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心
華智仁波切
菩提心

修菩提心       

《入行論》之修行次第

華智仁波切 造 索達吉堪布 譯

正行修禪:禪修的方式雖然多種多樣,但在這裡就是修菩提心,修菩提心包括修自他平等與修自他交換兩個方面。

修自他平等菩提心:我與一切有情希望快樂、不願受苦這一點一模一樣,一門心思自我保護不顧別人實在不合情理,因此必須要修自他平等。按照“首當勤觀修,自他本平等,避苦求樂同,護他如護己”,首先修自他平等的菩提心。修行的方式必須這樣來觀修:天邊無際的一切有情沒有一個不曾做過我的父母親人,依靠龍樹菩薩所說“地土摶成棗核丸,其量不及為母數”等教證及理證來斷定一切眾生都是自己的親屬。從此之後,當我擁有快樂時,但願一切眾生都能擁有我這樣的快樂和快樂之因。誠心誠意來修。再者,當我萌生痛苦時,但願一切有情遠離所有這樣的痛苦與苦因。發自肺腑來修。

當時觀想可能會產生這樣的障礙:要遣除我的痛苦而不希望遣除別人的痛苦,遣除他人的痛苦我做不到。當萌生這種聲聞小乘的心態時,要按照《入行論》中所說“後苦不害今,何故汝防護”(來遮破)。意思是說:自己為了明天以後健康無病、吃飯穿衣等等的辛勤為什麼要付出呢,因為我刹那滅亡以後就變成了他體的緣故。如果由無明習氣所牽認為明天以後的人也是我,那是錯誤的,誠如《入行論》中說:“若謂當受苦,此誠邪思維,亡者他體故,生者亦複然。”比如,愚人們認為,這條河流去年沖走了我的衣服,明天我要渡過這條河。實際上,去年沖走衣服的水也是其他的水,明天要渡過的河也是其他的河。同樣的道理,過去的心不是我,未來的心也不是我而是他體。

 

如果有人說:“未來的心儘管不是現在的我,然而卻是我的心相續,要以這顆心來成辦自利。”

 

那麼就要以“其他眾生儘管不是我,卻是我的眾生”這樣的心態來行持他利。

 

假設有人認為:按照俗話所說“個人頭上的雪要自己抖掉”,自己只有竭盡全力搞自己的利益,相互之間一者來成辦另一者的利益實在無能為力。

 

這一點要以《入行論》中所說的“足苦非手苦,何故手護足”(來遮破)。意思是說,腳上紮入刺為何也要用手來取出,同樣,眼裡入塵土用手除去、子孫的事由父母辦、進餐要用手等等這些也都必須由自己來做自己的事,這種論調未免太過分。總而言之,如果彼此之間,一者不能做另一者的事,自己必須成辦自己的利益,那實在很難以實現。因此,已經認識到這一道理,就該在實際行動中利益眾生。

 

(二)修自他交換菩提心:也就是要按照《入行論》中所說“若不以自樂,真實換他苦,非僅不成佛,生死亦無樂”,把自己的快樂施捨給眾生,將眾生的痛苦自己來承受。自他交換菩提心的所緣也就是“易位卑等高,移自換為他,以無疑慮心,修妒競勝慢”的意義。意思是說,把仇人放在不如自己的位置上,把自己放在高於敵人或他人的位置上,就讓那低三下四的仇人來對高高在上的自己心懷嫉妒,如此觀修完畢時心想:即便觀想自己高、別人低,對方對自己嫉妒尚且也會產生這樣的痛苦,那麼對別人嫉妒豈有此理?如此一來,嫉妒心自會消滅。同樣,觀待與自己平起平坐的人來修競爭心,把自己放在與我平起平坐的仇人位置上,把那個仇人放在自己的位置上,觀想那個仇人從方方面面對自己競爭。如此修行完畢時心想:把自己觀成仇人以後,觀修別人加害、起競爭心尚且也會產生這樣的痛苦,那麼陷害別人、與別人競爭豈有此理?如此觀想以後競爭心自會消除。再者,修我慢也是把我放在較自己低的位置上,將比我低的那個人放在自己的位置,讓那個高高在上的對方以種姓功德等方面在低下的自己面前擺出一副傲慢相。當觀修完畢時,心想:觀想別人在我面前傲慢尚且也會產生這樣的痛苦,那麼自己在別人面前趾高氣揚豈有此理?由此自然會去除傲慢心。關於以上的詳細內容,要依照《入行論》中所說來實地修行。如果這樣來修實在做不到,而想簡略觀修,那麼就觀修《寶鬘論》中所說“願罪成熟我,我樂予眾生。縱有一含識,未得解脫間,我雖得佛果,誓願住三有。如是所說福,設若具形色,盡恒河沙數,世界不能容。彼是世尊說,理由此亦明,有情界無量,利彼亦複然”和《入行論》中所說“眾生諸苦痛,願悉報吾身!願因菩薩德,眾生享安樂”,並且口裡也念誦。

 

以上自他交換的修法,我是依據文殊薩迦班智達的言教撰寫的,儘管所有注釋中與此修法稍有不同,但根據自己的心態隨意而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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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智仁波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