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6/06 08:02:04
學習次第 : 進階

俱舍論釋 第七品 分別智

 

洛德汪波尊者 著 索達吉堪布 譯

 

第七品 分別智

第七分別智品分五:一、智之基;二、智之自性;三、智之具;四、智之得;五、智所攝之功德。

甲一、智之基:

無漏諸忍非為智,盡智無生智非見,
此外聖慧為二者,余為智六亦為見。

若問:上述既宣說了,也講了正見,那麼有是忍不是智,是正智而不是正見的情況嗎?無垢見道的八種忍均不是決定自境的智,因為尚未斷除取自境的懷疑,而是能斷除取自境之懷疑的無間道。盡智與無生智不是正見,因為它們不是真實斷定對境的計度分別,只是分別所作(指了知苦諦、斷除集諦、現前滅諦、修行道諦)與無所作(即苦諦亦無所知、集諦亦無所斷、滅諦亦無所現、道諦亦無所修)的智慧。除這兩者以外的聖者無漏慧也就是從苦法智至道類智之間既是智又是正見,因為它們是斷定真實對境的智慧。除聖者智慧以外,其他凡夫的世間正見是智,因為它是一種覺知,壞聚見等五見與世間正見共六種不僅是智也是見。

甲二(智之自性)分五:一、概述及對境;二、分類及差別;三、定數及對治之差別;四、相之差別;五、法之差別。

乙一、概述及對境:

智分有漏與無漏,有漏謂初世俗智。
無漏分二法類智,俗智對境為一切,
法智緣欲苦諦等,類智行境上苦等。

若問:既然經中說智有法智、類智、世俗智、他心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盡智與無生智十種。那麼,這十種智都是怎樣的呢?實際上所有的智如果歸納,則有兩種,即有漏智與無漏智。所謂的有漏智即是世俗智,所謂的世俗智就是指緣于普通的瓶子、氆氌等世俗對境的智慧。無漏智包括兩種,唯有法智與類智。世俗智的對境是一切有為法與無為法,因為它第一刹那了知自己與自群體以外的一切法,第二刹那再對其本身與所屬加以了知。所謂法智的行境是欲界的苦諦等四諦,因為它是從緣欲界苦諦等的角度而安立的。類智的行境是上兩界總集的苦諦等四諦,因為它是上界的對治之故。

乙二、分類及差別:

彼等以諦別立四,由依四諦彼等智,
安立無生與盡智,初生即苦集類智。

此等法智與類智各有四類,因為根據了知四諦的差別而各有四種智。由四諦的這些智而安立為無生智與盡智,盡智即是所謂的了知苦諦等(等字包括斷除集諦、現前滅道、修行道諦)的有境,無生智則是所謂無所了知、(無所斷除、無所現前、無所修行)的有境。盡智與無生智這兩者最初產生即是緣苦諦與其因集諦的類智,因為緣有頂的下下品修斷而是無常等(不淨、無我、空)苦諦行相與因等(集、生、緣)集諦行相的有境,因此它指的是有頂解脫道的類智。

由四智立他心智,不知勝地利根心,
羅漢過去未來心,法智類智互不知。

由法智、類智、道智與世俗智四者而安立為他心智,原因是緣有漏的他心是世俗智,緣無漏的他心是道智,根據對治的差別也是法智與類智。

他心智了知何對境呢?一、越地:下地的他心智不能了知上地的心,如上下禪之心(指下禪他心智不能了知上禪心);二、越根:諸如,信解鈍根者的他心智不能了知見至利根者的心;三、越補特伽羅:不來者的他心智不能了知阿羅漢的心。因為這些超越了各自對境的範圍之故。四、越時:他心智也不能了知已經滅亡的過去之心與尚未產生的未來之心,因為它是現在的有境。五、越類:法智的他心智與類智的他心智相互不能了知,原因是它們分別為欲界與上界之對治的無漏道,而可以了知同類。這以上均是就修斷而言的。

一切聲聞他心智,了知見道二刹那,
麟角喻知三刹那,佛無加行知一切。

在見道中無有他心智,因為見道的時間短暫而無有修他心智加行的機會,而且是同一入定相續。然而見道可以作為他心智的對境,其中聲聞的他心智只能了知對方見道十五刹那中最初的苦法忍與苦法智二者,而不了知類智等,由於所緣不同,因而要想了知類智必須要修其他加行,然而在此期間十五刹那已過去,無法再緣過去之心。麟角喻獨覺的他心智了知前二刹那與第八刹那此三心,原因是利根者在此期間(指第三——第七刹那之間)成就神通,從此以後(指第九刹那後)由於勞累而不能成就神通。出有壞佛陀則任運自成一切事業,無有加行勤作而圓滿遍知十五刹那。

盡智則於一切諦,謂已遍知等決定,
謂我更無所知等,承許彼為無生智。

那麼,盡智與無生智究竟有什麼差別呢?滅盡智是指所謂對一切諦,我已遍知苦,字所包括的我已斷除集、我已現前滅、我已修持道的此等入定證悟依靠後得來確定。所謂的遍知苦諦亦無所知……”依靠後得來決定即是喀什米爾論師所承認的無生智。

乙三、定數及對治之差別:

由依自性與對治,行相行境及加行,
所作因圓立十智。修道滅或道法智,
乃為三界之對治,欲界對治非類智。

若問:為什麼分為十智呢?這是以七種理由而安立的,一、從了知對境之自性的角度安立了世俗智;二、從上下界的對治方面安立了法智與類智;三、從無常等行相的角度而安立了苦智與集智;四、從行相與所緣兩個方面而安立了滅智與道智,其中行相各有四種,所緣也分有為法與無為法的差別;五、從加行的角度而安立了他心智,因為發心要了知他心而修行;六、從所作的側面而安立了盡智,因為相續中首先生起之故;七、以同類因圓滿而安立為無生智,因為它是以前所生一切無漏智的果。鑒於上述七種原因而安立了十智。

那麼,法智必定是欲界的對治、類智必定是上界的對治嗎?在見道中是一定的,而修道中卻不一定,原因是欲界的聖者生起滅法智或道法智斷除欲界的九種修斷後,可能會通過熟煉修道而斷除上界的修斷,由此可知,這兩者(滅法智與道法智)會是三界的對治。也就是說,由於滅諦與道諦二者是無漏法,而不屬於界,因此(下地欲界的滅法智與道法智)並不遜色於上地的滅類智與道類智,為此可以作為上界的對治,而苦法智與集法智不是上界的對治,因為它們是緣低於上界苦集諦的(欲界)苦集諦的修道,這是由於低劣不能滅除殊勝的緣故。

如果有人說:這樣一來,滅類智與道類智也應能作為欲界的對治了。

類智並不能作為欲界所斷的對治,原因是在未生起類智之前以法智已經斷除了欲界的所斷。

乙四、行相之差別:

法智類智十六相,俗智知此及餘法,
各諦行相各為四,心智無漏亦道智,
有漏緣所知自相,乃各實體之行境。

若問:那麼,十智是何對境的有境呢?法智與類智是無常等十六行相的有境,世俗智也與前兩智相同,緣加行道中的十六行相,除加行道以外,也緣其他時的其他行相,因為它既有不淨觀、慈心等自相與共相,也緣除此之外的行相。四諦的苦集滅道四智各緣自諦的無常等四行相。無漏他心智也就是道智,道智也同樣緣道諦的四行相。有漏他心智則緣所知心與心所自相的行相,而且也是分開而緣心與心所每一實體的行境,而並不能同時緣二者。也就是說,緣心王時不能緣心所,緣心所時不能緣心王,譬如:執著污垢時不能執著衣服,執著衣服時不能執著污垢。

余智唯具十四相,不攝空性與無我,
無垢十六無餘相,謂有餘相論中說。

除了以上這些智之外,剩餘的盡智與無生智只緣十四行相,空性與無我不包括在內,因為在後得時出現所謂的了知苦諦……”以及了知苦諦亦無所知……”這與我的名言與空性不存在顯然是相違的,而且入定與後得成立因果關係。

若問:無垢道十六行相中,有其他自相的行相嗎?無有其餘行相,原因是除十六無垢以外再無其他行相。西方論師則認為:有其他行相,因為《識聚論》雲:無常乃至緣間此乃處、此乃基,處即體相,基乃因也。由此可知,還有體相與因之行相。

行相實體為十六,彼之本體乃是慧,
及諸具緣均能取,一切有法即所取。

若問:那麼,十六行相有多少實體呢?十六行相有十六種實體,因為十六行相需要各自分開而現見的緣故。那麼十六行相到底是指什麼呢?一、依賴於緣,故為無常相;二、是有害的本性,故為苦相;三、是我所見的違品,故為空相;四、是我見的違品,故為無我相;五、是痛苦的種子,故為因相;六、由彼無間產生,故為集相;七、以連續不斷的方式而產生,故為生相;八、由許多因明顯成立,故為緣相;九、毀滅苦蘊,故為滅相;十、息滅貪等三火,故為寂相;十一、無有損害,故為妙相;十二、遠離一切過患,故為離相;十三、有趨向解脫之義,故為道相;十四、具有方便,故為如相;十五、修持解脫,故為修相;十六、能永遠真實出離,故為出相。

行相的本體是什麼呢?雖然經部認為行相的本體是智之執相,但此處按照有部宗的觀點而言,行相以慧為體,也就是說,從取對境的角度來講,並非唯有妙慧才能取,而是慧及具有所緣境的心與心所均可以取。所有存在的色等一切萬法是所取境。由此可知:妙慧既是行相,也是能取,又是所取;除此之外的一切有所緣境的心與心所既是能取也是所取;而無有所緣境的萬法唯一是所取。

乙五、法之差別:

俗智三種餘皆善;世俗智於一切地,
靜慮六地有法智,無漏九地具類智,
如是六智亦複然,四靜慮有他心智;
彼所依身欲色界,法智唯欲餘三界。

若問:十智是善、不善、無記法哪一種呢?第一世俗智既有善法也有不善法,又有無記法,因為三界的一切有漏智即是世俗智之故。其餘的所有智均是善法,因為他心智是修所生智,其餘智均是無漏道。

那麼,十智在何地具有呢?第一世俗智在三界九地都有,因為三界的一切有漏智是世俗智之故。靜慮六地具有所謂的法智,因為它是緣欲界苦諦等的無漏道。無漏九地具有所謂的類智,原因是靜慮六地具有見道所攝的智,前三無色界具有修道所攝的智。與類智相同,四諦智、盡智與無生智此六智也是於無漏九地中存在。四禪正行中具有他心智,這是由於它需要依賴易道(靜慮)的緣故。

那麼,何界的所依身份才具有這些智呢?他心智依賴欲界與色界的身份,而不依賴無色界的身份,因為它依於靜慮正行之故。所謂的法智依於欲界的身份,不依於上界,因為它是欲界對治的無漏道。依於三界身份的是除開他心智與法智以外的八智,這是由於三界的有漏智為世俗智、三界的所依身份均可以生起類智的緣故。

滅智唯是法念住,他心智三餘為四。

那麼,此等智分別屬於何念住呢?滅智僅僅緣無為法,因而唯一是法念住。他心智不緣身體並且只是緣相應法,故為後三念住。剩餘的八智具有四念住,原因是苦等八智輪番緣身至法之間,道智如果緣無漏戒時也就成了身念住,因而是四種。

法道類智各緣九,苦集智境各為二,
四智對境乃十智,滅智所緣非為智。

既然智也稱為所取,那麼多少智成為十智何者的對境呢?法智的所緣是九智,原因是道法智緣不包括類智的無漏七智,苦法智與集法智緣世俗智與有漏他心智。道智的對境是一切無漏智,因此緣世俗智以外的九智。類智的對境唯一是上界的諦,因而是除法智外的其餘九智。苦智與集智的對境是有漏法,因而緣世俗智與有漏他心智兩種。世俗智、他心智、盡智與無生智此四智的對境可以是十智,其原因:世俗智的對境是一切法;無漏他心智的對境也是九智,有漏他心智也可以了知世俗智與其餘有漏他心智;盡智與無生智是四諦智的本性。只有滅智的對境不是任何智,這是由於它唯一緣抉擇滅,而抉擇滅不屬於智的範疇。

十法對應三界法,無漏無為各有二。

一切所知法分為十種,接下來對應一下這十種法到底成為幾智的對境。那麼是如何分析為十法的呢?有為法分三界法與無漏法,此四者每一法都有相應與非相應兩種;無為法也各分善法與無記法兩種。

(下列內容,唐譯頌雲:類七苦集六,滅緣一道二,他心智緣三,盡無生各九。)

那麼它們是如何對應呢?世俗智的對境是所有的十法。法智的對境是欲界的(相應與非相應)二法,無漏有為(相應與非相應)二法,再加無為善法五種。類智的對境是上兩界的有為相應法、有為非相應法以及無漏相應法、無漏非相應法、無為善法共七種。苦智與集智的對境是三界的六法。滅智的對境唯一是無為善法。道智的對境是兩種無漏有為法。他心智的對境是欲界相應法、色界相應法與無漏相應法三種。盡智與無生智二者的對境則是不包括無為無記法在內的九法,這是由於此等智的所緣境即是此等所知的緣故。

世俗智除自群體,以外他法知無我。

那麼,有一智同時了知一切法的嗎?這種情況是沒有的,因為了知最廣大對境的是聞思所生的世俗智,它也是第一刹那了知自己及自之群體中存在的法以外的其餘一切法,因為觀一切法無我時,則了知其他一切法無我,而不是了知與自己共存的一切法,原因是自己對自己起作用顯然是矛盾的,並且與自之群體中存在的法過於接近,第二刹那以後才能衡量前者(其本身與自群體中存在)的法,經中也說無有一智知一切

甲三、具智之理:

無漏第一刹那時,具貪者唯具一智,
第二刹那具三智,此後四刹各增一。

若問:任何補特伽羅具有幾智呢?尚未離欲貪的凡夫只具有世俗智一智,而離貪凡夫則具世俗智與他心智。(無漏十六刹那即:一、苦法忍;二、苦法智;三、苦類忍;四、苦類智;五、集法忍;六、集法智;七、集類忍;八、集類智;九、滅法忍;十、滅法智;十一、滅類忍;十二、滅類智;十三、道法忍;十四、道法智;十五、道類忍;十六道類智。)聖者無漏第一刹那住於苦法忍位時,如若是具貪者,則只具有世俗智,因為前文中已明確說過無漏諸忍非為智。在第二刹那苦法智位時,具有世俗智、法智與四諦智中的苦智三者。這以後的四刹那依次遞增一智,即第四刹那(即苦類智位具有世俗智、法智、苦智與類智此四智)、第六刹那(集法智位具有前四智加上集智此五智)、第十刹那(滅法智位具有前五智加滅智此六智)、第十四刹那(道法智位)具足七智(即前六智加道智)。住於無漏第一刹那,如果非具貪者,則具有世俗智與他心智。其餘均可依此類推(即於具貪者所具智上各加一他心智)。

甲四(得智之理)分三:一、何道得幾智;二、何地得幾智;三、得之分類。

乙一(何道得幾智)分三:一、見道得幾智;二、修道得幾智;三、所說之餘道得幾智。

丙一、見道得幾智:

見道生起忍與智,彼等一切未來得,
三類智兼世俗智,是故稱謂現證邊。
彼即不生之有法,依於自地及下地,
滅邊所生末念住,具自諦相由勤生。

若問:見道時獲得幾智呢?在見道中,無論是生起忍還是智,當時都將獲得所生忍、智的同類或同所緣的未來法,也就是說它是未生之有法,而不是已生之有法,否則就有生起眾多見道的過失了。那麼,見道不同類永遠不得嗎?見道中苦集滅諦的三類智時由於究竟現觀了彼諦,因而也獲得前所未有的殊勝世俗智,為此也將得異類的智。之所以在一切法智位不得非同類的智是由於當時尚未究竟證悟聖諦的緣故。正是因為三諦每一諦最終證悟後才獲得,故而世俗智是由現證之末尾所生,由此得名現證邊。那麼,現證之末尾所生的世俗智均能現前嗎?由於它完全是指不生之有法,因此並非任何時候都現前,然而當時得繩已出現,故稱為得。在道類智時,不得世俗智,因為道諦無有現證之邊,也不能修一切道之故。

如果有人說:這樣一來,苦集邊所生的世俗智也不存在了,因為不能了知一切苦、不能斷除一切集之故。

這是不同的,原因是自相續的一切集能予以斷除,而自相續的一切道卻不能修行。

那麼,世俗智依于何地而獲得呢?依於見道任何地均得自地與下地的世俗智,例如,若依於未至定,獲得未至定自地以及欲界所攝的世俗智。那麼,它屬於什麼念住呢?滅諦邊所生的世俗智是最後的法念住,因為它緣的滅諦唯是法之故。而苦集諦所生的世俗智則是四念住,這些世俗智都具有各自諦的無常等行相,所緣同樣是各自的聖諦,它也是由加行勤作所生,原因是依靠修習見道的力量而得。

丙二、修道得幾智:

十六刹那具貪者,得六離欲貪得七,
彼上具貪修道中,悉皆獲得七種智,
勝伏七地得神通,堪達法證不動法,
輪番修之無間道,上八解脫道亦爾。

若問:修道得幾智呢?具欲貪住於十六刹那道類智時獲得四諦智、法智與類智此六智。道類智實際上是道智與類智二者的本體,此二智由現在而得,其餘四智唯由未來而得。不得世俗智的原因是不會獲得現證道諦邊所生的世俗智,除此之外的世俗智得到的理由不存在。之所以不得現證道諦邊所生的世俗智成立,是因為道諦無有現證之邊故。不得他心智是由於具貪之故。不得盡智與無生智,是因為得者位於有學道。

第十六刹那離欲貪者在具貪者所得智的基礎上再加他心智,共獲得七智,不得世俗智、盡智與無生智的理由如前。第十六刹那之上具欲貪者在修道之加行道、無間道、解脫道與勝進道均獲得法智、類智、四諦智與世俗智七智;勝伏四靜慮與前三無色界此七地的六十三無間道時也各獲得剛剛說的七智;有學道者在獲得前五種神通的無間道時同樣得到前面的七智;堪達法羅漢在得證不動法羅漢的無間道中獲得法智、類智、四諦智與盡智七智。有學道者輪番修有漏無漏靜慮的無間道也獲得剛剛所說的法智等前六智與世俗智這七智;能勝伏七地之上有頂的前八解脫道也獲得法智、類智、四諦智及他心智此七智。

有學煉根解脫道,獲得六智七智或,
無間道中獲六智,勝伏有頂亦複然。
盡智之時得九智,不動法者則獲十,
轉彼解脫末亦爾。              

有學鈍根者修煉利根的解脫道中,若是具貪者,則得法智、類智與四諦智六智。如果是離貪者,再加上他心智,共獲得七智。所謂的,是指有些論師說:由於以此得果與見道相同,因而還獲得現證邊所生的世俗智,因此得七智或八智。在有學煉根者的無間道無論是離貪者還是具貪者均獲得法智、類智與四諦智六智。而在有學無間道不得三智(指盡智、無生智與他心智),又由於與見道相同,所以也不得世俗智。同樣,能勝有頂的無間道也只得到這六智,不得其他智的理由如前。有頂的第九解脫道盡智時,有可能退失為鈍根者獲得不包括無生智的九智。不動法羅漢種姓者也能得到無生智,因此得十智。鈍根轉為不動法羅漢的末尾解脫道中也獲得十智,因為當時已變成不動法羅漢,這是以無漏九地之因全部圓滿而得的。

丙三、所說之餘道得幾智:

所說之余得八智。

除前面所說以外,剩餘的欲界第九解脫道、七地的所有解脫道、修神通及輪番修的解脫道,還有轉為不動法羅漢的解脫道均得前八智,不來果的加行道與勝進道也各得不包括盡智與無生智的八智。

乙二、何地得幾智:

于何離貪得彼時,亦得下地無漏法,
盡智亦得有漏德,諸地得前非得後。

若問:那麼,有漏無漏任何一道中獲得幾地之智呢?總的二道中第一世間道中如果依靠未至定而離欲界貪後獲得一禪正行,則於第九解脫道得一禪未至定與正禪所攝的世俗智,直至依靠有頂的未至定從無所有處離貪之間均可依此類推。

第二出世間道:諸如以二禪為例,於二禪離貪時得到第二禪所攝的無漏法,同時也將獲得下麵一禪未至定、正禪、殊勝正禪,于第九解脫時三禪地所攝的無漏法,因為增上對治類之故。同樣,其他地的無漏法也可依此類推。何者獲得盡智時不僅得無漏法,而且有漏的功德、不淨觀、呼吸法、念住等等也一併得到。也就是說,一切地所攝的功德依靠離貪之力而得者是以迎接的方式而出現的,因為獲得了心的王位。譬如,國王獲得王位時,各地人們以禮相迎。觀待加行的所有功德由於需要修持,因而當時不會得到。獲得諸地的功德,如果是欲界身份的阿羅漢(指以欲界身份獲得阿羅漢),則得三界所攝的功德,如果是色界身份的阿羅漢則獲得色界、無色界所攝的功德,若是無色界身份的阿羅漢,則只得無色界所攝的功德。那麼,一切功德均獲得嗎?以前在輪回中串習後退失的功德只是現前,而不得未來,因為以前已經得過之故。因此,只是得到以往未曾熟練修過並與無漏相應的無量心與禪定等。

乙三、得之分類:

有為善法新習得,有漏則立治遣得。

若問:那麼,得有多少種呢?有四種,即新得、習得、治得與遣得。新得:前所未有之法重新獲得;習得:反復現前。這兩者大多數依靠有為善法而得。修道是治得,斷絕煩惱的得是遣得,這兩者是從大多數斷除有漏法的角度而安立的。如此一來,無漏法的得是前兩種,有漏善法的得是四種,其餘有漏法的得則是後二種。

甲五(智所攝之功德)分二:一、不共功德;二、共同功德。

乙一(不共功德)分二:一、略說;二、廣說。

丙一、略說:

佛陀之法不共同,即是力等十八種。

若問:盡智有漏雖然總說了阿羅漢于盡智時得功德的情況,但當時唯有佛陀才得的功德是什麼呢?佛陀盡智時獲證的功德之法與聲聞截然不同,因而是十力以及字包括的四無畏,三念住及大悲此十八不共法。

丙二(廣說)分四:一、宣說力;二、宣說無畏;三、宣說念住;四、宣說大悲。

丁一(宣說力)分二:一、意之力;二、身之力。

戊一、意之力:

知處非處十智攝,知業果力為八智,
定等根信解界九,知遍趣行九或十,
宿住死生世俗智,知漏盡力六或十。

若問:那麼,十力為何智所攝呢?知處非處智力為十智所攝,因為知處非處智力了知一切有為法與無為法;知業報智力具有除了滅智與道智以外的八智,這是由於其對境業果是苦集諦所攝的緣故;知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知根勝劣智力、知種種信解智力與知種種界智力是不包括滅智的九智,之所以不包括滅智是因為此等智唯一緣有為法(而滅智唯一緣無為法)。徹知趣入地獄至佛果間的知遍趣行智力,如果從徹知道自本體方面來說,則是不包括滅智的九智,若就徹知道果而言為十智。知宿住隨念智力與知死生智力二者為世俗智所攝,因為它們不是真諦的有境而是所知自相的有境之故。知漏盡智力,如果就了知漏儘自本體而言是法智、類智、滅智、世俗智、盡智與無生智此六智,若從是漏盡相續中(指佛相續)具有的智這一角度來說,則是十智。

宿住死生依四禪,餘者則依一切地。
何故唯佛稱為力?因彼具有無礙故。

若問:這些智力依于何地呢?知宿住隨念智力與知死生智力二者在四靜慮正禪中具有,這是由於它們需要從止觀雙運之等持中產生的緣故。其餘八力依於斷除下地之地,而不依于產生功德之地,因此在不包括後七地未至定的所有地中均具有(即欲界、四靜慮、未至定、中定、四無色界此十一地),因為於此等地容易生起之故。所有無漏智均如應依於一切無漏地,世俗智所攝的所有智力依於一切地。

三界什麼身份具有此等智力呢?欲界身份可以具有一切智力,色界的身份具有色界地所攝的一切智力,無色界的身份只具有無色地所攝的一切智力。

若問:既然聲聞緣覺其他補特伽羅相續中也具有知漏盡智與知宿住隨念智,那麼為何只有佛陀相續中存在的才稱為力呢?之所以佛陀相續中具有的方稱為力是由於只有佛陀才能無礙照見萬法。

戊二、身之力:

身即無愛子之力,他師承許各骨節,
大象等七十倍增,彼之本體所觸處。

若問:如是意之力無量無邊,那麼佛陀身之力有多少呢?佛身具有無愛子之力,其他論師承許說:佛身的三百六十二骨節每一骨節均具有無愛子之力。那麼,無愛子之力到底有多大呢?凡象以及字所包括的香象、大露力者神力、勝伏(一阿修羅王)神力、妙支神力、妙力神力、無愛子之力,此七種力逐步向上成十倍遞增。那麼,身力的本體是什麼呢?其本體是所觸處,因為它是果所觸之故。

丁二、宣說無畏:

無畏四種依次第,如初第十二七力。

若問:無畏有幾種呢?無畏有四種,即正等覺無畏、漏永盡無畏、說法障無畏、說出離道無畏。那麼,此等無畏為何智所攝呢?正如第一智力(知處非處智力)是十智一樣,第一正等覺無畏也為十智所攝,因為所謂的現前圓滿正等覺就是指現量洞曉一切所知萬法。如第十智力(知漏盡智力)是六智或十智一樣,第二漏永盡無畏也是如此,如果從窮盡漏法的角度而言是六智,如果從相續中具有的角度來說為十智。如第二智力(知業報智力)是八智一樣,第三說法障無畏也是如此,障礙之法幾乎均為有漏,是苦集,故為八智所攝。誠如第七智力(知遍趣行智力)是九智或十智一樣,第四說出離道無畏也是如此,因為就出離道果而言,為十智;從道的本體而言,則是除開滅智的九智。

丁三、宣說念住:

所謂三種之念住,本體正知正念性。

若問:三念住到底指什麼呢?即是指如來說法時,於恭敬聽受所說法者,不以為喜之心念住;於不敬聽受所說法者,不以為怒之心念住;於聽及不聽二者,不為喜怒之心念住。因此,三種念住的本體是正念正知的自性,但觀待眷屬的差別而宣說了三種。

丁四、宣說大悲:

大悲乃為世俗智,資糧行相與行境,
及平等故上品故,與悲不同有八相。

大悲的本體是世俗智,因為以慈憫心晝夜六時關照世間的興衰之故。為什麼稱作大呢?由於在三大阿僧祇劫中以二資成就,故因廣大;憫念慈愛普願群生遠離三苦,故行相廣大;照見三界一切眾生,故行境廣大;垂念三界群生遠離行苦的悲心平等,故趨入廣大;此乃極其敏銳的智慧之自性,故上品廣大。鑒於以上原因故稱為大。

那麼,大悲與悲心有何差別呢?它們的不同點有八種。一、本體之差別:悲心是指無嗔,大悲則是無癡;二、所緣之差別:悲心是緣欲界的眾生,而大悲則緣三界有情;三、行相之差別:悲心只具有願離苦苦的行相,大悲則具有願離三苦的行相;四、所依之差別:悲心依於四靜慮,大悲只依於第四靜慮;五、相續之差別:悲心在聲聞緣覺相續中也有,大悲則唯獨佛陀相續中才有;六、獲得之差別:悲心以離欲貪而得;大悲則需以離有頂貪而得;七、救濟之差別:悲心非普遍救濟,大悲則普遍救濟。八、趨入之差別:悲心不同等趨入,大悲則平等趨入(指觀待眾生同等慈悲)。

諸佛資糧與法身,行利眾事平等性,
彼等身壽與種姓,以及身量非相同。

那麼,諸佛的所有行相均一模一樣嗎?諸佛以三平等性而相同,也就是說,諸佛積累二資因平等性,獲得法身果平等性,行利眾事業平等性。然而壽命、種姓、身量卻迥然有別,因為這些是相應所化眾生的意樂而示現的緣故。

乙二、(共同功德)分二:一、略說;二、廣說。

丙一、略說:

他法則與有學共,有同異生即無染,
願智無礙解通等。              

若問:那麼,共同的功德有哪些呢?佛陀的其他法則與有學聲聞緣覺是共有的,有些則與凡夫共同,因為佛陀意相續中具有的功德,在他們的相續中也具有,這也只是說種類近似,而本體卻相差懸殊。那麼這些共同功德是指什麼呢?其中無染、願智、無礙解與第六通是與聖者共有,字所包括的前五神通、(四)靜慮、(四)無量、(四)無色、(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與凡聖二者同具。

丙二(廣說)分二:一、與聖者共同功德;二、與凡聖二者共同功德。

丁一(與聖者共同功德)分四:一、無染;二、願智;三、宣說四無礙解;四、得法。

戊一、無染:

無染乃為世俗智,依第四禪不動法,
依人而生欲界惑,未生有事行境者。

既然說有同異生即無染,那麼無染到底是指什麼呢?無染定是世俗智,原因是修行者以他相續煩惱不緣自己而生起的意願而入等至,出定後結合入定作為護持他心的方便。

它在何地具有呢?只是在第四靜慮才有,因為它是依于易道中最殊勝者之故。什麼補特伽羅才能現前呢?只有不動法阿羅漢相續中才具有,而其他補特伽羅無有,因為其他補特伽羅會再度生起煩惱故。它依于何界的所依身份而產生呢?依人而生,原因是以人的身份獲得阿羅漢者先前唯恐他者的煩惱而以之作為所緣,加以憶念,故是能滅盡彼之方便。它的所緣是煩惱,理由如前。由於以人的身份來緣,因而屬於欲界。此無染定不能斷已生煩惱,而是斷未生(未來)之煩惱,由於阿羅漢不緣無事諸見斷,是以有事修斷之貪等作為行境而願其不生的有境。

戊二、願智:

願智亦爾緣諸法。

我當知此的心願入第四靜慮等至,結果也如願了知彼之對境。其本體、地、補特伽羅與所依均與無染定相同,然而願智的所緣不只是煩惱,而是色等一切法。

戊三、宣說四無礙解:

法義詞辯無礙解,初三次第無礙知,
名稱意義與詞句,第四無礙明宣說。
道自在性緣語道,本體九智依諸地,
義十或六一切地,餘者則為世俗智,
法於欲界四禪具,詞依欲界初靜慮。

如同無染定為不動法補特伽羅具有、依靠三洲人身而生一樣,法無礙解、義無礙解、詞無礙解與辯無礙解也是如此,它們的所緣、地、本體方面有差別。前三者的所緣依次是對名稱、意義、詞句無礙了知。第四辯無礙解,以斷定意義相聯或相違的詞語無有滯礙為他眾明顯宣講,如是宣講之智對於道等持自在——不忘自在(作意止觀等持而不忘失)能無礙了知,因而它的所緣是語與道(也就是說對於語與道無礙了知即名辯無礙解)。本體是滅智以外的九智。地:可以如應依於欲界至有頂之間的一切地。

義無礙解:從了達諸法之義的角度而言是十智,若從通達涅槃勝義的角度來說,則是滅智、法智、類智、世俗智、盡智與無生智六智。它在欲界至有頂之間的一切地均具有。

此外的法無礙解與詞無礙解是世俗智。地:法無礙解在欲界與四靜慮中具有,而在無色界是不存在的,因為無色界無有名聚之故;欲界與一禪具有詞無礙解,而這以上是沒有的,由於一禪以上無有引發言詞之尋的緣故。

戊四、得法:

若不具全一不得,彼六德依邊際獲,
邊際有六靜慮邊,彼者隨順一切地,
依次增上至究竟,佛外他者加行生。

若問,那麼,獲得四無礙解中的一者就一定獲得所有的無礙解嗎?這是一定的,原因是四無礙解不具全而獲得其中之一的情況是沒有的。

無染等六種功德是依何地而獲得的呢?這六種功德(無染、願智、四無礙解)是以第四靜慮邊際之加行而得到的。那麼邊際有多少種呢?邊際有六種,如果從意義上分析,則是前面所說的(無染、願智、四無礙解)六種,或者除開詞無礙解的五種,再加上第四靜慮邊際本身,共六種,詞無礙解之所以不包括在內是因為它雖然是依第四靜慮而得,但實際上必定依於欲界與第一靜慮,也就是說因為它是欲界與一禪地所攝的緣故,如雲:詞依欲界初靜慮。這六種功德稱為邊際的原因是什麼呢?這是有原因的,第四靜慮的邊際隨順一禪至有頂之間順行(由欲界至有頂)或逆行(從有頂至欲界)的一切地,之後從下品至中品、由中品到上品逐步遞增,趨至究竟。所有六種功德都是同樣,在佛陀以外他者相續中具有的是由加行勤作而生,而佛無有加行,因為佛陀是功德自在者之故。

丁二(與凡聖二者共同功德)分五:一、分類;二、本體;三、法之差別;四、神通所攝之功德;五、廣說第一神通。

戊一、分類:

神境天耳他心通,宿命生死漏盡通。

若問:既然說無礙解通等那麼神通有多少種呢?神通有六種,即神境智證通、宿住隨念通、天耳智證通、他心智證通、生死隨念智證通與漏盡智證通(關於六通,大小乘阿毗達磨說法不同,此處是大乘阿毗達磨說法,按照小乘自宗應將其中的宿住隨念通換成天眼智證通。)。

戊二、本體:

彼為解脫道慧攝,其中四通世俗智,
他心通則為五智,漏盡通如漏盡力。

總的來說,六通均是解脫道的智慧。分別而言,除了第三他心通與第六漏盡通以外的四通本體是世俗智,因為它們是所知自相的有境。他心通:是緣他心而了知彼之差別的神通,如果所緣是無漏法,則是法智、類智與道智,所緣若是有漏法,則再加上世俗智與他心智本身共五智。漏盡通:如同漏盡力一樣,就漏法滅盡而言是六智,就相續中具有而言為十智。

戊三、法之差別:

五通依於四靜慮,自與下地為對境,
所得由修熟離貪,他心通具三念住,
神境天耳眼唯身,眼耳無記餘皆善。

若問:那麼,此等通在何地具有呢?前五通在四靜慮正禪中具有,由於它們依于易道之故。第六漏盡通則於九地中具有,因為這些均是自己所依之自地與下地的有境。

那麼,它們是依何而獲得的呢?所得的一切神通均是依靠前世於輪回中修習熟練遠離欲貪而得,如果修行尚未達到純熟則由加行而得。

那麼,此等神通屬於什麼念住呢?第三他心智證通具有除身念住以外的三念住,因為它唯一緣相應法之故。神境智證通與天耳通、天眼通唯一是身念住,這是由於它們緣色與聲的緣故。

此六通是善、不善、無記法哪一種呢?天眼通與天耳通是無覆無記法,其餘的神通均是善法。

戊四(通所攝之功德)分二:一、宣說三明;二、宣說三神變。

己一、宣說三明:

最後三通即為明,遣前際等無明故。
無學漏盡初二者,彼相續生故謂明。
許有學具無明心,是故經中未稱明。

阿羅漢相續中的最後三通是明,為了對治前際無明、後際無明、中際無明而分別宣說了宿住智證明以及字所包括的死生智證明與漏盡智證明。宿住憶念明能對治前際無明,由於憶念往昔自性衰敗而生起厭離的緣故。死生智證明對治後際愚癡,原因是由隨念其他所化相續的未來衰敗而心生厭離。漏盡智證明能遣除中際愚癡,因為現量證悟現在之實相。為什麼稱無學位明呢?其中的漏盡智證明既是無學也是彼之明覺。前二明在無學位者相續中能生起,從這一角度而稱為無學明,當然直接來說,這兩種明是有漏法,因而既非有學也非無學。既然離貪有學者也具宿住智與死生智,那為何不安立為明呢?雖然承認有學者也具有此等,但由於它們是在被無明勝伏之相續中存在的,故經中並未將它們稱為明,因為無明與明自相矛盾。

己二、宣說三神變:

神境他心漏盡通,即三神變教為勝,
此必毫無錯謬成,能引利樂之果故。

此等神通中第一神境通、第三他心通、第六漏盡通依次為神境神變、記說神變與教誡神變,因為此等能打動所化眾生之心的緣故。那麼這三者中哪一神變最為殊勝呢?教誡神變最為殊勝,因為它必定是無有錯謬而形成的,並能引利益之果(指增上生之人天果報)及安樂悅意之果(指決定勝涅槃之果)故。

戊五(廣說第一通)分三:一、宣說神境通;二、宣說天眼耳通;三、遣疑說餘通。

己一(宣說神境通)分三:一、本體及對境;三、宣說化心;三、神境通之分類。

庚一、本體及對境:

神境乃為三摩地,從中幻化與運行,
佛陀唯有意勢行,餘者運身勝解行。
欲界化外四處二,色界所攝二幻化。

既然說神境通,那麼到底什麼是神境呢?所謂的神境指的就是等持,為何稱為神境呢?從中能產生、成就一切功德故。所產生的是什麼功德呢?即是自在幻化與行於種種對境。那麼,行有多少種呢?有三種,一、意勢行(極遠方舉心緣時即能至);二、運身行,快如飛禽;三勝解行,由作意遠方成近距離所生之行(即極遠處作意為近處便可速至)。哪些補特伽羅具有此等行呢?意勢行唯獨佛陀才有,其餘的聲聞等也有運身行與勝解行。

幻化有兩種,即欲界攝幻化與色界攝幻化。其中欲界化為何是色香味觸處四幻化,而不是幻化眼等幻化呢?這是由於在眾生種類中前所未有不能重新幻化的緣故。之所以無有聲化,是因為聲不存在同類的相續。也不是法處與意處幻化,原因是它們無有化心。幻化有兩種,即自己轉變為獅子等與自身相聯幻化,以及使對方轉變為獅子等與他身相聯幻化。屬於色界的幻化只是色化與觸化兩種,而不化香與味,因為色界不存在香味之故。那裏同樣也有與自身相聯及與他身相聯兩種幻化。

庚二、宣說化心:

能化之心有十四,定果次第二至五,
非化上界所生心,依於靜慮得化心。

若問:只有神通才能作幻化之事嗎?並非如此,因為神通能知曉需要怎樣幻變,而是由神通中起始、依靠現前化心來幻化的。此等化心也分為十四種。是哪十四種呢?四靜慮正禪中生自地與所有下地的化心之果,也就是說,一禪地的果是自地與欲界的兩個化心(2),二禪有自地與下二地的三個化心(+3),三禪產生四個化心(+4),四禪有五個化心(+5),依此次第而了知。由此可見,下地的靜慮之果不可能化現上地所生的化心,否則就有下地可幻化上地的過失了。

若問:化心是如何獲得的呢?獲得化心的方式:在靜慮的正行中以遠離下地之貪的方式而獲得。

淨定自生彼生二,以自地心能幻化,
化語由下亦可言,非佛必具幻化者。

那麼,化心如何入出呢?首先現前化心,入化心時務必要從淨定中起現,相續時由化心本身中產生。在未從化心定中起定之前只生化心自己的相續,要出化心定時,必須要入淨定而起,因為未入定就不能起化心之故。所有幻化均是同樣,只有以自地的化心才能起現自地的幻化,而以異地的化心不能起現他地的幻化。然而,要令所幻化者言語的說心在二禪以上自地中是無有的,因此要現前下地一禪的尋伺才能言說。字是指欲界、一禪地的化身以自地的說心而言談。人天導師佛陀的幻化身要言說,佛陀不必親自開口,可以隨意令化身言說。除此之外的所有幻化身均需要具足幻化者來說。

加持令他言亡具,不穩固無餘許非。

若問:既然一相續中不能同時產生二心,那麼有說心時無有化心,有化心時無有說心,又如何令幻化身言說呢?最初加行時化心現化身後說願我的這一幻化身長久存在,爾後願以說心而言,逐漸通過加持而令化身言說,到最後不依化心而僅以說心便可言談,因此無有上述過失。

那麼僅僅活者才有加持嗎?喀什米爾論師承許說:死者也有加持,比如加持大迦葉的骨鎖留存而在此期間一直保存,然而不堅固的身肉等無有加持。而其餘論師則認為:死者也無有加持,迦葉尊者的骨鎖之所以能留存實際上是依靠所有清淨天人的威力而留存的。

初時多心化一身,純熟之後則相反。
由修而生無記法,俱生而得有三種。

若問:那麼,多化心只能化現一化身還是一化心才能化現一化身呢?最初未熟練時,多化心只能化現一化身,因為需要長久勤作之故。後來神通已達純熟時,則與前相反,一化心也能化現多種化身。若問:化心的本體是善、不善等何法呢?修所生之化心必定是無記法,天龍羅刹等的生得化心也能為了作利害之事而化現,又可以是等舍狀態,因此有善、不善、無記法三種。

庚三、神境通之分類:

神境通由五種生,即由咒藥業所成。

若問:神境通只有修得與生得嗎?不只是如此,神境通有修得、生得、咒成、藥成與業成五種。其中咒成神境通:諸如依靠甘達熱等密咒而成的神境通。藥成神境通:諸如由龜精、孔雀翎等妙藥所成的神境通。業成神境通:諸如我乳國王與中有眾生的神境通是由業力所生。

己二、宣說天眼耳通:

一切天眼與天耳,靜慮之地清淨色,
恒時有依無或缺,能取遠細等對境,
羅漢麟角喻佛陀,次見二三千無量。

若問:天眼與天耳是以天人真正的眼耳還是相似而得名的呢?天眼與天耳這兩者與色界的天眼天耳無有差別,因為是借助禪定力而在此二根之群體中形成彼禪與彼地的清淨色。這兩者具有心識而取境,因此恒時是有依根。無有盲、聾等殘疾現象。它們的對境是色與聲,而且也是遙遠、細微以及字所包括的遮障之色與聲的有境,所以遠遠超勝肉眼。

那麼,天眼通能見多遠距離呢?聲聞阿羅漢、麟角喻獨覺、人天導師佛陀的天眼依次能照見二千世界、三千世界與無數世間界,這也是就現行而言的,不就現行而言,前三者按次第能照見一千、二千與三千世界。

己三、遣疑宣說餘通:

俱生不能見中有,他心通則有三種,
尋思明咒成亦爾,獄初知人無生得,

若問:只有神境通是生得還是其他通也有生得的呢?神境通以外的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住隨念通也有生得,生得的天眼不能見中有身,因為中有是修得天眼的對境。生得的他心通從意樂的角度而言有善、不善、無記法三種。尋思者由他人的身語之相中得來的他心通與明咒所成的他心通也是善、不善、無記法三種,而修生的他心通唯是善法。地獄眾生的他心通與宿住隨念通從最初剛剛出生直至苦受未擾亂心之間能了知,在此之後連自己尚且不能憶念,就更不可能了知他心了。天人、旁生、餓鬼等其他眾生具有的生得他心通恒時能了知他心。人類的神境通等具有前面所說的修得、尋思成、明咒成、藥成與業成五種,此等通之所以不具備生得,是因為人類的神境通等不能僅僅依靠出生而具有。

俱舍論第七分別智品釋終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