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2/01/04 22:43:26
學習次第 : 進階

辨了不了義善說藏論 第二十二講

夏巴曲傑仁波切(2001年)

解釋正理論敘聲聞乘諍云:「勝義空性經說,有業異熟而無作者,若是勝義,云何一切諸法,皆無自性?若是世俗,於世俗中可有作者,云何無耶?」答彼難曰:「當知何是世俗勝義,由此能知彼二中有,當問何為二諦?若謂名、顯了、假立、言說,是名世俗。諸法自相,是名勝義。若爾業及異熟,俱於名有,亦自相有。故彼二法,隨欲皆有。」其勝義有是前理門,其世俗有是後理門,義於彼二俱應云有。又說:「於彼勝義雖許是有,然此不許說勝義中一切諸法皆無自性,是了義教,故於此宗無相違過。

現在看到(61“末5)最下面,早上有講述到,「由施設器相故,及起雜染緣故,名世俗有,與由有自相故,名勝義有,亦不相違。」「依雜染起」以及「施設器故」所安立的世俗有,跟之前「依自相成立所安立的勝義有」,這兩種法是不相違的。比如「相」以及「分別心」,它們也是這邊所謂的,依雜染起及施設器故所安立的世俗有,也是之前所安立自相成立所安立的勝義有。所以這邊的「世俗有」跟之前所安立的「勝義有」,這兩種法是不相違的。

解釋正理論敘聲聞乘諍云:「勝義空性經說,有業異熟而無作者」,這邊就有說了,世親菩薩所作的這本論當中,有這樣講述到,這邊所謂的「聲聞乘」,就是以經部的這些宗論師為主,這些宗論師他們在諍論什麼呢?這個諍論在這部論著當中有講述到。《勝義空性經》以中觀的角度來看,他們會認為這本經是《般若經》,也就是中轉法輪的一部分。在這部《勝義空性經》當中有一句話,「有業異熟而無作者」,佛陀在輪中轉法輪的時候,講述到「業以及異熟是有的,但是作者是無的」,就是有業以及異熟,業以及異熟它是兩種東西,無作者。

這邊所謂的「業」,五十一心所當中有五遍行,五遍行:受、想、思、作意、觸,當中的「思」。一般來說,「業」可以分善業以及惡業種種的業,它是一個心所。所謂的「心所」,就是在心王四周環繞著的心識,給它安立個名字叫心所。它是五遍行當中的「思」,就是我們這邊所謂的「業」。「異熟」,就是樂受和苦受的意思。「而無作者」,作者又是什麼意思呢?作者就是造業者,或者受苦受以及樂受的這些補特伽羅,「而無作者」,他們會對這句話有諍論。

他們是在諍論什麼呢?「若是勝義,云何一切諸法,皆無自性?」如果這邊的「有無」,是以勝義有無的角度來觀看的話,就應該說成「業以及異熟」它是勝義有,「作者」就是造業者,它應該是勝義無的。如果這樣講述的話,就會跟中轉法輪所要告訴我們的道理不相同了。因為中轉法輪,在講述的時候,認為「諸法都是無自相的、無自性的,它都是勝義無的」。這邊「有業異熟而無作者」的這個有無,是以勝義有無的觀點來看的話,業以及異熟這兩種法就會變成勝義有,跟中轉法輪所講的就有相違了。所以「若是勝義,云何一切諸法,皆無自性?」云何一切諸法皆無自性,是誰說的呢?佛陀在中轉法輪的時候,有說一切的諸法皆是無自性的。如果你說這邊的有無,是以勝義有無的觀點來觀待的話,那業以及異熟這兩種法,就會變成勝義有,它就會變成有自性的意思,就跟《般若經》所講的就有相違了。

「若是世俗」,這邊所講的有以及無,「於世俗中可有作者,云何無耶?」如果是以世俗有無的觀點來看的話,應該說業以及異熟這兩種法它是世俗有,作者(造業者)它是世俗無的。這樣講的話,也不對啊!因為作者它應該是世俗有的,因為業以及異熟要是世俗有的話,作者也應該是世俗有啊!所以說作者在世俗當中是能夠安立的,你為什麼要說作者它是世俗無呢?如果你說作者它是世俗無的話,那你又怎麼安立業以及異熟它是世俗有的呢?你就不能夠安立了。所以這邊它是有相違的,他們就是在諍論這個。經部的這些論師,對中轉法輪「有業以及異熟,而無作者」的這句話,他們之間彼此會有諍論。

答彼難曰:「當知何是世俗勝義」,唯識的這些宗論師他就問了,你們不用作這些諍論,因為你們應該了解這邊所謂的「世俗」跟「勝義」是什麼,你們在安立世俗和勝義的時候,是怎麼安立的?「由此能知彼二中有」,如果你能夠了解什麼叫做世俗,什麼叫做勝義的話,那你就能夠透過這個道理,也能夠了解什麼叫做世俗有,什麼叫做勝義有。「當問何為二諦?」並不是在問勝義諦和世俗諦,這邊的「二諦」就是你之前所講的世俗是什麼意思?你之前所講的勝義又是什麼意思?以唯識的角度他已經在發問了,問經部的這些宗論師。“

當經部的論師他們在諍論,佛陀所說的「有業以及異熟,但是無作者」的這句話的時候,唯識的這些論師就會發問說:你們在諍論的時候,所諍論的這個「世俗」是什麼?所諍論的這個「勝義」又是什麼呢?經部的這些宗論師就回答:「若謂名、顯了、假立、言說,是名世俗。」什麼叫做世俗呢?這邊所謂的「世俗有無」是在安立什麼呢?第一個是「名」,第二個是「顯了」,第三個是「假立」,第四個是「言說」。所謂的「名」是什麼呢?詮釋外境的這個名,詮釋外境的這些能詮聲,比如詮釋瓶子的能詮聲,或者詮釋柱子的能詮聲,是我們這邊的名。「顯了」,以分別心在緣外境的時候,有一種「這個是這個東西」的心理會產生,之前的分別心就是這邊「顯了」的意思。「假立」又是什麼意思呢?我們會在大腹扁足能盛水的東西之上,給它安立個名字叫做瓶子,這種安立的方式,就是這邊所謂的假立。「言說」,之前有講到兩種的名言:一種是聲之名言,一種是心之名言,這兩種名言,是這邊所謂的言說。「名、顯了、假立、言說」,這四種法是所謂的世俗。

「諸法自相,是名勝義。」諸法的自相,叫做勝義。什麼叫做「諸法自相,是名勝義」呢?以經部的角度來看,他是怎麼安立勝義諦和世俗諦的呢?他在安立勝義諦的時候,是能作用之勝義者這一類的法,給它安立為勝義諦。勝義諦跟自相、以及無常這一類的法,它們是同義的,所以「諸法自相,是名勝義。」

「若爾業及異熟,俱於名有,亦自相有。」如果是這樣的話,唯識的宗論師就問了:如果你是這樣安立世俗以及勝義的話,業以及異熟這兩種法,它們也是名言能夠安立的。它們是名言能夠安立的關係,你之前在安立名言的時候,是安立為世俗,你在安立世俗的時候,是以哪幾種法來安立世俗呢?就是「名、顯了、假立、言說」,這幾種法來立世俗。所以業以及異熟,它也是「名言」能夠安立的,它也是「顯了、假立、言說」這幾種法能夠安立的啊!所以你應該說業以及異熟這兩種法,它是名言能夠安立的,應該說它是「名有」,也要說它是「世俗有」。它又是「自相有」啊!因為以經部的角度來看,業以及異熟這兩種法,它是自相的關係,所以它是勝義諦,它是「勝義諦」的關係,應該也是「勝義有」才對!反駁那些經論師,「亦自相有」它不僅是名言能夠安立,而且它是自相有的。「故彼二法」,就是之前所提到的業以及異熟這兩種法,「隨欲皆有。」它也是勝義有、也是世俗有啊!唯識的中論師就這樣作破斥。

「其勝義有是前理門」,業以及異熟這兩種法是勝義有,是怎麼安立的呢?是以第一種的勝義有無來安立它的。以唯識宗的角度來看,因為它是自相成立的關係,所以它是第一種的勝義有。但它是不是第二種的勝義有呢?並不是。第二種的勝義有,要具備什麼條件呢?在《辨中邊論》這本著作當中有講述到,「勝義諦有三:謂意、得、正行。」勝義諦它可以分為三種,最主要我們要講的第二種的勝義有無,就是以「意勝義」這種勝義來作解釋,意勝義的這種勝義有無,是以清淨道最究竟的目標(也就是空性)來作分別。所以業以及異熟這兩種法,雖然是第一種的勝義有,但是它不是第二種的勝義有。所以「其勝義有是前理門」,是之前第一種的勝義有。

「其世俗有是後理門」,業以及異熟這兩種法是世俗有,它是怎麼安立的呢?是以第二種世俗有無來安立的。第二種的世俗有無就是,清淨道的最究竟目標以外的這一類的法,空性以外的這一類法,我們就安立它為世俗有。所以它是第一類的勝義有,也是第二類的世俗有,它們之間是不會有違背的。「義於彼二俱應云有。」因為它是第一種的勝義有,也是第二種的世俗有,所以我們在說業以及異熟這兩種法的時候,不會認為它是違背的(唯識派已經在講他的觀點了)。他們前面在作講述的時候,那些經論師會諍辯說:「有業以及異熟,而無作者」,這邊的「有無」,如果是勝義有的話,會跟佛陀所講的中轉法輪,《般若經》當中的這些文字,字面上會有相違的緣故,這樣是不行的。如果這邊所「有」和所「無」的那個方位,是以世俗有無的這個觀點來觀待它的話,作者應該是世俗有的,不應該是世俗無的。以唯識的角度來看,他會覺得這邊是沒有相違背的。以唯識的角度來看,他是認為這邊的勝義有無,雖然業以及異熟它是勝義有,但是它是第一種的勝義有來作安立的。

所謂的「作者」它是無的,「作者所無」的是什麼呢?它是第一種的「世俗無」,但是它是第二種的「世俗有」。這些經論師就會認為,如果你說這邊的有無,是以勝義有無的觀點來看的話,跟佛陀所說的中轉法輪會有相違背。以唯識的角度來看的話,他會覺得這是沒有關係的,因為中轉法輪以唯識的角度來看,他認為這是不了義經。因為在中轉法輪有講述到,中轉法輪是「有上,有容,是未了義,它是諍論的安足之處」,所以在安立中轉法輪的時候,會認為它是不了義的,它是不能隨言取義的。

不僅是這樣,勝義生菩薩他在問的時候,他會問說:佛陀在初轉法輪的時候,他認為諸法都是有自相,中轉無相法輪的時候,他會認為諸法都是無自相。在中轉法輪的時候,佛陀是依何密意講述諸法都是無自相的?佛陀回答說:我是依著三無自性性,也就是相無自性性、生無自性性、勝義無自性性,三無自性來說諸法都是無自性的。由此可見,以唯識的觀點來看的話,他會認為中轉的無相法輪,它是不能夠隨言取義的,它是不能照著字面上的意思來作解釋的。所以經部它所提出來的問難,就不能夠難倒唯識的這些中論師。“

又說:「於彼勝義雖許是有,然此不許說勝義中一切諸法皆無自性,是了義教,故於此宗無相違過。補特伽羅,是世俗有非實物有,業及異熟,是世俗有,亦實物有,以是世間識境界故。於第二理門,非勝義有,彼二亦非出世智境,以彼智境是離言說總相故。」有大乘師說,一切法皆無自相,唯世俗有,則有前文所說妨難。依釋正理論說,極為明顯。

又說:「於彼勝義雖許是有」,雖然我們說「有無」,是以「勝義有無」的觀點來看,但是以唯識宗的角度來看的話,他不承許佛陀所說的中轉無相的法輪(也就是《般若經》),是了義經的關係,所以他說「然此不許說勝義中一切諸法皆無自性,是了義教。」他不承認中轉法輪是了義經的關係,所以在此宗(唯識宗)當中是沒有相違的。之前經部宗所提出來的問難是什麼呢?如果你說「有業及異熟,而無作者」,這個有無,它是以勝義有無的觀點來看的話,你應該說「業以及異熟」它是勝義有,「作者」它是勝義無。如果這樣回答的話,會跟佛陀所說的中轉法輪(也就是無相法輪),它字面上的意思會有相違,這樣講是不對的!以唯識宗的觀點來看的話,他就會這樣回答。

雖然佛陀在中轉法輪有講述到,「諸法都是無自性、無自相、勝義無的」,但是我不承許它是了義經,它不能夠執言取義。佛陀這樣講述「諸法都是無自相、無自性」,是有某種的密意所依,透過這個密意所依之後,才會說諸法都是無自相、無自性的,它是勝義無的。所以以唯識的角度來看,你剛剛提出來的那個問難,並不能難倒我的。「故於此宗無相違過」。「此宗」,就是以唯識宗的角度來看的話,它們之間是沒有相違背的。

「補特伽羅,是世俗有非實物有」,之前「所無」的那個作者,是以補特伽羅來安立的,補特伽羅是世俗有,非實物有。這邊所謂的「世俗有」,是以第二種的世俗有無來作安立的。第二種的世俗有無,是怎麼作安立的呢?非清淨道所緣境最究竟的目標,它不是清淨道所緣最究竟的目標,它不是勝義諦這一類的法,是第二種的世俗有,所以補特伽羅是第二種的世俗有,又非實物有。「非實物」,就是它不是實有的這種法。

唯識是怎麼安立「假有」和「實有」的呢?實有法和假有法是怎麼安立的呢?(581)最下面「若有諸法,待於所餘依於所餘施設自相,應知略說是假有相,非實物有。」它是怎麼安立的呢?「謂如依蘊假立為我,或為有情。」當這個法要安立的時候,必須觀待他法才能夠安立的。或者當這個法要安立的時候,必須觀待實有的施設處,才能夠安立的話,這一類的法,以唯識來看的話,它是假有法。所以補特伽羅在安立的時候,是必須安立在色法之上的。這邊的補特伽羅,是以補特伽羅的個體來說,補特伽羅的自體(也就是反體)。補特伽羅是假有的,但是是補特伽羅的話,是不是一定要是假有呢?並不一定。所以「補特伽羅非實物」,就是補特伽羅本身的個體,非實物有,它是假有的。如果是補特伽羅的話,它並不一定要是假有啊!比如之前有講述到,阿賴耶識之上的習氣,它是假有的,但是阿賴耶識本身是實有的。因為阿賴耶識之上的習氣在安立的時候,它是必須觀待實有的施設處,也就是要觀待阿賴耶識這個心法,才有辦法安立的。

比如以唯識來看,他在安立這個補特伽羅的時候,他在找、找、找,找到最後必須找到一個東西,才能夠在他之上安立一個補特伽羅。這是自續、經部、或者唯識,都是一樣的,因為他們承許自方成立的。如果承許自方成立的話,它在找外境的時候,最後必須找到一個東西,在這個東西之上安立一種法,這才是所謂的自方成立。以自續或經部來說的話,他們怎麼安立補特伽羅呢?他們在找補特伽羅的時候,找到最後是在「意識」之上來安立的(六識當中的意識)。經部以及自續是在意識之上安立補特伽羅的,但是唯識覺得,在意識之上安立補特伽羅這個太不安穩了。因為意識本身,有時候會是善法,有時候會是惡法,有時候會是無記法,它本身是在一種不安定的狀態,要意識之上安立補特伽羅,或者安立某種習氣,這是非常不穩固的。所以安立補特伽羅他是怎麼安立的呢?在阿賴耶識之上,來安立一個補特伽羅。以唯識來看,阿賴耶識本身就是補特伽羅,阿賴耶識它是實有的。所以這邊所謂的補特伽羅它是假有,是補特伽羅這個本體,這個反體是假有的。但是是補特伽羅的話,是不是一定要是假有法呢?並不一定。比如補特伽羅內心當中的阿賴耶識,它是補特伽羅沒有錯!它是補特伽羅的一個事例,但是它不是假有的,它是實有的,所以這邊就有差別了。

如果以唯識的角度來看的話,「無常法」可以分成假有和實有兩種,這個之前我們有講述過。像補特伽羅本身,它是假有,但是補特伽羅的事例,也就是阿賴耶識,它是實有的。之前有講述到藍色、色法也是實有的,但是瓶子是假有的。這之間有什麼樣的差別呢?為什麼藍色是實有,瓶子是假有的呢?比如我們看到一個藍色的東西,只要看到它的一部分,我們就能夠看到這個東西是藍色,就有辦法安立藍色。但是瓶子就不相同了,看到瓶子的某一部分的時候,沒有辦法安立瓶子。比如我們看到補特伽羅某一部分,比如看到他的頭髮,或者看到他的手,你看到他的手,或者看到他的頭髮的一部分的時候,你沒有辦法安立一個補特伽羅,所以瓶子也是相同的道理。但是藍色它就不同了,看到藍色東西的一部分,就有辦法安立藍色,所以它們之間是不太相同的。

以唯識的角度來看,如果是心法,它一定是實有法。為什麼說「心法」它一定是實有法呢?因為它之上一定有一個自證分。每一個心法都一定有一個自證分,這個自證分在安立心法的時候,它是不需要觀待外體,就能夠安立的。唯識是承許心法之上有自證分的,但是應成是不承許有自證分的存在。因為如果承許有自證分的存在,這個自證分在安立外境的時候,是不需要依靠外體的,就能在它的那個方位找到一個東西出來。找到最後,會找到一個東西出來的話,就會變成「自方成立」,應成是不承許有自方成立的這種方式存在的。所以補特伽羅是「世俗有」,是第二種的世俗有,「非實物有」,它並不是實有的,它是假有的,以補特伽羅本體來說的話。

「業及異熟,是世俗有,亦實物有」,「業」就是所謂的善業、惡業,這邊就變得很重要,因為我們平常在講《廣論》的時候,是以應成的角度來看的。應成認為這個「業」是色法,唯識、自續、經部他們認為「業」,是一種心法。五十一心所當中有五遍行、五別境,五遍行(受、想、思、作意、觸)當中的「思」,所以它是一種心法。一個認為是色法,一個認為是心法,觀點是不同的,因為我們平常有學《廣論》的關係,這一點要特別注意。

「業」,就是所造的善業跟惡業,所造的善業跟惡業,以唯識的角度來看,他認為是心法。因為是心法的關係,所以它是實有的。「異熟」,就是補特伽羅內心當中的苦受或樂受,這也是一種心法,所以它是實有的,但是它又是世俗有,這種世俗有,就是第二種的世俗有。「亦實物有」就是實有。「補特伽羅」跟「業」以及「異熟」之間就有一點差別,它們都是第二種的世俗有,但是補特伽羅是假有的,但是業以及異熟這兩種心法是實物有,之間有差別。

「以是世間識境界故。」這邊在講述什麼呢?之前我們所提到的業以及異熟這兩種法,它們是世間識的境界的關係,「世間識」就是世間的這些心法,是它們境界的關係,所以它們「於第二理門,非勝義有,」它們不是第二種的勝義有。「彼二亦非出世智境,以彼智境是離言說總相故。」它們不是第二種的勝義有。之前有講述到什麼叫「世間」,什麼叫出世間,這個觀點有很多不同的。比如有的人會說,聖者他是「出世間」,凡夫他是「世間」。有的人會說,證得空性這一類的心法,叫做出世間,沒有辦法證得空性的這一類心法,叫做世間。「世間識」和「非出世智」,這兩種心法,是以什麼觀點來觀待它的呢?現證空性的這一類的心法,叫做出世間的這種識,沒有辦法現證空性這一類的心法,就是世間的識,世間的這種心法。

所以之前所提到的,業以及異熟這兩種法,它們是世間的這一類心法的境界的關係,所以它們不是第二種的勝義有。因為第二種的勝義有,它一定要是空性,它一定要是勝義諦。「彼二」,業以及異熟這兩種法,「非出世智境」,它們不是現證空性的這種心法的境界。為什麼呢?因為「以彼智境是離言說總相故」,因為現證空性的這種心法,它的境界是一種離言說,而且是一種總相。“

這邊就有講到兩個觀點,什麼叫做「離言說」呢?為什麼空性叫做離言說?出世間的這種智慧,它的所緣最究竟的目標,也就是空性,它是離言說的。為什麼它是離言說呢?因為它是所詮聲,以及緣著它會生起一個分別心,它不是一種所詮聲和分別心能夠如實表示的,它是不能夠的。它是能夠表示,但是不能夠如實表示。為什麼說它能夠表示出來呢?比如佛陀在講經的時候,也有講到空性這一類的法,在講述空性這一類的法,也能夠透過衪的聲音來描述空性,所以是能夠表示,但是不能夠如實的表示。相同而言分別心,它也能夠執取空性這一類的法,但是能不能夠如實的執取呢?不能夠。為什麼我們會說,佛陀在講空性這一類的經的時候,衪是不能夠如實講述的呢?一般來說,空性是非常難證得,即使有一位補特伽羅他證得空性之後,他要對一位沒有證得空性的補特伽羅講說空性這一類的法,他是不能夠像他自己本身證得那個樣子來說明的。

我們之前有舉個例子,如果有個人他有吃過甘蔗糖,有一個人他沒有吃過甘蔗糖。有吃過甘蔗糖的人,他看到這個甘蔗糖之後,他會對另外一個人講說:這個甘蔗糖是很甜的,要是我們今天吃了這個東西,會感到非常高興,他會講很多甘蔗糖的勝利、功德出來。結果他在對另外一個人講的時候,他會說:「這個甘蔗糖很甜」,另外一個人就問他說:「什麼叫做甜?」那個吃過甘蔗糖的人,他一定會說:「甜就是很甜的意思」。他也沒有辦法描述甜是什麼意思,他只說「甜是很甜」。「甜是很甜」是什麼意思呢?「甜就是非常的甜」,他只能這樣講。所以,他沒有辦法如實的講述出來,像他自己吃甘蔗糖的那種甜味。所以現證空性、或者證得空性的這些智者,他們在講述空性這一類的法的時候,雖然他們有辦法講述空性,但是沒有辦法如實的講述。所以分別心和能詮聲是相同的道理,他們沒有辦法如實的講述出來。

「離言說」,就是言述空性的這一類的能詮聲,它沒有辦法如實講述的關係,所以叫「離言說」。這邊所謂的「總相」和「別相」,總和別是什麼意思呢?一般來說,「總、別」有很多種安立的方式,這邊最主要是以總相來說,比如四念住,在有漏蘊體之上觀修無常、苦、空、無我這四種法。有漏色蘊之上的無常以及苦,這兩種法就算是自相(別相),它之上的空以及無我,就算是「總相」。「自相」和「總相」已經有兩種分別了。為什麼要說它是「自相」呢?當我們在觀修無常的時候,或者在觀修苦的時候,必須在有漏之色蘊之上來作觀修才行,自他那個方位來作觀修的。但是在觀修無我、或者觀修空性的時候,是不是一定要在有漏色蘊之上來作觀修呢?並不一定。可以在其他的有為法、無為法之上,觀修無我或空性的。但是你在觀修無常以及苦這兩種特質的時候,必須在有漏色蘊之上來作觀修,不能在常法之上來作觀修。所以這邊所謂的「總」,就是涵蓋一切的意思。總與自的差別,「自」就是說,在某一些法之上才有。「總」是說一切法,有為法也好、無為法也好,遍佈一切法之上都有。

所以現證空性的這個智慧,它的所緣境,也就是空性,它是離言說的,它是不能夠透過言詮的聲音如實的來言詮它,所以它是「離言說」的。因為它是遍佈萬法的,所以這邊說它是「總相故」。之前所提到的這個業以及異熟這兩種法,它不是現證空性智慧的境界的關係,所以它是第二種的勝義無,但是它是第二種的世俗有。“

「有大乘師說,一切法皆無自相,唯世俗有」,有一類的大乘師,他是怎麼說的呢?他說一切的法皆無自相、皆無自性,這很明顯的就是中觀應成派的這些論師。中觀應成派的這些論師,他在安立諸法的時候,他是安立諸法都是「無自相、無自性的,唯世俗有」。他有的方式是世俗有,勝義無的這種方式,「則有前文所說妨難。」之前經部的這些論師,有提出一個問題,現在以唯識的角度來看,經部他是提出什麼樣的問難呢?佛陀在中轉法輪的時候,衪會講述到「有業以及異熟,但是沒有作者」這句話。衪在講述這句話的時候,這邊所謂的「有無」,要是以「勝義的有無」來觀看它的話,會變成業以及異熟是勝義有的,作者是勝義無的這種方式。如果你這樣講的話,就會違反到佛陀所說的中轉的無相法輪。因為在中轉無相法輪的時候,佛陀曾經有講述到諸法都是無自相、無自性的,都是勝義無的方式存在。

所以當這個問難提出來的時候,唯識宗的這個問難,應成派的這些大師會解答不出來。因為中觀應成派的這些論師,他們在安立中轉無相法輪的時候,他們認為這是了義經,佛陀講的是對的,一切諸法都是無自相、無自性的。所以經部宗在問這個問難的時候,以唯識的角度來看,他會認為應成派的這些論師是沒有辦法回答出來的。但是以唯識自己的角度來看的話,他會認為這個問難來問我的時候,我是可以答得出來的。因為我不承許中轉無相法輪它是了義的,它是不了義的!它字面的意思,是依著某種的密意來作講述的。因為我不承認諸法都是無自相、無自性的。所以你這個問難,在問應成派的這些中論師的時候,他們是回答不出來的。但是在問我(唯識派)的時候,我是能夠回答出來的。因為中轉的無相法輪,以我的觀點來看的話,它是不了義的,它是不能夠隨言取義的,所以我是能夠回答出來。但是承許諸法都是無自相、唯世俗有的中論師,對於前文所說的這個問難,他們是沒有辦法解釋的。「依釋正理論說,極為明顯。」剛剛所解釋的道理,在世親菩薩所造的《解釋正理論》當中講得非常明顯。“

因為這個科判沒有辦法講述完畢,之前我們有講述到,大腹扁足能盛水的東西,它是詮瓶聲的所趣入境,它是自相不成立的。「自相不成立」的這一點,就是瓶子之上的空性,我們用什麼樣的正理來證成,趣入境它是自相不成立的?

這個我們可以看到第(82“末5),它主要是講戊二「如何破彼之理」分二,己初「正破」,「正破」它是要破什麼呢?它是要破「趣入境是自相成立」的這一分。仁波切他本來想講,但是今年可能沒有辦法講述到這個地方,所以先把重點提出來,多去思惟這一點,對我們會比較好。因為我們之前講述到,能盛水的東西,它是詮瓶聲的所趣入境,它是自相不成立的,我們嘴巴都會說,它是靠什麼樣的正因來證成它的?這邊就有講述,我們繼續往下看。

「解深密經,未說成立依他起上遍計所執空之理。」在《解深密經》當中,它沒有講說依他起之上遍計所執空(就是空性)的道理,在《解深密經》當中沒有詳細的作講述。「為通達故,菩薩地及決擇分,各說三種正理。」為了通達在依他起之上,這個遍計執之空,是圓成實的這個道理,為了要通達它,在《菩薩地》和《決擇分》這兩本論著當中,各舉三種的正因來證成它。跳過一行,最後一行中間,「答云」:之前的那句話,大腹扁足能盛水的這個東西,它是詮瓶聲的所趣入境,趣入境它是自相不成立的這一點,你是怎麼安立的呢?你是靠哪一種正因來安立它的?這邊就有回答了。

「由名前覺無、多名、不決定,成稱體、多體、雜體相違故。」這四句話當中,最主要是講三個正因。三個正因當中以第一個正因最有力、而且最重要,我們現在就以第一個正因來作講述。第一個正因它是怎麼講述的呢?「此中由稱體相違,成立依他起上遍計所執空。若顯了說,」他在解釋依他起之上所破的遍計執空,這個圓成實的道理,是由什麼樣的正因來安立它的呢?「例如大腹為瓶,名言所依處所」,大腹扁足能盛水的這個東西,它是詮瓶聲音的所依處,這個所依處,「若彼即是大腹體性,或自相有,則非名言增上安立。」如果大腹扁足能盛水的這個東西,它是詮瓶聲的所趣入境的這一點,它是在大腹扁足能盛水的這個東西之上,它的本體之上安立的,或者它是自相成立的話,它就不能是名言安立的。因為以唯識來講,自相成立的這種法,跟僅由名言安立的這種法,它們是相違的。所以說這個所依處,要是在它的那個方位成立的話,就不是所謂的名言安立了。

「若如是者,隨名言覺,亦應不待名言,於未施設瓶名之前,於大腹上,亦應起起起起覺知彼是瓶。」這個是在講什麼呢?這個能盛水的東西,它是能詮聲的所趣入境這一點,它是自相成立,或者它是在能盛水的東西那個方位成立的話,「隨名言覺,亦應不待名言」,當「它是瓶子的這種東西」生起來的時候,這種心它的生起是不需要觀待名言的。它在還未給能盛水的這個東西,安立它是瓶子之前,當你看到這個能盛水的東西的那一剎那,你的內心當中,會生起「這個東西叫做瓶子」的這種心產生出來才對,因為它是自相成立的。

這個大腹扁足能盛水的東西,和這個詮瓶聲的所趣入境,這兩者應該是有前後的分別。之前這個「能盛水的東西」,它安立完之後,我們會在它之上安立「這個東西叫做瓶子」。如果說大腹扁足能盛水的這個東西,它是詮瓶聲的所趣入境的這一點,它是自相成立的話,會變成在這個「能盛水的東西」成立的這一剎那,它也會成立出來。我們在看到「能盛水的東西」的那一剎那,會生起「這個能盛水的東西」,是詮瓶聲的所趣入境,它也是自相成立的話,那你看到它也應該會生起「這個是瓶子」。但是我們在看到的時候,不會生起「它是瓶子」的這一點。因為它是瓶子的這一點,是我們之後的分別心去分別它的。因為我們之前在看到「大腹扁足能盛水」的這個東西,先看到這個東西之後,用我們的分別心給它安立「這個東西叫瓶子」,在安立完之後,別人在看到它的時候,才會在內心當中生起「這個東西叫做瓶子」。

所以能盛水的這個東西,它雖然是詮瓶聲的所趣入境,但是它是詮瓶聲的所趣入境的這一點,是我們用分別心去分別的,並不是在能盛水的東西安立的那一剎那它就成立的。它是瓶子的那一點,是之後我們用分別心去分別的。所以它是詮瓶聲的所趣入境的那一點,是我們僅由分別心去分別的,並不是在它的因緣當下生起的。如果說它是詮瓶聲的所趣入境的這一點,是在它的因緣當下生起的話,當我們看到這個能盛水的東西的那一剎那,應該會生起「這個是瓶子的心」,但是我們沒有辦法生起。

所以像我們在辯論的時候,會講出「應成」出來。這個「應成」是怎麼安立的呢?它就是安立說,這個大腹扁足能盛水的東西,它是有法,不待瓶之假名安立之前,略見汝應生瓶覺。就是在還沒有為這個能盛水的東西,安立它叫做瓶子之前,你應該會生起一種「這個東西叫做瓶子」的感覺。為什麼呢?因為這個大腹扁足它是詮瓶聲的所趣入境這一點,它是自相成立的,在講述「應成」的話,會以這一點來觀待它。

如果我們用正理來推它的話,變成反方向來推了。大腹扁足能盛水的這個東西,它是有法,汝是瓶名所趣入境,不以自相成立。它是詮瓶聲的所趣入境這一點,它不是以自相成立的,何以故?你要用什麼正因來證成它呢?以未安立瓶之假名前,由略見汝不生瓶覺故。就是說你還沒有安立能盛水的這個東西,它叫做瓶子之前,你在看到這個大腹扁足能盛水的東西的這一剎那,你在內心當中,沒有辦法生起「這個是瓶子」的這種感覺。

由這個正因我們去觀察可以發現到,大腹扁足能盛水的這個東西,它雖然是詮瓶聲的所趣入境,沒有錯!但是它是詮瓶聲的所趣入境的這一點,是我們之後用分別心去分別的,並不是在它的因緣聚合的那一剎那成立的。如果它是在因緣聚合的那一剎那,就已經成立出來的話,我們在看到它的那一剎那,應該會生起「是瓶子」的這種感覺,但是這是沒有辦法的。在那一剎那,我們只能生起一種感覺「它是能盛水的東西」,但是我們沒有辦法生起「它是瓶子」的感覺,這是沒有辦法的。「它是瓶子」的這一點,是我們之後的分別心去分別的,由這個正因當中我們能夠了解。

其實它還有兩種的正因,但是以第一種正因最重要。如果我們能夠透過這個正因,一再去思惟的話,對這個大腹扁足,它是詮瓶聲的所趣入境,它為什麼是自相不成立的這一點會更了解。因為這一點,我們沒有辦法講述到的關係,所以把它提前拿到這邊講述。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