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教示是關於師徒關係,與上師有關之修行法。
仁波切將從基礎開示。大家都已知道,要將教示消化攝取,並將其化成為生活之一部分,則必須先有足夠的條件。首要之一,如一個人所關注的不在教示上,則他並沒有好好地接受教示。在聽開示時,僅聽到了開示的話是不夠的,必須聽到開示,並瞭解透過語言傳達的意思。為了瞭解意思,我們必須銘記我們是在接受開示,全心專注,清晰而關心,否則不管一個人有多少次的聽法機會,都不能瞭解教義。
譬如,欲將水倒入於倒置的容器,是不可能把水盛到容器內的。這
是接受開示的第一要件。

第二種缺失阻止一個人正確地接受開示,可比喻底有裂縫或破洞的
容器。任何倒進去的都會漏出來。雖然你有機會把水倒入容器中,
什麼也不留下來。僅以聽取的能力用心聽法,還是不夠,聽到的東
西必須好好地記住。這就是傳統上受強調的瞭解的智慧,思考智慧
的發展,使人不致於即刻忘掉。我們常說由右耳進,左耳出。這樣
不會是良好的根器。保持記住聽到的法是必要的。

要成為佛法的好根器之第三要件,就是不要成為有毒的容器。這種
容器可能沒有裂縫與破洞,但是有毒。被倒進去的都沒有用,而且
成為傷害之原因。一個人必須有正當的動機。授法受法均不能有不
良的動機。不良的動機是以邪念及一切自我中心的態度來授法或受
法。授法受法的正當態度,就是要知道受法之目的在於令一切眾生
得到開悟。同樣地,授法之目的在於令受者獲益,令眾生自迷惑及
痛苦中得到解脫。要具有這種利益眾生,令其開悟之動機是很重要
的。

一個人要正確地遵循佛法之道,走向清淨佛法的路程,還有其他條
件,並且要認識它們。

在剛波巴所著解脫寶縵論中,說明能夠開悟的原因是傳統上所
說的佛性,這個能達成完全醒覺之心態的潛力,是一切眾生都具有
。知道這件事非常重要,並要對自己有信心。佛性是本來自有,普
及一切眾生之心。雖然並不十分可見或明顯,但奶油普遍存於乳汁
中。我們必須覺得自己富有各種才能。我們必須認識我們並沒有要
求非屬於我們自有的基本財富。

要體驗到完全醒覺的心,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一、獲得生為人,
二、具因-心靈之友
三、法。

雖然要達到究竟醒覺的心態是眾生本來自有,連最微小的生物也不
例外,但只有「寶貴的人身」才能將此潛在能力發揮出來。此潛力
的實現之因,則為法侶。 其「法」是由法侶所提供的善巧施教。

在這些重要條件中,我們可以說與適當的法侶之關係最為重要。如
果一個人沒有瞭解也沒有認識到自己具有開悟的能力,則他自己無
法開拓自己不知道的道出來,也不能經驗到修行之果是如何,連出
發點都不知道。老實說,無論他多麼努力去達成開悟,他也不可能
經驗到完全的開悟。一個人或者可經驗到暫時的滿足或享樂,但要
經驗到真的醒覺之心,他必須有法侶之因—瞭解方法,具備善巧方
便以及經驗之法侶。

第三世大寶法王朗瓊多傑在其著作「大手印禮讚」一書中研述,一
個人必須開啟三種智慧以瞭如一切現象之本性。

其首一為「聞智」,它切入無知無覺。如有問題需要澄清、肯定、
證明、或辯駁,聞智給你機會。

其次為「思智」,它將所聞加以思慮分辨。由思智之開啟,一個人
可清除疑惑之掛氈。

第三為「修智」,由此一個人可得開悟,他開始瞭解一切現象之本
性,脫離妄想及二元性執看之矛盾。加此開啟三智,是由法侶之因
而有可能。法侶是不可缺少的。

一個人關連之法侶,必須有一傳承法脈,因為一傳承法脈具有傳達
醒覺智慧、靈感力或提升的加持力。法侶是代表某一傳承時,他的
開示就帶有開悟智慧的衝擊力。這對於一個人所參與之道中經驗到
清醒之狀態有重要的影響。因此要有傳承的法侶是極為重要。

在佛法中將法侶分為不同種類。一個法侶可以僅是比自己有較多知
識或體驗的凡人,或與傳承有關係,而有經驗且有傳承的傳授。一
個法侶可能是高度開悟的人,像一位化身佛(藏語:Tulku祖古),
一位轉世,或不同菩薩地的菩薩,或更靈妙的現顯,具有報身佛教
示之傳授。這些不同形的法侶也可能集於一位。要有那一種法侶,
則依一個人修持階段而定。

不論一個人要與何種法侶關連,此關係至少要基於三種信心。
首一是明白的信心,即有關法侶之關係及對其重要性要很明白。
第二是渴望的信心,渴望維持關係。
第三是肯定的信心,即對此關係有肯定、決定、確定的信心。他知
道此關係是實在,並誠心誠意參與。

依修法階段之不同,小乘、大乘與金剛乘及其相關的各種戒誓,與
法侶之關係亦有不同的階段。在小乘法中,依據別解脫戒或「律」,
對於身、語之正當行為很重視,因此它被稱為「小乘」。在大乘法中
,心的開啟受重視,即智慧,及菩提心,其表現在於菩薩戒。在金剛
乘中有包含三昧耶戒之善巧方便法。在各階層中都有其法侶指導,指
導別解脫戒或律的導師、菩薩戒師、以及三昧耶戒師等。

普通的法侶,藏語稱為格威(心靈之大德)及念(朋友),是指其在
修行路上之嚮導,願意幫助的朋友。他與個人一生中其他朋友不同,
他不是世俗輪迴中引導個人更迷惑的那種朋友。

據說,菩薩法侶是確實可在他人之生命中促進經驗到醒覺心的人。在
修法路程中之景色及路標需要他指給我們認識,我們需要被提醒到獲
得必要知識及智慧之能力。

菩薩導師是具備八種品德。

第一他遵守實行別解脫戒律之核心—去除直接間接傷害他人之行為
及其原因——,以及具備菩薩戒—其核心即是利他。

第二種品德是廣聞並精通於廣大大乘教義,因機施教,無有阻礙。

第三種品德,是不僅在知識上學習精通於廣大大乘教義,且有其體驗;
不僅能將大乘教義自分析觀點交代清楚,且能以直觀的、經驗的觀點來
傳授。有此品德即有能力澄清修行者的疑問,除去其缺失及障礙。

第四品德是有能力並以慈悲心樂於負責教導學生走修行之路。

第五品德是無畏。無畏是不論如何困難、複雜的工作下,也不怕不成功
。菩薩對需要無數劫,看起來不可能的任務,也不失望、不失意。

第六品德是忍耐。這與無畏有密切關係,它就是不放棄,不管工作多久或困難。

第七品德為不悲傷。在輪迴中有很多起伏,但不管輪迴如何不確定之變
化,在其中工作經常是快樂的經驗,不被其壓倒。

菩薩法侶之第八個品德是大乘法語的成就。以大乘法語傳授的教義都對他人之心及生命有益的影響。

仁波切說:你們大家都已有了法侶並且建立了關係。那就是對了。還沒
有建立關係的,也知道如何求之了。

文章出處:蔣貢康慈仁波切於一九八五年十月四六日在
      紐約屋士達噶瑪三乘法輪中心之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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