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12/06 21:20:58
學習次第 : 進階

宗義寶鬘淺釋

 

貢卻亟美汪波尊者

第14 講

《法華經》 說:「三界無安,猶如火宅。」聞思修如是經詞與法義應有所感動,當觀自身無始時來輪回的實相。總的說來,當下的人生乃至所面臨的社會一般現象,大皆苦多樂少,外緣紛擾,世象多變,時時衝擊身心;心極危脆,常依外緣無端滋生煩惱,依著煩惱推動而造作輪回的善惡引業。亦即,心中現行噁心、惡行居多——既使生起善念、善行也極微弱。不管人際之間相處,或者獨處,身心之苦幾乎無日無之。

若以佛法角度看來,我們的福慧資糧本即乏少微劣,罪障垢穢則無間充斥,最嚴重的莫過於煩惱的苦因,主要是我執與我愛執。這二種煩惱根本自昔以來盤踞心中,沒有一刻能夠自主;尤其鹹令噁心與惡行接踵而至,如一波一波拍湧不止的波浪,從今生至來世,輪回生死遙無了期。因此,若不常思、深思此諸旨趣,不自覺知,則外相乍看學佛,其實未必真正學佛。沒有學佛的人看起來沒有什麼希望,學佛的人看起來也不怎麼樣。

由於三寶的加持、上師恩澤,以及往昔少許善根福德因緣,致使我們今生值遇正法,受持教化,願依法調心。儘管觀待現今學佛的情況,我們不盡理想,心得馴服也著實不易,但不應因此妄自菲薄,至少已得堪能修法的暇滿人身,順緣具足,逆緣息除。應自覺所能,殷切發心,投入學法,這其實也是真接自利的方便。認真想來,迄今六道輪回,有那一世較於此世更為難得、更好的學佛機會與條件呢?所以,當心中萌生退心,卑怯時,應常至心隨喜、鼓勵自已已得暇身,不放逸,不驕慢,為成佛道而學。

師長曾說:善有二種:

1.生力之善——即經由過去世的善業習氣累積而來的善根,與生俱有,如從幼時偶遇善緣即能啟發善根,並非透過後天勤習之力而得者。
2.加行之善一一即不是經由宿世善業習氣所感,而是後天刻意以諸正確方便加功用行,所得的善業。而事實上,前世的加行之善,能成今生的生力之善;今生加行之善,也能轉成來世的生力之善,這是一貫相續的。因此,理應勤策致力於今生的加行之善,這大概也是學佛的旨義,所以才稱之為加行善吧!

《無常經》 說:「為濟有情生死流,令得涅槃安穩樂。」 是說,只要能如實如量修學佛法,即能令濟拔有情出輪回,得根本安立的涅槃。雖然這是長遠目標,但就短暫而言,即應結合《法華經》說:「三界無安,猶如火宅」的意趣,勵力造作加行之善,依聞思修啟發善心、善行,也由此得使宿世善業習氣覺醒廣增。

《釋量論》說:「困難不應退,皆以修力成。」最近部份學員,因聽不懂,而起退心。但是想想,從久遠劫來未曾通達,卻求速成,或不懂即退,實極不應理;不應難以學習旋即放棄,應如所述,持續修習,點滴累積。究實上說,獲得通達或心生相應,除了需依外緣上師教化攝持外,內緣自身的福報、智力、精進、希求缺一不可——感得外緣攝受,也需內緣具足。應當一心令具正見福報,發起希求,勤策精進,開發智慧,如實修習;一旦無義放棄,此生不具因緣,來世更難接續。共勉。
問:菩提道次第教授或法類是屬何種心類?
答:這應依于能修者的程度與能力而定,大皆是以善性為本質的分別意識心,有些是伺察識,有些是證心;但親證空性的心,則是善心為本質的無分別意識。
接續上說的非量知,再者:
(三)懷疑識:以自力對於所認識物件(自境)住于二邊(有無、是否等二邊)的欺誑分別認知(懷疑必以意識為本質的分別心所),分為三種:
1.不具義疑——對於真實存在的法懷疑不存在的那一方,如懷疑三寶、或前生後世等大概不存在(但事實是存在的法)。

2.等分疑——對於真實存在的法懷疑有或無(二方參半),或不確定而住于二邊(對實況猶豫不決)。
上述二種懷疑屬惡性或無記性,亦為顛倒識,為所斷品。

3.具義疑——對於真實存在的法懷疑存在的那一方,如對三寶的存在、輪回是苦諦、有前生後世等懷疑大概為有,只是尚未得到認知,此大皆屬善性,亦為所修品。

關於具義疑,有此二種說法,即:
具義疑是伺察識之因(即先疑後知)。
具義疑等同伺察識。
《俱舍論》提到見道斷三結,指得解脫的三種障礙,即:

1.我見——根本無明,不想解脫(喻如有能力走,卻不想走,則不至終點)
2.戒禁取見——以惡戒為禁戒,錯誤解脫(喻如有能力走,卻走錯,終不至終點)。
3.懷疑——惡疑,不入解脫(喻如在岔路,疑何為正途,故不入正途)
上說三結,聖者以上才有能力根斷。懷疑亦屬分別煩惱障,故聖者以上才得不壞信,始能真實對三寶永不疑惑。

利根的法行人,對法的認知是,先懷疑(具義疑),再觀察,安立理由,獲得了知,後生定解,再起淨信,此信較為堅固。

(四)伺察識:於自所認識物件(境),經由推理,符合實況而未得定解、新證之前的欺誑分別認知(即大概如此如此的了知),內分有五種:
1.不具安立理由的伺察識——如不知其人是誰,未得定解,隨意而說彼人是仁波切(雖隨意說彼人是仁波切,卻符順事實)。又如:唯由師長教說而執取聲音無常的心。
2.與理由相違的伺察識——如知有為法無常,但從非所作性上說,即有為法無常雖是事實,但卻安立相違理由。

3.理由不含遍的伺察識——如說妳是賢慧的女子,以外貌嚴故(因不含遍)。
4.理由不成立的伺察識——如說此藏人食量大,以是漢人故(即安立不成立的理由)

5.雖具理由但不決定的伺察識——如說此家餐應料理味美,以是某人開設故(若主廚異動或其他因緣改變,則未必恒常美味)。

伺察識不是證心,不是聞慧,而是尚未得量的定解之前的分別認知。至今,我們雖已學習了幾年的菩提道次第,但對於各各法類,實而言之,大部份只是聞、思階段(心未決定,未得定解),大概是屬伺察識的認知。雖然如此,善性為本質的伺察識卻是生起證悟不可或缺的前行。
(五)現而未定識:於自境新而不錯亂的顯現,且為不決定的欺誑無分別的認知,此分二種:
1.根識為本質的現而未定識——如當意識專念思惟某事時,視而不見的眼識。
2.意識為本質的現而未定識——如凡夫見青色的眼識現量,所導出的第二剎那緣青色的意識,無力證彼為青色,因唯在一剎那短時無力如是而證,因凡夫無力現證細分無常,故此即是意識為本質的現而未定識。

又舉例安立。當眼識專注看電視節目時(此時見節目的眼識為量),若有人與你說話,耳識雖聽其聲,但未決定其聲義(心不在焉);此時對不決定所聞品的耳識而言,即是耳識的現而未定識——即雖無顛倒,離分別,有顯現境,已聽,無錯誤,但未決定(有顯現聲音,但不決定)
上說量知與非量知,歸納如下:
正文:(p70+5 )
在這些認知當中,現量與「現而未了之知」二者都是離分別而沒有錯誤的;
指上述七種心類中,現量(總的有意識現量與根識現量)與現而未定識二者含遍是無分別心;後者同時也是如實呈現所現,但卻不決定的認知(末證)。
而比量、疑、伺意三者純粹是分別心。

是說比量、懷疑識、伺察識三者含遍是分別心為本質的認知,其中又分錯誤與非錯誤的認知;比量(初證的正確認知)、伺察識(末證的認知)二者是正確分別心,不具義疑是錯誤認知。 邪知(顛倒識)、已決識則有分別心與無分別心。
此外,七種心類中,除了現量中的自證現量為自證分之外,其餘六種心皆屬緣外境的他證分。
問:經部宗主張,凡夫有情除顛倒識之外,根識、意識是否為錯亂識?
答:因經部宗主張外境有,如唐卡(外境)是由四大組合(微塵累積之外色)凡夫見唐卡的眼識現唐卡也現唐卡外境有,如所現而成立,如實存在,故非錯亂識(也非短暫錯亂,如眼翳者除外)。

唯識派則主張外境無(因諸法唯識所現),故彼眼識現外境有為錯亂識。一般說來,在唯識派以上,顛倒識(所現、所執不成立)含遍為錯亂識,如見黃色雪山的眼識;錯亂識(所現、所執為有)則不含遍為錯亂識,如見雪山的眼識。這樣看來,學習心類學頗具實益,對於凡夫非量心所安立的言語或認知(不具量知),以心類觀點,其實不必太在意,更不需妄起苦惱,應聽聽就好,不放心上,以是顛倒或不決定的認知故。
(又)此派主張:心識量境之時,是帶相而瞭解的;

量,是認知之義,即認識境時需依於法的行相而了知。帶相,即心識取境時,必具行相才知境,如見具花紋的明鏡時,雖共見鏡子與花紋,但鏡子是眼識的主要正行取,花紋則是影像順執取,現行之現唯是鏡子的行相,映現於心,此即是帶行相認識境之義。
並且,心、心所同體。
經部宗以上主張心王與心所同體(有部主張異體)。如禮佛時,眼識(心王)同時同俱信心,因以淨信心見佛,所以彼時眼識心王與信心心所同體、同俱。
一般有五種同俱:
1.所依同俱——如現佛像的眼識(心王),與淨信心(心所),共同於一有情所依而有。
2.時間同俱——如現佛像的眼識(心王)與淨信心(心所),正行生起信心與眼識同時而有。

3.所緣同俱——即正行生起信心與眼識時,皆緣同一所緣(如緣佛像)。

4.行相同俱——即在彼時,眼識隨著信心行相而俱轉。

5.體質同俱——即在彼時,眼識與信心二者同體而俱轉。

三、能詮聲

(耳之)所聞而能使人了知其所詮之意義者,就是能詮聲的定義。

是說,所表達的聲音能使人了知意義者。如說:三寶功德深廣無邊,此句所詮能令聽者生起對三寶的認知與瞭解,並能引發欲求學佛的心。又如佛說師教,即是能詮聲,具足命題(如說無常),令聽受者也能了知其義(即了知無常義,生起無常想)。而且,這不需每人皆同了知其義,有了知其義者即可。

從所詮的內容方面而分,則能詮聲有兩類:詮種類之聲與詮聚合之聲。
即能詮之聲,由所詮命題上(內容而言)區分二類,即:1.法的種類(詮種類之聲)。 2.字句組合之聲(詮聚合之聲)。

第一類,如說「色」之一詞;
色注範圍廣泛,總合為一色蘊的種類而說。 又如說人道(總的種類)。

第二類,如說「瓶」之一詞。

以「瓶」一詞而言,乃由字體及字義組合而成。若如上述,則知佛經亦具此二類所詮。

從表詮的方式而分,能詮聲也有兩類:詮「法」之聲與詮「有法」之聲。
此就表詮方式而說,區分為二:詮法之聲,指說差別法,即法的特性;詮有法之聲,指說差別事,即具特性的法。

第一類,如說「聲之非常(恒性)」這樣的言詞;

如說聲音的無常——此為詮釋法(差別法)之聲;也就是,此能詮聲主要說聲音的差別法——無常。
第二類,如說「非常恒之聲」這樣的言詞。
是說無常的音聲——此為詮釋有法(差別事)之聲;也就是,此能詮聲主要說無常的差別事——聲音。
所謂說差別法——即是在差別事與差別法中主要以差別法為所理解的所聞品者,如道場的莊嚴、花的芬芳、上師的十種功德(即法的特性、特質)。
所謂說差別事——即是在差別事與差別法中主要以差別事為所理解的所聞品者,如莊嚴的道場、芬芳的花、具十種功德的上師(即諸特性的法的主體)。
此外,能詮聲也可由表詮與遮詮而分。
問。什麼是表詮呢?
答:是依著直接表達即能顯知彼法者,如說「常」,直顯常。
問:什麼是遮詮呢?
答:即必依著遮破反法才能顯知彼法者,如說「無常」,

乃由遮常而顯無常。
甲二、道的主張

(一)、道之所緣

此宗主張:四諦的非常(苦、空)等十六行相,就是道的所緣;細品無我與細品補特伽羅無我是同義詞;並且主張:“補特伽羅常、一、自主之我空”,是粗品補特伽羅無我。

經部宗的道之所緣與有部相同,即:1 .以四諦十六行相作為修道所緣,其中又以沒有獨立自取我為主。2 .不許粗細分法無我的建立。安立常一自主我空的粗分人無我見,主要在於遮破外道見地;外道不知細分無常,許有一不待因緣的恒常、不可分析的獨一、不具生滅的自主——有此常一自主的我。

補特伽羅能獨立之實體空”,是細品補特伽羅無我。

能獨立之實體空,指沒有獨立自取的我,即我是依五蘊假立,我與五蘊同體;且認識此我,必須觀待先認識五蘊才得認識,如此之我,即稱為沒有獨立自取的我(此亦為自續派以下共同安立的細分人無我之義)。

補充:

有部、經部因心量、智慧力的緣故,不許法無我,凡存在之法皆為法我,執取法我的心是具義心——不是顛倒識,是合理的心。

但在唯識派以上,法我不成立,法我執是所斷品,是顛倒識,是成佛的障礙。又如修學下士道業果之理,固然信許業果極為真實與合理,但也倒執業果為實有,此在中觀宗,即是法我執,以由俱生法我執油然生起如是執取。故應經由中士道修心,常觀業果既是緣起性空,是虛假如幻,也是真實不欺,有其合理的感果作用。

大乘三宗主張法無我。一般有說,二乘證人無我,不證法無我;斷我執,不斷法執,這顯然是唯識派與自續派觀點。由通達宗義,即易知其屬何宗派見地。

又如《金剛經》說:「無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此四相,是人無我之義(應成派主張的是沒有自性實有的我之義),此與自續派以下主張不同(自續派以下是指沒有獨立自取的我之義),又說:「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這是法無我之義(指沒有自性實有的世界,只有名方有世界)。《心經》旨義,各宗派也都是其不同詮釋;研討《廣論》亦可結合四宗見地,因如實了知行品原是依四宗共見安立(即三乘方便分數法,乃引述無著菩薩論著或《俱舍論》居多),見品則依應成派不共見安立。

教法之基在四聖諦法,輪回之因果即是由人我執引生的苦集二諦,故應善為緣念自身的苦集二諦,厭背三有苦;更進一步,善為緣念自己將生的出輪回的滅(具滅、靜、妙、離四行相)道(道、如、行、出四行相)二諦,希求解脫樂,如是常作思惟,漸得生起無為出離心。道之所緣,即是此四諦十六行相,由緣而證,由證而修,修至究竟,斷障證果。

(二)、道之所斷

(關於道之所斷,)此宗主張:除了補特伽羅我執與染、非染無知等名稱外,不承認(別有)法我執和所知障等(名稱)。這些主張和毗婆沙宗是相同的。

經部宗所說的道之所斷與有部同,即:1 .染汙無知(二乘所應斷):障礙解脫的證得,如我執、三毒及三毒種子。 2 .非染汙無知(菩薩所應斷):障礙一切種智的證得,如四種無知之因,即:時間太久遠、空間太遙遠、事物太微細、本質太深奧之無知。除此之外,以不承許法無我,故不安立法我執與所知障的名言——這是有別于大乘三宗的。

(三)、道之性質

此宗(也)設有三乘、五道的建立,並且主張,忍、智十六刹那是見道(與主張前十五刹那是見道的毗婆沙宗不同)。

道之自體(即性質),即承許三乘十五道,三乘皆主修人無我。主張小乘八地:

1.見白地——資糧道(初發出離心)。

2.種性地——加行道(初得人無我的勝觀)。

3.八人地——預流向(親證人無我)。

4.見地——預流果(已斷分別染汙無知)。

5.薄地——來果(斷欲界煩惱現行六品)。

6.離欲地——不還果(斷欲界煩惱現行九品)。

7.已作地——阿羅漢果(根斷染汙無知等煩惱障)。

8.緣覺地(緣覺阿羅漢)。

見道位有八忍八智的功德,苦法忍、苦法智等十六剎那心是見道位,經部宗以上皆如是同許,這點有別於有部,有部主張前十五剎那是見道位,第十六剎那道類智是修道位。

又,因為此宗主張,現量所見之境相必須是自相,所以不贊成細品補特伽羅無我(共相)是聲聞見道無間道的領受境。

即許現量所見之法必是勝義諦、自相法(有為法與自相有同義,如瓶)。由如上述,故不承許細分人無我的共相法為見道無間道所直接親證,以於現量所見之法必是自相法故。領受境,是指見道無間道的所執境。意思是說,聲聞見道無間道的所執境,即是細分人無我。

因為此宗主張:見道無間道先直接現觀“遠離補特伽羅我的(有為)行法”然後間接通達細品補特伽羅無我。

因為經部宗主張,見道無間道所應直接現證、現見、現觀的是自相法,亦即人無我的所依的有為法,這是無間道的近所緣;接著由此,再間接親證共相法,亦即彼有為法上的能依的細分人無我,這是無間道的遠所緣。

換言之,經部宗主張見道無間道(瑜伽現量)先現證勝義諦有為法的自相法(如五蘊隨一),再間接現證世俗諦無為法的共相(即五蘊隨一的人無我)。准此可知,證心上直接親所緣是有為法的勝義諦自相法,間接疏所緣是無為法的世俗諦共相法。上說顯然是基於經部宗特為定位自相法、共相法或二諦之義,致而有此安立。

一般大乘三宗見道無間道必是直接現行現證人無我的,如我(有法)是無我(我的實相)的,直接現證我的無我,即現證人無我之義。

補充:

對此經部宗道的建立,若依佛的本懷看,則有些是不了義見,如不許法無我及其親證之理;然大悲世尊是依眾生根器而說法,雖不了義,卻也足以令有情同時積集資糧,種植善根。也就是說,由佛說三乘安立四宗,善權方便,使人信解,所說皆可作為建立不同宗派見地之依據,凡此無非令諸無以速證佛陀的究竟本懷的眾生,不入斷見(如執無因果),暫令安住於常見(如許有法我),實極具需要與意義。攝而言之,如:

對犢子部——安立有獨立自取的我,彼等所化有情才能建立業果,否則易入斷見,發無因果,入險道。

對有部、經部——安立沒有獨立自取的我,而有法我,且外境實有,令其承許因果真實存在,如此漸次啟發修行,累積善根;這也是使令寧住常見、免入斷見之深義。

對唯識派——安立諸法唯識,宣說人無我、法無我,卻說依他起與圓成實為勝義有,也暫令住常見。雖是不了義,但唯如此才得令其安立修行之理,漸得增上。

對自續派——則說諸法名言有、勝義無,但名言中自性有、自相有;亦即雖因果勝義無,卻自相有,故有因果,也暫令住常見,由此勵行修道,斷惡修善。

對應成派——乃說一切法名言中自相無,一切法唯名假立,因此,因果緣起合理成立,如此建立一切修道證果之理。

由上述類比各宗,才知佛乃是依眾生不同根器、福報差異而安立粗細見地及修行之理,主要目的,不外乎是漸令有情累積資糧、成熟善根而說。要之,依見、起修、行道、證果,若干時漸得引導至佛的究竟意趣。
問:當被謾駡、責備時,心中如何依次生起七種心類?其轉換過程為何?
答:先生起聞他人謾駡聲的耳識現量(為無分別量知,如實聞聲,此時也有其他根現量,及意識現量、自證現量)。→意識的現而未定識(在耳識現量後,短剎那間意識又現彼聲,而不決定)。→ 意識的懷疑識(為分別的非量心,懷疑自己有否如所責備的過失)。→邪識(即分別心為本質的顛倒非量心,生起「他說我不好,他即是暴惡眾生」的顛倒想,生瞋)。→ 伺察識(如理作意,善心觀照,為了利他,應不損他,不可生瞋)。→ 比量(最後想他雖是造惡(法),但對我決定有極大恩澤(宗),以讓我因此生起悲心,修心轉念,圓滿菩提資糧故(因)。此為事勢比量)。→已決識(內心決定謾駡者之恩,其比量證後第二刹那,則成已決識)。→瑜伽現量(以止觀雙運攝持親證三輪體空的無我)。


問答:
1 .善業有那二種?
2 .懷疑識分那三種?何者屬善法可取?何者屬惡法應斷?
3 . 何謂三結?
4 . 七種心類中何者屬無分別心、分別心?
5 . 何謂能詮聲之義?又分那二類?
6 . 所詮聲內容上分那二種?
7 . 何謂差別法、差別事之義?
8 . 經部宗以上主張十六剎那心皆屬何道位?
9 . 經部宗親證人無我之理,先後次第如何而證?
10 . 請簡述各宗主要見地的主張差異?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