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3/03/07 02:05:53
學習次第 : 進階

龍樹與華嚴哲學

吳汝鈞

關於華嚴思想,一般認為是沿‘華嚴經’、唯識與‘起信論’發展而來。其實它與龍樹思想有一定的理論關連。在思考方法上,華嚴的論典便常引用龍樹的四句法。華嚴的開祖法藏更明言四句為入法的方便。本文郎要從理論著手,看龍樹與華嚴的關連。我們亦會論及華嚴有過於龍樹之處。關於華嚴,我們以法藏為主。

 

法藏判五教。其中的大乘始教,分空始教與相始教。空始教即指龍樹與‘般若經’的空觀,兩者都宣說“諸法皆空”。這空始教在法藏所綜合的十宗中,相當於一切皆空宗。在修行的姿態來說,這始教與終教同被列歸漸教。

 

一、空典緣起的關係

 

筆者在拙文‘龍樹之論空假中’中曾謂,龍樹哲學中最重要的觀念是空,整部‘中論’可以說是發揮空論。空的另一面表示郎是緣起。這可見於‘中論’的一偈中:

 

家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無)。

 

這裹龍樹把因緣生法或緣起(因緣生法亦郎緣起之法,亦是指緣起)與空等同起來。它們是在那一方面等同呢?筆者在‘從邏輯輿辯證法看龍樹的論證’一文中表示,它們是在邏輯意義的外延方面等同。它們實有互相限制,相即不離的關係。即是說,空是緣起的空,緣起是空的緣起。並無緣起以外的空,也無空以外的緣起。

 

何以空與緣起可以相連起來?這是因為,空即是無自性或自性的否定。緣起的東西,都無自性,故是空。這仍是“家因緣生法,我說郎是空”之意。而亦由於有自性的否定,或空,因而可有緣起。故無緣起,郎無空。另一面,無空,郎緣起不可能。筆者在‘龍樹之論空假中’一文中表示,緣起與空是邏輯地相涵的。緣起性空,或性空緣起,是分析的命題:緣起必定包攝性空,性空必定包攝緣起。

 

“無緣起,郎無空”,或空依於緣起,這是顯明的。“無空,郎緣起不可能”,或緣起依於空,則有進一步解釋的必要。空是無自性,自性是自足的,不依待的,不需條件的;它自然排斥作為條件的緣。故無自性的空,才能容納條件,使緣起可能,成就緣起法。這種關係,龍樹在‘中論’中亦有表示,他說:

 

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

 

若無空義者,一切則不成。他又說:

 

若一不空,則無有生滅。此中所謂“一切法”、“生滅”實亦揩緣起。另外,龍樹又說:

 

若汝見諸法,決定有性者,郎為見諸法,無因亦無緣。以諸法為“決定有性”即是不空;“無因亦無緣”即是緣起不成。故若不空,則不能成就緣起。

 

對於龍樹的這種空與緣起的關係,法藏有相應的瞭解,而且能發揚之。他在答覆問者提出何以‘中論’等論典普泛地宣揚緣起為畢竟空的義理時說:

 

聖說緣生以為空者,此郎不異有之空也。何以故?以法

 

從緣生,方說無性。是故緣生有者,方得為空。若不爾

 

者,無緣生因,以何所以,而得言空?是故不異有之空

 

,名緣生空。此郎聖者不動緣生,說實相法也。此中法藏強調,我們之所以說空(無性),是由於緣生之故。若無此緣生,則不能說空,故緣起是空義成立的必要條件。他郎由此提出“緣生空”的新概念,來表示空是由緣起來規定之意。他又把緣生與有合說,把緣起視為現象的有,而言其性空。這是把現象的有與其性空突顯出來,郎在現象的有中說其性空,以現象的有為當體即空。這便是“不動緣生,說實相法”。實相自然是指空而言。法藏的這種理解,一方面守住龍樹以緣起來規定空之憊,郎是,空必須是緣起的空,離緣起之外無另外的空;另一方面則突出對現象界經驗界的重視。後一點雖非‘中論’所明說,但亦為其所涵。這由龍樹的“兩諦不離”的思想格局可見。這兩諦相應於緣起法與空。關於這點參看拙文‘龍樹之論空假中’。

 

以上是有關以緣起來規定空,或空依於緣起一面。至於以空來規定緣起,或緣起依於空一面,首先,法藏強烈地意識到這點;他曾在自己的著作中,多次引述龍樹“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的語句。他在‘五教章’論十玄緣起無礙法門義時即明顯地指出:

 

只由無性,得成一多緣起。對於這方面的理解,他表示:

 

若非無性,郎不藉緣。不藉緣故,郎非似有。即是,倘若不是空,而是有自性,則作為自足的自性排斥一切條件,因而不能建立緣(藉緣)的概念。這樣,世界便不能成宛然似有,而是實在的有。綠的概念,必須建立在無自性的空之上。這正是龍樹的意思。

 

二,籠樹的空義與法藏的解空

 

龍樹說空,基本上是對自性而言。諸法都是依緣而起,都無自性,因而是空,故雲“性空”。這是實相的境界,遠離種種相對性,超越一切言說思惟。‘中論’謂:

 

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

 

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又謂:

 

如是性空中,思惟亦不可。故空是最高真實。在這個意義下,可以“絕對二百之。但這“絕對”,只是對實相的描述語,表示對一切相對性的否定。它絕不指涉任何形而上的實體。同樣,空亦只是對實相的描述語,絕無實體的意思。龍樹說空,其目的之一,是要否定實體,揭破一切形而上的自性自體的虛妄性。若複視空為體,為性,則更墮於更嚴重的虛妄。為了防止這種執著,龍樹特別在‘中論’中表一不:

 

無性法亦無,一切法空故。

 

大聖說空法,為離諸見故;若複見有空,諸佛所不化。無性法郎是空;郎空亦無其自體可得。見有空郎見有空之自性;這非正見,非諸佛所說。

 

另外,如上面所說,龍樹的空與緣起有互相限制、相即不離的關係。實有這樣的涵義:空義只能在緣起中成立;在緣起之外,並無空可得。又空與緣起並不相礙,兩者不但可同時成立,而且必須同時成立。

 

法藏很能把握龍樹的這樣的空義。他對空的理解,明顯地表示於他對‘心經’的疏解中。他謂:

 

汝宗(案指小乘)郎色非空,滅色方空。今則不爾。色

 

郎是空,非色滅空。……空亂意,菩薩有三種疑。一疑

 

空異色,取色外空。今明色不異空,以斷彼疑。二疑空

 

滅色,取斷滅空。今明色即是空,非色滅空,以斷彼疑

 

。三疑空是物,取空為有。今明空郎色,不可以空取空

 

,以斷彼疑。這裹法藏批判了小乘與某種菩薩對空的錯誤的看法,提出正確的空義。關於後者,法藏總結為以下三點:

 

1、空義只在緣起(包括色在內)中成立。緣起之外無空。

 

2、空並不妨礙緣起。空即在緣起處成立,不必要滅去緣起,

 

才有空。

 

3、空不是物事,我們不應執之為存在。這三點完全與龍樹的空義相符順。第二點更顯出法藏所理解的空是在緣起的當體上郎空的空,所謂“體法空”,不是要緣起滅去才空的空,所謂“析法空”。後者是小乘之見。對於空與緣起不相妨礙的義理,法藏更提出“真”與“幻”兩概念來表示:真空與幻色,互不相礙。真空是緣起的空,幻色是緣起的色;兩者是緣起的一體二面,故不相礙。若去掉緣起,空成了斷空,色戍了實色,便相礙了。

 

又關於不能把空執實一點,法藏更強調:

 

此真空雖郎色等,然色從緣起,真空不生色。從緣

 

謝,真空不滅(色)。色等指包括色在內的五蘊,泛指現象界。即是說,現象界的成立,由緣起,其謝滅亦由緣起(不起)。此中並不涉及一形而上的實體,作為現象界生起與謝滅的根據。空更不是這形而上的實體。它“不生色”,也“不滅色”,只是顯示這緣起的現象界的實相的描述語。

 

三、八不緣起與六相緣起

 

由上可見,在對空與緣起的關係及對空義的理解方面,法藏都能相應于龍樹的原意,且不無適切的發揮。以下我們集中討論對緣起的瞭解一點,在這方面,可以說,法藏基本上仍是沿承龍樹的精神,不過他有較多的發揮。

 

龍樹論緣起,主要是通過‘中論’的八不偈來表示:

 

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

 

出(去)。此中龍樹以四對相對的範疇(亦郎八個範疇)的否定,來表示緣起法的實相。範疇的四對八個的數目,並無必然性。龍樹的基本意思是,對於緣起法的實相,生、滅等範疇都不能說。即是,它們都不能表示緣起法的實相。要注意的是,龍樹說生、滅等,是以自性的立場來說。緣起法不生不滅,郎是緣起法並沒有自性的生、自性的滅。關於這點,龍樹在‘中論’雖未有明顯說出,但可由其論證見到。例如,他曾運用兩難的方式來否定自性的因果關係:

 

若法從緣生,不郎不異因。是故名實相,不斷亦不常。

 

因果是一者,是事終不然。因果若異者,是事亦不然。

 

若因果是一,生及所生一。若因果是異,因則同非因。即是說,作為實相的緣起法,其原因與結果不能是絕對的相同,亦不能是絕對的相異。這兩者對解釋因果關係來說,都有困難。而絕對的相同與絕對的相異,預認了自性的立場。因自性是單一的,不能分為部份。原因與結果若是有自性,則兩者只能有絕對相同與絕對相異的關係。這兩關係與因果關係都有矛盾,故在因果關係中,我們不能設想有具有自性的結果在生,有具有自性的原因在滅。這即是“不生不滅”。

 

法藏亦論緣起,且充量發揮之,視之為法界觀的內容。他基本上是透過六個範疇,所謂六相,來說緣起。這六相是總、別、同、異、成、壞,計為三對。其具體說法,載於‘五教章’中。不少現代學者對之都有疏解。這裹不擬重覆。我們只想總論一下八不緣起與六相緣起的特色。按龍樹論緣起,是透過否定的方式來說。他以緣起法沒有自性的生、滅,自性的常、斷,自性的一、異,自性的來、去。這生、滅等範疇,都是決定的概念,其決定性依自性而來。它們都可以構造成現象的世界。法藏論緣起,則采肯定的方式。他以舍喻緣起的世界,以椽、瓦等喻成就此世界的緣。他的意思是,舍是一個總體,椽等諸緣,在六相所表示的義理下,成就這個總體。緣起世界亦如是,它自身是一個總體,由諸條件依六相的義理而成就。但這緣起的特色在,六相並不以自性說,而純采緣起的立場。故法藏有“椽郎是舍”的說法。即是,椽不是構成舍的一個部份,而是它自身郎是舍,它“全自獨能作舍”。這個意思是,就緣起以成就舍而言,椽是必不可少的條件。沒有椽,郎不能成就舍。故“椽郎是舍”。此中的關鍵在於,有無椽,郎足以決定戍不成舍:有椽郎成舍,無椽即不成舍。故就緣起而成就舍的立場言,椽即是舍。推而言之,緣起世界作為一個總體,其中任何事物,都是成就這緣起世界的必不可少的條件,故這每一事物,其自身的有無,郎可決定能否成就如是的緣起世界。故可以說,這每一事物自身都是這緣起世界。

 

此中有一點很明顯的是,如上所說,在六相緣起中,六相並不以自性說,即是,六相所指涉的事物,不管是舍、抑是椽、瓦,都不是有自性的東西;故六相緣起並不是構造論,它所呈現的世界,並不是一般的現象的世界,而是緣起實相,或是無相的空相。而在八不緣起中,八個範疇所指涉的事物,都是以自性說,八個範疇自身亦是以自性的立場說。但在緣起的立場下,八個範疇都被否定掉,所指涉的事物亦被否定為無自性。故所顯現的,仍然不是現象,而是緣起實相,或無相空相。這兩種緣起論可說是殊途而同歸。法藏自己亦謂“八不據遮,六義約表;又八不約反,情理自顯,六義據顯,理情自亡;有斯左右耳i⑧表示兩者是一事體的一體兩面。牟宗三先生在論及這兩種緣起的異同時,指出真常心系的華嚴宗言及六緣起陀羅尼法,種種玄談,奇詭的義理,都不悖龍樹“緣起性空”的通義。它與空宗的不同,乃在講圓教,把“緣起性空”套于“真常心”上說。最後他總結謂:

 

大抵言總、別、同、異皆是借用世間既成的詞義以明緣

 

起無性,故必須首先明此所借用的詞語,在世間知識中

 

,皆是決定概念,而此等決定概念皆是執,故在借用之

 

以明緣起無性上,皆必須被轉成非決定的概念。……

 

此雖是經由一吊詭而仍歸於正面說的總、同、別、異,

 

不似龍樹之純遮顯。然而既知其非決定概念,則此無總

 

之總,無別之別,不合之合,不異之異,仍只是“生智

 

顯理”,而終歸於無相也。遮詮表詮其致一也。

 

四、相郎相入

 

由上見到,龍樹以否定的方式論緣起,法藏則以肯定的方式論緣起,兩者都歸於緣起法的性空無相。伹否定與肯定的方式的不同,郎影響對緣起法的態度。龍樹以八不來否定地說緣起法,判定它沒有“自性的生起”等,其生起等義不可解,這就完了。他不必正面地描述緣起法的實相,也顯得對緣起法沒有足夠的重視。法藏便不同。他以六相來肯定地說緣起法,說它的“沒有自性”的生起。這樣,他必須正面地描述這緣起法的實相,解釋它如何在沒有自性的情況下生起。要做到這點,便必須正視緣起法,予以適當的重視。法藏在這方面,顯得很積極。在他的緣起觀下,一切事物都被提升為成就他的大緣起法界的不可或缺的要素,而具有不可被取代的價值。要注意的是,在這種緣起觀下,一切緣起“現象”並不被視為現象,而被視為實相。我們即在這樣的意義下,看法藏如何論這緣起的邏輯。

 

這種緣起的邏輯郎是相郎相入。按這相郎相入是就待緣的諸法的關係而言,相入也包括相攝在內。郎是,法藏先就諸緣起法的關係分為兩門:同體門與異體門,同體門為不待緣,異體門為待緣。相即相入即在待緣的異體門中說。這相郎相入又分為相郎與相入。相即是就緣起法自身的或空或有說;相入則是就緣起法在表現上或為有力或為無力說。前者相應于體後者相應於用。

 

關於相即,法藏謂:

 

初中,由自若有時,他必無故,故他即自。何以故

 

?由他無性,以自作故。由自若空時,他必是有,

 

故自郎他。何以故?由自無性,用他作故。以二有

 

二空各不俱故,無“彼不相郎”。有無無有無二故

 

,是故常相郎。

 

關於相入,法藏謂:

 

二明力用中,自有全力故,所以能攝他。他全無力

 

故,所以能入自。他有力,自無力,反上可知。不

 

據自體。故非相郎;力用交徹,故成相入,又由二

 

有力,二無力,各不俱故,無“彼不相入”。有力

 

無力,無力有力,無二故,是故常相入。

 

此中,相郎相入對等地說,都以“相”來表示所指涉的東西,這郎是自、他,故這兩概念所指涉的,應都不是相同的東西,而都是不同的東西。這在緣起中,就緣因的一方結集而緣成結果的他方言,只有兩個可能:

 

l指涉緣因與結果。自為緣因,則他是結果;自為結果,則

 

他是緣因。自他相郎相入是異時的因果關係。

 

l指涉在因果關係中的因的一面。郎指涉共同為緣因以緣成

 

某一結果的那些緣因。自、他相郎相入是同時為緣因的關

 

系。又在相即中,空與有雖對說,但不必含有相對反的意思。空自是無自性;有則不能是有自性。因有自性便是執,不能是實相了。有在這裹只能是幻有,或似有。空、有似可就在緣起事中的顯現不顯現說;顯現是有,不顯現是空。在相入中,有力可解為在緣起事中表現主導力量,無力則可解為不能表現主導力量,只作伴隨。

 

不少學者取第一可能,以相郎指涉緣因與結果。相入與相郎對等,應都有同樣的指涉。若就法藏的緣起因門六義來說,種子有空、有二義,則空、有二義指涉同一東西(種子),這便難以說相郎。因相即是預認有自、他不同東西的。不過法藏論有力、無力,則是就種子與緣的關係言。這則不單指涉不同的東西,且特別指涉緣因了。這有力、無力若與相入的有力、無力為同義,則相入便是指涉緣因,而相應於第二個可能了。

 

我們這裡無意評論相郎相入到底指涉哪一種可能。若純就義理言,兩個可能都是可通的:緣因與結果固然可相即相入;諸緣因亦可相郎相入。法藏可能兼有這兩個意思。實際上,在緣起的世界中,任何一法都可具有因果的身份:A對於B來說,可是其緣因,對於C來說,可是其結果。另外,A又可與其他法有共同為緣因的關係,以成就某一結果。法與法的關係可以是多向的,則相郎相入的關係白也可是多向的。

 

關於相郎相入指涉第一可能,可參看注所列資料,此處不擬重覆。我們擬在此論述一下相郎相入指涉第二可能的情況。在緣起世界中,當數個因素共同作用,而緣成某一結果時,其中必有些因素在主位,在顯面,發揮主導的力量;這即是有,有力。另外一些因素則在賓位,在隱面,隨順其他因素,不發揮主導力量;這即是空、無力。隨順為郎、為入;領引為攝。緣起事即在這種即、入、攝的關係中,而得成就。有能自作,這是實位;空是無性,這是虛位。在虛位者容讓在實位者,以後者之存在為己之存在。這是郎。自作者有力,無性者無力。無力者隨順有力者,以後者之力為己之力。這是入。反之即是攝。

 

若專就緣起的結果言,這種郎、入、攝的關係是必然的;郎從緣起的結果之涵義必然地可分析出這些關係來。因在緣起事中,家緣若不相郎相入相攝,則眾緣始終是多數的象緣,不能成就整一的結果。家緣必須相郎相入相攝,而圓融無礙,才能成就整一的結果。

 

要注意的是,在緣起中,所成就的結果自是空無自性的。而成就它的諸緣亦是空無自性;這不單由於這些諸緣自身亦是緣起的結果,更重要的是,在華嚴宗的法界緣起觀下,它們全被視為空無自性;若是不空而有自性,則相即相入的邏輯便不能說。自性郎決定它自郎是自,自在自中,而不能郎他入他。

 

這種理論仍是一種現象論,但卻是緣起的現象論,或空的現象論。

 

五、事事無礙與兩諦不離

 

相郎相入這種邏輯結果成就事事嫵礙的現象論。這事事無礙是四法界中的最後一個法界。按四法界之說,源于傳為華嚴初祖的杜順的‘法界觀門’。該書存于宗密對此書的注釋中。宗密在其注釋中,舉出四法界為事法界、理法界、理事無礙法界、事事無礙法界。杜順在本文中,並未列出這四法界;他只列出真空第一、理事無礙第二、周逼含客第三三種。宗密以真空第一為理法界,理事無礙第二為理事無礙法界,周遍含容第三為事事無礙法界。事法界是迷妄的心識所對的世界,或常識所表像的世界。此中的特性是特殊性(Particularity),或差別性。理法界則是空理的世界,表示一切現象都是無自性空。此中的特性是普遍性(Ceversality)或同一性。理事無礙法界是理中有事,事中有理;特殊性與普遍性不相礙。兩者可以綜合起來。事事無礙法界是每一特殊性的事都顯現同一性的理,因而事事之間都可通過此理而融通無礙。這四法界實顯示一智慧的發展歷程。由觀常識層面的事進到觀真理層面的理,而至於觀兩者的綜合而不相礙;最後泯去理事的對立,每一現象從理中解放開來,而自身又包涵著理,以臻於現象與現象間的大和諧境地。

 

事事無礙法界被置於四法界中的最後一位,自是被視為華嚴宗的最高理境。依杜順,這理境是“事如理融”,宗密的解釋是一一事皆“如理”,故能“融通”。此中的理當然是性空之理。一一事都本著此無自性的空理而成其為事,這即是緣起。融通實是相郎相入所表示的那種關係。故“事如理融”。實是法藏的六相緣起,依相郎相入的邏輯而成的法界觀的概括的描述。

 

就龍樹而言,他的八不緣起使他不需建立現象論。他總是以自性的立場來有生、滅等概念,因而不得不從實相一面來否定這些概念;他並且用四句否定來證成對這些概念的否定,由此透露空的實相。這就究極一面言,當然是正確的;但他未能照顧緣起的世界,未能對之正面作一現象論的描述,則使人不無不完足的感覺。華嚴宗的六相緣起,歸結於事事無礙的現象論,可以補這方面的不足。

 

若以四法界為參照,我們可以說,龍樹的理論可以與前三個法界相應,不能與最後的事事無礙法界相應。在‘龍樹之論空假中’一文中,我們說龍樹的理論是二諦論;世俗諦與第一義諦。世俗諦指涉言說的世界,相應於事法界;第一義諦指空理,相應於理法界。他的中道仍屬於第一義諦。不過,他有兩諦不離的觀念。這即是,世俗諦與第一義諦有同一的外延;亦即是,世俗諦即此郎有第一義諦在其中,第一義諦郎此郎有世俗諦在其中。或竟可以進一步說,第一義諦不在世俗諦之外,世俗諦亦不在第一義諦之外。這種關係恰好相當於理事無礙法界。

 

事事無礙的關係則不僅非龍樹思想所有,亦非其他佛教思想所有,而是華嚴宗的獨創。這種關係之所以可能,在於相即相入的邏輯。這種邏輯成立於對現象的生、滅、成、壞,不以自性的立場來看,不視之為決定的概念,而視之為緣起的幻有。正面地肯定地描述這種綠起幻有,便成實相的現象論,或空的現象論。

 

    摘自《內明》151期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