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6/06 08:05:39
學習次第 : 進階

俱舍論釋 第八品 分別定

洛德汪波尊者 著 索達吉堪布譯

 

第八品 分別定

第八分別定品分二:一、真實定;二、定所攝之功德。

甲一(真實定)分四:一、正行;二、未至定;三、殊勝定;四、等持之分類。

乙一(正行)分五:一、分類;二、靜慮之分支;三、得法;四、由何生何;五、法之差別。

丙一(分類)分二:一、廣分;二、攝義。

丁一(廣分)分二:一、靜慮之分類;二、無色定之分類。

戊一、靜慮之分類:

四種靜慮各有二,其中果生前已說。
定即一緣專注善,若具從屬五蘊性。

歸納而言,產生一切功德的根本——靜慮有兩種,即因定之靜慮與果生之靜慮。其中因靜慮:於下地現前,是入定狀態,唯一是善法。果靜慮:僅僅於自地現前,有入定與非入定兩種狀態,並是善法與無記法。這兩種靜慮每一種從地的角度來分,各有第一靜慮至第四靜慮四種。其中果轉生於一禪等處的靜慮在第三品分別世間品的初三靜慮各三處……”中已經宣說過。因定靜慮是指善心一緣專注的心所。對此,有部宗說:雖然它主要是心所等持,但借助它的力量心王也可一緣專注。實際上等持在一切心的從屬中產生也無過失,因為這是就特殊情況(指安住的這一角度)而言的,如果具有從屬,則是禪定戒無表色與受等五蘊的自性。

初靜慮具伺喜樂,後禪漸離前前支。

因靜慮各自法相:第一靜慮具有與伺、喜、樂相應的一緣善心,之所以在此未說尋是由於以伺具有已說明存在尋;二禪是斷除前面尋伺支而具有喜、樂的一緣心;三禪是斷除前支尋伺與喜而只具足樂的一緣心;四禪是斷除前四支之色的一緣善心。因此,所有靜慮均稱為出離分支。

戊二、無色定之分類:

如是無色四蘊性,遠離下地而出生,
以及三種未至定,稱為滅除色之想。
無色界中無有色,彼色乃由心中生。

一切靜慮均有因定與果生兩種,每一種又各有四種,無色定也同樣有兩種,每一種又各分四種等。無色定如果具有隨行的從屬,則是四蘊,一切無色定(此處應指果定)均遠離所緣,因此是由超離第四靜慮、空無邊處等下下地之所緣的未至定中產生,故而得名。(四無色定)正行以及後三無色未至定即稱為除去色想之定,原因是此等自地無有色法並且下地沒有可緣的色法。空無邊處的未至定並非去除了色想,因為它緣第四靜慮的色法而視為粗大等之故。

對於無色界稍有色法等觀點雖然辯論頗多,各有分歧,但自宗(指有部)認為:在無色界絲毫色法也是不存在的,由此才稱為無色。那麼,之後轉生下界的色法是從何而生的呢?那一色法是在未轉生無色界之前以與色共用的心相續作為緣,從前面已滅、異熟因的色法中產生的,因此並不相違。

所謂識與空無邊,無所有名加行立,
低微之故稱無想,其實亦非無有想。

為什麼稱為空無邊等處呢?前三處是以加行的名稱而安立的,如是加行時修行所謂的空無邊、識無邊、無所有。由於有頂的心識微乎其微、極不明顯,因此將低劣加否定而稱為非想,由於也具有十分細微之想,所以也稱非非想。

丁二、攝義:

如是定正行實體,八種前七各有三,
著味相應淨無漏,第八唯具味淨二。

上述的四禪與四無色定的正行實體有八種,其中不包括有頂的七種從本體方面來分各有三種。是哪三種呢?即與著味相應定(指染定)、淨定與無漏定。第八有頂只有著味染定與淨定兩種,由於有頂之想極不明顯而不具無漏定。

著味則具相應愛,世間之善稱謂淨,
彼者亦為所著味,無漏乃是出世間。

著味(染定)是指具有相應助伴的愛;由於與世間等至的善法無貪等相應,是故稱淨定,它也是著味所感受的對境,因為貪執這一清淨而認為此善極其殊妙且愛著之故;無漏定具有出世間真諦的行相。

丙二(靜慮之分支)分二:一、因定之分支;二、觀察果生具幾受。

丁一(因定之分支)分三:一、善之分支;二、染汙性之分支;三、四禪立為不動之原因。

戊一(善之分支)分二:一、以名而分類;二、以實體而分類。

己一、以名而分類:

第一靜慮具五支,尋伺喜樂與等持,
二禪四支淨喜等,三五舍念慧樂住,
末禪具四正念舍,非苦非樂及等持。

既然說後禪漸離前前支,那麼所有靜慮各具足幾支呢?因定之第一靜慮具有五支,即尋、伺、喜、樂與等持支。前二支是對治支;喜支及樂支為功德支。尋與伺之所以為對治支,因為依靠尋伺二者可斷除違品——欲界的害心與損惱。喜、樂是功德支的原因是寂靜之喜樂由斷除尋伺之害心與損惱中生起。第三等持是安住支的原因是尋伺等依靠等持而入。

第二靜慮具足四支,即內等淨支、喜以及字包括的樂支,再加上等持支。其中喜與樂二者為功德支;內等淨為對治支,原因是依於內清淨斷除違品——一禪之尋伺。

第三靜慮具足五支,即行舍支(指大善地法中的舍)、正念支、正慧支,樂受支、等持支。前三者為對治支,樂受為功德支。前三者為對治支是因依靠此三支能斷除違品——二禪之喜。

第四靜慮具足四支,即行舍清淨支、念清淨支、非苦非樂受支與等持支。前二者為對治支,第三為功德支。前二者為對治支的原因是依靠念清淨與行舍清淨斷除三禪之樂。

這些對治的方式均是遠離違品(即遠分對治)。

己二、以實體而分類:

實體則有十一種,初二禪樂即輕安,
內等淨支乃信根,違二教故喜意樂。

靜慮的所有分支從名稱的角度來說有十八種,但就實體而言只有十一種,即第一靜慮的五支、第二靜慮的內等淨支、第三靜慮的前四支、第四靜慮的行舍清淨支。

若問:為何第三靜慮的樂支除了第一靜慮的樂支以外單獨算為實體呢?三禪的樂是心樂受,而初二禪中是將大善地法的心輕安稱為樂的,並非是指受,因為未獲得心樂、只是身樂外觀不能作為靜慮支。由於喜支單獨計數,可見它也不屬於意樂。這是有部宗的觀點(意思是說,有部宗認為三禪的樂是心樂受,而不是身樂受,只是身樂受不能立為靜慮支)。

經部宗則認為:安立為靜慮支的所有樂均依靠等持力,並借助身內輕安的所觸之風得以增上,從中產生的樂與等持相應。因此,如果生起這種樂,則心思不會外散,也不會從等持中出定,而且憑藉等持力而以欲界的身根也有產生執著享受色界的所觸之心識及從屬的。(意思是說,前三禪的樂均是身樂受,初二禪的樂不是輕安,因為在定中可以有身識,此身識借助輕安風,從勝定中生起,後引生身識相應樂受,遍觸於身。)

二禪的內等淨實際上是獲得二禪而遠離尋伺的擾亂並對一禪之地厭離誠信的信根。有些論師說:三禪的樂是意樂受,喜是其他受。這種說法是不合理的,因為與《宣說遍轉經》和《宣說靜慮支》兩種聖教相違,經中說:第三靜慮中滅盡一切意樂。因此,喜是意樂受。(因為三禪無有意樂受而有樂受的緣故,顯然三禪的樂受絕非意樂受,與有些論師的觀點恰恰相反。)

戊二、染汙性之分支:

染汙初禪無喜樂,二無內淨三知念,
四禪無有舍念淨,有謂無有輕安舍。

若問:這些善妙之分支在染汙性靜慮中也存在嗎?染汙性第一靜慮中無有喜、樂,未離煩惱之故;染汙性二禪無有內等淨,因為煩惱會令心汙濁;染汙性三禪無有正念與正慧,原因是以煩惱玷污了禪定心;染汙性第四靜慮無有行舍清淨與正念清淨,由於煩惱令心染上污垢的緣故。有些論師說:染汙性初二禪無有輕安,染汙性上二禪無有行舍,因為這兩者(指輕安與行舍)是大善地法之故。

戊三、四禪立為不動之原因:

解脫八種過患故,第四靜慮名不動,
八過尋伺出入息,以及樂受等四受。

若問:第三靜慮以下說為動搖、第四靜慮稱為不動的原因何在呢?之所以第四靜慮無有動搖,是因為解脫了八種過患。是哪八種過患呢?尋、伺、呼氣、吸氣、樂以及字所包括的苦受、意樂受、意苦受,總共八種。而三禪以下如應為這八種過患所動。

丁二、觀察果生具幾受:

生之靜慮依次第,初具意樂樂舍受,
二舍意樂三樂舍,四禪唯一有舍受。

因定之第一靜慮有樂受、第二靜慮有意樂受、第三靜慮有心樂受、第四靜慮有舍受,果生之靜慮也一定是這樣嗎?不一定,果生之四靜慮中一禪中有意之地的意樂受、與眼耳身識相應的樂受、與二者均不相違的舍受。由於一禪以上無有五識聚,因而二禪只有意舍受及意樂受,三禪唯有意之地的心樂受與舍受,四禪僅有意之地的舍受。

第二禪等生身眼,耳識有表之等起,
皆為第一靜慮攝,彼乃無記非煩惱。

如果二禪以上無有眼識等三者,也不具尋伺,這樣一來,豈不成了無法取色、聲與所觸而且身語的有表色也不存在了嗎?事實並非如此,二禪、三禪、四禪自地雖然無有眼、耳與身識,也不具有身語有表色的等起,但通過現前下地的此等而使他們所依中具有,這些也是在有必要時才現前的。可見,眼、耳與身識均為一禪所攝並且全是無覆無記法,而不是煩惱性,因為已從中離貪;也不是善法等,原因是以遷地而舍。

丙三、得法:

前所未有之淨定,由離貪及轉生得,
無漏唯以離貪獲,染定由退轉生得。

若問:四禪、四無色的善妙淨定等是如何獲得的呢?前所未有的正行淨定由離貪與轉生而得。一、離貪而得:即遠離下地之貪而獲得。二、轉生而得:指從上地轉生下地而獲得,這其中不包括有頂,之所以轉生有頂不得,因為有頂無有上地,從自地與下地轉生時因定先前已具足(故轉生時不得)。四禪、四無色的所有無漏正行也是同樣,如果是以前不具足的話,則唯由離下地貪而得,卻沒有以轉生而獲得的。四禪與無色界的染定以退失及轉生而得。一、退失而得:即以下地的煩惱退失而獲得。二、轉生而得:從上地轉生下地而得,這其中也不包括有頂在內,並不是從下地轉生上地而得,因為由下地轉生上地先前已具有之故。

丙四(由何定生何定)分三:一、三定由何生何;二、別說淨定;三、別說超越定。

丁一(三定由何生何)分二:一、就定而言;二、就其他而言。

戊一、就定而言:

無漏無間則生善,上下至第三地間,
淨定無間生亦爾,兼起自地煩惱性,
染定生自地淨染,亦起下地一淨定。

若問:這些定的實體在末尾時生起幾定呢?無漏三禪無間生起相續時自己後面的同類、出定時生自地的淨定,如果是具有上地與下地的定,則生自身與上下至第三地之間的有漏無漏善。由淨定生淨定與無漏定也是同樣,淨定的末尾無間生上下至第三地之間的善(包括淨定與無漏兩種),諸如,在三禪無漏定的末尾時,如果具有上地與下地,則生起從自地算起直至第三地之間的善(即上三地、下三地)。也就是說,相續時自己後面的同類(1)、出定時自地的淨定(1)、超越遠加行順式時四禪的無漏定(1),輪番入定時的淨定(1)、結生時空無邊處的無漏定(1),正行時淨定與無漏定其中之一(1)、超越加行逆式時二禪的兩種(淨定與無漏定)(2)、正行時一禪的兩種(2),(共有十定)。同樣,四禪與空無邊處也可依此類推。識無邊處雖然生起直至第三地之間的善,但由於有頂無有無漏法故不能產生。無所有處無間生七定,有頂(藏文此處說有頂,本來有頂無有無漏定,但有頂的淨定的確生六定,而此處講的是無漏定,請觀察)與一禪各生六定,二禪生八定。類智末尾能入無色界的淨定與無漏定,而法智由於所緣不同而不能生起,無漏定與染定在任何時候相互都不能無間產生。應當明白上面所說的意思是,無漏定能生幾定,淨定也同樣生上下三種等(即從自地至上下第三地之善)。然而不同的是,淨定在前面的基礎上,在為染汙定所逼惱或享禪味時,也生起各自地的染汙性靜慮。染定如果為正知正念所攝,則出定時生起自地的淨定、相續時的染定,染汙定所逼惱時也會生起下地的淨定,因為喜愛下地的淨定而從出定狀態再度入定。

戊二、就其他而言:

死時淨定生煩惱,染定之中非生上。

命終之時的淨定中生起自地、下地、上地的煩惱,因為由淨定作為死心而轉生於自地、下地、上地之故。以染定作為死心轉生自地與下地而不會生於上地,原因是未斷下地的煩惱不能轉生上地。

丁二、別說淨定:

淨定有四順退等,依次隨順於煩惱,
自地上地與無漏,漸次生二三三一。

若問:既然說淨定無間生亦爾,那麼,由淨定中必然產生上下至第三地間的一切善嗎?一般來說,淨定有四種,即順退分以及字所包括的順住分、順勝分、順抉擇分淨定。它們的本體是什麼呢?按次序,順退分淨定隨順產生自地的染定;順住分淨定隨同產生自地的淨定;順勝分淨定隨順生起上地的淨定;順抉擇分隨順產生無漏定。那麼,順退分等四種淨定每一種無間生起什麼呢?順退分淨定無間產生其本身與順住分淨定二者;順住分淨定無間生起不包括順抉擇分的三種;順勝分淨定無間生起不包括順退分的三種;順抉擇分淨定無間只生唯一的無漏定。

丁三、別說超越定:

與八地二相關聯,超越一者順逆式,
以不同類至第三,即是超越之等至。

若問:超越定是如何生起的呢?定的基礎是與有漏八地與無漏七地兩種相聯。按照順序,從有漏一禪至有頂之間入定順行而去,之後(從有頂)至有漏一禪之間逆行而來;無漏也是同樣,從無漏一禪至無所有處之間上行,下至(無漏一禪)逆行,以入定的方式得以清淨即為遠加行。之後從有漏一禪起超越一個而到三禪等直至有頂之間向上而行,向下直至一禪之間;無漏也是如此,無漏一禪超越一個至無漏三禪,如是每超越一個而至無所有處之間上行,再向下至一禪之間,這是近加行。何時,從有漏一禪至無漏三禪、由無漏三禪到有漏空無邊處、從有漏空無邊處至無漏無所有處之間順式上行,再從有漏無所有處至無漏空無邊處、由無漏空無邊處到有漏三禪,從有漏三禪至無漏一禪之間逆式而來,如此無論是有漏還是無漏,不同類三種隨意而行,那一入定在當時已成就超越定的正行。所依身份唯是智慧敏銳的人。補特伽羅:唯是無有煩惱、自在等持的不動法羅漢。

丙五、法之差別:

靜慮無色依自下,非上下者無必要,
唯生有頂之聖者,現前無所有盡漏。

若問:那麼此等定必然以上地所依現前嗎?並不是,靜慮與無色定以自地與下地的所依現前,而上地並非如此,因為自地有殊勝定而無需下劣之故,這是就一般情況來說的。特殊情況:轉生有頂的不來聖者從有頂涅槃,由於自地無有無漏道,而要現前無所有處的無漏道才能滅盡漏法。

有愛緣於自地蘊,淨無漏定緣一切,
無色正行善行境,非為有漏之下地,
以無漏斷諸煩惱,未至淨定亦複然。

此等定的所緣是什麼呢?有愛也就是與味著相應的所有定僅緣各自地的有漏之蘊,不緣下地,因為已遠離了下地之貪;也不緣上地,由於中斷了異地之愛的緣故;又不緣無漏,否則就成了善法。善妙淨定與無漏定的所緣境如應可以是一切有為與無為法。一切無色界正行淨定與無漏定的行境不是有漏的下地,而是自地與上地如應的有漏無漏以及下地的無漏類智方面的一切道。那麼以三種定中何者斷除煩惱的呢?以正行無漏定斷所有煩惱,而不是以正行淨定來斷除,原因是已從下地離貪、增上自地之愛、上地較其更為超勝,(既然淨定尚且不斷煩惱)那麼染定不能斷煩惱就更不言而喻了。以未至淨定也能斷煩惱,因為它是能離下地貪之道。

乙二、未至定:

彼等八種未至定,體淨非樂非苦受。
初未至定亦有聖,有者說為具三種。

既然說未至淨定亦複然那麼,未至定有多少種呢?入此等正行的未至定有八種。它的本體是什麼呢?是淨定,而不是染定,因為是能離下地貪之道故。它屬於什麼受呢?是與非苦非樂之舍受相應,原因是需要以難道精進而引出,一禪之未至定也具有聖者無漏定,因為與其他未至定相比心更為敏銳、明瞭。有些論師說:(初未至定)也有染定,由於與正行相競爭,因此它有三種(即淨定、無漏定與染定)。

乙三、殊勝定:

無尋殊勝之靜慮,具三舍果大梵天。

若問:那麼,一禪的殊勝正行是指什麼呢?無尋唯伺的靜慮正行即是殊勝禪。它有無漏定、淨定與染定三種,與既不是樂受也不是苦受的舍受相應,因為是勤修之道。殊勝禪的果是大梵天,原因是依靠修殊勝禪結果轉生大梵天界中。

乙四(等持之分類)分四:一、以界而分類;二、以道而分類;三、以出離道而分類;四、以作用而分類。

丙一、以界而分類:

勝禪以下有尋伺,中定唯伺上無二。

若問:經中說:有尋有伺之等持、無尋唯伺之等持、無尋無伺之等持。那麼它們分別是指什麼呢?殊勝禪以下一禪未至定與粗禪是有尋有伺之等持;殊勝禪(也叫中間靜慮)是無尋唯伺之等持;殊勝禪以上是無尋無伺之等持。

丙二、以道而分類:

無相等持滅諦四,空性無我入空性,
無願彼外餘諦相,善中無漏三脫門。

若問:經中說空性、無相、無願之等持,那麼它們是指什麼呢?無相之等持即是與滅諦四行相相應的等持;空性之等持是與緣近取蘊而趨入無我空性行相相應的等持;無願之等持是具有前六行相以外其餘諦剩餘十行相的等持,而不是前六行相,因為前六行相不是厭離,是趨入無餘涅槃時所捨棄之道,所以非為所願。此三等持均以世間與出世間的差別而是淨定與無漏定。地:(淨定與無漏定)次第依於靜慮六地、四無色與欲界此十一地以及無漏九地。這三種無漏是解脫之因、趨入解脫之門,因而經中也稱之為三解脫門。

丙三、以出離道而分類:

所謂空性空性等,餘外複說三等持,
二緣無學空無常,末緣靜相非擇滅,
有漏人中不動者,不攝七種未至定。

此外,經中除了前三等持以外又另宣說了所謂的空性空性之等持,字所包括的無願無願之等持,無相無相之等持,除前三種以外又說了此三等持,它們是次第緣空性等前三等持而得名的。

這三種等持中前兩種緣無學者相續中的空性之等持後取此非我所的空性行相;第二等持緣無學者的無願等持後取此是無常的無常行相。最後的無相無相之等持只觀想、緣取靜相,也就是非抉擇滅,從無學位的無相等持中起定後生起諸如有漏的其他心識,由於生起無相之相續的外緣不齊全而獲得非抉擇滅。這三種等持中前二種緣解脫本身,第三緣遮止解脫的滅法而生起厭離,因此也稱為出相。

此三者的本體是有漏法,原因是背離前三等持而觀。

所依身份是智慧敏銳的人。

補特伽羅:由於是利根的行境,因此唯有不動法阿羅漢才能生起,而其他阿羅漢並不能生起,因為他們無有生起此等的威力。地:由於是聖諦之行相,因而在不包括二禪以上七種未至定在內的六靜慮、四無色(再加欲界)此十一地中才有。

丙四、以作用而分類:

為成現法樂住者,即修第一善靜慮,
欲得殊勝知見者,則修清淨天眼通,
為得分別智慧者,則修加行所生善,
為得一切漏盡者,當修金剛喻定也。

若問:經中說:修等持修習靜慮,若屢屢而行,亦有成現法樂住者,如是類推,亦有成知見者,亦有成分別慧者,亦有成漏盡者。這些到底是指什麼呢?於第一善靜慮中入定,即修成現法樂住之等持,以此為主,實際上四種等持均具有,唯獨這一等持稱為現法樂住,而後面的三種等持不叫現法樂住,這是由於它們存在退失、從中轉生上地、趨入涅槃的可能性。與眼通相應的慧稱為修成見之等持,與眼通後生起的意識相應的慧稱為修成知之等持,這兩者合而為一承許為修成知見之等持。因為以這些眼通來觀察則能現見、了知眾生身體之惡行的緣故。加行所生的有漏功德修不淨觀、無染定等以及無漏解脫門等的慧稱為成就分別慧之等持,因為以智慧的差異而使辨別的能力越來越高之故。金剛喻定依靠第四禪末際,稱為修成無餘滅盡彼相續之漏法的等持。

甲二(定所攝之功德)分五:一、宣說無量;二、宣說解脫;三、宣說勝處;四、宣說遍處;五、宣說彼等之理。

乙一、宣說無量:

無量四治害心等,慈悲無量無嗔性,
喜為意樂舍無貪,相次願樂離苦悅,
眾平等緣欲有情,喜初二禪餘六地,
有許為五不斷惑,人中方生必具三。

所緣境的眾生無有量,具有能緣、福德無量的心有四種,即慈無量心、悲無量心、喜無量心與舍無量心。

那麼,無量心定數為四的原因何在呢?這是有原因的,因為對治眾多害心以及字所包括的損惱心、不喜他樂、嗔心貪心而確定有四種。

四無量各自的本體是什麼呢?慈無量與悲無量是無嗔之善;了知他眾具樂而悅意為喜無量;舍無量則是無貪之自性善。

四無量之行相:依次為願一切眾生具足快樂;願一切眾生擺脫痛苦;願一切眾生不離喜悅;作意對一切眾生無有貪嗔一視同仁。

四無量之行境即所緣為欲界的一切眾生,因為是緣彼等之害心等的對治法。

四無量所依地:喜無量是意樂受,因此只在初二禪才有;其餘三者在靜慮六地中具有。有些論師認為這些唯是正行地,因而是不包括將禪未至定的五種殊勝禪。

若問:那麼,慈等無量直接斷煩惱嗎?此四無量並非直接斷除煩惱,因為此等只是緣眾生而作意信解,而直接的斷道是作意真如。

所依:只有在智慧敏銳、貪欲過患眾多的人類中才能生起,其他眾生則無法生起。

具足一種無量就具足所有的無量嗎?不包括喜無量的三者若具其中之一就必然具足其餘二者。因此,如果一者存在,必定各具三種,喜無量對於轉生三禪四禪者來說無有,因此並不一定具有。

乙二、宣說解脫:

所謂解脫有八種,初二不淨二禪具,
第三末有體無貪,無色定善滅盡定,
微微心末無間入,由自淨下聖心出。
初三緣欲攝見色,無色行境上自地,
苦諦等及類智品。              

經中說解脫有八種,也就是內有色觀外色解脫(先不滅除自內色想,即行觀察外色是空的三摩地)、內無色觀外色解脫(剖析滅除自內諸色成空,是內無色想,進而觀察外色如布、瓶等亦皆是空的三摩地)、淨色解脫(喜化淨色心生勤勉,不喜變化諸不淨色心不勤勉,為求除治此種煩惱所修禪定)、四無色解脫(能使智慧相應之四無色處等持,背舍色界及無色界自地以下諸有漏貪之四種定:即空無邊處解脫、識無邊處解脫、無所有處解脫和非想非非想處解脫)與滅盡解脫(能令心心所法寂靜安住,粗分受想滅盡不生之道)。前二解脫是不淨觀,觀青腫相之故;是無貪的本性,因為此二解脫依次是貪欲界與一禪之色的對治;它們在初二禪正行中具有,而在三禪是無有的,因為彼等只是貪色的對治,而(三禪無有根識)不存在貪二禪之色的對治故。第三淨解脫並非是不淨觀,因為它緣悅意對境而視為清淨相之故,在第四禪中具有,本體是無貪。

如果有人說:既然在三禪中不安立為解脫是由於貪二禪之色的對治不存在,那麼四禪也不能安立為解脫了,因為四禪同樣無有貪三禪之色的對治故。這兩者是截然不同的,因為淨色解脫不是修貪欲的對治,由於在一禪二禪時修不淨觀而使心疲憊不堪,此解脫是為了提高心力以及觀察前二解脫修得成功與否。無色解脫則是無色界之善妙的淨定與無漏定。滅盡解脫是滅盡定,三界中最細微的心是有頂心,而滅盡定要在較有頂心更細微之心的末尾無間而入,起定時,從有頂自地的淨定以及依於下地無所有處之心的聖無漏心而出。

所緣:前二解脫是屬於欲界的不悅意可見色處的有境,第三解脫是悅意處的有境。四無色解脫的行境即所緣可以是一切上地、自地的苦諦以及字所包括的集諦、滅諦及類智品的上下道與自地。

乙三、宣說勝處:

所謂勝處(發起勝知、勝見的禪定之處。于禪定中修習觀想,現見所緣形色、顯色淨妙,勝過其他,心不外散。八勝處即四種形色勝處及四種顯色勝處。四種形色勝處:一、以內有色想觀外色少勝處,謂於觀一切有情淨色獲得自在;二、以內有色想觀外色多勝處,謂於觀器世間色獲得自在;三、以內無色想觀外色少勝處;四、以內無色想觀外色多勝處。四種顯色勝處,即青黃赤白四勝處,依三摩地,此四顯色成就光明,分別緣余境,自在變化)有八種,前二相同初解脫,

二同第二餘如淨。

經中說:內有色想觀外色少、內有色想觀外色多、內無色想觀外色少、內無色想觀外色多,內無色想觀外色青、黃、赤、白四者,於此八種均勝過彼等色而了知,以勝而現見,如是作想即與所謂一勝處至八處之間對應。所謂的勝處是指獲得自在。了知為寂止,現見為勝觀;或者說了知為無間道,現見為解脫道。應當了知前二勝處的本體、地、是何者的對治與所緣均與第一內有色觀色解脫相同。第三與第四勝處的本體等與第二無色觀色解脫相同。除此之外其餘的四色勝處的地與本體等與淨色解脫相同,然而不同的是,解脫是背離所緣,而不勝過,此勝處是隨心所欲信解所緣,以不生煩惱的方式勝過(其他)。

乙四、宣說遍處:

遍處十種八無貪,第四禪有緣欲界,
二遍處為無色淨,行境自地之四蘊。

所謂遍處是指能令觀想所緣境的地大等行相不間斷周遍之義。分類有地大遍處、水大遍處、火大遍處、風大遍處、青遍處、黃遍處、赤遍處、白遍處、空無邊遍處與識無邊遍處。其中前八遍處的本體是無貪之善;所依地只是在第四靜慮才具有;行境即所緣是欲界的色處,與世間的名言相符而承許為顯色與形色。空無邊遍處與識無邊遍處二者是前二無色界淨定的自性,所緣是自地的四蘊。

乙五、宣說彼等之理:

滅盡前品已宣說,餘皆離貪加行得,
所謂無色依三界,剩餘唯有人中生。
上二界由因業力,生起無色之等至,
色界所有諸靜慮,亦由法爾力量起。

若問:以上這二十六種功德(即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是如何獲得的呢?滅盡解脫的所依在前面第二品中已宣說過。其餘的二十五種如果曾經修習熟練,則唯是以離貪而得,未修習熟練則通過加行勤作而得。所依:所謂四無色解脫與二無色遍處依於三界的所依身份。剩餘的十九種是在人中生起,因為必須依靠決定正教而生。那麼,上兩界由於無有傳教怎麼能以下下所依身份生起上上定呢?其實上兩界的無色定是依靠因力與業力而如應生起的。第一由因力而生:諸如先前以人的身份從串修有頂的等持中退失,轉生到色界任何一處,以先前串修的同類因而生起有頂的等持。由業力而生:先前在人中獲得無色定後退失,以這種順後受業之力而轉生色界,獲得無色界的等持,因為需要在其後世轉生到無色界之故。色界的下下靜慮通過因力與業力而生起一切上上靜慮,也有以法性力而生起的。以法性力而生:諸如世間壞滅時,下禪的眾生以極其強大的善法自然而然生起上禪之心。

俱舍論第八分別定品釋終

 

甲四(未義)分三:一、佛法住世期;二、非為臆造且謙虛;三、教誡後代不放逸。

乙一、佛法住世期:

佛之妙法有二種,教法證法之體性,
持教法者唯講經,持證法者唯修行。

若問:能開示一切法自相與共相的對法住世多久呢?佛陀所演說的一切妙法有兩種,一是教法三藏,二是證法三十七道品。能受持教法者唯是正確無誤地講經說法,能受持證法者唯是能無謬實修教法之義。所謂的是說別無其他。乃至教法與正法存在期間對法也將住世。

那麼,教法與證法住世多久呢?有些論師說住世千年,有些論師說住世千年指的是證法,教法還要更長。此外也有論師說住世達五千年的,即最初的五百年多得阿羅漢果,第二個五百年多得不來果,第三個五百年多得前二果,此(一千五百年)是果期;第四個五百年多出現慧學,第五個五百年多出現定學,第六個五百年多出現戒學,此(一千五百年)是修期;第七個五百年多出現持論藏者,第八個五百年多出現持經藏者,第九個五百年多出現持律藏者,這(一千五百年)是教期;第十個五百年是唯持形相期。

乙二、非為臆造且謙虛:

說此對法我多依,喀什米爾有部理,
若有錯誤均我過,正法理量唯諸佛。

若問:那麼,此對法論是原原本本依照《入智論》等中所說而闡述的嗎?雖然此對法論也與少數經部等相符合,但世親我大多數均是依據喀什米爾有部宗的諸位智者所建立的觀點而宣說的,並非是隨隨便便、憑空臆造自我杜撰的,儘管如此,但諸位智者如果發現此論中有詞句與意義方面的過錯,那完全歸咎于作者我,敬請諸位智士予以寬恕。

倘若有人想:按照有部的阿闍黎一脈延續的傳承,該不會有過錯吧。講說教法與證法道理能堪為正量的唯有諸佛出有壞以及佛子諸大菩薩,而其他人由於具有迷惑不解的情況而並非能做到這一點。

乙三、教誡後代不放逸:

本師世目今已閉,堪作證者多入滅,
未見真諦放肆者,以邪分別亂佛教。
佛陀已趣勝涅槃,持彼教者多隨滅,
無怙無教滅德眾,當今此世任意行。
既知如來正法壽,漸衰亡如命至喉,
一切污垢具力時,求解脫者莫放逸。

作者如此殷切教誡後學者切莫放逸度日:能指明解脫道與非道、如世間明目般的佛陀出有壞已趣入涅槃,除了佛陀以外,堪為正法見證的諸位聖者阿羅漢大多數也已銷聲匿跡、入於寂滅。此時此刻,根本沒有現見法性真諦,不依佛陀聖教、不受他人調教剛強難化之輩,惡念紛呈、放任自流,陷入卑劣尋思的氛圍中,帶著顛倒分別邪念而從詞句與意義兩方面來擾亂聖潔的佛教。到底出現了什麼樣的局面呢?廣嚴城的諸比丘大肆宣揚十種非事,根本的四部分裂成十八部,對佛教進行各種各樣增益、損減。再者,自生圓滿正等覺佛陀以及珍重秉持自生教法證法的諸位大德都已趣入了寂滅輪回苦及苦因的殊勝涅槃。無依無怙、孤苦伶仃、無有傳授正法者的所有眾生在能摧毀戒慧功德、泯滅佛法之因——惡見與三毒之垢染汙穢的驅使下,於當今世界肆無忌憚為所欲為。大能仁佛陀所宣說的上述佛理正教好似彌留之際命至喉結即瀕臨死亡般已奄奄一息、難得久住。在比比皆是的垢穢勢不可擋之時,了知此情此景之後,諸位欲求解脫者切切不可放逸無度,而應萬分慎重、百般精進受持佛法。世尊曾經親言:不放逸為無死處,放逸則為死亡處,不放逸者不死亡,放逸之人恒死亡。《別解脫經》亦雲:具壽佛陀之菩提,彼之諸法不放逸者方可獲得也。

此《俱舍論頌》,乃佛陀親口授記之大德、能背誦九十九萬部經典、具有不退智慧自在者共稱為第二遍知的大阿闍黎世親撰著圓滿。印度堪布則那莫劄即佛友與大譯師華哲僧侶翻譯、校正並以講聞方式而抉擇。

怙主累劫苦行成,開示無量法理中,
慧眼頓見諸所知,對法明鏡外無他。
廣聞經論善緣我,濁世享之喜浪花,
心中濺起善行滴,為法播種撰本釋。
由此論得三世善,合集回向利他眾,
無勤作具遍知力,教證講修法興盛。
願滿珍重護法寶,持教圓寂大德心,
勤續佛法慧命者,住于何處皆如意。
願輪回獄深淵中,無明鐵鐐緊縛眾,
以智慧劍斬斷時,同入解脫之妙宮。
願我世世具四輪,以聞思修久弘法,
(四輪:安住順境、親近正士、發宏誓願和積大福德)
自悟一切所知處,強烈悲心授群生。

此《俱舍論釋·開顯世親密意燈》,乃於大堪布全知香巴根嘎丹畢喜燦、圓滿佛陀至尊上師嘉揚欽則旺波為主的諸多大德足下恭敬依止的嘉揚洛德旺波撰著,本人幼時曾於克旺西繞嘉措、土登堪欽麥彭桑給繞吉前聞受此論旁注,後來在三藏大師大慈大悲、恩重如山之上師——伏藏大師土登秋吉劄巴蓮足下長久依止,詳詳細細地得受了此法的傳授,當時盡己所能銘記在心,立成文字,再後幸遇確鑿可靠的書函精心編輯抉擇而撰寫成這部通俗易懂的注釋,以此善根祈願教法證法如意寶興旺昌盛、長久住世。薩瓦達嘎拉囊巴瓦德!

 

西元二○○四年藏曆四月初八之吉日
譯竟于法王如意寶晉美彭措之顯密道場
——
喇榮五明佛學院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