡行。

那麼,作為修行人,在三毒產生的時候,該如何修行呢?

修行人分成兩類:小乘修行人和大乘修行人。

小乘修行人在對眾生生起貪心的時候,會以修不淨觀或者觀人無我空性等方法來對治煩惱。

大乘菩薩生起煩惱的時候,雖然也可以用這種對治方法,但這並不是主要的修法。大乘菩薩生起貪心、嗔恨心、癡心的時候,他要如何去思維呢?

以嗔恨心為例,當我們內心生起一個比較強烈的嗔恨心時,立即要想:我現在的這種嗔恨心,是普天下所有凡夫眾生共有的,其它眾生無論現在是否明顯,都會有這樣的煩惱。而這種煩惱的結果,就是墮地獄。既然如此,我願意以我的這個嗔恨心來代替天下所有眾生的嗔恨心。雖然現在我心裡已經產生了這樣的嗔恨心,如果我不懺悔,肯定會有果報,會下地獄,但如果能以我的煩惱代替天下一切眾生的煩惱,則我願意一個人承受有煩惱、造業、墮地獄等一連串的問題。但願以我的嗔恨心,能夠代替所有眾生的嗔恨心!但願普天之下的所有眾生,都具有遠離嗔恨心的清淨善根!

在無垢光尊者的《竅訣寶藏論》等著作,以及《修心七要》的修法裡面都講到,這是大乘菩薩道行者對治煩惱的一種特殊方法。

同樣,在我們對眾生、對外在物質生起貪心的當下,應該想到:普天之下有很多的凡夫眾生,他們都有可能生起像我這樣的貪心,既然我的內心已經產生了貪心,我應該以我的這個貪心來代替所有眾生的貪心,以我的煩惱來解決所有眾生的煩惱,惟願只有我一個人具有貪心,所有眾生的貪心煩惱,全部包含在我的貪心煩惱之中,祝願所有的眾生,都具有無貪的清淨善根!

生起癡心的時候,也依此類推。

雖然這個修法裡面沒有提到,但大家也可以觸類旁通,當我們遇到身體上或精神上的痛苦折磨時,也可以這樣思維:但願以我精神上或肉體上的痛苦,來代替所有眾生精神上或肉體上的痛苦,要一心一意地發願:所有眾生的痛苦,都由我來代受,希望所有眾生都能獲得幸福!

無論是貪心、嗔恨心,還是癡心,無論是病痛、魔障、修行上的違緣,或者是世俗工作、生意上的不順利等其它困難,都要這樣思維。平時在日常生活中,都要運用這個修法。這是非常關鍵的。如果能這樣去修,則可以積累很多資糧,清淨很多罪業。

但要注意一個問題,就是千萬不能抱著“因為這樣思維可以積累很多我自己的資糧、清淨很多我自己的罪業,所以我要這樣思維”的心態。如果是這樣,則還是基於自私的目的,出發點還是為了自己,而非純粹考慮眾生的利益。如此一來,這種思維就變成了一種表面上的方法與手段,骨子裡依舊是為了自己。

其實,如果真正能一心一意地想到要以自己的煩惱代替眾生的煩惱,完全沒有想到自己的利益,則即使我們沒有其他企圖,也能自然而然地同時清淨我們自己的罪業,圓滿我們自己的資糧,獲得很多大乘佛法的利益。這是肯定的,這個結果是不求自得的,但欲速則不達,愈是刻意去求,反而不會得到。因為那個時候的發心已經不是慈心、悲心、菩提心,而變成了自私心,不是在行菩薩道,此時已經背離了大乘佛法,所以反而什麼也得不到。故此,在修習這個法的時候,我們萬萬不能有這樣的念頭。

普通凡夫在遇到痛苦、煩惱的時候,只是自己感覺很不幸、很痛苦、很不公平、很不應該,除此以外沒有什麼其它諸如自他相換等等的修法,所以他的痛苦就無法帶給他什麼修行上的進步——積累資糧,清淨罪業等等,因為他不會把這些煩惱轉為道用。而大乘修行人則可以利用剛才的思維方法,將煩惱轉為道用。

這是出座以後的自他相換修法。這個修法非常有用。如果沒有這個修法,則無論遇到再多、再大的痛苦、煩惱,每次都是過去了就過去了,對我們沒有任何益處。若能利用大乘佛法把這些痛苦、煩惱轉為道用,則不但能積累很多的資糧,清淨很多的罪業,同時也能增長我們的慈心、悲心、菩提心,所以必須要這樣思維。

為促憶念彼,諸威儀持頌

為了促使自己能時常憶念這些內容,以上三種修法不僅要在心裡不斷思維,同時口中也要念誦。念誦沒有什麼特別的儀軌,就是心裡怎麼想,口中也怎麼說就行了:祝願以我的煩惱能夠代替所有眾生的煩惱,以我的痛苦能夠減輕所有眾生的痛苦……。

取次從自起

因為我們的自私心特別強烈,所以驟然間讓我們接受自他相換等偉大思想,會感覺有些困難。解決的辦法,就是由己及他、由小及大。首先是把自己下一世要承受的痛苦,提前在這一世承受;明天要承受的痛苦,提前在今天承受。因為這個痛苦是自己遲早要受的,而且現在受了苦,以後就不用再受苦了,所以很容易接受。等到自己適應了以後,再把其它眾生的痛苦、煩惱轉移到自己身上,先交換微小的痛苦,然後慢慢增大,如此一來,就可以順理成章地交換了。

以前嘎當派的上師們在學佈施的時候就是這樣,首先把最低賤的菜葉等等,從自己的右手放到自己的左手,並說道:這個給你;然後再從自己的左手放到自己的右手,並說道:這個給你。這就是一種鍛煉。

為什麼要這樣鍛煉呢?因為,對那些非常執著物質財產的人來說,佈施也並非易事。從最簡單、最容易的地方開始去適應、去鍛煉,力度就能逐漸增強,最終就能達到連自己的身體佈施出去都不成問題的地步。

甲三、(惡緣轉為菩提道用):

罪滿情器時 惡緣成覺道

“罪滿情器時”,在外在的器世界和內在的眾生情世界都充滿了罪業,充滿了違緣的“五濁惡世”、“末法時代”,一方面,人類和作為器世界的外在自然界極度不和諧——愚癡的人們總是居心叵測地想征服大自然,並不惜以大肆破壞各種自然環境、生態平衡為代價,而後換來了大自然的反擊——各式各樣的自然災害層出不窮。而內在的有情世界又到處遍佈著貪、嗔、癡等煩惱與殺、盜、騙等罪惡,行善、修行的人猶如鳳毛麟角,倫理道德幾乎完全淪喪。本來凡夫的內心就沒有什麼善念,現在情況就更嚴重了,人們心裡面想的,幾乎沒有什麼善的念頭,因為我們的內心世界已經被嚴重地污染了。

在這種情況下,想要尋找一個非常清淨,非常適合修行的環境,幾乎是不可能的。

那怎麼辦呢?我們是不是就不修行了呢?當然不是。我們要學會適應,學會在這樣惡劣的環境條件下修行,把一切惡緣轉為道用。

為什麼要去適應呢?因為,如果是在釋迦牟尼佛出世的時候,或者是更早的時候,眾生的煩惱沒有現在這麼粗重,外在世界雖然也有邪教、戰爭等等,但就整體而言,眾生的貪欲和惡行相對來說沒有那麼嚴重,還是有很多清淨的地方。那個時代的人若不太適應環境的話,還有選擇的空間。而我們出生的這個時代本身,就是五毒充斥的末法時代,要想在這樣的時代去尋找一個非常清淨的地方,可以說是癡心妄想!我們已經沒有選擇的餘地了!如果要等到環境理想,我們才去修行的話,那我們永遠也沒有修行的時候,所以,唯有積極地修習菩提心,將惡緣轉為道用,才能順利地修行。即使是在惡劣的情況下,也要堅持修習菩提心。這是很重要的。那麼,怎麼把惡緣轉為道用呢?

此科判分二:一、將惡緣轉為菩提道用的思維;二、將惡緣轉為菩提道用的行為。

乙一、(將惡緣轉為菩提道用的思維)分二:一、以世俗菩提心而將惡緣轉為菩提道用;二、以勝義菩提心而將惡緣轉為菩提道用。

丙一、(以世俗菩提心而將惡緣轉為菩提道用)分二:一、思維“愛我執”的過失;二、思維“愛他執”的功德。

丁一、思維“愛我執”的過失:

報應皆歸一

“報應皆歸一”,簡而言之,我們在輪回中遇到的所有不好的報應——痛苦、折磨、貧困、病痛,還有內在的煩惱等等,統統都要歸咎於一個東西。

以往,我們凡夫在遇到困難的時候,比如,自己的身體上或精神上受到一些傷害、打擊,工作上不順利等等,或是自己的父母等親眷遇到一些危難、違緣的時候,都習慣於把所有的責任推到外在的某個因素頭上——都是因為某某人……,所以導致了這個痛苦的發生……有時會認為是有形的眾生傷害了我們,有時會認為是無形的鬼神傷害了我們等等,把所有的責任統統歸咎于別人,從來不看自己的錯誤。

但是,從修習大乘佛法開始,我們要把它顛倒過來。每當我們遇到煩惱、痛苦等違緣的時候,不再責怪於別人,全都歸咎於自己。

此處所謂的自己,既不是指現在的肉體,也不是指整個的精神,而是指某個根本性的精神、觀念,那就是“愛我執”。

“我執”和“愛我執”有點差別——“我執”是指“人我執”,這是每個凡夫都有的。而“愛我執”,是指自始至終都存在的、非常強烈的鍾愛自己的執著。

為什麼要把所有的煩惱、痛苦,統統推到“愛我執”的頭上呢?因為這些煩惱、痛苦的的確確全都是由它引起,由它產生,由它創造的,它是所有煩惱、痛苦的來源。

 從無始以來,“愛我執”就一直埋藏在每一個凡夫的心底深處,但我們始終都沒有發現它對我們的傷害。每當遇到痛苦、困難的時候,我們一直都往外去怪罪,往外去找因素,但實際上外面的因素只是一個助緣而已,並不是主因。真正的原因,其實就在我們自己的心裡。我們一定要認識到這一點,這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我們能深深地體會到這一點,則不論處在多麼惡劣的環境下,我們的修行不僅不會退失,甚至會因為這些痛苦、困難的淬礪,而促進我們修行的進步。

比如說,當病得很嚴重的時候,我們可以深深地體會到:雖然從表面上看來,這個痛苦好象是因為人家傷害我,或者是自己的不良衛生習慣等因素造成的,但這些都是表面因素,實際上,如果沒有“愛我執”,今天我怎麼會生病呢?像阿羅漢、佛菩薩,因為早就推翻、斷除了愛自己的心,所以他們沒有這些痛苦。為什麼呢?並不是因為阿羅漢、登地菩薩沒有人去傷害他們,譭謗他們。我們都知道,連佛都有人去譭謗、毆打,更何況菩薩?究其原因,是因為他們沒有內在的愛我心,所以沒有痛苦,不但是精神上不覺得痛苦,而且連肉體上都感覺不到痛苦。

而我們凡夫卻並非如此,不但別人打我們時會感到痛苦,即使聽到別人只是說了一句不中聽的話,立即就會生氣,而且還會引起一連串不當的行為,由此造業又引發痛苦。如果我們沒有把別人的話當作一回事,則這些話並不會對我們構成任何影響。

佛經裡面講過一個公案:有一個人到釋迦牟尼佛面前喋喋不休地罵了半天,當他停下來以後,佛陀就問他:“假如有個人拿了很多東西去送人,結果對方沒有接受的話,那這個東西最後屬於誰呢?”“肯定屬於他自己啊!”釋迦牟尼佛又說:“你今天在這裡罵了半天,但是我沒有受到影響,我沒有接受。那這些惡毒的語言屬於誰呢?”那人頓時啞口無言。

事實就是這樣,如果我們自己不接受,則別人譭謗的聲音雖然進入到我們的耳朵裡面,但我們卻不會有任何異樣的感覺。只是當我們的意識去分析這句話裡面的意思之後,我們才會發現其中對自己不利的成分,繼而心裡不高興。這是什麼引起的呢?就是愛我心。凡夫就是太愛自己了,所以連一句刺耳的話都不想聽,如此就導致了這些煩惱。

以前我們觀察過我執的過患,這裡不單要觀察我執,主要是要觀察“愛我執”的過失,一定要弄清它從無始以來到今天對我們有多麼大的傷害。以前因為我們在這方面認識不足,所以習慣性地把一切責任全部推到別人身上,所有的缺失全都怪罪於別人,這是我們的壞習氣。正因為有了這個壞習氣,所以我們才會一再地流轉於輪回之中而不得解脫。它就是讓我們流轉輪回的罪魁禍首!

從解脫的角度來說,如果我們把原有的愛我心,與菩薩道裡面講的菩提心、慈悲心等愛他心相互替換的話,結果就是全然不同的另外一番景象。比如說,釋迦牟尼佛從初發心到成佛的整個過程中,從來沒有考慮過自己的利益,六波羅蜜多等一切的所作所為,出發點都是利他。釋迦牟尼佛絕不可能為了自己的解脫念一句咒,絕不可能為了自己的解脫而佈施哪怕是一分錢、一毛錢那麼小的東西,但釋迦牟尼佛卻成佛了。

反觀我們這樣的凡夫,從無始以來到今天,我們從未放棄過“愛我執”。因為沒有放棄“愛我執”,所以不論是世俗方面的工作、生意,或者是解脫方面的念經、燒香、拜佛、打坐、佈施等一切行為,都是為了自己著想。

在大城市的每一個十字路口,都遍滿了熙熙攘攘、穿梭不息的人流,這些匆匆忙忙的人都是為什麼而奔波呢?可以這樣說,除了佛菩薩的化身之外,純粹的凡夫全都是為了自己。我們也是凡夫,當然也位於這個行列當中。我們和他們一樣,從輪回之始到今天,我們一直都是這樣匆匆忙忙,但仔細想想,我們今天得到了什麼?兩手空空,一無所有。

雖然有些人會認為:我還是有收穫啊!我有房子,有車子,銀行裡面還有存款……,但這些東西頂多是在短暫的時光裡,讓我們的日子過得踏實點兒、舒服點兒罷了,其它談不上什麼。然而,就算日子過得再好,也無法解決生老病死;未來投生的去處,它就更無法解決了!如此奔忙勞碌,雖然可以暫時讓我們在人世間的幾年、十幾年或幾十年間不用那麼操心溫飽問題,但除此以外,我們什麼也沒有!命歸黃泉的時候,即便擁有再多的財產,也帶不走一分一厘。這麼簡單的道理,我想每個人都應該清楚。

為什麼佛陀與眾生的追求與結果會如此事與願違呢?

關於這一點,《入菩薩行論》裡面說得非常透徹。就是因為凡夫有強烈的“愛我執”,一切所作所為都建立在“愛我執”的基礎上。只要有了“愛我執”,哪怕是再大的善根,也可以被壓縮得很小很小。反之,如果是以利他心所作的善事,則會變成一個很偉大的善根。這就是佛陀與凡夫的差別所在。

比如,我們拿一百塊錢去放生,如果純粹是無私利他的發心,則其善根是非常偉大的;反之,若是夾雜了為自己的健康、長壽等目的,則善根就會變得非常渺小了。

釋迦牟尼佛從來不需要人與人之間勾心鬥角所獲得的勝利,他需要的是與我執鬥爭,就是向“愛我執”挑戰當中所獲得的真正的勝利。作為修行人,我們也應該按照佛的這一教導去做。

可以想像,如果我們做生意的時候,原本可以賺一百萬,但另外一個人從中故意攪和,把我們的生意破壞了,那我們會對他恨之入骨:我從來沒有害過他,他卻無緣無故地害我賺不到錢,從此以後,他是我不共戴天的仇人,我一定要報復他!

同樣,原本我們可以很快就解脫,就是因為“愛我執”把我們緊緊地束縛在輪回裡面,因為“愛我執”的操縱,令我們的所作所為都變得很渺小、很沒有意義,最終讓我們不得解脫,但滑稽的是,我們卻從來不恨它。這就是凡夫顛倒、錯誤的觀念。正因為我們如此顛倒,所以始終無法解脫。

再打個比方,假如原本我們很早以前就可以解脫,但因為一直有個人不讓我們修行,不讓我們解脫,我們會恨死他了!會把他當成自己的頭號大敵。然而實際上,外面並不存在這麼一個人,它存在於我們的心裡,那就是我們自己的執著。因為它是我們自己的執著,是我們本身具有的,凡夫一般會認為,自己身體上的每一個細胞,精神上的每一個觀念都是好的,所以我們不恨它,不願意挖掘它的過患。問題就是這麼簡單。

那麼,是誰把這些過患挖掘出來的呢?釋迦牟尼佛。是佛陀把“愛我執”的所有過失揭露出來,然後告訴我們:你們自己看看“愛我執”的過失有多麼嚴重,對你們造成多大的傷害,你們還敢不敢繼續這樣?!如果我們仍然無動於衷、一如既往,就只有繼續流轉於輪回當中,永遠不得解脫!

如果不把“愛我執”和“愛他執”這兩個執著進行交換,我們永遠都不可能解脫,所有表面上的念經、修行,都不屬於大乘佛法;假如什麼時候我們能夠交換其二者了,則從那個時候開始,我們才算真正開始走向解脫。我們一定要看到“愛我執”對我們的傷害,以及“愛他執”對我們的利益,這是從解脫方面來說的。

從世俗的角度來說,放棄愛我與一心愛他也有很多益處。古人雲:“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假設一個人為了拯救幾十個人,而心甘情願地犧牲自己的生命,我們姑且不談來世因果方面的回報,單就這個人的名譽、社會地位,以及社會各界的印象等各個方面來說,都是其他人所遠遠不能比擬的!大家都會認為他的死是重於泰山的。反之,若是為了自己——自己的名譽、自己的地位、自己的財產,而捨棄了自己的生命,那就沒有什麼值得讚歎的,大家只會認為他是亡命徒而已,這種死就是輕於鴻毛的。

同樣都是捨棄生命,同樣都承受了死亡的痛苦,但所得的結果為什麼有那麼大的差別呢?在此方面,我們還可以舉出很多例子,大家也可以自己去搜集,並進一步好好思維。

簡言之,如果是以自私心作為出發點,即使所做的事情本身很偉大,也會變得沒有什麼意義。如果以利他心為基礎,則同樣的代價所換得的意義卻有著天壤之別。

然後,我們還可以從既非解脫也非世俗的因果角度來比較一下二者的差別。《入行論》裡講過一個例子,很多人應該知道。

在古印度的時候,有一對母女一同過河,結果不幸雙雙都被河水沖走了。當時,做母親的心想:看來這次我是逃不過這一劫了,但我死了沒關係,只要我女兒能活著就好了,祝願我的女兒能活著;同樣的,做女兒的心裡也想著:看來這次我是無法倖免於難了,但我死了沒關係,只要我的母親能活著就好了!

因為兩人相互之間都存有這種善念,結果在被河水淹死之後,依靠臨終的這一善念,二者死後都投生色界變成了天人。學過《俱舍論》的人都知道,要投生到色界天,單單依憑修行功夫,則必須要有很高強的禪定力才行,但是,因為母女倆彼此都有愛他心,所以死後不經修行,輕輕鬆松就投生到了色界天。

大家思維一下:如果這對母女在落水的時候,只是為了自己的生死而掙扎,根本沒有考慮對方的話,那死了以後的結局就很難把握了。假如以往造了善業,也許可以投生善趣,但若造了惡業,那肯定是要墮惡趣的。因為有了愛他心,有了慈心、悲心,所以她們的死就變得有意義了。

那為什麼不能每個人都死得那麼有意義?為什麼凡夫做不到愛他?是誰不讓我們奉獻的呢?不是外面的人,就是我們自己的“愛我執”,除了這個執著以外,再沒什麼原因了。

因為心裡有“愛我執”,使得我們無論是誕生、存在,還是死亡等等,全都變得沒有任何意義,反而成為讓我們墮地獄、餓鬼等等的因。要知道,世上所有的病痛、苦難、戰爭、災害等不好的東西,沒有一個是以利他的動機而導致的,全都是由人類的共業造成的。這個共業,就是在“愛我執”的基礎上,所從事的殺、盜、淫、妄等事情。

以上我們從解脫、世俗、因果三個方面簡單地闡述了“愛我執”與“愛他執”的區別。我們思維的時候,可以全方位、反反復複地去思維。

發現“愛我執”的過失之後,我們在修行上無論遇到任何違緣,會立即知道這些都不是來自別人的傷害,而是自己的問題,都是自己應得的報應。如果還不知悔改,一意孤行地將錯就錯,未來還會遭遇慘墮地獄等更嚴重的違緣與痛苦。日後我們一定要盡力削弱、斷除“愛我執”,使一切的病痛、困難非但無法成為障礙我們修行的違緣,反而成為激勵我們修行進步的助緣。如此一來,不論遇到再惡劣的環境,修行非但不會退轉,反而會有所進步。

丁二、思維“愛他執”的功德

于眾修大恩

 “于眾修大恩”,意思是說:要觀修一切眾生對我們具有非常大的恩德。

從解脫的角度來說,獲得人身,值遇大乘佛法,有機會聞思修行等等;從世俗的角度來說,自己的長壽、健康、事業順利等等,大凡好的方面,全都來自于眾生。

以菩提心為例,如果沒有眾生,我們如何發起菩提心呢?沒有辦法。因為有了眾生,我們才有產生慈悲心的對境,才能生起想救度眾生的心,才會為了救度眾生,而誓願成佛。菩提心的兩個條件均來自于眾生。沒有眾生,就根本不可能生起菩提心。

另外,六波羅蜜多的每一個,也是來自于眾生。比如,佈施就是把錢財、正法、無畏施予眾生,若沒有眾生,我們施給誰呢?沒有佈施的物件。同樣,持戒最關鍵的意思,就是不傷害眾生,正因為有了眾生,我們才可以發誓:以後不再傷害眾生。如果沒有眾生,那我們還持什麼戒?忍辱也一樣,如果沒有眾生,修什麼忍辱,對誰修忍辱呢?精進、禪定、智慧也是一樣,目的都是為了救度眾生。

大乘修行人最重要的目的,就是成佛。佛果從何而來呢?一個來自於佛陀,沒有佛陀就沒有人教導我們成佛之道;一個則來自于眾生。如果沒有眾生,我們不會有菩提心,也不會成佛。從解脫的角度來說,佛陀和眾生兩者都對我們具有同樣的深恩厚德。

此外就是我們再三提及的,一切眾生都曾經做過我們的父母,在做我們父母的時候,對我們也是恩重於山。

如果我們能為眾生付出一點點,哪怕區區的十塊、一百塊錢,用來買東西佈施給眾生,其善根都是極其偉大的。所有為了眾生而做的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會變成走向解脫的直接因素;所有為了自己而做的事情,都沒有任何實在的意義。從成佛的角度來說,眾生對我們就有這樣的利益,而我們自己對自己,卻沒有什麼利益。尤其是整天不修行卻造惡業的人,除了給自己帶來罪惡的報應之外,其它什麼用處也沒有。

若能深深地體會到眾生對我們的恩德,則眾生打我們也好,罵我們也好,無論多麼無理地對待我們,都不會再成為我們修行的違緣。關於這一點,從文革期間很多上師挨批鬥時候的表現就可見一斑。

當有人或非人傷害我們時,我們該如何對待這個眾生呢?那個時候我們要想:他曾經做過我的母親,在做母親的時候,對我有那麼大的恩情,現在他雖然傷害我,那是因為他被愚癡染汙,已經把以前做我母親時的情景遺忘了,不知道我們曾經是母子。再加上我自己的業障使然,招致他現在來害我。雖然以往他對我有那麼大的恩情,但今天由於我的業力召喚,又令他造業。如果他知道我們曾經是母子的話,絕對不會傷害我,所以,即使他今天如此百般地虐待我,我也不應該責怪他,反而要想辦法斷除他的煩惱,帶給他解脫方面的利益,要對他修自他相換。

尤其是當我們看到可憐、痛苦的眾生時,如果能直接利益對方,一定要盡一切力量去利益這個眾生,如果實在沒有辦法直接利益他,也要在心裡發願:雖然我現在無法直接利益他,但以後我一定要把所有的修行功德回向給他,令他成佛,令他獲得解脫。

如果傷害我們的眾生是非人、鬼神等等,就要修古薩里修法。《普賢上師言教》裡面講過一個這樣的修法:將自己的身體、血、肉等等佈施給這些非人,讓它們在享用自己的身體後,不但解決了饑渴問題,而且產生了菩提心。

書中還提到:修古薩里修法時,要真心誠意地佈施自己的身體。因為我們每個人對身體的執著,都遠遠超出了對任何東西的執著,若能把自己的身體佈施出去,則對積累資糧、清淨業障,都能產生很大的作用。

總而言之,我們要了知一切過失均來自於“愛我執”,所有利樂均來自於“愛他執”。從今以後,我們要把“愛我執”作為恨入骨髓的仇敵;而把所有眾生當成恩深似海的親人,並對他們修慈心、悲心等等。

嘎當派大德朗日塘巴曾教誨後人說:“我曾閱覽過的所有甚深教法,都是將一切過失歸咎於自己,一切功德歸功於眾生。這一切的關鍵,就是除了‘虧損失敗我取受,勝利利益奉獻他’之外,再沒有其它的法。”

以上是觀察眾生的利益。若能認真修持這個法,則將來遇到來自人或非人的種種違緣時,就能做到對那些傷害我們的人或非人不僅沒有嗔恨心,而且能對他們發起慈悲心。若能這樣,則他們非但沒有成為我們的違緣,反而成了我們修行的順緣。反之,如果我們沒有對治,在不明就裡的情況下,輕易對這些眾生生起嗔恨,那這個嗔恨心就已經成為修習大乘菩提道最大的違緣了。

轉惡緣為道用最有力的方法,就是以菩提心來轉煩惱為道用。

丙二、(以勝義菩提心而將惡緣轉為菩提道用):

迷境觀四身 空護為最上

勝義菩提心,就是證悟空性的見解。當我們遇到人、非人或者是其它自然界的違緣時,該如何以勝義菩提心來對待呢?

那個時候,我們要知道:人、非人或者是自然界的災害,都是自心的一種幻覺,如果沒有自心,則不可能有外面的這些境象。比如說,如果沒有睡著,則不可能做夢;如果不做夢,則不會在夢中見到如老虎、毒蛇等等的恐怖景象。而夢中看到的這些恐怖景象,實際上在臥室裡根本不可能有,都是心裡創造出來的一種幻覺。同理,當人在清醒的時候,所感受到的其它現象也都是心創造出來的一種幻覺。

那麼,心自身又是什麼樣子的呢?心沒有來處,所以是不生的,這個不生也叫做法身;心既然不生,則自然不可能滅,這個不滅也叫做報身;心既然不生不滅,則自然也沒有住或存在,這個不住、不存在也叫做化身。不生、不滅、不住三者的無二無別,叫做法界體性身(佛的本體身)。所以,在心的上面,具備了佛的四身。

至於具體的修法,則對我們這些沒有證悟空性的人來說比較困難。不過,在沒有證悟空性之前,我們還是可以盡己所能地去做。比如,當我們遭遇困難——生意不順、身體欠安、心情不佳等等時,要立即抓住那個痛苦、難受的感覺。什麼叫抓住呢?就是讓它生起來。生起來之後,既不觀察也不觀想,只是去看它的本性,看看它本身到底是什麼樣子。它的本性說透了,就是空性。如果痛苦的念頭不是很強烈的話,有可能在觀察的當下立即間斷了,但這還算不上是證悟。所謂的證悟空性,就是在難受的念頭存在的當下,就能清清楚楚地感覺、體會到它是空性,是一無所有的。這就是以勝義菩提心對待違緣的方法。無論是生起貪、嗔、癡等任何精神上的念頭,我們都可以這樣做。

另外,身體上若有什麼病痛,並且病痛不是很強烈的話,我們可以在病痛出現的時候,讓心平靜下來,然後觀察這個感受,如果肉體上的痛苦感受雖然還沒有消失,卻能非常清楚地感覺到這是空性。這也是證悟空性的一種方法。當然,對我們這些剛開始起步修行的人來說,如果有強烈的病痛感受,這些方法就無濟於事了,因為我們的修行還不到位,所以要從微弱的痛苦開始起修。比如,當胳膊被蚊子叮了一下,有一種刺痛的感覺時,不要把它趕走,靜下心來觀察。當小的痛苦修成功了以後,再大一點的痛苦也就迎刃而解了。

當這種修行成為一種習慣,並且力量增強到足夠的程度以後,則在遭遇痛苦的時候,哪怕心裡的痛苦念頭與肉體上的痛苦感受還沒有消失,但已經無所謂,它不會帶給我們什麼影響。

這本書上還講到,從小乘的角度而言,在家人就是有家庭的人;出家人就是削髮出家,放棄了家庭的人。但大乘佛法卻認為,不要說為了自己而做世間法,甚至包括為了自己的解脫而打坐、修行、念佛等等的人,都屬於在家人。

比如,如果我整天都是為了自己而打坐、修行,以大乘的角度來看,就不叫出家人,而叫在家人;如果所有修行的出發點,都是為了利益眾生,則即使從外表上看來是在家人,但從大乘的角度來講,就是修行人。

換言之,你們也可以選擇具備雙重身分——從小乘的角度來說,你們是在家人;以大乘的角度來說,你們是修行人。像我雖然穿著這一身衣服,但如果我不發心的話,那我也是個半出家人——從小乘的角度來說,我是個出家人;以大乘的角度來說,我應該被劃分到在家人的行列。

我們以後要修的,主要就是這些修法。如果這些修法能修成,那就算是大功告成了;如果這些修法沒有修成功,則即使每天念一大堆咒,但想解脫卻非常困難,既便是能解脫,那也是很久遠以後的事情了。

這些修法出家人可以修,在家人也可以修。雖然出家與在家的外表上有些差別,在家人要處理很多家庭、工作上的種種雜事,但每個人心裡都一樣可以修行。在思維如何利益眾生等等的事情上,也沒有任何阻礙。只是在家人的可支配時間少,出家人的可支配時間多一點而已——在碰到工作、家庭不順時,有可能為了處理這些事而操心,自然會耽誤一些時間,但在思維和修行上,出家人和在家人沒有任何差別。

所以,大乘佛教和小乘佛教處處都有很大的差別,我們不能用一個標準去衡量所有的事情。我說這些的目的就是,大家以後再也沒有藉口不修行了!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