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1/12/06 08:49:57
學習次第 : 進階

慧燈之光七 四依法(一)

四依法(一)

一、總述

1、四依法的內容

很多佛經中提到過四依法,所謂,即可靠、相信的意思。它告訴我們,在眾多佛經中,我們可以相信什麼、依靠什麼。

對每個修行人來說,無論是在現實生活中還是在修行方面,四依法的四個標準,都是非常重要的。因為我們時常會發現,佛陀第一轉*輪、第二轉*輪與第三轉*輪的佛經內容有所不同,甚至有表面上看似矛盾、衝突的地方。該怎樣去理解,如何辨別佛經的終極思想和暫時的方便說法,如何取捨了義和不了義佛經,這就是四依法所要詮釋的內容。

2、四依法的順序

不同佛經講四依法時,順序有點不一樣——有些先講依法不依人,有些先講依義不依語,但實質內容都是一樣的。

按照《大涅槃經》的順序,四依法具體包括:第一、依法不依人;第二、依義不依語。不論經典還是論典,只能依靠意義,而不能依靠語言;第三、依智不依識。只有佛所證悟的智慧,才是可以依靠、相信、依止的。除了佛的境界以外,凡夫與登地菩薩的”——八識、六識等都不可靠,都不能相信。因為從勝義諦的角度來看,它們給我們提供的資訊全都是錯誤的;第四、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

3、四依法與聞思修的關係

四依法與聞思修有著密切的關係:聽聞佛法的時候,要依法不依人;思維佛法的時候,要依義不依語依了義經典,不依不了義經典;修行的時候,則應當依智不依識。也即是說,修行的時候,不能修分別念,而應當修智慧。按理說,在沒有證悟的時候,一切都是我們的分別念,都沒有超出八識的範圍,全都是有漏的世俗諦,其中沒有證悟空性等真理。雖然就世俗諦而言,可以修出離心與世俗菩提心,但從勝義諦的角度來說,沒有什麼可以修的東西,光明空性必須在證悟之後才可以修,這就是依智不依識

這四個標準所涉及、延伸的內容非常豐富。比如依法不依人中的,就包含了八萬四千法門,而其中的,又含攝了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整個《俱舍論》的內容,但因為篇幅有限,所以此處只是簡單地予以講解。

二、詳解

(一)依法不依人

概括而言,依法不依人有兩種不同的內容,一個是佛經上講的內容,另一個是論典中比較強調的內容。

1、從釋迦牟尼佛的經典來看,指的是法性——諸法的本性=空性+光明;是指從凡夫到佛陀之間的所有人,包括聲聞、緣覺阿羅漢,登地以上的菩薩以及佛陀。

也許有人會提出疑問:既然不依人,那是否連佛也不能依靠、不能相信?

雖然從表面上看,佛陀是淨飯王的太子,是由血、肉、骨骼等構成的五蘊綜合體。甚至小乘佛教也認為,佛的身體是有漏的。因為有漏皆苦,故而佛陀的身體也屬於苦諦。普通眾生與十地以下菩薩的身體,更是血肉組成,屬於有漏苦諦,沒有什麼可靠的。

大乘佛法認為,在印度金剛座成佛、轉*輪的釋迦牟尼佛,只是當眾生福報達到一定水準的時候,為了度化眾生,便以眾生的福報與佛的願力等因緣相結合,而在眾生面前顯現出的一個化身——多世累劫精勤修行,在圓滿福慧資糧以後,示現成就,並任運自成地度化眾生——雖然這種化身與佛的法身有一定關係,但卻並不是佛的法身與報身,不是真正的佛,而是佛的一種形象。

綜上所述,一切萬法,包括佛的化身在內,都是內心的顯現,都屬於世俗諦,隨時都會變化,是無常、如幻如夢、千變萬化的東西。唯一可靠的,就是從佛到普通眾生之間所有眾生的心的本性——如來藏空性。除此之外的其餘諸法,都是業的顯現。惡的業力顯現出地獄、旁生等等;善的業力顯現出天人、菩薩、淨土、刹土等等。

2、論典中比較強調的內容

1)何為依法不依人

本來經典和論典就沒有矛盾。經典強調的法性如來藏光明,論典中也承認。但論典所指的法不僅是如來藏空性,還包括教法和證法。教法指所有的經典和論典;證法是指戒定慧。

在論典強調的依法不依人,也即學習和研究佛法的時候要相信、依靠正法或真理,而不能依靠人的名聲、地位、勢力的大小等等。要觀察此人所說的話是否符合佛法的內容,是否符合事實,符合就可以相信;如果發現其言談與佛法有所不符,則無論對方再有名聲、再怎麼樣也不能盲目聽隨。

2)公案

撰寫《俱舍論》的世親大師,跟喀什米爾的達摩巴吒論師學阿毗達摩(論)時,發現師父的見解有問題,故在自己撰寫的《俱舍論》中,表示了對師父見解的不滿,之後在《俱舍論自釋》中,也明顯地批評過達摩巴吒的觀點。

世親大師講解《般若經》的時候,抱持唯識宗的觀點,但他的一位著名弟子的見解卻超過了世親大師,是以中觀觀點解釋《般若經》的。弟子站在中觀的立場去破上師的唯識宗觀點,就是依法不依人的具體體現。

撰寫《集量論》等許多因明論著的陳那大師,是印度非常著名的論師。他依止的第一位上師,秉持犢子部的見解。犢子部雖然也屬於佛教,但卻是佛教聲聞十八部裏見解最低劣的,與外道的見解十分相似——承認不可思議的自我存在。陳那大師並沒有因為自己的上師承認不可思議的自我,就隨聲附和、人云亦云,反而故意做出一些行為來表示對上師觀點的不苟同。

他白天打開所有的窗戶,四處尋找自我;晚上也在四周堆上木材點燃火,並脫光衣服坐在中間,然後虛張聲勢地假裝觀察自己的身體上有無自我。他的上師聞訊趕來,便問他在幹什麼,他裝模作樣地故意回答說:師父呀!我太愚蠢了!根本發現不了您所講的自我!我想是否被衣服遮蓋了,所以脫衣服尋找不可思議的自我。

上師聞言,生氣地說:你竟敢諷刺我的見解,不許住在此處!陳那大師只好頂禮而辭。

撰寫了《釋量論》等七部因明論著的法稱大師曾向陳那大師的一位著名門徒學習《集量論》。在聽第一遍的時候,對《集量論》的理解相當於他的這位師父;聽第二遍的時候,理解程度與陳那大師相仿;聽第三遍的時候,便發現師父的觀點有誤,繼而告知師父,使師父日漸意識到自己見解的不足,故開明地允許法稱論師推翻自己的觀點,並鼓勵他撰寫《集量論》解釋,所以在《釋量論》中,可以看到法稱論師針對師父觀點的辯駁,這些都是依法不依人的生動事例。

令人欽佩的是,這些上師絕大多數是心胸開闊的標準善知識,他們不但沒有因為弟子的叛逆而不高興,反而允許弟子駁斥自己的論典,從而澄清了自己論典中的錯誤,以免誤人子弟。歷史上的眾多高僧大德以他們的行為給我們做出了表率,明確地告訴後人,在佛法見解上,要依法不依人。

希臘哲學家亞裏斯多德說過一句很出名的話:我愛我的老師,但是我更愛真理!這就是跟依法不依人同樣的道理。

3)疑問

這就捎帶出一個問題:我們的上師們也是人。顯宗密宗都強調,學佛離不開善知識,尤其是密法,更是非常強調善知識的重要性。既然依法不依人,是不是除了釋迦牟尼佛以外,凡是以人的身份出現的所有善知識,都是不可靠的呢?

不是,論典的意思是指,講法者的身份並不重要,不論什麼樣的身份、地位、名氣、福報,只要口裏說出來的是正法,就可以執行;如果講法者所強調的內容違背了大乘佛法,即便他名聲蓋世、如日中天,也一概不能接受。

那麼,如果自己的上師說的法、他的要求或者教誨與佛法有很明顯的衝突,我們該站在什麼樣的立場上呢?從密法的角度來說,弟子是不能違背金剛上師教言的。這與依法不依人的標準是否有衝突呢?

有些人遇到過這樣的問題。首先不觀察而盲目依止上師,最後發現上師的行為有問題,尤其是有違背大乘佛法的地方——以自私自利為基礎,讓弟子做很多不如法的世間法等等時,我們做還是不做呢?

密法要求我們,在沒有依止金剛上師前,一定要從方方面面嚴格觀察,看對方是否具備金剛上師的標準。在沒有觀察的情況下,是不允許依止上師的。

關於金剛上師的標準,無垢光尊者的《大圓滿心性休息》,智悲光尊者的《功德藏》等論典裏講得很清楚。但末法時代要找一個所有的條件都具備的上師,可能很多人一生都找不到。所以只能退而求其次,只要對方能具備絕大多數的條件,尤其是最重要的條件,就已經很不錯了。在依止之後,就應該把上師當成佛來看待。

依止是什麼意思呢?在小乘戒律裏,依止上師只需一個簡單的儀式,上師念誦三遍儀軌,就成為自己的依止上師,從此以後就要跟著這位上師學習。但密法強調,只要對方給自己灌了頂,或者是宣講了密法的續部、竅訣和修法,那就是自己的金剛上師或根本上師,不再需要其他儀式,這叫作依止。在依止上師後,無論發現再大的問題,心裏都不能對上師有侮辱、嗔恨之心,這也是密法的要求。具體詳情,可見《事師五十頌》與《功德藏》等論著。

可現在學密的很多人,卻兩個要求都沒有做到。首先是根本沒有觀察上師就盲目地接受灌頂、接受密法竅訣等等;其次是在依止上師後,一旦發現上師稍微有一點問題,立即就對上師,甚至對整個佛法退失信心,甚而生起邪見。

還有一種現象也會影響很多人的信心,此處有必要講一下:

現在冒充的出家人、活佛、金剛上師比比皆是——只需花二百塊錢,就能在賣袈裟的商家置齊內外整套法衣,再把頭髮一剃。藏傳佛教又沒有戒牒等手續,頭上也不燒戒疤,所以誰都可以裝出家人。漢地有些女的甚至頭髮都不剃,藏在帽子裏,穿上尼姑的衣服,就在大街上要錢,這種情況時常可見。

在此提醒諸位,這些人的行為根本不能代表佛法或密法,我們大可不必因為這些現象而對佛法失去信心。如果佛教經論要求、鼓勵人們去做不正當的事情,那是佛教的問題,而不是個人的問題,但佛教從來沒有這樣的教言,所以這些帳不能算到佛教頭上,而只能算到個人頭上!

有些人在世間法上可能很聰明,但在佛法的取捨上卻愚不可及。究其主因,就是沒有經過系統的學習。在《前行引導文》等許多論著當中,都講了依止上師的要求,以及依止上師後,如果發現問題該怎麼看待等問題,想必看過的人都應該很清楚。

如果發現給自己灌過頂或傳過佛法的上師行為有問題,則即使生不起信心,也千萬不要有邪見,這時要想:這是我自身的問題,是我的觀點或思考問題的方法有了偏差,因為我的心不清淨,所以才會看到不清淨的事物。如果我的心清淨,怎麼會有不清淨的顯現呢?八地菩薩和佛有不清淨的顯現嗎?上師這樣做自有他的理由或密意,雖然暫時看來似乎違背了大乘佛法,但事後的結果卻可能是很好的,只是自己鼠目寸光看不到最終結果而已。如此說服自己,盡力將邪見、不好的看法壓制、控制住。

但如果上師的言行真的嚴重違背了大乘佛法,自己實在無法說服自己,則暫時回避也沒有問題。另外,假如依止善知識很多年,卻在聞思修等各個方面沒有得到任何收穫;或者上師經常讓自己去做一些與修行或解脫沒有關係的世間法,即使自己不想做,給上師解釋也得不到諒解,自己的煩惱也因此而增長等等,也萬萬不得對上師生起邪見,但可以與上師保持一定的距離,這樣就可以避免很多問題,這是最好的選擇。

但假若因此而對整個佛法和密法失去信心,則肯定是自己的錯誤,是根本沒有任何道理的大錯特錯,只能證明自己的淺薄與情緒化。

總而言之,在一般情況下,如果上師的要求與佛法發生衝突,自己也不能確定上師是卓越的成就者,或具有不造作的菩提心者,則應該按照佛經的標準,根據佛的教誨去做。

如果上師是名副其實的成就者,則即使他的要求與佛經在表面上有所違背,我們還是應該按照上師的要求去做。因為真正的修行人或成就者永遠不會說出真正違背佛語的話,即使表面上有衝突,其結果也絕不可能有衝突,所以,這種做法也是依法。

這是毫無疑問的,很多公案都說明了這一點。當年帝洛巴就讓那諾巴去偷農民吃過的一碗粥。雖然那諾巴是大名鼎鼎、成就卓著的比丘、修行人、智者,但他也毫不猶豫地去偷了。表面看來,他犯了偷盜罪,但那諾巴明白,他上師不可能讓他無緣無故地去做偷盜等低俗的行為,其中一定有密意。正因為這種堅定不移的信心,才使那諾巴最終取得了無上的成就。

當年米拉日巴苦苦地求瑪爾巴傳法,瑪爾巴不但不傳,還讓米拉日巴給他的兒子蓋房子。這邊蓋完了那邊又蓋一間,那邊蓋完了這邊又蓋一間,蓋完了全部拆掉又重新蓋。

表面上看,這是非常自私的行為,不符合大乘的慈悲理念,但從最後的結果來看,卻是非常特殊的調服弟子的方法。如果沒有這些經歷,也許米拉日巴也不會有後面的卓越成就。但我們不能因為這個公案,就認為所有所謂的上師、活佛、成就者都應該這樣。記得米拉日巴離開上師的時候,瑪爾巴就語重心長地告誡米拉日巴:以後你調服弟子的時候,不能採用帝洛巴調服那諾巴和我調服你的這一套方法,因為很多低等根機的人接受不了。

當然,像法王如意寶這樣的上師,我們絕對可以不假思索地按他老人家的教言去做,無需理由、無需考證。但一般的普通上師,即使他自稱是大活佛的轉世、成就者、空行母等等,曾經也給自己灌過頂、傳過法,但違背佛陀要求的事情,還是不能做,這叫做依法不依人。

4)誤區

現在經常會聽見有人說:我上師已經開許我不修加行了!我上師說我不需要修加行!在此奉勸諸位,如果你能確定自己的上師真正是像瑪爾巴的上師那洛巴那樣的大德,則無話可說;但如果自己還不能確定,那就要三思而後行。所有大乘經論,無論顯宗還是密宗都一致認為,不修出離心與菩提心,是無法學佛的。如果不按經論的要求去做,而是一味聽從上師的擺佈,就違背了大乘佛法,這種行為就是依人不依法。

換言之,只關心對方的名氣大小、地位高低、眷屬、財產的多少等等,是非常世俗、愚蠢的做法。所謂學佛,就是追求至高無上的智慧與真理。即便對方有名氣、有地位,如果隨意做出違背大乘佛法、違背真理的事情,那是決不能依止的。

要知道,即使對方地位高得像羅馬時代的教皇,也與我們自身的解脫沒有關係。之所以大恩上師法王如意寶對我們恩重如山,不是因為他名氣大、有社會地位、宗教地位,不是他讓我們發財、健康、工作順利,而是因為他傳給我們走向解脫的至上法寶。這是再辛苦、再努力、再花大價錢也買不到的東西,這就是依法不依人。

有些人會四處宣稱,這位上師是轉了三十世、四十世、八十世的活佛等等;或說,這位上師很了不起,閉關了多少多少年,今天剛剛出關。很多不辨真偽的人一聽此話,便認為自己很有福報,急急忙忙就去結緣。誰知這位上師明天也說是剛剛出關,後天還說是剛剛出關,天天都是剛剛出關,其中的謊言不戳即穿。據說,有些地方經常會有此類不如法的行為發生。

目前個別佛教徒很容易出現兩個極端:一個極端,是一聽說誰是某某人的轉世活佛或成就者,就既不觀察,也不思維,便盲目地崇拜迷信、趨之若鶩;第二個極端,是一旦發現某某上師的一點毛病,就對整個佛法失去信心。這都說明我們還沒有找到正規的路,還缺乏應有的智慧,故而會導致這樣的問題。

如果之前不觀察,就去接受灌頂,甚至還遊說其他人接受灌頂,那是要負因果責任的。若在灌頂之後,又發現上師的某些過錯,便大肆誹謗,上師弟子之間拒不來往,道友之間也爭相傳說誰誰誰犯了密乘戒,原來非常好的朋友也斷絕了關係,最後自己感到走投無路、一塌糊塗,那就更得不償失了。

3、結尾

彌勒菩薩的《經莊嚴論》中講得非常清楚,即使對石頭、木頭等無情物,也不能有嗔恨心,那盲目地誹謗佛法或修行人就更不合章法了。

凡夫人就有這樣的毛病——不願意去尋找別人身上的優點,更不願意傳頌別人的功德;偏偏喜歡觀察、談論別人的過失。一發現別人的少許缺點,就幸災樂禍地四處傳播,並誇大其詞。本來很小的事情,竟越傳越嚴重。

本來佛陀要求我們,要把所有的眾生當作善知識來看待。這個要求很高,我們不一定能做到,但無論如何,也不要輕易誹謗別人;

同時,也不能因個人目的而到處吹噓某人,從而為某些人招搖撞騙製造機會,否則很可能會對其他人造成很大傷害,自己也有很大過失。

一方面,對真正的出家人或修行人,我們必須恭敬;但如果要去聽法、灌頂,就需要嚴格觀察。如果不能確定對方是否具備金剛上師的條件,那就只能暫時放棄。

總而言之,正確的做法,是用中立的觀點去對待不瞭解的修行人——既不要隨意譭謗他人;也不要輕易幫不熟悉的人做宣傳、打廣告,以免助紂為虐、害人害己。

追求真理和智慧,不追求個人崇拜!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