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3/08/11 13:30:33
學習次第 : 進階

 大乘五蘊論講記2
世親菩薩 造
智敏上師 講

甲二 總標名數

 

大乘五蘊論

“大乘”,我們說佛教裡邊有大乘、小乘。小乘是以自了為目的,自己了脫生死就完了,不發心度一切眾生的。小乘不是不度眾生,與自己有關的也度,但是沒有這個願,一切眾生一個不漏地度,所以說是小乘。那麼“大乘”是發菩提心,所有一切眾生,不管是冤親,跟我有關係沒關係,遠的近的,都要度完,一個也不留。發這個心的就是“大乘”。

這裡我們再簡別一下,大乘跟小乘是在心上的,不在經論上的。這部論大乘人去看,就是大乘經、大乘論;小乘人去看,它也變成小乘的了。所以不能說這部書是大乘的,那部書是小乘的。

那麼這裡怎麼說“《大乘五蘊論》”呢?這是說這個《五蘊論》是以大乘的觀點來講的,是這個意思。大乘是以發菩提心,度一切眾生出發的,都叫大乘。大乘有兩個大體系(兩個派),一個是中觀派,一個是瑜伽派。這個《五蘊論》是以大乘的瑜伽觀點來講的,所以叫“《大乘五蘊論》”。

 


如薄伽梵略說五蘊:一者色蘊、二者受蘊、三者想蘊、四者行蘊、五者識蘊。

“如薄伽梵”說,這個論是世親菩薩根據經來的。經是佛說的,“如”就是根據,“薄伽梵”就是佛。“薄伽梵”是印度話,也翻世尊,也就是佛。有六個意思,“尊貴”、“吉祥”等六個意思。因為這六個意思你翻了一個,把五個就丟掉了,那麼乾脆不翻,就這樣子“薄伽梵”保存原名,那麼提起“薄伽梵”呢,大家把這六個意思一齊都能夠湧現出來。那麼經上,佛把一切法歸納成“五”種“蘊”。“蘊”,什麼意思?我們後頭要講。哪五種“蘊”呢?

第一個是“色蘊”,所有物質一類的,我們現在所謂的物質一類的東西,都叫“色蘊”,包含一些微細的物質,我們眼睛看不到的。色有三種:有見有對,是最粗的;無見有對,是細的;還有一種無見無對,是意識的物件,不是我們五官的物件,這個也屬於色的範圍。

第二種,“受蘊”,一切感受,我們碰到的苦樂這些。

第三種,“想蘊”,意思就是取相,或者是了知,都可以。

第四種,“行蘊”,是造作,遷流造作,不是穩定的,他是遷流、變化,造作是我們意志能夠起這個作用的。

第五種,“識蘊”,了別叫識。

第一句話就是標一個名,“如薄伽梵”,不是我們自己說的,不是世親菩薩自己編出來的,是根據經、依據佛所說的,有五個“蘊”,哪五個呢?一者“色蘊”,二者“受蘊”,三者“想蘊”,四是“行蘊”,最後一個是“識蘊”。

我們再看《廣五蘊論》,對照一下,就比較明確了。

 


【廣】 佛說五蘊:謂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

“如薄伽梵略說五蘊”,他這裡說“佛說五蘊”,很明確“薄伽梵”就是“佛”,從這一點,不查字典也知道,“薄伽梵”就是“佛”,佛說的五蘊。哪五個蘊呢?色、受、想、行、識——“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這個批註比世親菩薩原文反而簡單,因為前面的原文很清楚了,不必要再增加批註了。但是他這裡一個就很明確地告訴你,“薄伽梵”就是“佛”。“如佛說”這句話就點出來。你如果“薄伽梵”查字典,沒有字典的話,你把《廣五蘊論》一看,那麼基本上也知道就是佛說的。查字典當然要仔細一點了,“薄伽梵”有六個意思。那麼你不查的話,你知道就是“佛”,就可以了。

所以說《廣五蘊論》跟《五蘊論》基本上就是起對照作用,它這裡詳細的,它那裡不要再講了,就簡單地說過了;它這裡頭講得還不太透的,它那裡就給你打開來講。所以我們學的時候,《五蘊》是一個原本、是教材,《廣五蘊》是批註、是參考資料,看的時候要對照看。你如果這個看了之後,看完了,再看那一個,那就失去意義了。就是要一段一段對起來看,作一個批註的這樣去看。

那麼今天我們就講到這裡,因為開頭只是介紹一下,明天以後不是這麼慢了,這麼慢地講下去,哪一天講完都不知道了。明天開始就要講多一點。學習的方式,就是要預習,你事先先去看一看,哪些懂的,哪些不懂的。不懂的聽的時候就特別注意一下,或者討論的時候把這個不懂的問一下。討論能夠解決問題的,就討論解決。如果討論會上解決不了的,就由組長把你們的問題提上來,第二天給你們解決。或者要查資料的,資料查到之後給你們解決,總之希望在學習當中,把我們所想到的問題都能夠通得過去, 如果學了半天還有很多不懂,這個樣子學習的效果不好。總之基本上都能把一切問題都解決掉。

好,今天我們就講到這裡。

 


第二講

(2A)我們說法相書的組織非常嚴密,是一層一層次第解釋的。我們看這裡結構,“如薄伽梵略說五蘊”,佛,他在說法的時候,簡單的說五蘊;中等的,十二處;廣的,十八界;再廣的,八萬四千法門。略略地說,世間上一切的法,可以略攝為五個蘊。什麼是“蘊”?我們前面講過,積聚的意思叫“蘊”。

哪五個蘊呢?他馬上就跟著解釋:“一者色蘊,二者受蘊,三者想蘊,四者行蘊,五者識蘊”,一個是“色蘊”,一個是“受蘊”,一個是“想蘊”,一個是“行蘊”,第五個是“識蘊”。這五個“蘊”,就是佛說的“五蘊”。下邊還要講下去,什麼叫“色”,一點一點打開。

現在我們看廣的。“佛說五蘊”,“佛”,兩個一對照,就是“薄伽梵”,“薄伽梵”就是“佛”。“謂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這個是總說。

“蘊”的意思,我們上一次講過,積聚的意思叫“蘊”,這個後頭還要開講,我們這裡只略略提一下。積聚的意思,很多東西合攏來,聚了一堆,同樣性質的把它分了一類,分了一聚,這個就叫“蘊”。屬於物質方面的,“色蘊”;感受方面的,“受蘊”;想像的、概念方面的,“想蘊”;造作,行動的,就是“行蘊”;了別的,“識蘊”。

以前我們也講過,有質礙的是“色蘊”,“質礙為性”。“受蘊”,“領納為性”,領納前面的。當根、境相對的時候,產生識,識生的時候,就有變化。這個變化,具體地,就現在觸上;受就把觸的那個變化領納出來,然後明朗化,這是苦的,這是樂的,這是不苦不樂的,這是“受蘊”。“想蘊”,“取相為性”。外邊的、客觀的相,擺在我們心裡來了,就是成了我們的名言,也就是概念之類的東西。把客觀的東西,移植到自己心裡上來了,“想蘊”。“行蘊”,我們的意志造作,這些。遷流造作叫“行蘊”。“識”,是了別,能夠分別這是什麼什麼的,這個是了別的一個心,叫“識蘊”。

那麼,這個裡邊就是說“受蘊”跟“想蘊”,跟“行蘊”裡邊的心所法,它是了別個別的境;“識蘊”是了別總的境。等於說識蘊是總經理,全部都管,但是明細的,不是他管的。帳是會計管的,錢是出納管的,外邊的業務,是外勤人員去幹的。那麼各式各樣的人都分工,而總的管的是總經理。那麼具體事情,他都要管,但是他又不是每個事情親自管,他是監督管理。“識蘊”是在後頭的。

這五個蘊,我們以前講過,後頭還要講,現在是略略提一下。積聚叫蘊,那就是說,這五個蘊裡包含的是有為法,沒有無為法。無為法為什麼不在五蘊裡邊?這個我們有講義,你們下了課可以抄。

無為非蘊攝——依《俱舍論頌疏》

我們看看,為什麼五蘊裡邊沒有無為法?《俱舍》裡邊有一個頌1:“蘊不攝無為,義不相應故”,五蘊裡邊,是不包括無為法的。這個問題,我們以前在廣化講的時候,學生裡邊總是搞不清,有的時候還要提反面的一些問難。但是,我們在《俱舍》裡邊,直截了當告訴你了,蘊是不攝無為法的,五蘊裡邊只能是有為法。為什麼不攝?“義不相應故”,它的意義,跟五蘊是不相應的。什麼叫不相應?好幾個不相應,下面就要說。

無為法在《俱舍》裡講三個,《百法》裡講六個。不管它三個、六個,總之,沒有生住異滅的叫無為法。那麼,現在我們說這個無為法,它不是色,沒有質礙的,我們說有變礙的叫色,色蘊的定義就是變礙為性。那麼,這個無為法不變的,無為法也沒有質礙的,那當然是不能叫色,跟色的意義不相應,它不能擺到色蘊去。那麼受是領納為性,無為法不能領納。想是取相,無為法也不能取相。乃至識是了別,無為法也不能了別。這樣子呢,這五個蘊裡邊,無為法都插不進去。

那麼有的人說了,你五個蘊插不進,第六個蘊就可以了,來個無為蘊好了。不能立,為什麼原因?第一個,蘊是積聚的意思,無為法怎麼積聚呢?無為法是沒有東西的,怎麼聚起來呢?色蘊是很多的色,內色、外色、過去的色、現在的色、好的色、粗的色、細的色,各式各樣的,把它合了一起,叫了個色蘊,那麼無為法不能分類,也不能聚集。所以說它跟蘊的意思不相應,也不能立一個無為蘊。

再一個依據,比較細一點,能懂的就懂,不懂的暫時放下,這是《俱舍》的文。我們說蘊分兩種,一種是跟煩惱相應的,叫“取蘊”,這個我們講過的,煩惱所執著的、執取的那個蘊,或者是煩惱所生的蘊,或者蘊所生煩惱,互相的這個關係的,假使跟煩惱有聯繫的,這個叫“取蘊”,這是有漏的。這有漏的取蘊,是一切染汙的所依, ——一切染汙,都依靠有漏的五蘊,來生出來的。“故顯染依”,這個有漏的五蘊是染汙的依。那能依就是染汙,所依就是五取蘊。反過來,無漏的五蘊是淨依,一切清淨的法,依靠無漏五蘊的。所以這一個蘊,也通染也通淨。那麼,無為法卻不通染不通淨。無為法是無漏的,不通染。所以說無為法不是染依,也不能做有漏的。所以說淨依也好,染依也好,它都不是依。無為法不能生東西的,不能給人家做依靠生出其它東西來的,無為法是不生不滅的。所以說這兩個意思,淨依也好,染依也好,都不相應,所以說無為法不能立蘊。

那麼,上一次講的五蘊,為什麼,六個蘊不能立。少一個蘊行不行?少一個蘊也不行。那麼這就牽涉到受、想兩個心所跟那一次講的界差別因,為什麼它的次第這樣子,這個我們現在就不講了,擺到後頭要講,後頭講五蘊的時候,蘊是何義等等,那個時候再講。你們現在,講得深了,怕你們容納不了,到那兒講到最後了,把深的東西放在後頭講。這個暫時就不講了。下邊我們開廣五個蘊:色蘊、受蘊、想蘊、行蘊、再一個識蘊。

 


甲三 別牒解釋
乙一 色蘊

雲何色蘊?謂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諸色。

這是《五蘊論》的,它是一個一個分開的,跟你打開來的,就是一個網,它的一個綱,再下邊一個目,綱分了幾個目,幾個目,每一個目又是一個綱,它又分了很多的科。

“色蘊”,是五蘊裡邊的第一個。色蘊是什麼?總的來說是“四大種”,四大種所造色兩種。這兩種裡邊再分開講,什麼是四大種,什麼是所造色,這個是一個一個分下去,就是字典了,你查字典沒有那麼清楚。那麼這裡看廣的。

 


【廣】 雲何色蘊?謂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色。

那麼是開兩種,色蘊裡邊又分兩種,能造的,“四大種”;所造的,四大種所造的色,“所造色”。能造、所造分兩種。那麼什麼叫能造四大種?再追下去。

 


丙一 四大種

雲何四大種?謂地界、水界、火界、風界。

什麼叫“四大種”?地、水、火、風。再追什麼叫“地界”?所以我問題也是這樣問的,它這個書上就是這麼來的,地、水、火、風告訴你了。那麼什麼叫地界?

 


雲何地界?謂堅強性。雲何水界?謂流濕性。雲何火界?謂溫燥性。雲何風界?謂輕等動性。

這是把能造的四大講完了。我們看廣的:

 


【廣】 雲何四大種?謂地界、水界、火界、風界。此複雲何?謂地堅性,水濕性,火暖性,風輕性。界者,能持自性所造色故。

“雲何四大種?謂地界、水界、火界、風界”,一樣的。“此複雲何?”什麼叫“地”界?“堅性”,堅硬性,一樣的。“水”是“濕性”,它是流濕性,一樣的。“火”是溫燥性,“暖性”,也是一樣的。“風”是“輕等動性”,它是“輕性”,“輕”是包含了總的,“等動性”,就是除了輕以外,還有其它的能之類的,它並不是輕重的東西,但是它也是運動的。那麼,就是說把四大種講了。

但是這裡《五蘊論》裡邊,“界”沒有交待,這裡有個“界”。“界者,能持自性所造色故”,什麼叫界?能持自性。地大來說,它的自性,就是堅硬性,所以叫地界。這個地界,它這個東西,就是能保持它的堅硬,可以相似相續的。

我們說不是不變,前後相似,而且能夠等流相續下去。今天的河跟昨天的河相似相續,東西不是一個,但是看的樣子差不多,這是“相似”。“相續”,昨天的河,今天還是有這麼河,繼續下去,沒有斷掉,沒有說水枯掉了、河沒有了——沒有。這個相似相續,就是雖然有變化,表面上還看不出來。今天,我們的桌子是這麼樣子的,昨天也差不多。你說一模一樣吧,它畢竟老化一點了,在它的分子裡邊,不斷地運動,跟以前的排列,完全不是一模一樣的。但是,我們粗地看起來,相似相續,沒有斷掉,看看跟昨天差不多,相似相續。

那麼,就是能夠持它的自性,相似相續地等流下去,這個叫“界”。還有,除了自性之外,所造色。它所造的色,也能夠把它持了,跟前後相似相續地等流下去。這個就是界的意思。

那麼,什麼叫“地、水、風、火”呢?我們講過了:地是堅硬性,水流濕性,火溫暖的性,風就是輕動性。我記得,有人就提那個問題:人的身上,這個四大怎麼配合?我們這裡要知道,這個硬、濕、暖,都是我們身體碰到的境界,不是眼睛看得到的。這個我上次講過一個公案:一碗湯,很燙的湯,鹽巴擺了很多,看起來煙也沒有,好象是並不燙,但是吃下去,把肚子也燙壞了,那就是說眼睛看是不准的,要手去碰的,你手或者舌頭去嘗一嘗,那就燙得你夠嗆。“堅、濕、暖、動”都是身的境界,不是看,眼睛看得出來的,這是能造的四大。

那麼所造的,就是說,一切我們看到的東西都是所造的。一個人身上的看到堅硬的骨頭、牙齒等等,這是地大的顯示。你說裡邊火大有沒有?有,它有溫度。水大有沒有?它既然成了一個硬的東西,沒有成粉碎的話,那就是有水大,把它聚起來的,水的功能——能聚。那麼運動,當然有,你這個骨頭裡邊,分子在動,骨頭本身也能動,你拿東西、走路,都是在運動。那麼,人身上骨頭,是四大的地大特別顯示,其它三個大不是沒有,就是隱下去了。那麼血液、痰、涕、唾、那些腸裡的液體,是水大為主,其它的風大、火大、地大,不是沒有,隱在裡邊。那麼,當然我們的溫度、體溫,就是火大,當然體溫又離不開地水風了,離開地水風,那個溫度在哪裡呢?那麼,風大就是呼吸,裡邊的血液的運動,等等,都是風大,這是人的四大的配合。

五因釋造——依《雜集論》

那麼,這裡產生一個問題,就是什麼叫“造”?“能造色”、“所造色”,“造”的意思是什麼?那麼,這裡我們是根據《俱舍》2,“造者,因義”。“造”就是因,能造的,依它為因,這個就是造的意思。就是依四大為因,產生的果就是所造色。造的意思就是因。這個因有幾個?五個因:“生因、依因、立因、持因、養因”。能造色給所造色做因的意思,有五層。下邊我們根據《雜集論》3,把五個因的解說,再講一下。

這個能造、所造的關係,一個是“生因”。生因就是“起因”,它所以生起來就是靠四大種,沒有四大種,它就生不起來的。“謂離大種,色不起故”,那就是所造色,如果離開四大種,它就生不起來的,它的生因就是四大種。

第二是“依因”,“即是轉因, 謂舍大種, 諸所造色, 無有功能, 據別處故”,起因生因是它的體,從四大種來的。“依因”,它的作用,它的作用也是靠四大種來的。離開大種之後,所造色的功能就沒有了。因為什麼?“據別處故”,你沒有靠著大種,靠到其它地方去了,那四大種所造的功能就顯不出來了。所以說四大種的“轉因”,就是說,離開了四大種之外,所造色的那些功能,就沒有辦法表現出來了。你都離開四大種了,你的功能哪裡表現呢?表現不出來了。

“立因”,“謂隨轉因,由大變異,能依造色,隨變異故”,就是跟了它轉,大種變了,所造色也變了。假使一個木頭,把它一燒,大種變掉了,它的水分跑掉了,那麼成了一個枯的炭棒棒,它的這個木頭也就變掉了。所以說大種一變,這個所造色也變了,所以叫“能依造色”。“能造”,四大種;“所造”,就是我們看到的東西。

“能依”、“所依”,這個又來了。“能依”就是附帶的;“所依”,四大種。造色是“能依”。所以“能依”、“所依”,不要看能就是主要的,要看哪個東西。“依”,本身來看,“能依”的就是附帶的,小孩子依父母,“能依”是小孩子,父母是“所依”的。所造色依四大種:所依的四大種,主要的;能依的造色,是次要的。所以,不能看能所來分,要看能、所下邊什麼字。這個是依,當然是能依次,所依是主。能依的造色,跟了所依的四大種變化的,四大種一變化,造色也變化。第三個是“立因”。

第四個是“持因”,“即是住因,謂由大種,諸所造色,相似相續生,持令不絕故”,因為靠四大種把它支在那裡,這個所造的色,可以今天、明天看上去差不多,而且不會斷掉,這樣子連續地維持下去。如果四大種錯掉了,這個造色當然不存在了。所以說這個所造色,假使這個桌子,昨天如此,今天也如此,明天也差不多,這就是四大種把它支在那裡的。如果沒有四大種給它支持的話,它就不能成立了。它今天有,明天就沒有了,四大種跑掉了,它也不見了。

最後是“養因”,“即是長因”。四大種大了之後,所造色也能夠增長。我們說小孩子,養下來一點點大,他吃了飯之後,四大種的東西增加了,那麼他的身體也就慢慢地大起來了,人也就高起來了。瘦的人,可以把他養得胖起來;小的,可以長大起來。這都是四大種能夠給所造色起作用,這是養因。

所以說四大種對所造色的作用,能造所造的“造”,包含五個功能:一個是生,一個是依,一個是立,一個是持,一個是養。這五層作用,要記住的。凡是講到四大種能造色,它對所造色就有這個五個作用,它們的關係就這麼五個。

“能造色”是講完了,下邊“所造色”:

 


丙二 四大種所造色

雲何四大種所造諸色?謂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色、聲、香、味、所觸一分、無表色等。

這裡說了那麼多。我們說能造色是地、水、火、風,所造色是什麼?就給你總地分類:五個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五個境,“色”、“聲”、“香”、“味”、“觸”——這是“一分”。為什麼“一分”?很明顯的,“觸”包含著地、水、火、風,既然地、水、火、風是能造,我們說的是所造,要把能造的地、水、火、風除開;除開了,還餘下的那一部分,就是“所造色”。所以“觸一分”,只能是算一分。再加“無表色等”,有那麼多。

 


丁一 五根

什麼叫根?這個在《五蘊論》裡就沒有了,《廣論》就補充一下4。就是說,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這個“根”什麼意思?“根”,我們說有幾個意思:“最勝自在義”是一個,“主義”是一個,“增上義”又是一個,這是《五蘊論》說的根有三個意思。我們這裡根據《俱舍》的5,把它稍微打開來講一下。

“根是何義”?《俱舍》裡邊又分了幾個:“最勝、自在、光顯,是故名根”,在《俱舍》裡邊,就分這三個:最勝、自在、光顯。這個跟這裡差不多,但是也有詳略的關係。我們先把《俱舍》講了,《俱舍》沒有的,我們再補充一下。其實《俱舍》沒有的,它還是《俱舍》裡邊,還是有,它不過不放在根裡邊,另外講了。那我們等一下看下去就知道,先把《俱舍》的“根”說一下:

“最勝”義、“自在”義、“光顯”義,這個三個義叫“根”。“由此總成根增上義”,這個“增上”的意思,包含前面的“最勝”、“自在”、“光顯”,那就是總的加起來,就是“增上”。“增上”的意思,並不離開前面的,前面三個合起來,就叫“增上”。殊勝的作用,叫“增上”。

那麼什麼叫“最勝”?這個五個根的體是殊勝的,叫“最勝”,“最勝”是體的。那麼這五個根的作用殊勝叫“自在”,它可以看,可以聽,有自在權,這個作用來說叫“自在”。它的體跟用都勝,叫“光顯”。 所以說在《俱舍》裡邊,“根”的這個含義:“最勝”是指體;“自在”是指它的用;“光顯”,就是體用兩個合起來,那就是前面兩個合起來就叫“光顯”,意思就是“最勝、自在”。“最勝、自在”兩個都殊勝,就是“光顯”。

由有“最勝、自在、光顯”,這三個意思合攏來,就叫“增上”。“增上”,就是有這個殊勝的作用,能夠產生這個殊勝的作用,叫“增上”。在《俱舍》裡邊,“根”就是這麼說。那麼這裡說,這個“自在、最勝”跟《俱舍》差不多,我們講過了,“增上”也講過了。

這個“主義”,這是《廣五蘊論》裡邊,它另外提出的6。那麼,它要特別解釋,這個也就是看到,《俱舍》講過的,它就不講了,《俱舍》沒有講的,它要提一下。其實,《俱舍》也是講的,不在這個裡邊講。

那麼,這裡我們就看什麼叫“主義”。“根”有“主”的意思。那麼“所言主義,與誰為主?”這個“主”是對哪個說它是主呢?主是相對的,一個主、一個是從。你是主,對哪個來說你是主,就是你的“從”是哪個?

“謂即眼根,與眼識為主”,“眼根”對“眼識”為主,就是說“眼識”是跟了這個“眼根”來的,“眼識”是附帶的,主是“眼根”。為什麼叫“主”?“生眼識故”,就叫“主”,因為它能生眼識,不是眼識生眼根。所以說,眼根有這個功能生眼識,眼根為主。

“如是乃至身根,與身識為主,生身識故”,那麼這樣子說呢,眼、耳、鼻、舌、身,乃至識:眼根與眼識為主,耳根與耳識為主,乃至身根與身識為主。這是主的意思,為什麼?“生身識故”,這個一樣的。

那麼在《俱舍》裡邊,是不是講這個道理呢?也講的。那麼,這個道理我們還是把它說一下 。《俱舍》裡邊有一個話 7 :“隨根變識異,故眼等名依”,一個主、一個依;一個是主,一個是它的依靠——“依”。意思一樣的。“隨根變識異”,假使說,今天這個眼睛,很健康,沒有毛病,你看東西很清楚,眼識去看很清楚。如果第二天眼睛發炎了,那么因為這個浮塵根變化,眼識也產生變化了,你這個眼識就看不清了。眼根、淨色根也變化了之後,眼識生的時候就不清楚了。你紅眼睛,或者是發炎,或者什麼,那你看東西就馬虎了。所以說眼根有這個功能——眼根好,識也清楚,眼根不好,識也不清楚。

眼識是依靠根跟境相對而生,那麼它跟根的關係密切。眼根有變化,這個眼識也就變化了;但是對面那個色境,它的變化對眼識的影響不大。如果我們看到一個盛開的花,我們眼睛看,很清楚。第二天這個花謝掉了,這個境是壞掉了,但是我們眼睛看這個謝的花,也是很清楚。就是說境的變化對眼識不成關係,而根的變化對眼識成關係,所以說眼根是主,所依就是主了。

“隨根變識異,故眼等名依”,因為這個識跟著根的變化而變化;根怎麼變,識也怎麼變。那麼這個識,是依根的,根是主,“主”的意思就出來了。而這個境,不是主。因為在這個《廣五蘊論》裡邊只講是“主”,還有“次”的。眼識生,生靠兩個緣:根、境。但是你境,現在我們《俱舍》就把兩個都講了,根是主要的,境是次要的。境變化,眼識不生關係。

再一個,“彼及不共因,故隨根說識”,什麼叫“不共因”?眼根,只有自己的眼識可以生出來。自己的眼識,依自己的眼根生的,不共其它的,只有給自己眼識生的,這是跟其它的識不共的。外邊的色境,卻是共的。這個色也生起你的眼識,也可以生起他的眼識,共的。我的眼識,從我眼根看出來,但是他的眼識,不能借你的眼根看的,是不共的。

那麼,這個色,不但是生眼識,也可以生意識,我們緣色的時候,看到的這個顏色是紅的,就心裡想這個很好看,如果看到這個顏色是灰塌塌的、黑黢黢的,就感到很不好看。好看、不好看是意識的作用。意識跟眼識同時可以緣這個色境,所以說這個色境,不但是他的眼識也能緣,自己的意識、他的意識也能緣,這是“共因”。而這個眼根,只能生自己的眼識,這是“不共因”。所以說從這個幾個方面來看,眼識主要地依靠眼根,所以眼根是主,生眼識。

我們說這些都是辯論,在《俱舍》都是講的是有辯論的。在這裡,就平平地跟你講一下。眼根是主,給哪個做主呢?它能生眼識。但是我們說,生眼識不但是眼根,還有色境,那麼這個一定要比較了:到底色境為主,還是眼根為主,來生起眼識?那麼再同色境比較,眼根為主。因為兩個原因:一個是根變識變,境變識不變;再一個,根是不共因,只有自己眼識能生出來,而色境,生自己眼識,也生他的眼識,也可以生無量無邊眾生的眼識,也可以生出意識出來,所以說是共因,它的關係就不是那麼專有,所以說不是主,根是主。

這裡就把這個主義補充了一下。至於說“最勝、自在、光顯、增上義”《俱舍》都講過,他也就不仔細地給你分析了。“主”的意思,在《俱舍》講根的裡邊沒有它,是在另外講的,那麼他就把這個“主”義又提一下,這是生眼識的,以眼根為主。眼識,是附在眼根上才生,從它生的。所以說根的意思還有一個主的意思。那麼下邊把根分開講。

 


雲何眼根?謂色為境,清淨色。 

根講完了,那麼根有多少?有五個。這裡,《廣論》8:“雲何眼根,謂以色為境,淨色為性”。“清淨色”,“淨色為性”兩個話,互相襯托。清淨色,說它的體是清淨的,一種色法。這裡更明顯地告訴你,它這個體性就是一種清淨的色。

什麼叫清淨色?“謂於眼中一分淨色,如淨醍醐。此性有故,眼識得生,無即不生”,什麼叫清淨色?在眼睛裡邊有“一分”的“淨色”,不是全部,我們的眼睛有浮塵根,像葡萄那樣子一個眼珠子就是浮塵根。在眼的浮塵根裡邊有“一分”,有一部分是“清淨色”,這個“清淨色”,有比喻是“淨醍醐”,最清淨的醍醐。我們人間,牛奶生酪,酪生生酥,生酥變熟酥,熟酥最後提到最高的最乾淨的就是醍醐,醍醐裡邊又是最淨的醍醐,那就是說這個色是非常清淨的色。這個清淨色有了,眼識才能生。如果沒有清淨色,眼識就不能生了。

我們說,我們人現在可以造出一種鏡子、照相機,這個用物質來造出這個眼睛一樣的作用,也能反射外邊的。(2B)儘管你造得再好,看的感覺沒有,只能幫助人家看的,真正要感覺的能看到的,那就是要有淨色根,這個淨色根造不出來。“淨色根”在《俱舍》裡邊它就是怎麼說呢9?它說五根“體清淨故”。這個五根,它的體是非常清淨的,像什麼? “如珠寶光”,珠寶已經是乾淨東西,珠寶發的光,它是摸不到的,只是看到一點點。那就是說這個淨色,細得我們碰也碰不到,肉眼看不到,天眼能看到,非常清淨的一種顏色叫“淨色”。

這個“淨色根”在其它的法相書上又叫“勝義根”,那麼“勝義根”就是對“浮塵根”說的。我們看到肉團的眼睛是“浮塵根”,那麼裡邊含的淨色的眼根叫“勝義根”,這兩個相對而論。對“浮塵根”說,那個是“勝義根”,真正能見的是“勝義根”。“浮塵根”在,“淨色根”沒有,還是見不到——眼識不能生。不能生眼識,就不能看。

那麼它的體,是清淨微妙的一種色法,“無見有對”,清淨色。“無見”,就是肉眼看不到,天眼能看到,這個肉眼看不到的就叫“無見”,我們的肉眼所不能見到的。但是“有對”,它畢竟是四大所造的,有質礙的,這個質礙很細,也是人、凡夫是感不到。我們說電子、原子,這些東西在我們的手碰上去,根本就感不到的東西。那麼這個淨色根一樣,是無見,是我們的肉眼看不到,但是,不能說它是沒有東西的,有質礙的,是有對的。有對的,就是它有質礙的,有物質的體性的。那麼這個東西是淨色根。能見的色,就從淨色根來的。

《俱舍》裡邊還有個爭論:我們能見到底是根見還是識見,眼識來見,還是眼根來見?這個有辯論的。有的說是眼根見,有的說眼識見。那麼到底什麼見?這個大家去考慮一下。眼識能見,那麼眼根幹什麼用?如果眼根能見,那不必生眼識了,直接眼根就看了。那麼到底哪個來見?這個問題《俱舍》裡有。那麼我們自己動動腦筋。

《俱舍》,這本書叫“聰明論”,學了這部書使人聰明的,也就是聰明的人,學了之後,什麼世間上的事情都會懂。我們不聰明的人,這個書一學也會聰明,因為叫“聰明論”。這個裡邊很多問題,為什麼人要生兩個眼睛?這個也有。兩個眼睛,到底是跟交流電一樣——交替地看,還是同時看?這些問題在《俱舍》裡都辯的有。那麼,這些都是比較微細的問題,在我們初學,就不要管那許多。

這是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那是一樣的。

 


雲何耳根?謂聲為境,清淨色。

這個“耳根”,它所緣的境是聲,它只能緣聲音,它不能緣色,不能緣香,這是凡夫的境界。到菩薩修行到一定的時候,就是六根清淨位,還沒有見道,還在道前,見道以前,六根清淨那個位置,他的六個根能互用。我們現在說有些特異功能的,他的腋下可以看字,這個是不是神話?不是,他有這個特異功能。

真正菩薩修行到六根清淨位,眼睛能夠看聲音,也能夠聞到香味道,或者身體手裡也能夠看字,每一根都可以起六根的作用,能看、能聽、能聞、能嘗味道,身體也能夠看、能聞、能嘗味道,都能通用。那麼,凡夫之位就是隔開的,眼睛只能看,耳朵只能聽。“清淨色”也是淨色根,它的色是清淨的。

 


雲何鼻根?謂香為境,清淨色。

“雲何鼻根,”一樣,“香為境”。他的鼻子緣的境是香氣,也是淨色根,清淨色所造的。那這些都是四大所造的,它的材料就是四大,等於說我們這個房子不管你是平的樓房也好,後邊那個大師殿也好,它的材料都是磚瓦木石,水泥鋼筋,都是這些東西。那麼它都是四大種,造的東西有很多,四大種造的有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舌根就是嘗味道的。

 


雲何舌根?謂味為境,清淨色。

也是淨色根。

 


雲何身根?謂所觸為境,清淨色。

身根,“謂所觸為境”,身根所對的境界是“所觸”,不是“能觸”,“能觸”是心所法,這個是“所觸”的境,色聲香味觸的那個“觸”。它故意加個“所”,也就避免你混淆那個“能觸”的心所法。那麼這是五個根,就完了。

那麼我們再看看這個廣的,廣的裡邊。

 


【廣】 造者,因義。根者,最勝自在義、主義、增上義,是為根義。

“造者因義”,所造色,這個“造”什麼意思?它就跟你講一講。造是因,就是由它的這個原因來造,才能造得起來,就是這些所造色的因,就是四大種。四大種有四種因,那麼所造的色是它的果。

什麼叫“根”?“最勝自在義、主義”。“根”,就是說,對那個境有自在的意思,有主的意思。

這個“主”的意思很微妙,《俱舍》裡廣講,我們這裡稍微提一下:就是說我們看東西,眼根跟色境兩個東西,哪個是為主?眼根為主。你眼根壞了就不能看,如果所看的東西打爛了,你還是能看。所以說眼、色兩個為緣,產生個眼識能看。中間的依眼根為主,眼根一壞的話,什麼色都看不到了。“色”,假使你盯了這個鼓在看,那個鼓把它打爛,你這個眼根還是能看其它東西,都能看,那個爛的鼓還是能看到。如果把你眼睛打壞了,你什麼都看不到,所以“主”就在根上。

“自在”也在根上,我要看就看,我不要看,就不看。

“增上”就是它是起主要作用的意思。

這些都是依眼根為主,總的來說“是謂根義”,根的意思有那麼多:最勝自在義;主的意思;增上的意思。那麼這些名相,在《俱舍》裡就廣講了,我們這裡,暫時就不要講得很多,因為《俱舍》有一品叫《根品》,這品裡,什麼叫根,那就廣泛的把它解釋清楚。

現在我們這裡,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這個“根”,我們只要知道它是一個“主”的意思,就是根跟境對起來,主要依的是根,主要的力量不在色上,固然色跟根兩個對起來才能看到,但是主要的主宰權還在根上,所以說這個根跟外邊的色境不一樣。

這個就牽扯到這個問題:我們的眼根能看東西的,為什麼不叫色根?這裡就是因為色是次要的,眼是主要的,所以叫眼根,不能叫色根。同樣耳根不能叫聲根,因為境是次要的,根是主要的。根有最勝、自在的意思,主的意思,有增上的意思,境沒有這三個意思。所以根跟境不一樣。那麼它下邊還講,講得很仔細。

 


【廣】 所言主義,與誰為主?謂即眼根與眼識為主,生眼識故;如是乃至身根與身識為主,生身識故。

所謂“主義”者,“與誰為主?謂即眼根,與眼識為主,生眼識故”,就是說要生眼識,哪一個是一個主,能生出來?眼根。你沒有眼根,色擺在那裡,再擺得時間久,眼識生不出來。眼識一定要依託在眼根上生得起來,眼根壞了,眼識就不起。即使色境不壞,眼根也生不起來;色境壞掉了,眼識照樣看,不會受影響。所以,這個主宰權在眼根上,因為眼識生起主要依眼根,不依外境的色。所以這個根有“主”的意思,這個“主”就是生眼識的“主”。生眼識——眼根跟色境相對生眼識,在這兩個裡邊,眼根為主,色境不是主。這是根的“主義”。因為這個特別重要,講一下。前面“最勝、自在、增上義”,這個大概意思知道就可以了。它把“主”的意思幫你講了之後,那麼,主要的眼根跟色境的差別也就知道了,它能夠生起眼識,以它為主。

“如是乃至身根,與身識為主,生身識”,那麼,眼、耳、鼻、舌、身,要生起眼識、生起耳識、乃至生起身識,依根為主,不在境上。所以根是主的意思。那是補充《五蘊論》裡邊,它根的意思沒有講,這裡給你開廣講了一下。那麼下邊我們又看下去,看《五蘊論》,五根講完了,就是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

下邊是色、聲、香、味、觸,外境。

 


雲何為色?謂眼境界,顯色、形色、及表色等。

什麼叫“色”?是眼睛看得到的東西,是“眼”的“境界”。這是一個抽象的名詞,眼睛所看得到的東西叫“色”。具體的哪些?具體就是顯色、形色。“顯色”,青黃赤白這些顏色;“形色”,長短方圓,這是形狀。這兩種都屬於色法。“顯色”好,“形色”也好,都是“色”。

還有“表色等”,什麼叫“表色”?這個色可以表示給我們看什麼意思的。假使我這麼揮揮手,你知道我在跟你打招呼;假如我招招手,你可以知道我在叫你來;如果說有個人他在磨刀,知道他要用刀去幹什麼去了;如果這個人買了個雞,放在旁邊,在磨刀,肯定知道他要殺雞了。那麼,他拿把刀向雞的脖子上砍過去的時候,那就是殺業,在有部說殺業是“形色”。這是“表色”,能夠表示給我們知道的那些色,除了“顯色、形色”之外,還有那些動作,指“表色”,這些都是屬於色境。

那麼我們要知道,這是色就是眼根所對的境界,具體說,有顯色——青黃赤白,形色——長短方圓高下正不正。 《俱舍》裡邊舉了二十種色,表色就是人的動作,你做些動作能夠表示給人家看是什麼意思的,大家知道你在行動。那麼這一類東西,都屬於色的境界。

(什麼叫“聲”?“雲何為聲 ?謂耳境界,執受大種因聲、非執受大種因聲、俱大種因聲。”這個在《俱舍》裡面也講了很多,我看看《廣五蘊論》有沒有講的。)我們還要把廣的裡邊——眼根、耳根再念一道。

 


【廣】 雲何眼根?謂以色為境,淨色為性。謂於眼中,一分淨色如淨醍醐。此性有故,眼識得生,無即不生。

“雲何眼根?謂以色為境”,這個一樣的,觀的境是色法。“淨色為性”,那就是清淨色,它這個色,不是一般的色,是清淨的四大為性的。

什麼叫“淨色”?它有解釋:“謂於眼中,一分淨色如淨醍醐。此性有故,眼識得生,無即不生”,在我們眼睛裡邊有一部分,這個組成部分不是一般的肉團眼,是“淨色”,這個很清淨色,“如淨醍醐”。醍醐是最清淨的東西。我們說,從牛奶提煉成生酥,生酥提煉到熟酥,熟酥提煉到醍醐,一層一層提上去,淨醍醐——最好的醍醐,那是最清淨的色法。有這個色法的緣故才能看,那就是說淨色根,沒有淨色根,哪怕你肉團眼長得再好,看不到東西;那麼淨色根有,哪怕你眼睛長得很醜,但是東西也看得很清楚,所以主要看的是這個淨色根。

所謂淨色根,有的書上說是神經,我們否定。神經是眼睛看得到的,不是淨色。這個淨色在經典裡說是看不到的,肉眼看不到的。所以說,不是所謂的神經,這個東西比神經還要細。有的書說,就是眼神經之類的,這個說法,還比較牽強附會的。“此性有故”,那麼有了這個淨色根,眼識才能生起來,才能看東西,沒有這個淨色根,眼識生不起來的。

那麼,眼識怎麼生的?根境相對。這我們恐怕都知道:由眼根跟色境相對之後,就生出眼識來,就是三和合。眼根跟顏色,兩個東西,一個根一個境,然後生起識,這三個東西,合和起來之後,就生心所法,心王心所就生起來。

 


【廣】 雲何耳根?謂以聲為境,淨色為性。謂於耳中,一分淨色。此性有故,耳識得生,無即不生。 

 


【廣】 雲何鼻根?謂以香為境,淨色為性。謂於鼻中,一分淨色。此性有故,鼻識得生,無即不生。  

 


【廣】 雲何舌根?謂以味為境,淨色為性。謂于舌上,周徧淨色。有說此於舌上,有少不徧,如一毛端。此性有故,舌識得生,無即不生。  

“雲何舌根?謂以味為境,淨色為性。謂于舌上,周徧淨色”,舌頭上的這個淨色根,到處徧滿的,這個舌根,裡邊淨色滿的。 “有說此於舌上,有少不徧,如一毛端。此性有故,舌識得生,無即不生”,這是研究生理學。一般的認識,都認為這個舌根是徧滿舌頭。但是也有的一些認為,在舌頭上有極小一部分沒有舌根的。這個地方,沒有舌根的有多少?“一毛端”只有一個毛的尖尖那麼大一點點,感不到。如果有一塊地方是沒有舌根的,那麼東西擺在這個地方,它嘗不到味道,木兒木滋的。那麼,它現在是整個舌頭裡邊只一點跟毛的頭頭尖端一樣小一點,是沒有嘗味的功能的。那麼,這個在整個舌頭裡邊說起來就顯不出來,因為太小,它四周都佈滿了舌根,那東西碰上去都嘗得到味道,所以說這個,作用就不現了。這是講舌根。下邊是身根:

 


【廣】 雲何身根?謂以觸為境,淨色為性。謂于身中,周徧淨色。此性有故,身識得生,無即不生。

“謂以觸為境”。身根的境界,是觸,就是身體所碰到的東西,也是“淨色為性。謂于身中,周徧淨色”,這個淨色,也是徧布全身的,我們全身都有知覺,它這個身根是徧滿全身。“此性有故”,有這個淨色根,才能感到東西。碰上去這個是硬的,這是軟的,這是痛的——尖的痛的,假使火,碰上去燙的;冰,手碰上去就是硬的、凍手的,這個感覺全身都有。因為這個身根徧滿全身。如果我們身體上有一部分,沒有身根的話,那麼這一部分你打也好,它也不痛,你給它包得暖暖的,它也不感到暖和,你冬天把它晾在外邊,它也不冷,它沒有感覺的——那就沒有。整個身體都有感覺,那麼就徧滿全身的。這是補充五根,那麼境:

 


丁二 五境

【廣】 雲何色?謂眼之境。顯色、形色及表色等。顯色有四種,謂青、黃、赤、白。形色謂長、短等。

“雲何色?謂眼之境”,眼所對的境界。“顯色,形色及表色等”,“顯色有四種”:“青、黃、赤、白”,“形色”:長、短、方、圓——《俱舍》裡邊講“長、短、方、圓、高、下、正、不正”,一共八種。這是色法。

 


雲何為聲 ?謂耳境界,執受大種因聲、非執受大種因聲、俱大種因聲。

那麼什麼叫聲?“謂耳境界”,耳所對的境界叫聲。“執受大種因聲、非執受大種因聲、俱大種因聲”。這裡,在《五蘊》就完了,不說了。在《廣五蘊》就給你講一講,什麼叫執受大種因聲,非執受大種因聲,這兩個名詞是很陌生。

 


【廣】 雲何聲?謂耳之境。執受大種因聲、非執受大種因聲、俱大種因聲。諸心心法,是能執受;蠢動之類,是所執受。執受大種因聲者,如手相擊、語言等聲。非執受大種因聲者,如風林駛水等聲。俱大種因聲者,如手擊鼓等聲。

“執受”的“大種”為因,所發的聲叫“執受大種因聲”。“非執受大種”為因,所發的聲叫“非執受大種因聲”。有一種是不執受的,有一種是執受的,這兩種合起來發的聲音,就叫“俱大種因聲”。那麼這裡,這個名相都要解釋。

什麼叫“執受”?“諸心心法,是能執受;蠢動之類。是所執受”,“心心法”,——我們的心王、心所。這個裡邊,就是法相很多。一開始介紹,就是要一個個介紹,現在大概地說一下,心王、心所後邊要廣講。

“心王”,我們現在能夠了別一切東西的,總的一個心,就是心王。心王有很多幫手——“心所”。這個心感覺舒服不舒服的是“受心所”;你要想像的能力的是“想心所”;你要給你提高警惕的是“作意心所”;你感到舒服的,是“輕安心所”,等等。這些心所法,各有各的功能,是幫助心王辦事情的。等於說,心王是一個國王,心所作他大臣,給他辦事情的,各管各的事。也就像我們規章制度一樣,庫房裡的監院管什麼事,客堂管什麼事,每一個心所法,它管它的事情。那麼心王是總的,一切心所法都對它負責,幫它辦事情。心王心所是能夠執受東西的東西。

“蠢動之類”,就是沒有心的那些東西,假使我們的手、腳,這些東西它能動的,這是心王心所把它執受到的東西,“是所執受”。

“執受大種”,我們手腳能夠感到痛,就是心所裡邊的受心所有感覺:這是痛的、這是舒服的、這是燙的、這是冷的。心王心所把身體執住,身體就是執受大種。身體是四大種所造的,它是由心王心所把它執住的,這叫執受大種。那就是說,我們有情身上的那些器官,管你耳朵也好、鼻子也好、眼睛也好、身體也好,都是由心王心所把它執住的。如果活的,都有執受的,死掉它就沒有執受了。那麼,山河大地就沒有心王心所執受了。所以有情身上的一些身體支分都是有執受的。能執受的是心王心所,所執受的蠢動之類,它身體裡會運動的那些部門,是所執受。“執受大種”,就是有執受的大種,那就是我的手,手是有心王心所把它執的,它知痛、知癢的,人家碰它一點,知道的,它有感覺的。

“執受大種因聲”,以有執受的大種為因,發的聲音。比如我們拍手,這兩個手掌都是有執受的,你拍得太響會痛,那麼這個有執受大種它作一個因,它產生的聲音,叫“執受大種因聲”。那麼就是拍掌,或者說話,都是,我們的喉嚨、聲帶都是有執受的,那麼它發的音聲,就是“執受大種因聲”。

那反過來,“非執受大種因聲”。那些山河大地,沒有心王心所把它執住的——河流的聲音、風吹的聲音、樹搖的聲音,那些非執受大種為因所發的聲音。它的舉例是:“風林”——風吹過樹林;“駛水”——水在流,很快地流“嘩嘩”的聲音。這些沒有心王心所執受的,這是“非執受大種因聲”。

那麼,“俱大種因聲”,它又是“有執受”的,還有是“非執受”的,兩種和合起來的音聲。假使打鼓,打鼓的手拿著鼓槌子,這個手是有執受的,但是鼓的皮是沒有執受的,這兩個合攏來,你把手去打那個鼓,鼓的聲音就出來了,這個聲音是“俱”。——手是有執受的,鼓上的皮是沒有執受的。那麼這個聲音,就是從兩種一起發生的。這個名詞是很陌生,但是道理也很簡單,沒有什麼很深的道理在裡頭。大家沒有啥問題,我們還是要接下去。

我們再回顧一下:色裡邊分幾種。顯色:青黃赤白,就是顏色;形色:長短方圓,這是形狀;還有表色——動作。這些屬於色法。那麼聲音裡邊,它分了三大類:我們有情身體上發的聲音,就是“有執受大種因聲”,有執受大種為因,產生的聲音,拍掌,喊人、說話的聲音,都是有情身上發出來的。有情身上有心王心所執住的,就是有執受大種。山河大地的風聲,河流的聲音,或者石頭滾下來的聲音。這些都是無情身上發的聲音,那是“非執受大種因聲”。那麼,一半是有情一半是無情的——拿手來打鼓,你手是有情——有執受,鼓是無情——沒有執受,那麼這就是“俱大種因聲”。這個我看不是太難。好了,我們再看下邊的。

 


雲何為香?謂鼻境界,好香、惡香、及所餘香。

“雲何為香?謂鼻境界”,鼻的境界,鼻子所聞到的一個對境,它分多少?“好香、惡香、及所餘香”。“好香”,聞了舒服的,像我們點的檀香。“惡香”,大蒜、蔥那些東西,還有廁所裡氣味,都是惡香。印度沒有“臭”字,臭的就叫惡香,好的就叫好香,“臭”字沒有,它這個跟我們語法不一樣。“及所餘香”,也不好、也不惡,一般性的味道。我們再看《廣五蘊論》:

 


【廣】 雲何香?謂鼻之境。好香、惡香、平等香。好香者,謂與鼻合時,于蘊相續,有所順益。惡香者,謂與鼻合時,于蘊相續,有所違損。平等香者,謂與鼻合時,無所損益。

“雲何香?謂鼻之境 ”,鼻的境界。“好香、惡香、平等香”,它加個平等香,平就是不好不壞。什麼叫好香?“謂與鼻合時,于蘊相續,有所順益”,這個香氣你聞到,“與鼻合”——跟鼻子碰到,就是聞到那個香氣的時候 ,“于蘊相續”,這個蘊相續,就是我們的身上的五蘊,對我們的身體有好處的,聞了這個香味道對健康有益的,那麼這叫好香。“惡香者,謂與鼻合時,于蘊相續,有所違損”,你聞到那個味道,心裡就煩起來了,心裡討厭了;或者是聞到那個味道,假使不是很難聞,但是聞了進去之後有毒的,毒瓦斯之類的,那個你聞進去,開始聞的時候倒還不是很難聞,但是聞進去,身體要受損害的,那都屬於惡香。還有“平等香”,“謂與鼻合時,無所損益”,也不壞,也不好,一般性,這是平等香。這是香的境界。還有味。

我們總是先看《五蘊論》,再看《廣五蘊論 》。這個我就不要喊了,一會兒翻來,一會兒翻去,盡說。我先念的是《五蘊論》,後來補充的是《廣五蘊》 。

 


雲何為味?謂舌境界,甘味、酢味、鹹味、辛味、苦味、淡味。

【廣】 雲何味?謂舌之境,甘、酢、咸、辛、苦、淡等。

“雲何為味?”什麼叫味道?一般人說,“味道哪個不知道,我們從小吃飯都知道味道,你還要講什麼”,不講你還不知道,有些東西非講不可。“謂舌境界,甘味、酢味、鹹味、辛味、苦味、淡味”,這六個味道。“三德六味”,我們現在每天念那六個味道,就是這個東西,這六個味道。

“謂舌之境,甘、酢、咸、辛、苦、淡等”,廣的裡邊就給你概括一點,這個很簡單,講過就算了。味道大概地分六種:甜的,酸的,咸的,辛的——就是辣的,苦的——苦瓜就是苦的,(我們在五臺山一上去就看到一首詩,“苦瓜連根苦”,這個你記得嗎?五臺山不曉得哪個地方的一塊石頭上刻了一首詩。)苦的,還有淡的——沒有什麼大味道的、淡味道。下邊是所觸一分:

 


雲何名為所觸一分?謂身境界,除四大種,餘所造觸。滑性、澀性、重性、輕性、冷、饑、渴等。

【廣】 雲何觸一分?謂身之境。除大種,謂滑性、澀性、重性、輕性、冷、饑、渴等。 滑謂細軟。澀謂粗強。重謂可稱。輕謂反是。暖欲為冷。觸是冷因,此即於因,立其果稱。如說諸佛出世樂,演說正法樂,眾僧和合樂,同修精進樂。精進勤苦雖是樂因,即說為樂。此亦如是。食欲為饑。飲欲為渴。說亦如是。已說七種造觸,及前四大,十一種等。

“雲何觸一分?”觸,觸好了,怎麼觸一分呢?它有道理的。“謂身之境。除大種”, 因為四大種也是身的境。(3A)現在四大種能造色已經除掉了,這裡講的是所造色,是四大種造出來的色,那麼當然把能造的四大種撇開了。所以觸裡邊,本來有四大種,要把它除開,餘下來的就是所造色,所以說叫“觸一分”。“謂身之境”,身的境界,身根所對的境。它是要把大種除掉,它說能造,這裡都講的所造。

這個“能”、“所”兩個東西大家要辨一辨,法相裡邊經常要提能、所的。現在——我們舉個例子,能說話的人,所說的是話;能寫字的是人,所寫的就是字;能坐的是人,所坐的是凳子。這個能、所大家都要搞清楚。那麼說能依、所依。我們說父母跟孩子哪是能依?(學僧答:孩子能依)孩子能依。你不要看到“能”好象一定是主動的。他是依靠的“能”,就是孩子要依靠,所依靠的就是父母。我們說皈依,哪個是能皈依?人“能”皈依,“所”皈依——三寶。所以說這個能、所的關係一定把它要搞清楚。有的時候搞倒了,這個還明顯的,不會大錯。有的很暗澀的,那你就會搞錯。

這個是“觸一分”,除了四大種。四大種是什麼?不要忘記掉,四大種就是地、水、火、風。它的觸的境界:地是硬的,水是濕的,火是暖的,風是動的。那就是我們身上碰得到的。碰到那些是硬的,這是地;碰到那些是濕的,水;碰到那些在動的,風;碰到那些是暖的,就是火。這也是身所辨的境界。你說硬的,我們照眼睛看,很硬的東西,實際上不一定很硬。最容易上當的就是有咸的湯。很咸的湯,它拿出來,沒有煙的。沒有煙的,人家看這個湯沒有煙的,總是不太燙了,拿起來一瓢,一吞,吞下去,把你肚子燙得不得了。咸的湯是溫度極高,但是看上去沒有煙,你眼睛看看,溫度是看不出來的。

記得有一個公案,那是抗戰之前,日本人欺負中國人欺負得很厲害。有一次外交官開會的時候,他們就是要整日本人的冤枉,拿了一盤丸子,一盤丸子燒得飛燙,但是沒有煙。吃飯的時候,當然主人要請客先吃,挾個圓子“吃吃吃”,主人挾一個放嘴裡,道吃不吃的樣子,那個客看主人吃了,“我也吃了”,一口吞下去,燙得不得了,但是外交官不能吐出來,不行,只好勉強吞下去。吞下去之後,第二天死掉了。太燙了。所以說眼睛看溫度是看不出的,一定要手碰的。你如果要吃飯,你要不上當的話,你把手洗乾淨,那個丸子碰一碰。手都碰不上的,根本不能吞,嘴裡不能擺的。

所以這個四大種是身的境,因為它是能造,所以要拿開。所造的,除了地、水、火、風這四種以外,我們還有碰得到的:“滑性”——玻璃,我們碰上去很光滑;“澀性”——石頭粗粗糙糙的,都是手碰得到的。眼睛一看,固然能看出,玻璃,一看是光的,但是不可靠,還得手摸一下。“重”、“輕”,也要靠我們身體去碰的,手掂一掂很重,去拿一拿很輕。這個是眼睛也看不出來的;耳朵更聽不出來,這個重的、輕的。“冷饑渴”:我們身體感到的冷,這個感覺是身體的感覺;饑,肚子餓;口渴。這些都是身體的問題,都是身的觸,身的這個物件。那麼它這裡,《五蘊論》就沒有了,就講了這些,就好了,它廣的裡邊又跟你解釋了,所以這兩本要對起來看。他們開始跟我說要釘成一本。我說絕對不能釘一本,釘一本,你前面後面翻來翻去,那麻煩死了。兩本,擺在一邊,就都可以看。

它說什麼叫“滑”?“謂細軟”。你身上碰上去很細、很柔和的,叫“滑”。“澀”就是“粗強”。摸上去麤麤糙糙的、硬梆梆的,是不舒服的。“重”,“可稱”,手托一下,這個是可以拿秤來稱的叫“重”。“輕”則“反是”,稱不出來。我們說最輕的也能稱,這個輕就是說反過來的,像氫氣球一樣,它是往上升的,你怎麼稱?不好稱。那麼這是“輕”。這個“輕”跟我們一般的概念的輕不一樣。我們概念的輕重是比較而來的,都是可以稱的,而這個“輕”是不可稱的,稱不出來。

“暖欲為冷。觸是冷因,此即於因,立其果稱”,這個裡邊轉了個大彎子,我們說這個“冷”是什麼?我們希望要暖和,冷是一個感覺,這個冷的感覺就是說我們要暖和,心裡要取暖,這個就叫冷。“觸是冷因”,那麼我們心裡起的這個念頭是要暖和,身上一碰,就產生一個心所法,他希望暖和。“此即於因,立其果稱”,那麼這個碰到的並不是冷,他是暖欲。觸是冷的因,就是你碰到這個感覺是冷,產生了一個冷的果。那麼這個觸不能叫冷,但是因為他能夠產生冷的果,就是也可以這個觸叫冷。就是“因立果名”,法相裡有這個名詞。這個因上邊安一個果的名字,它本身不是這個東西。因為它能產生這個果,那麼我們這個也可以叫做冷。

就是這個觸本身不是“冷”,因為觸之後,產生一個心所法。這個心所法感到要暖和,就是叫冷。這個心所法是冷,是觸的果,但這個觸本身是因,因為要產生這個冷的這個果的心所法的它的這個功能,所以把這個“冷”的這個果,也可以安在這個“觸”的因上,也叫冷。

比如說“解脫”,戒是能解脫,別解脫戒是解脫。戒是不是就是解脫?解脫是煩惱跟業都除掉就解脫了。戒是解脫的因,果還沒有到,但是因為它有解脫的果,戒就可以叫解脫。這樣子安立名字在佛經裡面很多,這個叫“因立果名”,在因上安立果的名字。這叫解脫。這裡也是,觸並不是冷,因為這個觸能夠產生冷的心所法,就是心所法要起一個取暖的心,這個心所的果——冷,放在這個觸上,觸也叫冷。

那麼他舉一個例,“如說諸佛出世樂,演說正法樂,眾僧和合樂,同修精進樂”,他說,諸佛出世,是很快樂的事情,說法也是很快樂的事情,眾僧和合一起是很快樂的事情,一起精進地修行很快樂的事情。我們這裡,諸佛出世當然是大家感到很快樂,演說正法我們也很快樂。但是外道卻很苦,外道看到佛出世了難過得很,他要說法,外道更難過,說法要度很多眾生了,都把他的徒弟都引過去了。佛在世的時候,很多外道的弟子,都給佛吸引過去了。那外道就氣得不得了,就用各式各樣的方法來誹謗佛,甚至於不惜用卑鄙的手段。

就是叫一個女外道,年輕的,穿得漂亮的,天天到佛的那個祗園精舍,每天早上回來,傍晚跑過去,故意做那個樣子給人家看。然後過了一段時間,肚子慢慢大起來,填東西,一天天地大大大,最後大得鼓起來了。就在有一次,佛在講經,那個女外道就指了手“你還一本正經得講什麼?!你看我的肚子那麼大了,你怎麼辦?”這麼叫起來了,大家聽眾,有神通的一看,很生氣,你這個外道騙人、誹謗佛,用假的,在肚子上綁了個鐵鍋,說成是大肚子。那麼有些沒有神通的凡夫,就懷疑了,這個怎麼回事?這到底怎麼回事?這個帝釋天他就看到這個不對頭,他就變了個狗,跑到那個外道的身邊,把那個綁鐵鍋的繩子咬斷了。“哐嘡”一聲,鐵鍋掉下來,肚子癟下去了。你說的妄語戳穿了。佛也不在乎,你罵佛,佛照樣講經,你戳穿了佛也不笑,就當沒有那麼一回事一樣。所以佛的功德是不可思議的。

這就是說佛出世的時候有人不樂的,那麼大部分眾生感到快樂。說法也一樣,大家感到快樂。那麼眾僧和合,和合是樂,假如僧團裡經常有鬥爭,這個也不樂(笑)。末法時期煩惱重,眾僧和合不一定樂。精進修行,那是更勤苦了。精進修行,不倒單,吃一頓,還要耐饑耐渴的,他們喇嘛還要持啞巴齋,不吃飯等等。這很辛苦,怎麼說成樂呢?

這是樂的因!佛出世就要說法,說法之後,大家照法做,將來感最起碼人天果,乃至是涅槃的解脫果,或者是菩提的大果,眾生如法的修行的話,將來決定感解脫的,或者成佛成阿羅漢,都是樂的因。因為它是樂的因,也叫樂,所以說諸佛出世是樂,演說正法也是樂,眾僧和合也是樂,精進修行——哪怕你修頭陀行、修四依,這樣子精進辛苦也叫樂。為什麼?果上是樂。因上不一定樂,果上決定樂。所以這個也可以叫做樂。

這就是說,我們在一個法上,用他的果的名字安上去,可以的。這個經裡邊有這個例,就舉這個例。他這裡特別強調後頭一個,他說精進修行勤苦,當下的是苦的,但是他精進修行將來必定感樂果,是解脫的樂果,精進修行當然是感解脫的果。人天的果還是樂。如果五戒很好守,人天的樂果就可以得到。所以這些都是樂的因,也可以叫樂。所以“勤苦雖是樂因”,它本身並不樂,是樂的因,“即說為樂”,但是也可以說是快樂。因為它決定感快樂的果的。

既然如此,這個冷也是,這個冷的觸,它當下並不是冷,冷是心所法,要暖的一個欲心所,希望暖和,這個心所法就叫冷。這個觸是能夠生起這個心所法的一個因素,因為這個觸所生的果是冷,那麼這個觸也是叫冷。能不能這樣叫?可以。經上有例,“諸佛出世樂”,舉了這個例。那麼這個是學法相裡邊的彎彎,世間法一般是沒有這樣講的。

那麼下邊,容易了。你冷饑渴這三個東西,冷解決了,饑渴也解決了。“食欲為饑”,心所法一個欲,這個欲要想吃東西,這個就叫饑餓。本來饑餓是啥東西?就是心裡起個念頭,我想吃東西,這個叫饑餓。那麼這個饑餓是心所法,是果。肚子裡邊一個觸感覺想吃東西,肚子一個感受,這個感受反應到心裡邊,產生一個欲心所:“要吃東西”,這個我們叫做饑。這個觸是產生饑的因,它能產生饑的果,這個觸也叫饑。跟那個冷一樣的。“食欲為饑”,這是心所法,欲心所,想吃東西的,就叫饑。那麼饑不是觸,是一個心所法。

“飲欲為渴”,一個欲心所出來了,想喝水,這個叫渴。這個渴也好,這個饑也好,都是因為觸的感覺,產生的心所法,這是果。但是,這個觸本身能生這個果的,這個觸的因,也叫它果的名字,叫“饑”、叫“渴”。

所以說,在十一個觸裡邊,地水火風除掉,能造;滑、澀、輕、重,這四個好懂;冷、饑、渴要轉個大彎子,這個不太好懂。但你也可以說,“你冷麼叫冷好了,你轉個彎子幹啥?我感到冷就冷了”,但是按照實際上講不是這個樣子,你這個不科學。你這個感到冷,並不是你碰到手上就冷,你心裡反應了感到要暖和,這個叫冷。所以說,如果你根據客觀的科學的程式來說的話,一定要這麼說,不能照你馬馬虎虎地說,“我感到冷,冷就可以了,不要轉彎子了”。不行的!那麼這裡就是說了七種,七種加四個能造的,一共十一個。這個是《俱舍論》有的,十一個觸法。“已說七種造觸,及前四大,十一種等”,七個是所造的,四個地水火風是能造的,都是觸,那麼總的來說管你能造的也好,所造的也好,總的觸所生的境一共有十一個。這個講完了。

這個講完了之後,要講“無表色”了。這個大前提不要忘記,我們講的是色蘊,色蘊裡邊,眼、耳、鼻、舌、身五個根,色、聲、香、味、觸五個境,還有一個無表色。那麼現在,眼、耳、鼻、舌、身五個根講完了,色、聲、香、味、觸五個境也講完了,最後就是無表色,還沒交代。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