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8/30 08:25:53

無明煩惱對治法·實修法 時間表

 

阿康仁波切

一、姿勢:每次修行前用幾分種矯正姿勢,然後依需要去做。
二、鬆弛:每天十五分鐘,修四天;此後可在每次修行前,使用此法鬆馳。
三、感覺:每天一小時,修一周。
四、大悲金光:每天二十分鐘,修二周。
五、彩虹:每天一小時,修一周。
六、明鏡:第一階段:每天一次或二次,每次十五到二十分鐘,至少修一周。最好能修三至四周。第二階段:每天一次或二次,每次十五到二十分鐘,修三或四周。
七、朋友;每天四十五分鐘,修三到四周。
八、喚起我們的潛能:每天一小時四十五分鐘,修一周。
九、實現我們的潛能:每天一小時十五分鐘,修四周。
十、伸縮:每天一小時,修三周。
十一、敵人:每天一小時二十分鐘,修四周。
十二、代父母、親戚受苦:每天一小時十五分鐘,修二周。
十三、代國家、朋友、動物受苦:每天一小時十五分鐘,修二周。
十四、代敵人受苦:每天一小時三十分鐘,修四周。
十五、彩虹球:各色每天一小時,修一周。
十六、同體慈悲:每天三十分鐘,修四周。
十七、悲心化宇宙:每天三十分鐘,修四周。

上列時間表,旨在令修者從每一修法及全套修法獲得最大利益。不過,我也知道不是人人都能依之而行。有人會發現,自己每天僅能修半小時左右,而且不知應否全修;還有人會發現,自己雖有時間,但無耐心或毅力完全按照時間表去做,甚至會懷疑這些實修法是否專為已經成熟者而設。對這兩種情形來說,一般都以為修一點總比一點不修要好,或是人人皆可盡力而為,不過,我的建言是:你要立誓每天固定修行一段時間,不管多短。你也許想每天修兩小節或更多,但無論你的決定如何,重要的是立下誓約,而且盡已之能信守不渝。時間表中所列日數,是修行相關之法所需時間的底線。因不喜歡某一法而縮短修行時間,會讓你對該法的旨趣難以瞭解。

有些人可能想要隨心所欲地去修,這可使他們獲得個別實修法的利益,但若要盡得其長遠的價值,就應按照時間表所規定的去做。這實在要看你想從實修當中獲得多大利益——你能投入多少,你才能取出多少。

你也許想做得比時間表規定的更多。如果你有機會這麼做,那也沒關係;少了則不行,至少也要修完規定的時間,才能有良好的效果。

每次修行前,最好花幾分鐘建立適合修行的情況。你可按照以下的方式去做:
豎起脊柱,安然而坐。體會身邊虛空及身之所在,覺知安住於地之身的感受。注意入息與出息——必要時做放鬆身心的呼吸,然後開始修。

修完每一法時,不要忘了把實修的善果,用緒言所說的回向,獻給一切眾生,與之分享。
修完本書中所有的實修法之後,你可能覺得,重修其中對你特別有幫助的某一法或某些法會對你有益,這樣做很好:不過,初次修時,按照規定的順序全修,才是明智之舉。就此而論,遵守每一實修法的時間分配,也是有好處的,例如喚起我們的潛能,應修一小時四十五分鐘,但你若修不了那麼久,則結尾的鬆馳時間仍應與主要的觀想時間保持原有的比例。
問:您教我們經常從事實修,但我們有些人的問題是根本無法做到,我們該怎麼辦?
仁波切:無法做到,不應成為不修伏虎的藉口。這也許是你特有的困難,但重要的是堅持下去,永遠盡力而為。

問:如果覺得有益,可以把修行時間拉長嗎?
仁波切:可以,沒問題。唯一的例外是明鏡法。修行此法,一次不可太久,因為照鏡子太久會產生異常的視覺效果。倘若異常的視覺效果在短時間的修行當中就產生了,那就要把修行的時間再縮短。修明鏡法的目的,是要更清楚地看到自己的本來面目,不是要見異象。
問:我覺得許多實修法很難修,因為我只能短時間的集中注意。在這種情況下,我怎樣才能修行?

仁波切:首先,有效的做法是,念念不忘這些實修法對你終身有益,這會鼓勵你盡力而為。如果你只能短時間的集中注意,不能按照規定的時間去修,那就先縮短修行的時間,然後每隔兩三天加長一點;如是逐漸加長,直到與本書中所提供的時間表一致,這樣你便能充分獲益。
問:把較長的實修法,每天分成兩段來修,可以嗎?
仁波切:可以這麼做。不過,每段修行都需要一點時間把心定下來,所以每段修行皆須增加十分鐘或十五分鐘,作為定心之用。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