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乘次第

九乘次第論集 九乘差別略義

  編按:錄自《藏密發凡》,為郭元興五十年代舊作。

  世間乘

  一切法門,大分“世間法”(世法)及“出世間法”二種。

  世間法中分“因循人天乘”及“顛倒外道乘”二種。

  因循人天乘又分“人乘”“天乘”二種。人乘者,乘五戒之行法,出三途(地獄,餓鬼,畜生)苦,而生於人間者,故亦名五戒乘。天乘者,乘十善之修法,出人道八苦,而生於天上者,故亦名十善乘。

                ┌天乘
            ┌人天乘—│
       ┌世間乘—│    └人乘
  一切法門—│    └外道乘
       └出世間乘

  五戒:殺生,不與取(偷盜),欲邪行(邪淫),妄語,飲酒。(此五當戒)

  十善: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身三善);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口四善);不貪欲,不嗔恚,不邪見(意三善)。

  人道八苦: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愛別離苦,怨憎會苦,求不得苦,五陰熾盛苦。(又《菩薩藏經》說十苦: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愁苦,怨苦,苦受(三受中之苦受),憂苦,病惱苦,流轉大苦。)

  顛倒外道乘者,印度原有六師及九十六種外道,細分有三百六十種,近世一切顛倒邪謬宗教及虛妄哲學思想皆屬之。

  以上二乘,人天乘尚為正道,以其修行五戒十善,足以淑世利群,自他兩益。故聖教正法亦以之為入道之基。外道乘則以顛倒執著,無知妄修,不獨毫無果利,反為淪沒三途之因,故所當舍。

  出世間乘

  出世間法名真實內道乘,人天乘但為人天善趣生因不能不受輪回超出三界,故屬虛妄。外道之乘,執見錯謬,不能證得究竟解脫,空無果利。此異於彼,故名真實內道之乘。大分為二,初“共因乘”,次“不共果乘”。初共因乘分三,下下聲聞乘,下中獨覺乘,下上菩薩乘。此三乘皆為化身大師釋迦牟尼說。

                ┌聲聞乘┐
                │   ├—小乘
       ┌共因乘(顯乘)——│獨覺乘┘
       │         └菩薩乘——大乘
  出世間乘—│
       │         ┌事密 —┐
       └不共果乘(密乘)—│行密  ├下三部
                 │瑜伽密—┘
                 └無上瑜伽密

  ◇ 小乘

  聲聞乘者,乘四諦之行法,出三界無常苦,而到阿羅漢果也。

  獨覺乘者,乘十二因緣之行法,出從他聞法苦,而到辟支佛果也。

  此二乘共名“小乘”,約諸經論,總有八同十四異。

  八同者:

  一、名同,同名小乘。

  二、斷障同,同斷煩惱障。

  三、見理同,同悟生空理。

  四、修行同,同修三十七道品。

  五、得果同,同得一切智(依大品),同得盡智無生智之果(依小乘)。

  六、證滅同,同證有餘無餘之涅盤。

  七、出義同,同出三界。

  八、所知同,同知過未八萬劫事。

  十四異者:

  一、時異,聲聞出佛世,獨覺不然。

  二、根異,聲聞根性鈍,獨覺根性利也。

  三、所依異,聲聞依佛而出離,獨覺自覺而出離也。

  四、藉緣異,聲聞藉聲教,獨覺藉法理也。

  五、所觀異,聲聞觀四諦,獨覺觀十二因緣也。

  六、向果異,聲聞分四向四果,獨覺唯一向一果也。

  七、通用異,聲聞神通境界狹,獨覺神通境界廣也。

  八、修因異,聲聞練根三生乃至六十劫,獨覺練根四生乃至百劫也。

  九、有悲無悲異,聲聞如鹿,但見自身,故無悲;獨覺如羊,顧念其子,故有少悲。

  十、福德厚薄異,聲聞之身或有相好,或無相好;獨覺之身必有相好。

  十一、說法現通異,聲聞為人說法,獨覺為人現通。

  十二、漸頓異,聲聞漸得四果,獨覺頓證一果。

  十三、利益深淺異,聲聞之化度能使人得七賢七聖,(四果)獨覺之化度,不能使人得暖法以上之益。所以然者,聲聞與佛同世,眾生福德利根,獨覺出於無佛世,眾生薄福鈍根,且不堪多說也。

  十四、出處異,聲聞出於人世,而獨覺隱處出林。

  二乘同異略如上述,要之皆能解脫生死出離三界,非人天外道之乘所能比擬也。

  ◇ 大乘

  菩薩乘者,亦名大乘,本括顯密二乘,今以密乘為如來乘,故此專指顯波羅蜜多乘。此乘乃依六度之行法,出內無利智外無相好之苦,圓滿福智二種資糧而登佛位者。

  大乘一名勝乘,小乘亦名劣乘,《攝大乘論》列十殊勝判大勝小。境殊勝二,行殊勝六,果殊勝二,皆為小乘所望塵莫及。

  境殊勝二:

  阿賴耶識,說名所知依體。

  三種自性,說名所知相體。

  行殊勝六:

  唯識性,說名入所知相體。

  六波羅蜜多,說名彼入因果體。

  菩薩十地,說名彼因果修差別體。

  菩薩律儀,說名此中增上戒體。

  首楞嚴等諸三摩地,說名此中增上心體。

  無分別智,說名此中增上慧體。

  果殊勝二:

  無餘涅盤,說名此中彼果智體。

  三種佛性,說名彼果斷體。

  上為大乘十種勝於小乘者,《攝大乘論》全部即以解釋此十種殊勝為主。讀者欲深知大小乘之區別,及瞭解大乘之主要內容,該論為必需精讀之書。複次,言及大小乘之區別,《瑜伽顯揚論》等複有七大之說,如該論雲:“大乘性者,謂菩薩乘與七大性相應故,說名大乘。雲何為七:一、法大性,謂十二分教中,菩薩藏所攝方廣之教。二、發心大性,謂已發無上正等覺心。三、勝解大性,謂於前所說法大性境,起勝信解。四、勝意樂大性,謂已超過勝解行地,入淨勝意樂地。五、資糧大性,謂已成就福智二種大資糧故,能證無上正等菩提。六、時大性,謂三大阿僧只劫時,能證無上正等菩提。七、成滿大性,謂即無上正等菩提。”

  綜上所述,大小二乘雖同為佛說,然其勝劣固確然可分也。茲當進論顯密之別,此事在佛教長期發展中,早有定論,唯初入佛者往往拘於漢上宗派之見,昧於抉擇,故不厭詳言之。

  ◇ 密乘

  密乘之勝於顯敦,在唐代不空三藏之譯述中,已屢言之。如《五秘密軌》雲:“顯教修行者,久久經三無數大劫,然後證成無上菩提,於其中間十進九退,或至七地,以所集福德智慧,回向聲聞緣覺道果,仍不能證無上菩提。”又,《三十七尊出生義》雲:“然知諸正覺尊本來常住,大菩提眾無不會同,外道隔於我執,二乘滯於空證,近情失於取捨,淺智惑於有無,是皆自破舟梁不可得而詣也。”文中所雲“失於取捨,惑於有無”,正標顯教之失也。日本弘法大師曾據《大日經》意,立十住心之說以辨顯密,文繁不引。

  西藏方面備承印度後期密乘發展後辨析入微之說,於顯密差別,區分至詳。一般以四道理區別之,如下所述。

  初者,顯密二乘雖俱以光明心性為體,然顯乘於體(根)道果昧於抉擇,真言乘不爾,故特殊勝。若就深廣二門更衡量之,顯教依因門之宗,雖據比量所成勝義諦為體,勤修止觀,時經多劫,始得一分之果,至其抉擇蘊界處等世俗諦法,唯事取捨而已。真言乘則不待立因,直扼身語脈風明點等要,以無作智無分別法身藏為體,以自性心安住其中,即於一生等悟入法界真勝義諦而證菩提。又判法界光明曼荼羅即為“體續”,依彼而起世俗諦相一切蘊界處等無可取捨故以本尊宮殿刹土莊嚴而為“道續”示修持方便,于諸分位能得八大悉地(成就)究竟能證無上菩提,是為“果續”,如是體道果義皆悉具足,故密乘為勝也。

  第二、就方便之多寡而言,密亦為勝。就所斷而言,顯於三毒勤苦克制,竟無能除;密乘則以微妙欲貪等大樂為道,不斷三毒自然清淨。又就所修而言,如資生所需以施為基,皆由先業所致,依緣而成,故當勤於治生;真言乘中,可依水灌頂及得伏藏等修法,增長富饒,不需無業及現生勤苦,又有延壽增益等眾多方便,皆為顯乘所無,故密較優也。

  第三、就難易言,密亦為勝。蓋顯乘之法不離取捨,於難舍事疲恧無功;真言乘則無論何法皆可助道,所取捨事自性清淨故,故能依欲樂等行而得成就。

  第四、就根之利鈍言,密亦為勝。蓋以密乘為利根道,以其少所勤苦多諸義利,殊勝口訣性究竟故。

  以上四道理之根據,見於《三理趣燈》。有頌雲:“義一而不昧,方便多無難,利根為主故,真言乘最勝。”除此更有十五差別之說,見於《羅梨不思議續》,如雲:聲聞等下乘,無有勝口訣,“見”“行”與“持心”,“因”“道”“果”與“地”,“時”“受用”“瑜伽”,“自他利”“密意”,“無疲困”“少勞”,“集資糧”殊勝,由此十五別,持明乘最勝。

  茲依此頌所說次第分別說明之。

  第一、見之差別:顯乘之見不外空性泯絕戲論。

  第二、行之差別:顯乘於行不外取捨二法,密乘不爾,故亦為勝。

  第三、攝心三摩地之差別:顯乘修習止觀久久持心,需大勤苦,真言乘則以有相之生起次第息絕戲論,以無相圓滿次第扼脈風之要而起正智,故是殊勝。

  第四、因之差別:顯乘計以先泯能生所生世俗而悟勝義,真言乘直指淨因或離因之本位智而事觀修當下悟入真勝義諦,故是殊勝。

  第五、道之差別:顯乘於二資糧別分漸修,所立五道多劫難窮,真言乘則直入無別智論,不了二諦無別,本來即是本尊真言之自性,真言乘則能了知,如《幻化道炬》雲:“勝義世俗無差別,即大平等曼荼羅。”又立五蘊為本尊,如《智慧成就續》雲:“色毗盧為性,受為寶生尊,想即無量光,行不空成就,識為阿閦鞞。”(按唯識家以識攝蘊,密乘後期發展以代表不動佛之金剛持——舊譯持金剛——統攝五部而為第六部,亦本此意)又以五大清淨為五佛母,如前續雲:“五大五佛母,一切蘊處界,皆清淨名佛。”故《幻化密藏》雲:“如來悉知一切諸法本來成佛”也。

  第六、果之差別:顯乘許長時後得果,密乘則許當下任運自然得果,故是殊勝。

  第七、地之差別、顯乘斷舍對治有次第別,故許十一地,真言乘則依無別自性而分法界真如任運地、清淨平等大智地(二次第最勝光明地),及任運勝法清淨地(大清淨果地)三種。又於因乘(顯)諸地上立第十二無染蓮華地,第十三執金剛地等,故是殊勝,如《秘密藏》雲:“地差別十三。”

  第八、時之差別:顯乘縱經三阿僧只劫亦難成就,真言乘若精進修正三味耶清淨即生即可成就,如《密意授記》雲:“于極無數劫,諸佛所證知,若真言行者,一生證等覺。”

  第九、受用之差別:顯乘須斷欲塵而事修行,真言乘則以為助道方便,如《金剛莊嚴》雲:“所斷諸勝妙,受用五欲塵,真言有方便,助道當享行。”

  第十、瑜伽之差別:顯乘以無得等引如虛空而觀空,以後得幻化瑜伽為道,真言乘則以無別不思議瑜伽為道,故是殊勝。

  第十一、成辦自他二利之差別:顯乘於諸位次僅有少益,不能廣辦,真言乘則能以降雨消除饑饉,以瑜伽觀行普澍飲食珍寶等雨,及息除疾疫災變等事,令其國境吉祥安樂,而成利他,後以不可思議二次第法令內證德及三摩地念念增長,而成自利,故是殊勝。

  第十二、密意之差別:顯乘除因乘外餘無所知,真言乘則能定解大密果乘,如《金剛頂》雲:“一切真言相,即諸佛意密,能成正法藏,具法界真實。”

  第十三、難易差別如前已釋。

  第十四、由無難苦之行,故能斷除疲頓之苦,以少勤劬成大果利,是故勝於顯乘,故前雲:“多方便無難」也。

  第十五、積集資糧之差別:顯乘不外共同資糧佈施持戒等六波羅蜜多,故長劫稽留,真言乘了知一切皆為諸佛刹土,隨所受用皆成資糧,故極廣大。又知一切資具皆是甘露,故極賢妙。又達一切自性清淨平等,故極殊勝。又諸煩惱雖不斷除自然清淨,二種資糧速得圓滿,故於一生即得解脫。

  上為顯密差別十五種,又《智慧成就續》雲:“秘密真言乘,身語意諸道,大密勝因乘,當知極殊勝。”此謂略說真言乘以意密為道,語密為道,身密為道,所當知也。顯密差別,無量無邊,略舉大者如上,茲當進述密乘中六乘之差別。

  密乘差別

  ◇ 外內密差別

  密乘中在舊派分為六乘,與新派四續部之分類皆可互攝,茲先表列如下:

  舊派說六果乘

       ┌事乘

  牟尼續外乘┼行乘

       └瑜伽乘

       ┌摩訶瑜伽乘

  內大真言乘┼阿努瑜伽乘

       └阿底瑜伽乘

  新派說四續部

     ┌事部

  下三部┼行部

     └瑜伽部

     ┌無上瑜伽父部

  無上部┼無上瑜伽母部

     └無上瑜伽無二部

  此中事乘,經軌即一般陀羅尼真言等經,相當舊說之雜密部。行乘以《大日經》為主,相當舊傳之胎藏界。瑜伽乘以《金剛頂經真實攝會》為主,相當舊傳之金剛界。此三者合稱為密乘之外三乘,或下三部,其與內三乘或無上部之區別,當依經論略述之。

  密乘外內二者之區別大分有二,即能成熟灌頂之差別,及能解脫修道之差別。

  初者,若續部中未全宣說四灌頂者,尤以除明咒灌頂外不說其他灌頂者,為外密乘,如《吉祥智慧秘密續》雲:“由瓶水灌頂,能入事續部,寶冠等灌頂,能入行續部,授金剛杵鈴,即屬瑜伽部。”又《智慧明點》雲:“水灌頂寶冠,引入事續部,金剛杵鈐名,明為行續部,不退轉灌頂,顯為瑜伽續,六差別灌頂,名闍黎灌頂,無上瑜伽名,秘密灌頂王,智慧與無上,第四皆亦爾。”上頌所說瓶灌頂以下為外密乘也。又若續部中四灌圓授者為內密乘(無上部),如《密集》雲:“第一瓶灌頂,第二密灌頂,第三般若智,第四亦即爾。”

  第二能解脫道之差別分六:初證見之差別,若知一切諸法本來成佛,即三曼茶羅,而悟清淨平等無可取捨者為內,否則為外。第二,所觀本尊之差別,若所有諸尊無面合①者為外,有面合者為內。第三住處之差別,若緣念王宮及須彌廬頂等清淨處為外,若緣念塚間(屍陀林)及烏萇等處(空行洲——荼吉尼洲)為內②。第四所作次第受用之差別,若以沐浴清淨為主者為外,如《靜慮後續》雲:“污穢及不淨,疑惑想若起,當住聞淨處。”若能不計清淨所飲所食隨樂受用者為內,《密集》雲:“肉等觀擇食。”第五器用之差別,若以珍寶等物為淨者為外,以劫波羅(人頂骨)為主者為內,如《密行》雲:“賢妙器一份,於其中當食。”第六用物之差別,若用三白三甜等淨食者為外,若用五肉甘露實物或以甘露丸許加持作觀者為內,《蘇悉地》雲:“我說三白食,根莖果菜蔬,穀酥,滓,酪,麻,諸粥可飲食。”又《密集》雲:“食便溺血等,常飲於酒等,當常食大肉,即勝三昧耶。”

  上依經論略說下三部外密與無上部內密之差別,然吾人由此已可略知無上部為真能體現淨染一如真俗不二之旨者,其真正意義與精神,吾人不可以狹隘心限量心,而妄肆測度,蓋唯無上部之境界,始為真能將人類桎梏之心智解脫至於甚深廣大無量無數之域也。

  ◇ 無上密差別

  ◇◇ 甲、新派差別

  茲再論述無上部內各部之差別,由上表中可知舊派稱無上部為“內大秘密真言乘”,而分摩訶瑜伽、阿努瑜伽、阿底瑜伽之乘;三新派則分父部、母部、無二部(亦有不立無二部者)三部,亦可分為生起次第、圓滿次第、大圓滿次第三次第⑦。就中三乘三部三次第之差別,密乘教典辨析精詳,茲分共同差別及差別之義二目攝略如下。

  初共同差別,無上部之三部亦有認為可攝于父母二部者,以無二部即方便般若等分無別,與前二部無別異故,《普演密意續》雲:“勝乘有無上,大智之差別,續差別說二,無上父續部,及無上母續。”

  又就無二之因相而言,諸有情界攝於男女二類,故依此二而說方便般若二續,如《金剛幔》雲:“調伏諸男故,演瑜伽父續,為悅諸女故,說瑜伽母續。”

  此父母二續之差別,就總相言,若以影像生起次第方便及圓滿次第中以風為主者為父續,若以空性圓滿次第般若及圓滿次第中以明點為主者為母續,如《秘密成就》雲:“最勝瑜伽有二種,方便生起次第風,般若圓滿菩提心,於四輪等所住處,攝于智慧虛空界。”就別相言,當知有七差別:

  初實性(真實、真理)之差別:二部灌頂、護摩(燒施)、善住(開光)、悉地、事業修法等。儀軌自性不同有無量種,其以廣大性為主者為父續,若其生起次第、圓滿次第及悉地等以甚深性為主者為母續。

  第二生起次第之差別:若其曼荼羅中男主尊易位而女主尊不易位者為母續,若女主尊易位而男主尊不易位者為父續。如金剛手所作《勝樂贊釋》雲:“若男尊易位,女主尊不移,凡愚所了故,攝瑜伽母續;若女尊易位,男主尊不移,稱瑜伽父續。”以例明之,如於毗廬遮那曼茶羅中,主尊為毗廬遮那,女主尊為法界自在母。若毗廬遮那易為不動佛,而法界自在母仍住原位者,即是母續。爾時部主亦成不動佛,故為意密曼茶羅。如是諸餘部法若互易位而女主尊不易者亦為母續。如身之身為毗廬遮那佛,若於身曼荼羅中修身之語即無量光佛,身之意即不動佛,身之功德即寶生佛,身之事業即不空成就佛,於中央位僅男主尊,與該部主尊互相易位,即與當處佛母配合者,說為母續易位之法。如是語曼荼羅若為無量壽,若依語曼茶羅修語密時,即無量壽與白衣母共處中位,若依語之身時即為毗廬遮那,意為不動佛,功德為寶生佛,事業為不空成就佛,中央白衣母不動,只無量光與其他主尊易位而與當處佛母配合。如是意密不動佛之曼荼羅主尊為不動佛,依上法與餘四尊易位。功德寶生佛曼荼羅主尊為寶生佛,依同法與餘四尊易位。事業不空成就佛曼荼羅主尊為不空成就佛,亦依同法與餘四尊易位。此皆母續之法,姑舉例以明,讀者所當隅反者也。複次,於一曼荼羅中亦可具修五部曼荼羅,於一補特迦羅受灌頂時,投花所中之部,即以該部為主安於中位而修習者,易得悉地,以是所近曼荼羅之種姓故。

  第三種相之差別中,亦有形儀等多門差別。就形儀之差別而言,若時男尊相多,尤以四部之處皆男尊形,而其形儀亦與世人相同,如以上衣下裳、頭冠、耳璫、珍寶等而為嚴飾,此即父續。若女尊相多,且四部之處皆女尊形,裸露披髮灰衣骨嚴,以屍為座等,此為母續。如《善金剛續》雲:“頂輪不動佛,頸鬘懸珍寶。”又《羅梨續》雲:“座差別屍座,嚴差別骨飾,衣差別灰衣。”

  第四方向之差別:若現觀等時作右旋者為父續,作左旋者為母續,《決擇上份》雲:“左向而旋繞,作供養陳設。”

  第五詮表之差別:若以詮表男尊為主,時間則以晝間及上弦月(白分)為主,為父續,反此為母續,如《勝樂續》雲:“晝世尊金剛,夜般若當知。”

  第六:圓滿次第之差別:若依脈門以明點大樂為道者為母續,若依風門以明照為道者為父續。《空行母秘密續》雲:“安樂以為道,能證脈實性,即瑜伽母續,能證風實性,即瑜伽父續。”又《寶鬘》雲:“具德密集中,上下風雙運,般若勝瑜伽,速龍腦(二種香名)雙運。”

  第七:清淨之差別:宣說蘊界處清淨即男女本尊者為父續,如《密集》雲:“略說五蘊等,即稱為五佛,空界杵誓句,即彼持金剛。”宣說脈界(界即明點)清淨即勇士及瑜伽母者為母續,如《勝樂》雲:“齒爪清淨即大骨鎖勇士。”又《桑布吒》雲:“其處瑜伽母,以脈形正住。”《二觀察》雲:“脈雙瑜伽母,各各有三種,味、展、普顫母,無我瑜伽母。”

  複次,父母二續之別,亦有就所主輕重之門而建立者。其他亦或有說脈風界清淨為父續,蘊界處清淨為母續者,如《桑布吒》雲:“色蘊盧舍那,受為蓮華日,想蓮舞自在,行為金剛王,識金剛薩埵,總體泗嚕迦。”《羅梨大三昧耶》雲:“色蘊盧舍那,受等依次配,地大即佛眼,水大等如是,眼根等亦爾。”此皆依所主輕重而建立也。總之,依安樂界(界即明點)而修三摩地以為勝修者為母續,其許以明照風之方便為勝修者為父續,二者總別如是。

  其助道法,則皆許依脈風明點而扼身要,更依樂明無分別三摩地而證身智實相也。

  上為無上部父母二續之差別,真言乘新派多許無上部攝入父母二部,故尠詳析無二部與父母二續之差別,就密乘歷史發展考之,唐代密乘肇興之際,本以無二瑜伽別部獨行,以為最勝之法,不空三藏謂《金剛頂十八會指歸》雲:“第十六會名無二平等瑜伽,於法界空說,毗廬遮那佛及諸菩薩並外金剛部等各各說四種曼荼羅,具四印,此中說生死涅盤世間出世間自他平等無二,動心舉目,聲香味觸,雜染思慮住亂,心皆無二,同真如法界,皆成一切佛身。” 依此文則不空所承密法有無二瑜伽一部自不待言。於此有一舉世紛辨之唐密藏密高下問題,蓋以唐代開元三大士所推重之金胎兩部大法,就藏密之判教而言,只屬下三部,故有東密不知無上部之說。而東密亦多譏藏密為雜而不純,不以為法流之正統,以余觀之蓋兩失之。《金剛頂》十八會中,父部之經若《密集續》(第十五會)、母部之經若《喜金剛》(第九會)及無二瑜伽諸經皆具,謂唐代開元三大士不知無上部實屬瞽說,而譏藏密之無上部非純密亦未明究源委之言也。余以就義理而言,不空三藏蓋以胎藏界攝生起次第之理,以金剛界攝圓滿次第之理,以《理趣般若》攝無二瑜伽之理而為兩部不二法門,不偏不倚,而無畸重畸輕之弊,且契東土當時之機,創教規模,因有深意存焉。今世矜道秘傳、侈言無上者,何足以語此。然時移世異,今日欲宏密乘,自不能以空師當日之範圍為限,故無上瑜伽有系統之譯傳仍為必需也。

  ◇◇ 乙、舊派差別

  茲再詳述唐代入藏之蓮華生大阿闍黎所傳,以無二瑜伽為主寧瑪派之教理綱要,此派特重無二瑜伽(即阿底瑜伽,亦譯極瑜伽),故其理論繁富高遠,深密精微,迥非其他宗教所可及,然歸本窮源,仍自般若波羅密多理趣不二法門而出也。

  上文已言及舊派中名無上瑜伽為內大秘密真言乘,更別分為三乘,即摩訶瑜伽、阿努瑜伽、阿底瑜伽。其總相差別,謂瞋恚增盛而分別多者為說明照方便自性父續摩訶瑜伽,貪欲增盛樂心安住者為說真空實性圓滿次第般若母續阿努瑜伽,愚癡增盛有為作者為說無二自性阿底瑜伽。如《大莊嚴續》雲:“上品三具種,心泯說生起,心精一圓滿,極勝密大圓。”又《師子力用圓滿續》雲:“生起摩訶瑜伽者,如諸法之體;教傳阿努瑜伽者,如諸法之道;圓滿阿底瑜伽者,如諸法之果。”

  ┌摩訶瑜伽(生起次第)

  無上瑜伽┼阿努瑜伽(圓滿次第)

  └阿底瑜伽(大圓滿)

  舊派中以阿底瑜伽大圓滿為最尊最勝法門,勝於其餘顯密乘道,蓋以所謂自性大圓滿光明界體,即自然智,此中所生能生因果緣法悉滅絕故,猶如虛空自性本有。于阿底瑜伽乘中,亦稱此自然智為自內證智或菩提心,此心為一切眾生本來具有,不假外求,如龍猛菩薩《菩提心論》雲:“一切有情,於心質中,有一分淨性,眾性皆備,其體極微妙,皎然明白,乃至輪回六趣,亦不變易,如月十六分之一。”又雲:“一切有情悉含普賢之心。”又雲:“普賢大菩提心,一切眾生本有薩埵,為貪瞋癡之所縛故。”又雲:“本心湛然清淨,猶如滿月,光遍虛空,無所分別,亦名無覺了,亦名淨法界,亦名實相般若波羅密海,能含種種無量珍寶三摩地,潔白分明。”又雲:“何故以月輪為喻,為滿月圓明體,則與菩提心相類。”又雲:“其圓明則普賢身也,亦是普賢心也,與十方諸佛同之。”上文為龍猛菩薩《發菩提心論》所述,已側重菩提心義予以具體之解釋,至蓮師所傳大圓滿法門,更就菩提心義加以系統之發揮而成無上密乘中自然成佛之最高法門,百代宗師,豈偶然哉④。

  此一切眾生自性本有之菩提心,亦即大乘諸經所說之如來藏。《勝鬘經》所雲阿賴耶識在纏名如來藏,出纏名法身者,亦指此心。依顯教義,轉阿賴耶識為大圓鏡智,亦即法身,唯識以識攝蘊,故在染位以賴耶為所知依,在淨位依法身建立一切智智。密乘中則以金剛薩埵表菩提心,故金剛薩埵可總攝諸部,而為法身阿提佛陀(近人稱阿達爾馬佛音訛)⑤,後世密乘中之時輪乘,所雲本初佛者亦仿此義。

  所雲大圓滿者,即指菩提心,此勝乘於顯密各乘之理,如下所述。蓋以菩薩乘無論空有,莫不思擇審察真俗二諦,而菩提心則超絕思審。事乘住于二取清淨之境⑥,菩提心則超絕二取。行乘不了無二之義⑦,菩提心則以無二為性。瑜伽乘求生密嚴刹土,不能入於無取無舍,菩提心則無取無舍。摩訶瑜伽乘求證金剛持位而入方便般若之門,菩提心則超絕為作。阿努瑜伽求證樂空無別而入界智之門,菩提心則超絕因果。然此菩提心眾生性具,勝絕一切,其餘諸乘皆不依此建立,故皆漸教,唯大圓滿堪稱頓乘。如《普作續》雲:“無有見修不護三昧耶,不淨諸地亦不行諸道,不求事業亦不受灌頂,三門不動不觀曼荼羅,因果無二猶如太虛空。”

  故此阿底無二瑜伽大圓滿法,其為解脫道中最高法門決無可疑,其內部細分更有三部,即心部、界部、口訣部,口訣部更可分為四部,即外部、內部、秘密部、無上部、諸部亦皆後後勝於前前,茲依經論委細分別。先表如下:

  ┌心部

  阿底瑜伽┼界部  ┌外部

  └口訣部┼內部

  ├秘密部

  └無上部—自性大圓滿光明金剛藏乘

  所言大圓滿者,自然智光明體性空為法身,自性明為報身,大悲證智為化身,三身本來本分具足,不需另假精勤修行即圓滿故,故雲:“離垢當下之內證智,明空赤裸即大圓滿。”又雲:“情器世間生死涅盤一切諸法,皆于此證智空性中圓滿,故名圓滿,無有其他解脫生死方便更勝此法,故名為大。”大圓滿之中三部之法皆依心性而立。心者,即虛妄阿賴耶中所起八聚之識,是所淨垢。菩提心者,即心性光明。此中屬意者為心部,歸虛空者為界部,離漸次修為者為口訣部。三部之中口訣部更為殊勝。以心部即“心” ,仍執意度;界部執有法性,仍流意度;唯口訣部能令實相自顯,故特超勝。

  ◇◇ 丙、大圓滿三部差別

  茲當略說三部之法與余派大法異同優劣。心部者所照即心而起心性自然智,故仍由自然智有所變異。此部道之引導理趣略與大手印大同,然大手印乃印持對境,心部則直判有境(即心)即心性本淨證智空性,故實不同而有差別。

  界部者,除法性普賢界外無餘趣處,故除法性界外遮有他生。此部特重光明,與新派五次第法相似,實則大別。五次第依五風分合之要,起幻身空色影像,由驟執及隨滅泯化光明,故為有功用道。界部則有:以緣慮遠離緣慮之深要,安住無功用中,以深明雙運之智,而修虹身金剛身之甚深方便。故入此道諸持明先德皆能得智慧身而逝也。

  口訣部者,於取捨中以雙運無二之智直遣生死涅盤一切諸法,入於遠離能取法性空中,依此訣要現證生死涅盤都無分別內證智體(明體)法性境界,遂能於自內證智(本明)鉤鎖身中成熟解脫,此法為於“要”上解脫,於契“要”時,如舉火也。此部之道以超越(妥噶)之光明為主,與新派之六加行(六瑜伽時輪乘法)相似,實則大異。六加行以收五風入中脈之要,現起空色影像,而漸引入有功用之大樂道,此則斷絕一切意度,實相自顯現前印證,故尤殊勝。依此道法雖亦化為智身虹身,然較“界部”等修法更為殊勝,蓋以此法非僅澄化粗門三業而為微細澄淨之身,以能究竟“法性窮盡光明”,故一切粗細三業自然澄化而為三身五智也。

  上文為阿底瑜伽大圓滿乘三部之法與新派三大法(即大手印、五次第、六加行)之比較,及三部法本身之勝劣,讀者可知無上瑜伽部諸大法遠非大圓滿之比,而大圓滿三部法中,又以口訣部尤為殊勝,蓋即身解脫而證智慧虹身之道,更無捷疾安穩逾此者也。其殊勝之理,則如大界無央大師⑧所雲:“心部即心,仍執意度;界部執著法性,仍流意度;唯口訣部能令實相自顯,故特殊勝也。”

  ◇ 別說大圓滿心髓差別

  ◇◇ 共差別

  然口訣部複以淺深分為四部,所為外、內、秘密、無上(此即時譯所雲阿的、借的、仰的、寧的四部法也)。此中最後無上一部,又於四部法中最尊最勝,以故獨名“自性大圓滿心髓(甯提)光明金剛藏乘。”就全部佛法而言,此乘可雲諸乘之極頂矣。其殊勝之理,茲具述如下。

  如《寶聚續》雲:“不了知此無上續,而深愛樂修持者,猶如趣入巉岩道。”以諸下乘皆依意度文句之見而立信念,以為經劫、或多生、或一生、或中有等中即能解脫,憶想有菩提時,是故不能當下即見自然智體,故非真實,雖依三類明點,亦複不能刹那證見現量智境,如《玉文續》雲:“嗟善男子,若有補特迦羅不能認取此極奧秘心髓(寧提)分齊而唯信受外,內,秘密(前三部)三部指授者,如於苦因種子欲得甜果也。”又雲:“嗟善男子,若未見此密中極密心髓(寧提)之義,唯委心於外、內、秘密者,猶如穿行虛空雲中也。”此自然智刹那內現之相,為以根見自性五智光明(以眼根睹見也),故超一切文句念思,無念三昧心慧所作觀想修行,無有謬處及混亂處,若起精進則無根利鈍別,故能現證無為正智本來光明,即生親詣三身大任運土,如《秘密聲續》雲:“究竟諸勝悉地者,精勤修為反非是,隨有所會定解脫,故大圓滿離所作,非從精勤而生起,法性現量殊勝故,無有根機利鈍別,一切有情與諸佛,非互住於別異處。”是故有僅獲得灌頂指授,即以法性真諦加持之力,即安然得自性化身,或略修持,即于逝時,能現中有解脫之相,如大地動搖,虹光旋繞,身出舍利等,乃至今日,仍普顯現,所當深信。或於文句經卷書寫捧持者,亦有勝他功德,故《寶聚續》雲:“是故此密續,士夫能受持,得自證灌頂,僅捧持此續,成金剛持身(化身),有誦特此續,見境心中現,誰書寫此續,即游諸佛語,故為最第一。”又《日月吻合續》雲:“誰受持此續,即得世利果,及定光顯地,亦受用三身。僅捧持此續,不修得禪定,不學知諸法,不示嫻口訣,不說續自了,不觀尊亦現,是故此續等,瑜伽人有緣,捧持得悉地,安行如來行,舉三惡趣坑,悉入大樂道,得嫻本光信,遊法界無畏。”

  上為總說自性大圓滿心髓光明金剛藏乘勝于餘乘之理,若差別說,略有七事:

  第一、諸餘乘道皆般若勝,故速證悟,而解力劣故不解脫,此法依“見根”要,僅有精進大小,而無根之利鈍。

  第二,餘道各部之法皆以意度起信而修空性,乃暗中投石,此法不待慧解意度現前證見,故不觀待意度。

  第三、餘道無不觀待能詮文句次第,故初即冀悟解其義,此法不待片言隻字現量見義,故為不依文字而成佛也。

  第四、餘道以各乘實相之義慧設為境,立體道果,觀待思察籌量之時,此法顯明現證,故不觀待慧設分別之體道果而成佛也。

  第五、余道觀待因果前後,故別求菩提,此法不觀待因果勝劣之業,菩提自顯,故不需勤勵取捨。

  第六、余道修脈風明點等,許年壯盛方成菩提,年老大種力盡故不解脫,此法自然光明之日月自內起現,若具精進則無年齡老幼之異,皆能解脫。

  第七、余道許究竟果為三身故有所待,此法三身顯現為道,故于究竟光明本淨界中能證任運證智妙有。

  由如上七種殊勝,故自性大圓滿心髓光明金剛藏乘勝於一切九乘次第,從共同聲聞乘乃至外內秘密真言乘。若爾,此乘亦屬阿底瑜伽,豈可勝於阿底耶?當知阿底瑜伽亦分“心”“界”“口訣”三部。心界二部遠離散漫,依處而立信念,現見內證智體(明體),心須臾頃安住本明,恍恍惚惚即許為究竟,實則未為真見,唯是意度而已,以於決定樞要未現見也。

  至於口訣部中,“外”“內”“秘密”三部,仍須觀待中有之位,此法則有現身化為光明身之要,是故此法尤為勝也。

  總之,此法樞要不可思議,故其殊勝,匪言可宣,雖俱依脈風之要,然諸共乘以世俗粗脈風為道,故有多門練淨身等起作功用,滯礙極多,此法則粗脈風為所斷境,以三不動樞要略事收束,不以為道,任持勝義脈風,不假起作功用為道,故能澄化為光明身,而不觀待消除謬失及障礙等諸共道法。以諸障礙即謬即苦,彼以謬亂脈風為道,方乘隙起,以將謬境為道故。此法以無謬勝義為道故無滯礙也。此法與六加行等(時輪乘法)不同,以有“風淨”“智淨”之異,故有“珠光”“炬光”之殊勝故。六加行等以迷境不淨智用之光為道,故不得解脫,此法以淨境光明真實之光為道,故得解脫也。

  ◇◇ 不共差別——徹卻及妥噶

  上為自性大圓滿光明金剛藏乘勝於一切顯密下乘之理。然此乘法又分二部,一為“徹卻”,一為“妥噶”。徹卻藏文為Khreg-Chod,還原梵文當為Prarudhacheda,有“斷流”意,近人取意譯為“立斷”,亦佳。妥噶藏文為Thod-rgal,還原梵文為Vyutkrantaka,古譯“奮迅”,近人取意譯為“頓超”,亦甚善巧。“徹卻”之法,若于自相續中生起無倒本淨“立斷”密意,則可即身化為微量而成佛也。微量者,梵文阿菟,乃七極微所合成,但為天眼輪王眼及最後有菩薩所見,乃色界色法之最微者。

  至妥噶法門尤為殊勝,以有澄化質礙身為光明身之方便也。其勝於“徹卻”者,略有七事:

  初,境界光明之殊勝:“徹卻”於外迷境土石山岩等不能澄淨而以為境,故須觀待幻化空性等印持意度,依止心識聚法,不能速疾解脫。妥噶法中以五光界智之相為境,尚無迷相之名,不需意度印持,而心法眼識等自然滅淨,故生死輪回自然超絕,即生化為光明,有此殊勝,如《應成續》雲:“此法示本境,生死緣不轉,澄澈而朗照,於境識相分,自體直解脫。”蓋修“徹卻”者唯得化為微量,不容化為光明,若不化為光明,則不能成金剛之身,暫時幻身不能取證究竟之地。又若不得光明之身則不能證大遷轉身,亦不能成無央利他事業。以有化為微量及光明之別,故有大遷轉身成與不成,及天眼神通變化等力用大小之別也。

  第二,修持遠離實修之殊勝:內證智體(明體)本即光明,然“徹卻”證會為定,故不能見本光,妥噶則以調正身要於內認取法性本體光明,爾時有法自相光明外顯,即為實修,故是殊勝,如《自現續》雲:“此本相智王,普具無分別。”

  第三,本相現見之殊勝:此內證智(明體智)於徹卻法中遮隱無睹故決不可見,妥噶法中則智境開闢法性日顯,故《應成續》雲:“法性現前照,意度執見泯。”

  第四,身要脈之殊勝:徹卻法中仍依粗分脈風,於妥噶法中則能認取光明淨脈,以真炬光為道,故前續雲:“複次脈幻輪,自性五光智,泡晶眼所見。”

  第五,能照根門之殊勝:徹卻法中於不淨六根門心法中求其澄淨,妥噶法中清淨光明根門以智光鼓蕩起現四矩光相,故更殊勝,如前續雲:“根門出生法,能轉風所激,四炬起四業。”

  第六,能見根之殊勝:依徹卻法無所可見,內證智中清淨之根求其清淨,妥噶法中以外內智澄澈之根真實受用法界正智無有合離之相,有此殊勝,如《應成續》雲:“清淨法界炬,明點身迷相,自性及體性,無二無合離。”

  第七,證受增長之殊勝:依徹卻法外境內心迷相仍顯,再以無取捨印持之,故不能速得解脫,妥噶法中,觸會要時外內迷相及執迷者刹那自澄雖不斷舍,當處即淨,故不觀待印持,智增長相如白分月(上弦月)輾轉增長,殆四境界達分齊時速得解脫,如前續雲:“境相非迷亂,因緣自性淨,實非實本淨,五根境離染,大種粗分淨,淨智現增相,窮盡法性境。”

  此等差別若鈿分者無量無邊,茲唯舉要而述。總之,能真證見內證智境而有所見,故迷亂境刹那盡滅,餘由意度而稽留者,皆以迷相為道而求不迷之果,故此特勝,諸慧眼人所當了知也。此法有如是樞要,故為一切法門之頂,而名阿底瑜伽之無上部也。

  上文為依寧瑪派大德大界無央大師所著《悉檀多寶俱舍論》及噶登派(黃教)大德土觀呼圖克圖所著《舊派史論·新舊諸乘差別》各段譯纂而成,文勢發端轉折處,更依漢土舊義略事發揮以便讀者。藏密舊派判教分乘之義略備於此,舊派之殊勝亦可少見端倪,欲求詳悉者,當更尋繹廣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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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即雙身。

  ②此不儘然,觀越量宮亦為內。

  ③生起、圓滿、大圓滿三次第,唯配舊派三瑜伽。新派之格魯派即不建立大圓滿,僅有二次第。

  ④菩提心即如來藏,即一切有情心中本具“淨性”。他空派執此為實體,寧瑪派則僅視之為心識境界,以月輪為喻,即光明境界喻。說一切有情之“淨性”如月十六分之一,即謂其清淨境界微,而無明境界巨而已。是故不應執為實體。

  ⑤即本初佛。通常指普賢王如來。

  ⑥二取即能取所取。視“三世實有”故不能離二取,僅能求住于二取清淨。視佛為主,自身如僕,即能取所取清淨。

  ⑦佛與眾生無二。不了此義,乃求行佛之所行。

  ⑧即龍青巴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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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按:郭元興,一九二○年生於江蘇睢寧縣。精通梵文、藏文及英文。四十年代任貴州、柳州駐華美軍英文譯員及甘肅天水騎兵學校英文編譯兼代理編譯科長。五十年代,在上海從事佛學研究,曾翻譯《大圓滿隆欽心髓前行引導文》、《實相藏論釋》等藏文典籍。並被聘為《覺有情》雜誌特約編輯,參加《中國佛教百科全書》編寫工作。八十年代,在北京中國佛學院任教,受聘為中國佛教文化研究所研究員及《中國大百科全書·宗教卷》佛學分支學科副主編。一九八九年六月三十日於北京逝世,一生勤儉樸素,平易近人;治學嚴謹,教學認真。撰著甚多,主要有《佛教與長壽》、《大圓滿》、《人間佛教與平常心是道》、《高僧法顯行跡雜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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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元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