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3/08/16 00:03:12
學習次第 : 進階

 在家菩薩戒本釋義 見乞不與戒第四
道源老法師 講述

見乞不與戒第四
  若優婆塞、優婆夷受持戒已,見有乞者,不能多少隨宜(句-口+亡,音丐)分與,空遣還者,是優婆塞、優婆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注釋】
  〔乞者〕:
  「乞者」有三解:一是乞食,即貧窮或傷、殘、病、苦之人,無以自活而乞取食物、財物以活命,此類之人俗稱為「乞丐」。二是乞法,根鈍、愚癡、作惡懺悔之人,乞求佛法,請求開示法義或乞與經書、佛像以為讀誦、供養。三是乞力,因感自力不足,請求隨喜鼎助,幫以一臂之力,以解其困。
  凡有乞於我者,若是善事,都應以慈悲心助之、與之。但若是惡事相乞,則不得助、與,並應予以勸止。
  〔不能多少隨宜(句-口+亡)分與〕:
  (句-口+亡)與「丐」,音相同,義亦相近,是請求幫助的意思。「分」就是將自己之所有,分給他人,「與」就是給與。凡有向我行乞之人,應多多少少隨自身方便,隨喜幫助、分送、給與行乞者,使其願心得以滿足,以解其困。
  〔空遣還〕:
  凡向我行乞,無論其乞食、乞財、乞法、乞力,其必有不能自解之困難,若自身卻不多少隨宜丐、分、與,而竟視而不顧,聽而不聞,甚至以惡言、惡行相加,以手勢、言詞或其它表情予以遣還,使乞者求乞的心願落空。
  【旨意】
  受戒之優婆塞、優婆夷,應以慈悲為第一,乞者多為貧、病、苦、無助之人,本宜自動予以拔苦與樂,方為正信佛子所應為。若乞而不與,空遣還去,是有違慈悲之心。故佛制此戒,若犯此戒者,其所受罪惡如第一輕戒者然。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