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2/01/05 22:35:34
學習次第 : 進階

辨了不了義善說藏論 第五講之一

夏巴曲傑仁波切(2001年)

若依他起無自相者應無生滅,故謗依他起。若圓成實無自相者,應非諸法本性。」這段已經講完了,這一段很重要要特別注意。這上面是宗喀巴大師講的,講完了以後接下來(171)有人問:既然是這樣子的話,前面(163)唯識宗在解釋一切法無自相的時候,會落入斷滅見、或者是無見,這樣的話會「俱謗三性」,這是宗喀巴大師您講的。

若謂縱許無自相見謗餘二性,雲何亦謗遍計執耶?若餘二自性無自相者,應無彼二。若爾,則無遍計所執所遍計事,能遍計名,遍計所執全非有故。解深密經雲:「於我甚深密意言說,不能如實瞭解,於如是法雖生信解,然於其義,隨言執著,謂一切法決定皆無自性,一切諸法,決定不生,決定不滅,決定本來寂靜,決定自性涅槃。由是因緣,於一切法獲得無見,及無相見,由得無見無相見故,撥一切法皆是無相,誹撥諸法遍計所執相,誹撥諸法依他起相,圓成實相。何以故?勝義生!由有依他起相及圓成實相故,遍計執相方可施設。若於依他起相及圓成實相,見為無相,彼亦誹撥遍計所執相。是故說彼誹撥三相。」

「若謂縱許無自相見謗餘二性,雲何亦謗遍計執耶?」有人就開始問難:以唯識宗來看應成派,應成派是減損了依他起和圓成實,(因為唯識宗講依他起跟圓成實是有自相的,而應成派講依他起和圓成實是無自相的,所以站在唯識宗的角度來講,應成派是誹謗、減損了依他起和圓成實這兩個),可是對遍計執來講,不管是唯識宗或者是應成派,都說它是無自相的,宗喀巴大師您怎麼認為應成派也誹謗、減損了遍計執呢?前面「俱謗三性」是宗喀巴大師所講的,所以有人就起了這樣的問難。

接下來就回答:(172)「若餘二自性無自相者」,唯識宗認為把依他起和圓成實安立成無自相的話,「應無彼二」,依他起和圓成實就應該會變成沒有、不存在的。「若爾,則無遍計所執所遍計事」,如果這兩個是不存在的話(依他起不存在、圓成實也不存在),就沒有「遍計所執所遍計事」。

「遍計執」它必須要執著一個東西,可是在執著一個東西時,它必須在一個事情上面去執著。比如大腹扁足能盛水的這個東西,我們會安立瓶子所詮的這個聲音,它會有個執色處(或趣入境),或者說執著瓶子它有個耽著處,問說:這個耽著處是什麼呢?我們會回答:是瓶子。所以瓶子的這個「名言」,它是安立在大腹扁足能盛水的這個東西上面,所以它必須要有個「事」,這個「所遍計事」,以瓶子來作例子的話,就是大腹扁足能盛水的這個東西。「能遍計名」,能遍計的名字,就是安立一個名字,這個名字可以分成兩種:一種是聲音的名字,一種是心念的名字。「聲音的名字」,就是瓶子這個聲音,另外「心念的名字」,就是你看到大腹扁足能盛水的東西,會起「這是瓶子」的那個念頭,就是屬於心念的名字。「所遍計事」和「能遍計名」,這兩個都是依他起,因為它們都是事物、是無常法的。

前面應成派既然說依他起是無自相的話,「應無彼二」,如果說依他起都沒有的話,「所遍計事」和「能遍計名」也應該會沒有。這個怎麼講呢?我們舉個簡單的例子,比如沒有人的話,就沒有鳳山寺的出家人,人是代表所有的「總」,那鳳山寺出家法師是「別」,沒有總的話,別一定沒有。同樣的道理,依他起是一個「總」,依他起都不存在的話,那它的別相「所遍計事」還有「能遍計名」也不存在了;如果所遍計事、能遍計名都沒有的話,那遍計所執也就無所產生,就會變成沒有了。因為這樣的原因,只要承許依他起跟圓成實是無自相的話,最後就會產生一個過失,就是連遍計執也會不存在,這個時候就會謗到遍計執。這是宗喀巴大師的回答。“

前面宗喀巴大師這樣子解釋,還有對其他的人的問難也作瞭解釋以後,接下來宗喀巴大師就引經說明,他的解釋是有根據的。(174)《解深密經》是這樣講:「於我甚深密意言說,不能如實瞭解」,佛陀曾這樣說,有些人對我甚深密意所說的這些,沒有辦法究竟徹底的、如實的了知,所以「於如是法雖生信解」,對於我所說的這些法,雖然能生信心,「然於其義,隨言執著。」但是對這些意思是「隨言執著」,就是隨著詞意上去執著的。在這邊他是說哪些人呢?就是指中觀宗應成派的這些人。

中觀應成派是怎麼的「隨言執著」法呢?「謂一切法決定皆無自性,一切諸法決定不生,決定不滅,決定本來寂靜,決定自性涅槃。」應成派認為,一切法皆是無自性的,有些法它是可以生,有些法它是可以滅,這種生滅也是無自性的生、也是無自性的滅。像前面(56)「世尊復說,一切諸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這個就是勝義生菩薩問:佛陀您在第二轉《般若經》的時候,您講「一切諸法都是無自性的、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到底是什麼原因呢?第二轉法輪《般若經》裡面是這樣子說的,所以應成派就把「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前面都會加一個無自性,無自性的生、無自性的滅、無自性的本來寂靜、無自性的自性涅槃,這個在《般若經》有很明確的標顯出來。

前面是講應成派的見,唯識宗就不這麼認為了。唯識宗認為只要是法,它都是有自性的,如果它沒有自性,比如像依他起它沒有自性的話,就沒有辦法有生滅。就好像前面(16“末3)那邊有講「依他起無自性者應無生滅,故謗依他起」,跟這個是有關係的。所以在唯識宗認為,一切法都是這種變化的,都是這種生滅,這些生、這些滅都是有自相的;如果照你(應成派)這樣講的話,就是不對了,就是變成會誹謗、減損依他起見,乃至後面的也會誹謗。因為這樣的關係,所以唯識宗把中觀應成派安立說,這些人雖然對佛陀的勝義有信解,但是對這些意思「隨言執著」。

接下來(17“末4)「由是因緣,於一切法獲得無見及無相見」,因為前面應成派的人,他「隨言執著」的緣故,對於一切法就得到斷見、斷滅見等等,「由得無見、無相見故,撥一切法皆是無相」,就是他謗撥、減損一切法都沒有相,「誹撥諸法遍計所執相,誹撥諸法依他起相,圓成實相。」同樣的,他就是俱謗撥了三性,俱謗三性的內容就是剛剛(172)那個部分,宗喀巴大師回答別人問難的時候,很清楚的把它講出來;所以《解深密經》的這個內涵,是跟前面宗喀巴大師解釋唯識宗見的時候,兩個是相吻合的。因為他持的是無見和無相見的關係,他將會謗撥一切法、說一切法都是無相(就是無自相),也會謗撥諸法遍計所執相,和謗撥諸法依他起相,乃至謗撥圓成實相。

181)「何以故?」勝義生菩薩就問什麼原因呢?佛陀就說:「勝義生!由有依他起相及圓成實相故,遍計執相方可施設。」剛剛我們所講的,要安立遍計執的時候,它必須要依靠遍計所執的事、還有能遍計的名。前面的「所遍計事、能遍計名」,就是遍計所執它要產生,必須要有一個所遍計的事情,有一個「事」,然後它有一個能遍計的「名」。所遍計的事,就是一般所說的瓶子、或者柱子等等這些法;能遍計的名,一般所講的有兩種名字,一種是屬於聲音的名字,一種是屬於心的名字(另外的意思就是分別心)。聲音的名字,比如以瓶子來講的話,就是瓶子的這種聲音。所以說名字有兩個:一個是屬於聲音的,一個屬於分別心的。不管是所遍計的事和能遍計的名,這兩部分都是屬於依他起的,有了依他起之後,在這上面才能安立遍計執,才能夠去施設遍計執這個相。所以佛陀就回答,因為有依他起和圓成實相的關係,所以遍計執相方可施設;圓成實相上面因為有空性的關係,也是會在這上面安立一個遍計執。「若於依他起相及圓成實相,見為無相」,如果把依他起和圓成實看成無相的話,會產生一個過失,「彼亦誹撥遍計所執相」,就是依他起和圓成實相都謗撥了,最後連遍計所執也謗撥了,「是故說彼誹撥三相。」所以會講說這些人謗撥三相,就是遍計執、依他起、圓成實這三相。“

184)於義隨言執著之言者,謂說無自性經說一切法於勝義中皆自性空、及自體空、自相空等,若於彼等如說而取,此宗說為如言執著。

「於義隨言執著」,這句話在前面宗喀巴大師所引《解深密經》(17“末6)下面「隨言執著」,就是指這句話。「於義隨言執著」之言者,是什麼意思呢?「謂說」有些人(就是應成派的人)他說《無自性經》說(就是二轉法輪的般若經),「一切法於勝義中皆是自性空、及自體空、自相空等」,二轉法輪的《般若經》裡面有講到,一切法於勝義中皆是自性空,皆是自體空,皆是自相空等。「若於彼等如說而取」,有的人(就是指應成派的人),「於彼」就是指二轉法輪的《般若經》,有的人照著《般若經》詞面上的意思而去執取的話,「此宗說為如言執著。」以唯識宗的角度來講,《解深密經》所引的「如言執著」剛好指的就是應成派。“

於依他起及圓成實相見為無相者,是見彼二非由自相之所安立。何以故?以下顯示誹撥三自性之理。若如經說無自相生滅而執為實,亦是誹撥依他起,故應當了知亦撥餘二。以若生滅,非由自相之所安立,此宗則謂生滅全無。

「於依他起及圓成實相見為無相」者,這個都是在解釋《解深密經》裡面的詞義,「見為無相」是什麼意思?「是見彼二非由自相之所安立」,就是把它安立為依他起和圓成實都是無自相的。(17“末1)《解深密經》當中的「何以故?」之後的這些是怎麼解釋的呢?「以下顯示誹撥三自性之理。」以下所要講的,如果是像《般若經》那樣的「如言執義」,照著詞面上的意思這樣去執著的話、去解釋的話,會誹撥三自性。誹撥的三自性的整個內涵理路,已經說明完了。

「若如經說無自相生滅而執為實,亦是誹撥依他起」,如果你真正的就是如同《般若經》二轉法輪其中所說的無自相生、無自相滅,它詞面上有這樣說,就執著是這樣的話,就是誹撥了依他起、就是減損了依他起。諍論有諍論的一個事情,他「諍論的事情」就是去諍論說,依他起是諦實成就的,或者是諦實不成就的。所以依他起是很重要的部分,這個部分跟中觀應成派的觀念是不一樣的。中觀應成派認為,依他起是諦實不成就的,唯識宗認為它是諦實成就的,所以在這上面諍論。如果不如同唯識宗所安立的諦實成就的話,唯識宗就會認為依他起就沒有了,「故應當了知亦撥餘二。」依他起沒有的話,依他起之上的圓成實(或者說依他起之上的空性)也就沒有了。如果說依他起沒有的話,遍計執要安立的時候,先決條件必須有一個安立的事,還有能夠安立的名言,這些也沒有了。因為依他起是一個總名,這個總相裡面就包括了遍計所執的事情,還有能遍計的名;如果依他起都沒有的話,遍計所安立的事,還有能遍計的名同樣的都沒有了,這個時候遍計執也沒有了。

「以若生滅,非由自相之所安立,此宗則謂生滅全無。」在應成派認為,生滅是非由自相之所安立的。如果是照這樣子認為的話,「此宗」就是唯識宗,唯識宗就會認為,不是由自相所安立的生,不是由自相所安立的滅,不是這樣子的話,那生也沒有了,滅也沒有了,全部都沒有了。“

丁二、釋無生等所有密意(192

接下來講到科判,丁二「釋無生等所有密意」,這個科判是怎麼來的呢?是接哪裡的呢?我們看(6“末1)丙二、答離相違。丙一是「問經離相違」,勝義生菩薩為了利益後代眾生,他不瞭解那種示現,就請問佛陀說:佛陀您在二轉法輪的時候,講一切法無自相、不生不滅等等,但是在初轉法輪的時候講有自相,這樣子是相違的,不知道世尊您的本意是什麼?這是前面比喻所講的。勝義生菩薩問了以後,佛陀就回答了,丙二是「答離相違」。佛陀回答說:事實上這是沒有相違的。這個回答分兩個:丁初「釋無性所有密意」,丁二「釋無生等所有密意」,為什麼要分這兩個呢?我們看到(5“末3),當初勝義生菩薩他是怎麼問的?「未審世尊依何密意作如是說」,不知道世尊您依何密意作是說:「一切諸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我今請問如來斯義,惟願如來哀湣解釋說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所有密意。」勝義生菩薩就請問釋迦世尊,請世尊解釋,解釋哪個呢?就是有五個: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我們再翻回(6“末1)科判,剛剛是請佛陀回答五個是怎麼解釋,丁一「釋無自性所有密意」,就是回答第一個,丁二「釋無生等所有密意」,「無生等」就是除了「無自性」以外的另外四個就是「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這四個。我們再跳回來(192)剛剛講的丁二這個科判是這樣子來的。

如是已說無自性理,說無生等密意雲何?謂依初後二無自性密意而說。依初密意,解深密經雲:「當知我依相無自性性,密意說言一切諸法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何以故?勝義生!若法自相都無所有,則無有生;若無有生,則無有滅;若無生無滅,則本來寂靜;若本來寂靜,則自性涅槃;若自性涅槃,則無少分更可令其般涅槃故。」

接著就說了,「如是已說無自性理」,前面請佛陀解釋有五個,第一個是「無自性理」佛陀已經解釋了,分成略釋、廣釋、還有譬喻等等。這個無自性它是怎麼講?就是依照三種自性,來安立一切法是無自性的,這部分已經講完了。「說無生等密意雲何?」接下來「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這四個的密意是怎麼講呢?因為前面講無自性是有依照遍計執、依他起、圓成實這三個而說無自性理,接下來是依靠什麼而說「無生等密意」呢?「謂依初後二無自性密意而說」,就是依靠著「初」是指遍計執,「後」是指圓成實,就是依靠著三性裡面的第一個跟第三個,(就是遍計執跟圓成實),依靠這兩個無自性密意而說。

「依初密意」,「初」是指遍計執,釋迦世尊怎麼依照遍計執來解釋「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呢?釋迦世尊在《解深密經》就這樣說了:「當知我依相無自性性」,「相無自性性」就是遍計執,當知我是依照著遍計執,「密意說言一切法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的。「何以故」?勝義生他就問,佛陀接著回答,「勝義生!若法自相都無所有,則無有生」,如果這個法它的自相都沒有的話,它就唯有分別心所安立,或者說自相都沒有的話,它就不是靠因還有緣而產生的,所以它就沒有生;「若無有生,則無有滅」,如果沒有生,就連滅也沒有了;「若無生無滅,則本來寂靜」,無生的法就是無為法,無為法它本來就是寂靜的;「若本來寂靜,則自性涅槃」,「涅槃」後面會有講到,它的藏文意思就是「出憂惱」,離開、遠離這個憂惱。這邊的「憂惱」是四諦裡面的苦諦和集諦,只要它不是苦諦和集諦的話,就是出憂惱(也就是自性涅槃)。因為遍計所執它無生無滅,所以它是無為法;因為是無為法,它不是苦諦、也不是集諦;因為它不是苦諦、也不是集諦的關係,所以它不是憂惱;因為不是憂惱的關係,所以它是出憂惱;因為它出憂惱的關係,所以它自性涅槃;「若自性涅槃,則無少分更可令其般涅槃故。」這一段佛就回答說,衪是依照初密意(就是遍計執)來安立「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這個密意的。“

19“末2)此說遍計所執,無生滅之理,謂無自相所安立故。若有生滅,則必由自相安立,故亦顯示依他起性,有由自相安立生滅。離生滅者,定是無為非煩惱法。是故說為本來寂靜,自性涅槃。諸憂惱者,此中是。說諸煩惱故。(出憂惱,即藏文之涅槃義也。)

「此說遍計所執無生滅之理,謂無自相所安立故。」此說遍計所執它是無生滅的,那成立無生滅的原因(道理)在哪裡呢?「謂」,因為無自相,不被自相所安立的關係,所以遍計所執它是無生滅的。在經裡面有把這個意思講出來,同樣的它直接顯示的是,無自相的關係所以無生滅,反過來講是有生滅的話就有自相。「若有生滅,則必由自相安立,故亦顯示依他起性有由自相安立生滅。」所以《解深密經》直接顯現(直接表示)說,遍計執是無自相的,因為它是無生滅的,無生滅的原因是什麼?因為它無自相。直接是這樣子顯示的,那間接是怎麼顯示的呢?依他起性它是有自相的,原因是什麼呢?因為它是有生滅的關係,所以間接的表示依他起是有自相的。

「離生滅者,定是無為,非煩惱法,是故說為本來寂靜、自性涅槃。」剛剛《解深密經》裡面所引的遍計所執,因為它是無自相的關係,所以它是僅僅依靠分別心所安立的;僅僅依靠分別心所安立的緣故,所以它並不依靠因還有緣而生起。這邊所講的遍計執,它是一種無為法,就是常法(無為法跟常法是同義的)。那是遍計執的話,是不是一定是無為法、或者是常法呢?這個是不一定的。舉個例子,比如說兔子角、或者虛空花、或說法我,這些都是遍計執的,可是它不是無為法跟常法,因為這個根本是不存在的。這一段《解深密經》所指的遍計執是怎麼樣的遍計執呢?是指本性的遍計執和差別的遍計執,它講的是這個。

舉個例子,大腹扁足能盛水作用的東西,它是詮瓶子聲音的執色處(趣入境),這是經所要講的遍計執。遍計執有很多種,可是經裡面所講的是這種遍計執,它是有的、它是無為法、它是常法,因為它僅僅依靠分別心去安立。它是怎麼產生的呢?一開始一定會先有一個大腹扁足能盛水的這個東西,「大腹扁足能盛水的這個東西」它是依靠本身的因、還有本身的緣,湊合起來而產生的。「大腹扁足能盛水的這個東西」產生了以後,接下來有一個人看到這個東西,就會給它安立一個名字就叫做瓶子。這個瓶子安立之後,所安立的「處」,就是大腹扁足的因。能盛水的東西這時候先產生了,之後安立的那個人出現,就安立能安立的名。能安立的名是怎麼安立呢?它可能取名字之後叫瓶子,這時候叫「瓶子」的這個聲音,是屬於聲音的名。名有兩種:一個是聲音的名,一個是心的名。「它叫瓶子」這個聲音是屬於聲音的名字,接下來他的內心就暗許「它叫瓶子」,這種念頭就叫做「心的名字」,這個名字就安立上去了。安立這個名字,它是一種有為法,可是安立的時候,它必須安立一個「處」,安立的處或耽著處  比如說這個聲音它的執色處,聲音的名字就是詮釋瓶子的聲音的這個名字,它有個趣入境,或者說執著瓶子的分別心的耽著處,這是在瓶子之上。可是這個處是常法,這個處是無為法,因為它不是依靠因緣所安立,它僅僅依靠分別心所安立的關係,所以它是無自相的,也是常法,這個是有的、是存在的。所以這邊《解深密經》所講的遍計所執,是指這種的遍計所執。

再講一遍,「大腹扁足能盛水的東西」,它是詮瓶子聲音的執色處;或者另外一種遍計執是,「大腹扁足能盛水的東西」,是執著瓶子分別心的耽著處這個遍計執,有兩種遍計執,在經文所指的是這種遍計執。這種遍計執是「離生滅者,定是無為非煩惱法。」它是離開生滅的,因為它是無為法、它是常法,所以它是離開生滅,它是無生無滅;因為它離開生滅的關係,它一定是無為法。這邊的「一定是無為法」,因為總的說遍計所執的時候,它是離開生滅的,它是無為法;可是是遍計所執的時候,它不一定是無為法的。剛剛有舉例,比如法我、或虛空花、或兔子角這些,它是遍計所執,可是它不是無為法;可是總的來講,遍計執它本身是無為法,因為它是無為法的關係,所以它非煩惱法。這邊的「煩惱法」,所指的是四諦裡面的苦諦和集諦。苦諦、集諦一定是有為法,遍計所執因為是無為法的關係,所以它不是煩惱法,「定是無為非煩惱法。是故說為本來寂靜,」為什麼本來寂靜呢?因為它不是煩惱,它「非煩惱法」,它不是煩惱法的關係,所以說它本來寂靜。

「自性涅槃」,一般講涅槃的時候,在藏文裡面它的詞面上有「出憂惱」的意思。出憂惱的「憂惱」是指什麼呢?「諸憂惱者,此中是說諸煩惱故。」(出憂惱,即藏文之涅槃義也。)這邊的「煩惱」不是指一般的煩惱,是指煩惱法,就是說那種雜染。所謂的「雜染」就是指四諦裡面所說的苦諦、還有集諦,(苦諦和集諦它是雜染,這種說法在《現觀莊嚴論》第一品也有一些解釋);另外一方面,「清淨之法」是指四諦裡面所說的滅諦和道諦,因為它是遠離煩惱。

所以這邊就講了,因為遍計所執,它是離開生滅的關係,所以它是無為法,也就是非煩惱法;它是非煩惱法的關係,所以它是寂靜的;因為它是寂靜的關係,因為它離開憂惱;「出憂惱」的關係,所以說它是自性涅槃。所以這一段就是說,依靠著遍計所執,釋迦世尊就安立說它是「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這四個。“

前面那一段是釋迦世尊回答,因為勝義生菩薩他問:「世尊!以何密意說一切諸法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請世尊慈悲按理解說。五個的前面一個「無自性」已經講完了,「無生等」這個密意,佛陀怎麼解釋的呢?衪是依照著初二自性而解釋的。「初」是指遍計執性,遍計執性剛剛已經解釋完了。“

204)依後密意,解深密經雲:「我亦依於法無我性所顯勝義無自性性,密意說言,一切諸法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何以故?法無我性所顯勝義無自性性,於常常時,於恒恒時,諸法法性安住無為,一切雜染不相應故。於常常時,於恒恒時,法性安住,故無為,由無為故,無生無滅。一切雜染不相應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支那大疏,釋常常時,謂前前時。釋恒恒時,謂後後時。

接下來,「依後密意」,「後」是指「圓成實」,依照後面圓成實來解釋無生等密意。解深密經雲:「我亦依於法無我性所顯勝義無自性性」,勝義無自性它是圓成實性,法無我性所指的也是圓成實性,勝義無自性性所指的也是圓成實性。我(釋迦世尊)依照著圓成實性,「密意說言,一切諸法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佛陀這段話講完了以後,勝義生菩薩就問,「何以故?」為什麼呢?

接下來佛陀就回答說:「法無我性所顯勝義無自性性」,它所指的是同樣一件事情,就是圓成實性。前面把它安立成不變的圓成實性,後面所指的是空性,這是同義的,意思是相同的。不變的圓成實性跟圓成實性,「於常常時」它以前就有了,「於恒恒時」以後也有,這個圓成實性以前也有、以後也有的,「諸法法性安住無為」,它是諸法的法性,安住在無為之上,所以它是無為法。無為法就是常法,它因為是常法的關係,「一切雜染不相應故。」這邊所指的雜染,就是在有為法之中、或者是在無常法之中的苦諦和集諦。這邊所指的圓成實(或說空性、或不變圓成實)這些都是無為法,它是常法,所以它不可能是一切雜染,不可能是苦諦、集諦,所以它「一切雜染不相應故」,不是雜染的意思。

因為在以前以前就有,「於常常時」就是以前、以前的時候,「於恒恒時」就是以後、以後的時候。以前和以後,它要「法性安住」,它是安住的、都有的,「故無為」所以它是一個無為法、是一個常法,「由無為故,無生無滅。」因為它是無為法的關係,所以是無生無滅的。「一切雜染不相應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跟遍計所執一樣,遍計所執因為是無為法的關係,所以它遠離一切雜染;同樣的,圓成實性也是無為法的關係,所以它也是遠離一切雜染。圓成實性正因為它是遠離一切雜染,「一切雜染不相應故」的關係,所以它「本來寂靜」它是寂靜的,「自性涅槃」它是自性涅槃的。這邊所講的「涅槃」,跟之前所講的「出憂惱」是同樣意思,它是本來寂靜、也是自性涅槃的。

211)前面《解深密經》解釋完了以後,接下來宗喀巴大師就引,支那大師所造的《解深密經》的一本疏叫《支那大疏》,裡面就解釋了,因為(20“末4)《解深密經》有講「法無我性所顯勝義無自性性,於常常時,於恒恒時,諸法法性安住無為,一切雜染不相應故。」這邊講的「常常時」跟「恒恒時」在《支那大疏》裡面把「常常時」解釋成「前前時」,「恒恒時」就安立成「後後時」。這個意思就是說,圓成實性或諸法法性,它是在前前時也有、後後時也有,這表示它是常法、或者它是無為法。

站在另外的角度來看,我們講事物的時候,一般講無常法的時候,比如說我們講「人」的時候,總名人的時候,我們問:「這個人前前時有沒有?後後時有沒有?」的時候,我們應該是回答說:「有」。可是我們在問人的別相的時候就不一樣了,比如說今天早上我們在上課的這一群人,在下午上課的時候有沒有呢?我們會回答:「沒有」。就是說今天早上上課的這一群人,有上課嘛!上課的這一群人,下午的時候有沒有?沒有啊!所以是前前時有、後後時沒有。所以以這個物質、以這個無常法來講的話,一般是前前時有、後後時沒有的;可是以常法來講的話,它是前前時也有、後後時也有的,是這個意思。這邊之所以會引《支那大疏》,有可能是因為宗喀巴大師,看不到有其他《解深密經》的論著當中,有關於這幾個詞的清楚解釋;他在閱讀支那大師所造的疏,發現有清楚的解釋,所以他就在那邊引了。“

若爾,此中無自性。一密心意,通指三事。無生等義,不取中間無自性事。集論則雲:「於遍計所執自性,由相無性故;於依他起自性,由生無性故;於圓成實自性,由勝義無性故。又於彼說言一切諸法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依何密意說。如無自性,無生亦爾;如無生,無滅亦爾;如無生無滅,本來寂靜亦爾;如本來寂靜,自性涅槃亦爾。」總依三相說無生等,其義雲何耶?

    接下來這段解釋完之後,就有一個問難。「若爾」,這個問難很長,這是什麼問題呢?前面就是從(213)開始,若是這樣的話,「此中無自性意,通指三事。」這邊所講的無自性義,勝義生菩薩問:世尊以何密意說一切法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問這五個,請釋迦世尊哀湣我、幫我解釋一下。在解釋「無自性」第一個的時候,釋迦世尊依照三事(無性性)的關係而解釋無自性。就是依照遍計執、依他起、圓成實這三性,各別有相對的三種無自性性,依照這樣而說一切法無自性性。意思就是說,釋迦世尊在解釋一切法無自性義的時候,它的密意所依,依的是什麼?就是三性,就是遍計執、依他起、圓成實這三個自性(三性)。所以這邊講「無自性意,通指三事」,密意所依就是依著這三事。可是釋迦世尊在解釋「無生等義」的時候,它的密意所依,就不是如同前面在解釋無自性意的時候,都通指三事,它不是這樣的,它只取初、後,而「不取中間無自性事」。這前面已經清楚的解釋,這邊再把前面作一個結論。有一個人他問,把前面這個結論先講出來。

接下來就講說,這樣子的話你怎麼解釋無著菩薩所造的《集論》呢?集論則雲:「於遍計所執自性,由相無性故;於依他起自性,由生無性故;於圓成實自性,由勝義無性故。」這個是引《集論》,《集論》怎麼講的呢?這邊有講說「遍計執」是相無自性性的關係,所以說無自性;「依他起」是依照著生無自性性的關係,而說它無自性;「圓成實性」它是依照勝義無性性的關係,而說它是無自性。「又於彼說言一切諸法」,「一切諸法」就是把這三個(遍計執、依他起、圓成實)加進去了,所以一切諸法它「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依何密意說。」依何密意而說呢?無著菩薩在《集論》裡面就自問,答的時候他是怎麼答的?「如無自性」,就好像前面所講的無自性,就是說依照三性各別各別所相應的無自性性而安立的無自性一般,「無生亦爾;如無生,無滅亦爾;如無生、無滅,本來寂靜亦爾;如本來寂靜,自性涅槃亦爾。」無著菩薩他在解釋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這是依照什麼來解釋的時候,無著菩薩他這邊回答:如同前面所解釋的無自性性的道理,依照三性而解釋無自性道理一般,在解釋無生等的時候也是依照三事而解釋的,《集論》的意思是這樣。

《集論》解釋完了之後,(21“末2)的下麵,接下來就講「總依三相說無生等,其義雲何耶?」宗喀巴大師就是把整個意思再總攝起來說,……(缺)。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