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示向越南購油 魏應充恐遭求刑30

自由時報– 20141021

〔自由時報記者湯世名、張文川/綜合報導〕彰化檢方偵辦頂新黑心油案,昨天就訊在押的頂新三董魏應充,提出他在越南查廠會議紀錄上簽示「執行採購」、「核准」等親筆簽名或蓋章時,魏全盤否認他指示向越南大幸福公司購油,但事證明確,檢方將採一罪一罰求刑,合併執行最高可達有期徒刑三十年。

 

將依一罪一罰求取重刑

 

彰檢指出,將依頂新以飼料油混充其他油類的數量、次數及販賣次數等,依一罪一罰求取重刑,並追究沒收三年來不法所得,依過去大統案、塑化劑案的涉案負責人都被判處十年以上重刑,魏應充極有可能也被判處重刑。

 

經過上週大舉扣押資產、約談收押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後,本週各地檢各自努力加速偵結起訴的階段,依「誰押、誰起訴」原則,各地檢將加強協調相互調卷、確認犯罪事實,一避免資源浪費,二要確保最終定罪。

 

頂新廉價進劣油還殺價

 

檢方調查,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三年多前得知,時任頂新總經理的常梅峯,是採購油脂主要負責人,向其開出飼料油每公斤二十元販售價格,比頂新向其他公司購油成本更低,頂新再殺價到每公斤十八元,以頂新向楊進口保守估計逾三百萬公斤計算,節省的成本相當驚人,楊還因此每年三節定期向常「進貢」高貴禮物。

 

彰檢日前也在味全總公司及味全的中央研究所,起出該公司於今年三月關於越南查廠紀錄的正本、影本等開會資料,不僅有魏應充的蓋章、簽名,甚至還簽上「執行採購」、「核准」等字。

 

檢方昨天就訊魏應充,魏愣了好幾秒才說:「我只負責主持會議,實際執行並未參與,我絕對沒有下指令向大幸福購油,更不可能知道對方賣飼料油!」

 

魏的委任律師羅豐胤昨日帶來多本佛書還有隨身藥物及衣服給魏,與魏討論後,決定星期三之前向彰化地院提出抗告。

 

羅豐胤表示,頂新已提出三十億元作為食安基金,且無逃亡及串證必要,應可換取魏應充交保。家人請他向魏應充轉達要注意身體健康,家人都會支持他。

 

昨天大批媒體守在彰化看守所前,民眾路過時仍破口大罵:「魏應充應重判三十年且不得假釋!」 「應該關乎死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