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2/09/17 03:08:36
學習次第 : 進階

心明學 第五章 七種心明
 

善慧法師

乙四 七種心明 【七心明表】

心識亦可分為七種:

丙一 現前識   丙二 比度識   丙三 再決識   丙四 思察意

丙五 現而不定心   丙六 疑惑心   丙七  顛倒識

心明七分法  現比再決識

思察現未定  疑心顛倒識

 

丙一 現前識(現識)分二

  丁一 性相

  丁二 分類

今初

現識離分別  不錯亂了別

離分別不錯亂之了別,為現識之性相。

《釋量論》中說:“現識離分別,成立現識性”

 

事相 如:緣瓶之眼識。

“離分別”簡別“有分別”心。

“不錯亂”簡別“錯亂識”,如見一月為二月之眼識,或見雪山為藍色之眼識等,故僅無分別,然有病緣,如膽病者,有見白海螺為黃色之眼識,或餘錯亂因緣,如眼花者而有見“空花,金星”等之眼識,皆非是現識,以是錯亂識故。

“了別”簡別有色根,如有部許色根有了別。

 

丁二 差別  分二

  戊一 現識分類

  戊二 附述似現識 初中分四

    己一 根現識 

    己二 意現識 

    己三 自證現識 

    己四 瑜伽現識

四差別謂根  意自證瑜伽

今初:

數量決定為四者,乃簡別外道及下宗---有部及外道(無耳派)不許現量建立,順世派不許瑜伽現識,及有部不許自證現識。

其中瑜伽現識唯聖者相續中有,故於後顯,其餘三種,因於凡夫與聖者二相續中皆容有,故為先示;又於其三者中,根現識與意現識二種是他證分所領受境,故為先說,自證為能領受,故於後示;又於二種他證之中,根現識是因,故最初立,意現識是果,故置其後也。

 

己一 根現識(根現前識)分二

  庚一 性相

  庚二 分類

今初

依不共增上  有色根而生

離分別不亂  了別根現識

依自不共增上緣之有色根而生,離分別不錯亂之了別為根現識之性相。

 

庚二 分類  分二:

  辛一 自性門

  辛二 差別門

根現識分二  自性五根識

 

辛一 自性門分五

依自增上緣  所緣緣之境

而生離分別  不錯亂之識

壬一 緣色之根現識   壬二 緣聲之根現識   壬三 緣香之根現識

壬四 緣味之根現識   壬五 緣觸之根現識

今初

壬一 緣色之根現識

依自不共增上緣之眼根,及自所緣緣之色境而生,離分別不錯亂之了別,是緣色根現識之性相。

壬二 緣聲之根現識

依自不共增上緣之耳根及自所緣緣之聲境而生,離分別不錯亂之了別。

壬三 緣香之根現識

依自不共增上緣之鼻根及自所緣緣之香境而生,離分別不錯亂之了別。

壬四 緣味之根現識

依自不共增上緣之舌根及自所緣緣之味境而生,離分別不錯亂之了別。

壬五 緣觸之根現識

依自不共增上緣之身根及自所緣緣之觸境而生,離分別不錯亂之了別。

此五根現識,須依三緣生起,謂所緣緣,增上緣,等無間緣。

如緣色之根現識生起者,所緣緣為外境色法,增上緣為自眼根,等無間緣為眼識前刹那之識。

 

辛二 差別門分三:

前五種根現識,一一又可分三

現量再決識  現而不定心

壬一 現量——如緣色根現識之第一刹那。

壬二 再決識——如彼識之第二刹那等。

壬三 現而不定之根現識——如專心聽聞妙聲時所起緣色之根現識。

 

己二 意現識(意現前識) 分二

  庚一 性相

  庚二 分類

今初

意現識依自  不共增上意

離分別不亂  了他智為相

謂依自不共增上緣之意根,而生離分別不錯亂之了他智,是為意現識之性相。

“了他智”即他證分了別,簡別“自證現識”。

如:他心通之智

 

庚二 分類 分二

辛一 自性

辛二 差別

今初

意現識亦五  緣色等五處

同前意現識亦可分:

(1)緣色之意現識

(2)緣聲之意現識

(3)緣香之意現識

(4)緣味之意現識

(5)緣觸之意現識

 

辛二 差別

差別亦三種  量已決不定

意現識之差別也分三種:

(1)量——如他心智通第一刹那。

(2)再決識——如他心智通之第二刹那等。

(3)現而不定之意現識——專意注視妙色時所起緣聲之意現識,即所謂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之境界,凡夫之意現識多屬此也。

一切神通皆是意現識,故天眼通,天耳通,非是眼識與耳識,而是意現識也。

 

意現識三種生起之次第差別者:

一、交替生起

有許:根現識與意現識,二者交替生起,其次第者,第一刹那為根現識,次第二刹那為意現識、第三刹那又為根現識,如是等等。

二、三行生起

有許:根現識之第二刹那、意現識之第一刹那,以及同時感受此二者之自證現識,此三者同時生起。

三、相續邊際生起

有許(自宗阿闍黎法勝):其許“唯於根現識最後邊際而生意現識”。

《七部量論》:“異生相續上,眼識正於明瞭觀色時,則無明見色之意現識。”故無間相續正生根現識時,以其根現識能了別顯現色,由而遮障意現識了別顯現色,而令意現識無從生起,而唯在根現識了別之最後際時方產生意現識,而其生起時間長短,無過時邊際刹那之長,而於如此極短時間中所顯現之境,異生心非能于此決定通達也。

《釋量論顯明解脫道論》:“異生相續上雖有意現識,然無意現量”。其義即指,異生相續上無有緣色之意現量,然其相續上,如他心通之意現量亦容是有。以他心通意現量無須依根現識生起故。而緣五境之意現識,則定須依根現識方能生起故。

如此緣五境意現識極為短促,僅為刹那,故其無第二刹那,是故亦無緣五境意現識之再決識。

 

己三  自證現識分二

庚一 性相

庚二 分類

今初

自證現識相  謂由離分別

不錯亂了別  能取行相心

謂離分別不錯亂之能取行相,是自證現識之性相。

自證現識與自證分同義。

 

庚二 分類

事如他心通  差別同前三

自證現識也有三種差別:

(1)自證現量——如領受眼識之自現識第一刹那。

(2)自證再決識——如領受眼識之自證現識第二刹那。

(3)現而不定之自證現識——如數論師及勝論師身中領受樂是知之自證現識,又如順世外道身中受比量是量之自證現識等。

此中數論師、勝論師不承許樂受是識,故數論師、勝論師于其相續上所感樂受之自證現識,雖顯現為樂,但不確定其為識也,以彼等不許樂是識故,故為現而不定。順世派師則由不許比量,故感受比量之自證現識為現而不定。

 

複次,凡是識,皆有能感受之自證現識,以其識與能感受其識之自證分二者,觀待境、時、自性,皆為成住同時,體性一如故。

於中“境”同者,自證分與他證分顯現之境是相同故。

“時”同者,二者生住異滅同時故。

“自性”同者,二者皆為識,能了別同故。

“體性一如”者,非為二識,而是一識二分也。

又能感受他證分之自證現識,非皆能通達,亦有現而不定也。如時邊際刹那之細無常,不能為凡夫相續上之自證現識所通達故。

 

己四 瑜伽現識 分二

  庚一 性相

  庚二 分類

今初

依自增上緣  止觀雙運生

聖者相續中  見自境真實

無錯離分別  瑜伽現識相

 

謂依自不共增上緣之止觀雙運三摩地而生,聖者相續中見自境真實,離分別不錯亂之了他智,是瑜伽現識之性相。

事相:如現證補特伽羅無我之智。

其中,所依是為止觀雙運,止有內外道所共,而此觀者,唯內道不共之毗缽舍那,即緣四諦十六行相境之勝觀。

“自境真實”者,為四諦十六行相之境或補特伽羅無我境。

“離分別”者,簡別義共相,以加行道中亦得止觀雙運,然緣四諦十六行相之境是有分別之義共相,而此瑜伽現識是為現證,故離分別也。

“不錯亂”簡別有錯亂,瑜伽現識之證境是為補特伽羅無我或法無我,離此,若著有我而修,是為錯亂也。

“了他智”即他證分了別,簡別“自證現識”。

此中由觀四諦,修習之力,最終而生瑜伽現識,證無我之道,以斷見惑,進而斷三界修惑,從而解脫輪回系縛。

《釋量論》:“故說無常苦  由苦故無我

          非離貪有愛  依止諸發趣

          非解脫惑業  彼名生死者

 

庚二 分類 分二

  辛一 所依差別

  辛二 分類差別

今初

所證有三乘  見修無學道

所依為聲緣  菩薩佛余聖

 

若依道行所證安立則可分為:

(1)見道之瑜伽現識

(2)修道之瑜伽現識

(3)無學道之瑜伽現識

以修行地道功德之判分,即以此瑜伽現識獲證時而立見道也。亦是凡聖之界限。故凡夫無瑜伽現識也。

 

以修行所證士夫可分為五種:

(1)聲聞聖者相續中之瑜伽現識;

(2)獨覺聖者相續中之瑜伽現識;

(3)菩薩聖者相續中之瑜伽現識;

(4)佛聖者相續中之瑜伽現識;

此中言佛聖者,而非說佛之義者,以若單言“佛”則亦可指其相續上之智,或如大乘中所說佛之四身,以及髮指等,而佛聖者,則是指聖補特伽羅。

補特伽羅、有情、異生三者之差別:

補特伽羅:即士夫之義,一切凡聖皆為士夫,故佛以及其餘聖者,為聖補特伽羅;

有情:為除佛聖者之外的凡聖;

異生:亦即凡夫,除聖者之外之有情眾生,亦名數取趣。

(5)除彼等之外,其餘聖者相續中之瑜伽現識。

如先于聲聞乘中證得阿羅漢果,後回小向大,厭離捨棄小乘,然未發起菩提心入大乘前之聖者,其既不屬聲聞乘,又不屬餘乘,故安立為“其餘聖者”。

 

辛二 分類差別

或分量已決  二許有差別

然佛遍相智  皆量非有餘

(1)瑜伽現量——證空性之智,即根本智。

(2)再決識---見道十六刹那。此中有二宗:

一許有再決識,即見道後刹那心。

一許無再決識,以許瑜伽現識皆是量故。

此識必無“現而不定”者,以瑜伽現識於自所量境必能決定通達故

如《釋量論》雲:“大慧於所見  一切種決定”

瑜伽現識雖有“再決識”,然佛之遍智第二刹那,卻非“再決識”,以佛遍智必是量,必是現量故。

 

以上為經部宗所許之義,若依唯識宗所許,則須再以“依習氣所生”,謂

(1)根現識

依自不共增上緣之有色根依習氣所生,離分別不錯亂之了別。

(2)意現識

謂依自不共增上緣之意根依習氣所生,離分別不錯亂之了他智

(3)自證現識

謂依習氣所生離分別不錯亂之能取行相

(4)瑜伽現識

依於自之不共增上緣止觀雙運三摩地習氣所生,離分別且不錯亂之聖者心相續之智。

 

戊二 似現識分二

  己一 性相

  己二 分類

今初

於自所現境  錯亂之了別

於自顯現境錯亂之識,是其性相。

似現識與錯亂現識同義。

 

己二 分類

六種有分別  錯亂與世俗

比度比量生  隨念並計度

無分別分二  根四所依處

境及無間緣  意識夢中心

分二

庚一 有分別似現識

庚二 無分別似現識

今初:

如《集量論》:“錯亂世俗智  比與比度生

              意念及希求  似現有翳膜”

共有六種有分別似現識,及一種無分別似現識,以前六種皆是有分別,非離分別,故不是現識,是似現識也。

無分別似現識與無分別顛倒識同義。

 

六種有分別似現識:

(1)錯亂分別——如計聲為常之分別。

(2)世俗分別——如知聲是無常之比量。

(3)比度分別——如緣因心之分別。

(4)比量所生分別——如比量後隨起之分別。

(5)隨念分別——如在今天追念過去事之分別。

(6)計度分別——如在今天預想將來事之分別。

 

庚二 無分別似現識分二:

  辛一 根識無分別似現識

  辛二 意識無分別似現識

今初

屬於根識---有四種,根識無分別似現識,依著四種錯亂根緣,發生錯覺,成為似現識。

所謂四種錯亂因緣為:

(1)所依上有錯亂因——如眼中有翳,由所依眼根有錯亂因,以致生起一月為二月之錯覺眼識。

(2)處所上有錯亂因——如乘船時,由船行動為錯亂因,以致生起見岸上樹木移動之錯覺眼識。

(3)境上有錯亂因——如旋轉火把,由於火把速急旋轉為錯亂因,以致生起見火成環形之錯覺眼識。

(4)無間緣上有錯亂因——如極憤怒時,由怒火燒心為錯亂因,以致生起見現前境物都為紅色之錯覺眼識。

 

辛二 意識無分別似現識

如:夢中見青色之夢識

《釋量論》:“似現量四種(似現識)  三種分別識

            從壞所依起   無分別一種

《集量論》雲:“錯亂、世俗智、比量、比量生、隨念與計度,似現有眩翳。”

共說七類似現量。今此論中攝為四種,以說三種有分別識,及一種從染壞所依生起之無分別識故。

七種似現識,又可攝為三種有分別似現識及一種無分別似現識,如是共四種。

 

丙二 比度識分二

  丁一 釋義

  丁二 分類

今初

依自之正因  所量隱蔽事

而生不欺誑  分別比度識

依自所立正因,於自之所量隱蔽事,而生不欺誑之分別心,是其性相。

事相 如:依所作為因,成立聲無常,通達之比度識。

凡是比度識,皆是量。比度與比量同義故。

《總義莊嚴論》雲:“若是比度,則必須是對彼法引生新定解之識;然若是現識,則不必是對彼法引生新定解之識故。”

 

丁二 分類分二

  戊一 自性門

  戊二 言詮門

初中分三:

自性謂事勢  極成及信許

(1)事勢比度:

依自事勢正因,而于所量有餘隱蔽事,所生不欺誑之分別心,是其性相。

如:以煙為因,成立有煙之山上有火,通達之比度識,此是依於事法之勢,間接之因者,如於有煙,則應決定有火,以若無彼火者,則彼煙必不生,以煙從火生故,離火則定無煙生故,謂是二者之自性也(火生煙),若無則不生,以此事相屬關係之勢,間接是為因,故稱為事勢之理也。

其事勢者,其因與所立法二者,為系屬關係,或為同體系屬,或為因果系屬,由此事物功能或勢力而比度,即事勢比度也。

 

(2)極成比度

依自極成正因,以名言或樂於安立之境,新生不欺誑之分別心,是其性相。

事相 如:以“有分別境”為因,而了知“懷兔可稱為月”通達之比度識。

以懷兔或具清涼光者,言之為“月”,而有之名,以懷兔上,安立為“月”,是為隨欲所起之名,此所謂安立之“月”於世間皆共為所知,依此增上,於世間分別心前,有此“月”也。

如立論式:

懷兔有法 堪稱為月者以此分別境是有故。

極成即世許,為世人所共承許,世間人皆共極成之理由。成立此中,是不依于其餘之因,而以世間極成為因而以成立也。以此極成正因所生之分別,稱為極成比度也。

 

(3)信許比度

依自信許正因,而於所量極隱蔽事,新生不欺誑之分別心,是其性相。

如:以三觀察清淨教言為正因,於自聖言所示“施感受用,持戒安樂”之義,新生不欺誑之分別心。

三觀察清淨聖言者,如佛語量,三分宣說所量事物,於現前者,不違現量;於隱蔽者,不違比量;於極隱蔽者,不與前後自語相違。現量、比量、自語三不相違,過患清淨,稱為三觀察清淨聖言。

 

戊二 言詮門分二

或以言詮門  自義比度識

他義能詮聲  為真能立語

(1)自義比度:自依於因推理比度,而于自相續上生起之通達。此與比度識同義。

(2)他義比度:為令他人生起比度智,故名他義比度。此與真能立語同義,謂由敵論者依此清淨語于自相續上生起通達之比度,故是因立果名。非比度識,是能詮聲也。

自義比度為心法,而他義比度則是聲處,雖名皆曰“比度”,而真正比度者唯自義比度也。

 

丙三 再決識(已決識、再決智)分二

  丁一 性相

  丁二 分類

今初

通達已通達 了別再決識

通達已通達事之了別,是其性相。

即了知已了知之心。為對於自所生量已了知之法,再行了知之心識。

如緣瓶現識之第二刹那及通達聲無常比量之第二刹那。前者為無分別之再決識,後者為有分別之再決識。

 

丁二 分類有三

分三現識五  根意自證識

瑜伽及俱非  分別現比量

除此再決識  如量後刹那

  戊一 現識引生之再決識

  戊二 分別引生之再決識

  戊三 俱非彼二之再決識

今初

如緣瓶根現識第二刹那,四種現識皆有再決識,故現識再決識又分為五種:

(1)根現識再決識

初如緣青色根現識之第二刹那。

(2)意現識再決識

如他心智通之第二刹那。

(3)自證現識再決識

如領受眼識等自證現識之第二刹那。

(4)瑜伽現識再決識

如見道無間道之第二刹那。

(5)俱非彼四之再決識

如現識第二刹那。是中第五俱非彼四之再決識,是為抽象名詞,其實體仍不能超出前四種之一。

 

戊二 分別引生之再決識有二

(1)現量所引分別再決識

如緣青色根現量所引生之決了青色之合理定解。“合理”一語,即顯示再決識,是不錯亂之認識。現量為因,再決識為果。

(2)比量所引分別再決識

如通達聲是無常比量智之第二刹那。

 

戊三 俱非彼二再決識

如:量之第二刹那等。

以量是總稱,因明中,以許量非是現量或比量隨一,以量是總稱故,然凡是量,則為二量隨一,以除此二量,無有餘量故。

 

丙四 思察意(伺察意、伺察識) 分二

  丁一 性相

  丁二 分類

今初

思察未領受  不依於正因

定解真實境  新證之著智

謂於自境不經領受及不依於正因,定解真實自境新證之著智,是其性相。

“不經領受”簡別現識,以一切現識皆由領受而生。此“不經領受”指“不經緣取外境”,以所有現識皆必經緣取外境方能生起,而此思察意則不經任何緣取而能生起故。

“不依于正因”簡別比量,以一切比量皆依於正因生起。而此思察意則不依正因而生。

“定解”簡別疑惑心。以疑惑為對境未認同決定故。

“真實自境”簡別顛倒識。以顛倒識為於自境錯誤認知。

“合理”顯示思察于所計之義理為正確之認知。其雖非現量比量,然其了別符合實義(客觀真實之法)。

“新證”簡別再決識,以再決識非新生之認識故。

“著智”簡別無分別心。顯示思察唯屬有分別之覺智,不通無分別心。

此思察意,以未依正因而通達,僅依於自境判斷,而對真實對境進行觀察之計度心。

如:無正因理由而認定聲是無常之分別。

此中分別者,非對於聲無常之經驗,無任何理由,而是無比度及正因成立故,僅對於自境之聲無常之感受是有故。

 

此思察意雖是新證,以非是量,故為欺誑,其欺誑之義,是顯其因或非正因,或因雖正,然未由自身量所抉擇,僅是留於表面認知,非是依於正因善巧信解通達,任經幾時,亦唯“新證”,非如現量、比量,於第一刹那生起定解通達,隨後即非“新證”,而成再決識也。

如:聞他人之言,僅依自心信可而信三世因果,究其理由,或未認知,或非正因,以非由量成,以于後時,容生懷疑,故成欺誑。是為思察意也。

 

丁二 分類  有五

五種思察意  無理由相違

不定及不成  有理未決擇

(1)無理由之思察

如聞說“聲是無常”之宗,便計“聲是無常”,如是思察,並未審思為何“聲是無常”之理由。

故此實為“聞所生”之分別識,以僅依名言,能詮,而未審思諦觀其因之認知。

(2)理由相違之思察

如以“無作用”為因,而計“聲是無常”之宗,其無作用應是常,而與無常相是正相違也。

(3)理由不定之思察

如由“所量性”為因,而計“聲是無常”之宗,其所量性即可成立彼宗,也可否定彼宗,是不定因也。

(4)理由不成之思察,

如由“眼識所取”為因,而計“聲是無常”之宗,其眼識所取是色而不是聲,不能成立彼宗。

(5)雖有理由未審決擇之思察

如對於“聲是所作性”及“凡所作性皆是無常”之理,未能以量得其決定,即由“所作性”為因,而計“聲是無常”之宗,對於此因尚未審諦決擇。

此五種,亦可攝為無理由及有理由思察兩種,前者為無理由之思察,後四種為有理由之思察。

總之,若無理由,非理由,似理由等為依而生合理之分別,皆是思察意也。三慧中,聞所成慧即是思察意,以其是從聞所生故。

 

丙五 現而不定心(現而不定識)分二

  丁一 性相

  丁二 分類

今初

自所趣境相  雖顯不定解

現而不定心  於境不決定

謂自所趣境之自相法明瞭顯現,然不能引生定解之了別,是其性相。

所趣境,指顯示彼心所對之境。其能明瞭顯現自境自相實有法,然卻不能認定自境自相之心。

事相:如眼緣妙色而起染著時,聞聲之根現識。即所謂“充耳不聞”,耳根現識於所趣境――聲,此自相法雖明瞭顯現,以充耳故,然卻不能引生定解了別,以不聞故,故此耳根現識是為現而不定識也。其自境雖明瞭顯現,故為現識,然由未認定故,非成現量,以其無法引生決定智故。

《釋量論》:“由貪著餘義  識則無功能”

 

丁二 分類  分三

分根意自證  三種不定識

(1)現而不定之根現識

由專著一境時,餘五根現識上,而成之現而不定識。

眼識轉成所見上現而不定之識乃至身識轉成所見上現而不定之識,共五種。

所謂: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嗅而不知,食而無味(不知其味),觸而不覺。

(2)現而不定之意現識

如凡夫相續中緣色等五處之意現識。以意現識僅一邊際刹那生滅,如此極短時,凡夫無法通達認定也,故此識雖能顯現所趣境,然無認定之力,是為現而不定。故凡夫緣色等之意現識,非為量故,故知現而不定皆為現識,雖能顯現其境,然卻無力認定其境也。

(3)現而不定之自證現識

謂凡夫領受心相續緣色等五處之意現識自證分,是為現而不定之自證現識。以凡夫心相續緣色之意現識是現而不定,故其上之自證分,亦是現而不定識也。

 

丙六 疑惑心(猶豫)分二

  丁一 性相

  丁二 分類

今初

疑惑由自力  猶豫二邊心

疑惑即懷疑,猶豫。謂由自力猶豫二邊之了別,是其性相。

事相 如:于聲是否無常之疑惑心。

“自力”簡別他力。表此識不依于相續中相應之其他識,而是依自力生起。如疑相應之心王及彼心眷屬中受等心所法,雖亦對境有所猶豫,然其等是由疑惑之力而使其猶豫,非是自力對境而生之猶豫也。

不如理疑,即是分別顛倒識。其分別顛倒識與邪分別同義。

 

丁二 分類

如理不如理  等重等分疑

疑之差別有三種:

(1)如理疑——如“聲是無常耶?之疑心,偏重傾向于無常。

(2)不如理疑——如“聲是常性耶?”之疑心,偏重傾向于常。

(3)等分疑——如“聲常耶?無常耶?”之疑心,於是常無常,等重持疑,而無偏重傾向。

複次,如於“聲大概是常性”之不如理之疑,此疑也通顛倒識,以是有分別之邪智,邪分別故,屬煩惱也。

 

丙七  顛倒識(邪智) 分二

  丁一 性相

  丁二 分類

今初

倒取自境心  顛倒識邪智

謂倒取自境之了別。

“倒取”指顛倒錯亂執取。與真實境成為顛倒而執故。以是為非,以非為是之不符真實實義之顛倒執著。

事相 如執聲是常住之識。

 

丁二 分類 有二

顛倒有分別  無分別為二

意識如夢心  根識有五種

  戊一 分別顛倒識

  戊二 無分別顛倒識

今初

倒取自境(於自感受境倒取)之著智(分別心之異名) 如計“聲常”之分別,及執兔角之分別。

此與不如理分別同義。

 

戊二 無分別顛倒識

倒取自境,於自感受境倒取顯現之了別,為無分別顛倒識之性相。

無分別顛倒識與無分別錯亂識同義。

有二類:

(1)無分別顛倒意識

如夢中明見青色之夢心,此心是意識,是無分別識,複是邪智,如其次第,以是夢中心故,是離聲義可合緣著智之了別故;是自境法處所攝色,實無青色,緣為青色之智故,然這種緣青色心,若就正在夢中之人來說,卻是合理之根識。

(2)無分別顛倒根識

有五:無分別顛倒眼根識乃至無分別顛倒身根識。

如見雪山為藍色之根識,及見法螺為黃色之根識等。

 

錯亂識與顛倒識差別

此中當知,雖分別顛倒識與分別錯亂識皆為錯亂,不同者,以分別顛倒識為對所取境之錯亂,而分別錯亂識是對所現境之錯亂。

以若是顛倒識,定為錯亂識,能周遍成立。而若是錯亂識,皆是顛倒識,則周遍不定。

如:通達聲無常之分別識,是於自顯現境——聲無常之義共相成為錯亂,然於所著境——聲無常卻非錯亂,故其是錯亂識,而非是顛倒識也。以此分別識,是將本非為聲無常之聲無常義共相,顯現成聲無常,故成為錯亂識,然如是分別識,卻于聲無常不錯亂,故是對所著境不錯亂,或為自所著境,能夠以量成立,故不是顛倒識。

 

【七心明表】

 

心明

七分法

性相

分類

性相

分類

攝頌

【一】現

現識離分別

不錯亂了別

【1】

 

依不共增上

有色根而生

離分別不亂

了別根現識

(1)自性門

 

自性五根識

1、緣色之根現識

2、緣聲之根現識

3、緣香之根現識

4、緣味之根現識

5、緣觸之根現識

依自增上緣

所緣緣之境

而生離分別

不錯亂之識

(2)差別門

1、現量2、再決識

3、現而不定心

現量再決識

現而不定心

【2】

 

意現識依自

不共增上意

離分別不亂

了他智為相

(1)自性門

1、緣色之意現識

2、緣聲之意現識

3、緣香之意現識

4、緣味之意現識

5、緣觸之意現識

意現識亦五

緣色等五處

(2)差別門

1、現量2、再決識

3、現而不定心

差別亦三種

量已決不定

【3】

自證

 

自證

現識

自證現識相

謂由離分別

不錯亂了別

能取行相心

(1)自證現量

(2)自證再決識

(3)現而不定之自證現識

事如他心通

差別同前三

【4】

瑜伽

 

瑜伽

現識

依自增上緣

止觀雙運生

聖者相續中

見自境真實

無錯離分別

瑜伽現識相

(1)

所依

差別

依道行所證分為:

1、見道之瑜伽現識

2、修道之瑜伽現識

3、無學道之瑜伽現識

所證有三乘

見修無學道

以修行所證士夫分五

1、聲聞聖者相續中之瑜伽現識;

2、獨覺聖者相續中之瑜伽現識;

3、菩薩聖者相續中之瑜伽現識;

4、佛聖者相續中之瑜伽現識;

5、除彼等之外,其餘聖者相續中之瑜伽現識。

所依為聲緣

菩薩佛余聖

(2)

分類

差別

1、瑜伽現量

2、再決識

或分量已決

二許有差別

然佛遍相智

皆量非有餘

於自所現境

錯亂之了別

1、錯亂分別——如計聲為常之分別。

2、世俗分別——如知聲是無常之比量。

3、比度分別——如緣因心之分別。

4、比量所生分別——如比量後隨起之分別。

5、隨念分別——如在今天追念過去事之分別。

6、計度分別——如在今天預想將來事之分別。

六種有分別

錯亂與世俗

比度比量生

隨念並計度

1、根識無分別似現識

1 所依上有錯亂因

2 處所上有錯亂因

3境上有錯亂因-

4無間緣上有錯亂因-

無分別分二

根四所依處

境及無間緣

2、意識無分別似現識

如:夢中見青色之夢識

意識夢中心

【二】比比度識

依自之正因

所量隱蔽事

而生不欺誑

分別比度識

【1】

1 事勢比度2 極成比度 3 信許比度

自性謂事勢

極成及信許

【2】

1自義比度

2他義比度

或以言詮門

自義比度識

他義能詮聲

為真能立語

【三】再決識

通達已通達

了別再決識

【1】現識引生之再決識

1、根現識再決識

2、意現識再決識

3、自證現識再決識

4、瑜伽現識再決識

5、俱非彼四之再決識

分三現識五

根意自證識

瑜伽及俱非

分別現比量

除此再決識

如量後刹那

【2】分別引生之再決識

1、現量所引分別再決識

2、比量所引分別再決識

【3】俱非彼二之再決識

如:量之第二刹那等。

【四】思察(思察意)

自境未領受

不依於正因

具欺誑合理

著智思察意

1、無理由之思察

2、理由相違之思察

3、理由不定之思察

4、理由不成之思察,

5、雖有理由未審決擇之思察

五種思察意

無理由相違

不定及不成

有理未決擇

【五】現未定(現而不定心)

自所趣境相

雖顯不定解

現而不定心

於境不決定

1、現而不定之根現識

2、現而不定之意現識

3、現而不定之自證現識

分根意自證

三種不定識

【六】疑心(疑惑心)

疑惑由自力

猶豫二邊心

1、如理疑2、不如理疑3、等分疑

如理不如理

等重等分疑

【七】顛倒識

倒取自境心

顛倒識邪智

1、分別顛倒識

此與不如理分別同義

顛倒有分別

無分別為二

意識如夢心

根識有五種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