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方明╱台北報導】

國人投資海外不動產每年上看千億元,如此龐大金額,卻因買賣海外不動產國內不具管轄權,僅靠「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微弱的約束力要求業者自律,但在代銷業者過度吹捧投報率下,導致海外交易糾紛已陸續浮現,因海外不動產交易成為三不管地帶,目前市場上已有所謂的「海外房產孤兒」出現。

近幾年在政府政策強力打房下,讓市場游資不斷湧向海外不動產市場。業者推估,國人每年投資海外不動產資金上看700∼1,000億元,且投資國家已從國人熟悉的日本,擴大至整個東協國家。

根據海外代銷業者透露,海外不動產交易糾紛眾多,如早期代銷業者會以買斷方式自行訂價,加價銷售;客戶合約由房仲代簽(因有客戶授權);打出包租或加價包買回,但開發商倒後更換名字;紅單轉賣;或是以當地人頭購買外國人不能購買的物件。

業者表示,市場上已出現許多3年前購買,如今交屋後,卻發現房價並未上漲,不僅求售無門,也租不出去,而出現所謂「海外房產孤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