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種業得醜陋報

夏壩仁波切

  《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中說:“複有十業,能令眾生得醜陋報。”

  造以下十種業,會讓你得到醜陋的果報:

  一者好行忿怒。就是愛發脾氣。

  二者好懷嫌恨。就是嫌棄他人、嗔恨他人,總想陷害他人。

  三者誑惑於他。就是欺誑他人,迷惑他人。

  四者惱亂眾生。說話、做事讓人感到難受、不舒服、心生煩惱。

  五者于父母所,無愛敬心。對父母不孝順。

  六者於賢聖所,不生恭敬。對德高望重的人不生恭敬之心。

  七者侵奪賢聖資生田業。即侵佔賢聖的產業及財富。

  八者於佛塔廟斷滅燈明。將人家供養的明燈故意弄滅。

  九者見醜陋者,毀訾輕賤。見到醜陋之人,譏笑羞辱;嫌棄醜陋之人,不予慈悲對待;把他人視為賤人,輕賤嫌惡。

  十者習諸惡行。做種種惡行。

 

  節選 ▏夏壩仁波切《一切都還來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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