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貴洛確仁波切

實執諍論(第1講下)

《智慧答覆》三

22.智慧答覆道:無須說勝義,名言亦無有,因果緣起行,

23.汝無力擁有。為何如是說?汝說有為法,無待有自性,

24.無須依他故,自性不能變。清靜真實有,勝義有自性。

25.恆常及堅定,不變無根源,汝住此中故,汝無待因緣。

26.緣起與作用,待無待違故。汝識與我識,所執正相違,

27.猶如寒熱性。釋量思此義:見無故相違,此境不違害,

28.則不能斷除。寂天入行論:不知所取實,不能執無此。

29.四百論釋曰:真實謂何者,不需依他性,無此即無我!

30.此故汝與我,不能同住故,絕勿許留此,任汝遠離去!

智慧答覆道:無須說勝義,名言亦無有,因果緣起行,汝無力擁有。智慧就回答說:真正沒道理的那當然是你,怎麼可能是我呢?「名言」上所謂的「勝義有、真實有」,也是不存在的。也因為這個緣故,所以一切的緣起,以及因果的能作、所作,還有種種的因果之上的安立,你對於這些來說,其實都是沒有任何執持的權力的。為什麼呢?因為你認為它們是「自性有」的,而其實這一切都並非是「勝義有」的,所以你對它們完全沒有任何擁有執持的權力,

為何如是說?汝說有為法,無待有自性,無須依他故,自性不能變。為什麼這麼說呢?這原因為何呢?因為在你的看法裡面,所謂的「有為法」它是以一種不觀待的本性而存在著。所謂的「以不觀待的體性而存在」,就是說它的存在是不用依靠著其他人,它可以以這種獨立的方式而存在著。也就是說你認為所謂的「有為法」是不需要依靠他者的,也因此「有為法的自性」就不會有所改變。

清靜真實有,勝義有自性。恆常及堅定,不變無根源,汝住此中故,汝無待因緣。緣起與作用,待無待違故。而這種執持的觀念,就是「像諦實有、真實有、勝義有、自性有」,以及「恒常、堅固」(恒常不變,就是前面是如此、後面也是如此),完全恒常不變的一種堅固的執著,就認為這一切自性都是不會壞滅、也不會改變的。而就你(我執)來說,因為你就等於是安立、就等於是坐在這中間的緣故,這就是你的見解。所以在「我」中覺得的,忽然就是一些因緣的關係而造成的能作、所作的這種緣起的改變,像這種看法、這種觀念對你來說就是不成立、不存在的。而所謂的觀待與不觀待,這兩者是直接相違的緣故。

汝識與我識,所執正相違,猶如寒熱性。(下面就是智慧的回答)因此,你這個心識跟我這個心識,「我這個心識」就是指證悟空性的「智慧」,而「你的這個心識」指的就是「我執」,你的心識與我的心識,我們這兩個心識,在感受境上面是完全直接相違的,也因為在感受境上是直接相違的緣故,所以就如同寒冷跟炎熱這兩者一般是相違的(也就是說冷會傷害到熱,熱會傷害到冷一般,他們兩者是相違的)。同樣的,因為我們兩者所執境是直接相違的緣故,所以說我們也是相違的。“

釋量思此義:『見無故相違,此境不違害,則不能斷除。』在這個意思上面思考了之後,我們就可以以《釋量論》來作證明。因為你真實的看見了無我(就是說你已經現證無我)的緣故,因為這兩個的所執境是完全相違的緣故,所以說一者才能夠斷除另外一者。相對的,如果之前你沒有辦法破斥「我執」它所執著的那個境的話,那「我執」它是沒有辦法斷除的。這是《釋量論》裡面講的。

寂天入行論:『不知所取實,不能執無此。』同樣的,在寂天菩薩的《入行論》裡面也說了,對於內心中所安立的所謂的「真實有、自性有」,它的形相、它的標準是什麼?就是在你還未接觸、還未了解之前,你是沒有辦法去了解說,它的反面就是「真實有空、自性有空」的這一點,你是無法執取、是無法了解的。

四百論釋曰:『真實謂何者,不需依他性,無此即無我!』同樣的,在《四百論釋》裡面也提到,以各種事物來講,如果說它們是不用依著其他的法、不用依著其他的事物而能夠存在,它們是以這種體性、以這種自性而存在的話,這個稱之為「自性有」;相反的,相反於此,不以這種方式而存在的,就稱之為「無我」,這是《四百論釋》裡面所說的。

此故汝與我,不能同住故,絕勿許留此,任汝遠離去!也因此智慧最後就作了一個結論:因此你和我是絕對不能在一塊的,我是絕對不會和你在一起的,所以說你還是找個地方去吧!你不要跟我在一起。“

《我執答覆》三

31.我執答覆道:久與心俱故,離棄我無能,去處亦無知,

32.慈故住心中。若心無有我,心則無希求,不能獲衣食,

33.心能棄我否?若心能棄捨,心則無舊友,新友亦不得。

34.汝無愧意故,我之惡果現;慧成汝新友,欲捨我極謬!

35.眾人勸棄我,然無棄我人;因我得加持,至今無能捨。

36.為何如是說?大勇之聖者,因我加持故,伴隨至七地。

37.我遺之污垢,同俱十地故,何須說凡夫,稱慧乃鮮少,

38.與我久俱故,無能生智慧。於我眷屬中,主者三毒等,

39.嫉吝諂誑傲,惡見有六二,慢怠放逸等,常遣於貪者,

40.難抑勝難棄!我乃常舊識,汝乃剎那慧,如理汝應離。

41.諍故除灶石,後生角奇有!我與心同俱,業力所生故,

42.三世一切佛,威猛神通力,難能驅除我,心力彼亦無。

我執答覆道:久與心俱故,離棄我無能,去處亦無知,慈故住心中。這是我執回覆智慧的一段話。這一段話它的意思就是說,就我來說,我與這個有情的「心」,是長久以來就一直相伴於它的,就是相隨於它,現在突然要我跟它分開,我真的做不到。而且你真的把我趕走的話,我也沒地方去,我是以一個非常慈愛的動機、意樂,安住在這個有情的心中的。

若心無有我,心則無希求,不能獲衣食,心能棄我否?所以說這顆心它要是沒有我的話,那它將會變得無所欲求,它將會變得不知如何是好?而「我」也會得不到任何的衣食,我覺得這顆心它是沒有辦法捨棄「我」的。

若心能棄捨,心則無舊友,新友亦不得。如果說它真的能夠拋棄得了我的話,因為它之前沒有其他的朋友,而後面又找不到新的朋友的緣故。

汝無愧意故,我之惡果現;慧成汝新友,欲捨我極謬!所以說像這麼不要臉、這麼無恥的一顆心,(這裡所謂的「無恥、不要臉」,意思就是沒有辦法堅固、長時間的作為朋友的這樣一個人),像這種人來說,拋棄我的這些後果、惡果都會回到他身上的,就是回到這個「心」上面。就這個智慧(你)來講,這顆心它想要拋棄我,因為它想把智慧當成是它的新朋友,所以最後就會想要捨棄我,但是這種想法卻是錯誤的。

眾人勸棄我,然無棄我人;因我得加持,至今無能捨。很多人他們總是說「要拋棄我,叫我離開,叫我滾蛋!」說這種話的人雖然很多,但是真的能拋棄我的人,卻又未曾出現,又沒有這種人是真的能夠把我拋棄掉的;因為我的加持,令我能夠堅固的安住於他心中的緣故,所以說到目前為止,仍然沒有任何一個人能夠真正的將我拋棄。“

為何如是說?大勇之聖者,因我加持故,伴隨至七地。為什麼它要這麼說呢?因為就那些具大心力的聖者們來說,因為我的加持使他們變得堅固的緣故,所以說我一直伴隨這些聖者到七地。這個意思是說,到七地菩薩為止,這個煩惱都還是會現行的,一直相伴他們到七地。

我遺之污垢,同俱十地故,何須說凡夫,稱慧乃鮮少。而除此之外,我所熏染的這些垢穢,甚至相伴他們一直到了十地,也因此如果說十地菩薩他們一直與我相伴隨的話,那些普通人、普通的凡夫就更不用說了。

與我久俱故,無能生智慧。所謂的「智慧」雖然是可以破「我」沒有錯,但是它只不過偶而、偶而的生起而已,而我是一直相隨於「心」的,也因此這個智慧是沒有辦法破除我,是沒有辦法將我對治掉、將我趕走的。

於我眷屬中,主者三毒等,嫉吝諂誑傲,惡見有六二,慢怠放逸等,常遣於貪者,難抑勝難棄!而在我周圍圍繞著許多以三毒為主的一切煩惱,例如說像是嫉妒、慳吝、諂誑、驕慢、六十二種惡見、我慢、懈怠、放逸等等,這些都是由我所使喚的。就是說就一個極具貪念的人來講,在這個人的心中,這些煩惱都是由我使喚的,所以說別想要拋棄這些煩惱,就連制伏它,我想都是很困難的。

我乃常舊識,汝乃剎那慧,如理汝應離。而就我來說,我是這顆心它長久以來的一個老朋友了,我已經跟它很久了,而你(智慧)只不過是剛開始、才剛來的一個人而已,所以照道理來講,要走,應該是你走才對啊!“

諍故除灶石,後生角奇有!這種諍論其實是很希奇、很奇異的!你會這樣子跟我諍論是很奇怪的,就好像是把灶石弄走,(「灶石」指的就是以前在煮飯的時候,在鍋子下面都要放三個大石頭,把鍋子墊在上面來作烹飪),這種諍論就好像是把墊起鍋子的灶石移走,之後拿角墊在下面想要當灶石一樣,這種說法是很稀奇、也很奇怪的。

我與心同俱,業力所生故,三世一切佛,威猛神通力,難能驅除我,心力彼亦無。我跟心一直都在一起,跟心一樣也都是由業而產生的,也因為這個緣故,所以就算三世一切諸佛積聚所有的力量、所有的神變,還是沒有辦法把「我」趕走的,又又你怎麼可能把我趕走呢?如果真的能趕走的話,其實早就把我趕走了。但是並不是這樣子,我還在這裡啊!“

《智慧答覆》四

43.智慧答覆道:騎驢者尋驢,汝自從生起,著此執相違。

44.有情之性質,與心同俱起,原本皆佛性,覆由客塵垢。

45.諍故汝除石,汝後亦生角。我現於此處,汝與所居地,

46.如何所能依?若汝定要住,我作此觀察,汝莫自獻醜!

智慧答覆道:騎驢者尋驢,汝自從生起,著此執相違。智慧就回答它說:你這種說法就好像是一個騎在驢子身上的人,又在找驢子一樣,這種作法是很奇怪的,就好像我們在《中論》裡面會提到「騎馬又找馬」的喻是一樣的。這邊是說,就好比一個人他騎在驢身上,這時候他發現驢怎麼不見了?又再去找驢子一樣,這個是很可笑的。為什麼呢?就是說從一開始,你就跟安住在這裡的我的這個感受境是相違的,我們兩個的感受境就已經是相違了。

有情之性質,與心同俱起,原本皆佛性,覆由客塵垢。而就有情這個心的存在方式來說,打從有這個「心」開始,它的本性其實就已經是清淨的,只不過是忽爾的、暫時的被垢穢所障蔽的緣故。

諍故汝除石,汝後亦生角。所以說像這種諍論,如同前面所講的「把灶石移開,想要用角去頂上」,這種人是你、並不是我。

我現於此處,汝與所居地。如何所能依?若汝定要住,我作此觀察,汝莫自獻醜!而我正安住於此,所以說這裡並沒有你可以待的地方。我為什麼要讓你待在這裡呢?如果你還要待在這裡的話,我將會如是的如理的對你進行觀察,那麼你所有的過失都會於此現行,你不要在這邊自己丟自己的臉了!“

47.從頂至足部,蘊續並非汝,非聚亦非別,此等皆非汝!

48.緣起因亦觀,繁說於別處。支聚亦非汝,支分亦非汝,

49.心之前後時,非汝汝亦非;現前後剎那,此之前後時,

50.時以剎那計,前後諸剎那,非汝汝亦非。十萬髮尖觀,

51.心之性為何?若無有自性,汝患則顯現,滅除自相謬,

52.斬斷心根源,倒塌煩惱樹,煩惱諸首臣,送入葬屍林。

53.煩惱諸根斷,煩惱等諸法,決定未有生,乃見真性義。

54.從未有生過,無從究竟生,自性未曾有,見心之自相。

55.屬真性大明,非可見之見,非可視之視,非可修之修。

56.離言述之意,離思語之境。

從頂至足部,蘊續並非汝,非聚亦非別,此等皆非汝!這也就是講到從頭乃至到腳(就是全身,全身就是五蘊的聚合體),這個續流它也並不是我,而五蘊聚合體它本身也不是我,而五蘊個別來說也不是我,所以這一切的一切都並非是我、並非是自性有的。

緣起因亦觀,繁說於別處。這裡就是以緣起的正因來作觀察,因為所謂的緣起、所謂的五蘊之法都必須依他而產生、依他而生起的。那就你來說,你認為這一切法都不需要依靠於他的,這就與緣起、與依他、觀待於他的這種說法有所相違,這一點在後面都會加以廣泛說明的。

支聚亦非汝,支分亦非汝,心之前後時,非汝汝亦非;這些支分的聚合體並非是我,個別個別的也都並非是我,而相反的,我也並非是這些聚合體,也並非這些聚合體的各個支分。就心來說,它的前後剎那也都並非是「我」,而同樣的,「我」也並非是心的前剎那或者是後剎那。

現前後剎那,此之前後時,時以剎那計,前後諸剎那,非汝汝亦非。所以說如是一切的剎那,不管是前剎那或者是後剎那,這一切的前後剎那,乃至到最後的、最細微的、最短的剎那(彈指之後再細分為六十五個,這是最細微的一個剎那),在這樣最細微的剎那當中,也都並非為我,而我也都不存在這些剎那之上,我也都不是這些剎那。

十萬髮尖觀,心之性為何?如果說把一根頭髮分析、細分成十萬份的話,儘管細分得這麼細,但是就心的體性來講,它也並非是自性有的,就是連這麼細分的「自性有」也是不存在的。

若無有自性,汝患則顯現,滅除自相謬,斬斷心根源,倒塌煩惱樹,煩惱諸首臣,送入葬屍林。也因此這裡就完全的暴露出你的過失(你不對的地方),所以你就應該要去平息、去止息你那錯誤的本性、本質,應該要止息它。如此的止息之後,就能夠於「心」中,從根本斷除懷疑,就好像是把毒樹給推倒、給推翻一樣。你也就是一切煩惱的頭目,如果我能夠將你推翻的話,就好像是把煩惱殺死,然後送入埋葬死屍的屍林一樣。

煩惱諸根斷,煩惱等諸法,決定未有生,乃見真性義。也因為煩惱它的根本被斬斷的緣故,所以一切的煩惱就完全沒有能夠生起的餘地了。

從未有生過,無從究竟生,自性未曾有,見心之自相。而就「法」它的存在方式來說,所謂的自性有、真實有,它是從來沒有過的,也可以說是本來就沒有過的,它是根本就不曾有過的。

屬真性大明,非可見之見,非可視之視,非可修之修。所以所謂的「自性有」並不是我們能夠見到的,而所知上面的「自性有」也不是我們眼睛所能夠視、所能夠看到的,在「自性有」之上而安立的「來、去」之法,那也不是我們能夠修的。

離言述之意,離思語之境。當斷除「自性有」的這一切,它可以說是非常深奧的,它是不可言說之義理,也是超越我們能夠思議的境界。“

56.            聖亦離言思,能治亦能脫,

57.滅諸念所緣,此等同意名。習故大根定,作多成同味,

58.有脫作無二。定住於彼意,於根本定中,實執不見佛。

59.無法僧道地,無有現果報,無真亦無俗。若無有法身,

60.真實汝何有?莫說世俗法!從此定出後,心性空明鏡,

61.顯映世俗相,唯見無餘故,真實無居處!心性空明鏡,

62.見緣起世俗;唯見因緣聚,非尋是尋非。見唯名言取,

63.無尋立因果,若此無滿足,尋時無可立。作用依賴緣,

64.見真實為奇,實執更為訝!奇已倦此執。自幼長成老,

65.非生即現老,若見幼如老,執此意相同。心性空虛空,

66.幻身雲聚引,多種念起後,作性甘露淋;心與見因緣,

67.所生誰未見,尋故雨雲心,雖生從虛空,雖攝亦虛空。

聖亦離言思,能治亦能脫,就空性的本質來講,以一位聖者來說,他也是遠離了他所能夠思議的境界,而就空性的本質來說,「我執」它的對治──也就是證悟空性的智慧,在證悟空性的當下,它也是脫離的、也是不存在的,在當時一切世俗之法都不會顯現。

滅諸念所緣,此等同意名。這時候一切分別心的所緣──也就是一切世俗之法在此都會止息,這一切在空性上面來講都是同義詞,就只是在名字上面有不同的安立而已,其實在內涵上都是一樣的。

習故大根定,作多成同味,有脫作無二。把這一切空性的義理全部匯聚、全部結合起來,安住於此定就是稱之為大根本定。這個「定」就是將萬法都視為一味而加以通達的,在這當中所謂的輪迴跟涅槃,這兩者是無有任何分別的。

定住於彼意,於根本定中,實執不見佛,無法僧道地,無有現果報,無真亦無俗。若無有法身,真實汝何有?莫說世俗法!所以這個根本定就是安住於彼意當中,而在根本定的這個「定」當中,因為完全沒有世俗的顯現的緣故,所以就不會有所謂「佛」的顯現、「法」的顯現,同樣的「僧、道、地」,還有「現證果位」,以及「真實、虛假」,乃至於說「法身」等等這一切都沒有的話,那就「我執、真實有執」(你)來說,那在這當中又怎麼可能存在呢?因為一切法在這當下都不會顯現的緣故,所以除此之外一切的世俗之法,那就更不用說了!

從此定出後,心性空明鏡,顯映世俗相,唯見無餘故,真實無居處!而從根本定的定當中起來之後,心即如空明的鏡子(就是空無的鏡子),它在看世俗法的時候,這些世俗法它就只是在鏡子上現出來的一個映相而已,也就是說它的存在方式就只是「唯顯現」、「僅有顯現」的這種方式而存在的,實際上它不是以「自性有」的方式而存在的,也不是「由它自己這方面而有」的方式存在的。所以在這個當下「真實有、諦實有」這個境,在這個時候是完全沒有辦法安立的。

心性空明鏡,見緣起世俗;唯見因緣聚,非尋是尋非。而就心的空明鏡來說,它對於世俗這一切的映相,也就是世俗的一切緣起之法、因果緣起之法,以及互相觀待的這些緣起之法,這些都只是處於「唯顯現」的境界而已。如果說你不實際去觀察的話,可能會現出一種自性有的鏡像,但是如果你仔細去觀察的話,其實這一切在空性當中都是不存在的。

見唯名言取,無尋立因果,若此無滿足,尋時無可立。而這些顯現也只是一種忽然的、暫時性的名言上的安立而已,所以說這一切因果之法,也就僅僅在無觀察的狀態之下,才能夠去安立因果緣起的道理的。對此我們就應該要滿足,如果說你對這種見解不能滿足,還要再去尋找它的假義的話,到最後你所要找尋的假義是完全沒有辦法找到的。

作用依賴緣,見真實為奇,實執更為訝!奇已倦此執。能作、所作以及因緣等等都是互相觀待的,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你把這些法看成是真實有的話,那真的是很奇特了!乃至說你更是把這些法都執著為是真實有的話,那更是奇特中的奇特了!但是我們就是很奇怪,都已經執著得這麼疲倦了,但是我們還是要如此堅固的去執著它。

自幼長成老,非生即現老,若見幼如老,執此意相同。而就一個小兒來說,他會漸漸老化變成一個老者的,如果你覺得從他一出生就把他安立成一個老者的話,這種方式、這種想法是很奇特、很奇怪的。你剛剛那種我執的執著,其實也跟這種想法、這種安立方式是差不了多少的、是一樣的。

心性空虛空,幻身雲聚引,多種念起後,作性甘露淋;就心來說,心就好像空無的虛空,如同我們在講虛空的時候,它指的就是完全無著、無障礙、遍於一切的意思。同樣的,心的本性(就是心自性空的這一點),它也是無著、無障、而且遍於一切的,就如同虛空一般。就把這幻化身比喻成眾多的雲,在這虛空之上密佈著幻化之身的雲,而由這身會產生出種種不同分別的念頭。而藉由這些念頭、意樂的這種想法,我們就會造作出種種的行為(就是能作、所作的這種種行為),就如同是下雨一般。就好像我們寫字、我們發出聲音,總是會有一個意樂作為前導,有意樂為前導就會作出種種的事情。

心與見因緣,所生誰未見,尋故雨雲心,雖生從虛空,雖攝亦虛空。而就心來說,它跟所顯現的這一切的因緣,它是從一產生開始就並非是自性有的,所以說就「它是自性有」的這一點來講,可以說是沒有任何一個人看過的,它本性其實就是自性空的。所以說如果我們仔細去觀察的話,像剛剛所說的,像雨、雲、還有心的這個法性等等,這三者就產生來講,它就是從一種空無的狀態、自性空的狀態而產生的,而最後也是融入於如同虛空一般的狀態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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