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1/12/12 03:01:58
學習次第 : 進階

泰錫度仁波切  基本十戒

 

今天應本中心要求為各位講解所有佛教徒均應遵守的基本戒律,此即如何避免造作十不善業及如何修持十善業。一般來說,無論你是否佛教徒,也無論你是否為人、動物或其他形態的眾生,一但所造作為善,即是善業;所造者為惡,即為惡業。此乃業之基本定律,它不會因你所處於輪回中不同之道趣而有所差異。「業」非僅只針對人類而設,其物件遍及一切眾生。

 

一般的觀念是業及因果適用于一般眾生,而善因惡果等名詞才是為佛教徒而訂,此乃謬見。業及因果之定律適用于一切眾生毫無分別,但其影響結果卻由於個體對其理解能力之不同而生出不同的業果。

現舉一同一行為,卻產生不同之果的例子:有一隻鳥在他人的田裏偷吃穀粒。

 

這種行為雖是偷竊,但鳥是因饑餓而偷吃,且田裏到處都是穀物而鳥也不知此田是某人耕種的;因此,其偷竊行為之惡果是微不足道的。然而如果是一位普通人盜取此田之穀物,他雖知偷盜不對,但卻不知其為惡業,而且自己的田也不希望他人偷取;因此,他所犯之盜行惡果將較前述之鳥要嚴重的多。如此行為發生在一位明知其為惡業的佛教徒身上,則其惡果比一般人更為嚴重。再更上一層來說,如此盜行為一出家僧眾,他將不僅犯了盜「戒」,而其遭受到的惡果亦更甚一般佛教徒。為何如此呢?因為出家僧眾曾受過「戒」,此種行為違犯了「不盜取」之重戒;更甚者,他已喪失僧寶的資格。因此我們可以看出對於同一行為,不同的理解層次,將生出不同之結果。雖在究竟層面,任何眾生之偷盜均為惡業;但另一方面來說,由於不同原因之情況,動機以及態度,同一行為之「因」卻可能產生不同之「果」。事實上,我們很難找到兩個完全相同之「業」。

 

惡業之理亦同樣適用於善業。再舉一例,有一座在城中的老舊佛寺,其東邊的圍牆腳下已有裂縫但不易被人察覺,雨水很容易由此傾入而將圍牆衝垮。在寺附近有一人家養了一隻豬,由於天氣炎熱,這只豬每天下午都跑到該寺東邊圍牆旁一陰涼泥濘地戲水,它將泥漿濺出打到圍牆腳下,久而久之卻意外的補好了圍牆。雖然豬不知牠的戲水挽救了一座佛寺,但此行為仍為善業。如此舉行之在一有心人,其善果將勝於那無心之豬。但如一位佛教徒深知佛寺對教化眾生之重要而發心修復,則其善果將更勝於一般人。故知業之定律一體適用於善業與惡業。事實上,如前所言,沒有兩件完完全全相同之「業」。就如同地球上五十億人口一樣,我們不可能找到兩位完全相同之人,即使兩位攣生兄弟姊妹如分析其身體發膚亦可發現差異。故善惡業不可能完全相同,只能類似。

 

唯一完全絕對相同之事即所有眾生之「佛性」是一致的。無論是已證悟的佛陀、一切諸佛及一切眾生,在究竟意上來說,其「佛性」都完全一樣。即使你從現在直至證悟,你的「佛性」均與諸佛一致未曾改變。但在相對來說,仍有差異。為度化根器不同的眾生,諸佛菩薩亦顯現不同的事業:如觀世音菩薩,其佛行事業為大悲;文殊菩薩,其佛行事業為智慧;彌勒菩薩,其佛行事業為大慈;大勢至菩薩,其佛行事業為力量。此相對之差異是配合個體之區別,但於究竟層面,個體差異已被超越。

 

以上所介紹的為一般善惡業之通論,現在我將對善惡業不同之貌做一詳解。

在西藏有兩個名辭用以表達惡業是如何積聚的:第一句是「朗欣傑卡那瑪拓哇」,第二句是「借嗶卡那瑪拓哇」。「卡那瑪拓哇」之意為惡行;「朗欣傑卡那」之意為無論你是否知曉其為惡業,一旦你身在其中,即為惡業。譬如一隻老虎雖不知鹿不願被噬,但為了食物而殺之,此即惡業。因此,任何眾生不管你是否瞭解,一旦行為為惡,即是惡業。就如一張桌子如被截去一腳,便會傾倒。無論截去此腳的是一智者或普通人,桌子缺了一腳自然會倒。此即為「朗欣傑卡那」之意。而「借嗶卡那瑪拓哇」則是假如你已受了不為惡行之戒律,仍明知故犯之意。譬如一位佛教徒造作了十不善業之一,他將不僅有如藏語中所說的「朗欣傑卡那瑪拓哇」,也包含了「借嗶卡那瑪拓哇」。為何會如此?因身為佛教徒雖末受「戒」,但本然就應知曉其為不善業,明知故犯即如同犯戒。且犯十不善業的如又是一位出家僧眾,那顯然就是「借嗶卡那瑪拓哇」。以上兩句藏文語辭為解釋「業」的一般概念。

 

至於善惡業之細節甚為廣泛,難以就數量、種類一一說明。但依佛陀于經藏與律藏所教者,我們應避免違犯的惡行有三類,即一般惡行十種,嚴重惡行五種,最嚴重者五種。共二十項。後十種今天僅能概略述之。而以前十種屬於基本十戒的惡行逐一說明。

 

十不善業基本上導源於我們在身、語、意三方面所犯之惡業;其中由「身」及「意」所犯者各三種,而由「語」所犯約有四種。佛陀以此十種教導我們如何避免違犯,並作自我約束。但我們應知惡業不止這十種,此十不善業僅是一個概括,因它亦可能混合其他不同行為而造作不同之業。就好像一種語言的字母不多,但排列組合起來卻可造出成千上萬的字。(編者按:為了解釋方便,僅以英文為例,英文僅有ABCD等二十六個字母,但卻可造出二十萬以上的字來。)

但我們不能誤解到以為僅有出家僧眾才應不犯此十不善業,而是每一位佛教徒均應謹守才是。出家僧眾除此十戒外,另需遵守二百條的出家戒律。

 

今天這個講題出自於過去的一位大成就者天津達西魯瑟大師,他為教導修持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齋戒法門而著此文。我將以此法本為主說明基本十戒。

 

十不善業中由「身」所造者有三:其為殺生、偷盜、邪淫。殺生意指我們有意的親自結束其他生靈之性命,偷盜意指我們明知某樣東西屬於他人而仍將之據為己有,邪淫意指與自己家庭配偶以外之人的性行為。以上三類由「身」所造之不善業,我們所有佛教徒應避免之。

 

第二類由「語」所造之不善業為妄語、離間語、惡語、綺語四種。妄語之意為欺騙他人,甚至為獲取他人之物而有意欺瞞;然而縱使此欺瞞是因他人而起,但只要是你想從中獲利即為妄語。離間語是有意在兩位朋友之間搬弄是非,使其互怨。惡語為用話故意刺傷他人,使其不快或受到傷害。綺語意指對他人所說之話能引起其產生我執、無明、嫉妒,甚至瞋恨者;而能令人生起我執,嫉妒,瞋恨之話,皆起自於他的無明。引起他人執著於此之話語,正是浪費他人寶貴生命於無明的執著。以上四種,身為佛教徒應避免之。

 

第三類由「意」所造作之不善業有三:貪念、瞋恨、邪見。貪念意指對他人之成就或高興之事感到不快,並對他人之好處與善業由心中生起一種如能為自己所有該多好之念,此種心態實屬不確;反之,我們應為此感到替他人高興,如我們由於他人之好而產生不快,這亦是不善業。瞋恨指欲傷害或使他人不快;譬如我們常希望使我們的仇敵深受痛苦等,這也是不善業。邪見指不信今生所受之惡果乃由於過去世所造之惡因,不僅不信,且怨天尤人;而對今生之成就,亦認為是自己的能力強,與過去世所種之善因無關,此乃邪見。以上三種,我們應避免之。

對於邪見再舉例說明:譬如在西藏,有人拆毀佛寺,搗毀佛像,殺戮僧眾,並且揚言佛教不過騙人而已,且大發謬論說釋迦牟尼佛因無法治理好自己的國家,乃想出以佛法來控制人民;因此一切有關佛教的象徵均將搗毀。此乃邪見中最嚴重之罪過者。

 

以上所述十不善業中以最後一項「邪見」的後果最嚴重。因犯前九項或許仍可經由懺悔而有所彌補,且仍然是一位佛教徒;一旦有了邪見,將再難成為佛教徒了。但我們亦不可心存只要經由懺悔即可彌補前九項過失,我們應以至誠之心懺悔並誓願今後不再重犯,才有其效果。關於此,有兩種情形可以說明:在藏語中叫做「夏」、「洞」。「夏」的意思是懺悔,但此懺悔必須對所犯之過具有確實懊悔之意。就好像你對人道歉,你不能只是口說對不起,而應發自內心對自己所犯之錯感到歉意。而此歉意也不可以是為了他人的緣故,譬如當你做錯了某事而到上師面前說:對不起,我錯了。不是這個意思,因為你並沒有對不起上師,你所應對不起的是那位受你過錯而影響的人及你個人的不當行為。有此認知,才是懺悔,才是藏語「夏」之意。「洞」則是你對你所犯之過不但感到歉意,並誓言不再犯;如無此誓言,你的歉意只是藉口,且你的懺悔亦毫無意義。因此,如真心懺悔,必須有此誓願的準備,否則你會不以為意的一犯再犯。如能確實做到「夏」、「洞」,由於我們的無明所造作之惡業才能得以淨化。但淨化之意並非說惡業就此一筆勾消,而是惡業開始淨化的起點,由此順著「夏」、「洞」之意漸漸淨化。可是如果你深具邪見,則此淨化將難以達成。因一個不信「夏巴」「洞巴」之人,如何能使之淨化?這事實上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這也是我一再強調十不善業中最後一項「邪見」是多麼的嚴重,其嚴重性超過前兩項的偷盜與邪淫。

 

除了前面所說十不善業外,另有更嚴重的五無間罪。但我不在此一一說明,僅舉其中兩項由邪見而引起之不善業為例,而其嚴重性亦非常之大。分別是殺父殺母、出佛身血,在西藏稱此為「暢麥巴」,其意為沒有任何事比此更嚴重的。故在佛陀法教及法本中所載令我所有佛陀弟子所應遵行的為以下四項:

諸惡莫作
眾善奉行
自淨其意
是諸佛教

 

以上十善及十不善業在進入大乘及金剛乘修行範疇時,將對其含意有所轉化。例如,你正巧發現有三、四個人聚在一起欲作某件壞事,則應盡力想法使之分開無法有機會去行惡;這種所謂離間朋友的出發點乃避免其行惡。故在大乘佛法之觀點,善業與惡業之分際全在行為人之「動機」與「目的」,而非外在單純的善或惡。另再舉一例,此例雖通俗,但卻滿直接的。例如當你在路上行走時,突然看見一人被十個人追趕而匆匆跑來並躲藏起來。幾分鐘後,這十個人拿著武器趕來,並問你是否看見那人。如果你說實話,他將被殺害;或者你可說謊並錯指方向,引開這群人以保全此人之性命。在大乘佛法之觀念,十善與十不善仍然存在,但卻看你的動機為何。「動機」在此層面上來說非常重要,而悲心、菩提心、智慧在大乘中將使其轉化。故由此可知,同樣的行為,但在大乘中將有更寬廣的意義,但在金剛乘佛法則又有更深的涵意。因在此「究竟」的層面,無所謂的「好」與「壞」之分;「好」與「壞」是相對層次的產物。但我們必須明白只要我們尚未悟至究竟真義,我們即應遵循相對的「善」與「惡」之理;一旦我們了悟了究竟真義,則將無善惡之分。事實上,如能達此境地,即不可能再造惡業了。因善與惡乃互為依存的,反之,只要你仍有心存不善之念,就證明你還未達此境。故我們可知,不同的層面,其善與惡之觀點所轉化之層次亦有差異。

 

今天我只是針對基本十戒做一概述,非在大乘與金剛乘的層面詳談其義。但相信經由各位不斷的修持與智慧的增長,自會達此境地。雖然我的講解非常通俗,但卻易於瞭解。我誠摯的希望這些講解能對各位有所幫助,更能增進各位的日常生活。十善與十不善業不但今生與你有關,而是世世代代相隨。各位也不必在意是否有人看見你在行善或作惡,善因惡果不會因他人是否知曉而有所不同。自己所做,自己必當承受其果。如果我們行的正當,我們就會不斷的進步,到我們臨終時,我們對此生將毫無遺憾。因為我們深知在我們一生中,一切為善未曾行惡。在此時刻能有此念,則就是一種大成就了。僅以此點,我祝福大家早證菩提,並以此功德回向一切眾生同登彼岸。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