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得過或者不準備接受無上密法灌頂者,請勿閱讀下文

 

  附二、密乘十四根本戒

 

  《三戒論》所說十四條根本戒

 

  堪布 索達吉 譯並講授

 

  內心誹謗或欺侮,以及擾心三上師,

 

  諸罪門中此最重,是故彼者初宣說。

 

  善逝教言明取捨,上師已說自了知,

 

  若其輕毀行逆品,則成違教二條也。

 

  若嗔總遠近內友,恨嫉欺侮等三條。

 

  若思眾生離諸樂,內心舍慈四條也。

 

  非時若以染汙心,故意泄精于眾生,舍發菩提心五條。

 

  若謗尋道外道宗,以及入道聲緣宗,大道大乘宗六條。

 

  非器非圓非儀軌,失毀畏深五者前,若密傳說違七條。

 

  欺侮詆毀使生苦,五蘊五佛第八條。

 

  基道果性本清淨,生疑牽引即九條。

 

  雖然降伏十怨力,不伏仁慈即十條。

 

  分別衡量有無事,離名等義十一條。

 

  不利引誘不護心,具三信眾十二條。

 

  資具受用誓言物,應時不依十三條。

 

  稱快正後面譏毀。總分智女十四條。

 

  《三戒論》為寧瑪派大德班瑪汪各加布著,其中包括別解脫戒、菩薩戒、密乘戒和灌頂儀軌。其中十四條根本戒是所有經灌頂而入密乘的瑜伽士必須受持的。

 

  1、所嗔謗的對象是上師,自身也應具密乘戒。自從內心起嗔,誹謗、行為不恭敬、欺誑、污辱、打罵或以各種方式將上師的心擾亂使生嗔,界限為上師不承認弟子,弟子也對上師生嗔而分離,失去師徒關係,弟子不懺悔,上師也不接受(非指輕微者及懺悔者)。因為密乘證悟全靠金剛上師的加持,而且金剛上師與佛無別,所以這是眾多罪中最嚴重的,故首先宣說此條。(三恩師指對自己灌頂的、傳密法的或傳竅訣的三種上師。其中三者具足的為三恩德上師,缺一或缺二的為二或一恩德上師。)

 

  2、違背佛和上師言教:釋迦牟尼佛有三藏十二部,密教在《四續》和《六續》中已明確地開示了取捨,上師對你已講,你已了知,反而違犯這些言教,一邊輕毀一邊相反而行。比如:“隨他怎麼說,我殺生墮地獄就墮地獄”,或指上師已說此事能否作或上師讓你作何事,你覺得上師沒有什麼了不起,這樣一邊輕毀一邊相反而行,為破戒。若行輕毀並反行逆品,二具則成違此條。若無輕毀不為全犯。如果佛和上師雖然已說而你卻不知或因你愚癡未知佛和上師的本意而違犯,並非完全破戒,但也有一些過失。

 

  3、違金剛道友:如果嗔恨一切的金剛道友(指所有眾生都是菩提的道友)、遠的金剛道友(指一切入了佛門的眾生)、近的金剛道友(指入了密宗的,不分內外續)、內的金剛道友(指同一壇城中一個上師灌頂傳法的叫密乘金剛道友,若是同得四灌者更重),這裡真正指對內友生嗔,以仇恨之心,思維看他怎麼樣,嫉妒、誹謗或污辱等為犯。

 

  4、如果不論敵友,對任一眾生起心願他遠離安樂很好,內心舍慈悲心為犯。

 

  5、非時以染汙心故意洩露明點(有的解釋還要輕毀)和對眾生舍願行菩提心。

 

  6、外道指尋道者,尋白法者,即尋找比較好的道,他們也有善法,因為四乘最後都要變成密乘,故究竟對他們也有解脫的果,所以也不應以嗔心誹謗他們(也有的解釋這裡包括一切外道)。以及誹謗已入佛門的聲緣宗派和入大乘道者。

 

  7、對非器(指存邪見不信因果、非法器的)非圓(指灌頂未圓滿的)非儀軌(指沒有作過儀軌的)失毀(指入了密乘已破三味耶戒的)畏深(指畏懼甚深法的)這五種根基的眾生傳密法的儀、器、行為和法的意義,犯第七條。

 

  8、上師在灌頂時已介紹五蘊實際本性上是五佛,是本來清淨的,而你入密乘後不但不相信反而輕毀這種密法之理,並以各種行為污辱自身,使五蘊生苦(斷肢、燃身等),或以語言詆毀自身為不淨等犯第八條。

 

  9、根道果所攝的一切諸法本性本來是清淨的,每一眾生都有光明如來藏,以不離不毀的方式存在。若對此生疑,或認為這是不了義的說法,是為了引導某些根基的眾生而講的,究竟上是不清淨的,就違第九條。

 

  10、雖然已具足降伏十怨敵的能力,不但不降伏反而生一平凡的大悲心對其攝受,即違第十條。一般人無此能力,但也不能給他傳密法,也不能用慈悲心攝受這類人,若有能力就應對他降伏,免其造業。

 

  11、以一般因明學的說法,用一般的分別念來衡量不可思議的法界,將勝義諦之清淨法,執為如同柱子等的實有之物,或如同石女的孩子一樣純屬莫須有的東西,或反執為口可言心可思的法,則犯此條。法界實為不可言思,以分別念不可衡量的,這是佛的各別自證智,若表達的話,只有以不可言思,不可思議而說。

 

  12、具有精進心、意樂心和不退心這三種信心的眾生本為法器,應當攝受。如果你有能力卻不利他,不救度他,引誘欺騙他(如其求某法你卻傳另一法或以其他方式欺騙),不護他的信心,犯十二條。(但是否足三信心需經五、六年長時觀察)

 

  13、對於密乘可以使用的資具(如金剛鈴、杵、紮馬日阿、手鼓、佛像等)、受用的物品(如五肉五甘露)、誓言物(如會供、唱金剛歌、跳金剛舞等)應當用時而不享用,違此條。對此應分別根本,若根基不具足,則非應時,當以別解脫戒為主,對五肉五甘露不能受用,僅可觀想,修行很高者需用。應看哪種方式可對治煩惱。

 

  14、稱快指心裡很不滿意地在當面或背後譏毀誹謗總的或分的(某個)女人。

 

  懺悔之時機

 

  ◆ 別解脫戒犯者當懺悔,但不能得到完全清淨,不能再得戒;菩薩戒犯後經懺悔(於四小時內)可清淨,若犯密乘戒後,需懺悔,可獲清淨,然後再求灌頂,可重新得戒。

 

  ◆關於密乘戒:

 

  一日不懺違密戒,一月不懺衰密戒

 

  一年不懺過密戒,二至三年破密戒

 

  三年之內可恢復,超過三年不恢復。

 

  說明:佛教將每日分六時,一時有四小時,於第一小時犯戒者未超過此四個鐘頭即懺悔為不破。若超過四個小時即失戒,經懺悔後可再受灌頂而受戒,犯戒後若一天懺悔為違密乘戒屬破戒,懺後可重受;一年不懺為過密戒,以大懺悔心可懺後重受戒;二、三年不懺為破密戒,需以大懺悔心並拼命作弘法利生事業可懺後重受戒。三年後也可懺悔,經力懺可能不墮地獄或受報較輕或受報時間短。但此生再不能受灌頂及密戒,否則灌頂者及受灌頂者皆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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