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12/21 07:23:55
學習次第 : 進階

修行之道·第五章 修心七要

泰錫度仁波切

第五章  修心七要

 
   
佛陀所有的全部法教不外小乘與大乘。大乘本身又有顯、密二乘之分。這一切法教都旨在協助我們捨棄有「我」之念。我們現在要研究的是大乘修心之法,此法能除去有「我」之妄想而發展出顯現為活潑有力之大悲的菩提心,以及發展出修此大悲所需的一切。「修心」在藏文中是lo-djongLo的意思是思想djong的意思是修行、訓練或淨化。此項修行名為修心,乃是因為運用其法可將我們目前為「我」所蔽的那種相對的存在,轉化為如實無礙的真心。
   
由於「我」的觀念作崇,我們易積不善,所謂「不善」,意即有缺陷者,也就是苦因。我們現在的感覺是有「我」,我們的一切行為和與事物之間的關係即以此有「我」的看法為依據。運用修心之法能使我們以「障礙」作為修清淨心之方便。因為清淨心從來不曾受障礙的影響,當我們修行抵達究竟位時,清淨心還是像往常一樣。但是,於此之前,在相對的層面上修行和淨化有障礙之心則是非常必要的。
   
我們如何能以「障」來淨化「障」呢?我們應細思此「我」,我們就可以如佛法所明示的那樣而發現,「我」通常是一切障礙因素的促成者,是一切障礙因素所需生存空間的製造者。然而,旦我們知道如何運用,此一有「我」之念即能被轉為證悟之種。我們知道自己想要什麽、不想要什麽。我們知道自己何時快樂、何時不快樂。推己及人,我們就能知道別人怎樣會快樂、怎樣會不快樂。我們能夠瞭解他們的痛苦。以「我」的感覺去體會他人的感覺就能生起悲心,進而發展此悲心,使其成為相對的菩提心,願他人快樂,並為令他人快樂而忘了自己。當然,不可能一下子就做到私利盡舍的程度,但我們可以從小處著手,如對貧苦饑餓的人行佈施,或對辱駡我們的人行忍辱,因為我們知道對方怒火中燒,無法自製。如是,則相對的菩提心會逐漸生起,並且逐步返本還原,直到成為究竟的菩提心。然後,我們再精鏈、培養此究竟的菩提心,至其成為完全的證悟為止。這樣,藉此修心之法,「我」乃成為解脫之種,而非輪迥和痛苦之種。當知修心並非求之於外,而是運用我們內心已有者,這一點非常重要,我們所須做的只是去發現它和讓它展現而已。
   
有幾個例子可以幫助我們瞭解心是怎樣修的。有一種植物,對人和大多數的動物來說都是劇毒,但孔雀吃了卻無害,非但無害,反而益增其美,因為孔雀有轉化此毒所必需的方法。通常,貪、嗔、嫉妒都是心中的劇毒,但若運用修心之法,這些劇毒之性就可構成證悟之道,此即為何在大乘中修心之法如是重要。
   
僅知修心之法還不夠,必須還要有願修之心或稱之為動機,而此願修之心或動機則因遭遇障礙及其後果而有。這種情形可用蓮花來比喻。蓮花不生於只有清淨和新鮮之水的泉源或池塘。蓮花這種最清淨、最美麗的東西乃是生於陳腐骯髒的泥塘。在為痛苦及無明所縛,為無明所惱的眾生心內,就埋藏著覺心之種,也就是大悲。由於遭受大悲不發之苦和急需大悲成長之益,這些眾生才易於生起放出大悲、任其成長之心。
   
大師及大證悟者,常以多種方式和從許多觀點,開示慈悲之道。慈悲之道意義深長,並且極為重要。龍樹有一短偈說:
  眾生欲除苦,須除苦之因,
  而非苦本身。欲除苦之因,
  須先信他人,比自己重要,

  此即除苦法。若欲盡除苦,
  須得大解脫。大解脫之根,
  即是菩提心,此心須從始,
  堅固如大山。
   
於此山上,一切解脫所需都將成長,尤其是平等無限的悲心。目前,我們的悲心十分有限,快樂時易發,一遇麻煩就幾乎全沒了。無限的悲心是不變的,其物件為所有輪迥眾生,無一例外,不管他們是友、是敵、還是陌生人。不過,當菩提心修到極致,當我們得見自己和諸法本性時,最後,連此不變的平等大悲都要捨棄之,只有藉此全舍之慧,才能走完最後一步。何以故?因為此悲乃出自於瞭解無人想要受苦,瞭解他人之希望快樂和厭惡痛苦一如我們自己。有此瞭解,我們才會盡一切努力,獻出自己的身、語、意,以使他人獲得暫時和永久的快樂及脫離痛苦。由於是「我們」力圖協助「他們」,所以仍屬有二之心。要想圓滿證得佛性的所有品性,亦即證得實相或真諦,此有二之悲最後必須捨棄。
   
修心要經過七個步驟或階段。此修心七要乃阿底峽大師傳入西藏之法教。當年阿底峽跟三位上師學習修心之法和菩提心。這三位上師是法稱、法護和彌勒瑜伽士。法稱藉修心之法獲得證悟,甚至在修心之際就能利益很多眾生。他確實能代眾生受苦、治眾生之病,以及令眾生安住於道,處處表現他以修行為樂。法稱將修心之法傳給阿底峽,阿底峽又將此法傳入西藏。從阿底峽迄今,此修心七要一直不斷的傳下來。我自己是從第十六世DB法王那裏受此法教的。雖然我們追溯其源至法稱為止,其實全是以釋迦牟尼佛的法教為基礎,這是屬於顯教的修行。
   
此修心七要的內容分別是:
     
(一)基本加行:基礎。
     
(二)修行主體:二種菩提心---相對菩提心與究竟菩提心。
     
(三)運用惡緣作為證悟之道的一部分。
     
(四)應用修行於生活中的各方面。
     
(五)修心的衡量。
     
(六)修心的誓約(應禁者)。
       (
七)修心的箴言(應行者)。

第一要點:加 行
   
因為此法必須先修,故名加行。這些加行常被稱為轉心四法,或稱之為四基本觀。第一觀是觀人身難得,體會人生真正的價值,體會人生不可虛度的道理,因為唯有藉此人身我們才能了知一切生命的意義或本質。人身是極為寶貴的資產。只知道人身難得還不夠,我們必須充分利用人生,令其可貴。
   
即使我們能令人生可貴,人生還是非常脆弱,不能永遠持續下去。人生無常,人一出生,就不斷減壽。生也是死之始。何時會死,無人能曉。醫生可能說某人在某一期間不會死於某病,但沒人能保證在那段期間死亡不會來臨。體會人生無常,可激勵我們充分利用人生:沉思死亡,實能令我們珍視人生。只知道死亡會來也還不夠,我們還必須研究當此血肉之軀死亡的時候,我們的心會怎樣:研究我們今生在身、語、意方面的所作所為如何造成善業和惡業,這些業在我們身亡之後仍將伴隨我們,永遠不離,不會自行消失。業遇緣即熟,依其本身之善惡而產生好壞的後果,無須依賴其他。此即為何於此業熟之地的世間,儘管人人要樂不要苦,可是痛苦還是那麽多。人的痛苦不是來自當前的作為,而是來自過去所造諸業的業果成熟。這說明了現在為何有人似乎徒勞無功,有人似乎不勞而獲。
   
當我們瞭解業是這樣運作時,這種瞭解不是學術上的認知。業與我們有切身的關係。不過,正如業種在我們心中,對治業種及避開業果的方法也在我們心中。方法雖在我們心中,但徒法不能自行,我們須善用之,否則一切仍舊,或好或壞,仍舊要隨業流轉。
   
我們若不處理潛在之業,業就會成熟而生苦樂之果,帶來輪迥之苦。明察細思眼前我們所住的世間,我們即可看清和體會苦的整個過程。我們可以想一想那些一無所有而想要獲得快樂、財富、健康或其他東西的人;想一想那些雖非一無所有,然而想要更多的人;想一想那些已經具足一切,然為維護其所有而仍在受苦的人。無論是那一種人,他們徒勞一生。最後,終將盡失所有,因為死亡時一件東西也帶不走,就連我們極其喜愛、細心照顧、難分難舍的身體,也不得不留下。
   
我們必須知道在此四加行內所觀之人身難得、諸法無常、業因果報和輪回是苦的順序,以及其間彼此的關聯。此四觀的排列不是思想家在哲學上對觀念所作的編排,而是世間本性的真實反映。由於是最基本的,所以此四加行構成修心第一部分的主體。人生與世間既然如是,我們就必須起用上述內在的方法,去修行那能引導我們出離輪回之道。但我們該做的是什麽呢?我們可以從修行佛所傳授的求知與發現之道中得到解答。因此,我們第一步要禮敬佛、法、僧,亦即皈依三寶。就某一方面來看,禮敬和皈依是表示敬意,也是於無助時乞求援助。其實,遠不止此。皈依佛,除了是禮敬釋迦牟尼之外,還是認知和禮敬我們本具的佛性和成佛的目標。我們要是能自行成佛的話,我們早就成佛了。如今,我們仍在此為人。所以,我們必須行道,行佛法之道,佛法就是直接教人如何成佛之法 。佛法之道是成千上萬的大師都曾修過並賴以獲得完全證悟之道。能奉行此道即是真正敬法。但是,獨自讀經和修行,其弊可能不下於利,也許會令我們受害不淺。我們必須在有信心、有助人之悲心和有適當之經驗者的指導下修道。遵從這種人的指導即是真正敬僧。如是禮敬佛、法、僧三寶,即名皈依。
  信任佛性、佛道和上師,並用以除去自身之苦而獲得真樂,即使是這樣皈依三寶,還是不夠,因為皈依只是邁出一步而已。下一步是悲心和菩提心。因此,全部的加行,修心的第一要點,如下:「我們先衷心體會四基本觀(人身難得、諸法無常、業因果報、輪迥是苦),再誠心誠意禮敬佛、法、僧三寶併發菩提心。然後,我們即可進入第二階段,開始修行相對的菩提心與究竟的菩提心。

第二要點:實修菩提心
   
菩提心的發展分兩個階段:
     
(一)修相對的菩提心。
     
(二)修究竟的菩提心。
  
相對的菩提心又分三個階段來修行:
        1
)預備;2)修行的主體;3)終結。
(一)預 
   
我們所修的任何禪觀都是幫助我們直接體驗佛性的方法。修行這些方法,我們終將抵達能現證佛性實相的地步,但欲達此地步,必須先行禪修,禪修的第一步是學習如何集中注意力,如何持心令其專注一物,繼續不斷。要想看清某物,必須先集中目光。要想看清水中之影,我們不可碰水,而應讓水保持平靜。欲見自心之性,或宇宙本質,我們必須先學如何處理心,令心安定。開始時,會有很多由雜念引起的障礙和騷擾。若無定心安心之法,我們就不可能有多大的成就。此即為何要修止觀。在此預備階段所要修的止觀,是利用自己呼吸的一種非常簡單的方法。
   
我們坐在舒適的墊子上,任念來去,既不阻念生起,也不隨念流轉。在任念來去,置之不理的情形下,我們專注呼吸。先放鬆身心和呼吸,令其進入自然狀態,這樣經過幾分鐘再開始數息,、二、三、四,一直數到二十一為止。然後祈禱,念禮敬三寶文和四無量觀。
(二)修行的主體
   
修心法中,相對菩提心的修行是以施受(tonglen)觀為主體。開始時,施受觀的物件是今生在感情上與我們最親密者,然後再把物件擴及一切眾生。
   
今生與我們最親密的人是我們的母親,所以我們先觀想母親站在我們的面前。呼氣時我們要想自己所有之樂及樂因悉施予母,吸氣時我們要想母親所有之苦及苦因全歸於已。如是而修,直到我們覺得能將自己所有之樂都給母親,並能心甘情願承受母親所有之苦為止,然後就要再進一步,修得更深。此時要獻給母親的是,從現在起直到獲得超越苦樂的大解脫為止,我們將會遇到的每一種樂;而母親的每一種苦,連「我」這個苦根也包括在內,我們都承擔過來。
   
一旦我們有了願意為母奉獻一切的感覺,我們即將此一修法擴及其他對我們重要的人,如朋友、兄弟、姊妹等。然後依次擴及對我們雖不那麽重要但令我們起好感的朋友和熟人、擴及陌生人、擴及敵人、擴及深惡痛絕的敵人,最後擴及一切眾生。這樣,先從最容易的修法物件著手,逐漸擴及最困難的修法物件。此外,當我們在談話或禱告中說「我要利他」時,其意絕不只是幫一下忙就算了。它的意思是你要像藥之於病那樣利益他們;要像道路一樣,無論晴雨,幫助他們去到他們所要去的地方;要像食物一樣,給他們營養;要像橋樑一樣,幫助他們過河等等,為了幫助他人,我們要什麽都肯做,同時還要像藥、路、食、橋一樣;不期望任何酬報。
(三)終 
   
在修相對的菩提心這一階段,我們要於日常生活中發展平等,公平的待人接物。色、聲、香、味、觸等都會影響我們。我們嘗到美味時會產生愉快的感覺。我們摸到軟物時也會產生愉快的感覺。我們五官的感受不是愉快,就是不愉快,或是既非愉快亦非不愉快的中性。通常,有了愉快的感覺,就有貪戀隨之而起。有了不愉快的感覺,厭惡之心,有時甚至嗔恨之心,便油然而生。有了中性的感覺,接著來的則是一種無明。我們要先從最容易修的那些五官反應開始,然後逐漸擴及一切。
   
講到這裏,再說明一下六道的情形是有助於瞭解的。身為人,我們內具所有六道的感覺。我們生活中的快感是天道的感覺,嫉妒是阿修羅道的感覺,欲求快樂是人道的感覺,愚蠢無知是畜生道的感覺慳吝是餓鬼道的感覺,嗔恨是地獄道的感覺。
   
在修行的時間之外,在世俗的生活之中,所有六道的感覺都會顯現:對喜歡的生貪求心,對不喜歡的生厭惡心等等。當我們看出此一過程發生時,我們要盡力發展平等舍心,先從最容易做到的開始,逐漸增加難度,直到能對任何情況一視同仁。

    究竟菩提心的修心
   
此一修行分為三段:預備、修行的主體和終結,外加一段修後之行。
(一)預 
  與修相對菩提心時的預備修行類似。我們先皈依和發菩提心,然後誦七支祈禱文。所謂七支是(普賢十願中的七願):禮敬諸佛、廣修供養、懺悔業障、隨喜功德、請轉*輪、請佛住世、普皆回向。誦畢,同樣依次修止觀(數息)和施受觀。
(二)修行的主體
   
此段修行又分為幾個部分,第一部分是觀外相不實。先從我們周遭可見、可覺的事物開始,運用中道和般若波羅蜜所持的見解去領悟此諸事物皆無獨立實體,致能視其如夢。一旦能視此諸事物如夢,即可推而廣之,將此看法擴及我們的國家、我們的地球,終至整個的宇宙。
   
下一步是觀內心非有。先從最簡單的層面開始,先盡力尋求「我」和「我所」的意義。若有人問我們:「你是誰?」我們當然會把自己的姓名告訴他們。但我們若認真的對自身從外到內層層深究,直至於心的話,我們絕找不到一個實實在在的東西可以讓我們指著說:「這是我。」然而,我們既肯定有「我」,且又發現「我」不屬有形之物,於是乃向時空中求。可是「我」不在過去,因為過去已經過去;「我」不在未來,因為未來尚未到來。那麽是否在現在呢?現在是極其短暫的時間,不是本年、本月、本周、本日,這一小時、這一分鐘,甚至不是這一秒鐘。現在遠較上述各種時間為短,因為它必須是最小的時間單位。然而,無論我們所定的時間單位有多小,其中也必含有先後,否則這些單位就不能連在一起構成連續的時間了。一個時間單位若含有先後,能分解為現在、過去、未來,則此時間單位就不是最小的時間單位。憑藉常識或數學,都可作如是的分析,使我們推論出沒有最小的時間單位。若無最小的時間單位,又怎能有那些理應由較小的時間單位複合而成之較大的時間單位呢?如是分析時間與空間,我們即可發現其空無之性。我們雖在時間、空間或現象方面,找不到實存者,但心仍在。這樣,我們就發現心是超越時空與現象者;我們的尋求使我們得見佛性,我們必須做到這一點。
  第三步修法指示我們如何與宇宙的本質合一,亦即如何與那完全不可思議的所有現象之性合一。我們先學視一切事物為夢,此可對治固執世間為獨立實存者的邪見。然後我們探究一切事物的空性,此可對治我見。這兩種修法都是對治之法,我們必須更進一步從對治之法中解脫出來。
  若事物如夢,一切皆空,而心仍在那裏有思有覺,那麽我們怎樣才能正確的描述心呢?用藏文來說是「sNangSZingSaiBa.gSalSZinsTong.Pa」,意即有我們能明察之相,此明察之明即是空。此空不斷、無礙、遍在。因此,安住於心的本質之道,就是任心自在,讓心安住於其本性,不予增減;不對心念有所期望,也不視心念為禪觀的障礙。無須抑制心念,也無須助長心念令其膨脹成白日夢。我們只須生活於即令之時。
   
於佛性中,念得解脫。觀修究竟菩提心就像觀修大手印一樣。清淨的心境住於如實的層面。於此清淨的心境中,念會生起,打擾我們,但我們不必把念壓回去;把念壓回去就是把心壓回去。我們也許找不到心,其實心不外念,念之於心猶如波之於水。因此,我們不要跟隨念,也不要抑制念,而要專注現前。
   
小乘、大乘和密乘都說初修禪觀者,每次修行時間應短,次數應多。當修行功力加深,每次修行時間即可加長。所以開始時我們修十分鐘,休息五分鐘,再修十分鐘,如是修行下去,功力自會加深。

(三)終   
   
我們若只觀現前,雖為深觀,但不能產生圓滿的大乘之果,因為觀修必須有悲為助。所以在觀修究竟菩提心之後,我們應依大乘法將觀修之功德迥向一切眾生,併發菩薩誓願;就像觀修之前一樣,我們行皈依禮、發菩提心、誦七支祈禱文。

(四)修行之後
   
觀修時所生之覺受,必須在該次修行之後,亦即兩次修行之間,繼續保持,保持之道是:
  如幻瑜伽士,
  以其解幻智,
  對待幻世間。
   
例如,我們若在修密時依此準則而行,那就是修所謂的金剛身、金剛語、金剛意,意即在每次觀想佛相之後,我們繼續保持在觀想中所發現的身、語、意,令其於日常生活中依舊現前,對現前的本尊(屬身)、咒力(屬語)和深慧的品性(屬意),深懷如金剛般的信任感。如是延伸修行至日常生活之中,名為過三金剛的生活。
   
每次修後,無論做什麽,無論是談話、吃飯、享樂或受苦,我們都要盡力保持住在修行究竟菩提心時所達到的解悟程度。

    第二要點 概略
   
修此第二要點時,我們的坐姿要正,背要直,依上述之法修完相對菩提心與究竟菩提心的每一階段,盡可能修得清清楚楚。修止觀時,手放膝上,呼吸放鬆,純任自然。誦皈依、發菩提心和功德回向三種祈禱文時,合掌當胸,指端略為分開。在尋「我」的階段,要放鬆心情去做,不要有痛苦或緊張的感覺。當我們只是坐著任念來去時,我們要視念如水中連串而起之泡,一過即了。
第三要點 :利用逆緣作為證悟之道的一部分
  逆緣有很多種,然可簡化為根本的二類,一類起於器世間,另一類起於器世間內的有情。第一類是四大失調所引起的火災、水災、疾病等等。第二類是所有來自眾生的不愉快,例如他們對我們發怒或讓我們的日子不好過。他們所做的有時是舊惡之果,有時是新惡之因,因其能在我們心中引起貪、嗔、癡、慢或嫉妒的反應。
  無論何緣生起,其為順為逆,要看我們的瞭解而定,並不全看緣的本身。我們若不能善於應付,緣即為逆;若能善解善用,將其轉成修行之資糧,緣即為順。例如,若有人侵犯我們,而我們予以報復,則此緣即純為逆。然而,我們若明白此乃己業成熟所現侵犯之相,則我們就能佑其為淨化該業之方便,而以慈忍力安然接受。這並不是說我們要到街上去惹禍上身以便能淨化自己過去所造之業。有些苦是我們能避免的,也有些苦是我們不能避免的。通常我們費很大的工夫避免受苦,即使是些微之苦,但當我們遇到不能避免之苦時,我們就必須視其為業已成熟而欣然接受,心知業果成熟即是業因消滅,而且業果此時不熟,早晚會熟。當業成熟顯現時,善修者即以一種淨化該業的方法,儘量加以利用。若非如此,我們就會對逆緣作不良的反應而播下更多的業種。輪迥運作的方式即是如此,不斷以冤報冤,致使世間生死死生,永無休止。證悟本身並沒什麽,只是解脫輪迥的惡性循環而已,此即為何斷除冤冤相報為證悟之道的一部分。藉除新的輪迥之因和淨化已造之業,我們可以重見自心或自己的真性。觀想金剛薩埵等的修法是有力的淨化現有之業的方法,但若要整天修此類之法,在在做日常工作時保持觀想,是不切實際的。因此,以接受不能避免之苦來令業自然淨化的方法,是很重要的。
   
無始以來,我們從未真正瞭解何種行為害人害己,何種行為利己利人。一切都成了喂「我」的食物,我們的苦樂全是過去所造惡業和善業所致。由於不明此理,我們乃以為成功與快樂是當前努力的成果,並以這種想法來增長我見。受苦時,我們的反應是報復或自憐等等,這也使有我的幻想增長。苦樂皆令「我」增,不令「我」減,而「我」即是苦種。寂天說,眾生之苦,皆因「我」起。真正迫害我們的惡魔是「我」,而「我」又是一個根本不存在的惡魔,因為無論如何尋求,我們也找不到任何可稱為「我」的東西。然而,一旦我們產生誤信有「我」的幻覺,那個虛幻之「我」就開始希求快樂,厭惡痛苦,而對獲得真樂之道則一無所知。「我」就是這樣引起貪、嗔、癡三毒,而三毒又帶來輪回之苦。「我」若不予根除,輪回之苦即永不會減。根除之前,苦將不斷出現。我們目前所受之苦,全是我們自己過去為了令「我」滿足或令「我」無苦而行不善所致。
   
遇到麻煩,我們要確信其根因不是當前之人或境,而是我們自己過去所造之業。我們若未造當受傷害之業,就永不會遭受傷害,而那使我們遭受傷害之業,以及使我們目前能受此業之影響者,皆系於「我」。我們已於無量劫中,以多種不同的方式,做有「我」之妄想的奴隸,現在我們必須痛改前非,推翻「我」見。我們雖可自尋改革之道,但無此必要,也未必成功,而且可能非常困難。佛法是現成的;全部改革之道都清清楚楚的擺在那裏。淨除我見所需的一切指引、瞭解和方法,都是我們能夠得到的。
   
我們必須推毀「我見」;「我見」是我們最大的敵人。與我們為敵的人或動物可能傷害我們,但頂多不過把我們殺了。死似乎很可怕,然而一旦我們知道死是什麽,死就沒那麽嚴重了。死即是心在某一身中不能再住下去的時候,隨業之力,轉住另一身。有形的敵人只能要我們的身命,而「我」這個敵人卻已支配和決定我們的生存達無量劫之久。如今我們有了暇滿的寶貴人身,就必須用之於正途,把「我」徹底摧毀。這並不是說「我」不好,並不是說我們應該恨「我」和與「我」作戰。「我」是一種惹是生非,毫無意義的錯覺,去除「我」的方法在於瞭解,在於洞察生存的本質。我們無須恨「我」;我們應利用「我」使其成為證悟之種,並使我們自己成為佛子。這才是正當的改革之道。
   
如果我們想利用人生的境遇作為修行真諦的一部分,我們就必須了知這些境遇如夢如幻,進而看出它們是「四身」的顯現和遊戲。無論我們看到什麽或經歷到什麽,都不外佛性,都不離證悟或佛陀的法身。但是,由於「我」及貪等的活動一刻不停,才使得那清淨的一面隱而不顯。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如何始能找到佛之諸身呢?如果我們像在身心中尋「我」時那樣逐步分析我們的境遇,我們就會發現其中找不到一點點獨立實存的東西;雖然如此,其相仍在。如夢中所顯現者,有相而無起源。此無生之境即是無生法身。
   
境遇無生,沒有起源,然有相在;我們仍有講話、吃飯、生病等等現象。無生之性並未令相空洞。究實是無的鮮明生動之相即佛報身。無生與顯現結合即佛化身。此法、報、化三身不是分立的,而是一體。此一體即法界體性身。法身是超越一切想像和限制的證悟。報身猶如法身之空中的燦爛陽光,化身則如那個太陽不斷發出的生長之力與能。究竟階段與我們自己無別。相對階段亦複如是。
四種資糧
   
有四事能幫助我們修相對的菩提心與究竟的菩提心:
     
(一)積聚福智。
     
(二)淨化苦因、苦之本身及障礙。
     
(三)感激橫逆之因。
     
(四)供養及讚歎護法。
  (一)積聚福智
   
「積聚」是指發展樂因和創造成覺之順緣,同時也是淨化的重要支柱。我們都喜歡快樂,厭惡痛苦。這是很自然的反應,也就因此而有了正負善惡的觀念。「積聚」的意思是積善。不斷積善去惡是唯一除苦之道。如此積聚即是快樂的直接之因,但不是證悟的直接之因,因為快樂並非證悟。樂因苦而有;苦是樂之反。積善可除與樂相對之苦,使甚深獨立之樂的證得,遠較不積善時為容易。去惡之後,留下善果,此善果又構成證悟方面的障礙,它是一種必不可少的障礙。以種子的成長為例,即可說明此點。種子絕不可能獨自成長結果。種子需要泥土來培植,並須有適當的濕度和溫度。土、水和熱是有利的障礙,能令種子開花結果,充分成長。同樣的,我們先造有利的障礙,以除粗劣、痛苦、不利的障礙。然後我們就可輕鬆的除去有利的障礙,獲得圓滿證悟之益,能除有利的障礙者是智慧。
   
這不只是一種想法,而是一種做法,是我們必須遵行之道。一切有關善與不善、善業與惡業,以及積聚福德資糧的法教,都出自此道。我若問人:「你想要快樂嗎?」他當然會答:「想要。」每一個人都喜歡那種一切順利的感覺,那是一種快樂美好的感覺。但是,你若問他是否真知快樂之因,你會發現大部分的人都知道得不很清楚、不很確實。揚善的法教即是除此昏昧之光。對於這些法教,有人當下領悟,有人甚表懷疑。不過,一般而言,修德之善行看來十分合理,會為大多數的人所採用。但我們必須瞭解,真正的積德並不只是行善,而是了知善行和誠心去做;否則,沒有瞭解和誠心,所謂積德就只成了另一個夢,一個在發展善德方面並無特殊效果的夢。
   
在積德方面,主要的外在重點有三:
     
(一)佛、法、僧是積聚虔誠之德或信德的重點。
     
(二)六道受苦的眾生,無論看得見與看不見,都是我們積聚悲德的重點。
     
(三)我們的恩人,或善心人士,都是我們積德與恭 敬的重點,其中包括我們的父母、朋友、幫助過我們的人,以及本國或全球的善心人士。
   
修信德的方法是對三寶虔誠禮拜、供養和祈禱,也可用製作莊嚴的金佛像或供佛之燈等方式將我們的技能和財富轉化為虔誠的信心。不過,修信德的最佳之道是獻曼達  ,因為以清淨心獻曼達等於是獻上了整個的宇宙。這是密續的真髓,是獲得輝煌成就的至簡方法。此一確能令獻曼達的價值猶如獻上整個宇宙的清淨心,即是菩提心,也就是大乘道的力量所在。
     
有關信德的最後一點是,不管你採取何種看法,對三寶或佛性要完全信任。這在開始時幾乎是不可能做到的,但我們可籍下列意義深長的想法而發展出完全的信任:
平安,即究竟真諦,超樂之至樂。
為達此目的,我獻身語意,求證無上覺。
  
一作如是想時,我們就能懷下列之念接受疾病:
我若生疾病,願我病利他。若我之存活,
能有利於他,則願我再活。若我必須死,
死亦我所願。
  這就是說要對所修之法有大信心,相信所修之法無不適用。

  (二)淨 
  從上述可以看出,不僅有須除之苦,也有須除之樂,即障礙深悟和至樂的相對之樂。此淨化過程中的第一階段是除去苦因,亦即惡業。我們必須確信苦非無因而有。一切痛苦都是惡因之果,我們的當務之急是不再造任何未來的痛苦之因。我們沒有人喜歡受苦,但我們不應與苦作戰,而應從苦因下手。
   
我們怎樣才能淨化已造而未現的苦因,淨化潛伏在我們之內可能於未來成熟結果的苦種呢?主要的方法是誠心深自懺悔以前所犯之過。這樣做本來就夠了,但佛經中還教我們四種主要的淨化之力。
   
惡業,就連殺人等極惡之業,也本具一種善性。此一善性為何?即潛在的淨化之力。善用經中所說四種淨化之力,即可淨化任何罪過或惡業,並消除其後果。此四種力是:捨棄之力、遠離之力、信賴之力和對治之力。
   
捨棄之力是深惡所犯之過,知其不善而認罪。我們必須感到自己過去所做確是壞事,不是好事。遠離之力是更進一步,痛絕惡行,永不再犯。知過必改,即使須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不能痛絕,深惡就不圓滿,因為只有當我們有永不再犯之念時,才算是確知己過實為惡行。
  信賴之力支持和加持我們的懺悔和改過的決心。「信賴」是信任真諦,成就於皈依和發菩提心。籍著皈依真諦佛),皈依能證得真諦之道(法)和皈依能助我們證得真諦之友(僧),並藉將此皈依發展為菩提心(願自得證悟以便充分利他),我們即可奠定非常良好的基礎。於此基礎之上,我們的懺悔和改過的決心就能深具意義而有力
  對治之力是以證悟空性來支持上述三力,了知一切善惡之業都只是相對的現象,究竟無實;了知在相對的世間,相對的業因會產生相對的業果。對空性的了知,以及金剛乘的明咒和觀想,皆為對治以幻為實的妙方、妙藥。例如,當我們觀想金剛薩埵,藉湧流之甘露(或其他觀想中的光)而得淨化時,其實並非真有具淨化力的甘露或光。根本沒有!觀想的修法是一種能行淨化的善巧方便,若真有甘露自佛流出,我們早就已得淨化了,因為無量劫來一  直有佛,早就該有淨化之力降臨眾生、消滅輪回了。諸佛不能把自心的清淨或智慧放入眾生之心:諸佛也不能把眾生之苦一肩承當。諸佛所能做的是開示我們正道,幫助我們圓證佛性以除苦及苦因。
  
此四力在消除較為善良的障礙方面也同樣有效,但須加上般若波羅蜜。其意為何?意即欲得淨化,非超越一切有二之見不可。

(三)感 
   
本節和下一節的內容包括對傷害我們的人表示感激,以及為降伏阻力所獻之供。「阻力」(Negative Forces)一詞並不單指惡勢力,而是偏指任何能傷害我們或造成逆緣的人或事物。為何說是「逆緣」呢?當有人打我們時,我們覺得痛苦,打我們的人所造成的就是令這一連串事件生起的逆緣,而其根因則是我們本身之業,此業遇緣成熟。我們對諸製造逆緣者的禱告和獻供,表示出我們感激他們協助我們修行,這種感激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是,當道緣來時,反抗逆緣是無用的;我們必須瞭解逆緣。瞭解之後,我們就會感激逆緣的到來,但我們同時祈求道緣至此了結,不再生起,因為逆緣雖然有用,畢竟還是一種障礙。
   
第二階段與「我」及看不見的力量所起之障有關,而非與當前令人沮喪的生活環境有關。無始以來,所有的苦及苦因皆「我」所造,亦即因作有「我」之想而有。「我」是我們最大的敵人,也是我們最好的朋友;前者是因「我」為諸苦之源,後者是因「我」能令我們走上成佛之道。在此階段,我們感激「我」起之障,因有此障為著力之處,才使得我們的修道更快速、更有效。
   
當一切都進行得太順利時,就會有精神懈怠的危險。此時,「我」起之障可作為非常有用的觸媒劑,促使我們更靈敏、更警覺、更精進。任何機會,只要能加強我們的修行,都是我們所須尋求的。
   
本節有一種修法,專門用來對付地方神祗在我們修觀或閉關時所製造的騷擾。眾生之數遠超過可見之人或動物;這些不可見的眾生有心,然而沒有能與我們溝通的那種身體。當此類眾生作怪之時,我們就獻給他們一種象徵性的小供養,藏名朵瑪(由麥粉和牛油所製成的食子)獻此供時,我們所說的話大意是:「謝謝各位,非常感謝各位所帶來的騷擾,因為這種騷擾有助於我的瞭解,讓我知道自己所熟悉的色、聲範圍之外,尚有其他事物,因而使我更能接近如實之相。所以我要感謝各位,但請不要再來騷擾。」

(四)供養及讚歎護法
   
護法保護修成覺之道者,令其於修道時不為障礙所阻。因此,我們都有權享受護法的保護。若要得此權益,我們必須祈求護法給予我們在修道、證悟、利生方面所需的一切協助。其他之事,護法絕不會管。諸護法的實質是修行者自己所有的那種受悲力加持的信心與信賴。在相對的世間,有曾是極惡、極具權勢而為佛陀及蓮華生大師所度化的眾生。如今他們依誓為修法者盡力。我們所應做的是求其協助我們達到正當目的,並向其獻上特殊供養。這些護法都是世間的護法。此外還有瑪哈嘎拉等非世間的護法,以多種形相顯現,如智瑪哈嘎拉、行瑪哈嘎拉、以及俗瑪哈嘎拉,就像我們對法、報、化三身所作的分類一樣。我們供養他們,懇求他們在相對的層面上協助我們,同時我們對內心究竟的層面修不可動搖的信仰和虔誠,以及對一切眾生修究竟的無量大悲。這些都是在修心階段所用之法,名為逆緣入道法。每當我們有了困難或生病時,我們當然要儘量設法解決問題。我們不必故意意事找麻煩。此一法教的要點是,我們應致力於瞭解我們所要除去者的起因,瞭解它為何發生。境遇好時,我們也要求解,不要只顧享樂;我們要隨時準備做轉輪聖王或最貧苦的眾生。有此瞭解,我們就能屈能伸,可高可低,一律安然接受,毫無困難,這才真正是把逆緣當作道的一部分。

第四要點:轉生活為修行
   
一切修心法教的精髓是以五力修行。
(一)願 
   
此處之「願」,在藏文經典中意即「投擲」或「發射」。一開始發菩提心時,我們是把自己的心願投向獲得究竟證悟和利益一切眾生的目標上。一開始發射或衝刺就不斷的繼續下去,直到實際獲得究竟證悟和利益一切眾生為止。
(二)慣於修行之力
   
列為第一的願力,藉修相對菩提心與究竟菩提心而實現。此二菩提心要穩定的、精進的以信心來修,而修行時間的不斷增長即第二力。
(三)潛能之力
   
潛能,或謂種子,是屬佛性的潛能。此種潛能我們都有,其力藉蘇醒之善緣而活,所謂善緣即是福智二資糧。
(四)淨化與捨棄之力
   
自無始至今,從今直到獲得證悟,所有已生、未生之障礙,究其起因,皆源於「我」。「我」念念相續,依緣起法,不斷再現。令「我」存活之緣,是為惡緣。從初得此解之時開始,直到洞悉「我」之本質為止,其間我們還不能不自利,但須是善性的自利。願自己能得解脫以便協助眾生,即是善性的自利;只求自樂,全不顧他,則是惡性的自利。因此,我們首先要除去惡性的自利,然後再除去善性的自利。逐步如是前進,極有必要。
(五)祈禱之力
   
祈禱之力,主要是指那能將我們所成就之善全部獻出來與一切眾生分享的力量。此第五力與列為第一的願力相似,都是致力於普遍之善。運用此力,也能令我們產生對惡緣的正確態度。在禱告中,我們祈求自己能面對惡緣,將其轉化為善緣或有利之緣;能瞭解惡緣:能感激惡緣的來臨。
   
上述五力指示我們如何把修心之法納入生活之中。以此五力為基本原則,日常生活中各種各樣的情況都能轉為有益。
   
有關修心的經典中說,吽(HUNG)字特別重要,並且說有五力為助的修吽之法,是極其圓滿的修法。修行的每一階段,無論是小乘、大乘或金剛乘,都永遠需此五力。例如,修金剛乘時,我們先要皈依和發菩提心,這就是第一力。第二力是實際觀想和細部修行,不管是前者還是後者。第三力與修儀軌時所做獻供等事有關。第四力是修畢時的觀想化人無我之境,這通常是指觀想自己化光,收入自心所觀想之本尊身中,再與本尊合一之觀想。第五力是結尾的回向。此五力對大乘(如上所述)和小乘同樣適用,只是在願力方面有異而已。小乘最初發心是自得涅槃。其餘四力之性即以此願力為本。我之所以要把吽字提出來,乃因其為一切之本質,一切之核心。於吽字中,含有各種禪觀和善巧方便。
   
此五力也適用於命終之時。沒有人喜歡念死或談死,但死是我們都免不了的。當業果成熟死亡來臨時,我們就必須接受死亡,充分利用這個機會。死不是懲罰。死說來就來,死時身心分離,我們習以為常的生活、語言和感覺都告終結。死者若不知死,死將是一件非常可怕之事,因為他無法瞭解當時所發生的各種現象:然若知死,則死即可成為一個得見佛性和獲致寶貴成果的大好機會。
   
怎樣才能善加利用這個機會呢?根據大乘,正確的遷識法要憑藉以下五種力量。
(一)潛能之力
     
潛能之力令心解脫所有過去關懷的俗事仍物。一般人在死時所遭遇的主要障礙,其起因都是由於關懷過去的財富、自身、朋友、家庭等等,包括名聲、教育、權勢,以及各種各樣的事物。一旦確知死亡即將來臨,我們就必須擺脫所有這些俗事俗物,把我們積聚的資產散盡,給子女、給宗教機構、給貧苦之人,其實給誰都無所謂,只要能擺脫那些資產,不再為其所障就成。臨死之時,也是對他人傾訴一切的時候,以使心不留念。
   
然後,我們應力求瞭解死亡之性;瞭解死並非是我們獨有,而是人人皆有,很少有人能活過一百歲,就算活過一百歲,也仍舊不免一死。我們在死時的經驗,是每一個人都會有的經驗,沒什麽不得了。死亡只不過是我們不再能生存於此色身之中,必須離開此身去接受另一個由今生之業所決定未來之身而已。對於來世之身,我們無力選擇,但我們可以籍著分析今生而對該身有所認識,因為來世之因形成於今生,就像今生如何決定於過去一樣。
   
對決定我們來世之業有所認識,會令我們深悔自己曾犯之過而誠心認錯。除深悟佛法者外,很少有人能誠心悔過。瀕死之際能令人有此誠心,因為過去所關懷的俗事俗物已不再有任何意義。即使你是擁有億萬大軍和原子彈的國王,雖集世間權勢於一身,時辰一到也得死,既無用武之地,也無用錢之處。臨終之言都是真心話,所以我們要在臨終之時髮露懺悔今生和過去生中所犯的一切過惡,並要發誓永不再犯。從禮敬到迥向,如是修行七支祈禱文所說的各方面,可產生極大的效果。此為屬第一階段的潛能或種子之力,它構成我們臨終時堅強有力的背景。
(二)祈禱之力
   
此第二力首先來自七支祈禱,但其所強調的是禮敬諸佛菩薩和真諦,祈求來世,或於中陰身期,能證實相。這在中陰身的階段遠比在今生容易成就。例如,當我們在夢中知是夢境時,我們就可為所欲為。在夢中這麽做比在醒時要容易得多,因為夢中人生的虛幻面更為突出。死後,我們擺脫了固結的人生之夢,使得一切事物的彈性大為增加。
   
我們所須擺脫之夢,實際上只有一個,即「我」之夢。此外別無其他。我們一死,即不再有身,不受有形的限制,能知三世,亦有他心通。因已自人生之夢蘇醒,故具智慧的多種品性。此即為何我們祈求能於中陰身期修相對菩提心與究竟菩提心。若祈禱之力夠強,即可如願。這就像當我們真想在某一刻醒過來以便去做某項重要工作的時候,我們即能藉此心力而辦到。臨終時,我們必將有更重要之事要做,所以我們要為中陰身的階段誠心祈禱。
(三)淨化之力
   
無始以來,我們所受之苦都是因「我」或自私而起。今之接近死亡,亦「我」所致。此身、此出生之境地、以及此死,其業因皆「我」所造。既為「我」所造、為「我」所支持,此身、此死等之受者亦為「我」。因此,我們應捨棄「我」,遠離「我」。
(四)心願之力
   
中陰身期,我們不受此身和今生的障礙,心得自在。這是心自行認識自己的大好機會,此即為何我們祈求能於中陰身這一適當時機心得證悟。
(五)習慣之力
   
習慣之力系指現在修行、以便未來能獲得牢固的成果 。我們應於健在時習慣於修心:等到死亡真的來臨時再修就晚了。我們必須立即開始。
   
以上所說是如何於臨終時利用大乘法的五力獲得良好的成果。在實行階段,在實際瀕臨死亡時,有些對我們有幫助的事,是我們可以做的,但不是非做不可。在這一方面,有關修心的經典中所講的,主要是臨終臥姿作般涅槃狀。這不僅是因為佛圓寂時取此臥姿,也是因為身與心有密切的關係,尤其與氣(Prana)有關。氣貫全身,自受胎時就有,不限於血、肉或身體的某一部分,雖然在身體的某些地方此氣最盛。我們可以從開示身心關係的較高密續中,獲得有關氣的正解。
   
死時能善導此氣的身姿是向右側臥。右手托右頰,右手小指塞住右鼻孔,只用左鼻孔呼吸。呼氣時,我們將自己所有的樂及樂因、功德、財富、名聲、教育或其他善事,都作迥向,利益一切眾生。吸氣時,我們想像自己承擔一切眾生的苦難;不只是想,而要真有此意。如果不能採取上述臥姿,也沒什麽關係,因為心行才是最具決定性的因素。
   
下一步是修究竟菩提心,意思就是要了悟輪迥與涅槃,所有一切,都是法身或佛性所現;於究竟位,無生無死。生死就像睜眼閉眼一樣。我們對今生閉上眼睛,對來世睜開眼睛,閉眼睜眼之間則為中陰身的階段。如是了悟,即無怖畏。怖畏在人臨終時,會引發不善和怨恨的情緒,這些情緒令人非常痛苦,而且毫無用處。上述施樂受苦的修法,要一直修到死為止。若有修行此法的習慣,我們就能善用死亡。臨終時,我們令心專注其本性,令一切皆為心性所吸收,就像我們在修觀時把所有觀想都融入心性要並安於於心性之中,既不止念,也不隨念,只是任念來去,而心對其本性和本身仍能自知。這樣一來,死即成為觀修的一部分。起初觀修因有身障而稍嫌造作。身死使獲解脫之心有了認識自己本性的大好機會。這也是我們所有的最後一次機會
第五要點:衡量成果
  佛法包括佛陀所說的一切法教,及諸大師為佛法教所作的注解。他們之所以要如是教導我們,就是為了幫助我們和所有其他眾生除去障礙。效果如何,全看我們能把我見和自私的反應除去多少。有我之妄想減少,即是我們獲益,也就是我們修對了方向。修行若不能減少我見,那就是修錯了。因此,我們必須經常自省,確保沒有白修。當然,我們多少都有些自私,但無論自私的程度如何,都應因修法而逐漸降低才對。一種頗為簡易的自省方法是問自己:「假如我今夜命終,內心是否充滿遺憾?」為了失此寶貴人身而感到遺憾,這是人之常情,但即使曾經犯錯,我們仍然可有已盡全力的感覺,致能懷此自信而死。如若自忖屆時不能確信自己已盡全力,我們就必須從現在起,盡己之能去瞭解和修持身、語、意;把所知用於日常生活以改進生活方式,並依上師的教導修習禪觀。能如此做,即能因生活充實而有美好的信心,覺得:「若能再活百年,我的成就將是多麼多麽大,似可填滿大海。然若因故今夜命終,我也死而無憾。」如是思惟,我們就能成為自己生活情況的見證人。
   
當我們真的遇到惡緣或覺得惡緣於自心生起時,我們可先把這種情況凍結起來,然後再用相對與究竟菩提心予以轉化。這樣,就沒有真能困擾我們的東西了。事情還會出錯,我們也仍然趨吉避凶,但我們已不太介意,只覺得怎麽都舒服、什麽都可行,事情順利時舒服,事情不順時也舒服。惡事發生了,好哇!沒有惡事,怎修忍辱?如是一來,一切是善非惡,此即所謂「大喜」,能令我們無時不周旋於喜樂之中。這就像善於騎馬的人,當烈馬亂跳時,他非但不會摔下來,反而會驕傲的欣賞自己高超的騎術;當馬柔順時,他就舒舒服服的騎。一切順利,我們會覺得舒服;環境不順,我們也能覺得舒服。
   
有兩件事對我們的行為極端重要,那就是威儀和自尊。威儀是指在他人面前行動合宜,絕不做可恥之事,永遠要盡可能做清淨利他之事。只有威儀而無自尊,可能非常危險。只把表面做好,內心仍會藏垢納污,就像華麗的水晶寶瓶之中盛著腐物一樣。我們需要自尊,有了自尊,我們才能保持內心的清淨,好像其中的一切皆能為他人所見;有了自尊,我們的行動和動機才會發自內心,而不是只有一塵不染的外表,用以騙取不明內情者的信任。若要具有威儀,我們須對當眾所犯之過有困窘感;若要具有自尊,我們須對自己的缺點有羞恥心。有了威儀和自尊,我們就很完全。此二者的表現,在衡量我們進步的程度方面,是我們今生、死刻及未來的評價指標。
   
我們悉皆無常,不能免死。死時變化甚大,所失亦多,此時,今生志業中斷,我們就像失業的人尋找工作時一樣,所具證明本身技能和教育的資歷極其重要。威儀和自尊是我們所積之業的證據,二者合宜,即能令我們死得安心。這一點很容易瞭解,同時也是表示修心成功的指標之一(即使並非圓滿),亦即外在的指標。
   
修心的圓滿成果是深悟,但這並不是說已到了能隨心所欲的地步,而是說已能自動應付任何情況,能充分受順境之益,也能不為逆境所轉。境順,不再有生起我慢之虞;境逆,不因之而浪費時空。這是修心真正的成就,隨時都可上為轉輪聖王,下為最窮之人。無論何時何處,不驕、不餒,亦不違善。
   
即使我們的「見」比天高,所行仍須細如粉末:細得無微不至,堪當一切,縱然不大關懷自己的成就,也要為利益他人而如此。
第六要點:修心的誓約
   
修心也暗合著某種行為方式:有些事該做,有些事不該做。總括起來,有三原則:(一)實修無偽,(二)依理而行,(三)離門戶見。
(一)實修無偽
   
我們很容易基於自己已誤入歧途的信心而產生一種態度,那就是覺得既已修心,又屬大乘,說什麽、做什麽都無所謂,因為最重要的是心。單就某一方面而言,這種態度當然沒錯,但很容易變質而產生不良的後果。即使是極其偉大之人,也難永保誠心行事。除了誠心行事外,我們不可忘記自己所為對他人的影響。例如,有時我們說的可能是真心話,對自己來說是極有意義的話,但是未曾想到這些實語會對聽者實際上造成何種印象。或者,身為比丘,而(為了舒適)愛穿俗裝。你的內心雖仍想為僧,但他人卻會依你的外表來判斷你。因此,儘管你內在的行為如僧,還是有不對之處。所以,無論舒服與否,一旦為僧,就必須在身、語、意上全都依僧規而行,不管別人怎麽說
   
不過,當我們修心和修頗為高深的大乘法時,可能會產生一種心態,覺得:「我之所行,出自真心,別人怎麽說或怎麽想都無所謂。」這種心態,非常危險。我們所發的誓願,是要為一切眾生帶來相對與究竟的利益。我們不應因我慢或過分自信而違誓。我們不可對所謂「真心」過於信任。隨時注意自己在身、語、意方面的每一行動,竭盡所能做得完善,乃是極關緊要之事。
(二)依理而行
   
此第二原則隨第一原則而來。修心不能過火:我們不可任性。修到某一程度,有時我們會想要任性,想要為所欲為,不顧人言,不顧己譽。如果我們能放下一切俗務,像密勒日巴那樣勤修禪觀,直至證悟,那麽我們就能在獲得證悟時忘卻世俗,惡衣惡食,一心專修,不管別人對我們有何想法。但是於此之前,若只依衝動而行,那就錯了,那就完全成了走火入魔。我們必須非常小心,依自己的立場、身分、環境、教育和職業,素位而行,善用清淨身、語,令人感到愉快:凡事合情合理,令人樂於接受。不錯,內心如何最為重要,但外表也很重要,因為我們既生於世,行為就應合乎世法。
(三)離門戶見
   
我們的虔敬和悲心不應偏頗。當我們生起或培養虔敬之時,物件是師父、法師、佛陀、佛法、傳承等等。但是,雖有這些為虔敬的主要對象,我們仍應保持開闊的胸襟,接受一切有價值的東西。佛教的宗派眾多,單是西藏一地就曾有過九大宗派,後減為四,四大宗派之一的噶舉巴,本身即分十四小派。我們修某一宗派之道,依次修一貫之法。當我們在所修的那一造上前進時,我們不要忘記其他宗派與我們的宗派並無好壞之分。它們都有良好的根、道、果,分別屬於小乘、大乘和金剛乘的修行。我們雖擇一而修,然須尊重所有其他宗派,因為門戶之見太壞了。我們須無門戶之見,但這並不是說要把各宗各派混在一起,什麽都修:那是行不通的。我們必須擇一而修,貫徹始終,同時要對其他宗派,一直保持著尊敬與合理的態度。這是很容易的做法。
   
其他宗教也值得尊敬,我們不該說它們的壞話。每一種其他宗教都自成一道,從頭至尾,完整無缺,並且它們不是少數人的宗教,而是擁有成百萬的信徒。基督教、印度教、猶太教、回教等偉大的宗教,都曾使其信徒獲得很大的利益和成果。討厭其他宗教或參與其他宗教,俱無意義;人生短暫,無暇修學所有宗教,若要求全,結果將只是浪費時間而已。修一種就夠了;不過,雖修一道,對其他諸道亦應尊敬。
   
修行悲心也應有開闊的胸襟。悲憫他人不難:我們每天在電視上和報紙上都看到和讀到很多有關謀殺和意外事件等的新聞,這些呈現在我們面前的苦難,會經常引起我們的悲心。不過,悲心所及應遠不止此。畜生一直為我們所食,更不用說還為我們所役。畜生像我們一樣有心,我們也須同情它們;對天神、阿修羅、餓鬼和地獄眾生,亦複如是。有很多生命,是我們看不見、摸不到的。根據業因果報,心藉四大,主要是其中的水與地,造出各種各樣之身。我們的悲心能攝所有六道眾生。而且,究極的悲心廣及一切為「我」所支配者,這些都是我們利益的物件。由此看來,修心即是修那無偏狹的虔敬與悲心。
   
以上所說,也可從下列九個方面來講:
         
(一)堅守正道
   
我們不要只對新的和迷人的事物感興趣。無論那一種修心之法,一旦開始信,就要修到底,不能因厭倦故半途而廢。淺嘗即止,不會有多大好處。
         
(二)虛懷若谷
   
有了任何好的成就,都要密而不宣。此即固守意義深遠而非只顧表面的善行之道,也是於他人稱許我們的善行時,避免生起我慢的方法。
         
(三)永不責他
     
誰都會犯錯,或多或少,總難避免。這並不是因為萬物之性本惡,而是因為或多或少受了無明的影響,以及做了「我」的奴隸。為「我」之奴的成分越大,不善之行就越多。不過,即使極惡眾生,內心深處也有些善,並非如旁觀者在表面上所看到的那樣老是想要為惡。我們對待一切眾生,應以幫助他們為出發點。說他人壞話,絕不應該:損他人名譽,犯大過惡。我們要謹防身、語、意業,常懷悲憫與諒解,不管看到他人在做多麽愚蠢、污穢或怪異  之事。
         
(四)無所期求
     
儘管我們的一般動機是願得證悟以利眾生,我們也不必時時算計每一行動,心想:「我做這個是為了要獲得那個短期或長期的成果。」我們應一心修施受法,或任何一種修心法,而不要有所期求。
         
(五)不戀俗務
     
我們不能不謀生,不能不照顧那些依賴我們照顧的事務;但我們絕不可於此戀著,致令自私之心增長。
         
(六)有怨不報
   
即使有人對不起我們,我們也不應隨萌生的報復心而轉。所謂報復心即是對彼懷邪惡的敵意。既修願菩提心,又屬大乘,我們必須放棄身、語、意任何一方面的報復。
         
(七)在劫安受
   
有些逆境是無法避免的。當此種逆境出現時,我們必須接受,不可往他人身上推。有非做不可之難事時,我們應視其為己任,若因自己不願承擔而令他人受苦,即是不善。
         
(八)全心承逆
   
我們要無私而行,不要在心中搞花樣,例如心裏想著:現在接受最壞的職務,以後就會得到最好的職務。
         
(九)遠離我慢
   
修心時所修的是非常基本和簡單的事;修心地以發悲心。我們若因修心而感到驕傲,感到比別人強,那麽我們的修心之中就隱藏著「我」的勢力,而「我」的勢力必須盡可能予以減少。
  修心法的這一部分通常有十五點,為求簡明,我們在此將其歸納為上述九項。
第七要點:修心的箴言
   
此段通常含有多方面的忠告,開示正確的修心方法,為方便故,我們把這些忠告歸納為下列幾個要項:
           
(一)三難
   
l)遇障礙時,我們必須瞭解障礙,這一點相當困難。所謂瞭解障礙,意即要能知有三毒及其影響力,此須具有初覺才成。
   
2)知有三毒後,必須遠離三毒。
   
3)只是遠離三毒還不夠,必須永斷三毒。換言之,我們必須知毒、治毒,並且下定決心斷然去毒。
          
(二)須常發展的三個主要條件
   
l)欲得正果,須行正道。因此,我們需要正確的指導(可信賴之上師的指導)
   
2)我們自己的洞察力和領悟力必須夠強。
   
3)我們也須有順緣始能助成上述條件。
   
以上三個主要條件,有些人有,有些人無。我們若幸而有之,就應儘量善加利用。我們若無,這並不表示我們有毛病,而只是說我們的瞭解還不夠深入。在沒有這三個
主要條件時,我們無法憑空把它們製造出來。
          
(三)永不可損壞的三個主要因素
   
l)對修心之法,永懷恭敬與虔誠。
   
2)以大喜悅和信心運用修心大法。
   
3)經常注意內在的動機與外在的行為。
          
(四)修心之行應常隨伴
   
1)我們之身——一諸行之源。
   
2)我們之語——一表達之源。
   
3)我們之意——一造諸念者。
          
(五)舍六歧途、取六正道
   
第一歧途系指錯誤的忍辱和精進。因無明故,為善難,為惡易。例如,蓋一所房子,需要很多時間、金錢和勞力,而只要幾分鐘就能把它毀掉。浮生若是,我們不能不以相當的耐心去接受,有時還需堅忍,始克完成日常生活中頗不足道的俗願。由於仍為我執之奴,我們通常所有的忍辱力或精進力都是供俗務所需,只能增進輪迥,故為錯誤的忍辱和精進。面對有意義的工作,我們很快就生厭倦。在捨棄因錯誤的精進或忍辱而不斷引起的瑣事時,我們還要重整此二種力,將其導向較高的目標。
   
第二是捨棄不正的心願。雖然我們大都因有幸運之業而自然傾向正法等等,但世間也有很多人以相對的快樂與光榮為其主要的追求目標。我們必須停止追求今生所謂的「大事」,而將注意力轉向那超越相對世間所有苦樂的大樂,以及那與證悟合一的大樂。正願是希望或祈求得此大樂。
   
第三是捨棄我們常有的那種相對的「錯誤品味」,而要發展究竟的品味。這樣就可減少我們精力的浪費。
   
第四是捨棄錯誤的悲心。我們當然要有悲心,但有時我們的悲心誤發,以致對那些也在發展悲心的瑜伽行者產生過分的憐憫。他們遭受那麽多的苦難---太多的苦難---我們因而為他們難過,但不為那些折磨他們的人難過。通常我們都有這種傾向。譬如,若有非常殘酷、有力、自私之人在虐待弱小,我們對被虐待者所產生的悲心自然會遠較對虐待人者為大。我們應同情受苦者,但更應同情令其受苦者,原因就在於造惡業必受惡報之業性。
   
第五是捨棄錯誤的努力。我們佛法中人,對諸法實相稍有瞭解;我們不要過分以此為傲,而要儘量予以增加。我們都想要自己的親友獲得最好的,但不該以在根本上會增加他們不善之業的方式為他們而努力。譬如,有時我們會看到為人父母者,像所有父母那樣,想要讓子女事事出人頭地,但因本身的無知,反而使得子女的生活更糟。我們不應犯同樣的錯誤:我們只應在走上正路方面幫助我們想要幫助的人,否則我們根本不是幫他們的忙。所以我們在教育子女時,要以使他們成為最明智、最善良的人為目標。此點不必多說,聰敏者一看即知。
   
第六是捨棄錯誤的喜樂。如果有人快樂,即使是我們的敵人快樂,我們也應隨喜。毛澤東為西藏帶來極大的災難;多種罪惡都因他而持續不斷。在他死的時候,很多西藏人為此慶祝、野宴、狂歡。這極要不得!佛教徒不該這麽做。我們佛教徒所應特別感到高興的事,乃是有人於悟道方面真能深入。
   
以上的箴言,都是直接取自開示修心的經典。下面還有一些原則,也極有助於我們瞭解人生和人生的意義:
     
(一)在修任何一法之前,先要澄清對該法的所有疑惑。
     
(二)疑惑盡除後,要勤修不懈,無須一天修二十四個小時,但無論何事發生,都要念茲在茲,即使是閑躺著也要如此。如是住念於法義才是真正的精進。
     
(三)做任何事都不可隨便:先要考慮,弄清事實。弄清之後,著手去做,誓必完成。先做之事先予完成,後做之事後予完成。
     
(四)時時留心修持身、語、意。迄今,「我」一直為王,奴役著你,老是把你引入歧途。從今日起,你要轉「我」為善王;即使你不能不為其奴,至少也要善用所處之境,令自己和一切眾生都能獲益。修持身、語、意的方法很多;首先,在身、語、意方面不可粗暴,同時要修所有和平之道。其次,不可非法謀生:食、衣、名聲都要取之有道。若有二人同樣在吃麵包,一個人的麵包是用為世界和平組織工作,或做清潔工等任何正當的工作,所賺之  錢買的;另一個人的麵包是用做屠戶所賺之錢買的,則前者之錢淨,後者之錢不淨。複次,在公共場合,身、語、意都要隨時檢點;私下裏,要常檢點心意。在公共場合,身、語不善會造惡業:獨自居家,出言不善,關係還不太大,最須檢點的是心意。總之,永遠要遠離十惡,堅持十善。
再有就是關於不斷發展悲心的忠告,尤其是下列幾項。
(一)要以慈母愛其獨子和獨子愛其慈母的心情對待一切眾生。這聽起來似乎不可能,但是籍著逐步加強施受觀想之力即可辦到。觀想施藥者與受苦者只「我」一人,而得此觀想之益者則是宇宙間所有眾生。他們既然比「我」多這麽多,故凡「我」能行的利他之施,應盡施與。這是說將我們的樂及樂因施與一切眾生。
  
(二)逆境是我們最好的老師。逆境令我們瞭解輪回之苦;無此瞭解,我們將永為輪迥之奴。我們今生所受之苦,並非懲罰。因受苦故,苦因即消,而且所受之苦更可加以利用,使其具有正面的價值。不可浪費時間,不可錯過這種機會。我們可視苦為證悟之道的一部分,不可因受苦而感到沮喪和不快。
   
最後,我們還要時時保持施樂受苦的態度,無論晝夜,無論醒睡。有了這種態度,老是盡己之能,既無恐懼亦不自憐,那麽縱然此刻就得死,我們也不會感到害怕或不知所措。我現在要把證悟者的七寶提出來作為修心之法的結尾。一般世間的財富,即使是帝王的財富,頂多也只能享受一生。快樂的時光與幸福不能跨進死亡的門檻--- 死者連一個僕人、一粒米也帶不走。唯一能伴隨死者的是其心態。證悟者的七寶是:
(一)  對自己的動機和獻身的目標有信心。
(二)  行為純正。
(三)  功德迥向。
(四)  積聚明確、全面的知解。
(五)  因有正當的羞恥心而自尊。
(六)  因有正常的困窘感而自重。
(七)  能悟究極真諦的智慧。
  此七種無價之寶乃如法修心之所積。
我確信,從已知和所學中,我們都將獲得大益。或許我們中間有些人,今生此刻即已因了知真諦而有了自信。如果現在沒有,總有一天會有。我們不要再恐懼和自憐了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