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虛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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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覺經略釋 一

圓覺經略釋  一
太虛大師講述

二十一年六月在南京中國佛學會講

懸論

證信分

文殊章

普賢章

普眼章

金剛藏章

彌勒章

清淨慧章

威德自在章

辨音章

淨諸業障章

普覺章

圓覺章

賢善首章

懸論

一 經本推考:

經本推考,即對於本經之歷史,及向來流傳經過,要先有一番考證。于此又分三段:甲、翻譯,乙、卷帙,丙、注講。

甲、翻譯 釋迦牟尼佛生於印度,說法均用梵語。後人結集之經典,亦系梵文。佛經之有中文本,俱從翻譯而來。此經題為:唐罽賓沙門佛陀多羅譯。罽賓、北印度國名,具雲:羯濕彌羅。沙門、出家人之稱。佛陀多羅,此雲覺救,乃譯者之名。據題則本經系唐朝時代,罽賓國沙門,名佛陀多羅者所譯。但據歷史考之,則圭峰大疏傳說:一、貞觀二十一年丁未七月十五日,在潭州寶雲道場羅侯嚜健譯,疑未奏聞。二、開元聖教錄等、載長壽──大周武則天年號──二年,佛陀多羅在東都白馬寺譯。二說相去五十年。但可疑者,大週刊定經目所無。又、宋高僧傳僅言覺救譯此經,不詳其來去。三、一說開元錄但雲近出,不詳人時,但開元──開元約後長壽四十年──錄載之。大曆間──約後開元四十年──惟愨已注之,則此經為最早貞觀、最遲開元之八九十年間所譯。而譯者,則于二人中定其為覺救耳。

譯史既難確定,而古今重考據者,對於本經是否由印度傳來,亦遂懷疑。──實則佛教經典,不能以通常考據方法證之。即使中文考據明確,而梵本終難詳盡。如華嚴出於龍宮之類,已不能以普通目光觀之,又烏得以史無明征而致疑!是故佛經真偽,但視其於大系統之教理,有無矛盾為斷而已。

乙、卷帙 此經古今刻版,或為一卷,或為二卷,雖分合不同,無關弘恉。現所講者,為二卷本。惟依本經例推,佛與十二菩薩問答,前十一章,長行後俱有重頌,似乎十二段亦應有頌,惟此本則十二段無之。而南宋後之版,及周琪之夾頌集解講義等,另有大同小異之五字頌。其文曰:是經佛所說,如來守護持,十二部眼目,名曰大方廣圓覺陀羅尼,顯如來境界,皈依增進者,必至於佛地。如百川納海,飲者皆充滿。假使積七寶,滿大千佈施,不如聞此經;若化河沙眾,皆得阿羅漢,不如聞半偈。汝等末世眾,護持盡宣說,一圓一切圓,一覺一切覺。南宋後版有此頌者,亦有二句出入。宋以前古版,如圭峰等所注,皆無此頌。大概本經至南宋後,流通已廣,好事者因見第十二段缺重頌,乃仿例撰加。實則第十二段系流通文,可不須頌。此本經卷帙有不同處,誠恐見者疑現講本不完,故及之。

丙、注講 古今人對於本經注釋講解者,中國、日本俱多。高麗雖有流通,而講釋者,史無可考。至講注之人,則以禪宗、賢首、天臺三家為多。至法相、真言諸家,則未涉及。據圭峰評:惟愨、道詮二注,僅略科釋丈句,無甚發揮。而悟實、堅志師資等,則不失南宗之旨。可知此經,先由禪宗弘之,南宋孝宗禦注等,皆禪宗之流。然自圭峰大疏略疏及修證了義等弘布後,遂成賢首家要典,講注極盛。至南宋末,元粹始集天臺各師之注斯經者,成為集注,以天臺義對抗賢首。日本承之,爾後則不外台、賢對抗或折衷耳。禪宗不判教不分宗,而以當下實現之宗旨講釋此經;賢首則依五教;天臺則以五時八教判此經。此則三家講注此經之大概。現在不據三家之說,只依經文直接說明為宗旨。

二 經義提示

甲、托本在佛 托本如雲根據點、出發點之意。此經以佛果之境界,為經義之根據;雖所談者周攝於萬法,而根據則在於佛果。何以見之?如文殊章雲:無上法王有大陀羅尼名為圓覺。此圓覺為無上法王所有,故知全經托本,惟在佛果。又如普賢章雲:一切眾生種種幻化,皆生如來圓覺妙心。普眼章雲:欲求如來淨圓覺心。金剛藏章雲:測度如來圓覺境界。彌勒章雲:願我今者住佛圓覺。圓覺章雲:信佛秘密大圓覺心。賢善首章雲:是經惟顯如來境界等,在在可見。他經立說,或依於心,或依眾生,五陰、六塵、乃至或依般若。此經則依於佛地心境,此為第一重應知之義。

乙、被機在頓 佛說法皆對機,此經為何等機耶?乃被頓機。大略頓機有二:一者、對漸為頓,謂漸機修學小乘,然後回向大乘,頓機則直入大乘。二者,頓時成佛為頓,謂利根人,不但不從小向大,乃至菩薩因地亦不須經過,只一聞佛乘,即能超凡入如來地;此種直超佛果,乃大乘中之頓機。本經所被,重在後者。何以見之?如文殊章雲:知是空花,即無輪轉。普賢章雲:知幻即離,不作方便;離幻即覺,亦無漸次。清淨慧章雲:居一切時不起妄念,放諸妄心亦不息滅,住妄想境不加了知,於無了知不辯真實。賢善首章雲:是經名為頓教大乘,頓機眾生從此開悟。又如經言:亦攝漸修一切群品,譬如大海,不讓小流。則知本經正被在頓,旁亦攝漸。彼聞經而先獲理解,漸事行修者,固無所礙;但不若頓入頓超者之受益,乃為此經正被之機耳。

丙、注重在行 佛學有境、有行、有果。境者,知識之物件;行者,實地之修習;果者,功效之確證。三者雖有偏重,決無偏廢;非如世間講學,只求知解,不求效果。故佛經有注重在境而多分說境者;有注重在行若果,而多分說行說果者;亦有平均說之者。此經則特重於行,雖說境而明境在行,難說果而明行之果。如文殊請問如來本起因地法行,其所對境,乃起行之因地可見。普賢、普眼二章,全明修行。他如說行位、行法、行過患、行方便等,皆可見注重在行。此從正面而言。又從反面亦可見此經不重知解:如金剛藏章雲:猶如空花,複結空果,輾轉妄想,無有是處。淨諸業障章雲:無令求悟,唯益多聞,增長我見,但當精勤,降伏煩惱等。尤有進者,經名圓覺,而十二菩薩中有圓覺菩薩,此菩薩所問,乃為入手方便,從可見此經不特注重在行,尤特別注重入手方便之行。上來略以三條提示,則此經全部之義,已如網在綱,有條不紊。

三 題目略釋

此經特別表出者,只圓覺二字,餘名乃簡別之辭。茲分釋如下:

甲、大方廣 方廣亦稱方等,梵語毗弗那,為十二部中之方廣部,惟大乘經典有之,小乘經則無。故凡大乘經皆稱方廣,蓋以簡別於小乘,非天臺五時教之方等也。於上加一大字者,以表此經托本於佛果,而非普通之大乘。一部分之大乘經題為大方廣者,均此意,如華嚴之類。分析言之:則方者,方所方體之意。如雲方所,則表空間之上下、東西、南北,故有長、寬、厚,可量之三度,若稱方體,則加時間,以量其久,即成四度;如是長、寬、厚、久,則攝空間、時間之義盡。空間為宇,時間為宙;時間為世,空間為界。故舉一方字,則攝宇宙、世界之義盡。宇宙世界之義,遍於一切事物,故舉方義,則宇宙萬法乃至一切一切,攝無不盡。廣者,明方之廣闊莫測,以有方故有量,有量故有廣與不廣,言廣則包括長、寬、厚。久,所謂豎窮橫遍。良以大乘經典,若文若義,若事若理,一一皆廣,故名方廣。大者,殊勝義,絕特義。誠以就方言廣,猶有量存,時空之相依然,僅乃對小言大,而非絕對之大。至明佛果,則事理不二,性相不二,一多、大小、長短、遠近等一切對待之相,圓融無礙,如此殊勝,所以獨稱大也。古德有以大方廣三字廣明身、德、諦三法者,茲不具說。

乙、圓覺 圓即圓滿,覺即菩提。圓滿菩提,是為佛果。良以過患離盡,功德滿足,無不圓明覺了,故稱圓覺。然此圓覺之性,即一切法之平等真如性,亦即一切眾生之平等真如性,故舉圓覺一名,則一切法性,一切眾生性,攝無不盡,以皆平等真如性故。顧圓覺雖圓攝一切法真如性,而此經正明,則在佛果圓滿菩提,依於佛果以為主說之根據,亦即本經之特點。故圓覺二字,為本經特標之號。

丙、修多羅了義 修多羅是梵語,與華文經字之義相當,故譯為經。亦雲契經:一者、契理,二者、契機。至梵文本義即線,蓋即紀錄佛語,書於貝葉,以線穿之,使成一貫,以垂後世,故雲經也。佛法有三藏,曰:經藏,律藏,論藏。此題修多羅,簡非律,論。了義者:意義圓滿透澈之謂,對不了義說,略有二義:一者、終了為了,如所說已圓滿充足,謂之了義,略說、概論謂之不了義。二者、明瞭為了,所說明白透澈者為了義,隱約不露旁敲側擊者,為不了義。故經有了義與不了義,此則經中之了義者。上來十字、為本經之別目,複題經者,乃諸部之通稱,華梵雙具之意耳。

正釋經文

甲一 證信分

乙一 略敘聞時主

如是我聞:一時,婆伽婆。

證信分,為結經者敍述之詞,以聞、時、主、處、眾五事以證信,謂之五重證信,乃諸經之通例。亦有釋為六種成就者。如是者:概指全經而言,謂如此一部結集流傳於世之經,乃可信之法,如下證之。我聞者:我所親聞,非間接傳聞可比,此以聞證信者一。一時者:主伴聚集,時機會合,有機有教,有說有聽,即此殊勝法會從始至終,名為一時;而非世間年月可紀,此以時證信者二。婆伽婆,此雲世尊,佛地論有六種義,世尊其一義也。世尊為對佛之尊稱,世間、出世間最尊上故。于此敘文中,則專稱本經說法之主,即釋迦牟尼佛;此以能說之主證信者三。

乙二 廣明依處眾

入于神通大光明藏,三昧正受,一切如來光嚴住持,是諸眾生清淨覺地,身心寂滅,平等本際,圓滿十方,不二隨順,於不二境現諸淨土。

此明說法之處與他不同者,他經多明常人所見之處所,而此經處所,乃所現超出世間形跡之許多淨土,且為不二境上之淨土,亦同于解深密經。乃佛入定在出世間淨土所說,非世間境界之國土處所也。入、即入定之入。神通大光明藏者:神、則莫測,通、則無礙;大光明者,智慧也;藏、乃一切法所依之平等真如法性體。神通大光明為所起之用,藏為所依之體。故若依依士釋,釋為神通大光明之藏,則明法性身土;若依持業釋,釋為神通大光明即藏,則明自受用身土。自受用者,具足無量無漏勝妙功德,而非菩薩所能受用之境界也。三昧、即三摩地,此雲等持,亦雲正持,大定也。正受者,三昧中平等中正之受,不受餘受也。自受用身土,為如來不共之法,即是佛佛平等之不思議境界,自他彼此皆不思議,故一佛遍於一切;一切佛亦各各遍於一切,不一不異,不即不離,故雲一切如來光嚴住持。光嚴住持者:佛智光明以為莊嚴,安住任持不動自在也。是諸眾生清淨覺地者:顯此體性,乃一切不二之性,故即眾生本有之清淨覺地。良以各各眾生藏識之中,具足無漏清淨種子,即是覺性,亦即本覺,與佛圓覺無二無別,惟至佛果乃能證之而成自受用身土耳。在此、絕生佛之假名,一切自他形相動作差別之相,皆不可得,故雲身心寂滅。一切法皆依之以為體性,故稱平等本際。真如性體遍於一切,故雲圓滿十力。不二者,真如法一也。隨順者,逢緣顯現也。於此可見一花一木,一色一香,無非法界,禪宗所謂拈一莖草,現丈六金身。依此不二真如法性之境,則宇宙虛空當下即是全體真如,即皆淨土,故雲於不二境現諸淨土。即依一真法界,現起他受用身土也。又初地以上菩薩,受用不同,莊嚴大小非一,故雲諸也。然則世尊說法之處,究何土耶?曰:正是現起他受用淨土。前言法性身土、自受用身土者,以明現起之根本而已。此以說法之處證信者四。

與大菩薩摩訶薩十萬人俱,其名曰:文殊師利菩薩,普賢菩薩,普眼菩薩,金剛藏菩薩,彌勒菩薩,清淨慧菩薩,威德自在菩薩,辯音菩薩,淨諸業障菩薩,普覺菩薩,圓覺菩薩,賢善首菩薩等而為上首;與諸眷屬皆入三昧,同住如來平等法會。

此敘同聞之眾。大菩薩摩訶薩,明何類機。十萬人,約舉其數。其名曰下,列諸上首之名。自文殊至賢善首十二菩薩,皆為上首。眷屬者,徒眾之稱,十二上首各有徒眾圍繞。皆入三昧,同住如來平等法會者,以明諸菩薩眾,皆是法身大士,皆能分證法性,故能皆入三昧,住此法會。是會小機不預,而況人、天耶?此以同聞之眾證信者五。上來證信,曆分五重說明,證信分竟。

甲二 正說分

乙一 示境行

丙一 示平等境──文殊章

正說分、自文殊章起至圓覺章,共十一大段。每段先長行,後重頌。於中:一、文殊、普賢、普眼三章,為示境行;二,余八章為深抉擇。深抉擇者,示境行中未竟之意也。又境則平等,惟佛果故;行有差別,菩薩階位有不同故。故示境行中分二:一、示平等境,二示差別行。本章乃示平等境。

此經根本在前三章,而文殊一章又為根本中之根本,何以故?本經名頓教大乘,當機受益,非智莫屬。文殊菩薩者,梵語文殊師利,譯為妙吉祥,亦雲妙德,依華嚴表根本智。首先啟請,為本經發起之人,以示佛智境界故也。境乃佛智之境,惟一平等,故不必分。若能直下承當,所謂當下即是者,則境與行亦不必分,但義雖如此,而眾生根機未必皆頓,即能頓與佛智相應而頓入佛地;故于本章之後,仍有普賢、普眼之問,以明如何修行,使諸菩薩直趨佛果而得實現如此之義,故仍有此三章也。

丁一 長行

戊一 啟請

於是文殊師利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上文同在法會,以示主伴、生佛、自他不二,理智泯一,不動真際之一真法界也。此文則示以大願力熏起,大悲心發動,故機感相應而有文殊發問。從座起者:從所證之理,起利他之用,即從根本智起後得智,故得從無自他、主伴、生佛,而有自他、主伴、生佛,有說有聽,啟請開示未悟。頂禮佛足者:以菩薩之頂,接佛之足,即以身體最尊之部,接於最下,在儀為極恭敬,在義則顯菩薩最高之智,趨接於佛下度眾生最深之悲願,悲智感發,以啟教化。右繞三匝者:右為相順之方,故人動恒先右,以顯隨順法性、隨順真理。三匝,以顯菩薩從因至果,必經三大阿僧祇劫,始得圓滿。此雖儀式,而合義如此。長跪叉手而白佛言者:正啟請時,以表大悲大智契合,而鄭重恭敬也。此節敘請儀,下為請辭。

大悲世尊!願為此會諸來法眾,說於如來本起清淨因地法行;及說菩薩放大乘中發清淨心,遠離諸病!能使未來末世眾生求大乘者,不墮邪見

此請辭也。世尊、即婆伽婆,乃對佛尊稱。悲、為拔苦之義,以眾生常在迷夢,若不方便說法,指示真理使之覺悟,則生死苦惱不能出離。是以諸佛興悲,拔濟眾苦。如此悲心,盡未來際,故稱大悲。佛以悲心救度一切世間,故亦稱大悲救世者。法眾、謂法身菩薩眾,即上文平等法會中十萬之眾,均能擔荷大法,輾轉流通,利益當來者。如來、為佛號之一,梵雲多陀阿伽度。言如來者,以來攝一切動作,無不皆如,即來去坐臥行住等無不契於真如,故如來為究竟成佛之義。本起、如雲基本發起點。因地、對果地之稱。清淨者,佛果乃清淨法界果,別因地心當然清淨,方能因果一致。法行、即合於法性之行。此為所請之第一點。及說菩薩放大乘中發清淨心,遠離諸病,為所請之又一點。於大乘中,指不樂小法,直取菩提之菩薩。發清淨心,即依佛因地法行而發心。諸病,通指見解上、修行上有不如法處,所生之過患。能使以下,懸念未來,問意不僅在諸來法眾,以見菩薩悲心深遠。末世、謂末法時代。邪見,事理上迷謬之見。請辭中,一者、請說如來因地法行,為大乘菩薩發心之標準;二者、請說菩薩發此清淨心如何遠離諸病,不墮邪見。蓋已包括以下各章之意。故本章為全經根本,而文殊之請為全經之總問也。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複始。

既申啟請之辭,複具懇切之儀也。五體者,頂為其一,加兩手、兩足為五。

戊二 許聽

爾時、世尊告文殊師利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諸菩薩,諮詢如來因地法行;及為末世一切眾生求大乘者,得正住持,不墮邪見。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此佛許說之辭。爾時、即三請既畢之時。文殊之請,契理契機,故重言善哉以深加贊許。善男子,乃佛對菩薩及弟子之稱,非男女對待之謂。得正住持者,得於佛之本起因地中正法之行,以安住任持也。諦聽者,既許以宣說,複誡其審聽也。

時文殊師利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默然、則一心專注,亦不擾及旁人,乃聽法之儀。各章儀式,及讚歎許可之語句,與本章同。

戊三 正說

己一 總標

善男子!無上法王有大陀羅尼門,名為圓覺,流出一切清淨真如,菩提,涅槃,及波羅密,教授菩薩。一切如來本起因地,皆依圓照清淨覺相,永斷無明,方成佛道。

無上法王,乃佛之別名,於一切法而得自在,無所障礙,故稱法王。實則一切眾生各有心識,欲善則善,求仁得仁,作聖作賢求之在心。有自覺自主之力,即有選擇決定之權,在佛法則謂心生種種法生,心滅種種法滅,起心動念,果必從因,凡有心識,莫不具法王之義。顧在眾生位,未能充分表現,其力有限,故必向上進展,充類發揮,至於佛果乃能究竟圓滿,故佛乃為無上法王。陀羅尼、此雲總持,即總攝一切、持之不失之意;如舉一物可以概括一切。總持有四種:一者、法陀羅尼,如舉一字、一名、一句,即包括世間一切字、一切名,一切句。二者、義陀羅尼,如言真如,唯心、唯識、法界等,即各總攝世間種種差別之義。三者、定陀羅尼,定即三摩地,亦雲三昧,乃精神專注之意。譬如集中國民之心理,以趨於同一之目的,則其力量偉大;定亦如是,全部精神集中統一,即能發揮偉大之力量。雖定之淺深各有不同,其為精神之集中則一,故眾生能集中其精神而成種種定。四者。咒陀羅尼,咒即咒詛,乃懇切祈禱之言詞,亦即以全副精神集中於所發之言,自他關係既起,則領受者加以感應,常人發誓,亦即此意。要亦兩心相感,故有反應而起兩心連合之作用。門、即可入之法門。今此陀羅尼,於四種中,為義陀羅尼,但亦通餘三。其名則為圓覺,以圓覺之義,於種種中為極廣大,故雲大陀羅尼門。此為標示總題。又、覺非一義,蓋通於覺性、覺相、覺用,亦非對迷以說覺;故舉圓覺,即總攝一切法,相委相成,圓遍無餘。而此總攝一切之義,乃本來如是,非至佛果而後造成,但至佛果乃能究竟顯現耳。總攝之義既本來如是,則一切離生死垢、出煩惱染之清淨法,真如實性法,四智菩提法,涅槃寂靜法,波羅密多法,無不圓攝,故雲:流出一切。故圓覺陀羅尼,即一切無漏不思議功德之總持法,教授菩薩以此。何以故?因為一切如來本起因地,皆是依此圓明普照之清淨覺相為境。菩薩欲達佛果,亦須依此總持一切清淨功德之圓覺陀羅尼門之義理為境界相,以起照境之智,此即楞嚴以果地覺為因地心之意。如此發心,故能因果相應,直取菩提;譬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菩薩因地,即以佛果圓覺而起願心,是直以佛果為境,故提示經義中,謂為托本在佛也。多種經典,隨順眾生方便開示,使之漸進以達佛果;此經則直說佛境,使眾生忘其為眾生之心,而自變為佛心,直達佛果,故為頓教大乘。利根之人,不須迂曲,只不自信其心,聞佛所說如此,即信如此,如果一念決定而得相應,當下即是也。但以無明習氣未能盡除,必假功用使之永斷,方成佛道耳。此段雖總標圓覺陀羅尼門,但如何是覺相?如何是無明?下文分別說之。

己二 別說

庚一 別說無明

雲何無明?善男子!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種種顛倒。

首句征起。眾生通於九界,故雲一切。無始者,一向本有,非自何時始有。顛倒、即是非、黑白、東西、高下、種種錯亂,簡言之:即一切眾生種種錯亂顛倒。而此錯亂顛倒,是一向有的,這便是無明。從反面言,無明者、謂無此明;從正面言,無明即是病。譬如昏醉是健全精神上的病,不過昏醉有發生之時,而無明則非起自何時而又相續不斷;但常人亦有生來惡癖惡習,而可以醫藥或學力斷之者,又如天花可以種牛痘去之者,要在知其為病,非不可除離也。人在無明用事中,非錯即幻,縱有覺知,亦有限量,故仍在不知覺中。謂之顛倒者,固非全無知覺也。下更設喻以明之:

猶如迷人,四方易處。妄認四大為自身相,六塵緣影為自心相。

先以迷方為喻。夫人不迷則已,迷則不僅一方,故雲四方易處,下二句合明,眾生妄認虛幻之身心以為真實,即與迷方之人相同。四大者:堅相為地大,如骨肉等;濕相為水大,如血液等;暖相為火大,如體溫等;動相為風大,如呼吸等。人之一身,無非此等質與力之所合成,離此四大,別無所謂身者。而凡夫之人,則固執之為自身相,故雲妄認。六塵者:對眼之色,對其之聲,對鼻之香,對舌之味,對身之觸,對意之法。於此六塵境上經驗所得的印象,將他記憶著,即為觀念;將這些觀念貫通起來,即成概念;加以思量,即有意義;再加分別,即可安立名字;所謂心相,如是而已。近世心理學所研究者,皆不出此範圍。然除此等六塵境上緣過之影子外,實在別無心相,妄認此等身心之相,皆依無明而起之顛倒相也。身心之相,常人見其實有,何以為妄?更以下喻明之:

譬彼病目,見空中華及第二月。

病目、目有眚翳之類。眚翳為病,故見空華、二月,以喻無明為病,故見身心之相。

善男子!空實無華,病者妄執。由妄執故,非唯惑此虛空自性,亦複迷彼實華生處。由此妄有輪轉生死,故名無明。

結示前喻。空實無華,包括月無第二。以病者妄執,而竟見空有華,月有二;以喻真如心中,本無一切相,以無明妄執,而竟有身心之相。由妄執故以下,推論妄執之結果,非唯迷惑了虛空的自性,即是一方面迷惑了本空無相之真如自性;亦複迷惑了以為實有華生之處,即是一方面複妄認有身心之相。既迷真以起妄,複認妄以作真,由此原因,故有輪轉生死。輪轉生死,既從認妄作真而有,故雲妄有。故名無明,此即結成。

善男子!此無明者。非實有體。如夢中人,夢時非無,及至於醒,了無所得。如眾空華滅於虛空,不可說言有定滅處。何以故?無生處故。

上來諸喻,已顯依無明而起諸顛倒相。今恐誤會此無明者實有其物,生於真如心中,故更進一步以夢喻明其無體性,重以華喻示其無生處。人於醒時,記憶上有此夢相,而了無實體可得。一切顛倒,迷時似有,及至於覺,猶如昨夢。空華非於虛空中有出生之處,及至目愈華滅,亦無滅處。雖說永斷無明,不可說言於真如心中有斷除無明之處,以無明於真如心中無住處故。法喻至明。

一切眾生於無生中妄見生滅,是故說名輪轉生死。

真如心中本無生滅,一切眾生迷而不知,妄見生滅,故名輪轉生死。

庚二 別說覺相

善男子!如來因地修圓覺者,知是空華,即無輪轉,亦無身心受彼生死。非作故無,本性無故。

以下別說覺相。即接續前意,謂眾生不知,妄有輪轉生死。一切如來發心時修於圓覺,即有覺照之智,知此身心、世界、生死、苦樂,當下皆空,猶如空華之無生滅,故無輪轉生死,亦無受輪轉生死之身心。此明覺心初起,即了生死,故為頓教大乘。然所謂了生死等者,非由功力造作始無,以其本來即無,亦如空華全體皆是虛空,非待滅華而後見空,故雲非作故無,本性無故。明圓明覺性,本無一切虛妄也。

彼知覺者,猶如虛空;知虛空者,即空華相;亦不可說無知覺性。有無俱遣,是則名為淨覺隨順。

知覺、指前節知是空華之覺。此覺之相,猶如虛空;虛空本無眾華,淨覺本無妄念,此即離一切相無差別義。知虛空者,指了知覺相如空之心,仍是相名分別,仍是妄念,故雲即空華相。知既不可,無知可耶?無知即非知覺自相,故亦不可說無知覺性。然則如何措心?須知說有說無,皆墮一邊,是對待的,即非覺性;必須有無俱遣,相對心無從安立,乃為隨順淨覺,故雲是則名為淨覺隨順。淨覺,即總說中之圓照清淨覺相。

何以故?虛空性故,常不動故,如來藏中無起滅故,無知見故,如法界性究竟圓滿遍十方故。

何以有無俱遣耶?應觀淨覺相如虛空,虛空義取普遍而無障礙;體常不動,用則如來藏中具足一切功德而無起滅之相。如此圓融虛明,一真絕待,非複思想語言所能到,故無知見。如法界性者,一切法界皆真如性,而此覺性即稱法界而為性,故究竟圓滿,普遍十方。

己三 結答

是則名為因地法行。菩薩因此於大乘中,發清淨心;末世眾生依此修行,不墮邪見

此結答文殊之問,文義自明。正說所示,皆以平等真如法性,即圓覺性為所觀之境,故本章為示平等境。

丁二 偈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此敘世尊說偈以頌長行之義,以下各章均同。頌有多種,今系重頌,與長行義同而文略,不事詳說。

文殊汝當知!一切諸如來,從於本因地,皆以智慧覺。了達於無明,知彼如空華,即能免流轉。又如夢中人,醒時不可得。覺者如虛空,平等不動轉,覺遍十方界,即得成佛道。眾幻滅無處,成道亦無得,本性圓滿故。菩薩於此中,能發菩提心;末世諸眾生,修此免邪見

智慧覺,即圓照清淨覺相。成道亦無得者:圓覺是諸眾生清淨覺地平等本際,成道時乃究竟證之,非由外來,非是始起,故雲無得。

丙二 示差別行

丁一 示地上入佛地行──普賢章

此經注重在行,上章已示所觀之境,即應從境起行;自此以下十章,皆明修行之事。普賢菩薩,行極廣大,首先代表發問,亦有深意。

戊一 長行

己一 啟請

於是普賢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大悲世尊!願為此會諸菩薩眾,及為末世一切眾生修大乘者,聞此圓覺清淨境界,雲何修行?

首句至而白佛言,敘啟請之儀,各章均同。大悲世尊以下,致啟請之辭。此節先明啟請之大意,與上章不同者:上章乃欲知如來因地,究以何者為境界;此章則系既聞上章說的圓覺清淨境界之後,欲知證此境界之方法,故雲如何修行。且注重在大乘之行,故特提出修大乘者為請,以下更詳申啟請之詞。

世尊!若彼眾生知如幻者,身心亦幻,雲何以幻還修於幻?若諸幻性一切盡滅,則無有心,誰為修行?雲何複說修行如幻?若諸眾生本不修行,于生死中常居幻化,曾不了知如幻境界,令妄想心雲何解脫?願為末世一切眾生,作何方便漸次修習,令諸眾生永離諸幻

彼、指修大乘者,謂修大乘之人,聞此圓覺清淨境界,了知身心如空華,都是幻的。但是修行無非從身、口、意三業而修,身心既幻,則所修之行,自然也都是幻的,即是以幻的身心,還修於幻的行,豈不助長幻法耶?此其一。若謂修至無明所起的幻性一切盡滅,謂之修行;則四大假合之身,固然沒有,即六塵緣影之心,亦是沒有。既身心不可得,則修行亦不可得,是修無可修,行無可行,即如幻之行亦無從修。修行之說,既不成立,如何更說修行如幻,豈不徒托空言耶?此其二。若是因此便不修行,也覺不對,即如眾生本來不修行,常在幻化中輪轉生死,也未曾了知這是幻境,此心已墮在妄想之中,即使得聞身心如幻之言,必謂既是如幻,更不用修,如此即不能解脫妄想而證圓覺?此其三。究應如何而能圓滿覺照清淨?這是普賢菩薩發問的意思。願為以下,結束問意。因為普賢菩薩所問各節,都是替那些已經了知三界唯心萬法唯識的地上菩薩代為設想,不必自己有此心疑,故雲願為末世一切眾生,此即饒益有情問。各章菩薩所問,均同此意。但欲圓滿覺照清淨,即普賢菩薩亦尚須修行也。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複始。

此重具懇請之儀,各章均同。

己二 許說

爾時、世尊告普賢普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諸菩薩及末世眾生,修習菩薩如幻三昧,方便漸次,令諸眾生得離諸幻,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普賢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世尊許說,菩薩默聽,各章均同。及末世眾生下,應仿各章例加諮詢如來四字,文意方足。如幻三昧者,菩薩已知身心一切是幻之理觀,而不廢如幻之事修也。

己三 正說

庚一 總標

善男子!一切眾生種種幻化,皆生如來圓覺妙心,猶如空華從空而有,幻華雖滅,空性不壞。

此先總標。一切眾生身心諸相,皆是無明虛妄顛倒,故雲種種幻化。圓覺妙心,亦即眾生本具之真如法性,以如來乃能究竟顯發,故稱如來圓覺妙心。一切眾生迷真起妄,故雲種種幻化皆生如來圓覺妙心。此雖雲生,實無生處,不過猶如空華,雖說從空而有,但空中無有實花生處。試觀幻華雖至滅盡,而空性不壞;以喻眾生幻化雖滅,而圓覺妙心則不因之動轉。下更分析說明:

庚二 詳示

眾生幻心,還依幻滅;諸幻盡滅,覺心不動。依幻說覺,亦名為幻;若說有覺,猶未離幻;說無覺者,亦複如是。是故幻滅,名為不動。善男子!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應當遠離一切幻化虛妄境界;由堅執持遠離心故,心如幻者亦複遠離,遠離為幻亦複遠離,離遠離幻亦複遠離,得無所離,即除諸幻。譬如鑽火,兩木相因,火出木盡,灰飛煙滅,以幻修幻,亦複如是。諸幻雖盡,不入斷滅。

意謂第一須知無明苟未永斷,總名幻心。眾生的這種幻心,還須依於幻的身心修行,乃得除滅。至所有幻法除滅已盡,而覺心不動,如花滅而空不壞,此可釋雲何以幻還修於幻之疑。其次、在此幻裏,覺亦是幻;因為依幻來說覺,便不是真覺,故亦名為幻。無論說有覺,說無覺,皆是對待之言,故猶未離於幻。所以要到幻已盡滅,乃名為不動的真覺;在此未盡離幻之時,故可說修行如幻也。複次、一切幻化虛妄境界,如四大、六塵等,都是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應當遠離的,不能因其虛妄,反謂不用修行,只是這幻相深細,須要體究。即如了知無明之幻,要想遠離,便堅持這遠離幻境的心;但是因為存了這堅持遠離幻境之心,更進一步了知此心亦複如幻,亦複應當遠離。譬如說萬法唯識,進一步則知唯識亦幻,在此不特遠離幻境,幻境之心也是如幻,應當遠離。而遠離幻心之心,亦複如幻,亦當遠離,故雲遠離為幻亦複遠離。離遠離幻,亦複遠離者:謂如尚有遠離遠離幻心的心,仍為如幻,亦當遠離。如是重重深入,必至離無可離,乃為諸幻盡滅,故雲得無所離,即除諸幻。此等境界,乃地上菩薩才能實地領會,以重重離幻至於得無所離,即入佛地矣。譬如下,設喻以明;火出、喻遣虛妄之幻境;木盡、喻除遣境之幻心;灰飛、喻除心之幻亦離;煙滅、喻離幻至於澈底。雖喻止四重,而義歸究竟。以幻修幻,如兩木之相因,故雲亦複如是。諸幻已盡,即是圓滿覺性,故雲不入斷滅。

庚三 結答

善男子!知幻即離,不作方便;離幻即覺,亦無漸次。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依此修行,如是乃能永離諸幻

此更結束前意以答結請。因為方便漸次,乃為一般知幻不能澈底、離幻不能究竟之人而設;在大乘中頓機之人,理觀既真,事修無怠,是用不著的。是以佛說知幻即離,不用再作方便:離幻即覺,亦無須別立漸次。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均指大乘頓教之人,依此修行,乃能離幻成覺。故本章所示,為地上菩薩入佛地之行,此段之言,尤非初心善薩所能承當也。

戊二 偈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普賢汝當知!一切諸眾生,無始幻無明,皆從諸如來圓覺心建立。猶如虛空華,依空而有相,空華若複滅,虛空本不動。幻從諸覺生,幻滅覺圓滿,覺心不動故。若彼諸菩薩,及末世眾生,常應遠離幻,諸幻悉皆離,如木中生火,木盡火還滅。覺則無漸次,方便亦如是

丁二 示地前入地上行──普眼章

文殊一章,約最上根人頓悟頓超,即無生死流轉。普賢一章,示修大乘者知幻離幻,不作方便漸次,均見此經被機在頓之意。而前章如幻三昧,亦是地上菩薩之行,初心難於遽修。普眼菩薩善能觀察眾生根性,悲憫新學,故有本章之問,即地前菩薩入地上之行也。

戊一 長行

己一 啟請

於是普眼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大悲世尊!願為此會諸菩薩眾,及為末世一切眾生,演說菩薩修行漸次:雲何思維?雲何住持?眾生未悟作何方便普令開悟?

於是至而白佛言,具請儀。大悲世尊以下,致請辭。諸菩薩眾,及末世眾生不言修大乘者,意在初心,是以固請修行漸次,並詳問雲何思維、住持,及假說方便。即謂新學菩薩,聞此圓覺境界,應如何思維觀察乃得純熟?如何安住受持而不為一切環境轉移?複總問一句:如果於此圓覺境界未能開悟者,應作何種方便使之開悟?即不但上根之人可悟,而中下之人亦可開悟之意。

世尊!若彼眾生無正方便及正思維,聞佛如來說此三昧,心生迷悶,即於圓覺不能悟入。願興慈悲,為我等輩及末世眾生,假說方便。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複始。

世尊至不能悟入,菩薩自陳固請方便漸次之意。彼眾生,概指此會新學及末世初心。意謂適來聞佛所說菩薩修行如幻三昧,即是遠離一切幻化虛妄境界,不作方便漸次,此在上根之人,固可頓悟;但在初心,若無正方便及正思維,誠恐聞此三昧,其心轉生迷悶,以心生迷悶故,即不能悟入圓覺矣。願興慈悲下,陳明問意之後,仍堅請於無方便之中權宜為說,故雲假說方便。作是語已下,再申懇請之儀,准前可知。

己二 許說

爾時、世尊告普眼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諸菩薩及末世眾生,問于如來修行漸次,思維住持,乃至假說種種方便。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普眼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己三 正說

庚一 遠離無明之事

善男子!彼新學菩薩及末世眾生,欲求如來淨圓覺心,應當正念遠離諸幻,先依如來奢摩他行,堅持禁戒,安處徒眾,晏坐靜室。

自此節至長行之末,正答前問,尤注重修行方便。佛知普眼菩薩之問,意在新學,故直雲彼新學菩薩。欲求下、明修行漸次。意謂此等初學,欲求淨圓覺心之人,修行之要,在於離幻,以離幻即覺故,是以應當正念。言諸幻者,正指前章所說幻境、幻心等重重之幻。至於漸次,則先依如來奢摩他行等。奢摩他、梵語,此雲止:外止惡行,內止散心故。奢摩他為一切如來因地之行,故雲如來奢摩他行,即大乘奢摩他也。禁戒、自五戒、八關齋戒乃至比丘戒、菩薩戒等,戒相繁多,難於縷舉,各依所受堅持勿犯。徒眾、乃從學親近之人,安處之勿使有擾。靜室者,遠離喧囂,異於尋常起居之所,于此晏安而坐,可以進修禪觀矣。

恒作是念:我今此身四大和合,所謂:毛、發、爪、齒、皮、肉、筋、骨、髓、腦,垢色,皆歸於地;唾、涕、膿、血、津液,涎沫、痰、淚、精氣、大小便利,皆歸於水;暖氣歸火;動轉歸風。四大各離,今者妄身當在何處?即知此身畢竟無體,和合為相,實同幻化。四緣假合,妄有六根;六根、四大中外合成,妄有緣氣,於中積聚,似有緣相,假名為心。善男子!此虛妄心,若無六塵,則不能有。四大分解,無塵可得,於中塵、緣各歸散滅,畢竟無有緣心可見。

此節正答雲何思維。先觀察身,次觀察心。恒作是念者,承上文既已晏安而坐,即應恒作如是身心上之觀念。我今此身至實同幻化,詳明觀身。歸者,歸還、歸屬、歸納等義,均可通。試將人之一身,凡是固質的物,如毛、發、爪、齒之類,都歸於地大,流質歸水大,熱力歸火大,動力歸風大,全身分析觀察,四大各有所歸,究竟此身當在何處?都無實體可指,即知此身畢竟無體,不遇四大和合,而有此虛妄之相狀。故雲:和合為相,實同幻化。

四緣假合以下,詳明觀心。四緣假合,妄有六根者,以四大為緣而有虛妄之六根也。六根為內,四大為外,交涉之間即成為一種經驗的習氣,故雲:中外合成,妄有緣氣。此種經驗習氣即緣氣,積聚於中,即似乎覺得有能緣的狀況了。此種能緣的狀況,即吾人名之為心的,即第六識也。故雲:於中積聚,似有緣相,假名為心。心義既明,又重呼善男子,使注意觀察。此虛妄心,指第六識而言;六識與六根、六塵相對而起,若無所緣之塵,即無能緣之心,故雲:若無六塵,則不能有。又觀察六塵,只是四大假合,如果四大分離,塵即非有,故雲,四大分解,無塵可得。既是所緣之塵各歸散滅,便到底也不見有能緣的心了。故雲:畢竟無有緣心可見。

以上所說,是一種靜坐實驗的工夫。可見佛法的靜坐,不在血肉軀體上的衛生或鍛煉,乃在於實地省察心理上一向的迷謬而改造也。

善男子!彼諸眾生幻身滅故,幻心亦滅;幻心滅故,幻塵亦滅;幻塵滅故,幻滅亦滅;幻滅滅故,非幻不滅。譬如磨鏡,垢盡明現。善男子!當知身心皆為幻垢,垢相永滅,十方清淨。

此節正答雲何住持。思維明思所成慧,住持明修所成慧。自此以下,為菩薩入地後所修之行。彼、指欲求淨圓覺心之人,依於上來所說漸次思維等,修習純熟,即可漸空我法諸相而隨順圓覺矣。彼之眾生,能如前說親身無體,實同幻化,而安住任持此如幻境界,則身相之幻可空,故雲:幻身滅。緣心依於六根,身減則無緣心可見,故雲:幻身滅故,幻心亦滅。於此即能先空我相。塵托心現,心滅則無塵可得,故雲:幻心滅故,幻塵亦滅。對塵說滅,塵滅則滅無所用,故雲:幻塵滅故,幻滅亦滅。於此則一法不立,而法相亦空。如是層層滅幻,步步住持,幻滅既滅,即是法法皆真,真故不滅,故雲:幻滅滅故,非幻不滅。譬如磨鏡,至十方清淨,設喻合明。垢盡、喻諸幻盡滅,明現、喻非幻不滅。身心、概指上言身、心、塵、滅四重,四重之幻如鏡之垢,故雲:當知身心皆為幻垢。四重盡滅,則無在而非清淨,故雲:垢相永滅,十方清淨。

善男子!譬如清淨摩尼寶珠,映於五色,隨方各現。諸愚癡者,見彼摩尼實有五色。善男子!圓覺淨性,現於身心隨類各應,彼愚癡者,說淨圓覺,實有如是身心自相,亦複如是。由此不能遠於幻化:是故我說身心幻垢,對離幻垢,說名菩薩。垢盡對除,即無對垢及說名者。

上設鏡垢之喻,以示無明之幻,猶恐誤會淨圓覺心實有無明實性。此節重設寶珠之喻以示圓覺本淨,幻垢妄生,法喻合明,其義至顯。寶珠隨方映現五色,圓覺隨類應現五陰。隨類者,眾生於何道受五陰身心,隨而應現身心影像也。摩尼無五色之相,圓覺無五陰身心自相,而愚癡者執為實有,即是不能了達於幻而妄執我法,是以常在幻化之中,不能出離,故雲由此不能遠於幻化。是故下,結示圓覺本淨。意謂因彼愚癡眾生妄執身心諸相,故說身心是幻垢,幻垢是可對治遠離的,若能對治遠離於幻垢,即說是人名為菩薩。如果垢盡對除,亦如病去藥除,即是對離幻垢之事亦無,而對離垢幻之人亦不可得而名。以圓覺妙心,本無一切故。

庚二 隨順圓覺之功

辛一 依理成事

善男子!此菩薩及末世眾生,證得諸幻滅影像故,爾時便得無方清淨,無邊虛空覺所顯發。

上章詳明遠離無明之事;此下更示隨順圓覺之功。此菩薩及眾生。指上文對離幻垢乃至垢盡對除之人。諸幻滅影像,讀如諸幻影像盡滅。於證得諸幻影像盡滅之時,即得無方清淨。無方者,無限量義。清淨者,無幻垢義。向之認為無邊晦昧之虛空者,今則覺性顯發,轉成清淨圓明,故雲:無邊虛空,覺所顯發。在此所說,根本上是把無明的心改造到了成為圓明覺悟的心。即根本無分別智親證真如、泯事相而顯理性。此節概言其相,下更廣一切法以顯清淨平等不動。

覺圓明故,顯心清淨;心清淨故,見塵清淨;見清淨故,眼根清淨;根清淨故,眼識清淨;識清淨故,聞塵清淨;聞清淨故,耳根清淨;根清淨故,耳識清淨;識清淨故,覺塵清淨。如是乃至鼻、舌、身、意,亦複如是。

上文諸幻永滅,即是覺性圓明,而得無方清淨。而覺性圓明,即顯此心本來清淨,而非以緣影為相,故雲:覺圓明故,顯心清淨。心既清淨,則依心所起之見、聞、覺、知,亦成清淨。推而至於見、聞、覺、知所依託之六根,及六根所發之六識,亦皆清淨也。

善男子!根清淨故,色塵清淨;色清淨故,聲塵清淨;香、味、觸、法亦複如是。善男子!六塵清淨故,地大清淨;地清淨故,水大清淨;火大、風大亦複如是。善男子!四大清淨故,十二處、十八界、二十五有清淨。

六根既成清淨,則根所對之色、聲、香、味、觸、法之六塵,亦成清淨。又以六塵由於四大而有,六塵既成清淨,則四大亦成清淨。又以四大既成清淨,則根、塵所成之處,及根、塵、識所成之界,推極至於二十五有,亦皆清淨。二十五有者,三界眾生之依處。舉此數端,以盡賅世間諸法也。

彼清淨故,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礙智,佛十八不共法、三十七助道品清淨。如是乃至八萬四幹陀羅尼門,一切清淨。

上文以覺圓明顯心清淨,以心清淨而遍顯世間諸法清淨。夫世間諸法皆依染緣,今以覺所顯發而成清淨者,即依真如性淨之理,而成一一事無不清淨也。彼、指上文世間諸法,世間諸法既依覺所顯發之真如理性而成清淨;則出世之法,若因若果,清淨可知。故本節舉十力乃至陀羅尼門,而結以一切清淨。諸法名義,詳見大疏。

善男子!一切實相性清淨故,一身清淨:一身清淨故,多身清淨;多身清淨故,如是乃至十方眾生圓覺清淨。善男子!一世界清淨故,多世界清淨;多世界清淨故,如是乃至盡於虛空,圓裹三世,一切平等,清淨不動。

一切、承上文世出世間諸法而言。夫自根智證真,泯事顯理,則一切世出世間之法,皆以真如而為實相。真如性淨,故一切實相同於真如,其性清淨。以一切實相性清淨故,故正報依報同一實相,其性清淨,故雲:一身、多身,乃至十方眾生,一世界、多世界,乃至盡於虛空,圓裹三世一切清淨。平等、約虛空言。盡於虛空,同歸一性清淨,而非對染之淨,乃為真淨,故雲平等。不動、約三世言,圓裹三世,乃為常淨,故雲不動。

辛二 事得理融

善男子!虛空如是平等不動,當知覺性平等不動;四大不動故,當知覺性平等不動;如是乃至八萬四千陀羅尼門平等不動,當知覺性平等不動。

上來自證得諸幻滅影像而依理成事,即依無分別智證得真如理性,以廣成一切世出世間正報依報之法,平等清淨不動。此節泯事顯理,遣相證性,即遍立一切法而顯覺性平等不動。

虛空、四大,即以五大賅世間法。如是平等不動者,緊承上文一切平等清淨不動言。如是乃至者,超略之辭,即遍立一切世間出世間法,乃至八萬四千陀羅尼門之平等不動,以顯覺性平等不動,即一一事以顯真如理。故隨舉一事,即繼以當知覺性平等不動之言。

善男子!覺性遍滿清淨不動圓無際故,當知六根遍滿法界;根遍滿故,當知六塵遍滿法界;塵遍滿故,當知四大遍滿法界,如是乃至陀羅尼門遍滿法界。

既依理以成事,複泯事以顯理,今以事隨理遍,而示理事無礙。無邊虛空,覺所顯發,圓裹三世,平等不動,故知覺性遍滿法界,根、塵、四大乃至陀羅尼門,皆以真如實性為性,即覺性故,故一一遍滿法界。一法雖遍而非別法隱沒,故得一一遍滿而不相礙,故一一法皆圓無際,是為理事無礙法界。

善男子!由彼妙覺性遍滿故,根性、塵性、無壞無雜;根塵無壞故,如是乃至陀羅尼門無壞無雜。如百千燈,光照一室,其光遍滿,無壞無雜。

壞、如水、火、黑、白之陵奪。雜、如粟。麥,沙、石之摻亂。有壞有雜,即非無際之圓滿。今以覺性之遍滿圓無際故,即無如常情之壞雜,如是根性、塵性亦如覺性之圓滿無際故,亦無壞無雜,推而至於陀羅尼門之性,亦複如是。然遍滿而不壞雜,為常心所不能通,亦普通言說所不到,另設喻以明之。百千燈、喻一一法,光、喻法遍,室、喻法界,光光各滿一室,亦如法法各遍法界。一一光之互攝互入,一一法之互融互遍,其無壞雜為義亦同。此乃性相不二之不思議境,是為事事無礙法界。

庚三 覺心成就之相

善男子!覺成就故,當知菩薩不與法縛,不求法脫,不厭生死,不愛涅槃,不敬持戒,不憎毀禁,不重久習,不輕初學。何以故?一切覺故。譬如眼光,曉了前境,其光圓滿,得無憎愛。何以故?光體無二,無憎愛故。

覺成就者,總賅上文重重觀修成功,悟入圓覺妙心言。約自加行觀入根本智時,則泯事顯理;起後得智,則證理事無礙法界;性相不二時,則證事事無礙法界。

菩薩成就圓覺妙心,證知覺性清淨而平等不動,遍滿而無壞無雜,是以了達諸法皆空故,不與縛不求脫。與法縛者,如凡夫為法之所轉移,系縛纏繞,不得自由。求法脫者,如二乘之解脫。生死、涅槃,乃對待之假名,菩薩了生死空,即知涅槃亦空,故不厭不愛。持戒、毀禁,乃力用之差別;久習、初學,僅因緣之遲早。菩薩圓證覺性,一切平等,故不敬、不憎,不重、不輕。何以故者,征釋前理。良以八不之義,淺識難窺。夫不求法脫者即與法縛,不與法縛者即求法脫,乃至生死涅槃、持戒毀禁、久習初學、劃然成異,何能一切平等耶?然菩薩以覺成就故,覺性無二,故一切皆覺。譬如下,設喻明之。眼光、喻覺性,前境、喻一切法。曉了者,單指眼光照矚,識心未起分別之時,其時眼光圓滿,美惡之色隨境而現,不涉思惟,是以得無憎愛,所謂目不擇色而視也。光體無二,無憎愛故;以明覺性無二,無一切分別故。

善男子!此菩薩及末世眾生,修習此心得成就者,于此無修亦無成就,圓覺普照,寂滅無二。于中百千萬億阿僧祇不可說恒河沙諸佛世界,猶如空華亂起亂滅,不即不離,無縛無脫,始知眾生本來成佛,生死、涅槃猶如昨夢。

此心、即指淨圓覺心。此菩薩及末世眾生,泛指修習此心之人。修習淨圓覺心得成就者,即修觀成功,由加行智入根本無分別智。於此者,謂於淨圓覺心,亦即根本智證真如心中,於此中不見有可修之行,故雲無修。不見有可證之果,故雲亦無成就。因根本智非待造作:即圓覺心非待修證成就故,唯一淨圓覺心,用則普照,性則寂滅,更無別法,故雲圓覺普照,寂滅無二。於中者,於圓覺心中。百千萬億阿僧祇不可說恒河沙等,皆數名,假設多數,意在無邊,如謂盡於虛空無邊之世界耳。真如心中觀如此世界,猶如空華之從緣現起,無有自性,故雲亂起亂滅。非即覺心,非離覺心,非向有縛,非今乃脫,故雲不即不離,無縛無脫。既非向縛而今脫,即非向生而今佛,故雲始知眾生本來成佛。由是凡夫之生死,聖者之涅槃,皆如夢境非真,而圓覺心中本無是事。此明縛脫無二,生佛體同。

善男子!如昨夢故,當知生死及與涅槃,無起無滅,無來無去。其所證者,無得無失,無取無舍;其能證者,無作無止,無任無滅。於此證中,無能無所,畢竟無證,亦無證者:一切法性平等不壞。

如昨夢故,緊承前文未覺之時;謂因煩惱而起生死,及滅生死而證涅槃,生死之相若來,涅槃之相若去,皆是迷情如夢。今以覺成就故,即如昨夢已醒,反觀生死及與涅槃起滅來去之相,自不可得,此即謂根本智契證真如。此真如心,即是恒常如此,寂滅無二,更無夢事可得,故雲無起無滅,無來無去。所證、謂涅槃之法。能證、謂種種求證涅槃之行。未覺之時,不離得失、取捨之情,與夫作、止、任、滅之力;今於圓覺心中,則知取亦無得,舍亦無失,而作、止、任、滅之功亦無所寄也。作、謂用力造作,止、爾心息諸念,任、謂任其自然,滅、謂滅除幻妄,皆欲求涅槃時修行之事。於此證中,無能無所者,謂即於能證所證之中,悟知無能無所,畢竟無有所證之法,及能證之人。畢竟無證,即無所證之法;亦無證者,即無能證之人。以真如法一,覺性無二故。一切法以真如為性,即覺性為性,故超空間而平等,超時間而不壞,故雲:一切法性平等不壞。平等故無不圓滿,不壞故非同斷滅──此明法性同覺遍滿無壞。

己四 結說

善男子!彼諸菩薩如是修行,如是漸次,如是思惟,如是住持,如是方便,如是開悟,求如是法,亦不迷悶

彼諸菩薩,通指此會及末世初心。如是修行,概指正答漸次、思惟、住持等。漸次、指正念遠離諸幻,先依如來奢摩他行等。思惟、指恒作是念一節。住持、指彼之眾生幻身滅故等。如是方便者,概括正答諸義,皆是假說種種方便。如是開悟者,即依此假說種種方便由淺入深而得開悟也。求如是法亦不迷悶者,答前問中心生迷悶句。

戊二 偈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普眼汝當知!一切諸眾生,身心皆如幻。身相屬四大,心性歸六塵;四大體各離,誰為和合者?如是漸修行,一切悉清淨。不動遍法界,無作、止、任、滅,亦無能證者。一切佛世界,猶如虛空華,三世悉平等,畢竟無來去。初發心菩薩,及末世眾生,欲求入佛道,應如是修習

乙二 深抉擇

丙一 境抉擇

丁一 自悟境──金剛藏章

深抉擇者,首章標出有大陀羅尼門名為圓覺,為一切如來本起因地法行,亦即一切菩薩所對之境;次章明修習菩薩如幻三昧;三章明修行漸次乃至方便,為一切菩薩差別之行。境則一門總持,行別三根普被,開示菩薩,大意已盡於是矣。然世尊密意或未暢宣,末世初心或易誤解;於是金剛藏菩薩等,本其悲願,設為問難,層層深入,承示抉擇,故繼前三章示境行之後,自此以下八章皆所以深為抉擇也。於境之抉擇有二:一者、上求佛道端在自悟;二者、下度眾生端在悟他。本章為在自悟境上設為問答。

金剛、堅利之義,藏、最深之義。金剛藏菩薩智慧堅利,能入如來秘密之藏,故當本章發問之師。

戊一 長行

己一 啟請

於是金剛藏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大悲世尊!善為一切諸菩薩眾,宣揚如來圓覺清淨大陀羅尼,因地法行,漸次方便,與諸眾生開發蒙昧;在會法眾,承佛慈誨,幻翳朗然,慧目清淨。

大悲世尊至漸次方便,總括前三章所開示之境及行。如此開示,能與眾生啟蒙發昧之益,而在此會之眾,親聞法音,其心開意解,更如病目之幻翳已除而得清淨,故雲與諸眾生云云。

世尊!若諸眾生本來成佛,何故複有一切無明?

問意直承前章始知眾生本來成佛語,分三義設難,此一義也。意謂:因有一切無明始名眾生,無一切無明始名成佛,今謂眾生本來成佛,則是眾生不應複有無明!義既相違,故以何故伸問。

若諸無明眾生本有,何因緣故如來複說本來成佛?

此二義也。若說眾生本有無明,即非本來成佛,何故複說眾生本來成佛耶?以上二義,按之邏輯,均不能通。是眾生本來成佛之言,根本不能成立。

十方異生,本成佛道後起無明;一切如來何時複生一切煩惱?

此三義也。再深進一層,假設眾生本來成彿,無明非本有而是後起的;則一切已成之佛,皆應再起無明,故問以何時複生一切煩惱。且無明如可再起,則何必成佛。

惟願不舍無遮大慈,為諸菩薩開秘密藏,及為末世一切眾生,得聞如是修多羅教了義法門,永斷疑悔!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複始。

既陳問辭,請決疑情,因此疑義甚深難知,故稱秘密藏,必得了義開示,方可使現會及末世永斷疑悔。何則?上陳三疑,胥因未能信入眾生本來成佛之義,即是不能瞭解真如淨覺,眾生本具,非待外求,此於自悟境上未能決定,則上求佛道之目標無從建立。信心既不能起,即使勉強修行,不免中途疑惑惱悔也。

己二 許說

爾時、世尊告金剛藏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諸菩薩及末世眾生,問於如來甚深秘密究竟方便;是諸菩薩最上教誨,了義大乘;能使十方修學菩薩及諸末世一切眾生,得決定信,永斷疑悔。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金剛藏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所問之義,即是如來所證甚深秘密究竟方便;以之開示菩薩,即為最上教誨,了義大乘;依之修學,即可得決定信,永斷疑悔;故贊金剛藏乃能發起斯問。

己三 正說

庚一 就遍計執以明妄不到真

善男子!一切世界始終生滅,前後有無,聚散起止,念念相續,循環往復,種種取捨,皆是輪回。未出輪回而辯圓覺,彼圓覺性即同流轉。若免輪回,無有是處。

自此以下為佛正說,約分四節:其一、就遍計執以明妄不到真。其二。就圓成實以明真不成妄。其三、就依他起以明銷妄成真。其四、開示正見而正勸息妄。

一切世界、概指所有一切情器世界;始終生滅,約有情世界;前後有無,情器所共;聚散起止,約器世界。念念者,刹那之義。念念相續,循環往復,即輪回相。意謂一切若情、若器之世界,其始終生滅等,無非念念相續,循環往復之輪回相。在此輪回相中,種種欣取及種種厭舍,無非妄情計度,即無非輪回;故雲種種取捨,皆是輪回。未出輪回,謂仍在妄情之中;而辯圓覺,謂辯明圓覺境界,即隱指所陳之疑。彼圓覺性,謂由妄計所辯之圓覺性,意即謂以妄情測度圓覺,終不能到圓覺真境;且所辯明之圓覺性,亦即同於妄情而成流轉。猶之帶綠色眼鏡,所見一切皆綠。若欲以此虛妄名言,免除輪回,決無是理。故雲:若免輪回:無有是處。此先法說,下更喻說。

譬如動目,能搖湛水。又如定眼,由回轉火,雲駛月運,舟行岸移,亦複如是。

目數動而成眩,則湛水能搖。定、瞪也,眼久瞪而發勞,則火成旋轉;月因雲駛而覺運;岸以舟行而見移。此皆眼家之錯幻,是以見不到真。以喻未出輪回之妄心,辯於圓覺,則本非流轉之真如覺性,亦如水搖、火轉、月運、岸移,而呈流轉之相,故雲亦複如是。

善男子!諸旋未息,彼物先住尚不可得,何況輪轉生死垢心,曾未清淨,觀佛圓覺而不旋複!是故汝等,便生三惑。

諸旋未息,謂目正動,眼正定,雲正駛,舟正行而未止息之時。彼物先住而不可得者,彼物、即指所見之物,謂欲使水先停住其搖相,火先停住其轉相,月先停住其運相,岸先停住其移相,是必不可能的。此世間常事,雖明知其動搖諸相為妄,亦不能強於先止其妄。下更以法合喻,意謂動目觀水成搖,尚可以目不動時而得水本不搖之真相;定眼觀火成轉,尚可於眼不定時而得火本非轉之真相;乃至月本不運,岸本不移,亦然。至於輪轉生死之垢心,久遠以來,胥在妄法之中,曾未得暫時清淨,以此等垢心觀於圓覺,無論辯至若何程度,無非遍計所執之虛妄境界,其所計度之圓覺性,未有不同於流轉,如彼諸物之旋複者。故置何況一語,深切明之,即謂垢心無時清淨,更不如目有時而不動,眼有時而不定也。以此義故,汝等用生滅妄心測度圓覺,而不知圓覺本具,無明本空,故不能見到眾生本來成佛之真實義理,是以有此三種疑惑。此先總呵三惑為遍計所執,不能辯到圓覺真境。

庚二 就圓成實以明真不成妄

善男子!譬如幻翳妄見空華,幻翳若除,不可說言此翳已滅,何時更起一切諸翳。何以故?翳、華二法非相待故。

幻翳、喻無明,空華、喻身心,世界諸煩惱相。幻翳除則空華滅,無明除則身心世界空。幻翳只虛妄之法,無實體性,非相待安立,是以滅已則不更起。無明等法,亦複如是。此先高一層設喻,以示無明等法虛妄無體,斷已即無複生之可言。

亦如空華滅於空時,不可說言虛空何時更起空華。何以故?空本無華,非起滅故。

虛空、喻圓覺,即真如淨性,亦即眾生本來成佛之佛性。空華、是眚者妄見,非實有起滅之物。虛空之中,亦無空華起滅之處。說空華於虛空中滅,已非淨目之觀,更不可硬指虛空之中,既有華滅,必有華起,因而詢其更起之時。故即釋雲:空本無花,非起滅故,意即空中本無空華,華亦本非起滅。

兩小段概用喻說:可以隱釋第三難。如答雲:無明本無起滅,故不得謂十方異生本成佛道後起無明。圓覺性中本無一切煩惱,更何論其複生,故更不得問一切如來何時複生一切煩惱。

生死、涅槃同於起、滅,妙圓覺照離於華、翳。善男子!當知虛空,非是暫有,亦非暫無,況複如來圓覺隨順而為虛空平等本性!

此段法喻互成。夫以未出輪回,說有生死,對了生死,說名涅槃,皆是眾生邊事。猶之目眚未愈,見有華翳,幻翳若除,見空華滅,皆是眚者之事。生死如空華,涅槃如華滅,故雲:生死涅槃,同於起滅。離者、如雲不相干之義,無交涉之義。虛空圓澄,本來無華,實與華翳了無交涉。妙圓覺照,本來無妄,實與無明妄法毫不相干,故雲妙圓覺照離於華翳。亦即圓成實性從本無妄,非某一時期而可有妄法也。

善男子下,隱釋一、二兩問。非是暫有,即是虛空常有,亦不妨眚者複有華翳;以顯佛性常有,亦不妨眾生複有一切無明。此隱釋第一難。亦非暫無,即眚者雖有華翳,而虛空亦不因之暫無;以顯眾生雖有無明,而佛性亦不因之而暫無,故可說本來成佛。此隱釋第二難。況複者,非可比況之意。隨順者,不能為礙之意。虛空非因無華醫時而暫有,亦不因有華翳時而暫無,是虛空之性常存,既可隨順華翳之起滅而無礙,則如來圓覺隨順一切法,乃為虛空等一切法之平等本性,尤非虛空所能比況。故圓覺妙性,自非因無無明而暫有,亦不因有無明而暫無,其隨順一切法而無礙,可以例知而悟佛性常存矣。

庚三 就依他起以明銷妄成真

善男子!如銷金礦,金非銷有,既已成金,不重為礦。經無窮時,金性不壞,不應說言本非成就;如來圓覺,亦複如是。

上來華翳之喻,似已服人之口,猶未服人之心。茲更設金礦之喻以通釋三惑;而成立眾生本來成佛之理。眾生如礦,佛如金,無明如沙泥等雜質。由眾生修習永斷無明至於成佛,譬如以鋼礦煉銷除一切雜質而成純金。言簡而義明,故雲如銷金礦。金非銷有,可見金本來是有。雖礦中之金本來是有,仍不妨說礦中仍有一切雜質尚未銷除;以顯雖雲眾生本來成佛,亦不妨說複有一切無明。此可以解初間之疑。既已成金,不重為礦,即成金後不再起雜質,顯無後起無明。經無窮時,金性不壞,顯一切如來不應複生一切煩惱。可解第三間之疑。不應說言本非成就,即礦中本有雜質之時,而金亦本來成就;以顯眾生雖有無明,亦可說本來成佛。即可解第二問之疑。

在眾生位,此圓覺清淨心,如金在礦。心上妄有無明為一切染法種,如礦中妄有雜質。然礦中之金,即是本來真金之體,故眾生本具之圓覺,即是真如清淨體,而為一切淨善法種。本來之金,雖非因銷而有,然而不銷則不顯;是以眾生本具圓覺,不修則不顯。及至既銷成金,仍是顯發本來成就之純金;則修至成佛,亦是顯發本來成就之圓覺。如是銷金之事,即如引發本具佛性之功,是以眾生本來成佛,理不傾動。故雲:如來圓覺,亦複如是。

庚四 開示正見而正勸息妄

善男子!一切如來妙圓覺心,本無菩提及與涅槃,亦無成佛及不成佛,無妄輪回及非輪回。

首先提出一個一切如來妙圓覺心,即示修大乘者欲求圓覺,即應立定腳跟,以圓覺心為立場而生其正見,不得複以二乘小慧、凡夫世智、輾轉測度,自墮戲論。此自悟境之根本點,不可忽也!此義既明,則文義迎刃而解。

菩提者,對煩惱之覺照。涅槃者,對生死之解脫。在眾生位有煩惱、有生死,故可對待煩惱生死而說菩提涅槃。乃至成佛不成佛、輪回非輪回,皆是就眾生立場說。本經以圓覺為境,即應離開眾生等一切立場,而以圓覺心為立場,則本文之義可如下釋。以一切如來妙圓覺心為立場而說,本來無對待煩惱而說之菩提法,及對待生死而說之涅槃法,其成佛不成佛及輪回非輪回,亦不成問題。

若合前喻,則就虛空說;本來無華,亦無華滅之事。就真金體說:本來無一切雜質,亦不可說銷除雜質而後有金體,義可參互發明。

善男子!但諸聲聞所圓境界,身心、語言,皆悉斷滅,終不能至彼之親證所現涅槃。

生空涅槃,是佛權說,使了生死出輪回。聲聞所圓境界,但證生空,是以身心、語言,皆悉斷滅,無複三界受生之事。然而法執猶存,終不能證淨圓覺心。譬諸眚人,已能著力除去空中狂華,使不復起;然而幻翳未去,終不能見虛空本體。故雲:終不能至彼之親證所現涅槃。

何況能以有思維心,測度如來圓覺境界!

二語承上啟下,謂聲聞以生空智尚不能測度圓覺,凡夫以有思維心──即世間智慧,更何能測度圓覺!

如取螢火燒須彌山,終不能著。以輪回心,生輪回見,入於如來大寂滅海,終不能至。

先喻說,後法說。螢火、喻世智,即有思維心,亦即輪回見。螢火似火而非真火,世智似智而非無漏之真智。須彌、此雲妙高。須彌山、喻圓覺。大寂滅海、即指圓覺。大者,豎窮橫遍義,寂滅者,無聲形可求義,海者、不可測度義。

本章所明自悟境界,至本節已明白決定,須以圓覺心為根據。此圓覺境界,尚非已出輪回之聲聞小智所能到,故更不可以輪回之眾生妄見而妄加測度。正見先立,下更正勸息妄。

是故我說: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先斷無始輪回根本。

此下為勸息妄之語。輪回根本即妄心,妄心依無明而起,虛妄心斷則真實心顯。先者、當務之急也。語雲:不用求真,但期息妄;即先斷無始輪回根本之謂也。

善男子!有作思維從有心起,皆是六塵妄想緣氣,非實心體,已如空華。用此思維辯於佛境,猶如空華複結空果,輾轉妄想,無有是處。

有作思維,即用攀緣心而起之一切思維,故雲:從有心起。此種思維,皆是由根塵相對所成之經驗習氣──參看普眼章──,亦皆是妄想,常人名之為心,卻非真心。故雲:皆是六塵妄想緣氣,非實心體;比之如空華而已。此表顯由妄心而起妄見之相。用此思維辯於佛境者,即謂用此由妄心而起之妄見,以推測圓覺境界,其所推測者,比之如空華所結之空果,實為妄中之妄;故雲:輾轉妄想,無有是處。此息妄所以為當務之急也。

己四 結斥

善男子!虛妄浮心,多諸巧見,不能成就圓覺方便。如是分別,非為正問

數語結斥三疑非正問。浮心、謂六塵緣影之心。巧見、邪僻不正之見。依於妄心邪見,即非求於圓覺之方便,故雲:不能成就圓覺方便。下二語結斥。實則三問為初心應有之疑,此疑未釋,即於自己圓覺本具、佛道本成之理,未能信入,而自悟境即未能決定,難免向外馳求之弊;不悟明珠藏於衣底,窮露他方,可憐憫者,比比然矣!金剛藏代設三難,欲借世尊金言,使末世初心、生決定信心,非金剛藏自有此疑。世尊斥非正問,在使學者知所措心,非斥金剛藏也。金非銷有,善思念之!

戊二 偈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意而說偈言:金剛藏當知!如來寂滅性,未曾有始終。若以輪回心,思維即旋複!但至輪回際,不能入佛海。譬如銷金礦,金非銷故有,雖複本來金,終以銷成就。一成真金體,不復重為礦。生死與涅槃,凡夫及諸佛,同為空華相,思維猶幻化,何況諸虛妄?若能了此心,然後求圓覺

丁二 悟他境——彌勒章

上章自悟,乃根本智境界,悟得本具覺性本來成佛,故能生起上求佛道之決定信。本章悟他,乃後得智境界,辨明輪回根本何在?輪回幾種?菩提幾等?設諸教化方便,故能發揮下度眾生之大悲心。

彌勒菩薩,梵語彌怛裏耶,此雲慈氏,乃一生補處菩薩,次補佛位,世尊授記在本世界成佛,化度眾生之人。善能了達本世界眾生心境,故為本章發問之師。

戊一 長行

己一 啟請

於是彌勒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大悲世尊!廣為菩薩開秘密藏,令諸大眾深悟輪回,分別邪正;能施末世一切眾生無畏道眼,於大涅槃生決定信,無複重隨輪轉境界起迴圈見。世尊!若諸菩薩及末世眾生,欲遊如來大寂滅海,雲何當斷輪回根本?於諸輪回有幾種性?修佛菩提幾等差別?回入塵勞,當設幾種教化方便度諸眾生?惟願不舍救世大悲,令諸修行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慧目肅清,照耀心鏡,圓悟如來無上知見!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複始。

大悲世尊至起迴圈見,領前章義,謝生信益。秘密藏者,眾生本具圓覺,本來成佛;而此佛性即覆在輪回生死無明熾然之眾生心中,此義既非凡情可知,亦非淺識能測,故稱秘密。如金在礦,稱為寶藏,故雲秘密藏。重重法喻,廣為開示,故令大眾深悟輪回。以有思維心起輪回見,即名邪見;隨順淨圓覺心,自悟佛性本具,是為正見。故雲:分別邪正。喻之如眼,以能正見故,謂之道眼。於此深淵難測之佛性,未能明瞭,則必有所疑畏;既明瞭已,即無複畏,故雲無畏道眼。大涅槃惟佛乃證,但以明瞭佛性本具、佛道本成故,亦能生其決定信心,不再以輪回心起輪回見,故雲於大涅槃云云。世尊以下,複陳問辭。上章雲先斷無始輪回根本,本章重在下度,故即緊承前語首問輪回根本何在,以明化度之要。故以欲遊如來大寂滅海,雲何當斷輪回根本二語,為問意之總。大寂滅海,即指圓覺。

下更詳問:一者、於諸輪回有幾種性?二者、修佛菩提幾等差別?三者、回入塵勞當設幾種教化方便度諸眾生?慧目、即道眼。心鏡者,喻心如鏡。慧目既清,心鏡自明,故能圓悟。惟願不舍至無上知見,陳希願之切。

己二 許說

爾時、世尊告彌勒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諸菩薩及末世眾生,請問如來深奧秘密微妙之義,令諸菩薩潔清慧目,及令一切末世眾生永斷輪回,心悟實相,具無生忍。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彌勒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無生忍者,忍、即智也。心悟真如實相而證不生不滅,此智名無生忍。余文易知。

己三 正答

庚一 答輪回根本問

善男子!一切眾生,從無始際,由有種種恩愛貪欲,故有輪回。若諸世間一切種性,卵生、胎生、濕生、化生,皆因淫欲而正性命。當知輪回,愛為根本。由有諸欲,助發愛性,是故能令生死相續。

此節正答輪回根本。自善男子至故有輪回,先明輪回所從有之故。由於恩愛與貪欲,且非一種恩愛貪欲,故雲種種。從無始際者,眾生從本以來即有無明,輾轉妄想,而有種種恩愛貪欲。非可雲本來無有,自某時期始有;亦如金礦,從本以來雜於沙石,非自某時始雜沙石。

若諸世界至愛為根本,正明輪回根本所在。卵生如禽類、魚類;胎生如人類、獸類;濕生如蛐蜒之類;化生或從此物變為彼物,如孑孑變為蚊,或從無形而變為有形,如天神之忽然化生。四生皆有陰陽之性,故有淫欲,隨其性欲之輕重,而成就其種性與生命。故雲皆因淫欲而正性命。當知以下,點出愛為輪回根本。

此中愛欲二字,義則愛廣於欲。欲以淫欲為最,其次、別粗細五欲:粗五欲所謂財、色、名、食、睡,細五欲所謂色、聲、香、味、觸。四生之成就性命,專在淫欲;如人入胎,即欲性使然。性命既以欲因而成就,則於此繼續存在之一期間,所受皆為欲境。直可雲欲存則生命存,生命存則欲存。愛為十二因緣之一,即十二有支之一支,有情依我我所而生愛著,如鳥住巢,即已落在範圍圈套之中,依于限量而成分段生死。推原其本,即從愛緣取,取緣有,乃至三世流轉,迴圈不絕,故雲輪回愛為根本。由有諸欲二句,詳明愛、欲之別,及所以起輪回性之故。諸欲者,不專指狹義之淫欲,亦兼及粗細五欲。諸欲助發愛性,如水生波,波還蕩水;愛為欲所從生,欲複助愛相續,愛性不斷,故令生死相續。此依十二因緣流轉門之理,法爾如是。故還滅門之了脫生死,仍以斷愛為先。

欲因愛生,命因欲有,眾生愛命,還依欲本。愛欲為因,愛命為果。

此節承上文以示愛與欲與命之關係,啟下文以正答輪回幾種性。欲因愛生者,如男女相愛而後有淫欲之事發生。命因欲有者,因有淫欲之事而後身命得所寄託而有。身為淫欲之本,命乃依身而存。愛護生命之心,仍由愛護身體而來,故雲眾生愛命,還依欲本。生時托欲而來,生已得命而住,故雲愛欲為因,愛命為果。過去如是,現在如是,推之將來,亦複如是。明乎此,乃可進言輪回幾種性矣。

庚二 答輪回有幾種性問

由於欲境,起諸違順。境背愛心而生憎嫉,造種種業,是故複生地獄。餓鬼。

自此以下正答輪回之性有三:其一、惡種性,其二、善種性,其三、不動性。此明惡種性,以造十惡業而生上品地獄,中品餓鬼,下品旁生。首五句顯造業之由,欲境背於愛心者為違,順於愛心者為順,故雲:由於欲境起諸違順。憎嫉、由背愛心之違境而生,故雲境背愛心而生憎嫉。憎嫉既生,十惡斯作,故雲造種種業。由是惡種性成,生諸惡趣,故雲是故複生地獄、餓鬼。不雲旁生者,舉其顯者、著者以概其餘耳。

知欲可厭,愛厭業道,舍惡樂善,複現天、人。

此明善種性,一名厭業道,即厭離惡業者所生之道也。。既厭惡業,勤修善道,善之上品生天,中品生人,下品修羅,故雲舍惡樂善,複現天、人。不言修羅,可以概知。

又知諸愛可厭惡故,棄愛樂舍,還滋愛本,便現有為增上善果。

此明不動性。前文上品善所生之天,應斷至六欲天,因知欲可厭,未能離欲,故仍未超欲界。今明不動業,乃禪定所感,應通指色界及無色界。色界即:一、離生喜樂地,二、定生喜樂地,三、離喜妙樂地,四、舍念清淨地。無色界即:一、空無邊處天,二、識無邊處天,三、無所有處天,四、非想非非想處天。今雲棄愛樂舍,當在四禪以上,而三禪以還,亦可概知。色界有身,無色界有心,既有身心,便有愛著,其所愛著者,即所修之禪定是;故雲還滋愛本。雖知愛可厭,而未能離愛,即是未能解脫,所現善果,終屬有為;但較之欲界善,已漸增上。

皆輪回故,不成聖道。是故眾生欲脫生死,免諸輪回,先斷貪欲,及除渴愛。

總結上文所說惡種性,善種性,不動性,皆輪回性,以答幾種性之問,故雲皆輪回故,不成聖道。是故以下,勸斷。斷欲即先去其助力,斷愛即以除其根本,此乃欲脫生死免輪回之所務也。渴愛者,喻愛心如渴之欲水。

善男子!菩薩變化示現世間,非愛為本;但以慈悲令彼舍愛,假諸貪欲而入生死。

此釋疑也。恐疑者謂:菩薩之有父母妻子,必是真有欲愛,真有生死。故先說明菩薩只是變化示現於世間,了知三界如幻化,我及我所皆空,無可愛著,是故非愛為本。

庚三 答修佛菩提幾等差別問

若諸末世一切眾生,能舍諸欲及除憎愛,永斷輪回,勤求如來圓覺境界,於清淨心便得開悟。

自此至是名五性差別,正答修佛菩提幾等差別。舍欲除愛,即是從輪回根本上用功夫,使輪回性不得再起,故雲永斷輪回。清淨心,即不帶無明垢幻,已斷輪回性之心,一方面斷輪回根本,一方面求圓覺境界,即可於此清淨心上開悟圓覺,故雲:於清淨心,便得開悟。複次、便得開悟者,意即修佛菩提,本無所謂差別,只要斷輪回求圓覺便得開悟,如此直截了當,乃為本經頓教大乘之旨。苟能頓斷頓悟,盡可不問差別,如其不能,乃有下文依二障顯五性之說。

善男子!一切眾生,由本貪欲,發揮無明,顯出五性差別不等,依二種障而現淺深。

此先總標五性。此五性何由顯出?即是一切眾生由本貪欲發揮無明,是以顯出五性。此五性差別不等,其不等之程度依何判斷?即依二種障而現淺深。

此中眾生之界說,仍須說明。眾生、約具三義:一者、流轉生死之凡夫為眾生,與異生義同,此與證聖相對,如小乘初果,大乘初地,即非眾生。二者、從無始來受眾多生死,現仍未盡者,如菩薩、羅漢,尚有變易生死,仍為眾生。此義較廣,即是除佛以外,餘皆眾生。三者、謂眾法和合而生,謂之眾生。依於此義,則佛亦為眾生,如應化身乃眾多無漏功德集合而生故。又如圓滿報身,乃以智慧福德積集而成故。但此中眾生之義,非一非三,乃為第二對佛而言之眾生,即指菩薩以還之九法界眾生而言。眾生之義如是,可知苟有少分無明未盡,仍未能失眾生之名。而無明之發揮,由於本有之貪欲,貪欲有所不同,故一切眾生,以遇佛法不遇佛法,在修斷上乃有五性可言。複依二種障或少或伏之淺深,而現其差別不等。二障、五性,下文自釋。

雲何二障?一者、理障,礙正知見。二者、事障,續諸生死。

理障、亦名所知障,如真理乃可知之法,迷而不知,故稱為障,此從被障法上立名。正知見、即正覺,梵雲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所障之法即真理,能障之法即無明,無明即無知。一切事理性相苟有一毫不知,即有一分無明未除,而心之力量功用未得圓滿。蓋以明不透澈,知不究竟,仍為偏謬,是以障礙正知。事障、亦名煩惱障。眾生不了和合假法,執為有我,而成四倒。執我為癡,因癡有貪,違我有嗔,恃我有慢,起諸煩惱,故能為障,此從能障法上立名。正為障體者煩惱,被障即有無為諸無漏功德。蓋煩惱心發動而造種種有漏不淨之業,善生人天,惡墮三塗,業報迴圈,故雲:續諸生死。

雲何五性?善男子!若此二障未得斷滅,名未成佛。

此先由未得斷障之異生性說起。異生性即凡夫性,以凡夫性如璞玉未經雕琢,雖有本具圓覺,本來佛性,但以未知斷障,未能斷障,只可名未成佛,不入五性之數。如前文言,五性差別,依二種障而現淺深,凡夫既未斷障,故雖有異生性之名,實非五性中之一性也。

理障者,法執;事障者,我執;破二執乃得離二障。凡夫雖亦有一切世間善法,但仍說不到斷障。譬如世間賢聖功夫,能使貪、嗔、慢等微薄,而我執猶在,不離於癡,不出人天乘法,故斷障為超人天之事。五性差別,既依二障而現淺深,異生性既無斷障之修德,而本具之性德亦因之未顯。以無修德,故不能與已修者較其淺深;以具性德,故可名未成佛。複次、五性差別,但說依二障者,可見非說種子之有無,不可誤會。可參看成唯識論種子義。下文正明五性。

若諸眾生永舍貪欲,先除事障,未斷理障;但能悟入聲聞、緣覺,未能顯住菩薩境界。

此明五性中之二性:一、聲聞性,二、緣覺性;通稱為二乘性。二乘致果雖等,而修法不同,故立二性:以一分立為聲聞性,一分立為緣覺性。永舍貪欲,即使由愛而起之生死相續永斷,故能斷除續諸生死之事障。此等眾生,雖舍我執,先除事障,而法執猶在,故雲未斷理障。其所悟入之境界,若依四諦而修斷者為聲聞性,若依十二因緣而修斷者為緣覺性,均未能至菩薩境界,故雲未能顯住菩薩境界。

善男子!若諸末世一切眾生,欲泛如來大圓覺海,先當發願,勤斷二障。二障已伏,即能悟入菩薩境界。若事理障已永斷滅,即入如來微妙圓覺,滿足菩提及大涅槃。

此明五性之三,菩薩性。欲泛如來大圓覺海,即欲求圓覺。譬如泛海,發此泛海大心者,即是欲由凡夫地,渡到如來地之人;而菩薩階位乃為此等眾生之過程。其修習、先當發起勤斷二障之願,故雲先當發願,勤斷二障。在此勤修斷勤功夫之時,其現行與習氣必是次第分伏,如三賢位人;至於二障已伏,是為登地菩薩,故雲即能悟入菩薩境界。然已伏未斷,是仍在由眾生至佛之過程中,故名菩薩性。事理障已永斷滅者,礙正知見之理障斷滅,即為滿足菩提;續諸生死之事障斷滅,即為滿足大涅槃。滿足菩提,是為智德;滿足涅槃,是為斷德。菩薩雙伏雙斷,至於究竟,即為佛果,故雲即入如來微妙圓覺。不立如來性者,修習功夫已至究竟,非可更論差別,故菩薩性即如來性。

複次、有我執者必有法執,而理障斷者,事障必斷。故小乘可以但悟人空,只斷事障;大乘菩薩,根器猛利,故可二障同伏同斷,成直從伏斷理障而斷事障。

善男子!一切眾生皆證圓覺,逢善知識,依彼所作因地法行,爾時修習,便有頓漸:若遇如來無上菩提正修行路,根無大小,皆成佛果。

四、不定性。一切眾生,通指能知圓覺本具從事修習之人,故雲皆證圓覺。此等眾生欲求斷障,必求善知識以為師友。善知識所作之因地法行為何,即依之修習。譬如遇聲聞乘之善知識,則修四諦;遇緣覺人,則修十二因緣;遇菩薩乘人,則修六度。教之頓、漸,乘之大、小,悉依所逢善知識而不定,故雲爾時修習,便有頓漸。但此等眾生,若遇如來教以無上菩提正修行路,皆可得成佛果,初不因其夙習之大小而有異。故有心求道之人,不可不慎擇師友也。不定性與凡夫性不同者,一則不知求道,未解修習;一則已能發心,欲求斷障。

若諸眾生,雖求善友,遇邪見者,未得正悟,是則名為外道種性;邪師過謬,非眾生咎。

五、闡提性。有心向道不得善友,隨所遇邪見之人,依其不正之行,雖有修習,亦成邪見,故雲未得正悟。邪悟不能入于正道,故名外道。修佛菩提者,求斷二障已難,況複入於邪悟?邪悟既成,其心決定,故名外道種性。

上來聲聞性,緣覺性,菩薩性,雖有大小之異,但皆正悟,堪為成佛之因。獨外道種性違反成佛正因,名斷佛種,必俟果滿,始能轉變,故以闡提稱之。此等誤謬修習,胥由邪師各自以為得無上道,自誤誤人。求道者誤入歧途,非其本願,故雲邪師過謬,非眾生咎。

是名眾生五性差別。

總結五性。五性差別,但依斷障淺深故非指種子。又依斷障淺深故,故凡夫不與。單指修佛菩提者,遇何等緣而成差別;大小邪正之分,胥在乎師友之緣。彌勒之問,饒益於末世眾生者,固深且遠也。

庚四 答回入塵勞度生方便問

善男子!菩薩唯以大悲方便,入諸世間,開發未悟,乃至示現種種形相,逆順境界,與其同事。化令成佛,皆依無始清淨願力。

此節正答回入塵勞當設幾種教化方便,度諸眾生。大悲者,同體悲心。菩薩入塵,以大悲心為主而起種種方便。世間非一,故雲入諸世間。入世為開發未悟,開發不僅言教,故雲乃至示現等。種種形,如觀音現三十二應身入諸國土之類。種種相,或現慈悲,或現威嚴之類。修諸正行名順境界,作諸非法名逆境界。與其作同類之事,則親近易化,最後則在令成佛果。其基本惟在因地所發之願力,故雲皆依無始清淨願力。此答若謂:菩薩入塵度生,惟以大悲心為主,而方便多門雖不一定,其大致則或用言教以開發,或示形相以觀感,或與同事以攝化,其目的在令成佛果,其基本在度生大願。

己四 勸修

若諸末世一切眾生,放大圓覺起增上心,當發菩薩清淨大願!應作是言:願我今者,住佛圓覺,求善知識,莫值外道及與二乘。依願修行,漸斷諸障,障盡願滿,便登解脫清淨法殿,證大圓覺妙莊嚴域””

增上心者,不以現在所得為足,必求增長上進之謂,即向上而求之心。既起增上心,即當發大願。願我今者以下諸言,即大願也。既發大願,即依願起修。二障之中,仍有重重之障,故雲諸障。諸障必漸伏漸斷,故雲漸斷。障盡即解脫,願滿即莊嚴,全文義意可知。

戊二 偈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彌勒汝當知!一切諸眾生,不得大解脫,皆由貪欲故,墮落於生死!若能斷憎愛,及與貪、嗔、癡,不因差別性,皆得成佛道。二障永消滅,求師得正悟,隨順菩薩願,依止大涅槃。十方諸菩薩,皆以大悲願,示現入生死。現在修行者,及末世眾生,勤斷諸愛見,便歸大圓覺

丙二 行抉擇

丁一 行位──清淨慧章

前二章於境之抉擇,已明上求佛道之自悟境,及下度眾生之悟他境。自此以下六章,於行之抉擇,則分行位,行法,行病患,行方便,層層辨明。本章為行位抉擇,由生至佛,依境修行,必以般若為領導,故以清淨慧菩薩發起本章之問。

戊一 長行

己一 啟請

於是清淨慧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大悲世尊!為我等輩廣說如是不思議事,本所不見,本所不聞。我等今者,蒙佛善誘,身心泰然,得大饒益。

具儀之後,領前得益。蓋以上各章,及前章之輪回幾種,菩提幾等,及教化方便,皆不思議事。向本不見不聞,今蒙廣說,故雲善誘。

願為諸來一切法眾,重宣法王圓滿覺性,一切眾生及諸菩薩、如來世尊所證所得,雲何差別?令末世眾生,聞此聖教,隨順開悟,漸次能入

此繼謝益而申請辭。法王、即佛之別稱,佛從因地依圓覺境,修圓覺行,至於成佛,始圓滿此覺性。是則從眾生位發心起,致於佛位圓滿覺性止,中間必經過菩薩階位,不知須證何種理?始得何等位?故以雲何差別為問而請佛重宣。問意不僅在會中諸來法眾,而注重末世眾生,亦可聞而開悟,以致能入果位,故雲令末世眾生云云。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複始。

己二 許說

爾時、世尊告清淨慧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末世眾生,請問如來漸次差別,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清淨慧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清淨慧菩薩問意:重在令末世眾生聞教開悟,漸次能入。蓋以在會法眾,親聞法音,如說修行,不足為難;至於末世眾生,去佛既遠,若不詳垂聖教,必至失所憑依。佛知此意,故直雲,汝等乃能為末世眾生。

己三 正答

庚一 總顯

善男子!圓覺自性,非性性有,循諸性起,無取無證,于實相中,實無菩薩及諸眾生。何以故?菩薩眾生皆是幻化,幻化滅故,無取證者。譬如眼根不自見眼,性自平等,無平等者。眾生迷倒,未能除滅一切幻化,於滅未滅妄功用中便顯差別。若得如來寂滅隨順,實無寂滅及寂滅者。

自此以下為佛正答。問意在雲何差別,此節則先將有無差別提出研究。應分兩面觀察:其一、從圓覺自性真實相中說,實無差別;其二、從眾生迷倒修行功用上說,便顯差別:此其大意也。茲釋如下:

圓覺自性,即平等真如法性。非性性有者,謂非此自性中有差別性。循諸性起者,諸性、指眾生、菩薩諸差別性,謂循諸眾生、菩薩之性而起差別。既循性而起,即非實有諸性,是以無取無證;意即謂不可以圓覺為所取所證之法,而以眾生、菩薩為能取能證之人也。以在真如實相中──即圓覺自性上──實在無菩薩及眾生可言。何以故下,文自征釋。幻化非有自體,幻化當體即真。菩薩、眾生皆圓覺循性而起之差別,故菩薩、眾生之名,皆如幻化無體,幻化之體即是圓覺,非以幻化之體而別取證於圓覺。故雲:菩薩、眾生皆是幻化,幻化滅故,無取證者。此從第一義真實相中觀察,理智如是,無二無別。更設喻明之:眼根與見性平等無二,眼根不自見眼,以喻圓覺不自取證圓覺。是以于實相中,此圓覺性自平等,實無從生至佛之差別,非強使之平等也。故雲性自平等,無平等者。今請另設一喻:譬如以金鑄器,則杯也,盤也,諸相曆然;但從金體上觀,則平等皆金而無諸相,此一義也。

眾生迷倒下,示差別所由來。未能發心,未悟圓覺,是名迷倒,即於一切幻化未能除滅。若已發心者,於一切幻化、或已斷而除滅,或雖伏而未滅,伏斷之功不等,則其行為乃有漸次可言。故雲:於滅未滅妄功用中,便顯差別。言妄功用者,二障苟未永斷,皆得名妄也。至二障永斷,是為寂滅。於是隨順覺性,絕諸對待,而能證智與所證理、平等無二,故雲若得如來寂滅隨順,實無寂滅及寂滅者。以此由生至佛,漸次修進,可雲差別,此二義也。下文即依此義,顯示四種差別隨順覺性。

庚二 別明

辛一 答由生至佛之漸次差別

善男子!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由妄想我及愛我者,曾不自知念念生滅,故起憎愛,耽著五欲。若遇善友,教令開悟淨圓覺性,發明起滅,即知此生性自勞慮。若複有人勞慮永斷,得法界淨,即彼淨解為自障礙,故於圓覺而不自在,是名凡夫隨順覺性。

此答由生至佛之漸次差別,即從博地凡夫說起,故雲一切眾生。眾生從無始來,不了身心幻化,莫不執我,不知我無實體,執有我者,皆是妄想,故雲妄想我。既執有我,必執我所,故雲我及愛我者。西哲有言,世間一切皆可思議,唯我是神秘的,不可思議。其實、思想乃前後不同之心理作用,而無一貫之我體;但眾生不知此是念念生滅前後不同的,是以起憎愛、耽五欲。故雲:曾不自知念念生滅,故起憎愛,耽著五欲。五欲者,色、聲、香、味、觸為細五欲;財、色、名、食、睡為粗五欲。若遇下,明聞法開悟之人。眾生一向執我,不知妄想念念生滅,若得善友之教,悟知淨圓覺性,則此妄想起滅,亦可發明。起滅即生滅,既悟圓覺,複知生滅,則此生乃是憂悲苦痛之勞慮性,即可了知,故雲即知此生性自勞慮。言性自者,謂非圓覺性隨此生而勞慮,乃即此生之性自勞慮耳。此僅了知,未加修斷,尚未足與差別之數也。

若複有人勞慮永斷者,謂此等人於開悟圓覺之後,決知圓覺性不搖動,信能必證,此勞慮者性自勞慮,與圓覺性了無交涉,誓期永斷,於是即得理解清淨,故雲、勞慮永斷,得法界淨。法界者,賅一切法而言,即謂於一切法得清淨理解。法界淨,亦稱法眼淨,即了知本無身心一切幻化也。顧雖有清淨理解,但于事修未能相應;譬如只是意識之功夫,未能成智。此等人雖是隨順圓覺不相違逆,而不能自在隨順,故雲即彼淨解為自障礙,故於圓覺而不自在。此明初修,約十信位言,未接聖流,猶在外凡,故雲此名凡夫隨順覺性。此其一。

善男子!一切菩薩見解為礙,雖斷解礙,猶住見覺,覺礙為礙而不自在,此名菩薩未入地者隨順覺性。

此菩薩,約三賢位人。前之淨解,是比量所得,故事理未能相應。今修禪觀以求實驗,使從前比量的理解,成為實驗到的現量見覺。顧此菩薩,雖於定中可以實驗而斷此解礙,但於散心時則不能。住者、猶須用功始得成此現量見覺之意,故雲:雖斷解礙,猶住見覺。即此見覺功用,足以為礙,亦於覺性未能自在隨順,故雲覺礙為礙而不自在。此三賢位有定有慧,成就現量智,與前迥不相同,故雲:此名菩薩未入地者隨順覺性。此其二。

善男子!有照有覺,俱名障礙。是故菩薩,常覺不住,照與照者同時寂滅。譬如有人自斷其首,首已斷故,無能斷者;則以礙心自滅諸礙,礙己斷滅,無滅礙者。修多羅教,如標月指,若複見月,了知所標畢竟非月;一切如來種種言說開示菩薩,亦複如是。此名菩薩已入地者隨順覺性。

見解為礙,仍是有照;猶住見覺,仍是有覺。以其仍須有照與覺之功用,故俱名障礙。此中菩薩,指登地以上之菩薩。不住者,不須用功之意。此菩薩不假功用而無時不照,故雲常覺不住。照、謂所照之礙,照者、謂能照之覺。寂滅者,雖常照覺而無照覺之相,故雲照與照者同時寂滅。此寂滅之相究如何耶?以喻明之:譬如人自斷其首,在未斷之初,首為所斷,人為能斷;首既斷已,則能斷、所斷俱亡。菩薩滅礙,亦複如是。礙心、即有照有覺之心,故名礙心。先以照覺滅礙,故雲以礙心自滅諸礙。在未滅之初,則諸礙為所滅,合喻如首;礙心為能滅,如人;及至礙既滅已,則此有照有覺之礙心亦無,如是能所雙忘,即為照與照者同時寂滅之相。

修多羅教以下,顯示地上菩薩從根本智親證真如法性,便可不須依於經教,而能隨順覺性。標、如雲目標,以指標示月所在處,意在使人因指見月;若已見月,則指之所標,自然無用。修多羅教,即經教,亦如標月之指。地上菩薩,既從自心之智慧證真如性,即如已能見月之人,則一切如來種種言說,亦同如標月之指而已,故雲亦複如是。此明地上與地前位有淺深,故雲此名菩薩已入地者隨順覺性。此其三。

善男子!一切障礙即究竟覺,得念失念無非解脫,成法破法皆名涅槃,智慧愚癡通為般若,菩薩外道所成就法同是菩提,無明真如無異境界,諸戒定慧及淫怒癡俱是梵行,眾生國土同一法性,地獄天宮皆為淨土,有性無性齊成佛道,一切煩惱畢竟解脫,法界海慧照了諸相猶如處空,此名如來隨順覺性。

此明佛地一切智智境界,性相事理無複別二,平等照了一切諸法。在此平等智慧之中,一切有為諸相,皆為圓滿覺性,自在無礙。上自十信淨解自障,三賢覺礙為礙,至入地常覺不住,雖已遠離諸礙,但既離礙而常覺,則仍未免以礙為礙,未得圓融。今顯佛地即礙即覺,乃為圓融自在,故雲一切障礙,即究竟覺;所謂從來真是妄,到此妄皆真也。下更以對待諸法一一融歸圓覺,以明佛智無礙。如正念相繼、謂之得念,妄念若起、謂之失念,失念則系縛,得念則解脫;今以覺性平等絕諸對待,是以得失俱非,故雲無非解脫。修法精進謂之成,退失謂之破,相待妄立,即無實義,而圓覺淨性,無成與破,故雲皆名涅槃。非愚無以名智,非智無以顯愚,智愚假立,不離覺性,故雲通名般若。菩薩成就者謂之正法,外道成就者謂之邪法,但有虛名,同惟覺性,故雲同是菩提。無明名妄,真如名真,然而妄不離真,真外無妄,故雲無異境界。菩薩度生示現種種順逆境界,順則戒、定、慧,逆則淫、怒、癡,若順、若逆,無非方便,故雲俱是梵行。所度眾生,所嚴國土依正二報同是真如實性,故雲同一法性。入塵度生,地獄不以為苦,天堂不以為樂,故雲皆為淨土。有佛性者,固可因其修德遲早成佛,即無性闡提,其本具性德亦未嘗有失,故雲齊成佛道。此等圓融自在無礙,為菩薩以還之所不及不知。今明如來隨順,故能融會,同歸圓覺。故更總結雲:一切煩惱,畢竟解脫。以上明佛地所證之境。

法界海慧者,此明佛地能證之智,如海之深淵莫測。法界、賅括一切法而為界,即一真法界,故稱法界海慧。照了諸相猶如虛空者,佛慧照了凡夫、菩薩等諸差別相,猶如虛空不拒一切色相之發揮。如是自在圓融,名如來隨順覺性。此其四。

辛二 明頓根無層次之隨順

善男子!但諸菩薩及末世眾生,居一切時不起妄念,於諸妄心亦不息滅,住妄想境不加了知,於無了知不辯真實。彼諸眾生聞是法門,信解、受持不生驚畏,是則名為隨順覺性。

此節別明頓根無層次之隨順。最上根人,根性猛利,即漸次而無漸次以隨順覺性。此中菩薩及眾生,即指此等根機之人。居一切時不起妄念者,遇境逢緣,不起我法二執,謂隨處了當,不更增生妄念,非依上來凡夫、菩薩等漸次劬勞修斷。於諸妄心亦不息滅者,不起妄念,亦並非全無妄心;但有心息妄亦是妄心,故雲亦不息滅。住妄想境不加了知者,妄境緣生無性,雖任運而知而不加意計度分別,故雲:不加了知。於無了知不辯真實者,無了知即是無計度分別,蓋雲雖無計度分別之心,而非辨別此是真實、彼是虛妄,故雲不辯真實。彼諸眾生,單指末世頓根,修佛圓覺之人。是法門、指無漸次之法門,謂獨此圓頓根機之眾生,為能聞此法門而起信生解,受以自修,持以教人,無所驚畏,非餘所能也。如此即漸次無漸次,故不復有差別,故雲是則名為隨順覺性。

善男子!汝等當知:如是眾生,已曾供養百千萬億恒河沙諸佛及大菩薩,植眾德本,佛說是人名為成就一切種智

此更讚歎圓頓眾生,文意易明。種智亦名一切種智,即佛智也。答語首明于實相中實無差別,而歸結在頓機隨順之無漸次,又從而讚歎之。可見本經被機在頓,隨在點出。

戊二 偈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清淨慧當知!圓滿菩提性,無取亦無證,無菩薩、眾生,覺與未覺時;漸次有差別。眾生為解礙,菩薩未離覺,入地永寂滅,不住一切相。大覺悉圓滿,名為遍隨順。末世諸眾生,心不生虛妄。佛說如是人,現世即菩薩。供養恒沙佛,功德已圓滿,雖有多方便,皆名隨順智

丁二 行法

戊一 單法門──威德自在章

上章已明行位之抉擇,今明行法,即修行法門之抉擇也。本章示單法門,下章示複法門。

威德自在者,內心具圓妙之德,外能現莊嚴之威。此菩薩誠中形外,威德成就,故稱自在。行與圓覺相應,故問行法。

己一 長行

庚一 啟請

於是威德自在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大悲世尊!廣為我等分別如是隨順覺性,令諸菩薩覺心光明,承佛圓音,不因修習而得善利。

大悲世尊下,謝前得益。圓音者,佛音說法,於義圓滿,聞者隨類得解,故稱圓音。不因修習而得善利者,自心圓覺,非依觀行,未易開悟,今以承佛廣為分別,雖未修習觀行,亦能決定了知,決定信入,故為善利。又、聞法得悟,名為善利。悟中之樂,名為法喜。

世尊!譬如大城,外有四門,隨方來者,非止一路;一切菩薩莊嚴佛國及成菩提,非一方便。唯願世尊廣為我等宣說一切方便漸次,並修行人總有幾種!令此會菩薩及末世眾生求大乘者,速得開悟,遊戲如來大寂滅海。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複始。

世尊下,致啟請之辭。先設喻以引起問意:求入大城必由四門,喻求圓覺必須悲智雙修。隨方來者非止一路,以喻菩薩修行非一方便。此中佛國,非如世間國傢俱有土地人民之謂,乃菩薩度生,使眾生皆有福德,即為莊嚴佛國。莊嚴佛國,悲也;成就菩提,智也。然在初修,根性不等,隨根悟入,則方便多門,故雲非一。唯願下、正申問詞,即緊承前文非一方便,而請宣說一切方便漸次,及修行人總有幾種。令此下、並陳發問之因,在使求大乘者速待悟佛圓覺、證佛圓覺耳。大寂滅海,即指如來淨圓覺性。言遊戲者,自在隨順,不假勉強意。

庚二 許說

爾時、世尊告威德自在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諸菩薩及末世眾生,問於如來如是方便!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威德自在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庚三 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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