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3/08/12 12:33:35

 四無量心的修習

圓慈法師

  慈的瑜伽行者,當觀察恚的過患及忍辱的功德。如長部中說“賢者!若為恚所戰勝,為恚而奪取其心者,則殺害生物“。
  初修慈的人,為了避免貪欲的生起,不應對異性修慈;為了避免起忿怒,則不應對仇敵修慈;為避免疲倦的生起,不應對不愛的人、極愛的人、中間人(無關係者)修慈;因為對死者修慈,絕對不能得證安止定和近行定,所以絕對不應對死者修慈。
  慈的修習是以見和思念自己或他人的善和光明面為主的,置人於可敬愛處。此是一種心力的練習,由此而引生慈定。修慈的人最初須對自己修慈。以“我欲樂、不苦”或“保持我自己無怨、無害、無惱、有樂”以這樣的念行心願數數修習。然後以同樣的慈心、慈願遍滿一方而住,如看見一個可愛的人而起於慈,同樣的對一切有情以慈遍滿。以五秉行相無限制的遍滿慈心解脫。即使一切有情保持自己無怨、無害、無惱、有樂,使一切生物,一切生類,一切人,一切動物保持自己無怨、無害、無惱、有樂;如《慈經》中說:“使一切有情有樂、安穩、幸福”。
  修習“我欲樂”,即是說“我欲樂、厭苦、欲生、欲不死,其他的有情也是同樣的”,這樣以自己作證人,亦欲與其他一切有情的利益和快樂。如佛說:“以心遍察一切的方向,不見有比自己的可愛;他人都是愛他自己的,愛自己的不要害他人。”

  對可愛者修慈
  修慈人以慈心、慈願遍滿自己之後,為了容易起慈,應對自己可喜愛、可尊重敬仰的師長或和尚等人,隨念他們有令人起可敬、可愛、可喜之念的愛語等,及令人起尊重敬仰的人格德行,具戒多聞有智慧,慈悲多方便。然後用“令此善人有樂無苦”等的方法修慈。對於此類人是容易成就安止定的。

  對一切人修慈
  在上面的基礎上,欲打破自己、愛的人、極愛的人、無關係的人、怨者等的界限,而對愛者、極愛者、無關係者、怨者等修慈,令心柔軟而適合於工作之後,以確定物件而修慈。如有些人生來無怨恨心,天賦對他人不記怨仇,則無對怨者修慈一項。

  對怨敵修慈
  對怨敵修慈應在對可愛者修慈之後來進行,最好是在對其他修慈定而出慈定之後,再數數對怨敵行慈,以除去恚。若不這樣,而先對怨敵行慈,則易念曾受敵人之害而生恨,慈心就不生起了。
  修慈的人應明瞭七法為敵人所欲,為敵人所作,是男或女而生忿怒的。敵人希望他或她的仇敵:不美麗、受苦、少財貧困、無享樂、無好名聲或失去好名聲、無朋友或失去朋友、死後不生善趣天界。當知恚、忿怒失去美麗,自苦、是貧窮之因、非大人行、失友美好名譽因、是不安因、若被忿所征服,便以身行惡,以語行惡,以意行惡,為忿所征服者由於身語意的行惡,他的身死後,生到苦界、惡趣、墮處、地獄。思念恚忿恨有如是過患,當修慈以對治或去除之。
  又有五種折伏怒之法。此法為思念他人的寂靜之而取信樂,隨念彼法,折伏怒。
  1、有些人語行和意行不寂靜,但身行寂靜;慈行者應思那人身行寂靜,不思其不靜寂的語行和意行。
  2、有些人身行和意行則不寂靜,但語行寂靜——即他有天賦的殷勸待人的親切語、歡樂語,可喜的清朗語、感人語、以優美的聲調說法或唱歌。修慈者應思念他的語正行。
  3、有些人身行和語行不寂靜,但他的意行寂靜——因他能誠心恭敬禮拜佛塔、菩提樹和長老,能靜心傾耳諦聽佛法,而不會由散亂心而打瞌睡。修慈者思念他的意行寂靜,而不想念他的身行和語行。
  4、有些人身語意三種行皆不寂靜。對這類人,修慈行者應思念”此人現在雖在人間,但死後要墮地獄“而起悲心。因有悲心亦得止怒。
  5、有些人於身語意三法中皆寂靜,修慈者隨意念他的任何一個寂靜行而修慈。所以佛說:“賢者!此等五種折伏怒之法,若比丘生之時,當一切折伏”。


放氣安心之法

  人們生氣和忿怒,是由於不知其害和置個人於不利地位的原因。若知其害,人的怒氣和恨自消。佛典中有以自問和自我教戒的方法,可使已生、未生的和忿怒放下和折伏。具體方法如下:
  1、如果仇敵只是讓你自身苦惱,為甚麽你要怒而使自心受苦呢?
  2、怒是有大害的仇敵,是愚昧無知的體現,為甚麽不遠離、捨棄它呢?
  3、別人造卑劣的業行,為甚麽要這樣做害自己的忿怒呢?
  4、別人對你作種種不快的事情,其用心是要你生作惡,難道你偏要生來滿足他人的快意?
  5、你忿怒他人,不知他人有苦、沒有苦?然而你自己此刻正受忿怒苦惱的滋味和折磨。
  6、如果敵人的忿怒是增長不利的惡道,為甚麽你也忿怒而跟隨學習呢?
  7、敵人是由於你的原故,而作不愛的;你應該斷,為甚麽作不必要的惱亂?
  8、使你不快的五蘊之法是刹那的,它們已滅去,現在你對誰個忿?(若人悟入《心經》中的“照見五蘊皆空”,自能於怒中解脫)。
  9、這裡並無那個令你苦惱的人,你自己是苦因,為甚麽忿怒他人?(用鏡自照,以得光明)。


明業因業果以止息怒

  以常觀察所作之業是引生它果的因(所謂“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因果緣起的法則),來制止造惡業。若以止心作業而言,亦為慈心的觀照修習。所以你應時刻觀察自己的所作所為(業),當思念“喂!你為甚麽對他忿怒?因此恚之業,難道不是將使你置於不利嗎?你為自作業,受作業分(受業的嗣),業的生,業的眷屬,業的堅固;你將作業而受那業的嗣,而且現在由於你的所起的業,你既不得等正覺,亦不能得辟支菩提;亦因所起的業,聲聞地、梵天、帝釋、轉輪王、王侯等的任何地位不得有份;恚之業將把您從佛教開除出去,成為受殘食的畜生等,並會生到地獄等的大苦處。你作此恚之業,正如以雙手去取剛才出焰的炭火或糞而欲打他人,只是先燒了自己或受了惡臭。又如站在逆風處欲向他人揚塵相似,只有自己受塵。”修慈者亦應用相同的思路去觀察他人的自作業,從而以慈心對待他人。


念世尊宿世所行之德以止

  憶念導師宿世所行之德,思念和仰慕大人大行的所作,以止恚。你應如是的觀察:“喂!修行者!你的導師在未成正覺之前,為未成正覺的菩薩,難道不是為完成波羅密曾於四阿僧及十萬劫之間,在各處被仇敵所害時而不起怒嗎?“如菩薩生為護螺龍王,曾給人以利刃剌穿八處,並以剌蔓穿諸傷口,以堅固的繩穿過鼻子,由十六位少年用杠抬走,身拖地面,受大痛苦,雖然只要以怒目相視,則所有少年便得皆成灰燼,但他閉其眼目,不生少許怒。所以《法句經》中說:”忍辱是最高的苦行,容忍是最上的涅槃“。1”具有忍力的強軍,我說他是婆羅門“。2
  亦可以觀察無始以來的輪回止息和達到慈心的修習。即所謂“難得有情不是往昔的父母,不是往昔的兄弟,姐妹及子女”。念父母的養育之恩,兄弟等相助之益,所以對他們起惡意是不相應的。
  更進一步的,你應該思念慈的功德。如佛說:“修習多作實行確立熟習善勤精修於慈心解脫,當得十一種功德......安眠、安寤、不見惡夢、為人愛敬、為非人愛敬、諸天守、不為火燒或中毒或刀傷、心得迅速等持,顏色光彩、臨終不昏迷、不通達上位而得梵天界。”3如果你不息滅心,則不能得此等功德。
  又可以分析他人的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四大,無一可忿怒的。如置芥子於針峰,繪畫於虛空,你的忿怒實無可置之處。
  有時佈施和分享自己的所得,亦接受他人的佈施,也是一個結緣解怨的良方。尤其是在他人困難時給以佈施和相助,有於一刹那滅火怨恨的效果。所以佛說:“佈施調禦未調禦的人,佈施成就一切的利益,若以佈施說愛語,便得舉首和低頭。”


修平等慈

  修平等慈不同於修分別慈,它以平等之心破除自己、愛人、非憎非愛的中立者和敵人的界限。對四者的生命利益之心無有差別對待。以慈心遍滿一切天人世界而平等。無有人相我相眾生相,受者相等。如《長部》中說:“與慈俱心,對一方遍滿而住,同樣的第二、第三、第四。如是上、下、橫、一切處、一切看作自己,具一切有情,世間,廣大,無量,無怨,無憎,與慈俱心遍滿而住”。依初禪等而證安止定的人得完成此“平等心”的變化。
  經文中的“住”就是維持從事於梵住的威儀。“慈俱心”就是具有慈的心。“遍滿”是接觸之後而為所緣。所以,“與慈俱心,對一方遍滿而住”的意思是:以具有慈,以心對一方的一切有情接觸,使(他們)為心之所緣,並維持從事於梵住的威儀。然後以同樣的心,去接觸第二方的一切有情,使他們為心的所緣,並緣從事於梵住的威儀。這樣次第來以具有慈,以心對多方的有情接觸和從事於梵住的威儀,乃至於以具有慈,以心對上方、下方、橫方和一切處所的有情接觸,並從事於梵住的威儀。
  經文中的“一切看作自己”就是說於一切下、中、上、朋友、怨敵、非親非怨的中立等類之人都看作自己一樣;即是說不作“這是其他有情”的區別而視同自己一樣;或者說:“一切看作自己”,是以全部的心而不遺留一點在外。這就是常說的“同體意識和無分別智”的培養和增長。
  經文中的“世間”是指有情世間。因慈心遍滿有情世間故為廣,慈定比依地遍得定高深故大。慈心以無量有情為所緣故為“無量”。舍了憎和敵意故為無怨。舍了憂和苦惱故說無憎。所以慈梵住的圓滿是無敵我的,無憎怨無憂苦的,是慈心遍滿一切有情處的。此為以慈心而得解脫。在修法上,強調了心念和心願的使用,所以《無礙解道》中有“以五種行相無限制的遍滿慈心而解脫;以七種行相有限制的遍滿慈心而解脫;以十種行相十方遍滿慈心而解脫。”所謂願一切有情、一切有息者、一切生物、一切人、一切肉體所有者無怨無憎無惱而自有樂。此為五種行相。願一切女人、一切男人、一切聖者、一切非聖者、一切天、一切人、一切墮惡道者無怨無憎無惱而自有樂。此為七種行相。願四方四隅上下方一切女人、一切男人、一切聖者、一切非聖者、一切天、一切人、一切墮惡道者無怨無憎無惱而自有樂。此為十種行相十方遍滿慈的解脫。修慈的功德有安眠不見惡夢不為火燒或中毒或刀傷等。如魔王和提婆達多害佛時,佛以慈力調伏了他們。


悲的修習

  希望修悲的人,當觀察無悲的過患及有悲的功德而開始修悲。開始修悲者不應最初對愛的人等開始;因為初學者對愛的人當然是愛者,極愛的朋友當然是極愛之友,中立者當然是中立者,不愛者當然是不愛者,怨敵當然是怨敵者。對於異性及死者則永遠不是悲的對象。
  在《分別論》中說:“雲何與悲俱心一方遍滿而住?譬如見一人遭遇逆境惡運而起悲湣,如是對一切有情而悲遍滿”。是故最先若見任何可憐、醜惡、境遇極難、逆境、惡運、窮人、饑餓常有乞食之碗在前者,生在孤獨堂中者,手足常集蛆蟲者及作呻吟之聲者,當生悲湣之想:“此等有情實在困苦!他們必須脫離這些苦厄才好“。若無這類人,應對那些受美食而步入刑場的作悲心觀。思念”這個可憐者要被斬首了,他的每一步,都是挨近死亡。“對怨敵等亦應如修慈一樣修除。其它行相如修慈中說,如三種遍滿的修習。若見或聞其遭遇眷屬破壞生病及失財等任何災難,而對他生起悲湣,縱無此等之失,亦因業而不能逃離輪回之苦,苦亦當對此點而生悲湣說“彼實苦痛”!既是生悲之後,當依於修慈的同樣方法破除對自己、愛者、中立者、及怨敵的四人之間的界限,對被破壞界限的相數數修習多作,以慈中所說的同樣方法由初三禪或初四禪而增長其安止定。


悲的力量能使敵人心柔意軟和放棄

  恨和加害之心。但對於修悲是先悲湣敵人或是悲湣逆境者,《增部的義疏》和《分別論》的意見是不同的。覺音主張應由易至難的去修,依《分別論》中的順序去行。
  悲以拔除有情之苦的行相為相,不堪忍他人之苦為味,不害為現起,見為苦所迫者的無所依怙為足處,害的止息為悲的成就,生憂則為悲者失敗。
  修悲的目的是得毗缽舍那的樂和成就善趣,破除害或出離害。所以,若行悲湣而同時以手等去加古是不可能的。
  悲梵住有其近敵,即因憶念未得或得而失或變遷而起憂,或眼見不悅之色,念而起世俗之憂為其遠敵,因見失敗和悲同類。害是悲的遠敵,不同類故。是故悲為多害者的清淨道。


喜的修習

  初修喜的人,不應對愛的人等開始。因為愛者當然是愛者,故不是喜的足處近因,至於中立者與怨敵更不必說了。異性與死者則絕對不是喜梵住的對象。
  但極愛的朋友為喜梵住的足處。即義疏中所說的最喜的密友。因為他是先笑而後說話的人,所以最初應對他而遍滿;喜或者見到或聞到可愛的人充滿幸福而喜悅,亦應喜悅地說:“此有情實在喜悅,多麽好啊!多麽愉快啊!”如《分別論》中說:“雲何比丘遍滿一切而住?譬如見一可愛可意之人而生喜悅,如是對一切有情而遍滿喜”。
  如果他的密友或可愛的人,過去非常幸福,但現在已遭遇逆境惡運,則應憶念其過去的幸運狀態,把取他過去有大財富,大眷屬而常喜悅的行相而生。喜或者念他將來更得成功,而坐象肩、馬背及乘金轎旅行,而取其未來的喜的行相而生喜。
  如果像前面修慈所說一樣的對怨敵生起恨,亦修慈中的同樣方法來寂滅他的,再對愛人中立人怨敵和自己之間以平等心破除界限,而對彼相數數修習多作,以初三禪或四禪而增長其安止定。其它變化及行相和變化,以及功德,亦同慈的修習。


舍的修習

  希望修習於舍的修習者,由於慈等已經獲得了下三禪或四禪,並已從熟練的第三禪至五禪中的第四禪出定,及見前面慈悲喜三者的過患——由於“願彼等幸福”等而對有情與愛著作意相應故,
  恨與愛著接近故,喜相應粗故——又見舍的功德——自性寂靜故,當舍之成為自然的中立者而生起舍。此後再對愛的人等而修舍。即所謂:“雲何比丘以舍俱心遍滿一方而住?譬如見一非可意非不可之人而成為舍,如是對一切有情以舍遍滿”。是故依上述之法,先對中立者而生起舍,如是對愛者,對密友及怨敵而起舍。如是對愛者密友怨敵三者與自己之間,以一切中立而破除界限,對那相數數修習多作。
  已作如是行者,得如地遍中所說的方法而生起第四禪。那末,在地遍中生起第三禪的人,能否生起這第四禪呢?這是不可能生起的。何以故?遍業處及舍業處的所緣故。然而於慈等生起第三禪的人則得生起這第四禪,因為所緣同故。
  其它變化及功德,如修慈中說四梵住中,慈為多恚者的清淨道,悲為多害者的清淨道,喜為多不樂者的清淨道,舍為多貪者的淨道,是故對諸有情有四種清淨如理的作意。一、帶來他人的利益,二、拔除他人的不利,三、喜悅他人的幸福,四、以無關心。譬如母親對於幼兒、病者、青年、自能謀生活者的四個兒子。對幼子希望其成長;對病者希望其病的痊癒;對青年希望其永久保持青年的幸福;對於能自謀生活者則沒有甚麽關心。
  因此,欲修習此等四梵住者,第一須以維持利益的行相對諸有情而行慈;且慈有維持他人的利益的特相。第二若見聞若思和希望得利益的有情為苦所逼惱,當起拔除他們的苦惱而對他們行悲;悲有拔除他人的苦惱的行相為特相。第三如是修習者若見希望得利益和布望拔除苦惱的彼等有情而獲得成功,當以喜悅他們的幸福而對他們;且喜有喜悅他人幸福的特相。第四更無所作故當以稱為舍置的中立態度而行估;且舍有維持中立的行相的特相。如此為慈等順序。
  前三梵住僅與初三禪或初四禪有關,因彼與喜相應故。而舍梵住則屬於第四禪或第五禪,因與舍相應故。
  (i)慈心解脫以清淨解脫為最上。慈住者是不厭惡有情的。當他對有情熟練不厭惡,而專注其心於不厭惡的青等的遍淨之色時則他的心進入那遍淨色中而無因難了。
  (ii)悲住者,是對於為杖所擊等的色相而觀有情之苦生起悲湣的,故能善知色的危險。當他熟悉了色的危險,離去任何的地遍等,而專注其心於出離了色的處空之時,則他的心進入那虛空而無困難了。如是則悲為空無邊處的近依,更無過上,所以說悲以空無邊處為最上。
  (iii)喜住者,因為隨觀由於各種可喜的原因而生喜悅的有情的識而生起喜,所以他的心是非常的理解於識的時候,則他的心很容易的進入那識了。;如是喜為識無邊處的近依,更無過上,所以喜以識無邊處為最上。
  (iv)舍住者,因為沒有思處“願有情樂,或願其解脫痛苦,或願其不脫離所得的福及因為於勝義中解脫苦與樂等的執取,所以他的心於勝義中是不存在執取之苦的。當他的心熟練了自自勝義中解脫苦樂等的執取和自勝義中不存在執取之苦而次第的超越識無邊處,專注其心於勝義中的無有識的自性存在之,則他的心不難進入於無識了。如是則舍為無所有處的近依,更無過上,所以說舍以無所有處為最上。
  應知此四梵住是施布等十波羅密一切善法的圓滿者。因此四梵住即:一、為求有情的利益;二、不堪有情的痛苦;三、希望有情持續其殊勝的幸福;四、對一切有情以無偏無倚而起平等之心的摩訶薩(大士)。又因於此梵住中。
  一、不作此人應施,此人不應施的分別而行為一切有情的快樂之因的佈施;
  二、為避免加害彼等一切有情而持戒;
  三、為圓滿戒律而行出離;
  四、為了不愚癡於有情的有益無益而淨其慧;
  五、為有情的利益安樂而常勤精進;
  六、以獲得最上的精進和勇猛而對有情的違犯行忍;
  七、對於我要給你這些,我要替你做的允許決不破約而有信用;
  八、為彼等有情的利益安樂而作不變動的決意;
  九、對諸有情以不變動之慈而施以恩惠;
  由於舍而不希望報酬。如是能完成十波羅密等。【未完待續】

  【注釋】
  1、《法句》第184頌
  2、《法句》第339頌
  3、見巴厘文學會版《增支部》第五卷第342頁。

 

刊載於《澳門佛教》24期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