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7/26 06:12:14
學習次第 : 進階

論四聖諦、輪回和敵人 一 佛教內涵的分類

一、佛教內涵的分類

 

痛苦如疾病,是大家不想要的,

但為了努力治療,必須先認知你生病了……

我很高興並深感榮幸能在這個對佛教、特別是以佛學研究聞名的大學演講。我將從四聖諦的寬廣角度來談佛教,如果我的英語能力足以勝任時,我會透過我的破英語表達觀點,否則我會借重翻譯。

我的講題是佛教教義部派及其觀點。在這些部派中,我主要會著重在中觀及唯識。如果我把所有部派一一解釋,不只你們會感到迷惑,就連我自己也可能會搞混。

喬達磨佛陀是此劫佛法的導師,他誕生於印度釋迦族。佛陀的生平故事可概分成三部分:發菩提心、積聚福慧二資糧、證道及轉*輪。佛陀的故事之所以用此方式呈現,是因為在佛教裏,並沒有無始以來就已證悟的老師,相反地,他必須是全新的證悟者。

由於佛法有四大部派宗義,如何發菩提心、積聚福慧二資糧、證道及轉*輪,有很多不 同的解釋。然而,概觀來看,釋迦牟尼先發菩提心以利益眾生,眾生利益成為他的首要目標,而他的證悟只是手段;然後,他累積三大阿僧祗劫所得智慧福德資糧,最後終於完全證悟。由於釋迦牟尼的生平故事汗牛充棟,在此不必重複。

佛陀、耶酥基督及其他大師,平實且利他的生平作為,對我而言意義非凡。這些先賢在他們至高無上的行為中,彰顯出自願對受苦甘之如飴,以便帶給眾生利益。以佛陀為例,雖然生在王室,但捨棄榮華富貴,到偏遠地方苦修,只有在這麼做之後,才真正完全證悟。身為這些宗教的信徒,我們必須確認這個根本的相似點。

釋迦牟尼在菩提迦耶成佛後,停留了七個星期,沒有說法,他在印度——西藏的四月十五日證悟,並在六月四日開始說法,就是明天。所以,我們早了一天。他在瓦拉納西的鹿野苑,對五比丘轉*輪,講授四聖諦。在說明佛陀有關四聖諦的教法前,讓我們先討論基本的三皈依。

皈依

佛教有哪些皈依?佛教徒及非佛教徒有何不同?從皈依的觀點來看,佛教徒指的是接受佛、法、僧最終的皈依。從哲學的角度來看,佛教徒是指服膺四法印(稍後會解釋)為佛法的人。從三皈依的角度,也稱作三寶來看,佛是皈依的導師,但法才是真正的皈依。佛陀自己也說過:我只能指出解脫的路,能否解脫還是得靠自己。佛陀又說:你是你自己的上師。僧幫眾生完成皈依。

佛。根據大乘,什麼是佛?眾生本具佛性,佛性可從身、語、意三大要素分析,因此,眾生有潛力成就佛的圓滿身、語、意。佛意有兩個層面,一是始覺,一是本覺。始覺是佛的般若法身,本覺是佛的自性身,合在一起就是法身。

自性身有兩種不同形式,一是離垢法界,另一是離垢力,又稱自性清靜及離垢清淨。

法。佛、法、僧三寶,構成佛教的皈依。其中,法有兩重意義:真正的滅及真正的道。真正的滅是真正的皈依,護衛眾生遠離有害事物,止息苦及苦因。真正的道是獲得真正的滅的直接方法。這就是為什麼真正的滅與道是真正的皈依。隨後的一系列演講,會有很大部分是關於煩惱止息的實相界。

法分成解、行兩種形式,後者是指真正的滅與真正的道。這些是佛所證悟的法。真正的道能真正克服煩惱,也就是戒、定、慧的訓練。戒、定、慧的訓練就是行,以討論戒、定、慧為主題的書籍就是解,合稱三藏:論藏、經藏及律藏。

就像彌勒菩薩的《大乘莊嚴經論》所言:經藏不外三藏或二乘。因此,經藏是剛剛所提的三藏,或聲聞獨覺乘及菩薩乘。

僧。僧寶是由至少證得見道位(已現證空性)的菩薩、聲聞及獨覺所組成。由於這樣的了悟,他們被稱為聖人,菩薩聖人是指初地到十地菩薩。修行果位有很多分類方法。有人把資糧道及加行道歸納在信地,又有人將十地進一步分類。因此,也有解釋成十一、十三或十五地,特別是與密乘有關時,地的分法更是琳琅滿目。

另一方面,從大修行者觀點來看,由於修持明光不共密法,快速成就次第,有些學者認為把道、果次第化是錯誤的,特別是對那些證得大手印的人而言更是如此,因此不應用漸悟來解釋密乘的頓悟。

從聲聞及獨覺乘來看,則有八地,而以四果來解釋會較方便。四果分別是:

一、入流:現證空性者。

二、一來:了斷欲界六種粗品煩惱者。

三、不還:了斷欲界九種粗品煩惱者。

四、阿羅漢:了斷欲、色、無色三界八十一種粗品煩惱者。

這許多不同的區分,都可用來解釋協助完成皈依的僧寶。

三皈依就是佛、法、僧,但在西藏有四皈依,也就是上師、佛、法、僧。一位對佛法有興趣的德女士,曾非常不可置信地問我:上師怎麼可以被認為比佛還偉大?我無法接受。這代表什麼意思?

我告訴她,她是對的。事實上,佛教徒只有佛、法、僧三皈依,會把上師區分出來,是因為上師就像佛陀的信差,來指引我們通往佛之道,此外,具格上師就是佛。因此,即使上師被分別對待,事實上,上師是佛或僧,只有三皈依,沒有四皈依。那些不夠格的上師,當然就更另當別論了。

四法印

如上所提,就哲學觀點來看,某人是佛教徒或非佛教徒,端視他是否服膺四法印為佛法。這四法印為:

一、諸行無常。

二、諸漏皆苦。

三、諸法無我。

四、涅槃寂靜。

這有些複雜,因為毗婆沙宗的支派犢子部,主張有一個不可說我,因此,是否把此派視為佛教徒,仍有爭議。

佛教史上的大、小乘

大乘經典《解深密經》講述佛陀三轉*輪。初轉*輪是四聖諦,二轉*輪為無相*輪,三轉*輪是善辨*輪。佛在初轉*輪中說,萬法皆以自性安立。佛在二轉*輪中,將萬法分成三自性:遍計所執性是非以自性安立,圓成實性是空無自性,依他起性是以其自性安立。

很多歷史學者爭辯是否大乘佛教都是佛陀所說法,又大乘佛教中的密乘是否為佛陀的教法。讓我們以佛教徒的觀點來說。佛陀以權宜說聲聞教法,在聲聞經裏提到修行果位,共分聲聞果、獨覺果及佛果三種證悟,即使是聲聞經也教導為證佛果的菩薩道,而不是只教導聲聞及獨覺之道。我不用小乘或大乘這些名詞,因為會帶來誤解,用聲聞乘及菩薩乘似乎較好,即使小乘仍被使用,這不代表小乘比較差或應受到鄙視。

就此觀點,在密乘中,如果有人認為,聲聞乘不能克服解脫輪回的障礙,就是違反密宗根本戒。因此,它很明顯地告訴我們必須至心禮敬聲聞乘,它並沒有比較不好。就修行觀點來看,我們必須修行一切乘的法門,少有例外。

因此,所謂大乘或小乘,只是根據發願、修行、道果是大或是小而定。即使如此,由於使用大乘或小乘的名詞易導致誤解,我較喜歡用聲聞乘及菩薩乘這兩個名詞,在某些佛教會議中,已經有人倡議不要再用大乘、小乘的說法。

聲聞乘的經典描述三種果位——聲聞果、獨覺果、佛果。因此,即使聲聞乘也稱菩薩,借由累積三大阿僧祗劫以來的福德智慧而證得佛性。但聲聞經沒有明確立下行菩薩道的方法,它們只談三十七覺分。

龍樹菩薩在《寶鬘論》中說,如果有人只修行三十七覺分,而達到超越聲聞果及獨覺果的無上解脫,這是無因生果。聲聞經也提及佛性,隱含著另一套行菩薩道的方法。可見即使是聲聞經,佛陀也為三業清淨的少數行者(其中有人、天)講述菩薩乘。

但是,並非所有佛陀的教法及事業都見於小乘經。例如佛陀在靈蹴山二轉*輪說般若經,經中指出會中有人、天、護法等眾生雲集;但如果你到過靈蹴山,事實上它的山頂只能站十個、最多十五個人,這是肉眼所見的靈蹴山。因此,只有三業清淨的行者得見此示現,這些出現在他們的清淨見中。

由於大乘是否為佛陀說法有很多爭議,彌勒菩薩在他的《大乘經莊嚴論》中說,這些的確是佛陀所說之法,龍樹菩薩在他的《寶鬘論》、清辨菩薩在他的《思擇焰論》、寂天菩薩在他的《入菩薩行論》中,也都這麼說。不過,著名史籍對於大乘是否為佛所說法尚無定論,這是我對此情形的見解。

更有甚者,密乘通常並不公開,而是專為心續已達某種成熟境界的個別上根所說。有些密教教法則是壇城主尊(佛)示現有具殊勝業報功德的大修行者淨相中所說。因此,無論釋迦牟尼佛生前或涅槃後,這些教法都可以出現。這些都不是一般史籍所記載。

推理的必要性

大乘法唯識宗及中觀宗,將佛法分為了義與不了義。也就是即使是佛經中的教法,也須檢視是否合乎邏輯推論,如果不合理,就不適合照本宣科,而是需要闡釋。

佛教的四大部宗——毗婆沙、經部宗、唯識宗及中觀宗,都以佛陀所說法立教,同樣也有很多方法來說明瞭義與不了義。因此,由於所有教派都有引述用來做其各別教義的來源,不可能只依賴經文就瞭解哪些法代表佛陀的最終思想,而哪些只是為了某一特定目的而說。因此,佛陀說:

從來煉金非易事,

精冶細割複熾火,

吾語僧凡若信受,

不為敬佛為琢磨。

因此,如果某人主張違反推理,他就不是這個主題的適當人選或權威,所以推理是區分了義與不了義的主要方法。

那麼,佛法如何分析呢?佛陀說了四依法的原則:

一、依法不依人;

二、關於法,依義不依語;

三、關於義,依了義不依不了義;

四、關於了義,依智不依識。

我們應用四依法來分析,以確定某個教法在意義上是否透徹究竟。

知道如何分辨什麼是說法者的思想,經文的意思,這是很重要的。就此觀點,中觀應成派代表佛陀的思想,佛陀就是經文的說法者;其他較不普遍的教義或下乘(譯注:指應承中觀宗以外的佛教宗法),則是佛陀在特定時間為特定的目的所說。研究佛教思想時,應謹記多元系統的觀點,如果你只取一頁,強記並重複其義,當你看到另一頁時,將會大感困惑。

在我後面的唐卡繪有六莊嚴及二賢士,他們對經文的分析,有助我們在理解經義時大開眼界。讓我稍微談談他們,最早的兩位聖人——龍樹及聖提婆,主要根據中觀宗的思想,來講述空性,這是對萬法最究竟的詮釋。接下來兩位是無著及世親,他們的作品著重在戒律及行門,而非理論,就理論來看,他們主要都遵循唯識見。由於大部分西藏人都服膺中觀,我們與龍樹及聖提婆同一陣線,強烈反對無著及世親。

接下來兩位是偉大的佛教因明學家——陳那及法稱,所有佛教因明學都根據陳那的作品,而法稱又加以發揚光大,若無這兩位元偉人的作品,佛教因明學就不會如此精確。

二賢士是德光和釋迦光,他們主要的作品是有關戒律,如何行住坐臥,如何受出家戒,以及出家眾的生活儀規。六莊嚴及二賢士是真有其人的古代學者。

四聖諦

現在進入四聖諦的正題。四聖諦與因果的兩個解釋有關,一是在染汙界,另一個則是在清淨法界。

這兩組因果的關係為何?由於想得樂,所以要解釋清淨法界的因果,而因為想離苦,所以要解釋染汙法界的因果。

呈現這兩組因果的方式有二,一是依實際的生活先後,一是依體悟的過程。前者強調客觀因素,後者強調主觀因素。例如彌勒菩薩在《現觀莊嚴論》第四品中,以實際的生起先後來看四聖諦:

依集、道與苦、滅的順序

是兩個因——真正的起源及真正的道路;滅是兩個果——真正的苦及真正的滅。這是從客觀的生起先後的角度來描述,把第二諦與第四諦放在第一諦與第三諦之前,也就是先談因後談果。彌勒菩薩又在《寶性論》中,以主觀的體悟順序來說明四聖諦:

病當知,病因當舍;

樂當證,良藥當服。

如是,苦、集、滅、道,

當知、當舍、當證、當行。

在此,苦是第一諦,然後是集、滅、道。這是依體悟的過程來呈現。

用一個例子可以清楚看出後者的順序。痛苦如疾病,疾病是大家不想要的,但為了努力治療,必須先認知你生病了,如果你認為生病是快樂的,你將不會希望免於生病,因此,首先你要認知疾病。

一旦你認知疾病,因為你不想要痛苦,你將會研究以確定生病的真正原因,這是為什麼苦是第二諦。即使你認知了疾病,你有了想擺脫它的態度,那時你仍然尚未發現它的根源及成因,因此,你還沒有治療它的信心。但是,一旦你發現真正病因,你有了信心:現在,我可以擺脫疾病。這就會帶領我們到達真正的滅,也就是第三諦,因為在認知病痛主因後,你可以有信心地想著:現在,我可達到滅,治癒病痛。

一旦你知道苦是輪回的特性,瞭解苦因及苦滅,你就會希望離苦之道並走向此路。當你知道病苦可以獲得治療,你會尋找解藥,即使你必須開刀,願意經歷短暫的痛苦,以便帶來快樂的結果,兩者相權取其輕,是我們的本性,是天性法則。

深觀的必要

四聖諦有十六行相,每一諦有四行相。為什麼要深入解釋這些主題?根據佛教的解釋,苦的根源來自於無明的力量,破除無明靠觀慧,可根本拔除痛苦的觀法有六種。第一種是字義觀,也就是一字一字鑽研其義。第二種是法性觀,探討諸法是在內或在外。第三種是法相觀,研究諸法的自相和共相。第四種是所依觀,探討諸法的善性、惡性所在。第五種是時間觀,研究時間,因為諸法的轉化依於時間。第六種是因明觀,這又可分為四類:

1、緣起因:果依因而起。

2、功能因:例如火顯示燃燒的功能,或水顯示濕潤的功能。

3、自性因:每個現象都有自性,例如,火的自性是熱,水的自性是濕。

4、安立因:不違現量和比量。

量(有效的認知)可分為兩種:現量及比量。比量又有三種形式:事勢比量、極成比量、信入比量。

因量是產生比量心的基礎,因相的重要性在於比量必須依據正因果理解所緣,而所緣通常隱藏在現量之後。因明大師如陳那、法稱等,都曾祥述因相的種類。

正因依三條理則而立,簡言之,包括(1)遍是宗法性,(2)同品定有性,(3)異品遍無性。這些正因可從不同觀點看。就體性而言,正因有三類:(1)生果因(從果可推論出因的存在)(2)同質因(某物是橡樹,故可證明某物是樹),(3)未見因(若條件具足就可見某物,故若未見某物,即可證明某物不存在)。

若正因以所證的述詞來分類,則可分二種:(1)正法因,(2)負法因。若以向誰證明來分類,則正因可分二種:(1)自證(以比量向你自己說明某事),(2)他證(向他人證明某事)。若以證據的形式來分類,則正因可分五種:

1)證明為世俗諦的正因——也就是說,你已知其義,但須知其名。

2)證明意義的正因。

3)證明唯世俗的正因。

4)證明唯意義的正因。

5)證明既是意義又是世俗的正因。

這五種正因可攝為生果因、同質因、未見因。生果因是就時間前後而言,同質因是就情況而言,未見因是就向誰說因而言。

以體性而分的正因三相,又有許多細分。例如生果因可分為五種,包括證明(1)實因,(2)前因,(3)共因,(4)別因,(5)正生果因(推論因相的方法)。同樣地,未見因也有二種:(1)未出現的未見因,(2)如果有即會出現的未見因。這些又可進一步細分成十一種,有些學者甚至分成二十五種,如相關物的未見正因、因的未見正因、見矛盾物的正因。

在六種拔除痛苦的觀法中,最後一種是因明觀,如前所述,可分成四種類型。科學研究似乎是主要研究前三者——自性因(研究物體的自性)、功能因(研究物體根據其特性表現功能)、緣起因(研究物體的因緣所生)。這些幾乎是科學過程的基本模式。因此,這六種觀法似乎涵蓋所有科學及精神的研究。

我相信科學研究發展應與精神發展合作,因為兩者關心的主題類似。一者是借由實驗與工具,另一種是透過內在經驗及禪修而進步。我們應分清楚科學無法證明的科學證明為不存在的這兩回事。科學證明為不存在的,佛教徒必須接受它是不存在的,但科學無法證明的則完全是另一回事。

很明顯地,神秘的事不可勝數。人的感官只到達某一層次,但我們不能斷言超越五官感受之外別無他物。祖父母無法以五官認知的事物,今日我們可以以五官來發現,我們可以用五官感受到物質現象的形狀、顏色等,很多我們現在無法理解奧秘,未來將會真相大白。

就其他不同領域如意識來看,雖然眾生(包括人類)自古以來就經驗到意識,但我們卻不知意識的功能、本性到底是什麼,這些事物沒有形式、形狀或顏色,是屬於無法用研究外在現象方法去瞭解的現象。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