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2/14 22: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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喇嘛網 日期:2010/02/14 22:44:38   編輯部 報導 

佛教“七因明”辯學體系

近年以來,國內的各種論辯賽幾成時尚。論辯成為鍛煉思維及公關能力的重要手段,各種關於論辯的書刊也應運而興。但嚴格而言,論辯學是一門橫跨學科,其中交融有邏輯學、哲學、語言學、美學、公關學、心理學等諸多內容,構造一個現代的論辯學體系仍然是學者們探討的一個課題。其實,在古代科學尚未分化之前,就有很多古典式的論辯學體系。亞里斯多德《工具論》中專設有“論辯篇”,中國的先秦有“墨辯”,而在中古印度,佛教在與外道及內部各宗的論諍中更是形成了比較嚴密的論辯學體系,自《方便心論》之後,大乘瑜伽行宗的《瑜伽師地論·本地分》提出的“七因明”更具有典型性。
  《瑜伽師地論》(以下簡稱《地論》)是由無著托彌勒名而作。無著是北印度富婁沙富國人,約生活在西元四、五世紀,是大乘瑜伽行宗(有宗)的創始人。其著述極豐,被冠之為“千部論主”,而且又極善辯。所謂“七因明”分別是指:“一、論體性,二、論處所,三、論所依,四、論莊嚴,五、論墮負,六、論出離,七、論多所作法。” (《瑜伽師地論·卷十五》,以下引文不再另標)就論辯中的語言、語境、論式、過失、條件、心理、審美等問題有全面的闡發。

 

  一、論體性
  這是指論辯中所用語言的性質。語用學把語言行為分為斷定、命令、主張、猜測、反駁、懇求、侮辱、允諾等多種意向,並研究這意向成功的條件。《地論》分列有六種語言:“一、言論,二、尚論,三、諍論,四、譭謗論,五、順正論,六、教導論。”
  1、言論:以聲音為性,以言說為體,泛指論辯中所用的一切語言行為,總括後五種語言。
  2、尚論:即所崇尚的言論,廣義為“謂諸世間,隨所應聞,所有言論”。狹義上既是指論辯各方所主張、推崇的學說、觀點。在論辯中人們常常引用名人名言,引經據典等,當屬此類。
  3、諍論:這是指意見分歧的言論,也就是論辯中的駁詞等。《地論》中又分為三種:“依諸欲所起”,這是指由於利益衝突而引生的意見分歧。第二種是“依惡行所起”,按佛家所說,這是由於執著貪嗔癡等毒欲而產生的偏見。第三種是“依諸見所起”,即受某種理論、觀點的指導、束縛而形成的不同觀點。總之,在論辯中,由於人們的立場、觀點、方法不同,也由於每個人的地位、經歷、知識水準、倫理水準的不同而必然地形成不同的主張,在論辯中應充分注意到這一點,才能有的放矢,自悟悟人。
  4、譭謗論:“謂懷憤發者,以污染心,振發威勢,更相擯毀。”這是懷恨在心,出言不遜,或者以“綺言”惡說,也就是在論辯中諷刺、挖苦、人身攻擊,或發出種種奇談怪論。或許也會以求一逞,但從根本上講卻是格調低下,有損於辯者的人格形象。在1993年新加坡的首屆華語大專辯論賽中,在辯論“人性本善”題時,臺灣大學隊為了駁斥復旦大學隊的“人性本善”的觀點,責問“我想請問對方辯友,請您正面回答我,您喜歡不喜歡殺人放火”,“如果您不小心流露本性,那我們大家可要遭殃了”。(《獅城舌戰》復旦大學出版社,第338頁)這種言語就接近於人身攻擊了,極易引起他人的反感。當然,作為世俗間的論辯,適度的諷刺和幽默還是需要的,這有助於辯詞的犀利鋒芒。
  5、順正論:這是指佛家宣說正法,“隨順正行,隨順解脫”,也就是對佛理的解釋、推究、斷定等言語行為。一般論辯中對自宗主張的推崇、弘發,當屬於此。
  6、教導論:這是指教導如何進行修習,如何“令心得定”、“令得解脫”的言語行為。

 

  二、論處所
  論辯中還有一個語境問題,按現代語言叫做“論辯生態”。在辯論賽中要注意聽眾和裁判的志趣、愛好、知識層次、心理特徵、價值觀等,才能“嘩眾”而“取寵”。例如在1993年參加新加坡論辯賽之前,復旦大學隊在賽前訓練中即多次觀摩了前兩屆的論辯錄影,深入瞭解西方文化、西方價值觀和西方辯隊的風格。又如有裁判承認,在評判中一般並不太注重於內容,而在於辯手的機智與應變能力。這些,作為參加辯論者必須予以充分的重視。為此,在《地論》中特別強調一個論辯處所的問題,分為六種:“一、于王家,二、於執理家,三、於大眾中,四、于賢哲前,五、於善解法義沙門婆羅門前,六、于樂法義者前”,同為無著所著的《對法論》(又名《大乘阿毗達磨集論》)中又增補有“對淳資堪為量者”,“對善件”兩種。此處用意在於,一是要在說理的地方才參加論辯,避免“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和“對牛彈琴”的局面出現。引申而言,也可以說,論辯說理也應該要“應機說法”,“到什麼山唱什麼歌”,“入鄉隨俗”,“一把鑰匙開一把鎖”。

 

  三、論所依
  這是指論辯所依據的論式,又分為“所成立義”和“能成立義”,也就是論題和論據,在因明中又分為宗、因、喻三支論式。在論證中要遵守邏輯規律,還涉及到知識論中的現量、比量和聖教量(權威經典),按現代的說法也就是指論辯中各方面的邏輯結構和價值判斷。

 

  四、論莊嚴
  這裏的“莊嚴”主要是指論辯中的審美要求,也涉及到論辯心理與辯德。《地論》分為五種:“一、善自他宗,二、言具圓滿,三、無畏,四、敦肅,五、應供。”
  1、善自他宗:即對敵我雙方的學說和論旨都要十分精通,知己知彼,才能百戰百勝。玄奘在印度與婆羅門教徒辯諍,在曲女城與小乘對辯,也都是事先認真研習外道的學說,才能做到胸有成竹,百戰而不殆。
  2、言具圓滿:這是指辯手除了具備良好的知識、邏輯能力外,還要求兼有出色的語言表達能力。《地論》提出“五德”:“一、不鄙陋,二、輕易,三、雄朗,四、相應,五、義善。”
  不鄙陋者,是指論辯中要使用通用的語言,不能用冷僻的土語方言或粗俗的下層語言。輕易者,即語言通俗、簡明、能為一般聽眾所理解,不可故作深奧,吊書袋子。雄朗者,即口齒清楚,聲調優美清亮,輕重適宜,語調有節奏和變化,用詞確當,語言豐富。這裏是講語音、語氣、語調等基本功。相應者,即語言前後要保持一致,不能犯自相矛盾或混淆概念等錯誤。義善者,即辯詞不能顛三倒四,要能表達真理。
  3、無畏:這是指論辯心理和辯態,體現辯手的人格形象。《地論》雲:“處在多眾、雜眾、執眾、諦眾、善眾等中,其心無有下劣憂懼。身無戰汗,面無怖色,音無謇吃,語無怯懦。”這是一種大無畏的辯態,不管聽眾多少,不管聽眾的素質、層次如何,辯者堅強自信,體態、表情自然,語言流暢,理直氣壯。在佛教史上,有眾多高僧大德“抗詔而立讜言,興論以詳正義”。論辯中就需要有這樣一種宏大磅礴的氣勢,才能一往無前而壓倒一切。當然,無畏的氣勢要以實力為後盾,否則也只能是虛張聲勢和裝腔作勢而已。
  4、敦肅:這是指論辯中的一種禮貌,“待時方說,而不饞速”,即要讓人把話講完,不可中路截斷,這也是一種辯德。
  5、應供:“為性調善,不惱於他,終不違越。諸調善者,調善之地,隨順他心,而起言說……言辭柔軟,對待善友,是名應供。”通俗地說,也就是要按對方的思路應機說法,因勢利導,而且與人為善,語言柔和隨順,這既是一種辯德又是以柔克剛的辯法。
  體現這五種莊嚴,《地論》又提出了二十七種論辯之“稱讚功德”。比如,要有自信“於他宗旨,深知過隙”,“於自宗旨知殊勝德”,“於自正德及毗柰耶,無能引奪”。知己知彼,而信心百倍(毗柰耶:佛家戒律)。又如,在論辯中要機智敏捷“於他所說,速能了悟”,“速能酬對”,又如“言必信受”、“無有僻執”力求客觀,心平氣和。在時下的一些論辯賽中往往急功近利,為求獲勝而不擇手段,因而忽視了辯德和人格形象,這是不足取的。

 

  五、論墮負
  墮負即是失誤,分為三種:“一、舍言,二、言屈,三、言過。”
  所謂舍言,即是捨棄自己的論點,又分為十三種,或是承認自己的言論不完善,或是自認為不善於觀察事理,或承認己方詞窮理曲,或是要求暫停辯論等。
  所謂言屈,是指在論辯中或是藉口退卻,或是轉移論題,或是發脾氣以掩蓋理屈詞窮,或是表示傲慢、沉默等,亦有十三種。
  言過則細分為九種:
  1、雜亂:這是轉移論題,雜說到其他地方去。
  2、粗獷:發脾氣、耍態度。
  3、不辯了:硬說對方及聽眾對某問題理解力差。
  4、無限量:辯詞或是重複囉嗦,或是殘缺不全。
  5、非義相應:答非所問、辯不對題,其中又分十種。
  6、不以時:辯詞前後次序顛倒。
  7、不決定:出爾反爾,反復無常。
  8、不顯了:語義不明顯。
  9、不相續:辯詞有中斷,前後缺乏連續性。

 

  六、論出離
  出離,就其本意而言是指超越出對失之義,此處則是指在參與論辯之前“先應以彼三種觀察,觀察論端,方興言論,或不興論,名論出離。”這三種觀察,即“觀察得失”、“觀察時眾”、“觀察善巧及不善巧”。觀察得失是指論題之得失,如果論題無價值,則只能成為一種“無智的雄辯”,這樣的辯題佛家是“不興論”的。其次是觀察聽眾,要在說理處才興論,三是看已方是否具有辯勝的知識與能力,條件具備才興論。

 

  七、論多所作法
  這是指對辯手的資格限制,《地論》提出三條:“一、善自他宗,二、勇猛無畏,三、辯才無竭。”
  綜上所述,可見佛家的“七因明”已是十分系統和嚴密的論辯學體系,印度因明進一步發展為漢傳因明和藏傳因明,以立破為中心的論辯邏輯又有新的發展,而從其義理上看,對於現今的論辯實踐仍不乏有借鑒意義。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