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呂昭隆╱台北報導】

飛官勞乃成已是不適格軍人,但被汰除後仍可領終身俸,引發社會極度不平。國防部長高廣圻昨天特別向馬英九總統報告,將增訂一次受記大過2次以上,經人事評審考核不適服現役退伍者,予以剝奪、減少退除給與;此一「勞乃成條款」一旦立法通過,勞乃成就無法每月爽拿5萬月退俸了。

不僅如此,高廣圻還向馬總統報告,國防部將針對國軍人員服役期間接受軍售訓練,因品德操守等因素,辦理不適服現役汰除者,訂定賠償機制,要求公費賠償;換言之,勞乃成被撤職汰除後,不但領不到終身俸,還要賠錢給國家。

藉賠償制發揮訓用效益

依現行法規,勞乃成儘管已一次處2大過懲處,並列為年度汰除人員,但退休俸不受影響。國防部說,勞乃成因服役年限已超過20年,依規定可領退休俸。如此重創軍譽且遭不榮譽撤職的軍人,還可以拿終身俸,遭致外界一片撻伐。

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轉述,國防部向馬總統報告,將針對國軍人員服役期間接受深造、進修教育及軍售訓練,因品德操守等因素,辦理不適服現役汰除者,訂定賠償機制,要求公費賠償,以發揮訓用效益。此外,針對因案羈押、判處徒刑在監執行、受保安處分、勒戒或強制戒治裁判確定等,其停役後退伍、年度考績丙上以下或因個人因素,一次受記大過二次以上,以及經人事評審考核不適服現役退伍者,予以剝奪、減少退除給與,以有效遏止違法犯紀情事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