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2/05 01:58:24
學習次第 : 進階

喇嘛網 日期:2010/02/05 01:57:38   編輯部 報導

第十九天、修心七義之三

  

(嘉傑·帕繃喀仁波切首先引用《彌勒願》中的“能返惡趣道”等(1),略示前行改正動機之法,然後回顧了以前所講的科判,並重述了“正修自他相換”與“依此修取捨法”兩節,以及“修心七義”中的前二段。大師授著指出:)

 

  將愛執心與捨棄心兩者生起的基礎——即自他的地位作相換或交換後,為了增強這一修法,我們應修以悲心所緣為主的“取”苦,和以慈心所緣為主的“舍”身、受用、善根。熟練之後,再配合呼吸修“取捨”。另外為了不忘記這一修法,我們應在一切威儀中念誦文句來提醒自己。

 

  雖然兩種修菩提心教授合一修法在次第、科判開合上有別、章節數量有多有少、稍有出入,但總結起來,共有十一種所緣類,亦即先修“平等舍”、“知母”、“念恩”與“殊勝念恩”(2)、“報恩”四節;然後修“自他平等”、“由眾多門思惟我愛執過患”、“由眾多門思惟他愛執利益”;以真正的自他相換心為基礎,配合悲心所緣修“取”、配合兩種慈心中的“欲令具樂慈”所緣修“舍”(3);之後當作觀察:自己所作的取捨是否真有其事?發覺這只不過是一種想家,實際上並未成辦利樂,於是想到若要實際達到這一目標,就應生起由自己承擔責任的“增上意樂”;再為此正發起欲獲圓滿菩提之心的“菩提心”。

 

  上述十一種所緣類是“七因果”與“自他相換”兩種教授的合修法。

 

  最後當修“以果為道發心”法(4),其所緣為:觀想自身變成釋迦牟尼佛,放光淨治有情的痛苦,使一切有情均轉成大師釋迦佛之身。次修歡喜心,心想:“一切有情已具足安樂”。這一修法能幫助我們積聚巨大的資糧,和密宗的“勝曼荼羅王”修法相似、具有緣起的關要,也與婆羅門“海塵”與“輻輞”王所發之願近似(5)。

 

  “境毒三善根”

 

  當見到悅意、不悅意、平常三種境而生起貪、嗔等煩惱時,我們便以三境中任河一種為物件,設想將其他有情相續中所生起的貪、嗔等一切煩惱,以及依此三毒將在惡趣、輪回中所受的一切苦與苦因,均收到自身上,從而使一切有情具足無貪、無嗔、無癡的善根,如此配合觀修。

 

  在瞭解到爭鬥、病痛等一切惡緣的根由是我愛執之後,便會明白,遭遇的惡緣是自己惡業果消盡之因,也是所取的他有情眾之苦在自身上成熟蔔表現,因此感到純然的喜悅。由於修習修心法能使惡緣變成助緣、永無煩惱,所以修心法也被稱作“快樂泉源”。

 

  我們不應該連一點逆境也承受不起,甚且應該改變對逆境的態度。譬如,在外經商的人,當思遇雨則緣分不會出沒,遇雪則馱畜的蹄子不會跛瘤。又如《入行論》中所言:

 

  “若事尚有救,雲何不歡喜?

 

  若已無可治,不喜有何益?”

 

  有苦的時候,縱然心裏不高興也於事無補,應設法將之轉成助緣。

 

  我們經常見到某些人在為病所苦、苟延殘喘時,即便未聽聞像“道次第”等法,也會自然地生起無常心。

 

  當惡緣出現的時候,若能發願將一切有情的不幸、苦惱轉移到自己身上,這種功德是最大的。

 

  (帕繃喀大師又將轉惡緣為菩提道中的“以意樂轉變法”重述了一遍。)

 

  現在接著講“以加行轉變法”。加行有四種:積集資糧、淨障、施朵瑪於魑魅、向護法囑託事業。

 

  善於修心的人士,在患病期間向護法囑託事業時是這麼說的:“這個病是一切有情的苦在我身上成熟所致,我需要用它來修取捨,所以,請幫忙讓我的病再加重一點吧!” 為魑魅佈施朵瑪時,心裏想的是:“您對我所作的妨礙,是為我清淨罪障,讓我圓滿資糧,讓我的修法更有效,所以恩德很大,請再給我比過去更大、更多的災害吧!”

 

  修心還不夠熟練的人,不可能這樣去作,而且會感到害怕。在這種情形下,應如常請求惠助免受病苦。

 

  在痛苦出現的時候,如住所漏水,需查明根源堵塞漏洞,我們應當斷除苦因、淨治罪障;成辦樂因、積福修善。

 

  《百分朵瑪》的後回若依《墮懺》(6)修懺悔,則四種加行全備,在該儀軌最後發“修心”願也很恰當。

 

  “遇緣即修習”

 

  在突遇善緣或惡緣的情況下,都應迅速配合修心法來作應對。

 

  (四)開示一生修持之總綱

 

  “五力”是指:白法種子力、串習力、牽引力、對治力與發願力。

 

  五力中以“牽引力”為最重要。每日早晨起床後,應立即猛力發願:“總體上說今生、特別是今年、尤其是今日,我不能輕易浪費,而要降伏我愛執這個敵人,做些有意義的事!”發心決定了我們行為的善與不善、決定我們將要行的是小乘事業還是大乘事業;小到殺一隻蝨子或是做午飯,都是發心後去作的。我們從今晨起床系腰帶開始,起心動念都是為了衣、食、名等現世的安樂。不應再繼續如此下去,系腰帶時應塞一張便箋在結子裏提醒自己,如前發願,痛下決心。

 

  “白法種子力”,為了增長菩提心而由“加行法”等門所作的積福淨障(7)。我們平日所作的善多半流于現世的目的,糾正這種作法是很重要的。

 

  “串習力”,在行、住、坐、臥諸威儀中均設法使兩種菩提心增長,不間斷地修行。大菩薩們能佈施自己的頭顱與四肢等,做出我們難以接受與實踐的菩薩行,也是在心熟習之後才得以成就。剛開始學打鐵、斷木,做起來總是很不順手,入門後就不難了;佈施自己的生命也一樣,熟練後,就會像惠施蔬菜那般容易,所謂:

 

  “久習不成易,此事定非有。”(8

 

  據說有些古德騎馬時,在一隻腳套入馬蹬另一隻腳尚懸空前,就已將“道次第”作了一遍“憶念修”(9),這也是習慣所致。串習與修習是同樣的意思,即便是一口氣喝一碗茶,如果不經練習,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對治力”,我愛執初露苗頭,即予剷除,就像打偷食的狗一樣,應用這樣的方式來對治我愛執。

 

  “發願力”,晚上臨睡前,將日間所作的善根回向,使兩種菩提心增長。

 

  以上所說為現世五力,至於臨終五力,即是修七法門的“遷識法”(10),所謂:

 

  “大乘遷識法,五力重威儀。”

 

  修心遷識法中,雖然不需要念“嘿嘎”與“呸”,但與其他遷識法相比,此法卻更為深奧。

 

  五力的名目與前相同,其中“牽引力”,是指發願自己在臨終與中有階段,能夠不離菩提心。

 

  “白法種子力”,將自己最貪著的東西作上供下施等,佈施給殊勝福田,或是將所有財物分成幾份回施他人。如此一來,心無貪著,這要比死後由別人代為薦福好得多。

 

  以前有一個比丘,因貪戀缽孟而受生為蛇,被佛陀驅入林中後,嗔火熾燃,焚毀樹林,自己也被燒死,墮入地獄。因此,這位比丘前後連續三生的身體,為三種火所燒。又如某人將黃金埋入地下,因為貪著黃金,死後也受生為蛇,後來將黃金供養佛陀。如果我們不願佈施財物,結局可能與他們相同。同樣的,如果食著於自己的身體,將受生為身中的寄生蟲。以前某湖邊有一具女屍,一條類似蛇的蟲子在屍體的口、鼻、眼、耳等各竅爬進爬出,纏著屍身不走。這是因為那個女人的前世對自己的身體很貪戀,時常在鏡子前顧影自憐,死後變成蟲了留連不去。所以說,我們在臨終時要積福、猛力發願求菩提心增長,尤其重要的是不可貪著自己的身體等。(帕繃喀仁波切又舉了另一個事例,有個出家人生前對銀錢十分貧著,死後變成一隻蛤蟆,用爪子緊抱住銀塊不放。)

 

  某些人因為貪著的關係,臨終時很難斷氣。安多有位老喇嘛,平時愛吃油酥,死的時候很困難。貢唐絳貝央十分善巧,他要老喇嘛發願往生兜率淨土,並說那裏的油酥比他們寺院裏的好吃得多。老喇嘛聞言,立即斷氣。我們將來也可能會有類似的危險,所以,斷除貪著是極為重要的。

 

  “對治力”,是指臨終時要修強力的懺悔、防護。如杲臨終者是密宗行者,屆時應修“自入灌頂”或求師灌頂,還淨菩薩律儀與密宗律儀。其他人則應盡力善修懺悔、防護,這在平時就很重要,臨終時尤其關鍵。否則,即便本來可以往生淨土,也將因為這個障礙而去不成。

 

  “發願力”,這不是指發願往生淨土等,而是發願將一切有情的苦與罪障成熟到自己身上,以及發願能生起菩提心。

 

  “串習力”,是指平時精熟於菩提心的修在,臨終時因習慣的力量,在修菩提心當中往生,此外沒有更高深的修法了。

 

  至於臨終者的威儀,應效法大悲大師涅槃時的威儀,作右脅臥,以獅子臥姿去世。單是這一臥姿對往生淨土也有很大的幫助。

 

  總的來說,下士道者應在修“皈依”中往生;上士道者應在修“菩提心”中往生,如是等等。

 

  有人或許會懷疑,這些修法當中似乎沒有往生淨土之法,然而實質上絕對是有的。切喀瓦臨終時命近侍急設供品,他說:“我原本發願為利一切有情而去無間地獄,但是現在看來是去不了了,淨土的景象已經出現。”格西博朵瓦也是這樣圓寂的。

 

  以前有母女二人被水沖走時,彼此關心著對方,發起善心,結果受生於兜率天。又如,洛卡洽薩地區有一條皮筏因載物過重,快要破裂下沉時,有位郵差發起善心,躍入水中,他並未淹死,有彩虹貫照。

 

  如果臨終時能清楚地想起殊勝善心,即便是造作的菩提心,亦能往生善處,當可無疑。我們往往對“嘿嘎”、“呸”之類的遷識法很重視,並將出現遷識前兆看成是了不得的事情;其實,就算我們不修任何所緣,多練幾次“嘿嘎”,頭頂上也會出現遷識前兆等。這是風的活動,並不稀奇。

 

  修心遷識法中,雖沒有“嘿嘎”與“呸”,但卻是所有遷識法中最深奧者。修其他遷識法難說是否能在臨終時關閉惡趣之生門;但如能以五力而往生,則保證不墜惡趣。

 

  (五)修心純熟之量

 

  “諸法歸一要”

 

  薄伽梵所說的一切法蘊,都是用來對付我愛執的,法與非法的判定標準,即在於是否成為煩惱的對治。最殊勝的成就征相即在於能減輕煩惱,其他的成就相是沒什麼大不了的,因為兀鷹也能在空中飛翔,老鼠也能鑽入地下,魚兒也能在水中游泳。此修心法被稱作衡量法與非法的天平,如果修法結果是煩惱的減輕,即達純熟的標準。

 

  “二證取其主”

 

  作證明的有自己與他人兩種。自己沒有真正的修持卻詐現有德,使別人誤認為是持戒清淨的修行人,這是屬於內外熟與未熟四種庵沒羅果中“外熟內未熟”(11)的一類。好像潛伏的貓一樣、善於弄鬼,不明底細的人於是誤認這種人為善土。這種行為是要不得的。

 

  另外,也不要成為“內熟外不熟”那一類人,而要做到內外清淨;因為外調伏,所以不會遭到他人的恥笑;因為內調伏,所以自相續富有修持。菩薩對外在的威儀要謹慎,盡力擯除會招致不好名聲的言行,如所謂“於惡聲譽不護雪”(12)要做到問心無愧,這是很重要的。

 

  “常懷歡喜心”

 

  當我們富有時,會曾被攢積、守護財產的眾多念頭搞得心神不寧;貧窮時,又要辛苦追求無法休息。若能如此思惟財物的過患,就可以將任何妙劣緣都轉化為道,快樂而知足。同樣的,對毀、譽等八法(13)等量齊觀,快樂的時候觀察一下為什麼會快樂,痛苦的時候分析一下為什麼會痛苦,就不會愁苦憂惱了。

 

  “散亂亦能生”

 

  騎術不精的人,在精神集中的情況下,還不致于被馬摔下來,但精神一散亂就很容易摔落馬下;而擅於馬術的人,縱然在散亂時也照樣能坐得安穩。同樣的,修心尚不純熟的人與不會騎術的人一樣,在心思散亂的時候,別人罵他會先發怒,提起正念後才消除怒氣;修心純熟的人,縱然心思散亂,任憑別人如何打罵,也不會動怒,此即修心純熟的標準。

 

  “純熟量為倒”

 

  死無常心的純熟標準,是對現世虛榮喪失興趣;出離心的純熟標準,是對輪回盛事不生羡慕,同樣的,修心純熟的標準,即是將我愛執顛倒過來。

 

  “五大純熟相”

 

  痛苦與傷害等出現時,自心不為煩惱所動而能心平氣和地接受事實,此為“大苦行師”;珍愛他人勝過自己,此為“大菩薩”;一切威儀不逾十法行(14),此為“大沙門”;不染絲毫罪與不善、調柔而住,此為“大持律師”;與真正的大乘道相應,此即“大瑜伽師”。成功的修心法行者會成為這五種人。

 

  (六)修心三昧耶

 

  修心三昧耶共有十八條:

 

  (1)至(3)為“常學三總義”

 

  三總義是指:

 

  (1)修心與持戒不相違:不可以修心為藉口而輕視毗奈耶等下級戒。

 

  (2)修心不流於怪誕:不應藉口修心,貌似無愛執而無所顧忌地去觸怒人與非人,如作斬樹妖等狂行。

 

  (3)修心不分黨類:不可只容忍親友而不容忍仇敵、只容忍人而不容忍非人等。

 

  (4)“心改身如故”

 

  我們不應讓心持續剛強難調,而應設法改善、使它逐漸調柔。上者當求在今日改變;中者當求在本月改變下者當求在今年改變。否則,即便出家之後上了年紀,心還是與出家之前一樣。我們的心不要像屋子後面的大岩石那樣固執不變。至於要用什麼來改呢?當修菩提心、出離心、無常等,外在的舉止仍須維持平常的樣子。內在的功德達五分錢也不值,外面的舉止卻又顯得冠冕堂皇,如眨眨眼皮以示深入禪定的樣子等;這是不對的。我們不應有這樣的矯飾,而應以寂天菩薩、聖盤陀迦等為榜樣,體驗與進步只在心上面表現出來,外表則不露聲色,不讓任何人知道自己修道的進程,而臻斷證功德的高峰。(帕繃喀大師又舉例說:吉祥月稱外表與普通班智達一樣,從不突顯自己,內在卻已獲得能從繪畫的牛身上擠出乳汁的成就。)這些大師都是韜光養晦的典範,噶當派的祖師們也是,專重實修,從不在口頭上大肆宣傳他們所獲得的成就。此外,如同向他人炫耀摩尼寶會招災一樣,表露自己的功德也會招來許多障礙。我們與世俗人一樣地流于現世,修一點點法,也要跑到山頂上搖旗呐喊,惟恐他人不知,這樣做是不對的。應當遵循阿底峽尊者噶常派的宗風,像置燈於瓶中一樣,將功德隱藏起來。

 

  (5)“勿說缺支節”

 

  意謂不談論別人的過失。

 

  (6)“莫思他人事”

 

  不觀察他人的過失,而應細審自己的缺點。否則,專找別人過失,例如法友紮倉·康村裏的僧人等,那麼自然連大師佛陀也不免有過失可責。如此一來,就難免會造成輕蔑、譭謗等,所以不要去挑別人的毛病。

 

  (7)“先治重煩惱”

 

  自己相續中哪一種煩惱重,就先對付哪一種;比如說,貪煩惱重的人,應修不淨觀來加以對治。

 

  (8)“不求於果報”

 

  不要做了某種善事,就希望得到善報與好的異熟果。

 

  (9)“莫啖雜毒食”

 

  不食攙雜有我愛執毒素的善食。

 

  (10)“不可講情義”

 

  煩惱生起時,不可對之容忍講義氣,而不加對治。

 

  (11)“勿作世諍罵”

 

  如“沙門四法”(15)中所說,當他人辱駡自己時,不報之以辱駡。若不具足四法,即不成為沙門,這些都是我們曾在親教師與軌范師面前承許過的。所以,對方罵我們是“老狗”時,不要回罵他是“小偷”;別人打我們一下,不要回打二下等等。

 

  (12)勿俟于狹路”

 

  不可為了報復,在別人有難時落井下石、以快宿仇。世俗愚人將當面陪笑、內挾仇恨的諂誑視作機靈聰明,我們是修行人,行為應當與世俗人有所分別。

 

  (13)“不可刺其心”

 

  當我們獲悉別人的重大缺失時,不要在大眾之中侮辱當事人,不要說刻毒的話刺傷他的心;以此為例,也不應做出念誦猛咒懲罰非人等事。

 

  (14)“莫推諉他人”

 

  自己作了不對的事情,不要耍花招移花接木,或是諉過於人。

 

  (15)“莫作經懺用”

 

  此修心法是用來降伏我執的、若用來對付非人的侵擾和獲取名聞利養,反而會導致我愛執的增長,所以,要避免用作經懺之類的錯誤用途。

 

  (16)“眾利勿爭先”

 

  對於公共財物,不要設法搶先獲得,也不要設法先取得最好的部分。

 

  (17)“天莫變成魔”

 

  不要把修心法變成我愛執的助緣而非對治,否則,即是天變成魔。

 

  (18)“樂莫求他苦”

 

  不要為了自己的快樂而希望仇人倒楣和死亡,亦即不要將自己的快樂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上。

 

  上述內容為十八條三昧耶。

 

  (七)二十二條學處

 

  (1)“一貫眾瑜伽”

 

  本法行者不需修許多種善行,而應時時將一切行持與自他平等相換心結合起來。例如在進餐時,因為已將自身佈施給有情,所以應該想到:“為了利益有情,我現在需要吃飯來滋養這個色身。”其他一切威儀可依此類推。此外,在念誦密咒與囑託護法成辦事業等時,也都應以此心為基礎。

 

  (2)“一除諸障難”

 

  正如在藥物無效時,醫師要用針灸那樣,此平等相換之心能以一當百,治癒一切煩惱疾患。

 

  (3)“初後修二事”

 

  改正動機與回向二事,是一切善行之初與之後所應作的。我們也應在早晨起床時發願,並在日間隨時觀察自己的行動是否與之相符。

 

  (4)“二境皆安忍”

 

  不論是苦是樂,都不能捨棄修心的修持。有些人因升官發財等,有了享樂就退失正法;有些人因遇到仇人等,受了痛苦就退失正法。

 

  (5)“捨命護二成”

 

  防護佛法總的三昧耶與修心三昧耶,縱然捨棄生命也在所不惜。

 

  (6)“勤學三難事”

 

  “三難事”是指:認識煩惱難、修對治難以及斷除難。對這三件難事,要努力認識並修學。

 

  (7)“取三主要因”

 

  “三主要因”為:值遇賢善上師、自心堪能、衣食順緣具足。我們應當發願獲取這三個修法的主因。

 

  (8)“修三不退失”

 

  不可退失信敬上師、歡喜“修心”、以正念正知守護學處這三件事。

 

  (9)“具三不舍離”

 

  不應該讓身、口、意三者空閒鬆懈,而應督促三門勤修善業。身之善行並非僅限於頂禮、旋繞等,即使端身正坐也是善行(16)。

 

  (10)“於境無偏黨”

 

  不可將修心的物件作怨家、親人,或是有情、非有情等的分黨。

 

  (11)“周遍且深透”

 

  修心要像切喀瓦那樣,從心底發起且遍及一切物件。

 

  (12)“特殊尤常修”

 

  對於一些特殊的物件,例如難修忍辱的怨敵,以及上師、父母、室友等,要單獨分開來專修。

 

  (13)“不持眾緣備”

 

  修法不應考慮衣、食等順緣是否具備,不要淪為下麵頌文所說的那種人:

 

  “腹飽日暖法相儼,惡緣臨頭變俗人。”

 

  (14)“今當修主要”

 

  我們現在所修的菩提心等法,雖然難生,卻利益宏大。修這些法是為了成辦自、他二利,而非為了現世的目的。(帕繃喀大師進一步指出:我們應重後世更甚於今世,重正法更甚於世間法,重修心法的修習更甚於其他法的講說。)

 

  (15)“遠離六顛倒”

 

  六顛倒依次為:

 

  “忍辱顛倒”,能忍受世間俗務的辛苦,反而對修法缺乏毅力、吃不了苦。

 

  “味著顛倒”,對聞、思、修等法味不知愛樂,反而對世俗言談、商務、軍事等極感興趣。

 

  “悲心顛倒”,對有罪之人不修悲心,反而對為法苦行者心生悲憫。

 

  “希求顛倒”,心中不求修清淨法,反而垂慕世間的快樂、財勢。

 

  “照顧顛倒”,不教學生們能利益後世的正法,反而讓他們學習經商、訴訟等對後世極有害的事情。

 

  “隨喜顛倒”,對自他之善與他人的快樂不生隨喜,反而對不善與仇人之隨喜。

 

  以前有一個比丘,得知對手犯了“他勝”罪後心生隨喜,格西博朵瓦聽說此事後指出:隨喜者的罪要比當事人的罪更加重大。

 

  (16)“莫輕嘗便舍”

 

  有時我們聽上師說法,會生起衝動的出離心,連著好幾天拚命用功、勤修一切善行。但過了不久,便感到厭倦而放棄了,這種時作時息的做法應當避免。貢巴仁欽喇嘛曾說:“眼光要放遠一點,心量要放大,情緒要放鬆。”修善行要做到鬆緊有度、從長遠考量。

 

  (帕繃喀仁波切進一步開示說:先從“起瑜伽”(17)開始給自己立下規矩,以後再逐漸開廣,這樣較易有成就,如“蝨子與跳蚤”之寓意所示(18)。)

 

  (17)“斬絕專修習”

 

  此句有人解釋為全心投入到“修心”的修持中,但更確切的意思是:如同醫師為病人放血時,皮膚血脈同時作深度切入那樣,“修心”與自相續也要做到“徹骨透石”。

 

  (18)“觀察令解脫”

 

  對修心法應以尋、伺(19)作觀察修,從而斷疑解惑。哪一種煩惱較重,即應修相應的對治法來對付。

 

  (19)“不思有所恃”

 

  為了利益有情而修行是我們的本份,而且自己也已經立誓要這麼作,所以不能因此而居功自傲。

 

  (20)“稟性不暴戾”

 

  不可暴躁生氣,不要因為當眾受辱等而發怒。

 

  (21)“喜怒莫輕發”

 

  不要像春天的天空須臾變化,不要隨著細小的外緣變化而時喜時怒。

 

  (22)“勿著於聲譽”

 

  幫助別人時,不要指望別人回饋。

 

  上述內容為修心學處。

 

  如果能夠做到以上所說,縱然身處“壽濁”等五濁橫流的時代,也能將惡緣轉成菩提道。

 

  此一教授是由金洲上師所傳承下來的。切喀瓦本人說,他在修了這個法之後,滿心喜悅、死而無憾。

 

  除正見部份之外,至此我已將《修心七義論》講述完畢。雖然有許多釋論是按照噶當派早期祖師的見地來講的,但是不可憑信。《修心日光論》中的正見內容,是根據中觀應成派的見解,應遵照應成派之見來思惟。據說金洲上師最初是持唯識派之見,後來亦改成中觀派。

 

  (帕繃喀大師最後開示說,講道次第“經驗引導”(20)時,“發心”以前的內容應重複講三、四遍,在這之後則不需要了。)

 

 

 

  注釋:

 

  1、全頌為:“能遮惡趣道,善示解脫道,導至無老死,敬禮菩提心。”。

 

  2、兩者之區別見本書“第十七天”。簡言之,憶念有情作母親時所予的恩德為“普通念因”;憶念有情未作母親時所予的恩德為“殊勝念恩”。

 

  3、“悅意慈”與“欲令具樂慈”之區別,見本書“第十七天”。

 

  4、參見本書第一冊205-206頁。

 

  5、詳見《大悲日蓮華經》。

 

  6、全稱為《菩薩墮懺》,修法詳見本書第一冊。

 

  7、詳見本書第一冊“第四天”至“第六天”。

 

  8、引自《入行論》第六品。

 

  9、見第一冊557頁。

 

  10、臨終時使死者心識往生淨土的修之,一般與密法合修,為“那若六法”之一。

 

  11、龍猛《親友書》中有頌曰:“自有生如熟,亦有熟如生,亦有熟如熟,或複生如生,庵沒羅果中,有如是差別,人亦同彼四,難識王應如。”。

 

  12、出自月宮之《菩薩成二十頌》。

 

  13、詳見本書第一冊“前言”第五條注。

 

  14、十法行:1、繕寫佛經;2、供養;3、佈施;4、聽法;5、受待;6、披讀;7、開演;8、諷湧;9、思惟法義;10、修習法義。

 

  15、沙門四法:他謔不還謔、他罵不還罵、他怒不還怒、他打不還打。

 

  16、例如聽法等。

 

  17、密宗修法。

 

  18、類似“龜兔賽跑”寓言。

 

  19、尋、伺均以思、慧一分為體,但對境的推度有淺、深之別。屬“不定”心所。

 

  20、見本書第一冊35頁。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