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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諦--初轉法輪
卡盧仁波切 講授
繆樹廉 譯


千五百年前,釋迦牟尼佛於印度菩提迦耶成佛之後,決心將我們如今所謂的佛法傳授給一切眾生,令得解脫。但佛也明白,即使他將這些甚深法教全部講出來,也沒有什麼用處,因為很少有人會聽從他的話。事實上,佛看出人們無力接受如甘露般的佛法,所以,起初根本什麼法也不教,而退隱山林,獨自入禪定。他一連三週,心住覺境,不說一法。過後來了兩個在六道輪迴中地位最高的天神,帝釋與梵天;諦釋獻給佛一個白色螺貝,梵天獻給佛一個千輻金輪。這兩項禮物都是轉法輪的象徵,也含有懇求佛為一切眾生說法之意。佛於是應請離開山林,在印度波羅奈〈貝那拉斯〉附近薩那斯〈Sarnath〉地方的鹿野苑,初轉法輪,所說之法就是我們如今所謂的四聖諦。
雖然佛是完全了知一切鍛鍊和引導眾生成佛所必需的法教,而且也具有充分的能力傳授這些教法,但他也知道時機尚未成熟,還不能把較高之大乘與金剛乘的甚深理念傳授給人。他看得出,假若佛一開始就說諸法皆空、諸受本空,以及一切唯心所現等法教,必會引起嚴重的誤解。人在沒有適當準備的情形下聽了這些法教,有人可能因而偏向虛無,認為一切都無意義,一切都無所謂。他們也可能會想:既然無論做什麼都沒有真正的後果可言,人們就可能為所欲為;而且,一切若是唯心所現,他們對改善自身處境就不能有所作為,一切只有聽其自然了。佛知道,人若無適當準備而聞甚深法教,以上這些誤解都可能發生。
甚至到了今日,許多人在聽到大乘法時,還是會產生上述邪見;金剛乘密續中的甚深轉變法的大善巧方便,同樣會遭到誤解。舉例來說,如果這些人聽說金剛乘有無須壓抑或改變煩惱的理論,因為只要能見到煩惱的本性,即足以獲得解脫,他們很容易就會產生誤解,誤認其意為根本不必理會煩惱。有人甚至會想:金剛乘教我們在心起貪瞋時,只管隨順貪瞋。因此,佛雖有能力把所有大乘法與金剛乘法和盤扥出,但是由於看清眾生在心智方面尚未準備好去接受這些法教,所以在初轉法輪時只選基本的、簡單的小乘法來講。
此小乘法的內容有一半是談我們眼前在世間的處境,另一半是談超脫輪迴而得涅槃。首先,佛澈底審察我們現在所處的世間,看出其本因是無明,其結果是煩惱與痛苦。所以,佛於開示苦、集〈苦因〉二諦之後,接著審查其餘二諦:一為覺,因覺能滅苦,故名滅諦;另一為成覺之道,名為道諦〈所以小乘法的內容是說「苦」「集」「滅」「道」的四聖諦,亦名四諦。〉

苦諦與集諦

諦中的前二諦講輪迴之性質與原因,佛說,形成輪迴世間的本因是一切眾生心中的根本無明。此無明及後果可分析為十二因緣,根據十二因緣即可說明我們的世間經驗。在我們的輪迴過程中,十二因緣的順序是:〈一〉無明緣行,〈二〉行緣識,〈三〉識緣名色,〈四〉名色緣六入,〈五〉六入緣觸,〈六〉觸緣受,〈七〉受緣愛,〈八〉愛緣取,〈九〉取緣有,〈十〉有緣生,〈十一〉生緣老死,〈十二〉死時,心再淪入無明;如此完成一次輪迴。
說到此處,我們應該注意,佛並未說生死輪迴為其所造,佛也未自稱是宇宙的創造者,佛也不承認有那一位神創造了宇宙,宇宙乃心所現。
大乘法和金剛乘法,說心本空,但能發出本具之明及作無礙的顯現。不過此一法教只見於大乘和金剛乘。佛在說小乘法的階段,並未涉及此一法教,而是先講一種較易了解之法,只說心空、無色、形、大小、方所等限定之相。因此,小乘說心本空,但不能體認此空,即是無明。由此無明、發展出所謂的宇宙,所謂的輪迴。

前四因緣

二因緣的結構或模式,可適用於宇宙──大宇宙和小宇宙──的各個方面,也可適用於宇宙眾生的所有經驗。這是一個非常複雜的論題,但我們若只看一個人的一生,或許能對十二因緣的發展過程有更清楚的了解。就拿人死來說吧。
人死之時,身心分離,心突然陷入一種沒有意識活動的狀態。換言之,心又返回它那根本的無識境界,也就是我們稱為「無明」的第一因緣,十二因緣之首。此後,逐漸有了心的活動。這是第二因緣,名為「行」,此時之心,初起造作。這些意識活動的模式,在Nam She〈藏語〉階段充分表現出來。藏語(Nam She),意即比量之識,是心認知心外事物的能力,是決定「此是此」「此是彼」等等的能力。此一有二相對比量之識的階段,是十二因緣中的第三個。就這樣,從根本的無明境界,逐漸心起造作,此種活動充分表現於比量之識的階段。
從這個基本的有二或稱之為比量之識,而生起自我感。同時,所見、所聞,總之,所經驗到的任何現象,都被視為「他」的一類。如是,自他之間乃劃清了界限。此刻之識,雖無血肉之身為依,但感覺有身,感覺與某一身分相合,也有為現象界事物命名的觀念。所以第四因緣被稱為ming zuk意即「名色」。
這一切都只是在死後第二階段,即中陰〈中有〉階段,所發生之純屬於心的經驗,因為其中全無任何具體的東西。我們看不見中陰身。而且,中陰心也全非外人所能察覺;誰也看不見中陰心的無明、活動、顯現比量之識,及其從能所(Subject/Object)相對的觀點來〈為世間〉分類命名的經過。這種獨特的中陰境界,這種不為他人所見,完全屬於內心的經驗,藏名Mingshi Pungpo,意即「四名蘊」(Skandhas of the Four Names),係指中陰的前四階段:無明的階段、識起造作的階段、比量之識完全成熟的階段,及其從能所相對的觀點來為世間分類命名的階段。
凡此都只是心之所現。例如,沒有名叫「無明」的實質東西可以拿出來讓我們解剖和審察;我們只能說「無明」只是我們為某一階段的中陰經驗所加的標籤,只能說確有這樣的一個階段而已,上述四個階段全無具體的性質。
由於中陰之識不依於血肉之身,所以人死後不受普通身體所受的限制。高山、牆壁、大海、森林,對中陰之識都不能構成障礙;它想做什麼,就做什麼,要到那裡去,就到那裡去。因此,就某種意義而言,「四名」(Four Names)是一頗具神通的境界,確能超越普通身體的限制和我們習以為常的世間特性。但此境界全是我們前世之業自動或盲目產生的結果,其中所發生的一切,沒有一樣是我們有意的決定;我們只不過是隨著業力流轉的活動而已。
在中陰期間,我們具有某種異常的洞察力,雖極粗淺,也非真由意識操縱,但仍不失為一種知悉他人所思的能力。同時,我們對心力也有了新的認識,雖此心力亦非受意識或智能的控制。而且,其間還產生多種經驗──幻覺。這些經驗,對具有向善之業的人來說,可能是非常愉快和舒適的;對具有向惡之業的人來說,則可能是極其可怕的。
所謂業力,不是意識作用。從嬰兒到成人這段成長過程即可為例。嬰兒用不著坐下來作此決定:「明天我要長這麼多。後天我要長那麼多。」人的成長完全是在我們全不干預,也實在干預不了的情況下,自然發生的。有一種力量不知不覺的使有機體成長。同樣的,老化過程只是不知不覺的在進行,不含老化之人的任何意識,甚至還會違反其意願。這就是說明業力如何在我們中間運作的兩個實例。
中陰階段最初的一兩週,也就是前三分之一,死者心中所生起的感覺大多與其前生有關。死者如果是男人,此時他會覺得自己仍是男人,具有生前的個性和身分;如果是女人,則此時她會覺得自己仍是女人等等。無論是男是女,此時心中都將生起與其前生有關的感覺。這就是為何說人死後,中陰之識會返回家中,並能以某種方式見其遺族,但通常不能與他們接觸。此識會返抵家門,高聲喊叫:「我在這兒,我又回來了。」但此識接著就會覺得無法與仍住在那兒的遺族溝通接觸,因而感到極端痛苦、沮喪和忿怒,或者恍然大悟自己已死,此一心理上突來的重創會令其知覺立失,心中一片空白,因為打擊太大,無法承受。
死後最初的一兩週一過,我們對身體和環境的想法,隨即開始與那被自己之業所推向的來世發生日益密切的關係。
中陰期的長短因人而異,差別極大。一般來說,最長約有四十九天。在多種不同的佛經中,佛都說這是識於投胎前可能留在中陰的期限。投胎確定後,轉變之機可說暫告消失,此即為西藏有一習俗,即在人死後的四十九天當中儘量設法幫助死者。死者家屬也許會請一位喇嘛作法以利死者,因為在七週之中,喇嘛的加持和死者的功德時時都可能令死者獲得有利的轉變。是故,我們有一種特別儀式,在儀式中把死者的姓名和肖像呈給上師,上師用其禪定之力吸引死者〈仍繫於前生〉之識,試圖以灌頂、說法和祈禱來超渡它;簡言之,上師盡一切努力以使死者能轉生善道。

第五因緣至第九因緣

二因緣中的第五個,名為「六入」。共有「內六入」和「外六入」十二種,即眼、耳等六根和色、聲等六境。〈「意」雖不一定與感官境界有關,但因能自行起念,而被視為第六根。〉如是,有能見之眼及所見之色,有能聞之耳及所聞之聲等等,共成十二入〈或稱十二處〉,藏名chem che,意即「生起」與「擴展」,係指為感覺之根的感官與感官運作所緣之境,如所見之色、所聞之聲等等。中陰雖無有形之眼、耳等等,但心中仍覺得根境俱全,是故其心能看、能聽、能嗅、能嚐、能觸、能想,和我們現在一樣,儘管這些知覺全是心之所現,沒有身為所依。
第六因緣名為「觸」,意思與手摸東西時之觸相同。作為第六因緣,觸所指的是六根與六境之間的接觸,例如眼與色之間的接觸;就某種意義而言,是心用眼看色,用耳聞聲等等。此雖屬心境,無身為依,但仍帶有觸感,覺得真能與某種具體的東西接觸。
基於此最初之「觸」,而形成第七因緣,其名為「受」。藉眼觸色是見;接著對所見者生起喜愛或厭惡的感覺,以及價值上的判斷。這樣一來,最初之「觸」就不再是單純之「觸」了。例如,身體的接觸,帶來粗糙、平滑或冷熱等等的感覺。此外,還會產生某種想法或評價:「那個漂亮,我喜歡。」或「那個討厭,我不喜歡。」所有這些起於最初之觸的感覺,都屬於「受」──第七因緣。
第八因緣名為「愛」,意思就是「貪」。飢者看到美食,自欲得之;中陰之識,亦復如是,根境之間一有接觸,感受即起,導致貪戀更多的接觸。由此而入另一境界,其名為「取」──第九因緣。
取的意思是「拿」,慣常使用的比喻是摘取水果,摘取者確實把水果拿到手中。在十二因緣中,「取」這一階段是求身之願望驅使心向投胎的階段。對將得人身者來說,此一願望所產生的結果,是看見未來父母性交。一種極大的貪戀,一種盲目的投胎願望,使得中陰之心傾向結合中的夫妻。

第十因緣──「有」

人而言,投胎得身的願望在母親的子宮受孕時完成。這是第十因緣──「有」。此刻有了可依之身──父精與母卵結合,再加上識。此後,依佛所說,即稱之為人。例如,比丘或比丘尼發誓不「殺人或能長成人的胎兒」。殺子宮中之胎兒即是殺人。受胎代表著脫離肉身的中陰之識急欲轉生某界所產生的最後結果。母親一懷孕,中陰即已進入人界,並將逐步出生、長大、成人。
如是,有形的精卵相合,再加上無形的中陰之識,即為人之入胎。此刻識已轉生,又入有形之界。你或許會問:「這是怎麼發生的,怎麼會有此精神與物質的結合?」重要的一點是心本為空;心本無形,沒有堅實性或具體性。但是由於根本無明,對無形之心就無力去體會,而有用具體名詞,如「某種事物」或「我」及「我所」,去設想的意向。這種予以具體化的意向,在投胎時充分表達出來,所謂投胎即是根本無明所導致的識與有形元素的結合。
佛法中,對此後胎兒成長的各個階段有詳盡的描述。起初一兩週,不定形的一團細胞〈傳統經典中說它像一小滴白色的酸乳酪〉,在子宮中慢慢長大。在下一階段,身體各部開始有了區別,此時的胎兒是由一根細絲連在一起的兩團細胞,據說像一隻螞蟻。接著,頭與四肢生出,器官組織成長,最後在懷孕期滿時,就有了一個通過所有複雜變易過程而發育完全的嬰兒。
胎兒發育期間,有些遭遇是免不了的。這是一個冷酷無情的成長期,其間屬身的五個部分〈雙臂、雙腿、一頭〉從軀幹出現,五官和各種器官組織也形成了。一般而言,這些都是極其痛苦的經驗,而痛苦實為整個懷孕期的寫照。由於懷孕期是指從受孕到生產,同時由於在此期間胎兒通常都長成能在子宮之外存活的完整人,所以整個懷孕期都屬於第十因緣──「有」。「入胎經」基本上是一本胚胎學的論著,其中對此一過程從頭至尾都有詳盡的描述。

第十一因緣與第十二因緣

懷孕後期,胎兒開始約略感到子宮的狹隘;在即將出生時,胎兒覺得受到壓迫和害怕封閉。此刻與人類出生有關之業,使得母體有一種力量能將胎兒頭部轉向下方以便生產,接著是陣痛收縮,把嬰兒推入世間。這就到了第十一因緣──生,藏名che wa。
十二因緣中的最後一個是「老死」。人一出生,即開始老化,一直到死,不管死時的年齡為何。伴隨此冷酷無情的老化過程者,是人所遭受的各種疾病、痛苦和憂鬱。
這種老化與死亡就是最後一個因緣。緊接著死而來的是身心分離,以及根本的無知覺狀態──「無明」。如是又回到第一因緣,完成輪迴中的一生。此後還是無明緣行,行緣識等等。這是輪迴的一面,是從一生到另一生的整個循環過程。

五蘊與三苦

胎之後,我們就有了血肉之軀,說得更徹底一點,即是有了原子〈細胞〉組成之身。藉著此身,我們就能感受外界的一切。在談中陰時,我們說過四名蘊〈Skandhas of the Four Names〉是純粹屬心的經驗,而現在我們必須再加上第五種要素,即名為色蘊的有形存在。此刻之人,具有五蘊:名為色蘊的有形存在,加上四種屬心之蘊,亦即受、想、行、識。識能決定此是聲,此是色之類,並能作好壞等價值判斷。
「蘊」的字義是「堆集」,有一種對此名詞的解釋是:只要有身,我們就不僅具有五蘊,並且還有一大堆麻煩。基於有身,各種各樣的痛苦──老、病、死、苦及有苦相隨之樂──都可能發生。此一所有假和合物本具的根本潛能,即「假和合物的普遍之苦」〈the Pervasiev Suffering of Composite Things〉。這種苦是苦中最微細者,因為只要活著就有。它可能不令人直接感到是苦,也不令人視其為具體的或構成威脅的東西,但它仍是與投胎中所含有的五蘊形影不離。
傳統經典中說,上士與凡夫之間的差別,在於上士能覺察此微細之苦,而凡夫不能。舉例明之。你若把一根頭髮放在手掌上,你不會感到它的存在;但你若把它放在眼睛上,你就會覺得難受,立即感到它的存在。凡夫之感覺不到有此根本之苦,猶如手掌之於頭髮;上士則如眼與頭髮,非常敏感。
除此假和合物之苦外,還有壞苦〈the Suffering of Change〉。如當完全健康的人身體突然轉壞,此種失去健康的轉變即名壞苦。
當我們實際感到痛苦和沮喪時,或苦上加苦時,如重病後死亡,那就是第三種苦,名為實際之苦,或苦苦。
以上是概括敘述佛所說四諦中的前二諦,也就是痛苦的起因和我們實際感受到的痛苦。
第一諦是苦諦,第二諦是集諦。所謂「集」意即苦因,係指那能生起十二因緣的無明。十二因緣循環的結果是苦,此一輪迴過程,傳統上是用以無明為根,以苦為果之樹來說明。

三界之苦

統佛教對宇宙的另一看法,是以三界為觀點。所謂三界,即是欲界、色界和無色界。欲界的範圍,下至地獄,上至欲界天。欲界的六道眾生是地獄眾生、餓鬼、畜生、人、阿修羅及天神。欲界之上,是色界十七天,再上是無色界四天。但無論三界中的哪一界,無論其中的感受是精是粗,都不外於輪迴;而在輪迴之中,無一眾生不受三苦,無一眾生能完全解脫三苦衷的任何一苦。
事實上,苦乃一切有生者之根本的、主要的經驗,凡屬輪迴之界皆是受苦之所。例如,地獄眾生受極端寒熱之苦。餓鬼所受之苦,來自飢渴和風吹雨打。畜生愚痴,盲目衝動,以致互相殘殺。
上述下三途之苦況,大多是人所看不到的。佛法中雖有描述,但除了畜生道中的一小部份之外,均非我們親眼直見。我們若觀察海洋動物、家畜或野獸,就能知道牠們住於何等之身,具有何種心態。如是,我們可以略知畜生道的情形,以及其中眾生所受之苦。
佛陀曾說,我們若不這麼愚痴,而能真正知苦,甚至了解胎兒於母腹中所受之苦,我們就會在今生精進修行,以求成佛,永不再受此苦。
例如,我們若能記得胎兒在成長期間所受之苦,我們就會記得七竅五官等的發展過程,期間的痛苦有如被人指戳入傷口、鑽探傷口、撕裂傷口。我們也會記得頭、臂、腿等附屬肢的發展過程,期間的痛苦有如我們的手臂被一壯漢拉得脫臼,同時還被另一人用棍敲打。其他器官組織──神經、骨骼、肌肉、消化道等──的發展,同樣帶來痛苦,這些我們也會記得。
而且,胎兒之心對母體狀況非常敏感。母親的飲食,如果很涼,胎兒會覺得好像赤身裸體被丟在水上;如果很熱,胎兒會覺得好像被煮、被燙。母親若不食,胎兒的感覺是被吊在空中;母親若吃得太多,胎兒的感覺是被壓在山下。母親若行房,胎兒會覺得如被荊棘抽打。母親若跑、跳或做任何劇烈運動,胎兒會覺得如被推下斷崖,從山坡一路碰撞翻落。此外,待在子宮裡就是苦。在那黑暗、拘束、沉悶的子宮裡,還會感到不潔,聞到排泄液的臭味。
實際出生的過程極為痛苦。在西藏,我們也一種裝置,為一金屬圓盤,中央有一小孔,將粗現從孔中拉過,可使線變細、變緊。當要出生的嬰兒被擠出狹窄的陰道推入世間時,其感受就像粗線被拉過圓盤的小孔一樣。剛出生的嬰兒,對與外界的接觸非常敏感,覺得自己像是一隻小鳥,在受狼或鷹的攻擊。那是一種被搬動、被抓住、被轉來轉去而又無法反抗的直接經驗。被洗淨時,嬰兒覺得在被剝皮;被放下時,無論床單有多麼柔軟,嬰兒還是覺得好像躺在荊棘上。嬰兒出生時沒有不哭的,這就是苦難的象徵;如果出生過程不痛苦的話,出生的嬰兒該笑才對。
佛所說的種種轉生之苦,我們都嚐過,只是不記得而已。不過,對生長於世間之苦,我們大半都知道,尤其是醫師和醫學界的人士。我們得過病,有過種種身心問題,並且知道最後總免不了死亡之苦。我們現在就是處於這一切痛苦之中。
然而,就人生來看,個人的經驗差別極大。有些人在生活中遭遇很大的苦難,也有些人生活過得相當舒適,沒有多大的痛苦或煩惱。例如,第三世噶瑪巴讓貢多傑就曾說過,他在母胎中感到非常愉快,覺得自己像是欲界之高等天神,整個胎兒時期都過得很快活。至於佛,則更因具有大力和證悟,以致在母親摩耶夫人的腹中即能用某種方式傳法,利益許多眾生。
一般而言,我們雖可說一切經驗無非是苦,但我們必須考慮到本身之業。對於那些具有特殊善業的人來說,他的任何經驗都是樂多苦少。這種情況是個別之業所結之果,與人生中之共業不同。
輪迴中人道之上是阿修羅道,就其莊嚴、富有和享受而論,近似天道。不過,阿修羅的妒忌心極強,故恆爭鬥,不是自相爭鬥,就是為了奪取天神的財富而與天神爭鬥。爭鬥是阿修羅道的主要特色,痛苦是阿修羅的常伴。
欲界六道中最後要講的是天道。從相對的觀點來看,天道是殊剩之道,因為其中有極度的快樂與滿足,同時還有我們想像不到的富裕和感官享受。人類所能感到的最大滿足與快樂,很可能還不及天神所享有的全部身心之樂的百分之一。
雖然如此,天道中相對的安逸與舒適並非永恆。一旦生於天道之因──福報──已盡,天神即墮入較低之道。從天神死前七天開始,即有衰相出現,預示其死亡及墮落。首先,天神聽到一種聲音宣稱死亡迫近。接著他們就像枯萎之花:頭上花萎,失其香味;身體首次出汗發臭。他們的同伴,原與他們共享天道之樂的天神天女,對他們的衰相都深感厭惡而跑開,除了往背後散花和誠心祝福他們善用來生,再回天道相聚之外,沒有給予任何援助或鼓勵。而且,這些同伴根本不理將死的天神,而只讓他們獨自度過最後一週,以他們有限的預知能力沉思他們的為世。將死的天神深感悲痛,因為他們的來世必不如今。此外,這七天之長,相當於人世七百年,是故天神所受之壞苦,為期甚久。
因此,在審察六道之後,佛說輪迴中無處不苦:苦是未成佛者主要的、根本的經驗感受。

修學苦諦與集諦之重要

上所講,即是佛說四諦中前二諦的概念,前二諦為苦〈我們在輪迴中所受之苦〉諦和集〈苦因〉諦。佛陀廣泛詳盡的釋此二諦,我們有必要了解它們,以便能認清我們現有的缺憾。我們必須了解自己的處境,並且必須知道,業因果報之性若是,我們所能預期的只有苦。我們必須明白,我們已陷入與因果有關的種種因素之中,這些因素先把我們帶入一種苦境,再起此苦境為基,把我們帶入另一種苦境,如是一苦接一苦,永無休止。當我們看輕此種情況是先天的缺憾時,我們就會開始考慮出離,著手尋求那能超脫輪迴之道,以及超脫所有隨輪迴而來的痛苦,缺憾和沮喪之道。
我們若不省察這些問題,則我們對人生的看法就會過於天真。只要心情愉快、事業順利,我們就會想:「啊,一切美好,談苦幹嘛?輪迴是個適於居住的所在。」由此心態所產生的一般性向是聽其自然。但只要一有不幸事故發生,一有痛苦或麻煩,我們就完全喪失了勇氣,心想:「唉,我要死了。唉,我病了。唉,事情全砸了,一切都錯了。」這時我們可能試圖以一些無效、幼稚的方法來解救此一情勢,但未能真正採用那可以讓我們脫苦之道。
我們被困於輪迴。對此處境,順利時,我們不予理會;不順時,我們束手無策。但一當我們了解自己的處境,我們就會開始求道,以對治那必不可免的痛苦和沮喪。佛法中之善巧方便就是提供我們這種向上發展之道。
究極而言,輪迴之因,乃由心生,其果亦由心受。宇宙唯心所造,唯心所受。但是,仍究極而言,心本是空,本自無「物」。了知心生輪迴及心受輪迴一事本來無實,的確可以令人感到極大的安慰,若心根本無實,則心所歷之境亦非實有。得見心之空性而安住於空性,我們即可在此混亂、困惑、痛苦的世間獲致極大的安慰和舒暢。
而且,當完全證悟心之空性時,我們即可超越因果,超越業因果報,而成為佛。但於此之前,只是懷有「心全是空」的想法,並無用處;我們依然受制於業因果報,絲毫不爽。
因此,我們不僅須了解一切經驗畢竟是空,也須了解業因果報平常是有。以這種態度去修,我們就能成覺。但是,我們若偏向任何一邊,無論是天真的認為一切畢竟實有〈常見之誤〉,或是對一切都加以否定〈斷見之誤〉,我們就不能成覺。

滅諦與道地

在講完苦諦與集諦之後,又繼續審察另一面:與涅槃之因果有關的因素。此處所說之因是第四諦,名為道諦;果是成「覺」。在四諦中是第三諦,名為滅諦。此處所說之「覺」,是從小乘的觀點來看,係指煩惱滅,以及因煩惱而起之苦也滅。

道之始

如苦、集二諦所說,輪迴起於無明或無知,所以覺當然是起於「悟」,而非起於無明。但此悟不易證得,必須努力求取,也就是修行正法。我們要過善巧的生活避免害人害己,並做有益之事。然後,我們要皈依三寶,以與佛、法、僧結緣,並在信心,虔誠及修道中所獲覺受的驅動下,不斷皈依。所有這些修行正法的方式,都有助於我們得悟而成覺。能夠成覺的種子,即名為如來藏的佛性,潛伏於我們每一個人,雖然目前我們還不能直見其存在。
我們的處境,大致可比作睡眠過程。當我們入睡時,起初是完全失去知覺,睡得很熟,根本無夢,沒有任何意識活動。這種情況相當於作為輪迴之因的根本無明。但在此後的一夜睡眠中,意識活動會時常復甦,而產生多種幻想,我們稱之為夢。夢境有時可能非常可怕,這相當於無明引起的輪迴之苦。在夢境裡,就像在輪迴中醒時的經驗一樣,有不知不覺而起的心行。早上,在我們全醒之前,身體先開始轉動,意識也開始接近甦醒狀態。依我們所作的比論,這一段期間可說相當於向善之心生起的階段,亦即信心、悲心和精進修法之心生起的階段。接著是完全甦醒,那時我們伸腰、起床、開始走動、開始做日常工作。在我們所作的比論中,這相當於成覺──我們已完全醒過來了。此時我們不是像現在這樣完全夢境,也不是半醒半睡的從事那能注入和增長善性的修行,而是完全醒過來,能夠起床工作。
將心轉離輪迴和轉向成覺的基本過程,有一部份是如實了知輪迴。由於知苦及認清我們現有的缺憾,我們乃尋求解脫之道。這種心念的初轉,就其為成覺的因素而言,是修道之基。我們之所以能實修正法、奉行佛道,乃是基於兩種原因。第一、因曾培養向善之性,捨棄不善之性,我們才能獲得修行所依的人身。第二、因三寶慈悲加持之力,我們才能與正法結緣,而於今生享受其果,使我們不僅為人,還能得聞正法、相信正法,以致修行正法。我們實際的修行──皈依三寶、不斷皈依、發菩提心〈願一切眾生皆得解脫之心〉、發展不同的禪修之法──乃成覺之因的真髓。

道之相

有多種不同型態。例如,可以看看授戒的不同層次,先是皈依,然後依次是在家戒、沙彌或沙彌尼戒、比丘或比丘尼具足戒、菩薩戒等等。道的另一種形態是四加行:誦皈依文十萬遍並同時禮拜、誦金剛薩埵淨化咒十萬遍、獻十萬曼達供,以及誦上師相應法祈禱文十萬遍。這兩種形態──各層次的授戒和加行──都屬於所謂的資糧道,因為此是全部成覺之道中的第一階段,其目的在積聚修行所需資糧。
但是,只以淨化自身障礙和發展福德為目標的修行不穩定,因為如是修行所獲得的利益有喪失的可能。禪修可以提供穩定的因素,其所產生的利益非但不會喪失,而且還能繼續穩定我們的修證。修行止觀,尤其重要,因為心一定下來,無論我們所積聚的是何種福德,無論我們所加強的是何種善念,都能獲得某種程度的穩定。而且,不管我們想要進修何種禪觀,此初步的止觀修行都能為其奠定堅固的基礎。因此,有些穩定因素加入,我們所修的資糧道即成為殊勝的資糧道。
審察全部的成覺之道有多種方式。例如,我們說有五種道構成修行的不同層次:資糧道、加行道、見道、修道、無學道或佛道。若更廣泛詳細的說,則有三十七道品。這些都是審察同一現象的不同方式,都詳述正覺得不同之相。
三十七道品中之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和修法時所發展出來的五力,皆屬前二道,即資糧道和加行道,並不包括菩薩初地。菩薩初地相當於見道,即五道中的第三道。
在目前的階段,當我們說心是空、明、無礙時,我們只不過是表示一種理念而已。但當你在修法上進展到某一程度時,你確能直證心之空、明與無礙。如是持續直證,即名菩薩初地,藏語稱之為Rap tu ga wa,意即「大歡喜」。你於此刻進入見道,因為你已不再像一般人那樣去看事物,而是實見心性,直證心性。此刻之洞察力,使得這一階段之道名為見道。
菩薩初地歡喜地,因此時直證之心性是極樂、極明,並就其本身究竟無實而言,是極空。心性雖空,證得心性則是極樂。這種極樂境界,藏名de wa chen po。此樂之所以被稱為「極」,乃因在我們的一般經驗中無能與其相比者。是故,直證心內在清靜之性的境界名歡喜地。
到了菩薩初地,你不再空想,而是直證,所以心更自在,受我執束縛的程度減低。此即為何我們說初地菩薩能於一剎那顯現百種化身,能記得前一百世或預知後一百世。這些能力是心之部分解脫無明縛的結果,並非完全解脫無明縛的結果。傳統上,我們稱此種自在所現的十二相為「十二百」。
此外,初地菩薩已超越業的作用,不再完全受制於業障。悟已取代無明。以無明為基的阿賴耶識因而亦不再得勢。阿賴耶識在功能上是一種儲藏業力之庫,加強此庫者是(1)因執著二見而起的煩惱障,及(2)以煩惱障為基的身、語、意業。沒有根本無明,業力及無所依,是故初地菩薩超越業障。
西藏人用陰曆。每月初三、月亮只是細細的一彎,隨後逐漸增大,到了十五日就全滿。月之漸滿過程可用來象徵菩薩依次證入諸地。初現之微悟猶如細細的一彎明月。雖然有悟,但不圓滿。其成長過程即是從初地到十地,此悟不斷加深增廣,心也越來越感到自在。
從心之自在不斷增加來看,初地的「十二日」到了第二地就增加了十倍,故說「十二千」,即是能於一剎那顯現千種化身,能記得前一千世,預知後一千世等等。當我們一地又一地的向前邁進時,所悟之深廣,亦隨之而增。
到了陰曆的十一日,月雖未圓,但已迅速接近全滿,此時之月相當於菩薩的第七地。在第七地,我們的向善之性增長、所悟加深,同時各種不善相對減少,尤其是煩惱,大都已滅。
到了菩薩的第八地和第九地,執二的習氣──僅次於根本無明的微細障礙──逐漸消失。
到了菩薩的第十地,障礙中最微細的根本無明,幾已全除,心也幾乎是完全自在。有一股表現心之善性的巨大能力生起。此時我們不說百種或千種化身,而說千億化身、千億前世、千億後世等等。
所有菩薩十地構成第三道和第四道,即見道與修道。此二道中,又有等級之分──上、中、下三等見道和上、中、下三等修道──但總括起來說,此諸等級是與菩薩十地相符合的。三十七道品中的七覺支──擇法、精進、喜、輕安、念、定、行捨──及八正道,皆為菩薩於十地中所經歷者。
到了菩薩的第十地,成覺的最後一步藉一種特殊的禪定境界而完成,其名為金剛喻定。此處之「金剛」,有堅不可摧及利破一切之義。其所破者即那對究竟實性的無明所遺留下來的最後及最微細的影響。當此最微細的無明之障為金剛喻定所破時,我們就完全成覺了。我們已達圓滿佛位,此位有時被稱為菩薩的第十一地。
我們目前的狀況有如被釘上鐐銬,鎖在黑暗的監牢。監牢即是輪迴,我們本身的無明將我們縛於輪迴、禁於輪迴。在資糧道與加行道的階段,直至入菩提初地之前,我們愈來愈感到自在,雖仍被監禁,但可在牢中自由行動。一入菩薩初地,或入見道,就像牢門大開,此後我們即可出獄,任意遨遊了。
在此比論當中,牢獄象徵輪迴的束縛性,手銬腳鐐象徵我執加在我們身上的限制;不管我們在輪迴中的哪一道──不管我們在牢獄中的哪一處──我們總不免被我念,被畢竟有我之見所束縛。一入菩薩初地,我們就從此擺脫了鐐銬,出離了牢獄。
菩薩本尊所代表的是活躍於我們生活之中的覺心品性。

三身

果或等覺,是用三身來形容。三身是等覺之三相,其名為法身、報身及化身。三身與心之本性有以下的關係。心本來之空性相當於法身。心之明性相當於報身。心之無礙顯現性相當於化身。此表示出心之本性的三種特性即是我們所謂的佛果,佛果亦名「三身之合體」。
有多種方式用來形容法身或究竟相。例如,傳統的說法提到法身的二十一圓滿相,象徵不變,不墮的心境。法身還有無所不在相,因為法身遍佈輪迴與涅槃。法身也有永恆性,因為法身無色、無限、無生、無滅;因其離有二相對之想,故無高、無下、無樂、無憂、無任何一種變異。經文中就以這種方式來形容法身的不變異性,它既不會退化、枯竭,也不會受損。
報身也是由不同的觀點形容,最常見的是就五定性〈Five Certainties〉來講。第一定性與報身的形相有關。佛之報身的形相有永恆性,無始無終,故與所有無常的現象都不相同,甚至與在此世間生、老、死之釋迦牟尼佛的形相也不相同。第二定性是,雖然我們有區域觀念,說某方之佛和某方佛土,但報身的環境仍有其永恆性,不會變異、退化或受損。第三定性是,永無休止的傳授大乘法或金剛乘法,在正覺的報身層次所傳之法永遠是大乘法或金剛乘法。第四定性與隨從或聞此法者有關,他們永遠是第八、九、十地的菩薩,也就是證悟最高、最為清靜的三個階層的菩薩。第五定性與時有關,那就是報身不為一般時間所限。此與師、境、法、隨從及時態有關的五定性,全屬永恆的清靜身〈Pure Form〉。
我們說過心本是空,其性為明,並且無礙。我們現階段所感到的心之無礙,乃是所有情緒、思想、概念、苦樂的感受等,都能毫無障礙的在我們心中生起。這一切全是尚未成覺之心的無礙顯現。從已成覺者的觀點來看,則心之無礙顯現即名化身,也就是在有形世間以有形之身顯現成覺。此一現象有不同的層次和狀況。例如,我們可用無上化身指等覺的釋迦牟尼佛;我們可用「生身」指那些雖尚未得等覺,但能藉有形之身或各種美術、工藝、科學等,表現某種程度的正覺之人。以有形之身顯現正覺並非佛性有意的作為,並非出自某種決心,如「我今要在某界化現某相」,而是自然的流露,正如陽光自然放射,無需太陽的指令或授意。太陽在,自然放光;法身及報身在,亦復如是,惟所放出者乃是化身。

小乘及大乘對道的看法

上我們所說的道諦同屬小乘與大乘。在此二乘的法教中,我們可以發現它們對五道〈資糧道、加行道、具道、修道和無學道〉、三十七道品等都有著相同的概念。其不同之處乃在於對這些課題所作的解釋有廣狹之分。例如,從小乘的觀點來看,布施包括盡捨自己所有之財,理想的做法是出家為僧為尼,過極端簡單的生活,三〈或五〉衣一缽,只取當日所需,此外別無其他。總之,小乘的理想布施,包括一介不取,盡捨財欲,而追求非常簡單的生活。從大乘的觀點來看,理想的布施範圍大到包括不斷將所遇之財分與他人,甚至視自身亦為可施之物。無論什麼現前,都以某種方式不斷獻出,不是獻給佛法,就是獻給利他的目標。
從小乘的觀點來看,持戒極像我們尋常所想的那樣──以不做有害無益之事來過善良的生活。大乘對持戒也有此見,但將此見大加延伸,其作法是強調發揮我們內在的善性和向善之心,以及為利其他眾生而奉獻自身,故其持戒的範圍較大。
小乘及大乘對成覺之道確有共同的看法,但我們此處所說的成覺,專屬大乘和金剛乘。對小乘來說,成覺的目標是不善因素的消滅;只有在大乘和金剛乘的層次,才談到發展心之潛在的善性。
細察小乘和大乘如何描述成覺,我們即可更清楚的了解二者對成覺的看法有何差異。小乘的目標是得阿羅漢果。藏譯阿羅漢為dra chom pa,意即「破敵」。此處所說之敵係指把我們關在輪迴之中的煩惱與無明,「破敵」就是要克服或消除煩惱與無明。寂滅之理即出於此。在小乘中,寂滅是成覺之異名,所指的是斷那惑心之煩惱,以及斷那障悟之妄想,亦即斷執有執無,執實執虛等有二相對的概念。得寂滅時,所有煩惱等都被遏止,心即完全證入空性,毫不動搖,毫無散亂。這是小乘的理想,確能導致等覺,但所需時久,而且在此幾乎無限長的修行期間,實無能力幫助其他眾生。此乘之所以名為「小乘」,原因就在其範圍比較狹窄。不過,寂滅至少也可以表某種程度的解脫輪迴,因為證得寂滅者不必再受後有;他已超越那造成再生於輪迴的業力。
也許五道、十地、三十七道品,以及三身特性等概念,並不是我們非完全了解不可的;我們若能精進修行佛法,這一切遲早總會發生在我們身上,不會因我們不知其名而不發生,也不會僅因我們知其名而一定發生。另一方面,予人指引,助其更加了解修法的要素及所欲修得的覺境,似乎也很重要。

為何要學四諦

輪迴與涅槃的觀點來了解我們的處境,其價值如下:輪迴的因果使我們產生另闢蹊徑的想法;一旦我們曉得自身處境的缺憾時,就有可能另謀出路。如果我們再了解道之因果,那就能使我們不僅想要捨離輪迴,並且還想要成覺。此外,了解佛陀與菩薩的偉大品性,能使我們對自己可能獲得的成就生起信心與敬畏。信心、精進與發心極有助於了解四諦。
既已得此暇滿寶貴的人身,又已得遇正法,我們所處的地位是關鍵性的。一邊是在輪迴中繼續盲目流轉的可能,另一邊則是超脫輪迴而確實成覺的可能。這兩種可能都出於我們人人皆有之心,皆能感受之心。本空性明,真能證入菩薩十地的就是我們已有之心;能證得等覺的也是此心。

───卡盧仁波切 講授
───繆樹廉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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