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貴洛確仁波切

實執諍論(第4講上)

洛確仁波切(2006年) 

 

        首先先安立我們的意樂,想說為了如同虛空一般的如母有情,我要迅速的證得無上正等菩提,這是斷除一切過失,並且圓滿一切功德的佛菩提果位,為了能夠迅速的得到它,我將以最虔誠、最專注的心來聆聽以下這場佛法。

《智慧接前面繼續答覆》六

275.是誣或瘋癲?真實無諸法,諸法有違真。輪迴從無始,

276.心若生天時,亦生無色時,所緣為心後,持有真實故,

277.此執不成餘,故與生相違。若生下道時,緣此蘊體後,

278.此實執生違。若已生實執,自性不變違。天壽及享受,

279.五欲見真實,此乃從無始,無待他成性,不變常住故,

280.無死與捨壽。 

        請看上面最後一句開始「未見睜眼瞎」。前面講了很多道理,事實上就是如此,但是你還是眼睜睜的要堅持你所說的。這跟睜著眼睛的瞎子,就是有看到眼睛,其實是看不到的這種瞎子,這又有什麼不同呢?

    是誣或瘋癲?真實無諸法,諸法有違真。你這種作法就好像一個睜眼的瞎子一樣,或者也可以將你稱之為瘋癲的人。就好像眼睛都已經這麼看到了,但你卻還要承認說你沒看到。或者說你是不是醉了呢?你喝醉了嗎?就是這樣子問他。總而言之,如果這個法它是諦實有的話,那一切的法都不存在;如果說一切的法存在的話,那說是諦實有的就會產生相違。

    輪迴從無始,心若生天時,亦生無色時,所緣為心後,持有真實故,此執不成餘,故與生相違。而所謂的輪迴是因為從無始以來就開始的,就是說它是沒有一個開始的緣故,所以當一個有情的心,他生往天界的的時候,例如他生往無色界的時候,他就只緣著一顆心而已,緣在這個心上,他會去執著它是諦實有的,因為他去執著「這顆心是諦實有」的緣故,所以不會有所改變,這個心也就不會再有其他受生的事情發生。也就是說生到無色界的時候,他所緣的就是除了心之外,像是色法這一切就都不存在了。

    若生下道時,緣此蘊體後,此實執生違。若已生實執,自性不變違。假如說生往下界的時候,就是在色界以下,生到這些地方的時候,如果在真實有的狀況下,緣著這幾界的五蘊說起「會生起諦實有」的這種說法,那也是相違的。如果說生起「諦實執」的話,那這種說法是相違的。如果生起諦實執,再說它的自性是不會轉變、是不會改變的話,這也是相違的。

    天壽及享受,五欲見真實,此乃從無始,無待他成性,不變常住故,無死與捨壽。而就天人的比如壽命(他非常長壽)、以及他們的財富、他們的欲樂等等,如果這一切都是諦實有的話,那這個從無始以來就是處在一種不觀待於他而安住的緣故,所以就是一種完全不會改變、恒常不變的安住。在這種狀態之下,那怎麼可能又有所謂的死亡以及投生呢?就有這樣的過失。“

280.      若有死捨壽,無有獨立故,無變真實違。

281.天身若真實,無能生他道,欲五德亦是。天女身貪之,

282.貪心真實之,見不變它故,於聲等四欲,為何生貪心?

283.若生色實違。所緣天女後,悅意之慈心,無待見真實,

284.相若未成它,與修羅戰時,生瞋正相違。若已生瞋心,

285.悅意慈真實,無待無變違。所緣修羅之,強烈瞋生時,

286.瞋見真實故,戰後歸自鄉,與天女愛時,悅意相不生。

    若有死捨壽,無有獨立故,無變真實違。天身若真實,無能生他道,欲五德亦是。天女身貪之,貪心真實之,見不變它故,於聲等四欲,為何生貪心?相反的,如果承許有所謂的死亡、受生、投生,承許這些是可能發生的話,因為你承許的是「自性有」的緣故,所以就表示這一切法它是能夠獨立自主存在的。但是如果你承許有所謂的死亡跟受生的話,那就表示他們不能夠獨立自主的存在,這就會與你之前所說的像是「不會改變的真實、諦實有」產生相違。同樣的,如果天人之身它是諦實有的話,它不可能生往其他五趣,這個也是不能的。同樣的,就對五欲的這些安樂來說,當你緣著一個天女的色身時,你緣著她會生起強烈的貪欲,這個貪欲就會顯現出一種真實有的顯現,而因為這是真實有、諦實有的緣故,所以說不會有任何的改變。也因此當你生起這個心的時候,你就不可能再對聲音等等其他的四種欲樂生起貪著心的,這種又怎麼可能生起呢?

    若生色實違。所緣天女後,悅意之慈心,無待見真實,相若未成它,與修羅戰時,生瞋正相違。若已生瞋心,悅意慈真實,無待無變違。如果說會生起的話,剛剛你說的「色法它是諦實有的」這一點就會變成相違了。當你緣著天女的時候,會生起一種悦意慈,而這種悅意慈它所現出來的相狀,就是一種不觀待、諦實有的顯現。而如果這是真實存在的話,它將不會有任何的變異,也因此當修羅(非天、非人)在與天人(天神)戰爭的時候,他們就不可能生起一種瞋恨之心,因為以前已經生起了一個慈心,這是不會改變的緣故。而如果說他們生起瞋恨心的話,就會與剛剛所說的「悅意慈是為諦實有的、它是不觀待、不會改變」的這種說法產生相違了。

    所緣修羅之,強烈瞋生時,瞋見真實故,戰後歸自鄉,與天女愛時,悅意相不生。同樣的,當你緣著修羅會生起強烈的瞋恨之心,而如果這個瞋恨之心它是諦實有的話,那修羅與天人之間在戰鬥結束時,回到自己的家、回到自己的境地的時候,他們不應該再對天女產生愛戀的心,這種悅意的心就不可能生起了。“

287.若有生瞋違。悅意初生故,悅意真實違。真實之手法,    

288.諸法似成無,識實中諸法,無生滅來去,無名言業果,

289.諸法皆無悟。為何如是說?許實等諸法,無待無依賴,

290.見彼自性成。世間待名言,諸法皆因緣,互依識頃取,

291.思或依名立,於同處二者,無有集聚故。 

    若有生瞋違。悅意初生故,悅意真實違。如果說會對這個天女產生愛著、愛戀心的話,那就與剛剛你所承許的「瞋心它是諦實有的」這種說法會產生相違。同樣的,因為悅意慈它是新生起的一顆心的緣故,所以你說「悅意慈它是諦實有」的這種說法也是相違的。

    真實之手法,諸法似成無,識實中諸法,無生滅來去,無名言業果,諸法皆無悟。而(實執)諦實有的執著,你所作出的一切諦實有的這種手法、手勢,就是你這種種欺騙的方法,就好像要令一切法都不存在一樣,就是你想表達這一點一樣。而就一顆心來說,如果它是諦實有的話,那在這一顆心的狀態當中,一切的法,比如說像來、去、生、滅等等,這些都將不存在。而就名言上的業果,這一切也都不存在了。比如說我們平常會說因為善業感得樂果、因為惡業感得苦果等等,這一切都將不存在的。總之,你將會覺得一切法都不存在了。

    為何如是說?許實等諸法,無待無依賴,見彼自性成。世間待名言,諸法皆因緣,互依識頃取,思或依名立,於同處二者,無有集聚故。為什麼會這麼說呢?這原因為何呢?因為對那些承許諦實有的承許者來說,他們認為一切法都是不觀待、不依賴他者的。他們覺得這些法都是由他們自己的體性而存在的,他們所顯出來的樣子也是如此,這是一個。而另外一種存在的方式,就真實存在的方式來講,就是依循著世間的名言(比如像來去等等這種名言),這一切法它都是依著因緣、以及互相觀待的這種方式而存在的。所謂「互相觀待」,例如說一個人他因為腳的行動,我們就會安立說他是一個行走的人等等,這些法都是如此互相觀待而成立的。他們也是一種忽爾、暫時性的、非常時性的,也就是說在剛開始、很短暫的時間,因為分別心以及名言的安立而才存在的。如果在一件事情上面存在著這兩者:一個是依他而安立的,一個是不依他而安立的自性有的這種說法,在一件事情上面是不可能存在這兩者的。“

291.                  若以實方見,

292.待緣諸法無,此故無諸法。我方謂諸法,因緣聚緣起,

293.諸法故此有。業果有報應,地道與三寶,名言我皆有,

294.此亦唯名言。似汝真實義,諸法絕無許。汝乃無明癡,    

295.故許諸法實,名言於諸法,非有未明解,無明故無明,

296.無明大壇城。  

    若以實方見,待緣諸法無,此故無諸法。我方謂諸法,因緣聚緣起,諸法故此有。業果有報應,地道與三寶,名言我皆有,此亦唯名言。如果就諦實有這方面來看的話,必須要觀待因緣的這一切法都將不存在了,所以照這種說法來看的話,那一切法也都將不存在了。相反的,就我(智慧)來看,因為一切法都是因為因果緣起(就是因緣的緣起聚合了)才產生的緣故,所以可以安立一切法都是存在的。也因此可以安立像是業果等等這些感受、這些領受都是存在的。同樣的,像地、道、三寶等等,這一切名言之法,就我來說都是存在的。而就這一切法我認為它也只是就名言上而有而已,也就是說這一切法都並非是真實有的。

    似汝真實義,諸法絕無許。汝乃無明癡,故許諸法實,名言於諸法,非有未明解,無明故無明,無明大壇城。如果說這一切法是真實有的話,就會變得跟你們一樣,那一切法都將必須要承許說,它完全的不存在了。由這一句就可以表達出,這一切法都非是實諦有的,絕對不會像是實執所承許的那一般。也因此你所代表的就是一個愚癡、無明,而因為這個愚癡無明的緣故,所以你才會承許一切法都是為諦實有的。而因為這樣承許的緣故,所以在名言上你也必須要承認一切法都是不存在的。也因此你本身就是一個大無明,而由這個大無明,更產生出其他的種種無明。也就是說這個無明就好比是對真實性不清楚的無明,而因為這個無明又產生出對於業果不相信、不了解的無明,那你就好像是處在一個無明的大壇城當中。“

296.      口雖稱世俗,世俗待因緣,汝許無待成,

297.故汝無世俗。總言汝無死,別言汝無生。若從天道亡,

298.生為修羅時,緣天蘊體後,屬我想執之;實執此未成,

299.故於修羅身,緣後屬我想,二識於一處,無集然集聚,

300.雖是真實患,可解集之法。  

    口雖稱世俗,世俗待因緣,汝許無待成,故汝無世俗。總言汝無死,別言汝無生。所以就你來說,其實你只是在嘴巴上承許說有所謂的世俗法而已,但是就實際上的世俗來說,它們是必須觀待著因緣而安立的,而你卻承許一切法都是不需要觀待而存在的,所以你是無法成立世俗的。而就總的來說你也無法安立死亡,就個別的來說你也無法有所謂的生,對於生、死你都無法安立。

    若從天道亡,生為修羅時,緣天蘊體後,屬我想執之;實執此未成,故於修羅身,緣後屬我想,二識於一處,無集然集聚,雖是真實患,可解集之法。如果說由天人死去而生往修羅道的時候,那之前緣著天人的五蘊,而產生執取「我」的這種念頭、這種諦實有執的念頭,因為是諦實有的緣故,所以不會有任何變異。而當你生到修羅道的時候,緣著他們的身體所生起的「我」的這種念頭,就不可能在同樣一個身體上、在一個基礎上聚合、聚集在一起。而今天之所以會如同你說的這樣,這兩個念頭都聚集在一個身體上,那就是因為你承許諦實有所造成的過失。所以說這種聚合的方式,到底是為何呢?你倒是說說看。“

300.            修羅之意識,乃天享受欲,

301.妒競心生時,汝生於天道,享受實不變,與汝同併住,

302.故汝於自身,生妒競心否?天實執不變,修羅亦如是,

303.汝天或修羅?同一絕非有,滅天真實後,若稱修羅實,

304.生滅實無故,真實若成它,汝無變義違。汝真實如下:

305.生死雖絕無,生於餓鬼時,餓鬼飢渴故,汝之天享受,

306.不變若恆常,非食應成食,天食故飽滿,若無成他性,

307.為何今飢餓?餓鬼身飢渴,若未成真實,於一切生中,

308.從飢渴性中,絕未成餘故,我乃常勝矣。  

    修羅之意識,乃天享受欲,妒競心生時,汝生於天道,享受實不變,與汝同併住,故汝於自身,生妒競心否?就修羅他們的那顆心來說,他們總是會對天人欲樂的享受感到嫉妒,並且有一種比較心。而當這種比較心生起的時候,就實執你來看,當你以後生往天界的時候,你一樣會享受到這種的欲樂,因為這一切的欲樂都是真實的,都是不會改變的緣故,等於說這一切以後都將會與你在一起,而且是確定的。這麼說來的話,那你是不是就等於是在對你自己的種種欲樂感到嫉妒、以及在作種種比較呢?你是不是就如此呢?

    天實執不變,修羅亦如是,汝天或修羅?同一絕非有,滅天真實後,若稱修羅實,生滅實無故,真實若成它,汝無變義違。所以說對於「天」的一種諦實有執,它是不變異的,同樣的,對於「修羅」的諦實有執,它也是不變異的話,那你到底是天?還是修羅(非天)呢?而絕對不可能是兩者,就是說兩個絕對不可能是同一者的,因為這一種在所知(在存在的法類)當中,是絕對不可能出現的。而如果你說是在一種諦實有的天人之身壞滅、死去,而生往諦實有的修羅之身的話,因為所謂的生死、生滅這種在諦實有是不可能存在的緣故,所以如果你講說是諦實有的話,在這之上又說會有所改變的這種說法,那跟你之前所說的「完全不會有改變」的這種言說,就會產生相違了。

    汝真實如下:生死雖絕無,生於餓鬼時,餓鬼飢渴故。汝之天享受,不變若恆常,非食應成食,天食故飽滿,若無成它性,為何今飢餓?如果說你承許諸法是諦實有的話,就一般所謂的生死以及受生,當然是不可能的。但假設你生往餓鬼道的話,因為是諦實有的緣故,而在這之下你要接受餓鬼的飢渴等等的痛苦逼惱。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你之前是為天人,在天人的當下你所享受的那些財富、受用,同樣也是諦實有的話,那它應該是恒常不變的,所以在你生到餓鬼沒有東西可以吃的時候,那這些東西不正好就可以取來吃了嗎?所以就會產生這樣的過失。同樣的,在生到天界的時候,你受用那些天界的食物,吃了肚子當然會很飽,如果這種飽足的感覺是不會有所變異、是不會改變的話,那為什麼之後你又會說你肚子餓呢?

    餓鬼身飢渴,若未成真實,於一切生中,從飢渴性中,絕未成餘故,我乃常勝矣。而就餓鬼他們身體的這種飢渴、痛苦來說,如果說它真的是諦實有、是不會改變的話,那應該生生世世都會處在飢渴的痛苦當中,而不會有任何的改變,也就是改變在他們身上就是不可能的。因為不可能改變的緣故,所以他們只能持續的接受飢渴的逼惱,也就是他們將會永遠如此的疲累下去而已,非常的痛苦。“

308.                                 汝生地獄時,

309.生故違真實,地獄寒熱苦,受故違無生。感受熱苦時,

310.天樂屬何性?天時之安樂,無待變依賴,若未成變餘,

311.熱苦為何受?苦樂正違故,何於同處集?由天汝忽終,

312.天樂不變餘,天之安樂性,無變極熱之,痛苦性無變。

313.單方雖無集,真實汝集攝,意滿取個別。於此真實患,

314.持功德意滿,寒冷之苦受,熱苦之自性,無時變他故,

315.與此同存時。冷苦之自性,常住恆久故,苦上又加苦;

316.熱冷二正違,二性若正違,如何能感受?

    汝生地獄時,生故違真實,地獄寒熱苦,受故違無生。感受熱苦時,天樂屬何性?天時之安樂,無待變依賴,若未成變餘,熱苦為何受?當你生往地獄的時候,就出生的這件事來講,那已經與諦實有產生相違了,因為在這種諦實有的狀態下,是不可能有所謂的出生的。而就地獄的冷熱這個痛苦來說,因為你是具新的領受(剛開始去領受)的緣故,所以與你之前所說的那種「無生」的這種說法,也就會產生相違了。而當你在領受地獄熱惱的痛苦時,你之前在天界的那些安樂又跑到哪兒去了呢?當你在天界的時候,那一切的安樂,如果你覺得它是不觀待、是不會改變、是不需要依賴他者、是不會有任何改變的話,這時候的你又怎麼可能再領受這種熱惱的痛苦呢?

    苦樂正違故,何於同處集?由天汝忽終,天樂不變餘,天之安樂性,無變極熱之,痛苦性無變。單方雖無集,真實汝集攝,意滿取個別。而就快樂跟痛苦這兩者來說,如果它們是直接相違的話,那在一件事情、在一個基點上面,又怎麼可能同時存在呢?就是說這兩者又怎麼可能同時的聚合在一起呢?而當你從天界死去的時候,因為諦實有的緣故,所以說你天界的這種安樂,也應該不會有所改變才對啊!另外一個就是說,在天界的這種安樂它不會改變,同樣的,在熱地獄裡面這種熱惱的痛苦,它也不會有所改變。既然這樣子的話,這兩者它是不可能存在於一處的,就不可能在一點之上同時存在的。但是就諦實有你來說,你卻承許他們兩個可以在同樣一點上存在,這種說法是有過失的。但是就這種過失來講,你看到了吧!你應該覺得很滿足、很高興了吧!

    於此真實患,持功德意滿,寒冷之苦受,熱苦之自性,無時變他故,與此同存時。冷苦之自性,常住恆久故,苦上又加苦;熱冷二正違,二性若正違,如何能感受?而就你來說,你將所有諦實有的這些過失,都將它執為是功德,這個你也高興、你也滿足了吧!而就領受寒冷的痛苦這種感受來說,因為熱的痛苦它在自性上是不可能有所改變的緣故,這種改變的時間、這種機會是不存在的緣故,所以說你本來就已經在承受熱惱的痛苦了。在這之上,因為這個寒冷的痛苦它也是不可能存在,它的自性也是不變異、恒常,任何時間都安住的緣故,所以說在熱的痛苦之上,你就變成又要再加上冷的痛苦。一般而言,所謂的冷熱這種痛苦,它們是直接相違的。而就這兩種在本性上面直接相違的這種法來說,在同時間一起感受的這種事情、這種說法,又怎麼可能會發生呢?“

316.                                 何集於同處?

317.違遍皆許之,真實汝意滿,真實之患矣!無生汝若屬,

318.得一人身時,初得人身軀,正見有生時,無生許為奇!

319.無明一意具。輪迴無邊故,生於五道時,於個別蘊體,

320.緣後真實之,所執個別生,此復無待變,汝執無依賴,

321.執未成餘似。此亦唯蘊聚,依後屬我想,識所執真實,

322.所見汝許故。六道眾個別,身所執同處,集法如何作?

323.多住正違意。 

    何集於同處?違遍皆許之,真實汝意滿,真實之患矣!所以就剛剛那種冷熱的事情來說,在一件事情上面、在一個基點上面,這又怎麼可能聚合在一起呢?所以就你來說,你都是在承許一些完全相違、周遍相違的事情,對這種承許(你)諦實有執,你覺得高興了吧!你覺得滿足了吧!這些都是你的過失,也就是這一切都是諦實存在、諦實有的過失!

    無生汝若屬,得一人身時,初得人身軀,正見有生時,無生許為奇!無明一意具。照理來講應該不存在的你來說,如果今天獲得了一個人身的時候,這個人身是最初(新)一開始所獲得的。而就身這一點來說,你已經直接看到、你眼睛都看到了,如果你還要承許這個「生」是不存在的話,那不是很奇怪嗎?所以說就這種無明、無知的事情,不都全部集聚在你身上嗎?這個意思都已經很清楚了。

    輪迴無邊故,生於五道時,於個別蘊體,緣後真實之,所執個別生,此復無待變,汝執無依賴,執未成餘似。就這個輪迴來說它是無有邊際的,而當投生於五趣的時候,每一趣個別的蘊體,緣著它們所產生出來的一種諦實有執的這種所執之境,就會個別、個別的產生。而就這些來說,它們又是一種不觀待、不會改變、不依賴的狀態,這個就是你所承許、你所執著的一種諦實有執的執著。

    此亦唯蘊聚,依後屬我想,識所執真實,所見汝許故。而就這種執著來說,就好像它不會有所改變一樣。所以說對於因為五蘊聚合所生起所謂的「我」的這種念頭,在這種念頭的所執境上面,因為你也承許它們是諦實有的。也就是他們所現為諦實有的這種現象,而如同其所顯現的一般而存在的這一點,因為也是你所承許的緣故。

    六道眾個別,身所執同處,集法如何作?多住正違意。所以說就六道他們個別、個別的身軀,以這個所執境來講,那就變成是都將會集聚於一處而產生了。就這一點來說,你又應該如何安立呢?對這一點來講,大部分你所說的都會產生一種直接相違的過失。“

323.           多相何相順?六道眾皆之,痛苦冷熱違,

324.難忍之苦等。真實之無待,及無依賴他,不變常恆住,

325.汝於此人身,如何同時受?汝身之感受,真實無相違,

326.正違於同處,一上集聚違。依賴唯蘊聚,屬我想之識,

327.所緣我緣後,執著真實相,此乃人我執,此持人我執,

328.成此則成實。如是俱生識,所緣蘊我屬,真實所見相,

329.所見若已成,依由推理法,所遮量將遮,若已無謬知,

330.此乃主所遮,仇之主敵也! 

    多相何相順?六道眾皆之,痛苦冷熱違,難忍之苦等。真實之無待,及無依賴他,不變常恆住,汝於此人身,如何同時受?就你所說的來講,這些相狀又怎麼可能會產生相符順的現象呢?就六道一切有情他們所產生的,例如像是冷熱的這種痛苦,而這種難忍的各式各樣的痛苦,如果它們是諦實有的,也就是不觀待、也是不依賴他者的、也是不會改變的(恒常不改變)的話,那就變成說,你現在在這樣一個人身之上,就是恒常不變的去領受它了,但是在這個人身之上,又怎麼可能在同一個時間、同時領受這麼多的痛苦呢?

    汝身之感受,真實無相違,正違於同處,一上集聚違。如果說這些痛苦,你都將會有所感受的話、將有可能承受的話,那說它們是諦實有的、說它們是不會改變的這種承許,就是與前面所說的會產生相違了。也就是說所謂的直接相違的這一切法,他們不可能產生有所謂的相順事的,也就是不可能在一件事情上面同時存在的,這個是相違的。“

    依賴唯蘊聚,屬我想之識,所緣我緣後,執著真實相,此乃人我執,此持人我執,成此則成實。僅藉由五蘊聚合的這一點來講,我們會生起一個所謂「我」的這個念頭。而就所緣的你緣在「我」之上,就形相來說,你就會現出一種像諦實有、真實有的執著。這種執著就可以稱之為補特伽羅我執或者是人我執,而這種存在的方式,就稱之為諦實有的存在。

    如是俱生識,所緣蘊我屬,真實所見相,所見若已成,依由推理法,所遮量將遮,若已無謬知,此乃主所遮,仇之主敵也!而這種心它是與生俱來的,等於說是緣在五蘊之上而去想說,所謂的「我」是諦實有的,它會現出一種這樣子的現象。如果就它所顯現的一般真實存在的話,假設這種情況是存在的話(我們作個推理的話),這種就是我們要破的所破了,就所破的標準來講,這就是我們將要破的所破。如果你能夠無錯謬的去將它認識到的話、將它指出來的話,這個就是我們要破的一個最主要的東西。而我們最主要的敵人,也就是它了!也就是說這個執持一切法是為自性有的心識,就是我們最主要的敵人,而它所執持的所執境,就是我們最主要的所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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