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2/01/06 19:28:57
學習次第 : 進階

教授:甘丹赤巴法王 日宗仁波切

中譯:如性法師 

(六)2003323日 (下午)

  接下來看到第140頁的第五行。自續派以正理破執之不共義,下不復,故於此中當略說。《入中論》在闡釋中觀正見時,是以解釋中觀應成派的正見為主,所以在《入中論》並沒有清楚的將中觀自續派,他們所闡釋的正見解釋出來。因此「自續派以正理破執之不共義」,以自續派的角度而言,他們是透由什麼樣的正理來破除所破,或者是實有的?「下不復說」以下的正文,並不會詳細的談到,「故於此中當略說」因此在這個部分,宗大師會以簡單的方式,稍微的敘述一下自續派的中觀正見,此派所說一切法如幻顯現的道理。接下來就會談到,以自續的角度,他會講說一切的萬事萬法就猶如同幻影一般。是透由什麼樣的方式,我們才能夠瞭解,自續派的論師他將一切的法譬喻成如夢,或者是如幻的這個道理,是藉由什麼樣的方式來作解釋?以下的正文就會談到。

接下來會以相當簡單的方式來解釋,中觀自續派談到一切的法如幻相的內涵。彼謂所知中有有事無事二類。首先這當中有三個名詞,第一「所知」,所謂的所知就是一切的萬事萬法,不管是世俗諦,或者是勝義諦,一切的萬事萬法都是包含在所知當中。因此所知又可以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有事」,第二類「無事」。所謂的「有事」,就是必須要觀待因緣而產生的這一類的法,我們稱之為有事;「無事」就是不需要觀待因緣,它就能夠產生的這一類法,我們稱之為無事。因此所知,又可以分為必須要觀待因緣所生起的「有事」,以及不需要觀待因緣就能夠形成的「無事」。先說有事,這兩者當中以有事而言,於有事中有色、非色二類。在「有事」當中又可以分為「色」跟「非色」這兩大類,色就是談到色法,比如色聲香味觸,這一些法都可以稱之為色法;另一類的是非色法,比如說「心」或者種種的「意識」,這些稱之為非色法,所以「於有事中有色、非色二類」,若是色法,這兩類當中如果它是色法的話,破其無東西等方分,這當中就是有講到「方分」的這個問題。如果這一法它是色法的話,它應該會有東西南北等方分,就是方位的這一分,應該會有東方的這一分,西方的這一分,南方以及北方的這一分。如果你在安立色法的當下,沒有辦法安立它具有東西南北等方位的話,這一點是會被破除的,所以「若是色法,破其無東西等方分」。若是心法,破其無前後等時分,如果這一類的法,它是心法的話,比如說以心而言,它雖然沒有東西南北等方分,但是它有前後時的「時分」,也就是它會有先後的時段。比如在一個小時之前所生起來的心,以及在一個小時之後所生起來的心,也就是「心」它雖然沒有東西南北的方分,但是它有前後的時分,因此它也是具有分的特點。所以不管是色法,或者是心法,他們都具有分的這一點,以色法而言它具有「方分」,以心法而言它具有「時分」。如餘處說。這一點在其他的地方,也就是唯識的宗義當中也有如此的談到。唯識派的論師他們也談到,色法是必須要具備有方分,而心法是必須要具備有時分,自續派的論點跟唯識派的論點是相同的,所以「如餘處說」。

由此成立凡是有事,定屬有分。如果你安立了一法,這一法它要是有事的話,就是它是透由因緣而產生,它一定是具有它的一分,所以「由此成立凡是有事,定屬有分」。次破分與有分,若異性者,應全無關係。因此「分」跟「有分」這兩者之間,「若異性者」如果這兩者之間他們本質是相異的話。所謂的「異性」就是本質相異,「應全無關係」也就是分跟有分這兩者之間,他們的本質要是相異的話,這兩者會變得毫無關係。所以實際上分跟有分這兩者,也就是「支分」跟「個體」這兩者之間,要是本質相異的話,就會變成支分跟個體是毫無關係的。所以從這個當中,我們可以瞭解到,「支分」跟「個體」這兩者的本質應該是相同的,而不應該是相異的。

之前最後就是談到,「次破分與有分,若異性者,應全無關係」,這一段話它就是要表示,「分」以及「有分」這兩者之間的關係,並不是本質相異的,而是本質相同的。如果它是本質相異的話,那「分」以及「有分」這兩者之間會變成是毫無關係。「分」就是支分,「有分」就是個體。比如瓶子和瓶子的支分而言,瓶子的支分就是所謂的「分」,而瓶子它本身就是「有分」,就是具有支分的個體稱之為有分。如果分跟有分這兩者之間,他們的本質是相異的話,就如同是太陽跟月亮一樣是毫無關係的,或者是就像瓶子跟柱子一樣,這兩者並沒有直接的關係。所以分跟有分這兩者,它是本質相異,就如同是月亮跟太陽之間的關係的話,就表示這兩者是沒有任何的關係。

若一性者,爾時於彼應審諦觀察,其體雖是一,然現相似異,乃無可否認之事實。既然分與有分這兩者之間,要是本質相異的話,會變成毫無關係,那就表示這兩者之間,他們的本質是相同的。雖然他們兩者的本質是相同的,但是當我們的「心」在緣著境界時,我們並沒有辦法現起,這兩者它的本質是相同的。比如瓶子跟瓶子的支分,這兩者之間,他們的本質雖然是相同的,但是當我們的內心的分別心,去緣著這個境界,你對這個境界去作分別時,你會覺得瓶子跟瓶子的支分之間,它的本質是相異的,就如同是你看到了瓶子跟柱子一般的那種感覺。你內心的分別心,當你分別的去觀察瓶子以及瓶子支分時,你會有一種是如同看到瓶子跟柱子一般的感覺。所以實際上境界它本身雖然是本質相同,但是在我們的內心顯現的當下,會現起本質相異的這一點。所以「其體雖是一」,其體就是講到了,「分」以及「有分」這兩者他們的本質雖然是同一的,「然現相似異」但是我們的心在執著境界時,會現起這兩者是本質相異的這個特點。「乃無可否認之事實」,而且這一點是事實,我們一般的人是絕對不可能否認這件事的。透由這邊所講的道理,我們必須要瞭解,我們所緣的萬事萬法,它如同魔術師所變現出來的魔術,或者是幻相一般。就如同是這些人,他們在看到這些幻影時,雖然他們會現起種種的執著,但是實際上以境界它本身而言,它並不是如此的。所以當我們的心在執著境界時,比如你執著著瓶,或者是瓶子支分的同時,雖然你會現起這兩者是本質相異的這種感受,但是實際上以境界的角度而言,它卻是本質相同的。也就是因為我們內心所顯現的,跟境界它所存在的方式不符合的緣故,所以我們會說一切的萬事萬法,就是猶如同幻化一般。

可以藉由以上的這一段文來思惟,內心在緣著外境時,是處在什麼樣的狀態?比如當我們看到這間房子,以及這間房子的牆壁時,在內心會有什麼樣的感覺?這種感覺是以分別心而言。也就是你藉由內心的分別心,透由這個意識,去感覺這間房子跟這間房子的牆壁,這兩者在你內心顯現時,會不會有什麼特別的感覺?一般人的話,當他在緣著這個境界時,他會覺得這兩者是沒有直接的關係,房子就是房子,牆壁就是牆壁,所以內心在分別心所顯現時,會覺得這兩者是沒有直接的關係。所以雖然他們的本質是相同的,但是你的內心所顯現的,卻不是本質相同的,而是本質相異的。

為什麼我們會說房子以及牆壁這兩者,它是本質相同的?因為房子要形成,是必須要觀待種種的支分,比如它的窗子,或者房子的門,或者牆壁等等。在這些支分以外,我們是絕對沒有辦法找到一棟獨立的房子。所以從這個當中,我們就可以瞭解到,房子的呈現,是必須要觀待這些支分,所以他們之間應該是本質相同的。如果他們是本質相異的話,應該可以在這些支分之外,再找到一棟獨立的房子,但是這棟房子是絕對不可能找到的。因此從這個當中,我們可以瞭解到,房子跟牆壁,或者是房子跟門之間的關係,並不是如同我們內心所顯現的一般;我們內心顯現的當下,你會覺得這兩種東西,看起來就如同是看到瓶子及柱子一樣。如果你將房子跟它的門這兩者看成是瓶柱的話,那瓶柱這兩者之間是沒有直接的關係,那房子跟門之間也應該不會有直接的關係,但是實際上卻不是如此。因此透由這種觀察,會發現到,你內心所顯現的這些狀態,跟實際上境界所存在的這種狀態是完全不符合的,因此這就是所謂的「所現」跟「它所安立的狀態」,在一種不符合的狀態當中,我們就稱之為虛妄。

故能決擇:雖現彼事,即由彼為空,猶如幻事。因此透由之前的這一段文,我們就可以瞭解到,雖然我們的內心能夠顯現外境,但是外境並不如同我們的內心所顯現的這個樣子;由於我們的心所顯現的境,跟境實際上所存在的方式是不符合的緣故,所以稱之為幻事,因此「故能決擇:雖現彼事,即由彼為空,猶如幻事」。次觀彼事,若是由心顯現增上安立之妄體,可不相違。接下來當你在觀察這個境界時,「若是由心顯現增上安立之妄體,可不相違」,也就是當你在觀察這個境界時,如果這個「境」是透由「心」去安立出來的虛妄之事的話,實際上這是不會產生相違的。因為境界它本身是虛妄的緣故,所以你沒有辦法看到它真實的一面。如果境界它本身是真實的話,你也應該能夠看到它真實的一面,但卻不是如此。你為什麼沒有辦法看到「境」它最究竟的本質?實際上這是因為「境」它本身是處在一種虛妄的狀態。所謂的「虛妄」就是,它所呈現出來的面貌,跟它所存在的方式是不相同的。也就是它在內心所顯現出來的特點,跟它實際上所存在的特點,是有一段差距的,稱之為虛妄。就比如說,我們一般世間人都會講,有人說謊話,什麼樣的話稱之為謊話呢?就是他所說的這一段話,跟事實是不符合的話,我們稱之為謊話。如果他所說的這一段話,跟事實是相符合的話,這個時候你不會說「這些話是謊話」,你會說「它是真話」。所以這邊的虛妄也是如此,為什麼境界它稱之為虛妄呢?因為它在內心所現出來的面貌,跟它實際上所存在的方式,是完全不相同的,所以就如同說謊話一樣,所說的話跟實際上「境」所存在的方式是不相同的,所以我們稱之為謊話,或者是妄語,所以這當中是用「妄體」的這個字。所以妄體它也是有這樣的特性,而這一點剛好也是透由心而顯現出來,所以「若是由心顯現增上安立之妄體,可不相違」,就是「境」它本身是虛妄的緣故,所以你沒有辦法看到它最究竟的本質,這一點剛好是不會相違的。

若彼非由心顯現增上所立而實體如是者,則定不應理。如果這一法,它是不需要透由心去安立,它就能夠呈現出來的話,就表示它應該是真實不虛的。如果境界它本身是真實不虛的話,所謂的「真實不虛」,就是它在內心所顯現的這一面,跟它存在的這一面必須是相符合。如果境界它是不需要透由心去安立,它就能夠呈現的話,就表示這個境它應該是真實的。如果是真實的話,你所緣的境,也就是在你內心所顯現出來的這一面,跟它境界所存在的這一面應該是相符合,但是卻不符合。所以從這個當中,就可以瞭解到,境界它並不是真實的;它並不是真實的緣故,所以透由這一點來解釋,它是必須透由心去安立,並不是在心之外能夠呈現出來。以如前說實有法上,體性、現相不相隨順不容有故。為什麼我們會說「境」它是虛妄的呢?「體性」就是境它所存在的方式,「現相」它在內心所顯現的方式。「境」它稱之為虛妄,就是因為它所存在的方式,跟它在內心所顯現的方式不一的緣故,所以稱之為虛妄的。若是實有,必一切種離虛妄故。如果境它是實有的話,就表示它應該是遠離虛妄。既然它是實有,就表示它是真實;真實的話是必須要遠離虛妄的。如果它是真實的話,會有什麼過失呢?見為異性之心應非錯謬,則違一性。如果它是真實的話,就如同境界它本身是本質相同的緣故,所以在內心也應該能夠呈現出本質相同的特色。但是偏偏我們的心在緣著境時,卻沒有辦法現出這個樣子的,我們所見的是本質相異的。如果就如同我們所看到的一般,它是存在的話,「見為異性之心應非錯謬」當你的心能夠看到境它是本質相異的,但實際上境也應該是本質相異的,因為它是真實的。「則違一性」那如果境界它本身是本質相異的話,它就違反了他們是本質相同的這一點。

以上的這一段文,它最主要的內涵就是談到,由於我們的心在緣著境界時,我們所顯現的境,跟境界它本身所存在的方式,因為不相同的緣故,所以我們稱這種境為虛妄。就如同,如果我們所說的話,跟實際上是不符合的話,它稱之為謊話一般,這是相同的道理。如果我們在緣著境界的當下,內心所顯現出來的這一分,跟境界它所安立出的這一分,要是沒有辦法相配合的話,實際上這種境我們稱之為虛妄的境。以上是以有為法,就是以有事的角度來闡釋,「有事」就是透由因緣所成立的這些法,它是虛妄的。

此若已成,要是你能夠瞭解到,透由因緣所生的有事法,它是虛妄不實的話,則於無事法,亦依此理而破實有。如果你能夠瞭解有事它是虛妄的話,相同的道理,在無事當中,你也必須要能夠瞭解到,無事的法它也必須是虛妄的。「亦依此理而破實有」也就是因為它是虛妄的緣故,所以要藉由它來破除真實,來破除實有。我們怎麼瞭解到「無事」的這一類的法,它是虛妄的呢?如虛空無為,應許遍諸色法,則亦應許彼有遍東分與遍餘方之分。比如以無為法的虛空而言,就比如在一個空間的狀態,這樣的空間,它是無為法,也就是它是不需要觀待因緣,就能夠形成的這一法。這種無為的虛空「應許遍諸色法」,實際上它雖然是無為法,但是它有遍各式各法的特性,也就是它會遍佈在很多的色法之上,所以它有遍其他色法的這一分,「則亦應許彼有遍東分與遍餘方之分」,不僅僅如此,它也有遍東方,或者是遍東方以外之方位,也就是東南西北種種的方位。所以我們才會分辨,這是東方的虛空,或者這是西方的虛空。我們會做如此的分別,實際上就表示虛空它本身是會遍佈於東南西北各個方位,它也會遍佈在各種的色法之上。相同的道理,如是法性亦有所遍諸分,這當中的法性,就是諸法它最究竟的本性,也就是空性。當我們在談到空性時,我們會說這是瓶子之上的空性,或者這是柱子之上的空性。也就是空性它本身雖然是相同的特質,但是因為它的所依處不同的緣故,所以我們會在這當中做種種的分別。我們會認為,某一個空性,它是瓶子之上的空性,或者這個空性是某某某東西之上的空性,所以從這個當中我們就可以瞭解,「法性亦有所遍諸分」它所遍的施設處,也就是它的所依處是不同的。及有前後覺慧通達諸分。不僅僅如此,當我們的心在觀察空性這種法時,因為心它有前後的次第,所以它所觀察的境界,也會有前後之分,所以「及有前後覺慧通達諸分」,雖然前一刻的這一顆心,它所觀察的境是空性,後一刻的這一顆心它所觀察的境也是空性,但是因為心它有前後的緣故,所以它所觀察的境在此當下也可以分為前後,這是透由心的這個角度來作區分的。

因此「及有前後覺慧通達諸分」,餘無為法亦如是。實際上一切的無為法,就是不需要觀待因緣就能夠安立的這一些法,都是透由這種方式,來解釋它是有分的概念。所以此分與有分亦非異性而應是一性。因此無為法當中,有分的個體跟它的支分,這兩者之間的關係,並非本質相異的,「亦非異性而應是一性」他們不是本質相異的,而他們的本性應該是本質相同。若此性是妄可不相違。如果說外境它是虛妄的話,那就表示我們內心所顯現的這個面,跟境它所存在的這個面,是不相符的。也就是因為境它本身是虛妄的緣故,縱使我們所現起來的,跟境界之上是不符合,但是這一點並不會產生相違,因為境它本身就是虛妄的。就比如我們之前有談到所謂的虛空,當你在講到虛空,跟東方的虛空這兩個東西的當下,實際上你會在此作種種的分別。甚至你會覺得,這兩種虛空是完全不同的東西,也就是當你在緣著虛空,跟東方的虛空這兩種法時,你會覺得這兩種法它並沒有直接的關係。但是實際上在東方的虛空之外,是沒有辦法再找到真實的虛空。因為在東方的虛空之外,你要是能夠找到一個真實的虛空的話,相對而言,在其他的方位之外,你也應該能夠找到虛空,但是這種虛空是不存在的。所以虛空跟東方的虛空這兩者之間,它雖然會有「有分」跟「分」的這種關係,也就是他們的本質雖然是相同的,但是當我們的心在緣這種境界時,會覺得它的本質是相異,也就是完全沒有關係的這種心會在此生起。但是也就是因為你會生起這樣的概念的緣故,所以這跟境它是虛妄的這一點,是不會產生相違,「若此性是妄可不相違」。若實有,則不應理,廣如前破。相反的,如果境界它是實有的話,那就表示,我們內心的所緣跟境它所存在的方式,必須是相同的,但是這一點因為不存在的緣故,所以透由這一點我們來破除境它是實有。所以就是透由這樣的概念,我們必須要瞭解到,不管是有為法,或者是無為法,或者是有事、無事,一切的萬事萬法,實際上它的本質都是虛妄的。

如是觀察便能成立一切所知皆非實有,是靜命師徒所許。因此藉由之前這種觀察方式,我們能夠瞭解到,一切的所知,就是一切的萬事萬法,不管是有事,或者是無事,實際上它最究竟的本質「皆非實有」,它都是虛妄的。透由之前的這種方式,也就是藉由「有分」跟「分」的這種方式,來解釋萬法是虛妄的這一點,「是靜命師徒所許」,這一點是靜命論師以及他的弟子所承許的。雖然靜命論師他在承許這一點時,他只有透由「有事」,也就是他是在有為法之上,來解釋「分」跟「有分」之間的關係。但是實際上雖然他沒有「正確」,就是沒有「直接」的談到,無為法之上的「分」跟「有分」,但是因為有為法之上,會有「分」跟「有分」的這個特質,所以實際上在無為法之上也是會有的。

有說分與有分唯觀有事,非也。有一類的人,會產生一種誤解,他會認為因為靜命論師他在談到「分」跟「有分」之間的關係時,是僅僅在有為法,也就是有事之上來作討論。所以他會認為,「分」跟「有分」是僅能夠建立在有事之上,而沒有辦法建立在無事之上的。所以「有說分與有分唯觀有事」,他會認為所謂的「分」跟「有分」之間的關係,它是本質相同的,而且這一點它只能夠建立在有事之上。為什麼他會有這樣的概念?他會認為靜命論師在談到「分」跟「有分」時,只有談到有事,而沒有談到無事。但是雖然靜命論師,並沒有直接的在無事之上,談到分跟有分的關係,但是透由有事之上的分跟有分,我們也能夠在無事之上而安立分跟有分。所以「有說分與有分唯觀有事,非也」,這樣的論點是不正確的。

未學宗派者共許之虛妄,與中觀師所許之虛妄不同。虛妄又可以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粗分的虛妄,第二類是細分的虛妄。所謂粗分的虛妄就比如,我們一般世間人都會感覺到,不管是幻相,或者是鏡中的影像,或者是當你在看電視的時候,會覺得電視當中的影像,實際上這一些都是不真實的。這些境界不管是幻相、影像,或者是電視中的境界,這些「境」它都能夠稱之為粗分的虛妄,因為這是一般的世間人都能夠瞭解的。細分的虛妄,就是以中觀師的角度而言,他們會認為,不僅僅幻相以及鏡中的影像,這些法是虛妄的,實際上一切的萬事萬法都是虛妄的。所以「未學宗派者」也就是一般世間人所共許的虛妄,跟中觀師他們所承許的虛妄,是大大不同。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差別呢?比如當我們看到自己的房子,或者是看到一間房子,會覺得這間房子是真實的。如果你是在電視中看到一間房子的話,會知道這只不過是影像,它並不是真的房子,所以你會覺得,這是虛妄的,這不是真的。但是當你看到一棟房子的時候,卻沒有辦法生起這種心,你會覺得這棟房子就是真的,所以會在房子以及電視中所顯現出來的房子作區分,你會認為一個是真實的,一個是虛妄的。但是這一點以中觀師的角度而言,他會認為,不僅僅電視中所現出來的房子的影像是虛妄的,實際上房子它本身也是虛妄的。所以虛妄當中又可以分為粗分的虛妄,跟細分的虛妄。所以一般的人他們所承許的虛妄,跟中觀師所談的虛妄是不同的。由心安立雖亦為彼等共許,然僅彼義自宗不許為由心安立。它是虛妄的這一點,比如以世間人的角度而言,一般的人都能夠知道,不管是幻相,或者是影像,這一些都是不真實,實際上這一點也是由心去安立的。但是以世間人的角度,他們所談到的,由心安立境是虛妄的這一點,跟中觀師他們所談到的,由心安立境它是虛妄的這一點,雖然字面上的意思是相同的,但是它裡面所包含的內涵,卻是大大不同。所以「由心安立雖亦為彼等共許」,這是世間人所共許的。但是如果僅僅只達到這種境界,「然僅彼義自宗不許為由心安立」,這個以中觀師的角度而言,它並不承許,這個是由心所安立出來的虛妄境。

由是當知:此派中雖無非由內心顯現增上安立之體性,「此派」就是中觀自續派,以中觀自續派的角度而言,雖然沒有一法它是不需要透由內心就能夠顯現出來的。也就是一切的萬事萬法,是必須透由心去觀待,才有辦法形成它的體性,所以「此派中雖無非由內心顯現增上安立之體性」,並沒有一法是不需要透由心就能夠顯現出來的。然許有非唯假名由彼增上安立之體性,亦不相違。因此自續派的論師他們會認為,並沒有一法是不需要透由心就可以呈現,所以一法的呈現是必須要透由心去觀待,這與中觀應成的角度,卻是大大的不同。中觀應成的論師,他們是承許「沒有一法是不需要觀待心,它就能夠呈現出來」,但是他並非承許「透由心能夠安立外在的實境」。自續派他是認為,透由內心是可以安立外在真實的這種境界。所以「然許有非唯假名由彼增上安立之體性,亦不相違」,以自續派的角度而言,他會認為透由心,它能夠安立出「非唯假名」的這一類的法,也就是自方成立,也就是所謂的實體法。透由心它能夠安立出「自方成立」的實體法,這些法「非唯假名安立」,這些法並不是僅僅透由名言去安立的,所以他會認為這一點並不相違。故兩派中觀之所破,於內心安立上有極大之不同。因此中觀自續派跟中觀應成派這兩派,他們在安立所破時,所安立的方式是大大不同的。以最簡單的方式就是說,中觀自續派的論師跟中觀應成的論師,他們都認為境界要成立,是必須要透由「心」去安立的,沒有一法是不需要觀待「心」它就能夠呈現,這一點是相同的。最大的不同點就是談到,自續派的論師他「認為」透由心能夠安立出自方成立的,所謂的實體;但是應成的論師他卻「不認為」透由心能夠安立出自方成立的這種境界,這一點是最大的不同點。

若將此派之實有、實執、與破實執之正理,先善為引導。次乃示以應成正宗,則善能分辨正見之差別,故於此中略為宣說。最後的這一段就有談到,如果你能夠善加的瞭解,中觀自續派所謂的實有,或者是實執,或者是破實執的正理,「次乃示以應成正宗」如果你想要真實的瞭解中觀應成派的正見,在此之前必須要藉由瞭解中觀自續派的正見,才能夠無誤的,也就是以最正確的方式瞭解應成的正見。「則善能分辨正見之差別」不僅僅如此,如果能夠瞭解自續派它的正見,就能夠跟中觀應成的正見做比較,在比較時,你才能夠知道,哪一種正見是最殊勝,而且沒有任何的誤差。所以「則善能分辨正見之差別,故於此中略為宣說」,因此在這一段當中,特別強調中觀自續所提出來的正見,是有這樣的道理的。以上已經結束了自續派「正明所破」的部分,也就是以自續派的角度而言,他們所認為的所破為何?在以上的這一段文已經結束了。接下來是進行以中觀應成的角度而言,他們是如何來解釋所謂的所破。(休息十分鐘之後我們再上)

之前有談到,以自續派的角度而言,他們是如何的來解釋所破的部分。如果你能夠瞭解自續派的論師,他們所談到的所破,實際上對於你瞭解中觀正見而言,是會有直接的幫助的。因此大師就是在這個之前,在還未解釋中觀應成的正見之前,先解釋了自續派他們所提出來的論點。透由瞭解自續派他們的論點,實際上對於你瞭解應成派的中觀正見而言,會有直接的幫助。所以接下來是看到中觀應成派,他們所提出來的中觀正見。在正文有一段,中文的《入中論善顯密義疏》當中,並沒有將它翻譯過來,但是這一段文在原文,也就是藏文版當中有這一段話,所以接下來就是先解釋這一段的意思。

這一段當中就講到,以中觀應成的角度而言,他會認為一切的萬事萬法,僅僅是透由分別心來安立的。這當中有談到「僅」由分別心安立,或者是「唯」分別心安立,所以這跟之前自續派他們所談到的,「由心安立境」是完全不同的方式。這當中為什麼要特別強調「唯」?或者是強調「僅由」?強調「唯」這個字就表示,實際上這一法要形成,它僅僅是觀待著分別心而安立,它沒有任何的自方成立,也沒有任何的自性。以自續派的角度而言,雖然他承許「境」是必須透由心而安立的,但是在此同時,他也承許心能夠安立出自方成立,或者是自性成立的這種境界。所以中觀應成的論師以及自續的論師,他們所談到的心安立境,雖然都有談到心安立境的這一點,但是安立的方式卻是大大不同。如果你能夠瞭解中觀應成的論師,他是以何種方式來解釋「萬法都唯心造」的話,透由瞭解這一點,你就能夠瞭解它的反方向。也就是如果這一法,它不是透由分別心去安立的話,它不是「僅僅」透由分別心去安立,它是什麼樣的狀態?這就是中觀應成所談到的所破。執著著所破的境界,就稱之為實執。所以如果你想要瞭解中觀應成派的所破,或者是中觀應成派他們所談到的實執的話,你必須要先瞭解中觀應成的論師,他是如何的來安立境是「僅」由分別心所安立的,你必須要先瞭解這一點。因此這當中就是說,我們必須要先瞭解,分別心是如何的來安立境。

子二、明應成中觀派之實執(二)141

            醜一、明由分別增上安立之理141

            醜二、明執彼違品之實執145

醜一、明由分別增上安立之理141

接下來就是講到了這個科判「明應成中觀派之實執」分二,「明由分別增上安立之理」。如果想要瞭解中觀應成的論師,是如何的來解釋「實執」的話,必須要先瞭解,透由分別心是如何的來安立境界。所以「明由分別增上安立之理」,二「明執彼違品之實執」。今初,首先看到第一個科判「明由分別增上安立之理」。

《鄔波離請問經》雲:「種種可愛妙花敷,悅意金宮相輝映,此亦未曾有作者,皆從分別增上生,分別假立諸世間。」此說諸法皆由分別增上安立。在佛陀所說的這部經當中有談到,一切世間的萬事萬法,都是透由分別心去安立的。首先看到第一句話,「種種可愛妙花敷」,這當中的花是強調,有一些花並不是人刻意去種植的,比如在高山上有一些花,雖然它長得很漂亮,但是這一些花並不是人刻意去種植的。「悅意金宮相輝映」相同的比如以高山,或者是天人他們所住的天宮,這些也不是透由人刻意去建造出來的。實際上不管是高山上的花,或者是天人他們所居住的天宮,雖然這一些並不是人刻意去造出來的,但是它還是存在的。那它存在的方式是什麼樣的方式呢?它是透由分別心去安立而形成的。所以「此亦未曾有作者」,之前我們所談的這些境界,並不是由某一個人刻意去造出來的,「皆從分別增上生,分別假立諸世間」,為什麼這些境界它會形成出來?這些境界它僅僅是透由分別心安立的當下所形成的。為什麼在這個偈頌當中,它特別要強調前兩句的內涵,比如一般而言,我們談到「僅」由分別心所造的話,你會覺得這些法是透由心去安立的。所以透由這些境,也就是不管是花,或者是天人他們所住的天宮,因為他們不是由人刻意去建造的,所以在這個同時,如果宣說他們都是僅由分別心去安立的話,一般人是會比較容易瞭解。如果不管是花,或者是這棟房子,要是有人刻意去造,或者有人刻意去建的話,你在這個當中要想到,這是僅由分別心去安立的話,實際上是不容易生起這種感受。所以在這個經論當中,最主要就是強調這兩個內涵。

說一切法唯由分別假立,及由分別增上安立者,餘證亦多。因此在很多的經論當中都有談到,一切的萬事萬法,它是僅由分別心所假立,或者是僅由分別心而安立出來的。《六十正理論》雲:「正等覺宣說:無明緣世間,說世是分別,雲何不應理。」在這本論典當中它有談到,「正等覺宣說:無明緣世間」,這當中的「無明」就是無明我執。眾生為什麼會在世間輪迴流轉?就是因為無明我執的緣故。「無明我執」就是在執著境界時,要是認為境它不是「僅僅」透由分別心去安立,而執著它是有自方成立的話,實際上這種執著,就是讓我們流轉生死的「實執」。所以這一點導師釋迦世尊有講到,如果內心的無明沒有辦法斷除的話,就必須在這個世間,也就是在輪迴當中流轉。因此在這段文有講到無明,所以我們必須要先瞭解到,要斷除無明,必須要瞭解「何謂唯心所造」的內涵。

釋論釋此義謂:「一切世間非自性有,唯由分別之所假立。」在《釋論》它也有談到,一切世間的法,它的本質皆非自性有。為什麼它沒有任何的自性?因為它僅僅是透由分別心去安立的。《百論》亦雲:「若無有分別,貪等亦非有,故智者誰執,真義及分別。」這一段文它的解釋,我們可以看到第142頁。釋論亦雲:「有分別,方有彼貪等,若無分別,彼等亦無。就是因為有分別的緣故,所以在此之上,會有貪等種種的煩惱生起,「若無分別,彼等亦無」,如果沒有分別的話,是沒有辦法安立所謂的貪瞋癡以及種種的煩惱。有辦法安立煩惱,尤其是有辦法安立貪等煩惱,這一切都是透由分別心所安立出來的。決定當知:如於繩上假立為蛇,定無自性。」中觀應成的論師,他們在講到無自性時,會透由繩跟蛇的這種例子來作譬喻。為什麼在這個當中,會做如此的譬喻?因為我們都知道,繩子不管是它的形狀,或者是它的顏色,跟真實的蛇,是有一些類似的特點,也就是這兩者之間是很相似的。所以在某一種狀態中,有一些人他在看到繩子時,會認為這一條繩子它就是一條蛇。但如果仔細的去檢查,會發現到繩子它為蛇的這一點,完全都是我們的心去安立它,在境界的那個方位,它是完全產生不出蛇的功效,也就是它沒有辦法呈現出蛇的面貌。就如同這樣的譬喻,一切的萬事萬法,「僅僅」都是透由我們的分別心去安立的,以境界它本身而言,並沒有任何的自性,也沒有所謂的自方成立,所以「決定當知:如於繩上假立為蛇,定無自性」。

「真義」,謂有自性;先翻到第141頁的最後一行,這當中有談到「真義及分別」,真義是什麼樣的意思呢?真義,謂有自性,這當中的真義,就是講到了有自性,或者是有自方成立的內涵。「分別」,謂依彼而生。接下來的「分別」就是談到,一切的萬事萬法是必須藉由分別心才有辦法產生的,所以這跟上一句「故智者誰執」,這兩句配合起來的話,就有談到,一位智者他不會同時的執著真義以及分別。也就是他不會執著這一法它是「具有自性」,而且它又是「僅由分別心而安立的」,因為這兩者是完全相違。既然僅僅是由分別心去安立,就表示它沒有任何的自性,所以如果是一位智者,他不會同時的執著,這個境界它有自性,但是它又是透由分別心所安立的。

接下來再看到正文,也就是142頁第二行下面的這個地方。彼貪等如於繩上假立為蛇者,乃舉一例。餘一切法皆是分別假立,這當中特別談到「貪等」種種的煩惱,但是就如同貪心,它是透由分別心所安立的一般,實際上一切的萬事萬法,它要形成也是必須要藉由分別心,它才有辦法呈現。如於繩上假立為蛇。這種心安立境的方式,就如同是在繩子之上,安立了蛇的特點一樣。雖然透由心在繩上安立了「繩子它是蛇」的特性,但是以繩子它本身的境界而言,並沒有蛇的本性存在。所以萬法雖然是藉由心,也就是它僅僅是藉由分別心去安立的,但是以境界它本身而言,並沒有任何的自性,也沒有任何的自方成立。

由彼之雜色盤伏與蛇相似,若於境不明,便起彼繩為蛇之亂覺。這當中就談到,這條繩子它的顏色很像蛇的顏色,或者是它的外形,也就是它的形狀很像是蛇的形狀,「若於境不明」並且在看不清楚的狀態,或者是外在的境界是相當黑暗,是一種看不清楚的狀態中,「便起彼繩為蛇之亂覺」在眾多的因緣下,就會將面前的這條繩子看成是蛇,所以會起了「執繩為蛇」的這種亂覺。爾時若繩總體,若繩一分,都無少分可安立為蛇者。雖然你在內心面對著這種境界時,會生起這是蛇的感受。但是實際上,不管是繩子它的總體,或者是繩子它的支分,你沒有辦法在繩子之上,找到真實的蛇。「都無少分可安立為蛇者」,不管是在繩子的總體,也就是它的個體,或者是在繩子的支分之上,都沒有辦法安立所謂的蛇。所以你的內心為什麼會現起蛇的感受,並不是因為外境真的有一條蛇,所以才生起這種感受;而完全都是透由分別心,在繩子之上安立了蛇的這一點,你才會有如此的感受生起。就是要透由這個譬喻讓我們瞭解到,一切的萬事萬法,皆是透由分別心去安立的,而在境界的這個方位,是沒有任何的自性,它完全是僅僅透由分別心而去安立它。故知彼蛇唯是分別假立。

相同的道理,為什麼在內心會生起「我」的感受?會生起我的感受,是因為我們緣著「蘊」,也就是當我們緣著「五蘊」,不管是外蘊,就是不管是外在的行相,或者是其他的蘊體,當你在緣著五蘊時,也就是因為它的緣故,會生起「我」的這種感受。但是實際上仔細的去檢查,會發現到「我」並不是五蘊的和合體,更不是五蘊的支分,那為什麼會有「我」的感受生起?從這個當中,必須要瞭解,在這之上會有「我」的感受生起,並不是在蘊它本身有真實的「我」,而是透由分別心的力量,在蘊之上而安立了「我」的特質,所以一切的萬事萬法都是如此的。

接下來就有談到,如是依於諸蘊便起我想,在內心會生起「我」的念頭,完全是觀待著諸蘊,也就是五種五蘊,觀待著五蘊之後,會生起「我」的感受。然彼諸蘊,若前後相續,若同時的總體或一分,全無少分可安立為我者。雖然我們面對五蘊會生起「我」的感受,但是這種感受,「然彼諸蘊,若前後相續」也就是你的蘊體,比如以我們的身體而言,昨天的身體跟今天的身體,它會呈現出一個相續,也就是它是一個續流,「若同時的總體」如果我們不分昨天跟今天,也就是不分過去跟現在的話,以同樣的時間,比如說現在,你以現在的時間來安立個體,「或一分」或者是它的支分,「全無少分可安立為我者」不管你怎麼去安立,不管你是安立這個相續,或者是安立在同一個時間的個體,或者是支分,你去尋找的當下,會發現根本就沒有真實的我,所以「全無少分可安立為我者」。離蘊分及有分之外,亦無少分異體可安立為我者。雖然去尋求的當下,不管是蘊體它的個體,或者是它的支分,你是沒有辦法找到真實的我;離開了這些蘊體,或者是離開了這些支分之外,也沒有辦法安立我,為什麼我們的內心,會有「我」的感受生起?既然我的身體也不是「我」,我的支分也不是「我」,那為什麼在看到我的身體的當下,會有「我」的這種感受?故彼我唯是依蘊分別假立,都無自性。從這個當中就必須要瞭解到,在面對五蘊時,會生起我的感受,完全是藉由內心的分別心去安立的。而在境界它本身,就是在五蘊的那個方位,並沒有一個有自性的我,並沒有一個真實的我。

《寶鬘論》雲:「士夫非地水,非火風非空,非識非一切,異此無士夫。」這當中的「士夫」就是一般所謂的補特伽羅,或者是有情。接下來他會談到地、水、火、風這四大,以及空大,及最後的意識,也就是識大。有情就是透由地、水、火、風、空、識這六種的因緣條件,所形成的個體。雖然有情是必須要藉由這些因緣而形成的,但是有情他本身並不是地大,也不是水大,也不是火大,也不是風大,亦非空大,亦非意識,它也並不是識大。它不僅僅不是地、水、火、風、空、識,而且非一切,它也不是這一切因緣所組成的和合體。「異此無士夫」但是遠離了這一切,也就是遠離了地水火風空識這六者以外,我們又沒有辦法找到一位有情,所以「異此無士夫」。

接下來就會作解釋,此中「士夫」,即補特伽羅,第一句當中的士夫,就是補特伽羅,或者是有情,或者是己,或者是自我。「非地」乃至「非識」,破有情六界之一分為我。接下來就有談到,士夫非地水火風空識,這一點最主要就是要強調,有情本身並不是這些支分,這些支分本身也並不是有情。比如有情也不是地大,地大它也不是有情,所以這一段最主要就是要「破有情六界之一分為我」,它要破除的就是,組成有情的這六個條件當中的其中之一,比如以地大而言它並非是我,我也並不是地大。「非一切」,破六界之合集為我。不僅僅這些單一的支分不是我,六者的和合體也不是我,所以破六界之合集為我,這就是談到了「非一切」。這一切,也就是這六者的和合體,它本身也並不是有情。末句,最後一句,破離六界外異體之我。雖然這些支分,或者是這些支分它所組合的個體,並不是有情,但是離開這六者,或者離開個體之外,又沒有辦法找到有情,所以「破離六界外異體之我」,這就是要破除,能夠在六界之外找到一個真實的我,但是這一點是不存在的緣故,所以是會被破除的。

從之前的這一段文,必須要瞭解到,實際上有情他是存在的。但是有情雖然是存在的,不管是有情的支分,或者是他的總體,這一切並非是有情。但是離開了這一切之外,又沒有辦法找到有情,所以為什麼我們在面對五蘊的當下,會生起「我」的感受?實際上這種感受,是完全透由內心的分別心去安立它,而以境界它的方位而言,它是沒有任何的自性,這一點是自續派他們所沒有辦法談到的。自續派的論師雖然有談到,境是必須要觀待心而安立的,但是他們在談到這個論點時,卻也承許透由心的力量,它能夠安立出自方成立的境。以應成的角度而言,「境」雖然也是必須要觀待心,但是卻不承許「心」它能夠安立出自方成立的境,所以這一點是自續以及應成,這兩派所提出來的論點當中,最主要的差別。今天的課就上到這個地方。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