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王光慈/台北報導】
馬英九總統昨天舉行「黃金十年」最終篇記者會,拋出與中國大陸洽簽「兩岸和平協議」的構想;他表示,在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和國會監督三項前提下,「我們現在也在思考,未來十年當中,兩岸在循序漸進的情況下,審慎斟酌是不是洽簽兩岸和平協議」。
總統指出,二○○五年時任國民黨主席的連戰訪問大陸,已與大陸領導人在這方面達成共同願景,「也放到國民黨政綱裡」;二○○八年國民黨執政後,兩岸有太多工作要做,所以依據「先急後緩、先易後難、先經後政」原則,「我們說先經後政,就是沒有排除跟大陸未來政治對話,和平協議當然是其中之一」。
總統強調,政府會非常審慎,在國家需要、民意支持跟國會監督的前提下,兩岸有充分互信、民意有高度共識,「我們才會踏出這一步」;「至少在目前來講,這倒不是最優先的項目」,但「這種可能性當然不會排除」。
之所以納入黃金十年願景,總統表示,未來十年不可能不觸及這個議題,「我們必須先做周全準備」,「十年的規畫如果漏掉了,好像我們十年都不想做,這樣感覺也不好」;政府用這樣的方式鋪陳,讓民眾了解「我們沒有排除這個項目,未來在條件成熟時會推動」。
總統說,兩岸是否簽和平協議「是一個可以討論的公共政策」,或許有人認為現況很好、不需要簽,政府會整合不同意見,以實現永續和平的理想為目的,「不會為簽而簽」,一定是在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情況下才會去做。
媒體詢問若馬連任,是否與大陸簽署和平協議?總統強調,簽署沒有時間表,「主要看條件是不是成熟」,若評估無此需要,當然不會做。
總統另外也提出兩岸互設辦事機構的想法。他指出,為了進一步穩定兩岸關係,讓互動模式制度化,「循序推動兩岸互設辦事機構,這樣會使雙方在處理兩岸事務上,更能夠得心應手」;兩岸恢復協商後,互動的頻率、深度和業務都大為增加,互設機構的需求逐漸浮現,「我們希望未來能就這點加以規畫」。
【2011/10/18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