鳩摩羅什

 

試論 鳩摩羅什法師的義學造詣

釋門肅

鳩摩羅什(343-413),華言“童壽”,意謂童年具有長者之德。祖籍天竺,家世相國:羅什法師七歲隨母出家,初師事于盤頭達多學雜藏中長二《阿含》以及一切有部。又博覽四《韋陀典》,學習文學創作,陰陽星算,無不通曉。後遇沙車王子須利耶蘇摩,方改小向大,專務方等。受誦中、百二論以及十二門論。弘始三年(410)羅什法師才被迎人關,時年已五十八歲。弘始四年(402),羅什法師應姚興之請,住逍遙園西明閣,開始譯經。關於羅什法師譯經之數,所傳不一,《佑錄》卷二記載為三十五部,二百九十四卷。名僧傳抄作三十八部,二百九十四卷。而梁、慧皎《高僧傳》則載曰:“凡所出經論三百餘卷。”臨終遺言“凡所出經論三百餘卷,唯十誦一部未及刪煩。存其本旨必無差失,願凡所宣譯傳流後世鹹共弘通。今于眾前發誠實誓,若所傳無謬者,當使焚身之後舌不焦爛”。(《高僧傳》卷二,P322.7大正五十卷。)圓寂後果然薪滅形碎唯舌不灰。

  鳩摩羅什法師的義學造詣高深莫測。此將從有關資料的記載來略述什公的義學的貢獻和成就。

  什公最重視般若三論的義學。這可以從他早期習般若三論,以及翻譯此般若系經論和弘揚般若中道實相思想亦可窺見。什公的闡弘於經典方面有《法華經》為代,於律方面則以《十誦》,於論則是《中論》《百論》《十二門論》《大智度論》。什公之弟子沒有不研讀大乘論的。曇影注《中論》,道融為《大品般若》《維摩詰所說經》作疏。道生注《小品般若》及《維摩》,僧導作《三論義疏》。而什公則重《大智度論》,有僧睿序記載“有鳩摩羅耆婆法師者……。常仗斯論為淵鏡,憑高致以明宗。”僧肇序中言什公注重《百論》“有天竺沙門鳩摩羅什……。常味斯論,以為心要。”

  什公在長安致力於翻譯的同時,並弘般若無得中道,這對龍樹中觀系的三論學,更為發揚光大。三論的教義,概括言之可以分“破邪顯正”“真俗二諦”和“八不中道”這三方面。而這三點又貫通於“無得中道”。破邪是破有所得邪,顯正是顯無所得空,破顯到終極。破則內外大小凡有所得皆破,顯正顯得離四句、絕百非,言亡慮絕的無所得中道。真俗二諦,是以諸法實相為體,真俗二諦為用。對著空者說俗諦明有,即“不動真際建立諸法”;對執著有者說真諦明空,即“不壞假名而說實相”。終極是悟於有與空之上,體絕名言,正顯無得中道。八不中道,是《中論》歸敬頌文“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此八不就是中道思想,也即是整個《中論》的核心內容。主要還是對治空有的偏計,此“八不”對治八種偏見:“生滅、常斷、一異、來出。”

  什公的義學思想另一面深斥小乘一切有之說。什公早年研習有部經論,後棄小向大,對於小乘之弊端必卓有所見。《高僧傳》謂什公曾言《成實論》有七處破毗曇,也正因為此論破有部而為人大乘的過渡作品,什公將譯出。《大乘大義章》中駁有部義有幾處可見:

  “但阿毗曇法,摩訶衍法。所明各異。如迦旃延阿毗曇說。幻化夢響,鏡像水月。是可見法。亦可識知三界所系陰界人所攝。大乘法中幻化水月。但誑心眼。無有定法。”

  這就明顯指出大小乘之異,小乘認為幻化夢響是有能見與所見的,所以大乘則破,幻化水月只不過是眾生心中妄念顛倒而生,實無定法可見。

  迦旃延弟子認為有為法有生、住、異、滅這四種相,根據《迦旃延阿毗曇》中以為這四種相是實在的色法,他們認為說這有實在的四法是佛陀說的。什公在《大乘大義章》中說“言有為法四相者,是迦旃延弟子意,非佛所言。”色法的構成是因緣和合而成,它的形成有生住異滅的變遷,但並不是就等於色法有生住異滅四相的存在。如果色法有生住異滅四相的實在有,這四相就應該有常一不變之自性,那麼有自性之法又怎能作為另一色法呢?!因此斷言說有為法四相者乃迦旃延弟子之意。什公又破斥有部執佛的相好身為有之說。故言“法身可以假名說。不可以取相求。”這就顯著說明法身的相好乃是佛之應化,並非有實實在在的三十二相可求。所以《金剛經》說:“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而迦旃延弟子執有三十二相可得,所以什公斥曰:“迦旃延弟子,自以意說耳,非佛所說。”

  而什公與慧遠大師問答中對如來的法身這樣說:“真法身者,遍滿十方虛空法界。光明悉照無量國土。說法音聲,常周十方無數之國。具足十住菩薩之眾,乃得聞法。從是佛身方便現化,常有無量無邊化佛,遍於十方,隨眾生類若干差晶,而為現形。”由此可總結出三點來解釋什公的法身義:一是法身實相無來無去。二是法身同化,五四大五根,如水中月,鏡中像。三是法性身,是真法身,能久住於世,猶如日現。

  什公又批破娑婆多師之說,“佛法中都無微塵之名,但言色若粗若細,皆悉無常,乃至不說有極微細者……。為破外道及佛弟子邪論,故說微塵,無決定相,但有假名。”又說:“是故當知言色等為實有,孔等為因緣有,小乘論意,非甚深論法。”

  什公未至之前,漢地佛教都用老莊思想來理解佛教之“空”“無”之意。謂佛教之“無我”言為“非身”,及至什公而無我之說乃得到大放光明。“無我”是佛教的根本教義之一。佛陀初轉法輪,說四聖諦法。四諦所依的原則是“緣起論”即“諸法因緣生”是佛教的中心思想。這個思想是闡明所有事物或現象的發生,發展都是離不開關係和條件。在整個宇宙中找不到一個獨立自主常恒不變的東西,因此而言“無我”。佛教自從傳人漢地起,至什公人關前,漢傳佛教對“無我”問題的內涵沒有人能徹底的清楚它的底蘊。傑出的道安大師也未能徹底明白,留下來只是有所疑慮和概歎。故在《佑錄》中雲:“輟章遐慨,思決言於彌勒。”

  自從什公人關以後,三論學大為昌明,漢傳的佛教才漸漸明白了“無陰非有”和“識神性空”的道理。從而解決了“神無常宅,遷化摩停”的“神存形滅”的錯誤觀念。“無我”不確切的翻譯,致使人誤以為有一“住壽”的問題。如東晉廬山慧遠大師就曾向什公請問過“住壽”問題,

  “遠問曰,經雲知神足,多修習行,可得住壽一劫有餘,又須菩提請世為住壽恒沙劫。既有此法,即宣行之;有人請問,諸佛菩薩,竟有住壽者,不若有者,如是法身?為是變化身乎?若是法身,法身則有無窮之算,非凡壽所及,不須住壽。若是變化身,化身則滅時而應時,長則不宜短,短則不宜長。以此將何為哉?”

  慧遠大師的問題是根據經雲修習四神足可得住壽一劫有餘而提出。再者如果有住壽,那麼佛菩薩的住壽到底是法身呢?還是變化身?如果諸佛菩薩的住壽是法身,法身是無窮無盡,不是我們凡夫壽所能及。如果住壽是變化身,化身應該是前滅而後起,這樣就產生出一個矛盾“長則不宜短時,短則不宜長”。

  什公首先就否定了這種住壽一劫的說法,“若言住壽一劫有餘者,無有此說,傳之者生。”什公認為這種修四神足能住壽一劫的說法是沒有道理的,然而正有此種說法的存在,只是翻譯經的人所錯誤的翻譯而產生了這種錯誤的觀點。什公說:“摩訶衍經曰,若欲壽恒河沙劫者,此是假言,竟不說人名。”否定了前者,也不存在諸佛菩薩的住壽是法身還是化身的問題。所以什公又說:“如是之身,無有根本,則無久壽之為義,法身二種,一者三十七品等諸聖故,二者三藏經等。此皆非身非命,亦不得有久壽之為義。當是先世行業,所得之身,為大因緣故,欲久住者,便得隨意。”這就更進一步的說明了諸佛菩薩根本不存在住壽這種事情:諸佛菩薩應化于世,只因是一大事因緣而出吐。這一大事因緣即是度有緣之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