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明輝/法律與正義 

【聯合報╱彭明輝】 

2013.08.20

馬英九和江宜樺的民調支持率加起來才勉強超過三十%,低到無地自容。原因無他:全國各地浮濫的徵地案是為了少數炒地皮集團的利益而毀人家園,服貿案是為了少數財團的利益而奪人生計,核四是為了特定產業的低廉電價而以二千三百萬人的身家性命當賭注,而洪仲丘案則是縱容軍隊的黑暗文化草菅人命。台灣人的善良本性容不下強凌弱,為富人的利益而剝奪底層民眾的生存權,為私利而犧牲公義。

 

但是馬英九和江宜樺不僅與民意為敵,還樂於與法律為敵。國際審查報告指出台灣的土地徵收違背兩公約,江揆卻裁示不需理會;最高行政法院質疑大埔案未必符合公義性及比例原則,行政院卻仍放任苗栗縣府強拆大埔農戶。政府淪為財閥與地方惡吏的鷹犬,漠視法令,以致憲政體制淪為暴政。這樣的政府已經失去行使公權力的正當性,民眾卻苦無節制的手段。

 

對抗這種不公義,最著名的和平手段就是梭羅主張的「公民不服從」,以及甘地、金恩等人權鬥士的「非暴力抵抗」。日前學生和民眾到行政院潑漆,然後敢作敢當地坐下來呼口號,等待警察前來而沒有走避,正是要凸顯政府的不公義與違背民意,截然不同於敢做而不敢當的情緒性洩憤。而當行政院發言人表示要「加強維安」時,益加凸顯政府統治基礎的荒誕性——以民意為依歸的執政者只嫌警力太多,妨礙他傾聽民意;執政者的維安有多少,就表示他離民意有多遠。

 

我們不能忘記:正義高於法律,而法律又高於行政權。當政府一再違背公義與法律時,人民就不該再愚昧地一味順從,而必須秉著良心的判斷,決定要不要屈從壓迫人權的政府與法令。納粹屠殺猶太人的事件可以持續進行,不只是因為猶太人選擇了順從納粹的壓迫,也因為德國人選擇放棄他們的道德判斷。

 

順從不公義,就是與不公義為伍。漢娜‧鄂蘭在五十年前用「邪惡的庸俗性」來形容納粹將領艾克曼在集中營屠殺猶太人的罪行,她想要凸顯的並非「每一個平庸的人都有可能做出邪惡的事」,而是「當一個人放棄他的道德判斷時,即使心理正常,仍舊可以做出最邪惡的人都不一定敢做的事。」面對劉政鴻的暴政,馬英九和江宜樺所犯的罪其實跟艾克曼一樣:放棄良心的道德判斷。

 

面對黑奴制度與不公不義的美墨戰爭,梭羅在一六四年前提出「公民不服從」的主張,呼籲美國人要用良心去審查美國的法令,當法令明顯違背道德與良心時,公民就有義務不服從,甚至衝撞違背良知的法令,以此糾正不義的法律和政府作為。他也劍及履及,以拒繳人頭稅和入獄來表明反對奴隸制和美墨戰爭。甘地和金恩則故意違背不合理的法律,率領群眾自願入獄,「塞爆監獄」以凸顯「監獄關不住所有人的良心。」最後英國因為監獄人滿為患,只好放棄殖民統治,而美國也通過《民權法案》,宣布種族隔離和歧視為違憲。

 

當憲法所賦予人民的罷免權因門檻太高而形同虛設時,「公民不服從」與「非暴力抵抗」變成節制政府暴行的唯一選擇。如果政府延續過去的作為,繼續以強化維安來隔阻人民的抗議聲浪,恐怕只會讓警力擠爆街頭,而形成台灣民主政治最荒謬的街景,以及馬英九的歷史定位。

 

(作者為劍橋大學工程博士,清大榮譽退休教授) 

【2013/08/2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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